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名词解释

家庭:是以婚姻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它是社会最微小的细胞。

狭义的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即由家庭里的长者(其中主要是父母)对其子女及其他年幼者实施的教育和影响。

广义的家庭教育: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实施的一种教育。

家庭教育的性质:是指家庭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的根本属性。

家庭教育学:是指研究家庭范围内进行的由家长对子女及其他年幼者实施的教育活动的科学。

遗传素质:人通过遗传传递给下一代的生物解剖特征叫做遗传素质。

人生活的环境:指人生活在其中能影响人的一切外部条件的综合。

齐家:是指治理整个家庭,管理家庭事务,调整家庭关系。齐家的中心环节或主要途径,就是实施家庭教育,用统治阶级的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家庭成员。

对偶家庭:是指在众多的配偶中,可能有一个被认为是主要的丈夫或妻子,并最终和一个被认为是主要的丈夫或妻子长期同居,这样组织起来的家庭,就是所谓的对偶家庭。

骑士教育:一般的世俗封建主对文化学习并无兴趣,他们主要是通过一种特殊形式的家庭教育,接受一些宗教信仰和道德品质的陶冶,以及武艺和社交活动的训练。世俗封建主的这种教育在教育史上统称为骑士教育。

教育环境:是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生活、实施教育、施加影响的具体环境。

培养目标:就是最终要把受教育者培养造就成为什么样的人,这是教育工作的一个根本问题。

感染性:指的是人的情感在教育中的作用,也就是人们平常所说的感化作用。

针对性:教育工作能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而不是凭想当然,不是一般化的说教,即所谓的针对性。

家风(门风):也叫门风,是一个家庭经过许多代的繁衍过程,最后形成的稳定生活作风、生活方式、传统习惯、家庭道德以及待人接物、为人处事之道,主要指的是家庭的思想意识方面的传统。

家业(家传、家学):也叫“家业”或“家学”,指的是一个家庭世世代代都从事的职业、或是许多代人都具有同样的兴趣、爱好、学问、专长。

家长的素养:指的是家长平时的修养,只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社会和人生的态度以及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即世界观和和思想品德;二是理论、知识方面的水平,即文化素养。

家长的文化素养:是指家长通过学习和实践所掌握人类精神财富的多少和多表现出的理论、知识水平。

家庭结构:是指家庭诸分子不同的层次和序列的结合。

核心家庭:即父母双全,有一个或几个孩子构成的家庭。

主干家庭:

是由祖父母、父母和子女三代人构成的家庭,家庭成员的层次较多,人口数量多,规模较大。

完全性家庭:是指父、母、子女三全的家庭。

残破型家庭:诸如丧偶、离异,父母不双全。

家庭经济生活状况:指家庭经济收入多少、生活水平的高低、家庭经济的来源和支配等。

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主要指家庭里成年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主干家庭里,指的是祖父母之间、父母之间、父子之间、婆媳之间等双方的关系。在核心家庭里主要指的是父母之间的相互关系。

家庭生活方式:是指人们在家庭中的各种生活活动的典型形式。家庭生活方式包括家庭生活观念、家庭生活活动和家庭生活条件三个基本要素。

家庭生活观念:是家庭成员从事家庭生活活动的主观动机和价值观,如家庭思想、家庭性别角色观念、生育观念、消费观、审美观、营养观等。

家庭生活活动: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观念的指导下主动调整、控制内外部条件以满足家庭和自身需要的行动。

家庭生活条件:指家庭生活活动赖以生存的对象和手段。

家庭消费方式:是指在家庭日常生活中,为了满足家庭成员物质上和精神文化上的需要,消耗各种消费资料和劳务的活动方式。

家庭所处社会区域:是指由家庭居住地点所形成的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环境。

家庭教育的目的:就是通过家庭教育活动和家庭教育的全过程,要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家庭教育的目的是家庭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依据,也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归宿

体质:就是人体的质量,是人体在遗传变异和后天获得性的基础上表现出来的形态结构、生理机能、身体素质、适应能力和精神因素的综合的相对稳定的特征

美育:就是培养孩子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点,形成评价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价值观念:是人们从认识客观事物上所获得的判断,是人们对外界事物所做的一种评价。

正确的教养态度:指不论什么样的家庭,也不论什么样的子女,家长在教育子女过程中都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或者称为实施科学的家庭教育的依据。

年龄特征:指不同的年龄阶段,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所表现出的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特征。

循序渐进:按照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和知识、能力发展水平,遵循科学知识本身的发展顺序,由浅入深,由简入繁,由易到难,由少到多,逐步提高要求。

个性特征:在同一年龄阶段的儿童、青少年中,不同的孩子,由于先天的遗传素质、后天的生活环境和所受到的教育,以及孩子本身的实践情况不同,在身心发展的可能性、方向和水

平上是存在差异的,这种差异就叫个性,也叫个性特征。

能力:是大家熟悉的一种心理现象,它是指人能够顺利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的个性心理特征。

气质: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脾气、性情,是指人的情感发生的强度、速度,情感发生的外部表现和活动的灵活性等方面特征的综合。

性格:主要表现在人对现实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上,如人们经常用谦虚、诚实、勇敢、善良、怯懦、虚伪、凶恶等表示人的各种性格特征,这些特征相互结合,构成一个整体,就是一个人的性格。

兴趣:是指一个人力求认识某种事物探究某种事物,获得某种事物或接近某种事物的稳定的心理倾向。

家长对待子女态度一致:是指在某一时、某一事的教育上,所有家长要态度一致,家长之间不要矛盾、对立。

曲爱:有的家长在孩子很小时,放任自流,任其为所欲为,有错误不批评孩子,反而批评指责别人。

妄憎:当孩子长大以后,则爱心渐疏,抓住孩子的一点错就大做文章,有时孩子根本没有错,还吹毛求疵。

环境熏陶法:是指家长有意识的创造一个和谐、良好、优美的家庭生活环境,使子女置身其中,在日常生活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说服教育:主要是提供摆事实,讲道理,讲清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做等问题,以便启发子女的自觉性,提高子女的思想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形成正确的行为规范。

谈话法:结合子女的思想实际,由父母有针对性的摆事实、讲道理,进行分析论述,多是用来帮助子女领会某种道德行为标准,掌握正确的思想观念。

讨论法:是家长和子女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共同研究讨论问题,以便使子女在和家长的共同研讨中明辨是非善恶,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正确的行为规范。

榜样示范法:是指以家长和别人的好思想好行为教育和影响子女的一种形象、具体、生动的教育方法。

实际锻炼:是指根据子女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让孩子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实践活动,从中受到锻炼,以便学会某种技能技巧,增长实际才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

表扬奖励:是对孩子的好思想、好行为的积极的肯定的评价。通过表扬奖励,使孩子明确自己的优点、长处,以便孩子巩固、发展自己的优点、长处。

批评惩罚:是对孩子的不良思想、行为、品德给予否定的评价。其给予作用在于使孩子认识自己思想、行为、品德上的错误,促使其克服、纠正和根除不良的思想、行为和品德。

自然后果惩罚法:这种教育理论是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思想家、教育家卢梭最先提出来的。他主张孩子犯了错误,

不给予人为的惩罚,而是让孩子在错误造成的直接后果中去自作自受,从中体验到不快或痛苦,从而迫使其改正错误,纠正过失。

暗示:是指用含蓄、间接、简化的方式方法对孩子的心理实施影响,并能迅速产生效用的教育过程。

直接暗示:是把家长的意图直接提供给子女,使之迅速而无意识地加以理解、领会。

间接暗示:是借助于人的行为或其他的媒介,将家长的意图和对子女的要求、期望,间接地提供给子女,使子女迅速而无意识地加以接受。

反暗示:是利用外界刺激物的暗示引起相反的反应的一种暗示。

自我暗示:是起自内心而不是来自外界的暗示。

讲究教育艺术:是指从实际情况出发,恰当地选择、创造性地灵活地运用教育方式方法,去解决子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

教育时机:是指进行教育效果最好的时机。

寓教于喻:是指为使孩子理解较为深奥的道理,运用通俗恰当的比喻,用某些类似特点的事物来比拟想要说的某一事物或某一道理,以便表达的更加鲜明生动,便于弄懂弄通。

超常儿童:主要是指智力发展或某种才能显著超过同年龄常态儿童一般发展水平的儿童。

低常儿童:指智力发展明显低于同年龄儿童平均水平并有适应行为障碍的儿童,又称为智力落后儿童、弱智儿童、智能不足儿童、智力残缺儿童。

义务:指人们一旦具备一定的社会关系,处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中,必然要担负的职责、使命或任务。

政治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个人必须对社会和他人所承担的使命、职责和义务。它的特点是与权利相对应。

伦理道德上的义务:指人们作为一定的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不论个人是意识到还是没意识到,在客观上必须要对社会和他人富有的道德的使命、职责和义务。它的特点一是它不是以获得某种相应的权利为前提,而是以或多或少的牺牲个人利益为前提;而是它是一种自觉履行的义务,是行为自由的表现。

分析问题的能力:就是对了解到的孩子的情况进行分析、综合和抽象、概括,做出切合实际、恰如其分的判断,明确是非,弄清原因。

威信:就是威望和信誉。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意志服从。

理智:就是能够自觉地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感,能够克制自己无意的激情和冲动。

家访:是进行个别家庭教育指导的一种常用的、有效的方式,主要是解决儿童青少年的个别的家庭教育问题。

家长会议:是对家长群体进行指导的一种方式,是面向家长群体,解决儿童、青少年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家庭教育咨询:是近年来由群众新创造的一种家庭

教育的指导方式。由家长提出家庭教育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特设的专业工作人员给予解答,进行个别指导。

家长委员会:是中小学和幼儿园、托儿所组织的,有家长代表参加的一种群众性的组织,他的任务是密切联系本班、本校的家长,收集并及时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协助并参与学校的教育工作,动员家长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对个别家长的子女教育工作进行帮助和指导。

家长学校:就是对在家庭里承担抚养教育子女任务的父母和其他长者进行教育和训练的学校。

代沟:父母和子女两代人,由于生活的历史时代、社会背景以及生活经历的不同,两代人之间对一些社会问题的价值观和生活感受不同,存在着差异、隔膜和对立,这在社会学上叫做“代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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