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设计探讨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设计探讨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设计探讨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设计探讨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加快,设计工作中的项目也是越大越复杂,但由于建筑火灾的频发,国家对消防问题的重视程度也是不断提高,这其中电气火灾比例高达60%,而承担应急照明和疏散职责的消防应急灯具是建筑消防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前期人员在突发事故中逃离和疏散的重要保障,也是消防人员实施救援的重要人身安全保障。为了使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趋于规范化,国家住建部于2018年07月01日发布了国家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并于2019年03月01日实施,为设计人员在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中提供了规范依据。

标签: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应急照明;疏散

Shanghai municipal engineering designinstitute(Group)co.,LTD Shanghai 200082China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ics and the acceleration of urbanization,the project design has been more complicated in recent years. Due to the frequent occurrence of construction fires,China has attached more attention to fire protection issues of which the proportion electrical fires is 60%.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taking the responsibility for emergency lighting and evacuation,are an important part of construction fire protection system. Luminaires are also the significant guarantee for people to evacuate from the emergency as well as the guarantee for firefighters to rescue. In order to standardize the design of emergency lightning and evacuate indicating system,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MOUHURD)issued the national specification‘’Technical Standard for fire emergency lightning and evacuate indicating system’’GB51309-2018 on July 1st,2018 and implemented it on March 1st,2019,providing the basis for the design of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Key words:centralized power source ; centralized control ;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evacuation

一、引言

在2019年之前,常见的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设计一般分为3种:1.24V安全电压型应急照明系统;2.220v强制点亮型应急照明系统;3.自带蓄电池断电点亮型应急照明系统。

安全电压型应急照明系统:常用于一、二类高层建筑及大型建筑群,如高层、超高层公共建筑、展览建筑、商业建筑及大型学校、医院、产业园之类的项目。

220v强制点亮型应急照明系统:常用于多层建筑且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智能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说明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安装规范 深圳市共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系统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3、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 4、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疏散方向的与疏散方向相同。 5、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暗装。 6、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7、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8、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9、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 10、消防应急灯具及标志牌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11、下面我们来了解共安智能疏散系统和共安应急照明指示系统的安装做个了解 消防应急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规定

1、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200mm,底边距地面距离宜在2.0m至3.0m之间。 2、标志灯严禁安装在门扇上。顶棚高度低于2.0m时,宜安装在门的两侧,但不能被门遮挡。标志表面应迎面对向疏散方向。 3、标志灯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面平行且凸出墙面不应大于20mm,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安装距离不应大于10m。疏散走道内高位安装标志灯时,两个标志灯间距离不应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4、标志灯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电源连接和控制线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差不宜大于3mm,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宜大于1mm。试验按钮可安装在远处或用遥控方式。 5、楼梯间内指示楼层的标志灯宜安装在本层墙上。地上首层与地下室合用楼梯时,指示出口的标志灯应安装在首层出口内侧。 6、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标志灯在安装时,标志灯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流流动方向与疏散方向一致。 消防应急照明灯(以下简称照明灯)的安装规定

ELS-智能(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系统简介

第三节 E L S智能(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系统 一、ELS控制原理简介 e-bus系统是一个二/四线制的应急疏散照明管理系统可以独立存在,当e-bus与应急照明电源、配电装置、灯具揉合设计时,便派生了ELS消防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系统。 所有的ELS单元均由一对通讯信号线连接成网络,每个单元均设成唯一的地址并定义其功能,通过输出单元及终端单元实行控制,所有输入信号均有机地通过地址定与输出单元及终端单元建立对应联系,输入信号转变为ELS信号在系统总线上传送,所有输出单元接收并判断,实施相应控制。 ELS系统的控制方式由计算机设定,系统的每个独立单元均内置微处理器,系统参数分散存储,主要参数发送于主机存储,系统断电时,数据自动保存。 二、典型的ELS主系统构成 ELS通常由中央监控主站、(直流)电池主站、控制器分机、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标志灯及 设置说明 1.中央监控主站:由监控器主机或计算机终端显示监控器主机及通讯模块组成,是全系统的设置、显示、控制、存储及外部信息的交流中心设备。 2.智能(直流)电池主站:由单台或多台应急电源并机组成,是全系统照明灯及标志灯的蓄电池应急电能供应中心;采用国际通用的应急照明供电方式,输出电压为DC216V型。 3.控制器分机:由安全电压型ELS-32N-(S)及交直流隔离型ELS-32N-(S)/E型组成;控制器分机同时作为通信及配电区域中心设备使用。 4.供配电设置:控制器分机的正常电源应取自现场应急照明配电箱,采用单相AC220V输入方式; 应急电源取自(直流)电池主站,采用DC216V直流输入方式。 5.通信设置:由中央监控主站的控制器主机配出1-8路ZRS2×2.5mm2(电源线)+2×1.5mm2(通讯屏蔽双绞线)到控制器分机及应急电源;每路通讯电源线只宜设一个终端。 三、安全电压型…控制器分机ELS-32N-(S)灯具配线系统图 设置说明 1.用途:设于低于1.0Lx疏散照度级以下区域,给有安全电压要求的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照明灯及标志灯供电并控制。 2.控制器分机ELS-32N-(S)输出电源在正常和应急均为DC24V。 3.灯具配电及通信线路设置:采用2×2.5mm2或2×4mm2(电源线) +2×1.5mm2(通讯屏蔽双绞线)配出到灯具,每路通讯电源线只宜设一个终端。通信线与电源线同管敷设。 四、交直流隔离型……控制器分机ELS-32N-(S)/E灯具配线系统图

试述地铁车站应急照明系统设计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012762106.html, 试述地铁车站应急照明系统设计 作者:吴勇 来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8年第05期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项基础设施项目便显出繁荣发展之势,同时,先进 的科学技术在各行业领域的渗透也促进了其发展水平的逐渐提升。现阶段我国各个地区的交通压力明显增加,城市中除了基础道路之外还修建了快速路以及地铁等,使人们的出行变得更加方便。但是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的过程中,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交通故障问题,还需要在设计方面多下些功夫。笔者在本文中就针对现阶段我国地铁车站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以备相关认识参考。 关键词:地铁;车站;应急照明系统 中图分类号:U231 文献标志码:A 0 引言 我国地铁建设的起步时间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要晚很多,但就地铁车站的应急照明来讲,目前我国技术人员已经对该项技术进行了整体把握与应用,且实际应用效果较好。 1 目前应急照明的基本分类 我国针对照明系统的分类情况已经做出了明确的分类,具体包括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和障碍照明。而当中的应急照明又可以分为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及疏散照明。所以,我们就可以将应急照明理解为:照明系统由于受到故障电源问题的影响而无法正常供电,在这种情况下为人员的安全疏散提供暂时性照明的系统。对此,在进行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到防火规范要求,同时设计还应满足各个规范和标准对整体应急照明系统的要求。 1.1 应急照明系统中的备用照明。备用照明是在常规照明系统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为了保证相关工作与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系统。该种应急照明系统可分为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和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其光照亮度应不低于正常照明的50%,而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亮度则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10%。 1.2 应急照明系统中的疏散照明。疏散照明是在常规照明供电故障而无法进行照明工作时,为人们从某一场所向出口疏散所有的照明系统。按照照明功能进行分类,疏散照明可以分为诱导指示标志照明和一般疏散照明。前者的主要功能在于对安全方向与出口位置的指引,而后者的主要功能则在于为人们提供认清道路以及确认眼前是否存在阻碍物的照明,同时引导人们找出疏散路径中的报警器装置、通信装置以及灭火器等。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 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 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 [U. S. A.(NEC) 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 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 5. 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 6. 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

(完整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以及其它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要求的系统(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 GB 7000.1-2007 灯具第1部份:一般要求与实验(IEC60598-1:2003,IDT) GB/T 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 12978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 13495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neq ISO6309:1987) GB 16838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3.2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3.2.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其中,发光部分为便携式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也称为疏散用手电筒。 3.2.2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楼层、避难层(间); b) 指示疏散方向; c) 指示灭火器材、消火栓箱、消防电梯、残疾人楼梯位置及及其方向; d)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3.3消防应急照明标志复合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 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3.4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装在灯具内部的消防应急灯具。 3.5消防应急灯具用应急电源盒 emergency power supply cel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与光源未在同一灯具内部的电池及相关电路的部件。 3.6子母型消防应急灯具 son & mother type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子消防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与之相关的母消防应急灯具供电,其工作状态受母灯具控制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3.7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centralized batteries 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 3.8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centralizing power supply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ries 火灾发生时,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以蓄电池为能源的电源。 3.9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controlled by central control panel 工作状态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的消防应急灯具。 3.10应急照明控制器central control pane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控制并显示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关附件等工作状态的控制与显示装置。 3.11持续型消防应急灯具 maintained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 1施工 1主要设备规定 是通过国家型式认可(或认证)的产品。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电池应与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一致。 检验方法:核对认可(或认证)证书与产品标志、名称、型号、规格是否相符;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2、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抽查应急工作时间和状态转换功能,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其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应正常。 检验方法:充电24h后放电,期间观察灯具的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测量放电时间。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3、疏散指示牌应是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检验合格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 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2安装 1系统的安装规定

1、系统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3、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 4、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疏散方向的与疏散方向相同。 5、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暗装。 6、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7、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8、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9、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 10、消防应急灯具及标志牌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2消防应急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规定 1、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200mm,底边距地面距离宜在2.0m至3.0m之间。

应急照明的供电与控制方式

应急照明的供电与控制方式 谢志宏(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北京 100013) 摘要:文章对民用建筑物内的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及其控制方案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应急照明供电控制方式蓄电池消防控制模块节能 Power Supply and Control Method of Emergency Lighting XIE Zhi-hong (Institute of Architectural Design,China Building Technique Group Co., Ltd. Beijing100013,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power supply and control method of emergency lighting inside the civil buildings. [Key words]emergency lighting; power pupply; control method; battery; fire fighting control module; energy saving 1 引言 应急照明,是指在非正常状况下才使用的照明设施,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在民用建筑物中突发灾难时,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显得尤其重要。在外界电源中断时,建筑物内的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灾难区,大楼内的应急照明系统起到了主要作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应急照明设计就十分重要,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及其控制方案进行一下探讨。 2 应急照明设计的相关规范 关于应急照明的设计,国家规范有多处作出了明确规定,设计人员都应遵循。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有关应急照明供电设计的条款(11.8.7.2、11.8.7.4、11.8.9等)指出:应急照明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在重要场所或供电条件不具备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时,还应设置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或用蓄电池组供电: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可接自本层(本区)配电盘的专用回路,或防灾专用配电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1.8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由此可见,应急照明设计的关键点在于: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源和火灾时应急灯具能自动点亮。实际设计中还应考虑节能问题,当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并与此同时使用时,有些区域如楼梯间、走廊、电梯厅等处要求应急照明灯也要有延时自熄的功能,以节省电能。 3 应急照明电源的种类 应急照明供电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应急照明的种类、转换时间、持续工作时间、各种电源的特点及实际工程的要求等多种因素,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1由电网独立电源供电。要求由外部引来两路独立电源供电,确保一路故障时,另一路仍能继续工作。这种电源具有转换时间易满足要求、持续工作时间长、供电容量不受限制的特点。但是,在目前的城市供电条件下,要得到两路完全独立的高压电源的可能性比较小。在大部分情况下,供电部门不能提供完全独立的两路高压电源,或者虽然能够提供但因

浅谈应急照明在地铁中的应用

世界家苑 shijiejiayuan shijiejiayuan —150— 浅谈应急照明在地铁中的应用 陈正文(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摘 要] 应急照明作为地铁的安全保障,越来越受到设计人员的重视,本文首先简述了应急照明的分类,然后通过对EPS 和UPS 的比较,认定EPS 是更适合地铁应急照明的后备电源,最后对应急照明在不同情况下的控制方式进行了介绍。 [关键词] 应急照明;地铁;供电;控制 地铁是一个较为封闭的地下空间,所以当地下出现险情时,人员的疏散就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当正常照明出现问题时,应急照明的立即投入可以有效的保护人身安全。 1、应急照明的分类 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 应急照明可分为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 1.1疏散照明:当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熄灭后,在事故情况下为确保人员安全地从室内撤离而设置的照明。地铁的疏散照明由疏散照明灯、出口标志灯、指向标志灯组成。车站公共区的疏散照明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在地下站站厅、站台的出口,车站通向站外的出入口处均应设置出口标志灯,其安装高度以 2.2~2.5m 为宜;在站厅、站台、楼梯、通道及通道拐弯处等不能直接看见或不能看清出口标志灯的位置设指向标志灯,其安装间距不大于15m (转弯处不大于1m );对于袋形走道,不大于10m ; 在站厅、站台、楼梯、出入口、通道及通道拐弯处附近设置疏散照明灯,其地面水平照度值不低于 5.0lx ,供电时间不应低于90min 。 1.2安全照明: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人员的安全而设的应急照明。 1.3备用照明:平时可以和正常照明一样工作,在正常照明出现故障时,为保证正常活动继续而设置的照明。在地铁中,如车站控制室、综合监控室、消防水泵房等在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场所,应急照明应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如配电室、通信设备室、信号设备室、变电所等重要的设备用房,其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10%。 2、应急照明在地铁中的供电方式 地铁中的应急照明一般通过市电电源和后备电源两种方式供电,其中,后备电源在发生火灾或者重大险情时可以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所以在后备的电源的选择上更显得尤为重要。常用的后备电源主要有由发电机组等组成的旋转型后备电源和由充电机、蓄电池组、逆变器、自动切换装置及交流配电屏组成的静止型后备电源。主要分为EPS 和UPS 两大类。 EPS 是为保证节能可靠而选择市电优先,致力于提高电源可靠性及强制运行,而UPS 为保证供电质量而选择逆变优先,因此在致力于提高电源的质量,UPS 和EPS 功能类似,但并不等于可以替换,UPS 主要用于市电比较稳定的场所,适用于高精密仪器;EPS 则主要用于消防这一块,在电网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消防联动和电力保障的需要,它能提供不间断电源,保护人身安全。所以在地铁的应急照明系统中,由于对电源的可靠性、过载能力、后备时间和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要求较高,我们采用EPS 集中供电的应急电源方案。在车站两端设应急照明电源室,由EPS 直接向应急照明供电。EPS 设备正常情况下,蓄电池处于浮充状态,由降压变电所提供的交流380/220v 电源直接供电给应急照明及应急导向标志回路。当两路电源都失电的情况下,自动切换装置动作,应急照明负荷全部由逆变器供电。车站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区间应急照明正常行车时关闭,以给驾驶人员提供比较好的驾驶环境,并节约电能。 3、应急照明在地铁中的控制方式 3.1在地铁的公共区设置的应急照明与正常照明交叉布置,由于公共区人群密度比较高,所以照明灯具均不设开关,照明专业通过监控点表把照明的模式发给BAS 系统,BAS 系统再通过车站控制室的IBP 盘控制灯具的启停。这样的缺点是现场无法控制,使用不方便。 3.2在地铁的设备区应急照明就地设置双控开关,在穿管的时候增加一条线,平时可以把应急照明当做正常照明使用,在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被切除,只有通过EPS 供电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火灾报警系统对应急照明进行强启,通过在应急照明回路进线端的交流接触器(KM )受电,触电闭合,可以使回路接通,这样不管开关打向哪边,灯都是亮的。这种设计在地铁发生火灾时可以起到疏散的作用,平时又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是比较理想的控制方法(控制原理图如下图所示)。 应急照明配电箱控制原理图 3.3应急照明的管线敷设方式。 3.3.1地铁中的应急照明回路应采用低烟无卤耐火线缆; 3.3.2在地铁中明敷时,应通过金属管或金属线槽进行敷设,并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表面刷防火涂料; 3.3.3在地铁中暗敷时,应穿金属管敷设在不燃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低于30MM ; 4、结语 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逐渐增强,应急照明越发变得重要。这就要求设计者在进行设计的时候,不但要注意图纸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而且要设计的更加人性化。比如疏散指示照明灯具应放置在更加醒目的位置,让人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出口;疏散通道里的所有灯具均应为应急照明灯具,并且应由单独回路进行供电。相信通过设计者的不断完善,应急照明系统会更加合理和安全。 参考文献: [1]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2]张乃国.UPS供电系统应用手册.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 [3]镇江银佳宝岛消防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应急电源EPS样本.2010. (作者简介:陈正文,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1 传统消防应急照明存在的问题 1.1 疏散指示方向固定,容易把人员引入火场; 1.2 电压为220V,火灾时消防水四溢容易伤及消防人员; 1.3 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透光性在烟雾状态下不好; 1.4 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无检修提示; 1.5 系统不节能。 2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优点 2.1 针对建筑物内任意位置均有疏散预案,基于自适应算法软件在火灾时自动形成最佳疏散路径,标志灯按最佳路径指示疏散方向; 2.2 安全电压供电确保消防人员人身安全; 2.3 疏散指示标志灯在火灾时闪烁发光,透光性好; 2.4 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系统有故障提示,便于检修; 2.5 采用LED光源,每盏灯耗能1W,系统节能。 3 疏散区域 3.1 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 3.1.1 水平疏散区域: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避难层(间);直升飞机停机坪。 3.1.2 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 3.1.3 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3.2 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3.2.2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 系统分类与选择 4.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电源(蓄电池组)和转入应急控制方式

应急照明装置的安装工艺

应急照明装置的安装工艺应急实际设计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根据新的民用照明设计标准对照度有原则性的规定。照明的照度标准一般是比较低的,均匀度要求也不高,平均照度与最小照度的差别太大;另外,要求整个场所还是某些区域具有规定的照度,这也大不相同。一、应急照明的照度 照度的高低,除了视觉条件外,还与国家的经济实力、能源状况有关。,;日本规定不小于1lx疏散照明照度,美国规定不低于10lx,持续时间终了可降低至6lx。中国的工业企业建筑标准规定,主要通道规定不低于0.2lx使用荧光灯时不低于2lx;CLE的走道内应设置火灾事故防火规范要求疏散走道长度超过20m 疏散照明的照度不低于0.5lx,。但实际上差别很大,因为工业建筑标准使用的是平均照度,照明,最低照度不低于0.5lx及英国的规定,建议至少CLE而且是主要通道,并不要求全部。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参照,并注意保持较好的均匀度。应做到在疏散走道地面中心线上产生的平均照度不低于0.5lx,这10%至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的照度,工业企业标准规定不得低于一般照明的5%和是通用原则,具体问题还应区别对待。在某些特定场合的照度需要提高比如手术台,应保持和正常照明相同的照度;一些重要的公共场所,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比赛体育馆等、还有第二是某些场所的备用和安全照明,都应该有和正常照明相当的照度。消防指挥中心等场所,如消防控制室、发电机房、配电站等。主要是保证操作部位和工作所需要的照度,可以不要求整个房间或场所达到规定的均匀度。二、应急照明的转换时间(一)应急照明的转换时间它是选择应急照当正常照明发生故障后接通应急照明的时间,称应急照明的转换时间,明灯具的一个重要参数。用直管荧光灯光源作的应急照明,常说为瞬间启动,但也需要一定 CLE 推荐转换时间如下:的时间。,这是考虑了适应应急发电机自启动条件,如使用其他应15s(1)疏散照明,不应大于急电源,应争取更短。,因为涉及人身安全,要求比较高。应急电源只能使用电2)安全照明不宜大于0.5s(网线路自动转换或者采用蓄电池。。对于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等,应视生产工艺特点,按需15s3()备用照明不应大于 要确定用更短的时间。对于商场的收银台,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以防止混乱。 (二)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 应急照明灯的连续供电时间越长,成本越高,但时间过短,又达不到其应起的作用。防。确定合理的限量时间,要综合考虑人员在紧急状态下各种情20min火规范规定为不应小于 况,比如人员拥挤、标志灯位置的选择、路途障碍的多少、人员年龄、心理素质等,应取平均因素推荐一个疏散区最远点的人常速步行至安全区的时间作为应急灯连续供电时间。。主要应考虑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难时,人员的疏散、30min (1)疏散照明,不应小于在建筑物内搜寻人员、救援等所需要的时间。对于超高层建筑、规模特别大的多层建筑、大。,90min60型医院等,应考虑更长的持续时间,如45,)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应视生产或工作的特点及持续时间长短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介绍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介绍 一、产生背景 1、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保护生命的需要: 在灾难及火灾事故中,一切设置及行动准则应以保证“生命安全”为基本出发点,财产之保护放于第二位。 目前各建筑中已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分别安装了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疏散指示设备,但他们在建筑楼宇内作为单体存在,分别独立工作,彼此之间没有密切联系和火灾发生时的联动关系,且固定方向式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标志,存在着发生火灾时仍然将人员引向危险区域的方向误导隐患,因此传统的疏散指示系统在应急时的对现场逃生带来困难。 2、时刻保障应急照明和疏散灯具在应急状态下正常工作的需要: 应急标志灯日常维护和检修上存在着严重的滞后现象,应急标志灯最主要的作用是能在发生火灾时应急启动,而应急启动的关键在于其电池充放电工作是否正常。依靠人力的维护和检修,不能及时发现产品问题,其反作用是在发生火灾等灾难时往往会给逃生疏散指示带来许多盲区,满足不了火灾逃生的要求 3、建筑智能化的需要: 在智能建筑和数字社区的规划和设计中要求确保建筑物与外部信息通信网的互联及信息畅通,对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各类信息予以接收、交换、传输、存储、检索和显示等进行综合处理的多种类信息设备系统加以组合,实现建筑物业务及管理等应用功能综合管理,而原有的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已无法与实现对各灯点的控制。 二、系统构成 本系统由集中控制型控制器(主机)、路由配电箱(分机)、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批示灯具和其他通讯设备等几部分组成。 三、系统主要功能(作用) 1、主机能在CAD平面图中实时显示各灯具工作状态情况:能显示各灯具的位置、故障信息、疏散指示方向并动态显示应急逃生路线等信息。 2、智能实时监测: ●可以临近系统供电(通讯)网络各回路开路、短路监测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丄、八、- 1 前言 一.工程概况 1 .建筑概况:本项目位于XXX项目慨况:本项目由住宅及商业两个地块组成;本次设计为商业地块。本项目由地上1 栋3层商业及影院,1栋3层商业街,1 栋150米高层写字楼,地下一层北侧为超市及商业街,南侧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下二层及地下三层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停车库防火类别 为I 类,地下每层设有两个双车道出入口,并与住宅地块地下室联通。本项目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均为一级。地下部分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地上塔楼结构形式为框筒结构, 多层商业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 防渗等级为P8(底板),地下室层高米+米+米,室外覆土米。 二.施工依据 2 .本项目设计合同及建设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3 .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部门批复意见。 4 .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用地周围市政条件资料; 5 .相关专业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主要标准及法规: 7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10.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1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 B 50034-2013 1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三、疏散照明设置: 1 )在门厅、走道、疏散楼梯间、电梯前室、地下车库、避难层等场所设置疏散用的应急照明。 2)本工程疏散照明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应急疏散照明系统,系统由智能应急疏散照明控制器、 应急照明分区集中电源及配电装置、集中电源监控型标志灯、照明灯组成。系统分区集中电源能够确保 在应急状态下供电90min 以上,由该系统控制的应急灯具和疏散指示灯具均采用专用的LED灯具。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新国标 执行标准GB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新国标)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实施规则。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认证。 本实施规则由通则及附件组成。 按本实施规则认证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认证申请 型式试验 工厂检查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认证的申请 认证单元划分 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见附件1。 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工厂的产品为不同认证单元。 申请文件 认证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送样

送样原则 原则上每个申请认证单元作为一个送样单元。单元内主型样品应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送样数量 型式试验的样品由委托人按指定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送样数量及要求见附件3。样品必须是近10个月生产并经工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并且在产品有效期内。 型式试验样品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试验后的样品。国家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检验机构 检验由指定认证机构委托指定检验机构实施。 检验程序 指定检验机构应在检验前对样品的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核查。 指定检验机构应执行本规则附件3所规定的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抽样 方法和判定规则。 检验结束后,指定检验机构应按规定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应包括样品及关键件描述。 初始工厂检查 工厂检查人员 对型式试验合格的委托方,认证机构组织安排工厂检查组。检查组的人员由具有规定资质的人员组成。对同一工厂检查的检查员不少于2名。 工厂检查时间 工厂检查时间根据委托认证产品的单元及覆盖产品型号数量确定,并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2—4个人日。 工厂检查内容 初始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应急照明系统(图表)

浅谈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图表) 摘要: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包括事故应急照明、应急出口标志及指示灯,是在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后,引导被困人员疏散或展开灭火救援行动而设置的。但在日常的检查中发现,单位在消防应急灯具的选型、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应此,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控制方式、接线方式,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直接影响到消防应急照明 系统作用的发挥。 一、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控制方式 国内目前使用的应急照明系统以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为主,正常电源接自普通照明供电回路中,平时对应急灯蓄电池充电,当正常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蓄电池)自动供电。这种形式的应急灯每个灯具内部都有变压、稳压、充电、逆变、蓄电池等大量的电子元器件,应急灯在使用、检修、故障时电池均需充放电。另一种是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电源,正常照明电源故障时,由集中供电系统供电。在这种形式的应急照明系统中,所有灯具内部复杂的电子电路被省掉了,应急照明灯具与普通的灯具无异,集中供电系统设 置在专用的房间内。 与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应急灯具相比,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灯具有便于集中管理、用户自查、消防监督检查、延长灯具寿命、提高应急疏散效能等优点,系统可靠性好、使用寿命长、维护与管理方便、系统价格低。但是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灯具由于每个应急灯具内没有备用电源(蓄电池),若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则会直接影响到应急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所以对其供电线路敷设有特殊的防火要求。而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应急灯具因为在每个应急灯具内都带有备用电源(蓄电池),所以对供电线路没有特殊的要求,供电线路故障并不会影响到备用电源发生作用。应急灯发生故障时一般也只影响该灯具本身,对整个系统影响不大。在选择应急照明灯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系统。一般来说,新建工程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程,应尽量在建设过程中统一布线,选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对于小型场所、后期整改或二次装潢改造的工程应选用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应 急照明。 二、应急灯接线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应急灯常用的几种接线方式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由于接线方式错误导致应急照明灯具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很普遍。常见的应急照明接线方式有六种,

什么是应急照明

什么是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 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 1、备用照明 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1)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及中毒等事故的场所如制氢、油漆生产、化工、石油、塑料、赛璐璐及其制品生产、炸药生产及溶剂生产的某些操作部位。 (2)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将造成生产流程混乱或加工处理的贵重部件遭受损坏的场所。如化工、石油工业的某些流程、冶金、航空航天等工业的炼钢炉、金属熔化浇铸、热处理及精密加工车间的某些部门。 (3)照明熄灭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场所。如重要的通信中心、广播电台、电视台、发电厂与中心变电所、控制中心、国家和国际会议中心、重要旅馆、国际候机楼、交通枢纽、重要的动力供应站(供热、供气、供油)及供水设施等。 (4)照明熄灭将妨碍消防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如消防控制室、应急发电机房、广播室及配电室等。 (5)重要的地下建筑因照明熄灭将无法工作和活动。如地铁车站、地下医院、大中型地下商场、地下旅馆、地下餐厅、地下车库与地下娱乐场所等。 (6)照明熄灭将造成现金、贵重物品被窃的场所。如大中型商场的贵重物品售货区、收款台及银行出纳台等。 2、疏散照明 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疏散照明: (1)人员众多、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大礼堂、大会议室、剧院、电影院、文化宫、体育场馆、大型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大中型商场、大型候车厅、候机楼及大型医院等。 (2)大中型旅馆、大型餐厅等建筑。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书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技术标书

目录一.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1.1总体要求 1.2系统技术标准 1.3 系统的硬件选型基本要求 1.4系统的软件配置基本要求 二.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划 2.1 系统组成 2.2系统配置技术要求 2.2.1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2.2.2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 2.2.3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2.2.4 应急照明主分配电装置 2.2.5 应急照明终端分配电装置 2.2.6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2.2.7 提供的信号接口

一.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1.1总体要求 本项目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应具有标准串行接口,可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通讯,接收火灾报警系统的报警位置信息,疏散指示系统主机按照报警点自动形成最佳的疏散路线,并控制系统智能疏散标志灯点亮相应的指示箭头,开启安全通道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关闭危险区域安全出口标志灯,引导人员沿安全通道通过安全出口快速疏散。应急时系统智能疏散标志灯应闪烁工作,提高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的醒目程度,强化疏散引导效果。 系统所有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灯不设蓄电池,灯具通过电源总线和通讯总线连接到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主机,电源线和信号线均采用直流安全电压供电(DC24V),系统所有灯具均有独立地址编码,方向疏散标志灯根据设计好的逃生路线安装疏散指示灯,应急时方向疏散标志灯均可以改变方向,系统应针对火灾报警系统每一个探测器的报警需编程一套应急疏散预案。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系统在当发生中央主机瘫痪等故障时,系统所有设备应仍能执行消防应急预案。 1.2系统技术标准 涉及的所有设备生产标准、验收要求等必须完全满足以下验收规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一应急照明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以下4种形式: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区别法:有应急照明控制器就是集中控制,有集中电源就是集中电源。 二系统主要组件安装 1.标志灯具 1)顶部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 200mm;吊装时,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 2)低位安装,应安装在距地(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平行,突出墙面的部位不应有尖

锐角,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不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m。 3)安装在地面上,标志灯具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差不大于3mm,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大于 1mm。 4)箭头指示向应与疏散向一致。 2.照明灯具 1)最好安装在棚顶或距楼地面2m以上的侧墙上。 2)在侧墙顶部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不低于2m;在距地面1m以下侧墙上安装时,应采用嵌入式安装,凸出墙面不应超过20mm,且应保证光线照射在安装灯具的水平线以下;不得安装在地面或1~2m之间侧墙上。 3)吊装时,要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 3.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

1)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 2)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0m。 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1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应能够满足更换电池的需求。 5.应急照明控制器 1)在墙上安装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为1.3~1.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1~0.2m。 2)主电源要有明显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禁使用电源插头;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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