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

浅析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
浅析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

浅析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转载点击数:373 更新时间:2007-9-19

人民警察在和平时期担负着国家安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人民的安居乐业保驾护航。《人民警察法》规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是国家的行政执法机关,他们共同筑起了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堤。在许多人的眼里,警察职业是一种荣耀,是权力的象征,是国家的代表,是神圣的,也是不容被侵犯的。所谓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就是指人民警察在执勤当中,如何正确运用好法律法规、掌握好本职业务技能、发挥好自身体能素质,积极主动地完成好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免受到不法侵犯。据统计,2005年度全国共有49名民警被授予一、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48个集体荣立一等功;还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在取得这些政绩的同时,却是409名民警因公牺牲,4078名民警光荣负伤的残酷事实。尤其是近年来,一线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中,受到推搡、殴打、辱骂、刁难、诬陷等袭警、扰警、诽警事件经常发生。在上述问题中,除有的违法人员被依法处理外,大部分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之下只能忍气吞声,感叹当前执法之艰难。据调查资料中显示中国警察人数仅占总人口数的万分之七左右,多的地方超不过万分之十,少的地方则达不到万分之五,警力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若按此比例计算,假如一个警察倒下了,岂不就等于把1000甚至2000个公民置于危险之中吗?每牺牲一位民警,都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引起人民群众的深切缅怀,但是,并没有因此有效遏制民警在正当执法时遭遇侵害受伤甚至牺牲的势头。一个民警牺牲了,再隆重的追悼,再深切的缅怀,也挽不回警察的生命,毕竟社会的稳定、百姓的平安需要更多活着的人民警察。警察是人民的警察,保护人民警察,其实就是保护公民自己。分析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具体表现及其产生的根源,主要表现:其一:法治建设的“滞后”、行政权力的“干预”: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具体表现在袭警、扰警、诽警现象,它们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转型期心态。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更多地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了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现象产生的背景,他认为这是社会转型期多种矛盾集中,很多人的心态不够平和的表现。社会法治环境和公民法治心态的不完善。个人权利意识增长过快,拒不服从管理,围攻殴打暴力威胁伤害警察,这是对公共权利的一种蔑视。其产生的主要根源还是政府滥用警力,激起民愤。维护社会秩序、保持治安稳定,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天职,但前

提必须是依法执行公务。只有依法执行职务,才能受法律保护。可是,有些地方政府官员把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当作为其“平事”的工具。比如:在城市开发中,政府既不征求群众的意见,也不能按政策足额给予经济补偿,一道拆迁令下去,到期没有动作就让居民强行拆除自己的住宅,怕居民“闹事”,就动用警察来“震压”,群众本来因为拆迁吃亏了心里就对政府有意见,再用警察来压制,不是火上交油吗?还有上工业项目强行征用农民承包地、农民工要求政府帮助讨要拖欠的工钱、下岗职工生活得不到保障等等原因引起的群众到政府上访,政府官员为了“平事”,习惯于采取动用警力强行“震压”来息访。要是遇到听话的,也就被“震”回去了,遇到不听邪的,管你警察不警察,照样敢于动武。从而转移了矛盾,使奉命行动的警察成了“替罪羊”。按理说警察是来对付犯罪分子的,但是现在很多时候一旦地方政府出现搬迁“钉子户”,更有甚者计生工作中有超生的不愿意交罚款都要叫警察压阵,难免让老百姓产生抵触情绪。

其二:过份“人性化”管理,强调无原则“照顾”: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对“人性化”管理认识上的误区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从已发生的袭警典型事件看,有的群众把“人性化”管理视为警察的软弱,或理解为群众的要求不受法律和规范的约束。少数公安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表现在对“人性化”管理的认识也存在片面性,把它理解为对群众要求的无原则的“照顾”,对袭警事件缺乏法律的对应措施。“人性化”管理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严格的执法本身就是实现人性化管理的体现。公安机关担负着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其内容与具体程序都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如果在法律规定之外推行过多的所谓“人性化”管理措施,有可能造成规范体系本身的不确定性,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活动的社会效果,必须把“人性化”管理纳入到法律规范体系中,强调规范的统一性与权威性,使执法者的活动获得规范的支持。以人性的关怀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法治力量既表现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同时也表现为对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对执法者权益的侵害,不仅是对执法者权利的侵害,更重要的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亵渎。其三:自身执法“素质”低、业务处置“技能”差:犯罪升级、警务条件及其装备落后等因素固然存在,但从袭警、扰警、诽警案件的侵害对象——被害民警来看,在绝大多数被害者中,其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的疏忽或失误也是使袭警者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民警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执法不规范、处置不恰当,不善于在突发事件中自我保护。尤其一些民警对新形势下的刑事犯罪,特别是对暴力案件(如武装走私、贩毒等)的恶性程度及其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工作中习惯于拿“我是公安”或凭一身警服,从心理上来震慑对方。殊不知一些歹徒,尤其是那些铤而走险的暴徒,一旦与民警遭遇,往往会不择手段拚个“鱼死网破”。为了少惹麻烦,干脆“刀枪

入库”,执法时不带枪支警械。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常常要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据统计,在全省遇袭受伤的民警中,防暴、特警等警种仅占1%,其他均为刑警、派出所民警等。

其四:极少数民警“违法”,极个别案件“违规”:在经历了广州孙志刚案、河北聂树斌案、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胥敬祥案和成都火车站警匪勾结案之后,警察的职业声望跌入谷底。发生在我们当中的衡阳市珠晖公安分局东风路派出所副所长王晓东因涉嫌强奸罪被衡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祁东“12?22”聚赌案中,祁东县公安民警涉赌的4名民警给予禁闭。这一桩桩事实极大地损害了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加突出了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袭警、扰警、诽警案件的频频发生,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不仅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使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产生了疑虑,甚至还影响了民警执法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严重损害国家与法律的尊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的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妨害的是国家机关对社会的正常管理。举目而望,被老百姓视为“保护神”的人民警察屡屡被伤害。让我们来共同注视几组镜头:(镜头之一):2005年9月21日,吉林农安县交警大队哈拉海中队中队长徐国辉在办公室遭到犯罪嫌疑人持刀袭击,颈部、腹部被刺伤。(镜头之二):2005年9月9日,湖南常德市民警谭建新遭30余名村民围攻报复,被非法拘禁7小时。(镜头之三):2005年9月5日,陕西西安市民警王军亮、王峰等在处理斗殴时被犯罪嫌疑人袭击,背部、头部12处受伤。(镜头之四):2005年5月30日,云南屏边苗族自治县民警袁冬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拦车检查时被犯罪嫌疑人刺伤,因流血过多而牺牲。(镜头之五):2005年4月22日,安徽巢湖市民警彭和平在处理殴斗时,被犯罪嫌疑人殴打,后经抢救无效牺牲。

事实上,近年来人民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处理群体事件中受围攻殴打致伤致残甚至死亡的现象明显增多。面对呈上升趋势的形形色色的妨碍公务甚至袭警案件,面对一位位倒在血泊中的公安民警,我们不禁要问:谁来为人民警察撑起生命“保护伞”?造成执法难办,警察难当的因素很多,但是作为警察本身来说,应该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怎样预防和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和各种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经验和体会我认为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堂堂正正做人,严格依法办事:民警在执法中既要注意熟练掌握、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又要以理服人、以法论理。严格用“五条禁令”和各项纪律约束自己,就不会授人以把柄。特别是法律要求我们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优亲厚友,不挟私报复,不贪财贪色,不冷横硬推,就会大大减少摩擦机会。常见有这样的问题,民警根本不存在徇私枉法,就是因为

业务水平低造成差错,结果让人家抓住不放,长期上访。还有的在办案中粗枝大叶,把材料、证据丢失,甚至丢失扣押物品等。再如乱扣押、乱罚款等更是屡见不鲜,这都是造成警察声誉下降的重要原因。我们应当牢记,作为一个执法者,要明确你的职责,精通本职业务。依法该你做的事情你不做就是“不作为”,依法不该你插手管的你去管,是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

其二,注重警力协同,快速策应处警:作为一名合格的警员不能光凭一腔热血,呈匹夫之勇。香港的警察发现一名歹徒正在实施暴力犯罪时会怎样做?首先观察分析是否真的发生了犯罪?如果确是犯罪,首先报警。然后看歹徒几个人,如果是一个人,还要看对方的身体状况,是否带有凶器,一个人能否对付得了、、、。在做出一系列判断后,再确定自己怎么办。我们并不是倡导大家效仿香港警察。在必要时警察为国流血牺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警察也是血肉之躯,警察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特别是我们内地警察多数没有配枪,蛮干和毫无价值的去面对噬血的刀枪同样是不可取的。确实需要一人面对歹徒时,也要讲究策略,以智取胜。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千万不要一个人办案,不然既违法又不安全。有时一个人办案,发生点问题连个证人都没有。一旦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发生被殴打、侮辱、推搡,要注意留下证据;特别是着便衣时要大声喊出自己是警察,及时出示警官证。这样做一是震慑对方,二是便于群众作证。

其三,加强防范措施,讲究工作方式:警察应该是很干净的人,除公务外,什么“洗、拿、嫖、赌”的地方千万不能涉足,饭店也要少去,稍不小心你可能就被人盯梢、跟踪、拍照、录像,最后轻者被当作笑料,损害我们的形象,严重的还要受处罚甚至被砸饭碗。亲朋的一些“烂事”少出面,尤其是严重违法犯罪;黄、赌、毒等受世人唾弃的事,要少掺和。这些事掺和进去最容易让人指控充当“保护伞”了。确实是受冤的,通过正常渠道照样能够解决。何必低三下四地开我们的尊口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通过电话、录音笔、暗藏摄像头等对民警录音录像,然后对民警进行要挟。因此对没有把握的人尽量不要在电话中谈事;当面谈话时,要留心窃听窃照设备,以免授人以柄。

其四,提高执法水平,依靠法律维权:应该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不断健全,我们的执法环境也得到了全面提升。但是,不容否认,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对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采取消极应付、抵制甚至恶意阻挠的态度,致使对抗、围攻、报复执法民警的事件时有发生。而在目前公安机关的执法保障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就使得民警在正当执法过程中受到伤害时,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依法受到更充分、有效和规范的保护;并将以此为契机,通过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惩处的

力度,营造知法、守法,自觉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执法的社会氛围,从而使我们的执法环境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我们的执法人员,也应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以公正的执法,让人民群众信服和满意。

其五,提倡人性执法,敢干担负责任:有人认为袭警事件频发与公安部推出的“人性化”执法有关,违法分子将民警人性化错误的理解为警察"懦弱"可欺,故胆大妄为,大打出手。因此,有观点认为,公安人性化执法有负面效应,应当叫停人性化执法也不意味着执法者可以放弃正当防卫的权利。警察也是公民,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保护,刑法赋予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同样适用于民警,当生命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警察完全可以正当防卫,而不是一味的打不还手。在许多国家袭警是非常严重的事件,被视为对国家机器的侵害,警察可动枪保护自己。我国人民警察法也赋予了警察执法中遭遇危险时自卫的权利,直至动用武器。作为战斗在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第一线的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不该因为自身职业的特殊性、敏感性就放弃必要的自卫,打死也不还手,那不叫人性化,而是对人性化执法的曲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难免与群众发生矛盾,如果我们真的错了,就敢于承认,做警察也要有肚量。并且学会道歉。即使有理,也要得饶人处且饶人,谁让我们穿这身“国服”呢。

总之,提高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涉及我们的工作、婚姻、家庭、交友等各个方面,不能一一列举,要用心去体会。我们要认真把握自己,不干与身份不符的事情,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同时要学会审时度势,随机应变,保护自己。只有有效地“保存自己”,才能更好地打击犯罪分子,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进一步加入警械、警具、防护装置等硬件设施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在严格办案程序、改革勤务制度、规范警务活动方面多下功夫,注意培养民警在处理警务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克服麻痹轻敌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对民警的警务战术,特别是警务查缉战术的训练,以提高民警的应变能力、攻防转换能力、单兵作战能力和自救互救等能力,消除各种隐患,切实保护自身安全的意识。

浅析基层民警执法安全防护

浅析基层民警执法安全防护 (作者:孙载祥) 摘要:根据基层民警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事实论证其危害,指出改善基层民警执法现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和解决办法。 关键词:基层民警,安全执法,警务战术技能,警械装备 近年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种涉枪、涉黑等暴力犯罪日益增多,民警伤亡情况严重。加强民警执法安全防护,减少民警伤亡数目已刻不容缓。 据统计,从1949年至198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有1026名警察因公牺牲。 从1980年至2005年,全国牺牲民警达8232人,负伤民警有141312人。其中因受到犯罪分子暴力袭击而牺牲的警察人数占很大比例。 面对我国众多警察因公伤亡的沉痛现实,如何最低限度地减少警察的伤亡,让警察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同时也能保护好自己。改善警察的执法现状,提高警察的自我防护能力,这已是当前公安机关必须解决的一大问题。 一、民警执法安全防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武器装备配备不足,且防护质量和实用性不高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经费问题直接的影响着警察武器装备的配备情况。由于各个地方经济状况不同,每个公安局、派出所之间硬件条件和武器装备配备情况也不尽相同。我在实习期间就发现这样的问题,一个乡镇派出所只配备了两把64式手枪和三副手铐,整个派出所共有七名民警和十二名协警,但防刺背心只有五件、防弹背心一件,而且全部堆放在值班室墙角,没有任何保养,背心上布满灰尘且异味很浓,警棍横七竖八的放在一个纸盒子里。面对臭哄哄的背心民警出警时很可能都不愿意穿,就算勉强穿在身上也只是稀稀拉拉装个样子罢了。这些看似很渺小的问题,却很有可能在关键的时候给民警带来致命的损伤。相比之下我所在的实习单位(市公安局刑警队)状况要好一些,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刑警队每人配发有64式手枪一把、手铐一副、防割手套一副、警用匕首一把、强光手电一把等等。除此之外刑警队还统一装备有防刺背心、防弹背心、警绳等。但是在我实习的两个月中,每次出去抓人,未见任何一人穿着防刺背心或者防弹背心,大多数民警的制式装备都原封不动的放在办公室。后来我了解得知,他们所配发的这装备实用性不强,防弹衣太重,一般情况下没人愿意穿,警用匕首根本用不上,防割手套质量又太差,其中唯一让民警觉得实用的装备竟然是强光手电。这种问

大学生在校外实习过程中如何提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大学生在校外实习过程中如何提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近年来,随着高校的各项建设日趋完善,新时代的大学逐渐向一个开放型的教学、科研、生产、商贸等多元化的社会机构发展。当前高校管理方式社会化,办学形式多样化,学生结构复杂化,校园与社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也越来越丰富多彩。然而不可忽视的是,高校及其周边环境不安全因素也正在逐渐增加,这可能给学生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并影响其身心健康。当前,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薄弱,高校在安全防范教育和管理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要遵循一定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首先,大学生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安全意识。大学校园里的偷盗,诈骗事件屡见不鲜,通过对大学生中一些常见案件分析上看,大学生虽然文化知识较高,但因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一些案件的发生。而这些案件绝大多数是由于大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思想麻痹,财物保管不当等导致的。要知道,这些坏习惯一方面可以诱发犯罪,另一方面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另外,相当一部分诈骗案件的发生,是作案人利用个别大学生容易动恻隐、怜悯之心,利用学生们的同情心骗取财物。还有一些学生在勤工助学或毕业求职中急于求成,不通过合法机构求职,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使之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据统计表明:发生在大学生中失窃和上当受骗案件占学生中发生治安案件的75%以上。 其次,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真实的感受社会生活的残酷与艰难。目前,尽管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走出校园,提前进入社会锻炼,但大多还是大学生严重缺乏社会实践经验的。现在各高等院校有不少学生社团活动以及校方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这些活动都有利于大学生开拓视野,增加阅历,增强判别是非的能力。然而不少大学生却不愿参加或家长不允许参加,理由是怕耽误学习。因此一些大学生只懂埋头读书而与社会生活严重脱节,造成社会实践能力的匮乏,一旦步入社会便无所适从,甚至上了犯罪分子的当。

关于自我保护的演讲稿

关于自我保护的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防患意外学会自救》。 当我们打开电视,翻开报纸,每天都能看到车祸、食物中毒、坠楼、火灾、溺水、误伤……等报道,一件件、一庄庄都让人触目惊心。我们无法体会那些人面临死亡,失去生命那一瞬间脑海里有过什么想法或是经历了什么样的恐惧,但活着的我们都能感受一个生命突然从身边消失的痛苦和无奈。 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有专家指出,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小学生缺乏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掌握自护自救知识,锻炼自护自救能力,在面对意外或危险时,能果断正当地进行自护自救,机智勇敢地处置危险,我们才能快乐、平安、健康地成长。在此,我们五年级六班全体师生向大家发出号召: 一、团结同学,和同学和睦相处,不因小事和同学争吵,不打架斗殴,争做文明的好学生。 二、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听从

老师的要求,不擅自行动,运动时不要剧烈碰撞,如有身体不适要提醒老师。 三、在课间不做剧烈的活动,上下楼梯靠右走,做到“右行礼让”;不追逐嬉戏,不打闹,不攀高,不拥挤,不抢道;不在教学楼内打球、踢球,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 四、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来校、回家做到文明行路,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乘坐超载车辆。 五、不吃零食,不喝生水,不在校外的摊点上吃饭,不偏食,不暴食暴饮,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六、不吸烟、不玩火,不焚烧废弃物;不随意触摸各种电器,不私拉电线,不接受陌生人接送与来访,不同社会闲杂人员交往,遇到形迹可疑的人要及时报告保卫人员或老师。 七、上学放学不要独行,最好由家长接送,或者和同学们结伴而行。如果遇到坏人坏事要冷静、机智,既要敢于见义勇为又要量力而行,最好及时拨打110或大声呼救。 同学们,为了大家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学会自护互救,让安全的意识常驻我们心间,让生命的绚烂闪耀我们四周! 自我保护演讲稿(2):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和实录 内容提纲:本文阐述了我在初二思想政治课《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一课时,如何运用张熊飞教授“诱思探究”理论实施教学设计与教学操作的过程。文中没有课程分析、学情分析,学习目标、设计理念、教学媒体设计、教学流程、课后反思的内容。其中,在“教学媒体设计”中,充分体现出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育技巧下的“诱思探究”新的实验水平;在“教学流程”中,充分反映了“诱思探究”理念在本课的渗透与升华;在“课后反思”中,体现出“诱思探究”理念对本人教学促进与创新。 一、课程分析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是《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课思想教育的落脚点和归宿。本框设置两个主题。首先指出社会方面的保护,只是为未成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外因条件),要使自己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还要未成年人自身的配合。然后,教材会从三个方面简要阐述了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这一问题是教学重点,也是教学难点。首先是依法自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了要求。对哪些事情未成年人应当做,哪些事情不能去做的问题,可引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章第四十条来讲解(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后面两个内容是“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这两个问题的教学,可结合按理提出问题,让学生在讨论中进行自我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学情分析 课前,我曾利用上节课的最后十分钟时间,以书面形式对初二(9,10)班的学生进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学情调查。本次学情调查的项目有两个:一是“我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方面做得最得意的一件事”;二是“我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方面的一些困惑。”调查反馈表明,学生们寻求司法保护和学校保护的意识较强,但寻求家庭保护尤其是社会保护方面的意识就较

民警实战中存在的安全意识问题与对策

收稿日期:2007-06-10 作者简介:李连忠,男,河南南阳人,广东警官学院战术部讲师,主要从事警务战术和实战技能教学与训练。 民警实战中存在的安全意识问题与对策 李连忠 (广东警官学院战术部,广东广州510232) 摘 要:民警实战中的安全意识对于民警有效地打击犯罪、确保自身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民警长期对敌工作中思想上容易产生麻痹而放松必要的警惕性,因此必须从思想上予以端正,通过经常性的战术与心理训练来培养和巩固。 关键词:民警实战;安全意识;形成中图分类号: D6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3192(2007)03-0052-03 民警实战中的安全意识是指民警在警务活动中,必须首先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能有效地保护自身安全、群众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同时也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1] 。如果民警在执行警 务的过程中对安全意识重视不够,极易导致无谓的流血牺牲。特别是在我国目前违法犯罪分子暴力拒捕现象增多的情况下,无疑给战斗在一线的广大民警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虽然公安部已通过一系列的方法、手段来提高基层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水平,但如何将安全意识始终贯穿于民警的实际工作之中,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目前我国警察安全意识存在的不足(一)缺乏临战防卫意识 这是民警警务活动中造成伤亡的最为普遍、最为基本的原因。一些民警在长期的执法活动中未曾遇到过歹徒的反抗,所以在日常的各种行动中对个人安全防卫意识心理准备不足,对查缉对象及现场情况评估不足,在将对方初步控制后没有继续保持应有的警惕性,从而给案犯造成可乘之机。这样,一旦遇到攻击便措手不及,造成伤亡。 (二)思想上的麻痹轻敌 民警从事警务活动,是以“警察”的身份进行的,体现的是一种正义,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多数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面对“警察”是比较顺从、不 敢反抗的,这往往诱使民警在思想上产生麻痹,认为穿上警服或者表明身份,对方就会乖乖听话。在基层,民警值班不愿带枪、出警不带武器的情况屡见不鲜。民警在实战过程中一旦遇到歹徒持有凶器,自己往往被迫徒手与歹徒搏斗,造成无谓的流血牺牲。 (三)工作中急于求成 民警在实战中的求成心切,不注意掌握情况,准备不充分,观察不细致,表现在工作手段和方法上缺少深思熟虑的思考,凭想当然来处置,造成处置结果欲速不达,甚至导致民警伤亡的严重后果。 (四)心理素质不过硬 在突发的不利形势之下,有效地控制情绪,做到沉着冷静、化被动为主动、变阻力为动力,是必须依靠良好的心理素质来实现的。有的民警由于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或心理素质不过硬,对于突发的紧急事件往往表现为过于紧张甚至手足无措,对行动计划、部署不能有效执行,行动中顾此失彼、失误频频,甚至危及自己和同伴的安全。 (五)忽视技战术训练 合理有效地运用技战术是制敌的法宝。有些民警过分相信自己职业的威严,认为只要说出自己是警察,对方就都会老老实实、听从指挥,即使学习的制敌技术再好、战术再好,实战中也用不上的,何必浪费那么多时间去搞训练。即使是参加训练有些人也是出工不出力,而一旦遇到对方反抗,就陷入被动 ? 25?2007年第3期第17卷总第71期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ournal of Rail w ay Police College 2007No .3Vol .17Serial 71

大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

大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 前言 大学生群体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生活方式也是特有的。他们特定的年龄结构、生活环境和文化背景,决定了大学生所面临的安全问题必然涉及日常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1.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问题。大学生的生活阅历相对比较简单,生活经验还不够丰富。在安全问题上,表现为防火、防盗、防骗、防滋扰等方面缺乏基本常识,致使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对于一些骗局及意味情况,生活阅历丰富的人往往一眼就能识破并能应付自如,而一些青年大学生却常常难以应付,或是误入陷阱,或是缺乏临险救助的常识,从而造成不应有的或本该可以避免的损失。 2.社会活动中的安全问题。社会活动是大学生社会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是大学生人生发展的需要,也是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的需要。主动或被动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对于同学们毕业后走上社会、适应社会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大学生社会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交往、勤工助学、社团活动、求职择业等。大学生在参与社会活动中的主要问题一是缺乏个人防范意识,二是缺乏社会公德意识,三是缺乏应急策略意识。 3.遵纪守法问题。优秀校园文化的熏陶和国家法律、校规校纪的约束是青年大学生健康成才的两个极其重要的方面。由于目前少数大学生法治观念淡薄等原因,致使大学校园内违法乱纪现象屡有发生。而随着近年高校办学规模扩大,校园开放程度增大,违纪事件呈现出上升趋势。校园中的盗窃、打架斗殴、吸烟、酗酒、聚众赌博以及涉黄涉毒、制造计算机病毒等违法或违纪事件,不仅严重影响了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而且也危及社会秩序和国家长治久安。 大学生应要有效地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能力,以避免生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自己的成长成才创造更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就需要接受安全文化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一章日常生活安全 第一节用电安全 1.触电事故的原因 (1)触电事故原因大多是由于缺乏安全用电知识或不遵守安全技术要求,违章作业所致。 (2)触电事故多发生在夏秋两季,雷雨多,空气中湿度大,皮肤接触电阻变小,身体暴露部分较多。 (3)电器设备损坏或不合规格。如日常照明用的电灯开关、灯头损坏,插座盖子破损等。 (4)因天气变化雷击触电;因放风筝时,电线绞在线上,大风将电线刮乱、刮断等。 2.如何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 (1)学习掌握用电安全知识。 (2)使用安全可靠的电源线插头,不购买假冒伪劣电器,不使用故障电线,不私拉乱接电线。 (3)检查计算机等电器时,必须先断开电源。 (4)不可以湿手碰触电器用品,不用湿布擦抹带电设备。

第三章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第三章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警察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以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调整警察各种职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警察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道德品质状况。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警察队伍的诞生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警察道德史上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探讨和研究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对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警察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概述 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 我们经常要用到“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个概念,那么,什么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呢?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警察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以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调整警察各种职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警察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道德品质状况。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包含了以下两层意思: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一种行为规范,但它不同于政治、法律、纪律等行为规范,它是以社会舆论和民警个人的内心信念作为发挥作用的依据。换言之,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不具有法律的纪律那样的强制性,是一种自律性的行为规范。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包含着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的内涵。就客观而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具有自身职业特点的道德规范的总和,这种规范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原则在民警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因而它的内容具有客观性,不依民警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就主观而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民警经过职业活动实践和自身的修养提高,在道德品质方面达到的状况,这种状况是民警综合素质的反映,它表明了警察个人是否具有一定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否具备了社会和警察机关所需要的职业道德品质及其所达到的境界,这种品质和境界是民警个人学习和修养的结果,因而具有主观性。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两个方面的含义是互相联系的,前者是后者的客观标准,后者是前者的内化。在警务工作中,我们在使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个概念时,有时候是就其客观方面而言的,有时候则是就其主观方面而言的。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形成与发展。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警察队伍的诞生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警察道德史上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探讨和研究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对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警察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作用 1、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有助于密切党群关系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人民警察属于国家公务员,而且是作为社会执法人员出现在群众面前的。他们身着警服,头顶国徽,代表党和国家执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广大群众往往是通过包括警察在内的党政干部的言行,来认识我们的党和政府,来认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党和政府建立自己在群众中的威信,主要靠两条:一是靠它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性,能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二是靠包括人民警察在内的广大干部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实践告诉我们,人民警察道德水平的高低、道德修养的好坏,不仅决定着警察事业的成败,而且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这其中包括的道理是不言而明的。倘若在严重危及群众财产安全的紧急关头,民警能挺身而出,勇于相救,群众就会由感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精选多篇)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精选多篇)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 力(精选多篇)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帮助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是关系到下一代能否健康成长的“造福工程”,也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长远之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在活动月期间,我校根据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的实施意见,以我校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供了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随着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车辆和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长,人车路等矛盾日趋突出,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2014年以来,全省中小学生死亡事故和死伤人数呈上升趋势。2014年,全省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中小学校学生315人,受伤2346人。经分析,发生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校内外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够落实。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为此,全校各有关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切实抓好“宣传月活动”。-----------------------------------------------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如何有效提升办案民警的执法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题目:如何有效提升办案民警的执法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内容摘要:作为从事公安执法工作之一的办案民警,在执法办案实战中,如何有效地打击犯罪、确保自身安全,减少执法过错、确保执法质量。办案民警处于执法活动的第一线,且往往处于明处,而犯罪分子则处于暗处,在执法值勤活动中时刻面临着各类违法犯罪分子,面临着生命危险。在实战中,尤其刑事执法办案,关乎人的权利甚至生命,“差之丝毫,谬之千里”稍有疏忽,后果不堪设想。为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应尽快提升办案民警的执法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关键词: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升

如何有效提升办案民警的执法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民警执法办案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民警执法办案现状 1、在实战中由于职业的特殊性, 民警执法办案面临的威胁往往是突发性和致命性的。主要表现有:一是民警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和犯罪分子的凶残性的认识不足,对犯罪分子的警惕程度不够,在执法中缺乏应有的防止袭击的安全意识而遭到袭击,甚至造成严重的流血牺牲事件,给警察队伍造成损失。二是民警在执法执勤中,相互保护的意识往往还比较淡薄,协同作战能力和水平较低,以致于有的民警在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还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就遭遇犯罪分子的袭击而发生伤亡事件。三是一些基层民警也由于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对安全防范不甚了解,总担心防护行为尺度过大,造成违法违纪,甚至面对一些违法人员的大打出手,仍心存顾忌,不敢还手。例如,警察防卫过当或防卫不适时,都容易损害执法对象权益,使警察自身陷入法律纠纷,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甚至社会的稳定。 2、有些民警执法办案过程中自身法制观念淡薄,处理方法简单粗暴,办案效率低。主要表现有:一是办案中刑讯逼供的情况屡见不鲜。如在审讯中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变相体罚、长时间不让犯罪嫌疑人睡觉或者罚站、罚跪等手段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案设计

课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教学目标: 1、引导学生珍惜和运用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辨别是非能力及用法律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2、教育学生有紧急避险的权利,保护自己的生命权是最重要的。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随机应变机智灵活地与坏人坏事作斗争,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重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难点:怎样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教学课时:2课时(内容灵活安排,随课堂的设计进行)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1、同学们,我们都看过《动物世界》栏目吧,这些图片大家都 不陌生,乌龟有坚硬的外壳,刺猬有锋利的毛刺,羚羊有善于奔跑的双腿,牦牛头上有长长的尖角,没有这些,他们就不能战胜天敌,就无法摆脱饥饿。 这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呢?(自然界的许多动物都具有自我保护本能) 那我们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是不是也应该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呢?我们小学生又应该怎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呢? 2、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内容,揭示本课学习内容并板书。 我们学习过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知道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一起说有哪些保护? 如果说我们未成年人是一棵小树苗,我们只有牢牢地扎根在沃土之中,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的共关注和爱护下,我们才有可能茁壮成长为参天大树。 那么是不是只要有了这些外在的保护,我们就一定能健康成长么?为

什么呢? (不是,社会是一个复杂的万花筒,既绚丽多彩,有时也充满着丑恶,光依赖外界的保护还不够的,因为家长和老师不可能时时刻刻地咳护着我们,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避免伤害,所以说真正的护身符是自我保护。) 今天老师就和同学们一起来探讨这个话题——怎样加强自我保护? 二、生活在线。 1、我想了解一下,你们有自我保护意识么?但不知道你们的自我保意识能不能经得起实践的考验,我要验证一下。请同学们欣赏一个小故事:生活在线(丁某的遭遇):讲述故事:丁某学习不认真,经常出入网吧。丁某在网吧曾被三个男青年殴打。有一天,丁某独自在家时,这三个男青来。丁某给他们开了防盗门,拿出饮料招待他们。还带他们到爸爸的书房看了一些名画。然而,三人丝毫不为丁某的殷勤所动,反而在丁某家翻箱倒柜,找到了两千多元钱和项链、名画等贵重物品。丁某哀求他们不能拿走,一个男青年拿起菜刀威胁道:“要东西可以,先跟我们走一趟。”在这种情况下,糊涂的丁某就锁门跟他们走了。在大街上遇到几个熟人,丁某也没求救。当晚,丁某就被绑架。 2、提问:你们为小丁感到惋惜么?丁某遭遇给我们最主要教训是什么? 学生议论,教师小结:丁某的被绑架并不是偶然的,主要是因为他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 得出结论:我们青少年要加强自我保护,首先就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对即将发生的危害敏感,对罪恶行为产生痛恨,能独立、聪明、镇静、从容地应付突发事件,为自己筑起一道“防火墙”。 3、教师过度:自我保护意识不是天生的,要靠长时间的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影响这种锻炼才能形成。自我保护的意识虽然很重要——但是不是只要有了自我保护的意识就可以了呢?更要有自我保护能力,能用一些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来防范侵

从涉警事件谈警察权的限制和保护

从涉警事件谈警察权的限制和保护 近年来,涉警事件的增多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广东陆丰乌坎、贵州瓷安“6 .28”事件、上海闸北区“7.01”袭警等事件是典型代表。涉警事件的发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有些是警察权力违法行使或者行使不当造成公民权利的损害,有些则是公民对警察权力的公然对抗。涉警事件的发生,对警察形象造成严重的损毁,警察的权威被严重弱化,折射出社会转型背景下部分地区警察权和公民权的严重对立冲突。我国正处于法治社会稳步推进阶段,警察权和公民权保持基本的动态平衡,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体现。本文拟从警察权和公民权两者之间关系入手,就警察权的限制和保护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警察权的基本概念 警察权是公权力的典型代表,是伴随着国家权力的产生而产生,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意义上的警察权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赋予警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实施警务活动的权力”。警察权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法定性。警察权由国家法律赋予,警察权的配臵、行使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来规范,并受到法律的制约。在警察权自由裁量的情况下,要符合法律原则和法治精神。二是强制性。警察权作为公权力,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执行,可以限制或者剥夺公民的人身、财产和自由,对公民权利造成不利影响。三是公共性。警察权的创设是从维护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社会成员的共同福利出发,是公共的产物,不是服务于个人

或者部分人的利益,是作为保障性手段或者制度性工具而存在。四是双重性。公安机关具有治安管理和刑事案件侦查的双重职能,治安管理基本上是一种行政职能,而刑事案件侦查是一种司法职能,警察权兼具行政权和司法权性质。 二、警察权和公民权的关系 公民权是指一国公民在法律上所具有的一种能力或资格,是国家规定本国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是宪法与法律的规定范围内,维护公民应当享有的权益和尊严,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权利,是公民自由决定自己可以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权利。公民权既包括法定的权利,也包括更广泛的非法定权利。当前,我国社会各界已经普遍认同这样的观点:保障公民权必须推行“负面清单”,即要遵循“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法律禁止的不能做,法律没有禁止的均可以做。公民权和警察权的关系表现为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对立,最为理想的一种动态平衡应是:公民权能够制约警察权的不当运行和肆意侵犯,同时警察权能够排除公民权的非法妨害。这种平衡是权力与权利之间基于法律的和谐,是一种利益的协调,而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均衡,是维持社会正常秩序、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警察权和公民权的统一。根据自然法学和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权力来源于个人通过社会契约对自己权利的让渡, 在本质上权力是由权利组成的, 没有权利的让与就没有权力。我国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警察权在内的一切权力也都是人民通过立法赋予的,是为保障公民的基本权

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 【内容摘要】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迅速,综合国力、人民的生活水平乃至国际地位得到大幅提高,这说明中国政府执政能力不俗同时也给中国政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执政水平要进一步提高才能使中国更快、更稳的发展。人民警察作为执政工具之一首当其冲,要不断提高人民警察队伍的形象与素质,对内管理国家的安全事务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对外代表国家的形象提升国际地位。紧抓事物的主要矛盾,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点就是加强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间接提高国家的执政水平。本文探讨的是为什么要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和怎么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问题。 【关键词】人民警察职业道德队伍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同等重要的今天,中国的方方面面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硬件方面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日趋现代化与人性化,软件方面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文化素质等都得到了空前的提高,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不断攀升。作为国家执政工具之一的人民警察面临着多重的考验,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成为大势所趋,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成为队伍建设的切入点,与民生问题休戚相关不容忽视。 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含义 (一)职业道德的含义。众所周之,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由于一定的职业要求和职业关系,在长期职业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并为业内人员普遍遵守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它是人们由于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的劳动分工,长期从事的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而自发形成的,为保障各工作顺利开展的行为准则。职业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它也是一定时期社会性质和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它一方面体现了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行为调节上的多样性和具体化,另一方面又只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在人们特定活动范围内的职业化。 (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就是指人民警察在履行本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警察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主体只能是人民警察,但并不是每个民警都能成为其职业道德的合格主体.真正成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合格主体,必须在认识与素质上进一步加以提高.在新世纪加强人民警察的自律性,提高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水准,不是静态下孤芳自赏、封闭循环的自我完善过程,而是在针对具体对象的执法活动中,用实际行动与良好的道德风貌与水准来

“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防火、防暴演练圆满成功为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精神,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支行员工关心和支持支行安全工作的新局面,在支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一季度防火、防暴演练于2010年3月25日如期举行。一、防暴演练为了确保这次演练活动落到实处,支行成立了由行长毋炳玉为组长的演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班子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演练工作。对员工重点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抓住这次演练机会,提高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演练假设了利用“爆炸物、持械”实施暴力抢劫与“失火”逃生二种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开展预想活动,力求群治群防,完善预案,做到人人清楚预案内容,熟悉自己的分工,准确实施处置措施。在演练过程中,导演组除按照预设情况推演外,还临时增设意外环节,以检验临柜员和个人处置突发事件规定动作的准确性和应变能力。演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增强了支行反抢防爆意识,提高了临柜人员驾驭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支行领导对这次演练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目前形势下反抢防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二、防火演练火灾给人们的生活、生命带来巨大的危害。为了使支行员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救技能,熟练撑握如何进行自救、如何逃生、如何拨打119电话。 “嘟嘟嘟……”,在紧急情况下让员工不慌张、沉着冷静。支行进行了一场模拟“失火”逃生训练, 随着行内警报声响起,支行员工按照演练预案,弯着腰分别有序疏散,并按要求路线采取正确的措施迅速逃离现场。演练前,支行全体员工学习了消防知识,通过此次消防演习活动,提高了员工安全消防知识,熟悉了逃生通道,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意识,提高了紧急疏散的能力,提高了自护自救的能力,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我行以这次“防火、防暴”演练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假设更多突发应急案例,在支行开展反抢、防爆应对突发事件教育活动,为支行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确保全年工作安全运行。

“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精)

防火、防暴演练圆满成功为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精神,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支行员工关心和支持支行安全工作的新局面,在支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一季度防火、防暴演练于2010年3月25日如期举行。一、防暴演练为了确保这次演练活动落到实处,支行成立了由行长毋炳玉为组长的演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班子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演练工作。对员工重点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抓住这次演练机会,提高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演练假设了利用“爆炸物、持械”实施暴力抢劫与“失火”逃生二种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开展预想活动,力求群治群防,完善预案,做到人人清楚预案内容,熟悉自己的分工,准确实施处置措施。在演练过程中,导演组除按照预设情况推演外,还临时增设意外环节,以检验临柜员和个人处置突发事件规定动作的准确性和应变能力。演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增强了支行反抢防爆意识,提高了临柜人员驾驭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支行领导对这次演练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目前形势下反抢防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二、防火演练火灾给人们的生活、生命带来巨大的危害。为了使支行员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救技能,熟练撑握如何进行自救、如何逃生、如何拨打119电话。 “嘟嘟嘟……”,在紧急情况下让员工不慌张、沉着冷静。支行进行了一场模拟“失火”逃生训练, 随着行内警报声响起,支行员工按照演练预案,弯着腰分别有序疏散,并按要求路线采取正确的措施迅速逃离现场。演练前,支行全体员工学习了消防知识,通过此次消防演习活动,提高了员工安全消防知识,熟悉了逃生通道,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意识,提高了紧急疏散的能力,提高了自护自救的能力,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我行以这次“防火、防暴”演练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假设更多突发应急案例,在支行开展反抢、防爆应对突发事件教育活动,为支行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确保全年工作安全运行。

警察执法防卫与控制

警察执法防卫与控制 摘要:警察控制与防卫技能是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制服擒获犯罪嫌疑人,保障执法自身安全的重要技能。在面对暴力冲突时,警察的战术意识,心理准备,身体状况,徒手防卫,警械使用,安全执法的策略和方法得当,才能保证执法人员安全,执法过程顺利。根据控制与防卫技能的特点,正确认识控制与防卫技能的作用,从而使警察控制与防卫技能在公安实际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警察安全防范能力是安全执法和提高自身战斗力的有力保障。在警务实战训练中,应强化安全意识培养,强化解脱与防卫技术的掌握,将战术配合与安全防范相结合,法律知识灌输与防护技术训练相结合,以达到真正提高警察安全防范能力和队伍整体执法作战水平的最终目的。 一、强化警察安全意识培养 安全是个体内在的基本要求,安全意识是个体自我保护层面的先在要求。按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要层次结构论,安全被列为基本的需要,是人的行为活动的原动力。警察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面临的威胁往往是突发性和致命性的,因此,警察在执法时拥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有时刻防备犯罪嫌疑人袭击的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然而很多警察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和犯罪分子的凶残性的认识不足,对犯罪分子的警惕程度不够,在执法中缺乏应有的防止袭击的安全意识而遭到袭击,甚至造成严重的流血牺牲事件,给警察队伍造成损失。在警务实战训练中培养警察的安全意识,首先需要改变一味强调奉献与牺牲精神的教育理念。 在警务实战训练中培养警察的安全意识,还必须改变以往陈旧的教学指导思想,改变“主动攻击”和“打倒对方”的指导思想,转变为以“安全防范、依法防卫、合理控制”为指导,提倡在安全防范的前提下进行反击与控制。在具体训练内容的选择上注意“进攻”与“防守”动作的合理选择与搭配,将进攻与防守的辩证关系融入训练中,以从观念层面上强化警察的安全意识。只有安全意识与防护能力兼备,警察才能更好地规避风险。强烈的安全意识,还能促使主体坚持不懈地、有目的地改造自己,从而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调查问卷

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调查问卷 你好,针对当下社会风险已引起较多大学生受侵的事实,在此对我校在校大学生自保意识作如下调查,望认真填写,谢谢你的支持与配合。 一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 学院:_________ 年级:________ 二调查问题 1. 你认为大学生有必要学习一定的防身技能吗? A 完全符合 B 比较符合 C 一般符合 D 不相符合 2. 你会主动学习一些安全防范知识吗? A 完全符合 B 比较符合 C 一般符合 D 不相符合 3. 你觉得参加安全知识讲座有必要吗? A 完全符合 B 比较符合 C 一般符合 D 不相符合 4. 平常是否会了解身边的安全状况,例如收听观看新闻广播? A 完全符合 B 比较符合 C 一般符合 D 不相符合 5. 对于同学间的斗殴现象,你会劝解? A 完全符合 B 比较符合 C 一般符合 D 不相符合 6. 晚归时,你会告诉同学或采取一定安全措施吗? A 完全符合 B 比较符合 C 一般符合 D 不相符合 7. 是否会在外租房子? A 完全符合 B 比较符合 C 一般符合 D 不相符合 8. 住旅馆或酒店会挑选一些知名的连锁店还是追寻便宜无所谓? A 完全符合 B 比较符合 C 一般符合 D 不相符合 9. 你会因为有急事违反交通秩序吗?例如(闯红灯,翻越栏杆) A 完全符合 B 比较符合 C 一般符合 D 不相符合 10. 你有无搭乘过黑出租? A 完全符合 B 比较符合 C 一般符合 D 不相符合 11. 你会向兼职单位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吗? A 完全符合 B 比较符合 C 一般符合 D 不相符合 12. 在网络上,你会透漏重要身份信息吗?例如身份证号码,电话? A 完全符合 B 比较符合 C 一般符合 D 不相符合 13. 你会和网友见面吗? A 完全符合 B 比较符合 C 一般符合 D 不相符合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精)

初二政治教案: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教学目标:1、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未成年人应受到哪些方面的保护。 2、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3、积极配合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并学会自我保护的方法,使自己健康成 长起来。 教学重点: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和能力 教法:情景讨论法 教具:投影仪 新课: 一、导入:前面我们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它对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都提出了要求,但是这是否就可以说保护为成年人成长就是家庭, 学校, 社会和司法部门的事,与未成年人无关呢?在这方面还应有一个主要的参与者,它是谁?(学生思考回答)。这个参与者不是别人就是未成年人自己。因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只有未成年人自己增强保护意识,才能有效地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害。 二、新课: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请看下面的情景 学生表演: 情景一、下午放学后,在校外200米处,一社会青年截住一个学生:站住,跟我到那边去。 生:干吗呀? 青年:少废话,借我点钱! 生:我没有。 青年:拿不拿,找揍那! 生:别打别打,我有我有。(从兜里拿出200元钱) 青年早这样不就好了吗。滚! 生:真倒霉,好不容易攒了200元钱,就这样没了,真窝火,不行我得想办法把损失找回来。怎么找呢?对了,他们劫我的,我不会找小学生劫去吗?对,说干就干,走。 学生分组讨论:这个学生的做法哪些是值得我们吸取教训的? 哪些做法是不正确的? 生说:上学不要带太多的钱。 不要和别人比吃比穿。 最好不要单独行走。 别人劫他钱是违法行为,他不应该再去劫别人,那样他就违法。 师:我们应该吸取他的教训,作为中学生要依法自律,特别是在自己受到不法伤害后,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应再做出违法的事情来。 板书:第一,要依法自律 社会青年在学校门口劫钱的事情时有发生,有时候我们的学生表 现得非常勇敢,可后果有怎样呢?请看: 情景二、放学后,学校门口

自我保护手册

自我保护手册 自我保护是个体维护心理平衡的一种自发性行为,即是通过压抑、补偿、文饰和升华(虽然这些词组是在精神分析学派中产生的,但是在整个心理调适和心理咨询过程中,他们是通用的)的手段改变对心理紧张的主观感受,掩饰不能接受的内在冲动和虚拟现实环境的危险,用以减少痛苦以及对痛苦的意识,达到心理平衡的行为反应。 单纯的孩子身处复杂的社会,教他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自防自救以应对各种侵害和灾难是非常必要的。 自防自救 遇人求助多个心眼 告诉孩子,对于陌生人问路、请求协助寻找丢失的宠物之类的事要保持警惕,这是犯罪分子诱拐儿童的惯伎俩。不要随便跟人走,即便是穿制服的警察或消防员。 不要只防陌生人 父母常会叮嘱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其实,孩子并不一定懂得什么是陌生人,在他们看来,只有那些面目凶恶的人才像坏人。而事实上,许多想侵犯孩子的人通常都会装出一幅和蔼可亲的样子。 遇事大声呼救 孩子能做许多吸引周围人注意力的事情,比如:大声喊救命以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和警惕,或者利用周围的障碍物与坏人周旋。

勇敢地说“不” 有人想威逼孩子做无礼或危险的事时,孩子要勇敢地说“不”! 让孩子尽情倾诉 父母与孩子要经常交流,如果孩子对某人不满,不要简单地制止孩子说某人的坏话,而要让他畅所欲言,并和孩子一起分析。这样,孩子一旦遇到骚扰会愿意向他所信赖的人吐露实情。 给孩子必要教育 孩子到了四五岁,父母就应向孩子说明哪些部位是个人隐私区,任何人无权随意接触。即使是医生检查身体,也要有监护人在场监督。 遇事不仅求助警察 遇到麻烦找警察是最基本的常识。除此还要让孩子知道,公园、商场、电影院等地方的工作人员甚至路人都可以成为求助对象,多一个可求助的人,就多一分生存的希望。 在游戏中掌握自护自救本领 平时,父母可以设计多种可能发生的情境,测试孩子的反应能力。教孩子记住父母的通讯方法也是十分必要的。 遭遇抢劫 一情侣不要在偏僻处谈情说爱

最新-浅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精品

浅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我认为,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首先其自身应该具备较高的素质。 什么是素质呢素质即素养,是指一个人的水平、能力,在承担某项工作、完成某项任务时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它由多方面因素构成,包括思想政治、业务技能、科学文化、道德品质、身体状况等方面因素。 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确保一方平安,就要求民警自身具备各种知识、才能和气质。 根据个人在基层工作的实践,我认为,概括起来,新时期的公安民警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需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意识”即搜集、使用信息意识,改革创新意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公仆廉政意识和“四个能力”即驾驭工作全局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搜集、使用信息意识。 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方能耳聪目明,稳操胜券。 这就要每位民警一是要对信息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能主动、积极地发现和获取信息。 二是拓宽搜集信息面,广泛收集、掌握上级领导机关信息、公安内部信息、以及涉及社会各界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治安等方面的信息。 三是健全信息网络,能够正确迅速地使用、反馈各种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改革创新意识。 先悟者明,先行者利,强警之路在于创新。 做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首先要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坚持用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带动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在深化改革中推动公安工作与时俱进。 其次是提高创新能力。 要不断学习现代科学知识,掌握新技能、会用新举措,把新经验、新做法融入到派出所工作实践中去,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三是要突破前人,提出新见解。

要善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正视工作中的薄弱点和阴暗面,提高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在实践中和群众中寻找新路子。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意识。 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要带头学法懂法,熟悉、掌握和应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行政复议法》等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国家政策,提高自己的政策、法律水平。 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 不仅重视实体法,更要注重程序法,使整个执法活动都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 公仆廉政意识。 要时刻牢记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意识。 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亲民、爱民、为民。 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勤政为民,廉政为民,做到为政清廉、为警清廉。 驾驭工作全局的能力。 “上头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公安基础工作十分具体而繁忙,而且有其长期性,难以立竿见影。 做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就要有驾驭工作全局的能力,要实现辖区“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具有“厚积薄发”的思想,遵循公安工作规律,思路要广,方法要多,措施要具体,既要抓长远规划,又要抓近期工作重点,分清主次、轻重、缓急,不能顾此失彼。 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 目前整个社会处于相对稳定的环境之中,但是一些突发性事件也比较多,而方方面面的事件都需要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出警,公安工作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就要求民警具有新时期必备的快速反应能力、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 只有快速反应、策应及时,才能撒得开,收得拢。 只有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机制,才能进一步强化社会面治安管理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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