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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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标 签】公务员工资,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

【颁布单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晋地税税二发﹝2001﹞65号

【发文日期】2001-09-06

【实施时间】2001-09-0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阳泉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保留补贴、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阳地税所

发﹝2001﹞10号)悉,现批复如下: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后未纳入基金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九月六日

《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含附表

国务院文件 国发…2006?22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 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公务员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广大公务员积极1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上来。 要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这次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二○○六年六月十四日2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按照党的聚喜欢,聚好玩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精神和公务员法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公务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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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 题的通知 【标 签】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 【颁布单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晋地税所发﹝1999﹞27号 【发文日期】1999-06-01 【实施时间】1999-04-0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考虑到各地公务交通和通讯补贴标准及支出水平有较大差异。因此,对个人取得 的公务用车和通讯补贴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公务费用标准,由各地、 市地方税务局自行确定,并报省局,由省局请示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统一下发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1999年4月9日 国税发[1999]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区请示,要求对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做出规定。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 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 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 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

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 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 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 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 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 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 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 "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 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关于个人取得无赔款优待收入征税问题 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概要

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省人事厅省财政厅二○○六年十月十八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度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件1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规定学制,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的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山东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度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

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件1)。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规定学制,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

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含附表

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含附表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国务院文件 国发〔2006〕22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公务员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广大公务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

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上来。要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这次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按照党的聚喜欢,聚好玩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精神和公务员法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体制,实现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改革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 (二)坚持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增强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三)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工资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一)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 1.调整基本工资结构。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附表三),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附表二)。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国发〔200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公务员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广大公务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

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上来。要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这次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精神和公务员法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体制,实现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改革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 (二)坚持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增强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三)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工资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

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5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一)、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上述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公务员。 (一)、套改办法 1、职务工资。 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 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截止时间2005年12月31日。 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级别再高定一档,级别工资可就近就高套入相应档次;如高于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确定的级别对应的工资档次。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套改工资后,根据清理地区、部门和单位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将清理出的津贴补贴纳入新工资标准200元。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下月起按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其中,级别和级别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

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安排,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也会在2017年10月份启动,备考之事必须提上日程。为帮助广大考生快速了解国考、顺利备考,湖南华图教育对历年国考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且会第一时间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为广大考生的国考之航! 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是2006年7月开始实施的最新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套改工资表、标准对照表等资料软件大集合。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将建立由四部分组成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一级一薪、定期升级"。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中文名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属性文献资料功能规范表格适用人群公务员目录1发布背景2实施范围3对照表单4工资改革 折叠编辑本段发布背景2006年7月开始实施的最新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套改工资表、标准对照表等资料软件大集合。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将建立由四部分组成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一级一薪、定期升级”。折叠编辑本段实施范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5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一)、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折叠职级工资制

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每两年可在本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确定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迁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3]1、职务工资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2、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 2018国考时间安排表预测——请参考2017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16年10月15日至26日 查询报名序号时间:2016年10月28日8:00后 报名确认时间:2016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

目录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2)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3) 一、改革的原则 (3)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3) (一)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 (3) (二)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 (4) (三)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4) (四)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 (5) (五)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5) 三、改革的其他政策 (5) 四、实施时间 (6) 五、组织领导 (6) 附件 (7) 附件1: (7) 附件2: (8) 附件3: (9) 附件4: (10)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国发[200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公务员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广大公务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上来。要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这次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浅析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

浅析我国公务员的薪酬制度,这篇文 章是格式 浅析我国公务员的薪酬制度 摘要:作为国家人力资本保值、增值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务员薪酬管理日益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热点,公务员的薪酬制度在整个国家公务员制度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之中,十分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本文尝试从制度等层面对中国公务员薪酬制度对进行剖析,找出我国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从西方先进薪酬制度中获得某些有益的启示。对建立健全公务员薪酬提供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公务员薪酬公务员薪酬制度对策 公务员薪酬制度不仅;关系到公务员个人的经济利益,还会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同时公务员薪酬制度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影响公务员工作与生活方面起着无法估量的作用。 1公务员酬制度相关概念和理论概述 1.1薪酬的相关概念 “薪酬”这一概念虽然己经得到人们的广泛应用,但人们对“薪酬”的理解却各有不同。薪酬的中文含义是煮饭用的材火和水,英文字义(compensation)指平衡、弥补、补偿。它是员因完成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的内在薪酬与外在薪酬的总称。内在薪酬(intrinsic compensation)是指员工因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的心理满足。外在薪酬(extrinsic compensation)指员工因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组织给予的货币报酬和非货币报酬。美国著名的薪酬专家乔治·T·米尔科维奇认为,薪酬是指雇员作为雇佣关系中的一方所得到的各种货币收入,以及各种具体的服务和福利[1]。‘这一概念明确了薪酬的具体构成是:直接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如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生活水平调整增加的工资)及以间接货币形式支付的服务和福利(如养老金、医疗保险、带薪休假等)。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薪酬理论的发展,西方国家又提出了全面薪酬的概念。它在传统薪酬的基础上,把薪酬的范围扩大到了较舒适的办公条件、较多的参与决策的机会、较有兴趣的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doc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 知 发文单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号:晋地税所发[1998]65号 发布日期:1998-12-3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8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是纳入我省地方税务机关管理,鉴定为甲类企业或乙类企业的,从开始生产、经营年度起,都应按照《条例》、《细则》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由纳税人在税定的申报期内自行进行税收调整,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主动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也可根据需要自愿委

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 三、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要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四、实行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汇算的,由纳税人与代理机构签定代理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无论纳税人自行申报或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所附送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任。由于代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申报不实而使纳税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由纳税人依据与代理机构签定的协议或合同内容追究代理人的责任。 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税务机关要做好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年检工作、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年审工作。对不据实申报纳税或发现有偷税行为的纳税人,可调整为乙类或丙类;对鉴定为乙类或丙类的纳税人,积极改进财务管理,依法申报纳税,达到甲类标准的,可鉴定为甲类企业。对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变化情况依法确定是否继续给予减免税。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 ########################################################### ############### 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 ############### 一、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1、十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位: 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

乡科级正/副职 2、八个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 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十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 第一:国家级: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二级) 国务院常委(三级) 第二:省级干部(部级干部):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四级)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五级)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公务员工资薪金制度

公务员工资薪金制度 公务员薪酬制度不仅;关系到公务员个人的经济利益,还会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同时公务员薪酬制度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影响公务员工作与生活方面起着无法估量的作用。 薪酬的相关概念 “薪酬”这一概念虽然己经得到人们的广泛应用,但人们对“薪酬”的理解却各有不同。薪酬的中文含义是煮饭用的材火和水,英文字义 (compensation)指平衡、弥补、补偿。它是员因完成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的内在薪酬与外在薪酬的总称。内在薪酬(intrinsic compensation)是指员工因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的心理满足。外在薪酬(extrinsic compensation)指员工因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而得到组织给予的货币报酬和非货币报酬。美国著名的薪酬专家乔治·T·米尔科维奇认为,薪酬是指雇员作为雇佣关系中的一方所得到的各种货币收入,以及各种具体的服务和福利。‘这一概念明确了薪酬的具体构成是:直接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如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生活水平调整增加的工资)及以间接货币形式支付的服务和福利(如养老金、医疗保险、带薪休假等)。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薪酬理论的发展,西方国家又提出了全面薪酬的概念。它在传统薪酬的基础上,把薪酬的范围扩大到了较舒适的办公条件、较多的

参与决策的机会、较有兴趣的工作、职业保障等难以或根本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报酬形式,因此,全面薪酬的概念也就是广义的薪酬概念。 公务员薪酬是指公务员薪酬是指在国家公共管理部门工作,执行国家公务的这一部分特定的公职人员,以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在一定时间内为国家和人民服务所得到的报酬。狭义上是指单位按月发放给公务员的固定部分,包括基础工资、年功工资、岗位津贴以及按国家规定的几项福利补贴;广义上还应包括国家其他福利待遇,单项奖励与奖金等。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薪酬仍以“工资”为主要表现形式。 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相关理论 国内外的学者和专家在薪酬制度制定及实施过程中提出了许多保贵经典的理论。 人力资本理论 1960年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在美国经济学会的年会上以会长的身份所作的题目为《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被载于1961年3月号的《美国经济评论》上,从此,一直被经济学家所回避的人力资本问题在西方经济界引起广泛的研究,这篇文章后来被人们称之为人力资本研究领域的“独立宣言”。人力资本理论是薪酬分配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是比物质资本更重要的一种资本。

国家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重编)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1668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 Model of the national civil service salary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务员工资收入是社会的焦点。一边是基层公务员为收入低对媒体大吐苦水,一边是公众对公务员优厚福利的“吐槽”。国家公务员局相关领导日前表示,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目前中央已责成有关部门调研,而公务员的灰色收入也应通过一系列措施解决。公务员工资该如何调整,公务员工资目前的现状又如何,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苏海南。 中国青年报:长期以来,民众对于公务员的印象普遍是“福利好”、“隐性收入多”,因而公务员涨工资的话题每被提及,总有民众“拍砖”。以前公务员也涨过工资,但为何此次公务员拟调整工资遭受的批评这样大呢 苏海南:的确如此。以前也曾经调整过公务员工资,但那时社会上基本没有大的负面反应。目前很多公众“拍砖”,我估计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首先,在现代资讯发达的背景下,

少数公务员贪腐问题显得很突出,老百姓容易以偏概全,对公务员群体有很多情绪,在此背景下提公务员工资调整,负面反应当然会比较强烈。其次,目前公务员收入分配不够透明,普通老百姓不了解情况,容易误解和错判,认为凡是公务员工资收入都不低,又没有参加社保,不缴社保费,退休后还能拿90%、95%的原工资,在职和退休两头不吃亏。此外,尽管有部分基层公务员“吐槽”叫苦,但国考热依然不见大规模降温,许多人都争当公务员,都想往里面挤,这些都与传公务员调工资形成了很大反差。 中国青年报:有媒体报道,早在20xx年12月至20xx年4月,结合企业薪酬调查,人社部工资司在广东、山西选择9个地市开展对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试调查。在样本有限的情况下,调查结果显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低学历、低职务(科级及以下)层次人员,公务员工资高于企业相当人员。对于这样的数据,你怎么看 苏海南:根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数据,20xx 年全国公务员的年平均工资是48608元,全国国有企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是51689元,公务员平均工资比国企的平均工

公务员的工资制度的含义

公务员的工资制度的含义,基本原则和基本构成 1.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含义:工资,也称报酬或薪酬,它是对工作的一种回报。我国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即职务级别工资制。它是在总结我国40多年来实行的职务等级工资制与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的经验教训并吸收了国外公务员工资制的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的,其构成可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组成部分。其中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职级工资构成的主体。职务工资是按公务员的职务高低、责任轻重和工作难易程度确定工资标准,是晋级工资制中体现按劳分配的重要内容。在职务工资标准中,每一职务层次设若干工资档次,工作人员按担任的职务确定相应的职务工资,并随职务及任职年限的变化而变化。级别工资是按公务员的能力和资历确定工资标准。公务员的级别共分为十五级,一个级别设置一个工资标准。基础工资是按大体维持公务员本人基本生活费用而确定的,各职务人员均执行相同的基础工资。它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工龄工资是按公务员的工作年限确定工资标准,主要体现公务员的积累贡献。除此之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还包括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 2,.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正常增资原则 所谓"正常增资",就是国家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即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法律规定保证必要的经费用于增加公务员工资。由于公务员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所提供劳动的数量的质量难以精确计量,而随着国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应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公务员年功的增加,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应有所增加。一方面要定期、全面地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一方面要通过对公务员的考核,定期给公务员增加工次。实行正常增资原则,一方面能够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高,另一方面,能够使职务相同而任职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同的公务员之间,在工资报酬上拉开差距,激励他们更好地尽职尽力。 (二)平衡比较原则 国家机关与企业的工作性质不同,劳动特点不同,应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但工资水平要有比较。国家确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时,应将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作为参照系以不断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大体持平。这一原则意在使工资分配中的公平合理原则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得以实现,并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三)物价补偿原则 即国家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动,适时调整公务员的工资,使工资增长率高于或等于物价上涨率,以保证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实行这一原则,主要是因为当物价上涨时,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劳资双方谈判的结果调整职工的工资,而公务员的工资是经过法定程序调整的,各行政机关不能根据物价上涨的情况自发地进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就需要实行物价补偿制度。 (四)法律保障原则 担任一定职务和级别的公务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享有领取工资报酬的权利。与公务员享有的其他权利一样,领取工资报酬的权利是基于公务员的身份发生的,并受国家法律的保障。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减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必须是在公务员遇有晋级、晋职、定期晋升工资档次、调整工资标准、调整保险福利待遇等情况时,才能按照规定进行;减少公务员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必须是在公务员遇有受到降级处分、降低职务等情况时,才能按有关规定进行。不能随意增加工资和

山西省网上税务局操作手册

山西省网上税务局 操作手册

一、注册及登录 (1) 1.税控CA登录 (2) 2.单位登录及注册 (3) 3.自然人登录 (5) 二、自然人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 (6) 三、问吧 (9) 四、信用等级 (9) 五、企业纳税经营情况 (10) 六、刷新功能(原“一键初始化”) (11) 七、快速通道模块 (12) (一)新办纳税人套餐 (12) 1.信息确认 (12) 2.实名采集 (15) 3.纳税人类型选择 (16) 4.综合业务 (17) 5.税控设备 (23) 6.发票领取 (24) (二)一键零申报 (25) 八、征期日历 (27) 九、计算工具 (28) 十、我的待办 (29) 十一、常用功能 (29)

(一)申报缴税 (31) 1.填写申报 (31) 1.1.增值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32) 1.2.增值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36) 1.3.附加税(费)申报表 (40) 1.4.企业所得税(A类)申报 (42) 1.5.企业所得税(B类)申报 (44) 1.6.消费税申报 (47) 1.7.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51) 1.8.印花税申报 (55) 1.9.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57) 1.10.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61) 1.11.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63) 1.12.房产税申报 (69) 1.13.水资源申报(A类) (71) 1.14.水资源申报(B类) (73) 1.15.环境保护税申报(A类) (74) 1.16.环境保护税申报(B类) (78) 1.17.资源税申报 (80) 1.18.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82) 1.19.车船税申报 (85) 1.20.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简论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改革

简论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改革内容提要:薪酬制度是公务员制度体系中最为敏感的一个环节,也是实施公务员管理过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得是否合理,不但直接影响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而且关系到公共行政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甚至会影响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公务员;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 公务员薪酬制度是国家收入分配制度的标杆,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我国公务员薪酬呈现出“低工资、高补贴、滥福利”特征,具有消极的“标杆”作用,因此改革公务员薪酬制度是当务之急。 一、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沿革 (一) 工资制度的发展时期 我国公职人员的工资制度,是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供给制、职务等级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等阶段,直至现行的职务级别工资制。在供给制时期,是我国在新民主主义困难时期,实行战时共产主义的供给制,即对部队和大部分工作人员的生活必需品实行免费供给。供给的必需品包括伙食、服装、津贴三部分。这时的福利制度就是典型的救济式福利,只是为调节和补充生活温饱问题。建国后直到1956年3月,是以供给制为主,供给制和工资制并存时期。 (二) 工资制度的三次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公务员薪酬改革主要经历了3次(1956年、1985年、1993年)。1956年,国家对整个工资制度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实行直接统一按等级规定工资标准的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少数企业的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把全国划分为11类工资区。但此时的福利制度也只能称作补救式福利,即实质上还是对长期低工资的必要的补充之一。换言之,离开了福利而靠工资来满足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与服务需求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哪怕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对于他们也只是生存的必要条件。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V2.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一、注册及登录 (3) 二、平台功能简介 (4) 三、我的涉税信息功能介绍 (5) 3.1基本信息 (5) 3.2资格信息 (6) 3.3发票信息 (6) 3.4申报信息 (7) 3.5缴税信息 (7) 3.6我的政策 (8) 四、我的待办事项功能介绍 (8) 4.1我要申报 (8) 4.1.1增值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9) 4.1.2.增值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13) 4.1.3.地方税(费)申报 (17) 4.1.4企业所得税申报 (23) 4.1.5消费税申报 (24) 4.1.6.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27) 4.1.7申报表作废 (30) 4.1.8“一键零申报” (31) 4.1.9票表比对 (32) 4.2.0税款缴纳 (33) 4.2.1缴款回执 (33) 4.2.2缴款凭证打印 (34) 4.2我要备案 (34) 4.3我的建议 (36) 4.4在线申请 (37)

4.4.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37) 4.4.2 变更税务登记 (40) 4.4.3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42) 4.5我要领票 (45) 4.5.1发票代开 (45) 4.5.2发票验旧 (48) 4.5.3发票邮寄 (49) 4.6信息补录 (52) 五、其他功能 (54) 5.1一键初始化 (54) 5.2 问吧 (55) 5.3报验户纳税人预缴税款 (55) 5.4普通发票代开申请 (59)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服务平台是对原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的整体优化和升级,旨在为纳税人提供高品质的个性化、差异化、精准化和智能化的办税服务。 一、注册及登录 【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202.99.207.243:8001/)或(https://www.360docs.net/doc/6018417911.html,:8001/login)如图1-1 图1-1 2、点击“用户注册”,如图1-2。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社会征信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注册”按钮,可完成用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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