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校研字〔2018〕49号
关于下达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3]113号),经研究生个人申报,所在学院评审和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核,分别有70项获省级立项资助,110项获校级立项资助,立项项目名单和资助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研究时间
立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最迟应在研究生毕业之前完成结题。
二、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1、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要求:硕士研究生须在本学科省级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博士研究生须在本学科B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 篇。
2、省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要求:硕士研究生须在本学科C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博士研究生须在本学科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A类期刊1篇)。
三、有关事项
各学院和研究生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
加强对本单位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指导,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附件: 2018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立项资助项目一览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2018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立项资助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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