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次

目次 I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等级划分和依据 2

4.1等级划分 2

4.2等级划分的依据 2

5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 2

6等级划分的一般条件 2

6.1资源 2

6.2区位 2

6.3市场 2

6.4空间环境 3

6.4.1自然环境 3

6.4.2规划和实施 3

6.5设施与服务 3

6.5.1休闲活动 3

6.5.2住宿接待 3

6.5.3餐饮 3

6.5.4旅游购物 4

6.5.5区内交通 4

6.5.6其他配套设施与服务 4

6.6管理 5

6.6.1资源与环境保护 5

6.6.2游客管理 5

6.6.3社区协调 5

6.6.4组织经营 5

6.6.5安全管理 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室内、户外休闲活动设施类型 6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文学、杨锐、范立义、宋晓波、朱至珍、张树民、邬东璠。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旅游市场的细分,度假旅游已成为当前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本标准旨在制定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依据,以利于引导旅游度假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旅游度假区依法经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度假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依据和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各种类型的旅游度假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6767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

GB/T 17695 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GB/T 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8971 旅游规划通则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旅游度假区 resort

具有良好的资源与环境条件,能够满足游客休憩、康体、运动、益智、娱乐等休闲需求的,相对完整的度假设施聚集区。

3.2

旅游度假区的环境 environment of the resort

旅游度假区整体的自然与人文环境。

3.3

旅游度假区的资源 resource of the resort

能够提供游客主体休闲度假产品的关键吸引物,包括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2大类。

注:自然资源包括海洋、内湖、山地、滑雪地、森林、温泉、草原等7小类;人文资源包括乡村田园、传统聚落、主题运动(指人工环境下的主题运动,如高尔夫等)、主题娱乐(如赛马、影视城、主题乐园等)、人文活动(指以人为媒介的传统习俗、非物质遗产等)等5小类。

3.4

非星级住宿接待设施 non-rating accommodation

未经GB/T 14308星级评定但具有一定接待能力和特色的宾馆、酒店等住宿接待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旅馆、度假村、托管公寓、单栋度假单元、汽车旅馆、自助宾馆、青年旅馆、帐篷营地、拖车营地等类型。

3.5

生态停车场 ecological parking lot

种植树阵并采用可渗透地表铺装材料,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协调的停车场。

4等级划分和依据

4.1等级划分

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4.2等级划分的依据

等级的划分以本标准的第5章、第6章为依据,包括基本条件和一般条件2类。基本条件规定了旅游度假区的门槛条件。

5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

5.1 应具备不少于1项的资源条件,且无多发性不可规避自然灾害。

5.2 应具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8km2;省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5 km2。

5.3 应具有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

5.4 应制定有统一的总体规划。

5.5 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应不低于2.5天,省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应不低于2天。

5.6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床位数应不小于2000张,省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床位数应不小于1000张。

5.7 旅游度假区内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旅游接待设施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大于1:2。

5.8 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其中空气质量应达到GB 3095的二级标准,噪声质量应达到GB 3096的1类标准,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 3838的III类标准,土壤质量应达到GB 15618的II类标准。

5.9 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6等级划分的一般条件

6.1资源

6.1.1 应具有优质的、可供度假利用的自然人文资源。

6.1.2 度假资源宜具有较高的旅游承载力和一定的独特性。

6.1.3 应在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形成品牌性的度假产品。

6.2区位

6.2.1 旅游度假区所在区域宜具有较强的度假氛围,市场吸引力强。

6.2.2 宜具有便捷的交通条件和良好的可达性,交通方式宜多样化。

6.2.3 宜与相近的交通枢纽(机场、港口、车站)或高速公路有便捷的联系。

6.2.4 宜与相近旅游区(点)具有良好联通性。

6.3市场

6.3.1 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年过夜游客的人天数指标与年游客总人数的比例不宜低于50%;省级旅游度假区年过夜游客的人天数指标与年游客总人数的比例不宜低于40%。

6.3.2 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过夜游客中,省外游客人数的比例不宜低于50%。

6.3.3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年境外游客人数不宜低于年游客总人数的3%。

6.3.4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年游客规模不宜低于50万人天;省级旅游度假区年游客规模不宜低于25万人天。

6.3.5 宜具有竞争力强且特色鲜明的市场品牌及形象,包括有影响力的品牌、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等。

6.3.6 宜具有较强市场吸引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宜在国家范围内具有高知名度,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省级旅游度假区宜在省内具有高知名度,并具有一定的国内影响力。

6.3.7 宜具有较高游客综合满意度和市场美誉度。

6.4空间环境

6.4.1自然环境

6.4.1.1 宜具有每年不低于3个月的适宜度假的气候。

6.4.1.2 宜具有优美的自然风光。

6.4.1.3 宜具有较高的空气质量、较好的地表水及土壤环境。

6.4.2规划和实施

6.4.2.1 空间边界标识宜清晰可辨。

6.4.2.2 规划建设应符合国家批准的区域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应制定有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或管理部门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6.4.2.3 规划应选址适当,结构清晰,功能布局合理,主题鲜明,特色突出。

6.4.2.4 规划中宜测算环境容量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于潜在的自然灾害应提供行之有效的防灾避险规划。

6.4.2.5 规划中宜对建筑基地的诸项指标,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提出合理的控制要求,既能够与环境相融合,又能够体现集约用地的思想。

6.4.2.6 规划应得以有效实施。

6.4.2.7 建筑应布局合理,不宜破坏原有环境的地形地貌及生态系统。

6.4.2.8 建筑、牌示等人工设施的尺度、材质、造型、色彩等宜与所在地域的自然和文化环境相协调。

6.4.2.9 绿地系统应结构合理,宜采用乡土植物,具乡土特色且生态效益高。

6.4.2.10 建筑室内环境和建筑周边景观宜采用人性化设计,整体舒适度较高。

6.5设施与服务

6.5.1休闲活动

6.5.1.1 应提供质量高、类型丰富的户外及室内休闲活动设施和服务,环境舒适,户外与室内设施宜互为补充,满足四季、昼夜及不同人群的多方面休闲需求,总体规模宜与需求相匹配。

6.5.1.2 户外休闲度假设施的类型宜达到4类以上,且设施日容量宜达到旅游度假区日游客容量的1/2以上。(户外休闲度假设施的种类参见附录A中的表A.2。)

6.5.1.3 休闲活动设施及产品的设置应与资源密切结合,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并宜与周边区域的旅游资源相衔接。

6.5.1.4 宜定期或非定期组织无固定设施的休闲活动,丰富游客的度假生活。

6.5.1.5 各种活动设施均宜配备具有专业技能的救援及教练人员,人数及支持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

6.5.1.6 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素质和形象,服务热情周到。

6.5.2住宿接待

6.5.2.1 住宿设施应具有较高舒适度,隔音良好,设计应符合度假行为需求。

6.5.2.2 主体及其附属设施齐备,各种类型的住宿接待设施级配合理,达到GB/T 14308三星级(含)以上标准的住宿接待设施宜占住宿接待设施总量的50%以上,并宜具有一定数量的富有特色的非星级住宿接待设施,满足不同度假市场的需求。

6.5.2.3 住宿设施应结合资源特征,突出地方特色。

6.5.2.4 住宿服务应热情周到,服务人员应训练有素,着装和服务方式宜具有地方特色。

6.5.3餐饮

6.5.3.1 餐饮设施的布局合理,可达性好,舒适性好,总体规模应与旅游度假区接待能力相匹配。

6.5.3.2 菜系品种多样,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宜提供多种国内外主要菜系,满足游客的民族及口味需求。

6.5.3.3 宜提供富于地方特色、品质优良的个性化菜品菜系。

6.5.3.4 餐饮档次设置宜满足不同消费水平的市场需求。

6.5.3.5 服务应热情周到,服饰及服务方式宜富于地方特色。

6.5.3.6 区内宜提供7d×24h餐饮服务,满足游客需求。

6.5.4旅游购物

6.5.4.1 购物设施的种类、数量及分布应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应能够满足游客的旅游购物和日常购物需求。

6.5.4.2 购物设施宜具有较高便利度,购物环境舒适。

6.5.4.3 旅游商品应富于地方特色,且商品宜种类丰富、档次多样。

6.5.4.4 购物场所应管理规范,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现象。

6.5.4.5 服务应主动热情,宜富于地方特色。

6.5.5区内交通

6.5.5.1 区内交通设施应便捷完善。

6.5.5.2 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应符合GB 5768的要求。

6.5.5.3 停车场应选址合理,规模适中,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宜采用生态停车场设计,其容量宜满足游客接待需求。

6.5.5.4 交通组织与停车管理应秩序井然。

6.5.5.5 区内道路及公共交通网络应布局合理,建筑集中区内宜设置专用自行车道路和步行道路系统。

6.5.5.6 区内宜提供便利的公共交通,并宜为游客自助出行提供多种条件。

6.5.6其他配套设施与服务

6.5.6.1 宜提供托儿等服务,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6.5.6.2 宜提供多国语言支持,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宜支持2种以上常用外语,省级旅游度假区宜支持1种以上常用外语。

6.5.6.3 宜为老年人、儿童、残障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度假设施及服务,配备旅游工具、食品,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6.5.6.4 宜配备康体、健身、膳食、游览等专业辅导人员,人数及支持语种能满足游客需求。

6.5.6.5 宜建设专门的旅游度假区网站及电话咨询台,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及预约预定服务。

6.5.6.6 宜设置至少1处综合服务中心和若干服务点,可与其它设施(如住宿接待设施和餐饮购物设施等)结合设置,数量与布局宜与接待能力相匹配。服务中心宜提供与度假相关的咨询辅导、预约预定、展示、医疗等综合性服务职能,服务点宜至少提供咨询服务。服务中心与服务点之间宜具有统一的服务信息平台。

6.5.6.7 应尽量采用节能减排手段,宜采用清洁能源,游船不宜采用柴油等可能污染水域的燃料。

6.5.6.8 宜提供充足供水,能够满足度假产品需求。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6.5.6.9 宜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具有与接待规模相适宜的处理能力。宜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排放应符合GB 8978的要求;宜建设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应符合GB/T 18920和GB/T 18921的要求。

6.5.6.10 宜提供充足供电,重要设施宜采用双回路供电,保证供电不间断。

6.5.6.11 通讯设施与接待规模宜相匹配,国际、国内直拨电话和互联网服务方便畅通。在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宜设置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的公用电话。公用电话亭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手提电话宜具有较高信号质量。

6.5.6.12 应具有防灾救灾、急救医疗、卫生、公安等配套设施,宜提供7d×24h医疗服务,并具有处理和诊治一般性伤病人员及处理和转移突发性伤病人员的能力。

6.5.6.13 邮政、银行、商务中心等商务设施应能够满足需求。

6.5.6.14 公共厕所的数量应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布局合理。全部厕所设施设备应达到GB/T 18973规定的三星级以上标准,外观及内部装饰宜富于特色,有文化气息。

6.5.6.15 应具有完善的标识引导系统,标识位置合理,内容清晰,造型宜富有地方特色,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应符合GB/T 10001.1和GB/T 10001.2的要求。

6.5.6.16 公众信息资料宜内容丰富,类型齐全,文字流畅,制作精美,适时更新,并宜提供丰富的免费资料。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GB/T 17695的要求。

6.6管理

6.6.1资源与环境保护

6.6.1.1 对自然与文化资源应采取保护性利用方式,措施科学先进,并应设相应的监测机制,能有效预防自然破坏和人为的开发性破坏,保持自然和文化资源的最佳状态。

6.6.1.2 区内各项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应无环境污染或其他公害,对旅游资源和气氛无损害。

6.6.1.3 应具有完善的环境保护、监测手段及机制。

6.6.1.4 应具有整洁的室内外环境,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6.6.2游客管理

6.6.2.1 应具有科学的游客管理体系,游客量不超出环境承载力。游客容量的测算按照GB/T 18971。

6.6.2.2 应建立完善的游客统计系统,并应建立游客调查机制,宜提供网络、电话回访、现场问卷等多种游客评价渠道。

6.6.3社区协调

6.6.3.1 宜为当地社区提供适当的公共服务,并宜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机会。

6.6.3.2 从资源保护、规划建设到开发经营,均宜与社区居民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全面听取社区群众意见,定期宣传解释旅游度假区发展的规划设想与行为规范,建立良好的社区发展环境。

6.6.4组织经营

6.6.4.1 管理机构应在规划与社区管理等方面与相关政府建立有畅通的协调渠道。

6.6.4.2 应具有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经营机制。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应健全,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有完善的档案制度。投诉制度应健全,人员落实、设备专用,投诉处理及时、妥善。

6.6.4.3 管理网络宜信息化。

6.6.4.4 应具有多种宣传渠道,符合现代营销的要求。

6.6.4.5 管理机构应健全,管理人员应配备合理。宜具备明确的培训机构和制度,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应达100%。

6.6.5安全管理

6.6.5.1 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应完整有效,各经营场所治安应状况良好,认真执行相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法规。

6.6.5.2 各类设施设备应运行正常,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应设置合理,无安全隐患。

6.6.5.3 消防、防盗、救护设备应齐全,完好有效。

6.6.5.4 危险地段应标志明显,防护设施应齐备有效,特殊地段应设专人看守。

6.6.5.5 如设有游乐园,其安全和服务应符合GB/T 16767的要求。

6.6.5.6 应具有紧急救援机制,应提供7d×24h安全救助。应具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和灾害预警机制,应急处理能力强。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室内、户外休闲活动设施类型

A.1 室内休闲活动设施可包括(但不限于)表A.1所示类型。

A.2 户外休闲活动设施可包括(但不限于)表A.2所示类型。

表A.1 室内休闲活动设施类型统计表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标准93402

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序号 建设 项目 工程等级特征大型中型小型 1 一 般 公 共 建 筑 单体建筑面积 20000㎡以上5000~20000㎡≤5000㎡ 建筑高度>50m 24~50m ≤24m 复杂程度 1.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1.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1.功能单一、技术要求 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 工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 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 (市)级中小型公共建筑工 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地 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 筑工程 2.高度<24m的一般公 共建筑工程 3.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 程 3.高度24-50m的一般 公共建筑工程 3.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4.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 准的室内装修、特殊声学装 修工程 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 地下建筑工程 4.简单的设备用房及 其它配套用房工程 5.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 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5.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5.简单的建筑环境设 计及室外工程 6.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 和室外工程 6.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 设计和室外工程 6.相当于一星级饭店 及以下标准的室内装 修工程 7.技术要求复杂的工业厂 房 7.跨度小于30米、吊车 吨位小于30吨的单层厂 房或仓库;跨度小于12 米、6层以下的多层厂房 或仓库 7.跨度小于24米、吊 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 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 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 的3层以下的多层厂房 或仓库 8.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 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2 住宅 宿舍 层数>20层12~20层 ≤12层(其中砌块建筑 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 数限值要求)复杂程度 20层以上居住建筑和20层 及以下高标准居住建筑工 程 20层及以下一般标准的 居住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等级划分标准[1]

市政工程类别划发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或次高级路面。 2.机场跑道、停机坪。 3.桥涵工程: (1)二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6m及以上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40m工程; (3)多跨总长度L≥100m工程。 4.最大管径DN≥1200mm及总长度L≥1200m的排水工程。 5.最大管么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给水工程。 6.机械项管工程及箱体最大宽度≥6m的渠箱沉井工程。 7.最大管径DN≥630mm的燃气工程。 8.高3m以上厚1m及以上的防洪墙工程。 9.截面净宽度Bo≥90m的隧道工程。 二类工程: 1.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桥涵工程: (1) 一层或桥面最高高度小于16m的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20m; (3)多跨长度L≥7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600mm及总长度L≥8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明渠、暗渠及截洪沟单独排洪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9.高3m以下,厚1m以下的防洪墙。 三类工程: 1.二条机动车及以上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桥涵工程; (2)多跨总长度L≥3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5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及其相应配套的土石方附属工程等的单独护岸护坡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截面净空面积So≥4m2的砌筑沟渠。 四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二条机动车道(不含快速路)以下工程; (2)单独人行道。 2.桥涵工程:

工程规模等级划分表

工程规模等级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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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等级划分表 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等级划分的说明 1、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中的规定执行。 2、公路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表 序号建设 项目 计量 单位 大型中型小型 1 公路公路 等级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三、四级公 路 立交 型式 全苜蓿叶型、双嗽叭 型、枢纽型等独立的互 通式立体交叉桥 2 特大 桥梁预应力混 凝土连续 结构、钢 结构 总长大于1000米,水 深大于15米,单孔跨 径为250米以上的预 应力混凝土连续结构 复杂 结构 主跨250米以上的钢 筋混凝土拱桥、400米 以上的斜拉桥、800米 以上的悬索桥等独立 大桥

3 特大 隧道长度 大于1000米的独立隧 道及区域地质构造复 杂的500-1000米的独 立隧道 4 交通 工程公路 等级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 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 统、通信系统、收费系 统及管理、养护、服务 设施 二级公路的交通 安全设施、收费 系统及管理养护 服务设施 三级、四级 公路的交 通安全设 施、道班房 3、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类表 工程等级 类型 特征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 筑面积 8万米2 以上 2万米2-8万 米2 5千米2以上至 2万米2 5千米2及以下 立项 投资 2亿元 以上 4千万元以 上至2亿元 1千万元以上 至4千万元 1千万元及以下 建筑 高度 100米 以上 50米以上 至100米 24米以上 至50米 24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 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 限值要求) 住宅、层数20层以上12层以上12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

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12/2/2003 9:36:28 一、总则 1.本标准依据建设部建设[1991]504号文《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原则制定。 2.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业务范围包括: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公共交通、风景园林、环境卫生等十类专业工程设计。 3.市政公用行业设计单位分之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设计单位分为综合性甲级和专业甲级。凡申请市政公用综合甲级设计资格的单位,除满足下列资格标准要求以外,还应具备承担五类以上(含五类)市政公用专业设计的能力。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应有十五年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历,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套、在本行业和社会上有较高社会信誉。 2.独立承担过附表所列两个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并已经建成投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市政工程专业甲级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8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10人。市政工程综合性甲级设计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为20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40人。园林甲级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35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6人。 4.有专业技术特长,具有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近五年内有两个以上项目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5.参加过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 6.综合性甲级设计单位具有一定的科研力量和相应设备,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7.有比较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达到建设部规定甲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现阶段考核标准,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8.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综合管理能力,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持有省、部级全面质量管理达标合格证书。(二)乙级: 1.应有十年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历、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套、社会信誉好。 2.独立承担过附表所列两个以上符合乙级、大于丙级规模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并已建成投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5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5人。园林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2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3人。 4.有一定技术特长,有较先进技术水平,近五年内有一个以上项目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5.有比较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达到建设部规定乙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现阶段考核标准;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6.有一定的综合管理能力,有较好的管理水平。持有省、部级全面质量管理达标合格证书。 (三)丙级: 1.应有五年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历,专业人员基本配备。 2.独立承担过附表所列两个以上符合丙级规模的市政公用设计项目,并已经建成投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3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2人。园林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10 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人员职务人数不得少于1人。 4.有一定的技术水平,设计成果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市政定额的类别划分标准

市政定额的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或次高级路面。 2.机场跑道、停机坪。 3.桥涵工程: (1)二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6m及以上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40m工程; (3)多跨总长度L≥100m工程。 4.最大管径DN≥1200mm及总长度L≥1200m的排水工程。 5.最大管么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给水工程。 6.机械项管工程及箱体最大宽度≥6m的渠箱沉井工程。 7.最大管径DN≥630mm的燃气工程。 8.高3m以上厚1m及以上的防洪墙工程。 9.截面净宽度Bo≥90m的隧道工程。 二类工程: 1.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桥涵工程: (1) 一层或桥面最高高度小于16m的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20m; (3)多跨长度L≥7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600mm及总长度L≥8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明渠、暗渠及截洪沟单独排洪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9.高3m以下,厚1m以下的防洪墙。 三类工程: 1.二条机动车及以上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桥涵工程; (2)多跨总长度L≥3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5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及其相应配套的土石方附属工程等的单独护岸护坡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截面净空面积So≥4m2的砌筑沟渠。

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工程项目等级分类表 附表一: 一、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工程等级 类型特征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 2万平方米以上 至8万平方米 5千平方米以上 至2万平方米 5千平方米以下立项投资2亿元以上 4千万元以上 至2亿元 1千万元以上 至4千万元 1千万元以上建筑高度100米以上 50米以上 至100米 24米以上 至50米 24米及以下(其 中砌体建筑不得 超过抗震规范高 度限值要求) 住宅、宿舍层数20层以上12层以上至20 层 12层及以下(其 中砌体建筑不得 超过抗震规范高 度限值要求) 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10万平方米 及以下 地下工程 地下空间 (总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以上 1万平方米以上 至5万平方米 1万平方米以下附建式人防 (防护等级) 四级及以上五级及以下 特殊公共建筑 超限高层建筑 抗震要求 抗震设防区特殊 超限高层建筑 抗震设防区建筑 高度100米及以 下的一般超限高 层建筑 技术复杂、有声、 光、热、振动、视 线等特殊要求 技术特别复杂技术比较复杂重要性 国家级经济、文 化、历史、涉外等 重点工程项目 省级经济、文化、 历史、涉外 等重点工程项目 注:1、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2、勘察甲、乙、丙级相当于一、二、三级工程。 二、工业建筑工程等级分类表 类型特征大型中型小型 单层工业厂房和仓库吊车吨位>30吨10-30吨≤10吨跨度>30米24-30米≤24米 多层工业厂房和仓库层数>6层6层以下3层及以下(楼盖无动荷载)跨度>12米6-12米≤6米 以上摘自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一)土石方工程 附属于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或填方量不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按土石方工程类别执行;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分别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执行专业土石方工程。 (二)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按道路交通功能分类: 1.高速干道:城市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车道, 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 2.主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 3.次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与主干路相连接, 构成完整的城市干路系统。 4..支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干路以外联系次干路或供区域 内部使用的道路。 5..街道:在城市范围全部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各式建筑 物,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6.居民(厂)区道路:以住宅(厂房)建筑为主体的区域内 道路。 (三)桥涵工程 1.单独桥涵工程按桥涵分类,附属于道路工程的桥涵,,按 道路工程分类。 2.单独立交桥工程按立交桥层数进行分类;与高架路相连的 立交桥,执行立交桥类别。 (四)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按隧道类型及隧道截面宽度进行分类。 隧道截面宽度指隧道内截面的净宽度。 (五)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 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按单独排洪工程、单独护岸、护坡及土堤工程分类。 1.单独防洪工程包括明渠、暗渠及截洪沟。 2.单独护岸护坡包括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台阶以及 附属于本类别的土方附属工程等。 (六)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1.顶管工程包括挤压顶进。 2.在一个给水或排水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径时,按 最大管径取定类别。 3.给、排水管道包括附属于本类别的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

最新市政评分表CJJT275-2018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分表107页

9 检查评分方法 9.1 检查评分办法 9.1.1 在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9.1.2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第8章中各检查评定项 目的有关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 、附录B 的评分表进行评分。检查评分表 应分为通用检查项目、地基基础工程、脚手架与作业平台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 系统、地下暗挖与顶管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 9.1.3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 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 分项检查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 的应得分值; 3 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 分不足49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4 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1100 B A C =? (9.1.3-1) 式中:1A ——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 B ——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 C ——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5 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或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总得分值应按下 式计算: 2100D A E =? (9.1.3-2) 式中:2A ——遇有缺项时总得分值; D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 E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满分值之和。 6 地基基础工程、脚手架与作业平台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地下暗挖 与顶管工程、起重吊装工程项目的实得分值,应为所对应专业的分项检查评分表 实得分值的算术平均值。

9.2 检查等级 9.2.1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应按汇总表的总得分和分项检查评分表的得分,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9.2.2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检查评分表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9.1.3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70分及以上,且保证项目得分值在49分以上时,应为合格。 2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或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未得分时,应为不合格。 9.2.3 当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项目工程风险等级划分规范标准

XX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2、Ⅱ级 (1)处于接近状态(0.3D<距离≤0.7D)的并行、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覆土厚度为0.7D<H≤1.0D的盾构隧道; (3)开挖断面范围内粉土、砂土层超过50%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4)进出洞加固区内存在厚层(厚度≥4m)的承压水粉土、砂土含水层的盾构始发到达区段。 3、Ⅲ级 (1)一般的盾构法隧道; (2)一般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 (3)一般盾构始发到达区段(一个区间共两处,分别在两站端位置)。 四、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风险主要指建设活动导致周边区域的建(构)筑物发生影响或破坏,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分级需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与工程影响区域范围内环境设施的重要性、位置关系、地下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等因素划分。 (一)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类。 1、Ⅰ类环境设施 省级以上历史文物建筑、对沉降变形特殊敏感建筑(如有精密仪器设备的厂房等)、110kV及以上高压线铁塔、高速铁路、铁路站场、运营地铁盾构区间、高架桥立交桥的主桥、海河等。 2、Ⅱ类环境设施 标志性建筑、无桩基的多层住宅楼,高耸建(构)筑物(如水塔、烟囱),35KV 及以上变电站,油库、加油站、加气站、地下道路和交通隧道、地下商业街及重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68148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市政工程--总体概述

一、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1.1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应天大街(建邺地面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建设单位:建邺区城管水务集团; (3)建设地点:市建邺区; (4)项目性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5)建设规模:扬子江大道~西城路,总长约 4.4km。主要建设容:道路、交通改造,排水工 程,杆管线及附属市政设施改造,景观环境提升; (6)工期总日历天数: 11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7)工程质量: 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1.2 编制依据 (1)应天大街(建邺地面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2018.8); (2)应天大街(建邺地面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最新版本的国家、行业及地方设计标准、规与规程; 1.3 主要设计标准 1.3.1 道路设计标准 (1)道路等级: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考虑拟建道路在河西新城地区路网中的作用,结合道 1.3.1.2 路周边地块用地性质,推荐本项目道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修建; (2)设计速度:应天大街为城市主干路,本次设计速度取 60km/h; (3)车道宽度:本次设计机动车道宽度取 3.5m; (4)道路净空:机动车道≥4.5m 非机动车道≥3.5m 人行道≥2.5m; (5)荷载等级:路面结构计算荷载:BZZ-100 型标准车; (6)抗震设防标准:地震基本烈度 7 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g; (7)坐标系及高程系:坐标系:2008 地方坐标系;高程系:1985 国家高程系; 1.3.2雨污水设计标准 (1)雨水设计流量:按汇水面积暴雨强度及径流系数计算。重现期取 3.0 年; (2)污水设计流量:以平均日用水量为基础,结合折污率计算; (3)雨水管按满流,污水管按非满流计算。污水管最大设计充满度 0.55-0.75(按管径); (4)最小设计流速:污水管 0.6 m/s,雨水管 0.75m/s; (5)排水管管顶覆土应≥1.2m。

建筑施工单位资质及等级划分

建筑施工单位资质及等级划分

七、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八、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九、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二、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三、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一体化 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由于三大类标准内容过多,且各分项在网上均能查阅,故此处只列举施工总承包类的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某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目录 展开 编辑本段基本信息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1-90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1991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1-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道路工程)》CJJ1—8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一年一月四日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编辑本段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新版]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新版] (一)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或次高级路面。 2.机场跑道、停机坪。 3.桥涵工程: (1)二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6m及以上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o?40m工程; (3)多跨总长度,?100m工程。 4.最大管径DN?1200mm及总长度,?1200m的排水工程。 5.最大管么DN?1000mm 及总长度,?1000m的给水工程。 6.机械项管工程及箱体最大宽度?6m的渠箱沉井工程。 7.最大管径DN?630mm的燃气工程。 8.高3m以上厚1m及以上的防洪墙工程。 9.截面净宽度Bo?90m的隧道工程。 二类工程: 1.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桥涵工程: (1) 一层或桥面最高高度小于16m的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20m; (3)多跨长度,?7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600mm 及总长度,?8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明渠、暗渠及截洪沟单独排洪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 程。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9.高3m以下,厚1m以下的防洪墙。 三类工程: 1.二条机动车及以上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桥涵工程; (2)多跨总长度L?3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5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及其相应配套的土石方附属工程等的单独护岸护坡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截面净空面积So?4m2的砌筑沟渠。 四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二条机动车道(不含快速路)以下工程; (2)单独人行道。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工程; (2)多跨总长L<30m工程。 3.最大管径DN<6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及各种渠管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土堤工程。 6.截面净空面积So<4m2的砌筑沟渠。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有关规定 1.道路工程按路面等级划分: (1)高级路面:指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沥青黑色碎石路面、整齐石块路面。

市政工程类别划发标准及有关规定

市政工程类别划发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或次高级路面。 2.机场跑道、停机坪。 3.桥涵工程 (1)二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6m及以上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40m工程 (3)多跨总长度L≥100m工程。 4.最大管径DN≥1200mm及总长度1200m的排水工程。 5.最大管么DN≥1000mm及总长度1000m的给水工程。 6.机械项管工程及箱体最大宽度≥6m的渠箱沉井工程。 7.最大管径DN≥630mm的燃气工程。 8.高3m以上厚1m及以上的防洪墙工程。 9.截面净宽度Bo≥90m的隧道工程。 二类工程 1.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 一层或桥面最高高度小于16m的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20m; (3)多跨长度L≥7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600mm及总长度8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明渠、暗渠及截洪沟单独排洪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9.高3m以下1m以下的防洪墙。 三类工程 1.二条机动车及以上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桥涵工程 (2)多跨总长度L≥3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5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及其相应配套的土石方附属工程等的单独护岸护坡 工程。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2)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或次高级路面。 2.机场跑道、停机坪。 3.桥涵工程: (1)二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6m及以上立交桥及路面;(2)单跨跨径Lo≥40m工程;(3)多跨总长度L≥100m工程。 4.最大管径DN≥1200mm及总长度L≥1200m的排水工程。 5.最大管么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给水工程。 6.机械项管工程及箱体最大宽度≥6m的渠箱沉井工程。 7.最大管径DN≥630mm的燃气工程。 8.高3m以上厚1m及以上的防洪墙工程。 9.截面净宽度Bo≥90m的隧道工程。 二类工程: 1.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桥涵工程: (1) 一层或桥面最高高度小于16m的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20m; (3)多跨长度L≥7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600mm及总长度L≥8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明渠、暗渠及截洪沟单独排洪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9.高3m以下,厚1m以下的防洪墙。 三类工程: 1.二条机动车及以上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桥涵工程;(2)多跨总长度L≥3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5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及其相应配套的土石方附属工程等的单独护岸护坡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截面净空面积So≥4m2 的砌筑沟渠。 四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二条机动车道(不含快速路)以下工程;(2)单独人行道。

江苏省市政工程类别及取费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建筑管理费: 5、劳动保险费; 6、税金; 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 市政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

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市政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市政与公路工程标准差异

公路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 在技术标准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用上的差异 今年4-11月,通过对在监各项目监理部的月度检查,发现我公司的监理服务项目 主要包括市政和公路两大系列,其中西大望路、西外西延、垡头西路等项目执行市政 标准,机场北线、回龙观地区交通疏堵及运河东大街等项目执行公路标准。在道路的 监理标准使用上,不少监理人员还存在一定的困惑,尤其是在公路和城市道路技术标准和评定标 准的应用方面还处于模糊的状态,时常把两类标准混为一谈。为达到让多数监理人员对两类标准 有个更明晰的认知,通过对两类标准的学习和探讨,结合一年来监理工作的实践,整理归纳出如 下几个方面,仅供业人士参考。 一、道路的等级划分 1、公路根据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划分为五个等级。 (1)高速公路。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使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2)一级公路。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使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3)二级公路。供汽车行使的双车道公路。 (4)三级公路。主要供汽车行使的双车道公路。 (5)四级公路。主要供汽车行使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 2、城市道路按其在道路系统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与对沿线建筑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四个等级。 (1)快速路。是城市连接各区县的交通干路,专供汽车行使使用。 (2)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各区与国道、省道相通的交通干路,专供汽车行使使用。 (3)次干路。是城市的交通干路,以区域性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道路网,广泛连接城市各区,集散主干道交通。 (4)支路。是居民区、工业区或其它类地区的交通路线,为连接次干路和街坊路的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 二、工程质量评定 1、质量等级。公路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优良。 2、评定程序。公路工程质量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按工序、部位和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和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3、评定方法。公路工程引入权值和单点极值的概念,并以评分值判断质量等级;市政道路工程仅以合格率判断质量等级。具体评定步骤如下: (1)公路工程 检查项目合格率=检查合格的点(组)数/该检查项目的全部点(组)数×100%; 检查项目得分=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分项工程得分=∑(检查项目得分×权值)/∑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相应权值]/ ∑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合同段(工程项目)评分值=∑[单位工程(合同段)评分值×单位工程(合同段)造价]/合同段(工程项目)造价。

各专业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 一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7)二类工程 8)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三类工程 1)跨度24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40米以内或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 1)跨度18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建筑。

市政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2006-12-28 13:50【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总则 1.本标准依据建设部建设[1991]504号文《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原则制定。 2.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业务范围包括: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隧、防洪、 公共交通、风景园林、环境卫生等十类专业工程设计。 3.市政公用行业设计单位分之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设计单位分为综合性甲级 和专业甲级。凡申请市政公用综合甲级设计资格的单位,除满足下列资格标准要求以外,还应具备承担五类以上(含五类)市政公用专业设计的能力。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应有十五年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历,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套、在本行业和社 会上有较高社会信誉。 2.独立承担过附表所列两个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并已经建成投产,取得了良 好的效果。 3.市政工程专业甲级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8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 数不得少于10人。市政工程综合性甲级设计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为20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40人。园林甲级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35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6人。 4.有专业技术特长,具有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近五年内有两个以上项目获得国家或省、 部级优秀设计奖。 5.参加过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 6.综合性甲级设计单位具有一定的科研力量和相应设备,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省、部级 科技进步奖。 7.有比较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达到建设部规定甲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现阶段考核标准,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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