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定额

山西定额
山西定额

总说明

一、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山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市和市政绿化、小品设施等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和小品设施等工程。三、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

四、编制依据:1.国家和腾部门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标准通用图集、典型设计图;3.其他有关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及选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园林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

六、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是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等计算的,并已综合计算了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耗用量均已包括操作和施工现场运输损耗。次要和零星材料用量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所占比例中。

八、本定额中其他材料和其他机械费的计算可采用以下公式:

b

C1= _______ (R+C2+J2)

1-a-b

a

J1= __________(R+C2+J2)

1-a-b 式中:C1:其他材料费(元);C2:不含其他材料费的材料费(元);J1:其他材料费(元);J2:不含其他机械费的机械费(元);R:人工费(元);a:其他机械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百分率;b: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百分率;

九、本定额中除另有规定外及除上山、过河等特殊情况外,均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堆放地点、仓库或加工地点到施工地点的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

十、本定额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次要工序虽未一一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一、本定额中未包括苗木数量的项目,其数量按设计量计算。

十二、本定额内凡注明“XX以内”或“XX以下”者均包括XX 本身,凡注明“XX以外”或“XX以上”,者均不包括XX本身。

园林绿化工程章节说明

1.本章包括种值前的准备,种植时的胀用料和机械使用消耗量以及种植后10天以内的养护工作。

2.本章定额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种植后包括绿化地周围2m内的清理工作。

3.本定额中不包括栽植苗木、花卉的主材含量,其栽植等操作损耗率规定如下:①裸根乔木、灌木为 1.5%;②绿篱、攀缘植物、地被植物为2%;③草根、草皮、花卉、色带、丛生竹为4%;④草块为20%;⑤反季节种植乔木、灌木为3%;⑥反季节种植色带为8%

4.迁移乔木(裸根)是以截杆计算的。如需保留1/2树尾,人工乘以系数1.2,全形态保留者,按实际发生计算。

5.栽植珍贵树木和超过定额最大规格的特大树木移植,所需增加技术措施、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应结合实际另行计算。

6.栽植树木、人工换土均以普硬土为计算标准,如为坚硬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5,如为冻土时人工乘以系数2.0,其他不变。

7.本定额填坑以原土回填为准,如需换土,按“换土”定额计算。

8.绿化工程均包括施工地点50m范围内材料运输,超过运距时,另行计算;清除草坪、整理绿化地以面积计算。

9.苗木等计量规格的规定:胸径,指1.2m高处的树干直径;树高,指树冠顶部距地面的高度;篱高,指绿篱苗木顶部距地面的高度;生长年限,指苗木种植至起苗时的生长时间。

10.本定额砍伐乔木项目是按整个挖掉树根考虑的,如没有挖树根,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60,机械乘以系数0.80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树木不论大小均按不同胸径或土球直径、冠丛高度的规格以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株”计算。

2.种植花卉、挖铺草皮均以不同品种及栽植方式以平方米计算。

3.散生竹按不同胸径规格以“株”计算,丛生竹按不同根盘丛径规格以“丛”计算。

4.绿篱植物不论单、双排均以延长米计算。如设计对每延长米栽植量无规定量,可参考以下换算,单排3.5株/m,双排6株/m。

5.水生植物按不同品种;攀缘植物按年生期以“株”计算。

6.假植、迁移乔、灌木以株计算。

7.迁移单丛灌木以数量计算;成片绿篱、花卉以面积计算。

8.砍伐乔、灌木以株计算,消除草坪、整理绿化地以面积计算。

9.汽车运乔、灌木以株计算。

10.反季节施工中所植树木均以带土球苗木种植计算,另计采取反季节施工技术措施所发生的相应工程消耗量,其中施工用水消耗量乘以系数1.5。

11.栽植地被植物、色带按不同苗木品种以平方米计算。

12.微地形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绿化养护章节说明

1.绿化工程竣工后,三月内的保养套用成活保养的相应项目;六个月后的保养套用保存套用保养的相应项目;十二个月内的保养套用保养相养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5计算。

2.草坪的成活保养是按播种考虑,如实际为铺草坪卷,执行保存保养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绿化成活保养、保存保养以定所示计量单位计算。

2.

假山工程章节说明

1.本章包括湖石(黄石、青石)假山、塑假石山等。假山基础除注明者外,套用《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定额。

2.砖骨架的塑制假山,如设计要求做部分钢筋凝土骨架时,应进行换算。钢骨架的塑假石山未包括基础、脚手架、主骨架的工料费,应另列项目计算。

3.石料由于产地、品种、质量不同,价格也不同。编制预算价按定额材料取定价或材料预算价格执行。

4.假山高度指其基础顶面至主假山石最高点之间的垂距。土山点的土山高度指土山底地面至最高点石部位之间的垂距。

5.本章有关工程名称定的定义:假山:指庭院、园林选用玲珑剔透或气势雄伟的自然石料,模拟自然山景形象,采用透、漏、瘦等

手法,堆叠砌筑而成的人造石山。石峰:指精选特定自然石,堆砌造型似有飞势、拔地耸立的相对独立山石。耸拔高度距峰脚底小于2m,峰底石周长为峰石高度的三分之一以内的为石峰。石笋:指精选特定独石或自然石堆砌形态如笋状的独立体石峰。景石:指庭院、园林中,选用自然石散布点缀的单体石块或小群体石块,包括石峰、石笋不部的护围石体。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堆砌假山工程量(包括石峰、石笋、点石、景石)按实际堆砌的石料以“t”计算。计算公式:堆砌假山工程量(t)=进料验收的数量-进料剩余的数量工程量只计算该项目的主体石料(如石笋本身石料量)。辅助性石料(如石笋体根部的定位性石料量)应另列计算。

2.假山的基础和自然式驳岸不部的挡水墙,按《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定额执行。

3.塑制假石山的工程量按其外围表面积以“m2”计算。

园路与园桥章节说明

1.本章包括湖石(黄石、青石)假山、塑假石山等。假山基础除注明者外,套用《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定额。

2.砖骨架的塑制假山,如设计要求做部分钢筋凝土骨架时,应进行换算。钢骨架的塑假石山未包括基础、脚手架、主骨架的工料费,

应另列项目计算。

3.石料由于产地、品种、质量不同,价格也不同。编制预算价按定额材料取定价或材料预算价格执行。

4.假山高度指其基础顶面至主假山石最高点之间的垂距。土山点的土山高度指土山底地面至最高点石部位之间的垂距。

5.本章有关工程名称定的定义:假山:指庭院、园林选用玲珑剔透或气势雄伟的自然石料,模拟自然山景形象,采用透、漏、瘦等手法,堆叠砌筑而成的人造石山。石峰:指精选特定自然石,堆砌造型似有飞势、拔地耸立的相对独立山石。耸拔高度距峰脚底小于2m,峰底石周长为峰石高度的三分之一以内的为石峰。石笋:指精选特定独石或自然石堆砌形态如笋状的独立体石峰。景石:指庭院、园林中,选用自然石散布点缀的单体石块或小群体石块,包括石峰、石笋不部的护围石体。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堆砌假山工程量(包括石峰、石笋、点石、景石)按实际堆砌的石料以“t”计算。计算公式:堆砌假山工程量(t)=进料验收的数量-进料剩余的数量工程量只计算该项目的主体石料(如石笋本身石料量)。辅助性石料(如石笋体根部的定位性石料量)应另列计算。

2.假山的基础和自然式驳岸不部的挡水墙,按《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定额执行。

3.塑制假石山的工程量按其外围表面积以“m2”计算。

园路小品工程章节说明

1.园路包括垫层、面层,垫层缺项可按《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楼地面工程相应项目定额执行,其工日乘系数1.10,块料面怪中包括的砂浆给合层或辅筑用砂的数量不调数。

2.如用路面同样材料铺的路沿或路牙,其工、料、械台班费已包括在定额内,如用其他材料或预制块铺,按相应项目定额另行计算。

3.园桥包括基础、桥台、桥墩、护坡、石桥面等项目,如遇缺项分别按《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其工日乘系数1.25,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园路垫层按设计图示尺,两边各放宽5cm乘厚度以“m3”计算。

2.各种园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长×宽按“m2”计算。

3.园桥:毛石基础、桥台、桥墩、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石桥面按“m2”计算。

1.园林小品,是指园林建设中的工艺点缀品,艺术性较强。它包括堆塑装饰和小型预制钢筋混凝土、金属构件等小型设施。

2.园林小摆设系指各种仿匾额、花瓶、花盆、石鼓、座凳及小型水盆、花坛池、花架预制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堆塑装饰工程分别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塑松棍(柱)、竹分不同直径按延长米计算工程量。

2.小型设施工程量:预制或现浇水磨石景窗、平凳、花檐、角花、博古架、飞来椅等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本纹板工程量以:“m2”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和金属花色栏杆工程量以延长米计算。

机械台班单独费用章节说明

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2004年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等进行编制的。

二、每台班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

三、本定额由以下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

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耗用的固体燃(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

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用等。本单价是还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用、货运补偿费等。

四、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其他费用

五、本定额的盾构掘进机械台班单价中不包括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和燃料动力费。

六、本定额的顶管设备台班单价中未包括人工费。

七、油料损耗包括加油及油料过滤损耗,电力损失包括由变电所或配电车间至机械之间的线路电力损失。其损耗、损失均已包括在本定额内。

八、本定额内单独计算的费用有关说明:

1.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以直线型为准。

2.固定式基础未考虑打桩。

3.未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式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不带配重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

4.安装折卸费用中已包括机械安装后的试运转费用。

5.安装拆卸费用中自升式塔起重机是以塔高45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45m时,每增加10m,安拆费增加20%,其场外运输费增加工5%。

6.场外运输费用已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

7.场外运输用中的运距为25km以内。

九、停滞费:包括折旧费、人工费、其他费用本项。

2000山西定额解释

总说明 1.问:晋建标字[2000]160号文件中“……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自二000年七月一日起执行。本文下发前已办理了工程价款结算的,一律不再找补。”如何解释? 答:文件中说的“自二000年七月一日起执行”,是指二000年七月一日起施工的工程执行二000年定额。二000年七月一日前施工的工程应执行95年定额,不论结算与否,一律不得执行二000年新定额。 2.问:施工的建筑垃圾外运,定额中是否包括? 答:按施工规范和现行定额规定对建(构)筑物进行合理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定额中未包括,若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3.问:定额中砂是按干砂还是按净干砂考虑的? 答:定额中除砂浆用砂是按净干砂计算的,其它用砂是按干砂(含水率为零)计算的。砂的膨胀系数和过筛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 4.问: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与施工单位包括在临建费内开支的道路、水、电、管线等,如何区别?水、电源由建设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接通一点或数点,其距建筑物的距离是多少? 答:“三通一平”即路通、电通、水砼和施工现场内的场地平整。这些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或委托施工单位承包。“路通”是指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结合永久性道路规划,将建设区域内主干线修通:同时建设单位应负责联通城市道路和建设区域道路的专用线、桥梁、涵洞的建设与维修。“电通”是指建设单位应负责解

决变配电设备和用房,办理申请用电和接电,动力、照明、通讯主干线的架设,并将支线引至离建筑物50M以内。“水通”是指建设单位应负责将上水管线接到离建筑物50M内的位置,并负责总体排水系统,但单位工程范围内的排水,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5.建设单位提供旧材料用于建筑工程上,这部分材料价是否进入取费基础? 答: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旧材料(如:旧砖、旧道渣等等)用于建筑工程上,施工单位编制预(结)算时仍按定额规定计算,计取费用后,把这部分材料费返给建设单位。 6.冬季采用暖棚法及蒸汽养护法施工增加的费用,是否还计取冬季施工增加费? 答:暖棚法及蒸汽养护法施工增加的费用,按规定允许另行计算,但其他直接费中的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不再计取。 7.混凝土预制构件、木门窗、钢结构构件在什么情况下预算中才能列增值税? 答:凡当地税务部门向生产厂家收取增值税的构件,收哪种构件的增值税,在预算中就列哪种构件的增值税,不收的不得在预算中列增值税。 8.增值税应列在预算的哪个部分,是否可与直接费并列为定额直接费的基数? 答:构件增值税应列为定额直接费基数,并相应计取各项费用及税金。

山西省市政工程定额说明word版本

第一册通用工程 册说明 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工程共七章。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其他专业册。 三、详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 一、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含水率﹤25%为干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堆积起来不能成型或具有流变性质的为淤泥或流沙。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降水措施的土方按干土计算。运湿土,可按相应的运土定额乘以1.18系数执行;汽车运淤泥、流沙按运土定额乘以系数1.5。 二、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三、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四、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运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 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五、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六、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定额项目选用电雷管,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七、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处理。 八、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九、轮式拖拉机运土,可按5t汽车运土项目乘以系数0.5执行。 十、槽坑填料夯实项目中,水泥碎石(砂)混合料的计价,可参照第二册《道路工程》中的相应项目计算该材料的价格及场外运输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开挖运输项目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夯填)土按碾压或夯实后的体积(压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换算见下表: 土方体积换算表

山西2011《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1《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 总说明-------------------------------------总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 第三章砌筑工程-----------------------第三章砌筑工程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八章保温、隔热工程---------------------第八章保温、隔热工程 第九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第九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第十章垫层、找平层工程-------------------第十章垫层、找平层工程 第十一章支护及机械降水工程---------------第十一章支护及机械降水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 第十三章脚手架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 第十四章垂直运输及超高费-----------------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GB50500-2008)、《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和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年《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围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

山西省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完全版)

1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 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的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输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 (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1.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 3

2011定额解释

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一) 建筑工程 1.问: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如何执行脚手架子目? 答: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预算定额第十三章的规定,重新计算脚手架费用。相关定额子目中已经包括的脚手架费用亦不扣除。 2.问:细石混凝土地面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 答:细石混凝土地面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中。 3.问: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的计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和超高费的计费基数为: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檐高,以工程项目(即定额第一章到第十章的内容)的定额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进行计算。 装饰工程 1.问:预算定额第五章说明第五条关于木线条、石膏线条油漆的说明具体应如何理解? 答:该条说明为:①木线条安装在木质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并入木装饰面中计算,执行其他木材面油漆子目,木线条按展开面积乘以0.83系数计算工程量(依据本章说明中表5.3中的第13条);②石膏线条安装在石膏板和抹灰面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均应并入基层装饰面中计算,执行抹灰面油漆子目,石膏线条按墙面油漆、涂料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问:装饰工程中当层高超过 3.3m时,脚手架费用应如何计算?

答:层高超过3.3m时脚手架费用的计算同建筑工程(详见建筑工程解释第1条)。 安装工程 1.问: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电缆保护钢管、塑料管埋地敷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答:该项目适用于较长距离电缆穿钢管、塑料管埋地敷设,不适用电缆穿建筑物、电缆穿越道路的保护管敷设。 2.问: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中,塑料管安装项目是否包括管卡安装? 答:塑料管安装项目不包括管卡安装,需要另套管卡安装项目。 3.问:第十一册《刷油、绝热、防腐工程》中,刷防火涂料项目中防火涂料得消耗量如与实际不同,应如何调整? 答:刷防火涂料项目中防火涂料得消耗量与实际不同时,按照防火涂料产品说明书的用量调整。 市政工程 1.问:在2011年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场外运输费用项下,有些市政工程的施工机械未列入,如何计取? 答: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按履带式推土机(90kw内)执行;路面铣刨机按压路机的80%计取;履带式液压岩石破碎机按履带式挖掘机(1m3内)执行。 2.问:2005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第六章中,设有“汽车运厂拌基层混合料”项目和“汽车运沥青拌合料”及“汽车运热沥青”子目,2011定额第一册中取消了这些项目、子目,如何执行? 答:为了便于使用,“厂拌基层混合料场外运输”项目放在了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二章“道路基层”内,“沥青拌合料及热沥青场外运输”项目放在了第二册《道路

2017《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 第一章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和原则 宣贯资料 一、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 (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文)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三)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晋建标字[2010]473号文件) (四)建设部办公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 (五)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下发的各项规费文件 (六)多年来,我省在制定费用定额方面积累的有关历史资料 (七)建筑安装企业近三年的统计资料 (八)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测算资料 (九)山西省《投资估算指标》及《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每两个月发布的、测算期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 (十)其他省市费用定额的编制资料和先进经验 二、费用定额的编制原则 (一)社会平均水平原则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水平应按照社会必要劳动量确定,反映社会平均水平。因此,费用定额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技术经济工作,并且与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制定费用定额时,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提高;另一方面,也应考虑由于材料预算价格上涨,定额人工单价的变化导致费用定额有关费用支出发生变化的因素。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应符合国务院、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二)简明适用原则 制定费用定额时,在尽可能反映实际消耗的前提下,做到形式简明、方便适用。要结合工程建设的经济技术特点,在认真分析各项费用属性的基础上,理顺费用项目的划分,制定相应的费率,计取各项费用的方法应力求简单。 (三)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 费用定额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可能对工程造价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在编制组织措施费定额时,要充分考虑现场的施工条件对某个具体工程的影响,要对各种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研究后制定出合理的费用标准。在编制间接费定额时,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在满足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基础上,尽量压缩非生产人员的人数,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管理费用的开支,降低工程成本。 第二章费用项目的划分及组成内容 建安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全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价目表(2000)》总说明

《全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xx 价目表 (2000)》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二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另行发布,暂未编省价目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根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十一册),编制了《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价目表),另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取定表。 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价目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拔款和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是建筑企业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建筑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的基础。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 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除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 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 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符合安装要求。 4. 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 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程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 综合工日单价是根据建筑工人现行工资标准和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 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每工日2 3.70 元。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 人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 ?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

山西省2018定额土建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 72.1~11-2008),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在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标底)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是编制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 四、本定额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山西省内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山西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人工单价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山西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确定的。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综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3.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5.混凝土(不包括耐酸防腐)按预拌泵送混凝土考虑,砂浆按现场搅拌考虑。实际使用的混凝土或砂浆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山西2011定额解释

解释(一) 建筑工程 1.问: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如何执行脚手架子目? 答: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预算定额第十三章的规定,重新计算脚手架费用。相关定额子目中已经包括的脚手架费用亦不扣除。 2.问:细石混凝土地面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 答:细石混凝土地面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中。 3.问: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的计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和超高费的计费基数为: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檐高,以工程项目(即定额第一章到第十章的内容)的定额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进行计算。 装饰工程 1.问:预算定额第五章说明第五条关于木线条、石膏线条油漆的说明具体应如何理解? 答:该条说明为:①木线条安装在木质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并入木装饰面中计算,执行其他木材面油漆子目,木线条按展开面积乘以0.83系数计算工程量(依据本章说明中表5.3中的第13条);②石膏线条安装在石膏板和抹灰面基层上刷同色油漆、涂料时,均应并入基层装饰面中计算,执行抹灰面油漆子目,石膏线条按墙面油漆、涂料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问:装饰工程中当层高超过 3.3m时,脚手架费用应如何计算? 答:层高超过3.3m时脚手架费用的计算同建筑工程(详见建筑工程解释第1条)。 解释(二) 建筑工程 1.问:部分钢筋和模板项目的工作内容中含有“搭拆简易脚手架”,如何理解?答:考虑建筑物结构施工时,部分钢筋和模板的安装,需要搭设操作脚手架,因此本定额将层高3.3m以内需要搭设的操作脚手架综合在相应定额项目内。当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重新计算脚手架,并且不扣除定额内包括的脚手架内容。2005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未考虑此内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相应脚手架费用。 2.问:建筑物超高费计算起点是多少? 答:当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或建筑物自然层数6层时,可执行相应檐高子目,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费。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口高度划分项目。2005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是按檐口高度和层数划分项目,符合其中一个指标即可。

山西定额计算规则

山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一、建筑工程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1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

山西省2018定额土建计算规则教程文件

山西省2018定额土建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 72.1~11-2008),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在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标底)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是编制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 四、本定额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山西省内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山西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人工单价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山西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确定的。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综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3.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5.混凝土(不包括耐酸防腐)按预拌泵送混凝土考虑,砂浆按现场搅拌考虑。实际使用的混凝土或砂浆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山西定额

总说明 一、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山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市和市政绿化、小品设施等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和小品设施等工程。三、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 四、编制依据:1.国家和腾部门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标准通用图集、典型设计图;3.其他有关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及选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园林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 六、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是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等计算的,并已综合计算了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耗用量均已包括操作和施工现场运输损耗。次要和零星材料用量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所占比例中。 八、本定额中其他材料和其他机械费的计算可采用以下公式: b C1= _______ (R+C2+J2) 1-a-b

a J1= __________(R+C2+J2) 1-a-b 式中:C1:其他材料费(元);C2:不含其他材料费的材料费(元);J1:其他材料费(元);J2:不含其他机械费的机械费(元);R:人工费(元);a:其他机械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百分率;b: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百分率; 九、本定额中除另有规定外及除上山、过河等特殊情况外,均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堆放地点、仓库或加工地点到施工地点的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 十、本定额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次要工序虽未一一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一、本定额中未包括苗木数量的项目,其数量按设计量计算。 十二、本定额内凡注明“XX以内”或“XX以下”者均包括XX 本身,凡注明“XX以外”或“XX以上”,者均不包括XX本身。

山西2011年定额解释2011年定额解释(已更新至2018年第四期信息价)

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问题解释 更新至2018年第四期完 整理人:李伟 一、建筑工程 二、装饰工程 三、安装工程 四、市政工程 五、费用定额 六、仿古建筑工程定额 七、园林绿化工程定额 建筑工程 摘自太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五期 1、问:部分钢筋和模板项目的工作内容中含有“搭拆简易脚手架”, 如何理解? 答:考虑建筑物结构施工时,部分钢筋和模板的安装,需要搭设操作脚手架,因此本定额将层高3.3m以内需搭设的操作脚手架综合在相应定额项目内。当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重新计算脚手架,并且不扣除定额内包括的脚手架内容。2005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未考虑此内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相应脚手架费用。 2、问:建筑物超高费计算起点是多少?

答:当建筑物檐口高度超高20m或建筑物自然层数超过6层时,可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费。本定额是按建筑物高度划分项目。2005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是按高度和层数划分,符合其中一个指标即可。 摘自太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六期 1、问: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如何执行脚手架子目? 答: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预算定额第十三章的规定,重新计算脚手架费用。相关定额子目中已经包括的脚手架费用亦不扣除。 2、问:细石混凝土地面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 答:细石混凝土地面按主楼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突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中。 3、问: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的计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和和超高费的计费基数为: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檐高,以工程项目(即定额第一章到第十章的内容)的定额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进行计算。 摘自太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二期

山西省2011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土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规定如下: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1-1 续表1-1

续表1-1

1.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行计算。 2.人工挖土不分干、湿土,均按定额执行。 3.人工挖土方、地槽、地坑,普硬土是按表1-1综合取定的,如实际全部为Ⅰ、Ⅱ类土时,应按普硬土定额乘以系数0.85。 4.淤泥与湿土的区分: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堆积起来不能成型或具有流变性质的为淤泥或流沙。 5.人工挖土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因素,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7.挖桩间及桩顶1m以内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不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5。 8.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挖、填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

按挖土方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 1.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若含水率大于25%,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含水率大于40%,另行计算。 2.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 m3时,定额乘以系数1.1。 3.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2所列系数计算。 坡度大于5%,其运距乘以系数表1-2 4.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5.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2.0m 以内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土壤类别同机械挖土。 6.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项目,其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项目,其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 8.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台班用量乘以系数0.73。 9.机械土方定额是按普硬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为坚硬土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表1-3的系数。 机械挖坚硬土系数表1-3 10.填料碾压定额是按不同压路机及不同遍数综合编制的,并已考虑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及推平机械。 11.填料工程量按压实方计算,定额材料用量中已包含压实系数及施工损耗。 12.机械石方定额已综合了不同的开挖阶段高度、坡面开挖、改炮、找平、撬动松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对石料粒径有要求时,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另行计算。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建筑工程小型爆破(如炮眼法)按气腿式凿岩机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如使用手执式风动凿岩机者,凿岩机台班乘以系数0.7。中型或大型爆破(如药室法),可另行计算。 1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15.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16.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可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1.56m计算。 17.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挖方总量的3%计算,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 18.汽车运土、石方,运输道路是按Ⅰ、Ⅱ、Ⅲ类道路综合考虑的,并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清理道路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山西省2018装修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在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标底)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是编制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四、本定额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山西省内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山西省当前装饰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人工单价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山西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确定的。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综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3.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本定额中砂浆的种类、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凡在定额项目中列出砂浆厚度的(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和天棚工程均按本定额第二章“墙柱面工程”中砂浆厚度调整子目进行调整。 5.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现拌砂浆考虑。实际使用干混预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执行本定额中相应子目,并按以下方法调整: (1)实际使用干混预拌砂浆,参照执行的相应定额子目为机械搅拌砂浆时,人工按每立方米砂浆扣减0.53工日,现拌砂浆换为预拌砂浆,灰浆搅拌机换为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消耗量按每立方米砂浆0.13台班计算。 (2)实际使用干混预拌砂浆,参照执行的相应定额子目为人工搅拌砂浆时,人工按每立方米砂浆扣减3.03工日,现拌砂浆换为预拌砂浆,增加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消耗量按每立方米砂浆0.13台班计算。 (3)实际使用湿拌预拌砂浆,参照执行的相应定额子目为机械搅拌砂浆时,人工按每立方米砂浆扣减0.53工日,现拌砂浆换为预拌砂浆,灰浆搅拌机台班消耗量全部扣减。

山西2005定额解释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消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和2000年《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章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四、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缺陷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五、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 3、定额中以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六、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定额项目(包括机械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2、本定额的机械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所需曾加的机械幅度差。定额项目内用量极少的中小型机械则列入其他机械费内以%表示。 七、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对方地点或现场加工厂地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共和机械消耗量。 八、定额中中小型机械、周转性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已包括25km内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或6层以下)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m(或6层)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定额项目计算。 十、本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以考虑在定额内。 十一、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个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进、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篷、车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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