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落实创新学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

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第一课堂以外的科技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成果,经学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授予创新学分的成果范围主要包括: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作品、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等。

二、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SSCI收录的论文每篇记6(第二作者4)学分,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记4(第二作者2)学分,在一般正式公开刊物及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记2(第二作者1)学分;

2.学科竞赛: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记5学分,获得省部级奖励记3学分,校级一等奖记1学分;

3.专利:获国家发明专利每项记5学分,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记3学分;

4.科技成果:国家级科技成果记8学分,省部级科技成果记6学分,校级科技成果记2学分;

5.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奖励记4学分,在省部级比赛中获得奖励记3学分(限三等奖以上或前八名);

6.在大型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奖励记5学分,省部级奖励记3学分;

7.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记2学分;

8.所有成果均按项记分,集体项目根据分工分别予以认定;

9.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重复的,只按照最高奖项记录一次。

三、创新学分的认定程序

1.学校于每学年第二学期初受理创新学分的申报工作,由学生本人填写创新学分申请表,所在院(系)确认同意后,由院(系)统一将材料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审批后,获得创新学分并记入成绩档案;

2.如遇特殊情况或对创新学分的认定有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四、创新学分的记载与用途

1.学生取得的创新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课程类别为“创新学分”,成绩记为“优秀”;

2.学生取得的创新学分可以顶替教学计划中的公共选修课,可以累计,但一般顶替学分不超过8个,超出部分予以记载,但不能顶替课程学分;

3.对于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三好学生评选、奖学金评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秀推荐。

五、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复试应试攻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复试应试精华&复 试攻略 复试综述 休整了一个寒假,快要迎来复试了。在出分之前大家要充分做好准备。不要等复试名单下来在做准备,那时候就有点晚了。 首先明确地大的复试要考什么?一共考2~4项目,分别是笔试(有的专业不考笔试,也有的专业要考两门笔试),听力,面试,体检。跨考的同学需要加试1~2门专业课。复试一般要一周的时间。 1、审核材料 2、体检 3、复试笔试一 4、复试笔试二(有些专业要考两门笔试) 5、加试(跨考的有) 6、听力 7、面试 复试前的一些“准备” 复试之前需要和老师当面见一次,建议早去2天,提前约老师见次面。有的老师报名的人数太多,如果你的初试成绩不是很高,老师会建议你换一个别的老师,不要在他那里浪费时间了,这个不是说有什么内幕的。因为初试成绩在综合成绩里占有很大的比重,与其在他那里费劲,不如换一个不太火的老师,有个学上。老师也是为你好,如果他提出让你换个老师,你可以询问一下哪个老师还有剩余名额,或者征求一下能不能让老师引荐一下。这样求个稳妥。如果老师没说

让你换个老师,那就是你的初试成绩他还是挺满意的,只要复试别出太大的失误就基本差不多录取了。一些火爆的专业除外,如去年的三矿3:1的复试比率也是历年未见的,希望今年情况能够对大家有利一些。 另一个很重要的事就是,你在私下约见老师的时候,老师可能就专业课的知识问你几个问题,这个都是可能的。有些老师很在意专业课能力,提前会考核你一下。我认识的一个同学,考得分数挺高的,就是在私下提前见老师的时候,老师问他的几个问题都没有准备,来了个措手不及,最后被调剂了。倒是另外几个初试考得不高,但是专业课挺扎实的同学被录取了。 再有一个见老师的目的就是征求一下老师算不算跨考,因为考生是否为跨专业由导师来界定,有些在跨考边缘的学科,老师一念之间就可以少考一科。所以考前找一下老师是必要的,稍微恳求一下老师,可能就会少考一门,何乐而不为呢。也可以和老师联络下感情,让你给老师留个好印象。复试之前要再填一次报名表的,是纸质的,时间院办会公布,到时候论坛也会同步更新。那个时候可以选择换别的导师,填表的时候写新的老师名就行,就是同一个方向的不同老师。 复试之前填表那里还有一个选项,就是问你愿意不愿意调剂到专业硕士,这个大家一定要填愿意。这个是每个人都要填的,不是填了愿意就一定会调剂找专业硕士。我有一个同学去年考了340+分,就是复试的时候填的不愿意,最后没考上工作去了。相反考了290+的同学调剂到专业硕士,现在研一在读。有同学说专业硕士是不是自费啊,我这里澄清一点。自费公费和你是专业硕士还是学术硕士没有任何关系。学硕也有自费的,专硕也有公费的。就地大的一个普遍规则是,用初试四科的成绩排名,确定你是专硕还是学硕;用初试前三科成绩排名,确定你是公费还是自费。地院的情况比较特殊,要综合初试、复试、是否跨考等多种因素来确定的。 综上,如果你复试前见一面老师,不论是不是他收留你,你都占得了先机。谁看谁知道,一般人我不告诉ta。 笔试不是鄙视 笔试是复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是考察你对该专业课的熟悉和掌握程度。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个小时,闭卷。具体的考试科目在下边这两个帖子,选择你擅长的即可。其实出的题目都是很简单的,没有那么可怕,这个笔试没有初试那么难,好好看书没有问题。一些科目在初试中也有出现,比如“综合地质学”“C 程序设计”是初复试都考的科目,可以参考一下初试的真题。 2012年研究生各学院复试通知及复试名单汇总 听力如何不打酱油 听力,满分100分,40分钟,要自备收音机。题型和6级的一样,长、短对话,短文,没有复合式听写。说是考40分钟,其实20分钟就听完了,题型和题量都和4、6级相当。建议考前用四六级的听力模拟几遍。另地大的广播的效果不是太清楚,大家要有心理准备,频道是是FM86.7,可能会听得不太清楚,也有可能会

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

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为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倡导大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须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获取相应的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二条综合素质学分指取得我校学籍后的在校生,在校期间参加校级(含)以上各类文体竞赛、等级考试、专业技术考试、文艺创作、实践活动等,经认定获得的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指取得我校学籍后的在校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与以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为主的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所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认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 1.各级各类文体竞赛; 2.各类等级考试及技能证书; 3.文艺创作; 4.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5.经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第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 1.大学生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大赛; ?/ 5

2.科学研究活动; 3.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 4.经认定的其他创新创业活动或项目。 第五条学分的认定与程序 1.学生在校期间需获得的综合素质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别根据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依学生参加各类相关活动的类别、层次、规模、效果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由学校认定其学分值,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获取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超出部分可认定为综合素质学分。 2.学生分别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将该学年在校期间获取的相关学分进行个人填报,经专业班级汇总后报所在学院审核。报送时应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佐证材料并在学院存档。 审核后的相关学分填报数据由学院整理报送教务处复核备案,并由教务处导入教学管理系统。 未达到学分要求的学生可在毕业学期进行一次补报。 3.学校加强对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管理,对获取的相关学分进行抽检复审。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4.相同项目(内容)等级考试不重复统计。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分,不重复统计。 第六条本办法是对《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设立与认定的暂行办法》(教务字〔20XX〕94号)和《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教务字〔20XX〕88号)的修订,自20XX级学生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 ?/ 5

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X X X X X X X X公司 编号: 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X X X运营支持中心发布

目录 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 文件换版说明 (3) 4 工作职责 (3) 4.1 运营支持中心 (3) 4.2 其他各部门 (3) 5 工作标准 (3) 5.1 工作创新 (3) 5.1.1 工作创新定义及分类 (3) 5.2 合理化建议 (5) 5.2.1 合理化建议定义 (5) 5.2.2 合理化建议提报及评审 (6) 6 创新奖励标准 (7) 7 归档、宣传及验证 (9) 8 考核标准 (10)

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事业部创新管理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员工自主创新意识,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中心、部门、各销售区(以下简称各单位)。 3 文件换版说明 本制度为第一次发布。 4 工作职责 4.1 运营支持中心 负责整体创新工作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发布; 负责组织创新工作的开展、评审、批复和落实验证等; 负责整体创新工作宣传和推广。 4.2 其他各部门 负责本单位内部创新的开展、宣传和落实验证等工作; 负责协助进行创新评审、宣传工作。 5 工作标准 本制度中所指的创新主要是指事业部层面的创新工作,包括工作创新和合理化建议,以下统称创新工作。 5.1 工作创新 5.1.1 工作创新定义及分类 工作创新根据其所带来的管理效果及创新出发点,设定两个等级: (1)自主创新:是指在本单位、本部门或本岗位上提出的改进工作的创新,是产生新的思路、方法、措施和工作效果、效益的一种自主创新,业内没有的且节约金额(连续三个月累计)在2万元以上的定为自主创新。另一种是业内没有的,无法衡量节约金额,但其效果调查符合标准的定为自主创新。其关键要素:一是属于自己的;二是创造出来的;三是新的东西。 (2)管理改善:业内已有的或其它单位已用的,但在效果上较其它单位或行业深入到位的,或能改善或提升内部管理,且运行三个月效果卓著定为管理改善。 根据事业部目前各单位工作职责,可从以下工作内容中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文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文件 中地大京发〔2004〕106号 关于授予江永宏等1632人学位的决定 经2004年6月24日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决定授予江永宏等1632人学位。具体名单如下: 一、授予江永宏等42人理学博士学位;贺学海等73人工学博士学位。 (一)理学博士(42人) 江永宏王刚亢宇郑骥代明泉吴六灵 王文和志军詹朝阳刘翠李德胜段焕春 刘为付刘云华赵欣白云来张龙张汉成 贾宝华于俊吉白峰燕长海郭福生刘成东 印建平向运川李纯王支农韩东昱康明 邓小万吴琳李国彪张海军杨胜雄徐守余 藏文栓王明明程捷王永彭轩明赵志中 (二)工学博士(73人) 贺学海张德强刘立才张戈李向全傅鑫谊

刘圣伟张宗贵张于喆鲍荣华孟旭光王俊明 唐子军余辉龙崔刚焦志峰刘鹏程陆建林 张文才周东升杨勇袁选俊邵先杰杜刚 王江王玉满高兴军刘计国肖坤叶武晓春 赵明毕研斌王建东唐俊伟王立志廖群山 孟元林纪云龙齐金成王德仁周新桂陈永峤 汪功怀蒋飞虎丁国生王家亮朱庆荣赵新民 蔡毅胡小平柳忠泉徐善法薛良伟谭绍泉 郭志宏于长春王玉学罗小明李明娟吴亚东 张聿文马水龙刘浩军覃世银梁向前刘招伟 连建发孙维连李惠娣崔康平陈翠柏张宏达 石健 二、授予鞠野等92人理学硕士学位;李鹤等162人工学硕士学位。 (一)理学硕士(92人) 鞠野贾庆庆赵海云王雪梅李灵全李楠 李春华李耿贾世银孙磊冯晓燕刘燕 沈战武文智慧常有军庞宁余化崔振民 刘翠王雪莲丁秋霞冯武威苗世顶王丽娟 林智辉李秉海孙华肖树青陈华英张昌能 周延彪傅渊慧陶林王效平钱纁赵俊香 刘艳青郭莉唐金荣雷知生李建东左力艳 靳玄烨晏国龙刘金辉刘建清陈军元李志红 李海英高建飞梁凤华吕慧卿高亮邓建业 李红娟陈晓林张凤琴刘典波谢瑞永梁勇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 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 (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3.科研课题、科研奖励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以课题立项合同书或主持人的证明为依据;参加学术交流、学

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与管理,推动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深入开展,提高职工的创新意识和技术业务水平,激发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创优能力、创业能力,培养高技能型人才,引导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职工与我单位的共同发展,依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我单位工会是全局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领导部门,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评比、上报、总结、表彰等工作; (二)负责对命名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活动流于形式、没有创新成果的创新工作室,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摘牌处理; (三)负责创建活动中相关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负责对创建经费购买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五)负责对创建经费购买的、达到报废标准的工会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废手续。 (六)我单位工会负责《库都尔我单位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的修订、培训、实施、检查。

第四条??我单位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经费的收支、账目核销、建账等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我单位各单位是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管理单位,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申报及日常管理,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为创新工作室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 (二)负责协调处理创新工作室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对创新工作室的申报设立、设备配备、人员安排、资金落实、项目立项、技术推广、技术协作等工作积极协调,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三)负责对创新工作室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管理和考核; (四)负责创新工作室物品的比价采购、日常维护、保养及修复工作; (五)各单位工会是创新工作室购买的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 第六条??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修)订本创新工作室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工作标准 (二)负责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开发、工艺技术交流、培训工作;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课题计划和攻关目标; (三)负责技术创新项目的信息安全与保密、有关科技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开发利用; (四)每年年初要向本单位工会提交工作计划,年底完成工作总结; (五)获得经费支持的创新工作室负责提出补贴经费的使用计划; (六)获得经费支持的创新工作室负责使用与保管好补贴经费购买的

中国XXX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XX福建省分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XXXX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XX”)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激发各单位和全省员工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公司从良好迈向卓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创新包括三种:一是创新金点子,即公司员工的创新设想或建议。二是创新项目,即企业内部各单位(或生产班组)开展的各领域的创新实践活动。三是创业团队,即企业内部若干员工以专职或兼职形式组成团队开展某项新型业务运营推广的新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XX及所属各单位、员工。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设立创新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省公司各部门(中心)主要负责人构成。 创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省公司企业发展部负责。 第五条公司设立创新成果评审小组和省公司支撑服

务团队。 (一)公司创新成果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负责创新项目、创新金点子的评审组织工作。其中,创新项目、创新金点子分别由省公司企业发展部、工会牵头组织评审工作。 为增强评审的专业性,设置经营服务组、网络支撑组、综合管理组等专业评审小组,并分别由市场营销部、运行维护部、企业发展部牵头,根据创新金点子、创新项目的申报情况,确定各评审组参与部门。 (二)公司省公司支撑服务团队,负责对创业团队的业务(项目)选择、目标设定、资源配置、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论证和确定,并负责协调解决创业团队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省公司支撑服务团队牵头组织部门是省公司企业发展部,支撑服务团队固定成员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企业发展部、计划管理部、网络综合部(网络财务部)、信息化事业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构成,其他部门根据需要参加。支撑服务团队各成员负责本部门相关职责范围内的支撑服务工作,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第三章创新定义与创业试点范围 第六条创新金点子或项目的定义

创新学分规定

南京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规定(试行)发布时间:2010-10-27 15:42:31[字号:大中小][关闭此页打印此页] 南工教字(2005)6号 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是就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了加强大学生课外实践及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现对我院学生课外实践及科技活动做出如下规定:1.学生参加在学院登记备案并获得批准的实践和创新活动均可获得综合能力培养及创新学分。 2.综合能力培养和创新学分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综合能力培养和创新学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1)参加在学院登记备案并获得批准的CAD、UG、Pro/E、数控、汽车驾驶、会计等各种课外技能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证书。 (2)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如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 (3)参加各种科学研究活动、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并取得成果。 (4)发表研究论文及文学作品等。 (5)学期个人学习总结、学习状况分析及改进措施。 (6)参加各级文体类比赛获奖。 (7)担任班级教学信息员。 (8)进行与专业相关的社会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 (9)参与其它由教务处认定的实践和创新活动。 3.综合能力培养和创新学分按下列标准认定: (1)证书类

参加在学院登记备案并获得批准的CAD、UG、Pro/E、数控、汽车驾驶、会计等各种课外技能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证书,每证书4学分。 (2)科技竞赛类 ①国际级:最高奖项10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2个学分,最低不少于8个学分; ②国家级:最高奖项8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1个学分,最低不少于4个学分; ③省部级:最高奖项5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0.5个学分,最低不少于3个学分; ④校级:最高奖项3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0.5个学分,最低不少于1个学分。 (3)科研活动类 ①参与教师科研活动(以立项书为准)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科研活动,每项2学分; ②鉴定成果:指通过教育或科技主管部门鉴定的项目。按鉴定水平记分:国际领先10个学分,国际先进8个学分,国内领先6个学分,国内先进5个学分;省内领先4个学分,省内先进3个学分; ③科技获奖:指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评选中获得的奖励;按获奖等级记分: 国家级:最高奖项8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1个学分,最低不少于5个学分。 省部级:最高奖项6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1个学分,最低不少于3个学分。 市厅级:最高奖项4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1个学分,最低不少于2个学分。

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 XXXXXXXX公司 编号: 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日实施*年月***年*月日发布 * 布发心XXX中持支营运资料word . 目录 1 目 的 (3) 2 适用范 围 (3) 3 文件换版说 明 (3) 4 工作职

4.1 运营支持中 心 (3) 4.2 其他各部 门 (3) 5 工作标 准 (3) 5.1 工作创 新 (3) 5.1.1 工作创新定义及分 类 (3) 5.2 合理化建 议 (5) 5.2.1 合理化建议定 义 (5) 5.2.2 合理化建议提报及评 审 (6) 6 创新奖励标 准 (7) 7 归档、宣传及验 证 (9) 8 考核标

资料word . 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事业部创新管理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员工自主创新意识,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中心、部门、各销售区(以下简称各单位)。 3 文件换版说明 本制度为第一次发布。 4 工作职责 4.1 运营支持中心 负责整体创新工作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发布; 负责组织创新工作的开展、评审、批复和落实验证等; 负责整体创新工作宣传和推广。 4.2 其他各部门 负责本单位内部创新的开展、宣传和落实验证等工作; 负责协助进行创新评审、宣传工作。

5 工作标准 本制度中所指的创新主要是指事业部层面的创新工作,包括工作创新和合理化建议,以下统称创新工作。 5.1 工作创新 5.1.1 工作创新定义及分类 工作创新根据其所带来的管理效果及创新出发点,设定资料word . 两个等级: (1)自主创新:是指在本单位、本部门或本岗位上提出的 改进工作的创新,是产生新的思路、方法、措施和工作效果、效益的一种自主创新,业内没有的且节约金额(连续三个月累计)在2万元以上的定为自主创新。另一种是业内没有的,无法衡量节约金额,但其效果调查符合标准的定为自主创新。其关键要素:一是属于自己的;二是创造出来的;三是新的东西。 (2)管理改善:业内已有的或其它单位已用的,但在效果 上较其它单位或行业深入到位的,或能改善或提升内部管理,且运行三个月效果卓著定为管理改善。 根据事业部目前各单位工作职责,可从以下工作内容中提报创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是我国最早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学校位于北京海淀区高校云集、学术氛围浓厚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的学院路,是教育部直属的以地质、资源、环境、地学工程技术为主要特色,理、工、文、管、经、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大学,也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的重要成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点击下图可直接进行访问)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1、学校简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是我国最早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学校位于北京海淀区高校云集、学术氛围浓厚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的学院路,是教育部直属的以地质、资源、环境、地学工程技术为主要特色,理、工、文、管、经、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大学。学校前身是1952年由北大、清华、天大、唐山铁道学院的地质系(科)合并组成的北京地质学院。1987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改为现名,分北京、武汉两个独立办学实体,分别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0年由国土资源部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05年3月教育部撤销大学总部,使京汉两学区成为实质上的两个相对独立办学机构。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2、师资力量 学校自组建以来,培养和拥有一大批地学大师,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人才,成为我国培养地学人才的摇篮和进行地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国际地质学界知名学府。在5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艰苦奋斗,严格谦逊,团结活泼,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成为中国地质教育的排头兵。从地大走出的4万余名毕业生中,有24人成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200余人成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2003年3月,我校校友温家宝出任 x国务院总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现有教职工12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700余名,高级职称教师350余名,博士生导师130余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名,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2名,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2名、教育部跨世纪和新世纪人才计划7名。现有本专科生8690余名,硕士生2110余名,工程硕士1100余名,博士生1150余名,留学生110余名。 3、学科设置 学校现有15个院(系、部)、5个国家重点学科、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工程硕士领域、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专业实验室、

学生创新与课外文档新实践奖励学分管理办法

农院政[2007]21号 关于印发《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 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三创一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将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纳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现依据《天津农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二ΟΟ七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大学生创新实践奖励学分管理办法通知 (共印40份) 天津农学院办公室2007年3月30日印

发 附件: 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 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三创一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将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纳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现依据《天津农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认定范围及标准 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包括三个方面: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课外创新学分;社会实践课外奖励学分;文体活动课外奖励学分。 具体范围及标准参照附表。 二、认定程序 (一)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两周,学生填写《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课外实践学分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的创新与课外实践学分经学生所在系领导确认并填写认定意见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三)由教务处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批意见。教务处审批后,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在对申报的学分认定上有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最终认定。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学分的用途与记载 (一)学生取得的创新与课外实践学分,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选修课的学分,但冲抵总学分一般不超过8个;超出部分的创新学分,可作为超修学分予以记载。 (二)同一项目的奖励学分中以每单项取得的最高分为准。 (三)学生取得的学分在评优评奖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四)获得的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四、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2003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含因休学等原因入2003级的学生)。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创新工作室管理制度

创新工作室管理制度 一、创新工作室宗旨: 围绕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关键点,开展管理创新、方法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达到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优化流程、解决问题、降本增效,促进公司发展。 二、创新工作室职责: (一)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和提出创新课题。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新技术、前瞻性、新理念、新办法、新经验等信息,及时收集各专业工作中的需求信息,及时发现工作中需要创新或微创新的课题,提出建议、推介好做法。 (三)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集中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创新活动、研究课题,对“QC”成果、群众性创新、专业技术、教育培训等确定的创新课题进行推进,做好过程中问题的反馈、研究、解决。 (四)围绕研究项目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合理化建议等活动,集思广益,培育集体凝聚力,发挥全体员工创新积极性。 三、创新工作室活动办法 (一)坚持开展创新活动。工作室按创新项目计划开展活动,平时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和技术需要,不定期对创新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二)坚持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室全体人员会议,对创新课题进展情况通报。

(三)实行集中与分组相结合,各小组围绕工作室目标,自行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革新和技能培训等活动。(四)及时记录活动台账,保持活动资料完整。 (五)工作室要经常开展团队学习活动,积极引导青年技术人员参与技术创新活动,大力培养技术骨干,促进成员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六)每季度对工作室创新项目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对下季度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并组织技术骨干经验交流。 (七)年终对工作室活动内容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下一年工作计划。 四、创新工作室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劳模工作室在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团队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劳模创新工作室高效运转、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室坚持创新创效为指导方针,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有条不紊的发挥劳模、技能人才的示范、指导和辐射作用,促进创新发展。 (二)工作室定期召开会议,谋划布置阶段性的创新工作,研究解决生产创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为成员提供自由研讨和交流的平台。 (三)工作室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活动,并做好相关的准备、汇报和反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申请提前毕业的有关规定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和提前申请学位的 暂行规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及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学位[1997]54号、教学[1998]11号、学位办[1999]7号)精神和我校的有关规定(中地大京发[1997]70号、中地大京发[2005]125号等),我校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2—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5年。为了规范研究生提前毕业和提前申请学位的管理制度,保证培养质量,现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对我校研究生提前毕业和提前申请学位问题暂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提前毕业和提前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 (一)凡比正常毕业或申请学位时间提前半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者,均属于提前毕业和提前申请学位。 (二)硕士生学制为2—3年,原则上不办理提前毕业。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主要为入学前参加过硕士课程进修和提前取得学分者,入学后的学习年限不得少于1.5年。 (三)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以同等学力入学者不办理提前毕业。申请提前毕业的博士生,入学后的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5年;入学前参加过博士课程进修和提前取得学分者,入学后的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 (四)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含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5年,提前答辩和申请学位,要求入学后的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5年;入学前参加过硕士课程进修和提前取得学分者,入学后的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 二、申请提前毕业和提前申请学位研究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

的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 (二)申请提前毕业和提前申请学位研究生要求:硕士、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具有学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前具有硕士学位。 (三)已按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课程,各门必修课程的考试成绩均在良好或良好以上,其它课程考试及格或考查通过。 (四)完成了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所有培养环节。 (五)毕业(学位)论文已经完成。并且,在学期间表现出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领域内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提前毕业的博士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攻读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作者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下同]在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须有相应证明)。 (2)攻读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国际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者。 (3)攻读学位期间与学位论文工作有关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技术专利(有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者),并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国际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2、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国际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2)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刊物或学术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者。 (3)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并在大会上作学位论文相关研究成果的学术报告或论文获奖者。 3、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申请学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或会议文集上发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或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并在作者第一署名单位或脚注上注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在学期间,参加全国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并在大会上作学位论文相关研究成果的学术报告或论文获奖。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XXX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 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制度。为规范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具体名目见附件),并经成绩认定所取得的相应学分。未修够该学分者视为该教学环节考核不合格,不准予毕业,本科生的最低要求是10个学分,专科生为6个学分,上不封顶。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教务处是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主管部门,负责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规章制度制定、组织认定、评估检查等;各二级学院负责本级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置类型与学分分值 第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竞赛”、“科研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考试认证”四大类设置,各类对应学分分值见附件。 1.“竞赛”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文体竞赛、以及创新创业竞赛等各类赛事,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2.“科研与创新创业”是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出版科研著作、参加学术交流、获得专利、参加教师教研科研项目、参加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参加实验室课外开放项目及创新创业项目等活动。 3.“社会实践”是指参加志愿者公益活动、社会实践获奖、三下乡、西部计划、大型文体演出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4.“考试认证”是指考取各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参加能力考试及认证等并成绩优异。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不同层级成果,不累计记分,按可得的最高学分计算,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集体成果与个人成果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记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 第六条个人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工作在每学期10-15周进行。由学生本人通过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信息系统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表》,并上传支撑佐证材料,提交相关单位审查认定。 第七条相关单位认定。各相关单位对学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逐一核对,并对通过的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者,由各单位报送学校复审。公示无异议者的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提交学校复核。 第八条学校复核。学校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无误后,由各二级学院将学生本学期所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第九条在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和认定过程中弄虚作

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XX福建省分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XXXX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XX”)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激发各单位和全省员工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公司从良好迈向卓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创新包括三种:一是创新金点子,即公司员工的创新设想或建议。二是创新项目,即企业内部各单位(或生产班组)开展的各领域的创新实践活动。三是创业团队,即企业内部若干员工以专职或兼职形式组成团队开展某项新型业务运营推广的新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XX及所属各单位、员工。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设立创新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省公司各部门(中心)主要负责人构成。 创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省公司企业发展部负责。 第五条公司设立创新成果评审小组和省公司支撑服务团队。 (一)公司创新成果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负责创新项目、创新金点子的评审组织工作。其中,创新项目、

创新金点子分别由省公司企业发展部、工会牵头组织评审工作。 为增强评审的专业性,设置经营服务组、网络支撑组、综合管理. 组等专业评审小组,并分别由市场营销部、运行维护部、企业发展部牵头,根据创新金点子、创新项目的申报情况,确定各评审组参与部门。 (二)公司省公司支撑服务团队,负责对创业团队的业务(项目)选择、目标设定、资源配置、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论证和确定,并负责协调解决创业团队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省公司支撑服务团队牵头组织部门是省公司企业发展部,支撑服务团队固定成员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企业发展部、计划管理部、网络综合部(网络财务部)、信息化事业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构成,其他部门根据需要参加。支撑服务团队各成员负责本部门相关职责范围内的支撑服务工作,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第三章创新定义与创业试点范围 第六条创新金点子或项目的定义 (一)创新金点子:指公司员工提出的有助于解决发展问题、改善管理效能、促进企业加快发展的创新设想或建议。(二)创新项目:指各单位在市场经营、客户服务、产品创新、网络支撑、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方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导师信息

黄维平 [编辑本段]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 黄维平,1962年生,安徽枞阳人。1986年吉林大学毕业,获学士学位;分别于199 6、2008年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获硕士、博士学位。1997年晋升为副教授,20 05年晋升为教授;共招收研究生40余名,公开发表科技论文20余篇,承担科研项目20余项。 教学科研工作经历:1986.07—1993.06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心实验室从事软件开发工作;1993.07—2000.09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教研究室从事计算机原理、接口等教学工作;2000.09始,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网络中心从事网络技术开发、管理工作。 管理工作经历:2000.09—2003.12,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2000.09始,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研究方向:网络与分布式计算、计算机信息安全、数据库工程。 承担研究生课程: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信息系统开发技术(Java技术)。 技术特长:多年从事校园网的建设、开发和技术管理,具有现代网络技术设计的经验;熟练掌握网络系统应用开发,熟练掌握Unix、Linux系统和Oracle、Sybase、SQL Server数据库系统应用开发,长期从事Java技术的J2EE(Struts+Spring+Hi bernate)项目开发。 社会兼职: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网络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理事;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理事;《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应用》理事;《计算机 网络技术》编审。 姚国清 基本情况:姚国清,男,汉族,1964年6月生,浙江绍兴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 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教授(2006年),硕士导师。 学习经历:1984年浙江大学地质系遥感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1987年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获硕士学位。 教学科研工作经历:1987年7月至1995年2月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系任教。1995年3月至今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任教。 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及应用、遥感与地理信息。 E-mail: 先后承担的主要课程: 本科生课程:操作系统原理,操作系统课程设计(开放课),计算机图形学,计算机基础,FORTRAN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程序设计(开放课),Windows NT操作系统 研究生课程:面向对象程序设计,Unix系统程序设计,算法分析与程序设计 招收计算机应用、数字图像处理、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研究方向硕士生。

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的创造、创新与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参与实践创新的热情,提高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与个性化协调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课外参加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发表论文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修满教学计划要求的学分外,必须取得一定的创新实践学分。第二课堂创新实践学分包括学生必修学分和可以充抵学科基础选修课或通识类选修课学分的学分,其中必修的创新实践学分为2学分,列入实践教学环节;可以充抵学科基础选修课或通识类选修课的学分累计不超过4学分,可将学生实际取得的超出部分如实记入学业成绩。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教学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等组成的创新实践学分审核认定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团委负责对各学院的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进行审核,报教务处计入学生学业成绩。 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 (一)创新训练项目类的学分认定: 1、学生参加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计划、大学生科研立项等创新训练项目,须经结题验收,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3、团体项目中各成员获得的学分由项目主持人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确定,并须经指导教师审核确认。 (二)学科竞赛类的学分认定: 1、学生参加教育部、教育厅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知识技能竞赛,参赛和获奖的学分按照奖励等级而定,具体如下: 2、团队参赛获奖的,团队中所有学生均可获得相应学分。 3、同一竞赛项目不累计积分,只计算最高奖的学分。 4、如遇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计算,依次类推。 (三)学术论文类的学分认定: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均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具体如下: 2、如论文有多位作者,则由论文第一作者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学分分配。 (四)发明创造类的学分认定: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落实创新学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 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第一课堂以外的科技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成果,经学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授予创新学分的成果范围主要包括: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作品、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等。 二、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SSCI收录的论文每篇记6(第二作者4)学分,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记4(第二作者2)学分,在一般正式公开刊物及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记2(第二作者1)学分; 2.学科竞赛: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记5学分,获得省部级奖励记3学分,校级一等奖记1学分; 3.专利:获国家发明专利每项记5学分,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记3学分; 4.科技成果:国家级科技成果记8学分,省部级科技成果记6学分,校级科技成果记2学分; 5.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奖励记4学分,在省部级比赛中获得奖励记3学分(限三等奖以上或前八名); 6.在大型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奖励记5学分,省部级奖励记3学分; 7.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记2学分; 8.所有成果均按项记分,集体项目根据分工分别予以认定; 9.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重复的,只按照最高奖项记录一次。 三、创新学分的认定程序 1.学校于每学年第二学期初受理创新学分的申报工作,由学生本人填写创新学分申请表,所在院(系)确认同意后,由院(系)统一将材料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审批后,获得创新学分并记入成绩档案; 2.如遇特殊情况或对创新学分的认定有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四、创新学分的记载与用途 1.学生取得的创新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课程类别为“创新学分”,成绩记为“优秀”; 2.学生取得的创新学分可以顶替教学计划中的公共选修课,可以累计,但一般顶替学分不超过8个,超出部分予以记载,但不能顶替课程学分; 3.对于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三好学生评选、奖学金评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秀推荐。 五、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