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6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

20110906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
20110906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

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

(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1990年6月20日颁布)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的整治和管理,合理采挖河道砂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挖砂、石,取土和淘金(包括淘取其他金属及非金属)。

第三条河道采砂必须服从河道整治规划。河道采砂实行许可证制度,按河道管理权限实行管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利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由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

第四条采砂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出河道采砂申请书、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报经所在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在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方可开采。从事淘金和营业性采砂取土的,在获准许可后,还应按当地工商、物价、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河道采砂必须交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第六条河道采砂管理费的计费:

(一)由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计采砂管理费。

(二)河道采砂管理费的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门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向当地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第七条河道采砂管理费用于河道与堤防工程维修、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单位的管理费。结余资金可以连年结转,继续使用,其它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八条河道主管单位要加强财务及收费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收好、管好、用好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各级财政、物价和水利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

第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四、五条规定的,按《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河道管理、监理人员在河道采砂收费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按《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商同级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本地区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水利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魏余凑:浅析河道采砂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2010年07月28日18:05:45来源:温州水利网

摘要:本文就河道采砂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就此进行了原因剖析,提出了下一步采砂管理的对策:加强法制建设,健全管理制度;科学制订规划,提供管理依据;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投标拍卖制;逐步实行计划采砂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测,科学调整采砂行为;飞云江采砂的基本原则。

关键字:河道采砂管理现状对策

砂石是重要的建材资源,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业的兴旺,对砂石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长期以来,飞云江流域中下游各河段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流域内各县、市(区)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尤其为我市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砂石资源的保证,同时给当地群众提供了一条就业致富门路。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采砂的无序采挖和废弃料堆放随意性较大等,致使一些河段水流受阻,影响了行洪和江岸稳定等,如何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行洪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文提出了一些肤浅的看法,供同仁们共同探讨。

一、瑞安市河道采砂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飞云江是浙江省第四大河,温州市第二大河。飞云江上中游为山区性河道,下游为强感潮河道。其河道来沙途径有:上游区域来沙与下游海域来沙。瑞安市河道采砂从属飞云江流域内,已有十多年历史,目前共有机械采砂船19只(其中飞云江下游云周段7只,飞云江中游高楼寨寮溪段11只,湖岭片区1只),岸砂采挖点3处。年采挖量约为150万立方米,开采方式一般采用抓斗式机械开采。近几年,水利部门对河道采砂加强了管理力度,2000年、2001年连续两年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飞云江下游取砂范围强制控制在距堤岸200米以外,对飞云江中游寨寮溪段河道采砂废弃料进行就地平整,并加强了执法力度,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赵山渡引水工程截流后,水流减少,平整后的废弃料还是浮出水面,河道面貌改观不大,效果不明显。对此,2002年,市水利局又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将近300万元,引进三只采砂船专门清理废弃料,同时要求飞云江中游和湖岭片12只采砂船,全部进行技术更新,改“分筛式”为“统采式”,并限量开采。经过近二年的努力,水利部门通过加强监督力度和广大采砂户的支持与配合,现在飞云江中游寨寮溪段已基本形成主流。但由于飞云江上游水库工程的建成,大部分泥沙被拦截于上游水库,原有的泥沙冲淤平衡被破坏,采砂将被变为短期的资源开采。由于采砂业主只考虑个人经济利益,目前河道采砂仍存在乱采乱挖现象,并有扩大趋势,给河道的行洪安全、航运、旅游等带来了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1、洪水受阻影响了河道行洪。高楼段由于采砂的废弃卵石就近堆放,一座座大小卵石堆遍布河面,使河道水流分汊,洪水受阻、行洪不畅,改变了水流的主流方向,严重地影响了河道行洪安全。2、河势稳定受到严重威胁。由于采砂业主只追求采砂作业操作方便,认识不到乱采砂石对河道稳定的危害性,不管是行洪区还是滞洪区,凹岸还是凸岸,只要砂石产量高,就大量采挖,局部河段采砂采挖太深,特别是凹岸采砂后,加剧了河岸冲刷,致使河势稳定受到威胁。如云周个别地段,已受到相当程度的威胁。由于该地段处于凹岸,水深砂质好,含泥量低,采砂船经常在夜间靠近岸边偷采,周围群众曾多次举报,屡禁不止。此外,有的废弃卵石堆积起来形成低坝,洪水时受其导流,使局部河势出现失稳现

象。3、局部地段引起沉降、坍滑(坍方)。由于历年来的长期开采,部分河段的超量、超深的开采,使该河床大幅度变深,加上河势的改变,引起了两岸滩地沉降、坍滑。同时,人为地改变了河道自然状态,河道水流也随之改变,引起个别顶冲地段的堤防预留滩地和已抛石加固地段的坍方。4、废弃料堆积严重,影响了旅游业。局部河段一些采砂户只顾到自己眼前的经济利益或贪图方便,岸边废弃的卵石堆积如山,高的有3-4米,低的也在2米左右,绵延起伏,有的还占用了部分农田,既影响了农业耕作,又破坏了自然环境。同时,水下废弃石星罗棋布,犹如一处处小岛,“机关”重重,妨碍了寨寮溪的竹筏漂流。同时也破坏了山区溪流的优美景观,影响了我市旅游资源的质量。5、影响水质,破坏了水资源。由于砂石是采砂船从河底采挖起来的泥砂,后用水洗筛刷分而成,冲刷后泥水直接排入江中,同时采砂船上安装有200至600匹不等的柴油机及其它机械设备,产生一定数量的含油废水,严重影响水质,破坏了水资源。6、造成新的噪声干扰。个别采砂船在离居住区、人口密度较大集镇较近的采砂点,不顾周围群众的正常休息,加班加点,特别是夜间开采,造成了新的噪声污染等等。

二、河道采砂存在问题的原因

1、规划滞后,开发管理无章可循

采砂规划是采砂开发与管理的龙头,也是合理开发砂石的基础工作,更是管理者的依据。缺乏规划的开发,容易导致盲目的开发。由于诸多因素限制,目前专业的采砂规划尚未制订,有关飞云江的防洪规划、影响分析、可行性论证仅就可采区、禁采区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尚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尽管我市19只机械采砂船都已经水利部门审批,但2000年之前审批的12只采砂船都没有经过专业技术部门论证分析,其余7只采砂船既使有专业技术部门论证分析,也是流于形式,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随意性较大,只要采砂业主交纳有关费用就可以自行开采。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采挖的采砂者未能及时予以查处;对严重违规造成一定影响的,没有采取强而有力的制裁措施,导致采砂者形成“一旦取得相关证书,可任意开采”的错误思想。采砂业主凭个人职业道德进行开采,水利执法人员仅凭个人经验、认识水平进行粗放式管理,对可采区、禁采区、可采深度、可采量等心中无数、难以把握,缺乏管理依据,往往处于被动管理状态。

2、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河道采砂的管理体制较为混乱,部门法律之间存在矛盾,部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给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带来了困难。依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24条规定:“在行洪、排涝河道和航道范围内开采砂石、沙金,必须报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也作了与《水法》相似的规定。修改后于2002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此外,国土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将河流江砂纳入矿产实行管理,要办理采矿许可证及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交通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也对采砂实行管理。按照这些法律规定,采砂不仅需要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而且还要办理采矿许可证和水上水下安全施工作业证。由于采砂涉及多部门管理,相互协调、配合相当困难,多头管理导致管理体制的不顺。

3、暴利的驱使

河道采砂由于具有高额的经济效益驱动,投入少,产出多。据调查了解,采砂者

大都是当地农民,大都是当地有点势力的“能人”,法律意识淡薄,个人利益占主导思想,受暴利的驱动,是导致滥采乱挖的主要原因。加上,采砂废弃料清理费用较高,实施统采成本较大,效益降低,这又是河道采砂废弃料堆积的较主要原因。

4、法规不够健全

河道采砂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采砂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河道采砂仅做了原则性和一般性的规定,操作性不强,惩戒力度不大。而一些非法采砂户,受高额利润的驱使,敢于“明知故犯”,其重要原因就是按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过轻,难以起到惩戒的作用。管理部门要进行严厉打击,又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所以,迫切需要专门立法,制定统一规范采砂行为的法规。

5、采砂开发结合河道疏浚遇到阻力

《飞云江流域防洪规划报告》指出:高楼至平阳坑段行洪河床淤积严重,断面极不规则,局部地段深浅悬殊,主河床同滩地分界不明,砂包、土堆、灌木遍布。据此,水利部门提出以合理开发砂石与河道疏浚相结合,使该段淤积严重弯曲的河段通过切滩疏浚转变成顺直型河道结构,在提高行洪能力的同时,又能开发寨寮溪轻舟竹筏漂流旅游项目,促进风景区的发展。但个别村和村民借机提出无理要求,要求对清除河道中的废弃料和滩地进行补偿,甚至漫天要价,增加政策处理难度。同时,旅游主管部门单方面强调保留河滩既保护自然旅游资源的片面观点。

三、河道采砂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1、加强法制建设,健全管理制度。

砂石资源开发和利用对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是我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原材料的重要保证。但河道采砂又关系到江河河势稳定,也直接关系到河道防洪和通航安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国务院将要制订出台的《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给河道采砂的管理、执法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并结合我市河道采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瑞安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日常巡查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并严肃查处违法和违章的采砂行为。

2、科学制订规划,提供管理依据

河床砂石是河道稳定、水砂平衡的物质基础,可供开采的床沙质是一种有限的、难以再生的宝贵资源,无限制地、掠夺式开采江砂将会破坏河道的河势,破坏河床的冲淤平衡。因此,制定河道采砂规划是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的基础工作。要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规划》的制定,科学的发展观告诉我们:为了维持河床的冲淤平衡。既要合理利用河道砂石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严格控制开采量,防止对砂石资源的过度掠取,影响河势稳定、行洪安全和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浙江省河口海岸研究所编制的《飞云江中下游河段局部取沙对堤防及河势影响分析》,通过对飞云江中下游河段河床演变规律和来水来沙情况、河床分布特点的综合分析,确定飞云江龟岩山~口门上望之间的河道取砂方案,是这段河道采砂的理论依据。

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浙江省飞云江流域防洪规划报告》中对飞云江寨寮溪段采砂规划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瑞安市水利学会编制的《飞云江高楼至平阳坑河段砂石开采可行性论证》已确定了禁采区和限量开采区。该可行性论证的编制,对飞云江河道采砂管理和禁采期

将发挥科学的指导作用。但还需进一步深化,进一步明确可采区、禁采区、可采深度、禁采期;在可采区内确定采砂方式及对采砂机具进行数量控制;严格控制并合理布局沿岸堆沙场地;提出弃渣处理及现场清理要求等,并进行公告。同时要把河道采砂规划同寨寮溪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相统一、相协调,更具操作性,当地乡镇和群众也能接受。

其次在赵山渡引水工程蓄水发电后,上游来砂量将减少,水流下泄将使中游河段产生河床冲刷,可采的砂量也将减少,采砂规划应充分考虑这种情况。此外,有关规划须按法律规定报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3、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招投标拍卖制

河道砂石是一种有限的、难以再生的宝贵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对有限的自然资源的行政许可,必须采取拍卖或招投标的方式做出行政许可决定。要打破传统的采砂权的取得方式,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并事先对河道采砂范围内可采黄砂量进行认真的调查评估,以便较科学合理地确定标底范围,维护正常的采砂秩序。招投标拍卖收取的费用应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河道整治、提高河道防洪能力的建设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4、逐步实行计划采砂制度

砂石资源开发与管理必须严格按规划确定的采砂范围、年度开采量、开采的总量等要求进行。水利部门要按审批的规划审批河道年度采砂计划并按审批计划颁发采砂许可证;有关采砂单位或个人须按规划向水利部门申报年度采砂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安排采砂工作。

5、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职责

(1)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颁布后,特别是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1992年]202号文件,明确了水利部门为河道采砂管理单位,所以应实行水利部门一家发证,其他部门过去发的各种采砂证一律无效,只征采砂管理费,其他费种不得再征收。水利部门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对全市河道采砂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工作,重新登记、发证,对一些没按规定开采或超范围开采的和尚未进行技术更新变“分筛式”为“统采式”,要一律予以取缔,已审批发证的,可以吊销其采砂许可证。同时,建议成立瑞安市采砂管理委员会,以协调各部门各方利益。其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采砂法律法规,组织制订有关采砂管理规范性文件,处理决定有关采砂的重大事务等。其成员由市府、水利、国土、航管、旅游、公安及当地乡镇等部门组成,并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同时,近期拟开展一次统一、集中行动,以水利部门为主,其他各部门通力配合,以规范我市河道采砂的正常秩序,以达到确保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交通航运安全等。

(2)强化对采砂作业监督检查

由于采砂作业是水上作业,流动性大。采砂户在经济效益的驱动下,往往不顾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生态与环境保护要求,也不顾汛期和非汛期的要求,挤占航道。因此,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采砂作业船只的采砂活动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并且形成一整套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采砂作业区是否设置作业区标志;是否按在审批的范围和深度开采;各种证件是否齐全;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采砂区内的采砂船数

量、船名、船号是否与审批的一致;采砂数量是否有超计划开采现象;采砂许可证时间是否超过审批的采砂期;是否按规定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等。逐步达到依法、科学、有序地进行河道采砂,坚决取缔非法采砂。

(3)加强执法人员内部监督管理

在河道采砂管理中,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凡是不执行已批准的采砂规划;不按照规定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不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采砂管理费;不履行监督职责,监管不力,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放任自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加强监测,科学调整采砂行为。

河道采砂,特别是飞云江采砂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河床边界条件,可能导致局部河势发生改变。为了解飞云江各采砂河段采砂的河床变化,必须对河道断面和水下地形变化情况定期组织监测。监测成果作为调整采砂区、调整采砂量提供科学依据,以指导采砂活动。

此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今后可在飞云江干流河段开展水砂\平衡监测。专门针对研究砂量平衡为目的悬移质、推移质泥沙测验,并且增加河床质取样,定期进行泥沙颗粒分析和岩性分析,从而研究各段泥沙输移情况,研究采砂后泥沙补给规律,为科学确定可采砂量提供依据。

7、飞云江采砂基本原则

(1)河道采砂,必须实行依法管理,合理开发,限量开采安全原则。

(2)飞云江采砂应与飞云江河口综合整治规划相协调,且不影响飞云江中下游河段当前相对稳定的河势。

(3)取砂应有利于飞云江中下游河段的泄洪,并与航道疏浚相结合,起到一举两得的作用。

(4)取沙不能加剧堤防塘脚的冲刷,根据钱塘江取砂的经验,飞云江下游取砂范围控制在距堤岸200米以外的江中;飞云江中游寨寮溪段取砂范围控制在规划堤线的迎水面50米和背水面30米以外,河床的凹岸、险工地段和重要水工程附近视具体情况取砂范围适当加大。

(5)在有涉水工程,如桥梁、码头和拟建桥梁的地方,一般不考虑取砂。(6)取砂必须实行统采,不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废弃料。确需临时堆放的,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完毕。

河道采砂执法对策建议

来源:法制办主站发布时间:2009-05-25 13:52 阅读次数:

曾立福陆世林

多年来,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资源保证,对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基础建设、城乡开发项目日益增多,对河砂需求量的日益增加,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行政执法工作,保障行洪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笔者结合实际,谈谈个人看法, 仅供参考。

一、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房县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属山区县。地势西高东低,南陡北缓,平坝、丘陵占17.1%,二高山占44.4%,高山区占38.5%。平均海拔1595米,年均雨量914mm。县境内有大小河流1361条,总长3455公里,有南河、堵河、北河、官山河四大水系,全长2612公里,其中南河和堵河流域砂石资源较为丰富,约有8000万方储量。今年3月,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对我县河道采砂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准确掌握了我县河道采砂的现状。目前,全县共有各类采砂经营业主34户,其中,各类经营证照齐全的有6户,仅持有采砂许可证的29户,无证的有5户;年开采量在万方以上的有6户,均为机械开采,所采河砂均供应县内使用。多年来,县政府不断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在需求增大和暴利诱惑下,河道采砂仍存在乱采滥挖现象,给河道行洪安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了诸多问题:

㈠河床沉降取水困难。由于河段长期超量、超深开采,使河床大幅变深,引起河势改变,农业灌溉泵站无法进水。若长期下去,逐年沉降,势必导致两岸取水用水困难。

㈡防洪安全隐患剧增。采砂业主只追求作业操作方便,只要河砂产量高,就大量采挖,局部河段采挖太深,特别是凹岸采砂,出现大量深坑,水流易形成旋涡,影响行洪安全,加剧了河岸冲刷,部分采砂业主采砂作业结束后,对坑潭不及时进行有效的回填复平,使河势稳定、两岸农田和房屋受到严重威胁。

㈢水质安全受到影响。采砂船从河底采挖泥砂,水洗筛分,冲刷后泥水直接排入河中,造成下游水质严重破坏,同时,采砂机械上的柴油、汽油、机油滴漏及产生的含油废水、污油,直接排入河道,严重影响水质。

㈣基础设施时有破坏。采砂业主置禁采区、禁采期、可采深度规定不顾,在河堤禁脚、河道桥梁桥墩、灌溉水渠、拦河坝、取水源口等公共基础设施附近大肆采挖,造成基础设施严重受损。

㈤影响区域生态环境。一是超采超挖,使砂石裸露,干燥后地表层的细沙成为尘土,风吹造成扬尘;挖砂现场形成的地表坑潭成为垃圾场,垃圾被河水带到河水下游,生活垃圾通过更粗的颗粒层渗透污染地下水,污染当地的生态环境。二是造成周边噪声污染。河道周边居住区人口密度较大,较近的采砂作业区不顾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加班加点,夜间开采,造成噪声污染。

二、河道采砂存在问题的原因

㈠水法体系不够健全。采砂人敢于“明知故犯”,其重要原因:一是现行水法体系不够健全,如《水法》第39条明确规定,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未出台办法,造成河道采砂许可管理没有统一规范,实际工作操作难度大;二是执行难,按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不及时、不到位或无法执行,难以起到惩戒、教育作用。

㈡案件处理难度大。一些非法采砂户,随意进入河道采砂,水政人员调查取证时,来自社会各界的干预多,行政处罚难以实施,管理机关只能让步,通过协商,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㈢河道界线不清。由于历史原因,在土地联产承包划界时将河道范围划在联产地范围之内,而河道定权划界时工作不到位,没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就办理了土地证,而在办许采砂许可证划界时经常出现争河地现象,与河争地河现象时有发生。

㈣执法设备落后,经费不足。县河堤管理处管理人员仅靠自行车去管理,相机、车辆等设备设施无从谈起,致使案件直接证据得不到有效收集,部分违法案件无法查处。边远河道无力监督检查,使部分河道管理造成死角。

㈤执法人员不足、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由县河堤管理处负责,现有职工5人,要负责近百公里的河道堤防和采砂管理,致使违法案件不能及时发现。部分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遇到违法活动,不能采取有效的执法手段去制止,致使违法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查处。

㈥认识有偏差。少数乡村干部,认识不到位,执行力不强,越权擅自批准下河采砂。而采砂者大都是当地“能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砂石是大水打来的,谁河段的砂就是谁的。使河砂开采成了唐僧肉,人人想啃。通往河道便道多。山区河道存砂不集中,造成下河便道多。以房县军店河为例,军店大桥至县城河道长十多公里,就有下河便道40多处,采砂人可随意从任何地点进入河道采砂,抢占砂点,屡禁不止。

三、加强采砂管理的对策建议

㈠健全水法法律体系。一是积极向上建议,请求国家尽快制定出台《河道采砂管理规定》、许可程序规定等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或者授权基层制定管理办法;二是制定本地的配套制度。要统筹安排,科学制定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河流采砂长中短期规划等专项规划,界定河道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等特殊地界,以求配套、统一、实用;对河砂蕴藏量进行全面勘查,根据每一河流具体情况,科学划定禁采区、禁采期,确定年采总量、可采深度,形成健全完善的水法律体系,为严格行政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长年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以每年“12.4”、“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契机,利用各种媒介,采取有效措施,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有关法律制度。宣传乱采滥挖的危害,讲解河道采砂管理制度;长期宣传要将宣传工作贯通于水利工作全程。在河堤边制作永久标语,刷写警示标识,在各种媒体上开辟专栏,印制法律宣传册,送法下乡,送法上门,使社会各界都能了解水法律,知道采砂要怎么做,要如何办理审批,增强全民水患意识,为依法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㈢严格采砂行政许可。严格按规划确定的采砂范围、年度开采量、开采深度等要求进行砂石资源开发与管理。凡是申请河道采砂的,首先进行审查,在规划可采范围的,方可进入程序审批。水利部门要按规划审批河道年度采砂计划,颁发许可证,不能超计划审批,有关采砂单位或个人必须按审批的范围、方式、数量组织采砂。

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征收管理费用,多渠道筹措管理资金,弥补经费不足,改善执法条件,加大河堤、河道维修、治理力度。可实行以钱养事的办法,政府出钱购买服务,充实一线人员,将河段管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头,责任明确

到个人,加强工作时间之外巡查,规范管理人员行为,严格执法;定期开展河道采砂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河道采砂活动有序开展。建立现场巡视制度,经常对采砂范围、深度、数量及弃料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审理、批准、执行四分离制、执法违法错案追究制、案件公示制、公开举报制等规章制度,提高办案水平,防止干扰,将违法案件处理在阳光之下。

㈤公开出让采砂权。砂石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资源,是有限的、难以再生的宝贵资源。要打破传统的采砂权的取得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对可采砂量科学评估,合理确定标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采砂权,用经济杠杆调节利益。出让收入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河道整治、疏浚,提高河道防洪能力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㈥明确相对人责任义务。河道散布在全县各处,仅靠县主管部门一家管理,是不够的,要充分利用基层组织、乡镇政府的熟悉情况的优势,充分发挥他们的战斗堡垒作用,赋予职责,给予权力,放手让他们在基层管理,变一家管为大家管。在授予采砂权的同时,通过管理合同,明确采砂权利人在采砂活动中的安全管理、设施损毁维修、缴纳税费、按照批准开采、河道复平等义务,告知违约后果及处理办法,变单方监管为双方互动。

㈦落实复平义务。按照谁开采,谁复平的原则,实行采砂复平保证金制度。采砂人在取得采砂许可后,必须按合同要求交纳足够的复平保证金,主要用于在各自开采区域内,不按作业要求所形成的废砂堆、深水坑及临时道路等障碍物的恢复,损坏堤防、农田灌溉、人畜饮水、桥梁等设施修复的费用。开采期内如无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事故,开采期满,经基层组织确认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采砂人。

㈧坚持服务经济发展。要坚持顾全大局、规划科学、服务在先的原则,保证公共基础建设和重点工程用砂。要在采砂权出让合同中明确优先保证公益用砂的义务。适时对河道进行治理、对河流开挖疏浚,挖出的砂石提前贮备,确保公益用砂,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提倡碎石制砂,给予政策扶持。组织相关部门全面勘查,选择废弃的河道、无植被的石山、荒坡,开山取石,碎石制砂,采后复平整理成耕地或建设用地。对群众建设自用砂,划定远离敏感区域的采砂点,定点定时定量采砂,加大管理力度。

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精神,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节能环保、市场开拓、法律服务和管理咨询、信息化应用、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符合第二条规定,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信委)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服务平台。示范平台

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第四条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经信委负责区级示范平台的认定、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各地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州(市)示范平台的初审推荐和指导服务工作,协助自治区经信委对示范平台进行管理。自治区级服务平台单位直接报送自治区经信委。 第二章服务平台建设 第五条建设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 第六条建设目标。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专业服务平台为支撑,以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为重点,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三级服务平台纵向协调发展,综合与专业服务平台横向互补的立体服务网络。 第七条建设内容。

普兰店市林业水利局实施联动机制 重拳出击非法采砂行为

普兰店市林业水利局实施联动机制 重拳出击非法采砂行为 为进一步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保护良好的生态发展环境,普兰店市林水局自集中开展清理非法采砂综合治理行动以来,实施联动机制,协同多部门联合作战,履职尽责,重拳出击整治非法采砂行为,行动快、措施强、效果好,使全区(市)的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有序的道路。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涉河非法采砂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水事活动,涉及管理部门多、利益交叉、关系复杂,没有各级政府的领导重视、协调一致和支持,是难以凑效的。我区(市)自开展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先后18次召开了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部门协调会,较好的协调了各执法部门的行动。成立了以区(市)政法委王继晓书记为组长的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安、综治、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处、交通、路政、林业、土地等部门组成,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并配备了铲车、拖车、照相机、摄像机等专用设备,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市政府与相关单位和乡镇签订了非法采砂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了组织管理体系,明确了责任人、任务目标、管理主体和责任追究办法。市林水

局每周组织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处、水利治安派出所、土地、交通等部门召开一次调度会议,专题研究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时沟通情报信息,从体制机制上为有效管理河道采砂工作奠定了基础。普湾新区党工委(普兰店市委)书记姜周、新区管委会主任(市长)张乙明亲自过问,明确方向,亲自批示将罚没款全额返还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用于车辆燃修、参战人员的伙食补助、办公经费以及奖励执法人员和举报线索的群众,极大的激发了参战人员的积极性。 二、摸清底数、精确打击 自我区(市)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工作开始,市林水局会同国土、林业、矿产等部门对全区(市)的涉河、涉地、涉林等非法砂场及占河违章建筑开展了拉网式的调查摸底,并向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下发了砂场摸底登记表,对违法占河、占滩及所有非法采砂场进行重新核实,登记造册,确定整治工作内容和任务,并制定了具体方案。共核实登记80多家砂场,其中大沙河、碧流河、复州河、夹河、清水河等流域44家非法采砂场,占河违法养殖圈11家,并下达限期撤出通知44份,经过工作彻底清除非法采砂场38处。为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市)还先后成立了“六组、一办、一协会。”一是成立了道路交通秩序和清理非法采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了砂石综合治理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集团 内部往来管理办法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某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集团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往来管理,根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工作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深圳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或虽未拥有被投资企业的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3.职责 各主体按本管理规定制作内部往来资料、管理内部往来事项。 4.内容 集团内部往来的定义及分类 集团内部往来是指在集团内因各种经济业务而产生的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款项; 集团内部往来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可以分为: (一)因货物(产成品或半成品)的购买和销售产生的往来; (二)因不动产或其他资产的购买和销售产生的往来; (三)因劳务的提供或取得而产生的往来; (四)因代理关系而产生的往来; (五)因房屋、设备以及人才租赁产生的往来; (六)因研究和开发的转让而产生的往来; (七)因某项许可证的使用而产生的往来; (八)因资金拆借的关系(包括现金或实物的贷款或权益分配)而产生的往来; (九)因提供担保和抵押而产生的往来; (十)其他原因产生的往来。

因集团内部交易而产生的损益将在合并会计报表中予以抵消,未涉及往来的交易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内部往来的处理 内部往来分为借方往来和贷方往来,借方往来指一主体对另一主体有经济要求权,而另一主体所对应的往来则为贷方往来; 当集团内部发生交易产生内部往来时,借方往来所在主体应及时确认该项交易,并向贷方往来所在主体发出《集团内部往来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当贷方往来所在单位收到集团内部往来通知书后,确认通知书的内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把回执交回借方往来所在主体; 借方往来和贷方往来所在主体确认无误后,依据上述通知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帐务处理; 各主体应在每月月底相互之间进行内部往来的核对,并编制相关的往来调节表(格式见附件); 5.附则 本规定自2003年6月1日开始执行。 集团内部往来调节表 编制单位:对方单位:差异原因 项目帐面金额项目帐面金额? 一、应收款(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收款)余额一、应付款(含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余额? 1,应收未入帐1,应付未入帐? ? ? 小计小计? 2,已收款未入帐2,付款未入帐? ? ? 小计小计? 3,未收先入帐3,未付先入帐?

内部银行及资金管理办法

内部银行及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资金市场,更加有效的管好、用活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强化资金管理机制,发挥内部银行的职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内部银行实行资金高度管理体制,是公司资金筹措的中心,是外部资金的往来结算中心,是内部存款、信贷、结算与控制中心。 二、机构设置 1、内部银行业务管理隶属于资产财务部,是资产财务部下设的资金管理机构,在资金管理上行使内部独立核算职能,在企业会计师领导下,行使资金管理职能,资金管理实行会计师一支笔审批。 2、内部银行单独设置办事机构,内部银行结算中心办事机构设在公司,根据公司的发展和生产规模,经营地点等情况,也可设分理处。 3、内部银行的业务管理人员暂定为2-3人。会计员、记帐员、出纳各1人。 三、帐户的开立 1、内部银行实行内部独立核算单位(项目)开户单位设置帐户,内部独立核算以下单位,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二级内行存款帐户进行核算。 2、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在内部银行开设内行帐户,进行资金结算,不允许在外部银行开设外部帐户。

3、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内部银行开户时,需提交开户申请书,填写预留印签卡,预留印签卡不少于二枚,即开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委托法人印章或财务负责人的印章。 4、材料物资供应公司暂保留外部银行帐户(材料采购户),同时,必须在内部银行开设帐户,办理基层单位材料调拨的往来结算。该公司不准直接接受公司收取的运费和货款存入自己的外部帐户,如违反此规定,将追究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5、基层单位违反规定私自在外部银行开设帐户的,一经发现,撤销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的职务,同时公司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从重处罚。 6、公司投资控股单位及联营核算单位,一律在公司内部银行开设帐户,除在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 7、外区路桥施工项目需在外区外部银行开设帐户,必须经公司资产财务部同意,总会计师批准后,到内部银行备案。 四、结算凭证 1、内部银行支票分为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两种,由开户单位签发,作为内部银行收付款项的凭证,内部银行支票只限于内部流通,对外无效。内部银行现金支票只可支取现金,转帐支票不得支取现金。 2、交款单分为现金交款单和转帐交款单位两种。 3、特种转帐凭证划转款项使用,仅限于内部银行对内部存款单位开据。 4、内部往来单,用于坐扣和往来清算。 五、结算规定

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精神,根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节能环保、市场开拓、法律服务和管理咨询、信息化应用、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平台(以下简称示平台),是指符合第二条规定,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信委)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运作规、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具有示带动作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服务平台。示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第四条示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经信委负责区级示平台的认定、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

第二章服务平台建设 第五条建设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 第六条建设目标。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专业服务平台为支撑,以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为重点,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三级服务平台纵向协调发展,综合与专业服务平台横向互补的立体服务网络。 第七条建设容。 (一) 信息查询:加强网络功能开发,畅通信息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产品、标准、人才、市场等各类信息服务。 (二) 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开展工业设计、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帮助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增强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建立行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技术成果转化、适用技术推广和

湖南省采购保管费费率(7篇)

湖南省采购保管费费率(7篇) 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湖南省采购保管费费率的资料7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湖南省采购保管费费率篇一 关于四川省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保管费费率 (二)材料预算价格的组成 1、材料原价: 指生产或供应单位的材料销售价格。凡同一种材料因来源、供应单位或生产厂不同时,根据不同来源地的供应数量比例,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原价。 1 2、供销部门手续费: 指材料需要通过物资或供销部门提供时,按规定应支付的手续费。供销部门手续费已包括在材料原价内的不再计算手续费 3、材料运输费: 指材料由其来源地(交货地)运至施工现场仓库或堆放地全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材料包装费: 指为便于材料运输或保护材料而进行包装所需要的费用。 5、运途损耗: 指材料在到达施工现场仓库或堆放点之前的全部运输过程中的合理损耗。现场交货材料及无运输途中损耗的材料不计算运途损耗。 6、材料采购保管费:

2 指材料部门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包括材料在工地仓库储存保管期间所发生的损耗费。 7、材料预算价格二(原价+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运途损耗费)X(1+采购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 (三)材料采购保管费率 1(一般建筑材料采购保管费为3,。 2(黑色金属、钢材、水泥的采购保管率为2(5,。 3(有色属材料、装饰材料、安装材料及暖卫设备采购保管费率为1(5,。 (四)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的划分和规定 1、《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SGDl—2000)中的“综合调整系数”包含的材料、《四川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SGD2—2000)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估价表》中的“计价材料”一律不再计算材料采购保管费。定额中 3 的“未计价材料”和列为“单调”的材料按以下规定计算采购保管费。 ?凡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价格的“单调材料”和“未计价材料”应明确其是否包含采购保管费,凡未明确者一律视为已含材料采购保管费 2、凡由建设单位供应的“单调材料”和“未计价材料”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的,施工单位按采保费的70,收取保管费。施工单位不负责现场保管的不收取保管费。 二、关于材料价差综合调整系数的使用说明 二OOO《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实行全省统一基价,以基价作为计费基数。当地材料预算价格与省基价的差额采取“单项材料价差调整”和“综合系数价差调整”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此,结合本市建设工程特点,我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

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办法 为规范项目管理中的资金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及结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监控职能,保证资金运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机构设置:公司在财会部设立内部银行,内部银行是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为增强内部银行的权威性,协调各内部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促进内部银行业务的属你开展,公司总经理任行长,总会计师任副行长,内部银行内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由4~8任组成,内部银行业务纳入公司财务工作统一管理。 ①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对外投资、借贷、担保、抵押等重大经济决策。 ②内部银行行长:执行董事会决议,对内部银行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③内部银行副行长:审核并向董事会呈报公司资金计划,监督检查内部银行的运行,对内部银行管理承担具体责任。 ④内部银行主任:对内部银行日常业务进行全面管理,提出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方案,审批公司规定权限内的资金。 ⑤开户范围及原则: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均在内部银行开立“内部账户”,用于施工生产及经营活动支付业务。 (2)会计科目:内部银行开户单位必须按照财务部规定的

会计制定法和公司有关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执行。 ①内部银行在集团内部银行的资金存款收付结算通过“银行存款—内部银行存款”科目结算;向集团公司内部银行借用资金时,通过“其他应付款—内部银行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②内部银行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某项目部”、“内部往来—内部借款—某项目部”、“其他应收款—承包成本差异”科目。 ③项目经理部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内部往来—内部借款”、“其他应收款—项目承包费用”、“其他应付款—承包成本差异”科目;专业分公司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内部往来—内部借款”科目。“内部存款”账户作为“内部借款”账产的备抵账户。 (3)内部银行结算任务:根据企业内外经济往来合理组织结算,并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结算,保障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4)各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对外各项经济往里,除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办理转账结算。 (5)内部银行票据:公司内部银行和集团内部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按照规定正确填写,字迹清楚,印章齐全,单位名称写明全称,外单位和异地结算要写明用途、

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精神,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 提供信息查询、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节能环保、市场开拓、法律服务和管理咨询、信息化应用、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符合第二条规定,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信委)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服务平台。示范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第四条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经信委负责区级示范平台的认定、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

第二章服务平台建设 第五条建设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 第六条建设目标。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专业服务平台为支撑,以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为重点,建立自治区、地州 (市)、县三级服务平台纵向协调发展,综合与专业服务平台横向互补的立体服务网络。 第七条建设内容。 (一)信息查询:加强网络功能开发,畅通信息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产品、标准、人才、市场等各类信息服务。 (二)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开展工业设计、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帮助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增强创 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建立行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技术成果转化、适用技术推广和创新资源共享;指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培养质量管理人员,提供大型加工仪器设备共享服务。

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

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的整治和管理,合理采挖河道砂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挖砂、石,取土和淘金(包括淘取其它金属及非金属)。 第三条河道采砂必须服从河道整治规划。河道采砂实行许可证制度,按河道管理权限实行管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利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由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 第四条采砂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出河道采砂申请书,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报经所在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在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方可开采。从事淘金和营业性采砂取土的,在获准许可证后,还应按当地工商、物价、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河道采砂必须交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第六条河道采砂管理费的计收: (一)由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计收采砂管理费。 (二)河道采砂管理费的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门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向当地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第七条河道采砂管理费用于河道与堤防工程的维修、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单位的管理费。节余资金可以连年结转,继续使用,其它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八条河道主管单位要加强财务及收费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收好、管好、用好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各级财政、物价和水利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 第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四、五条规定的,按《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河道管理、监理人员在河道采砂收费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按《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商同级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本地区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内部单位借款管理暂行办法(定稿)

内部单位借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单位借款行为,控制借款风险,优化资金配置效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二级出资企业(含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单位”是指集团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以下简称出资企业;本办法所称“内部单位借款”是指所属出资企业向申请借款,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和偿还借款等方面的内部资金拆借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资企业是指拥有100%股权控制权的出资企业;控股企业是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股权比例低于100%的出资企业。控股企业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绝对控股企业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股权比例大于50%(不含)的出资企业;相对控股企业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股权比例不高于50%(含)的出资企业。本办法所称参股企业是指不具有控制权,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出资企业。 第五条内部借款原则。 (一)“逐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原则上只对二级出资企业提供内部单位借款,各级次出资企业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对其所属出资企业内部单位借款实施分级管理,承担

内部借款相关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同股同权,同责同利”原则。内部单位借款主体各股东方原则上应权责利对等,共同按股比提供内部单位借款,不得扩大借款责任和风险。 (三)“主业突出,控制规模”原则。内部单位借款投向应符合出资企业战略和主业定位,并与出资企业实际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还款能力相适应。 第二章内部单位借款管理职责 第六条财务部为内部单位借款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并完善内部单位借款管理办法与业务流程。 (二)根据资金情况及经营需要,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定期不定期检查借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资金使用合规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 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是集团内部单位借款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七条出资企业为资金借贷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及内部单位借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安全合规使用资金。 (二)严格按照资金计划使用资金,控制资金风险。

开发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开发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开发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方案 主管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实施单位:知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一、规划综述 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分支机构建设涉及的主体主要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和运营主体等。投资主体决策选取平台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委托进行工程设计、筹集建设资金,并成立运营管理机构或委托进行管理。建设主体按照相关规划和工程设计进行平台软硬件条件的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 (一)平台的投资主体 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可能的投资者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财政)性投资,这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二是盈利性机构投资,一般来说这是辅助性资金来源。 1、政府(财政)投资。 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总体来说是非营利性的,或者是微利的,因此,其建设资金应该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性支出。政府的财政性支出的主要形式有: A、财政拨款。 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是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政府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开发区(园区)产业发展,会不断加大财

政拨款的力度。 B、政府主导的各类基金。 政府主导的各类基金也能够称为政策性基金,它不同于一般的民间基金,也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性风险基金,而是一种由政府设立的专项基金,它不以自身盈利为目的。这类基金是一种引导性基金,经过对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资助,带动和引导企业、专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投资(贷款)。政府(管委会)在整个开发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过程中扮演的不但仅是单纯出资者的角色,还扮演着资金管理者、建设管理者的角色。在政府对平台的投资管理过程中,政府决策部门经过对平台建设项目的计划、预算等进行审批,初审合格后报批,然后由资金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资金核拨与管理。另外资金监督部门和项目实施监督部门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行监督。政府对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投资并不是以短期经济利益为目的,而是长期产业发展和开发区(园区)综合性效益为考量,因而资金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能够有效地的弥补市场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不足。政府除了应该加大对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财政投入以外,还要需为开发区(园区)平台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水务局收费项目及办事流程

水务局收费项目及办事流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防洪保安费 2、水资源费 3、河道采砂管理费 4、占用河道工程养护费 5、水土流失补偿费 6、水土流失治理费 行政许可事项 1、《取水许可证》 2、《河道采砂许可证》 3、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河道采砂许河证办事流程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实行一户或者一船一证的许可制度。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问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其他手续的,应按照规定办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采砂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

以审批。 水资源取水许可办事流程 取水的申请和受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取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 2、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请人纠正。 3、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 请。 4、申请取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5、申请书; 6、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7、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8、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水保许可办事流程 1、提供项目位置、规模。 2、填报水土保持方案申请表。 3、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4、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 5、发放许可证。

法规政策文件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城市供水条例》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 规范性文件 河道采砂管理收费依据 1、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水财[1990]16号) 2、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河道采砂管理费的通知》(黑价联字[1999]74号) 行政许可办理论据:河道采砂许可证(准采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

内部往来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 内部往来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集团所属单位内部往来核算和资金结算,适应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内部单位相互拖欠形成三角债,真实反映集团公司内部债权债务,明确管理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本部及集团所属二级单位。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指集团独立考核的项目部、区域代表处、分公司、事业部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内部往来定义 内部往来是指集团公司本部、集团所属各级核算单位与集团公司内部其他单位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 第四条内部往来分类及核算 1、内部往来——借款及利息(含借款); 2、内部往来——日常往来,包括核算单位之间垫付的社保、医疗保险、折旧费、保函手续费、财务手续费等代垫性质往来,本部为二级单位临时垫付或银行划拨的保函、承兑保证金和手续费等,核算单位之间因内部业务结算发生的应收应付款项; 3、内部往来——项目保证金,核算二级单位与集团公司本部间因项目投标、履约等需要通过集团公司基本账户支付和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 4、内部往来——押金,核算二级单位因项目开立保函、担保、保证合同履约等因素向集团公司本部交纳和退回的押金等款项。 5、内部往来——应交利润,核算二单位应交和未交的项目利润、外经证费用或分摊的企业所得税,项目部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票转集团公司本部抵减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在本科目核算。 第五条内部资金拆借管理 1、集团公司本部财务管理处对集团所属二级单位资金拆借进行统一集中管理,不允许集团所属二级单位之间相互拆借资金。 2、集团公司本部财务管理处应建立资金集中管理资金池,二级单位经营闲置自有资金统一归集到本部资金管理池,内部有偿拆借使用,资金拆借使用管理办法另订。 3、二级单位对所辖项目部、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三级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和内部往来负责统一结算管理。三级核算单位与集团内部其他单位发生的内部往来,月末统一结转到二级核算单位清算。 第六条内部往来管理规定 1、集团本部、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主办会计应严格执行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制度,月末结账前必须及时进行内部往来对账签字。对账发生未达账项,应编制调节表,并在次月初按调节后核对无误金额支付结清账目。 2、二级单位管辖三级单位与集团内部其他二级单位的发生的内部往来月末统一转到其管辖的二级主管单位核算和统一结算。 3、集团本部与二级单位、二级单位之间内部往来中的借款利息(除

集团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天津**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集团资金管控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水平,规范所属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保证企业资金安全,避免多头开户,减少闲置账户,依照《企业财务通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集团现行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适用本办法的企业为集团所属各级控股企业,包括各级控股子企业设立的各级分子公司。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各企业以企业法人名义在商业银行或其她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与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指导原则 第三条严格控制开户数量。所属企业除基本户、住房公积金、税户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专户与有投资、融资等企业专项用途的银行账户外,严格控制新增开户。 第四条逐步清理冗余存量银行账户。所属企业应当进一步优化合作金融机构,对已无实际合作的银行账户予以及时清理。 第五条逐步实现合作金融机构的相对集中。条件成熟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将逐步集中所属企业合作金融机构,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资金管理工具,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集团资金整体在线监控运作。

第六条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使用与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企业开立个人账户办理公司业务。严禁企业出租与转让银行账户,或将规定用途银行账户挪作她用。 第七条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须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企业银行账户的增减变动情况应定期向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银行账户的审批备案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级控股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实行审批管理。二级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由集团公司审批,三级及非二级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经二级主管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企业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应完成内部审批流程,由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并填报《天津**集团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连同企业内部审批资料一并报送至上级主管公司审批。 第九条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账户撤销事项经由企业内部审批后即可自行办理。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上报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于每季度终了15日内,填报《天津**集团企业银行账户备案表》,上报至集团公司备案,二级主管公司负责本企业所属企业汇总上报备案。 第四章银行账户的管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所属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的审批与备案工作,并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0)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我部制定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31日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为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推动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相关单位从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数据更新、运行维护、应用推广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社会提供各类在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推动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的政府网站。 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由国家级节点、省级(兵团)节点、市县级节点组成。 国家级节点是全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总枢纽,汇聚、整合全国各类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并为地方节点提供统一的基础底图、应用程序接口、目录发布、用户管理等功能与服务。 省级(兵团)节点、市县级节点汇聚、整合本地区各类地理信息公共产品,逐级向上融合共享,并集成国家级节点提供的相关功能与服务。 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坚持全国统筹、分级负责、共建共享、协同服务、安全可控的原则。 五、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承担全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负责国家级节点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以及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和更新维护。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负责国家级节点卫星影像资源的建设和更新维护。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负责国家级节点海洋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和更新维护。 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本级节点的建设、数据更新、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

甘肃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甘肃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1992年9月26日水利厅、财政厅、物价委、甘水办发[1992]68号)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采运砂石、土料及淘金活动的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发的《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沟道)。 本细则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挖砂、石、取土和淘金(包括淘取其它金属和非金属)。 在河道内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河道采砂实行许可证制度。按河道管理权限由各级河道主管部门负责对河道内砂石资源进行全面勘察登记,实施采砂管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由水利厅统一印制,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 第四条在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河道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说明开采量、采运地点、时间、范围、深度、作业方式、车辆运输路线、弃料处理方案、安全渡汛措施以及负责人等内容的开采计划。经河道管理单位审查后,报河道主管部门批准,发给采砂许可证。 未设管理单位的河道,采砂单位和个人应直接向县级河道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从事淘金和营业性采运砂石、土料的单位和个人,在获准领取许可证后,还应按当地工商、物价、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内采砂,必须服从防汛安全管理和河道整治规划、河道采砂若与防汛安全和河道整治、河道管理发生矛盾,应当服从防汛指挥部、河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领取采砂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河道内采砂,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按批准的开采计划作业,不得擅自扩大开采范围。若需变更,必须重新申报; (二)开采弃料要随时清理,并按要求及时回填,不得在河道内任意堆积,不得影响行洪安全; (三)保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设施完好,服从河道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四)服从计划管理,每年底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年度开采计划。第七条在河道内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河道管理单位或河道主管部门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其收费标准的制订原则为:1、采砂、采石、取土按当地砂、石、土销售价格的15—30%计收; 2、淘金按产值的1—2%计收; 3、淘金并采砂者按淘金、采砂分别计收;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

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交易结算,是指: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发生转移资源(含资金)的结算,包括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租赁业务、资产处置、资金调拨等往来结算。 第三条内部交易结算涉及的价格、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财务中心是内部交易结算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交易结算的有关管理制度。对各单位执行交易结算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公司交易结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中出现的异议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公司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无理拒付(收)的业务负责办理强制转账。 第二章内部交易结算的原则 第五条办理交易结算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办理交易结算,应明确交易的结算主体,严格执行交易程序,做到结算依据合法、合规,结算内容真实、有效。 二、各单位在办理交易结算时,必须遵守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公司在产品、产成品流转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协议)、实物流转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等)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才能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四、内部交易当期的收支应在当期进行结算,双方同时(即以收款方入账时间)办理交易的内部结算,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结算时间,不得跨月、跨年。对交易手续齐备、程序规范的内部交易,收、付款单位不得无理拒收、拒付。 五、除内部资金拆借外,其它内部交易实行非货币结算,且通过母公司进行款项结算。 第三章内部交易结算的要求和程序 第六条公司内部交易按以下要求和程序进行结算: 一、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办理结算所需的相关原始结算凭据,经双方财务部门认可后进行账务处理,对结算凭据的真实性负责。 结算凭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一般包括:合同(协议)或公司批准文件、结算价格依据、机

[讲解]江西省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讲解]江西省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征收使 用管理办法 江西省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征收使用管理,根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采石、取土等,统称“河道采砂”,均适用于本办法。 长江河道采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河道砂石资源费。通过竞标、竞拍等方式取得河道采砂开采权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缴纳河砂开采权出让费。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由财政部门委托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许可证时征收。 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标准的确定与调整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制定。 第四条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江西省收费许可证》,按规定到同级财政部门领取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五条河道砂石资源费收费标准: (一)在赣江南昌市段以下和鄱阳湖采砂按每吨0 8元计收,在其他河道采砂按每吨0 6元计收。 (二)因吹填造地申请河道采砂的按照前项规定标准的50%计收。 河砂开采权出让费:按实际标的全额征收。

第六条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按照河道分级管理权限征收,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具体预算管理办法另 行制定。 第七条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按以下比例分成: (一)省管河道:砂石资源费按省、设区市、县(市、区)2?2?6的比例分成;河砂开采权出让费按省、设区市、县(市、区)1?1?8的比例分成。 (二)设区市管河道:砂石资源费按省、设区市、县(市、区)1?3?6的比例分成;河砂开采权出让费按设区市、县(市、区)2?8的比例分成。 (三)县(市、区)管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全部留县(市、区)。 设区市不参与所属省直管县的收入分成。 第八条各级征收的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按前条比例按季结算,年终全部结清。委托设区市、县(市、区)征收的,则必须在收到砂石资源费、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的一个月内按前条比例上缴,年终全部结清。 第九条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的使用范围: (一)河道砂石资源费的使用范围: 1 直接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岁修、养护、绿化、清淤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其比例不得低于50%。 2 业务管理费:包括开展河道砂石储量勘查、水下地形勘测、编制河道采砂规划;调查研究、审查复核、处理纠纷、监督检查;印制(购置)河道采砂许可证、申请书和有关报表、档案资料,聘请技术专家和法律顾问等临时性工作人员劳务费等开支。 3 专业资料费:包括印发河道采砂管理政策法令汇编、宣传资料、统计资料、工作简报等项开支。

集团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有效控制资金支出,加速资金周转,防范财务风险,规范资金支付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或本票有价证券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项目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与指引。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经办部门对经办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第六条财务部根据公司的政策、流程、标准进行审核:经办业务是否符合公司政策,支付单据所附发票的合法性,资金支付方式的合理性,经济合同的有效性,支付金额是否在预算额度,支付金额是否符合政策标准,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第三章资金支付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常规款项支付,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及税金支付,零星的、不确定的临时发生的费用及员工借支等常规款项。 第八条常规款项的资金支付及审批流程 1、支付申请 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支付资金时,必须提供注明款项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收款人、银行账号等内容的支付申请和支付报销依据。 2、支付审批流程 2.1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单据的用

途、金额、支付方式及所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字。 2.2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支付款项并签字,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单据,应当拒绝批准。 2.3业务部门签完字后应交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根据其职责、权限和公司的政策、标准、流程,进行审核。 2.4 财务审核无误后,支付单据应交由董事长审批或董事长授权人。各子公司可根据董事长签字执行的授权/分权表执行。 3、支付复核 财务部资金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核批准后的资金支付业务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如下: 3.1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3.2付款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报销单据是否真实、合法、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3.3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 3.4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是否已在支付单据上签字。 3.5支付款项是否列入资金支出计划等。 4、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单据,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对支付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有再审核的义务。对于不合法、不合规的单据,出纳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章投资款项的支付及审批 第九条投资款项的支付,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款、项目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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