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展旅游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西藏发展旅游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西藏发展旅游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一、旅行社设立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

报资料,容包括:

1、旅行社设立申请书。

2、工商部门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章程。

4、依法设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交纳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6、经营场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7、经营设备证明及购物发票。

8、法人代表、总经理、投资人的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9、旅行社总经理及法人的任职文件。

10、旅行社申请登记表。

二、监督管理科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三、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复审批结果。

二、旅行社职责与义务:

(一)、旅行社的职责:

1、提供真实可靠的消息

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做虚假宣传。旅行社所做的广告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虚假的广告宣传。禁旅行社进行超出核定经营围的广告宣传。

1、按约定提供服务

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约定的各项服务,所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标准或行业标准。旅行社对旅游者就其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提出的询问,应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2、提供的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需要

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需要;对可能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发生的措施;对旅游地可能引起旅游者误解或产生冲突的法律规定、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应当事先给旅游者以明确的说明和忠告。

3、按规定收取旅游费用

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应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旅行社对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项目,按照规定收费;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需要加收费用的,应当事先征得旅游者同意;旅行社提供有偿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旅游者出具服务单据。

4、旅行社应与旅游者签订合同

旅行社组织旅游者旅游,应当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所签合同应就下列容做出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住宿标注、餐饮标

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安排;旅游价格:违约责任。旅行社因不能成团,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出团时,须征得老板有着书面同意。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的,转让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聘用合格的导游和领队

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聘用的导游和为组织旅游者出境聘用的领队,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们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二)、旅行社义务:

一、旅行社最基本的义务是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的安全。旅行社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有责任和义务在旅游活动期间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不受侵害。

二、旅行社有义务按旅游合同的约定旅游者提供的相应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必须价值符合。

三、旅行社有义务对由于自身的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四、旅行社有义务在旅游活动期间尊重旅游者的民族习惯。

三、导游领队的指责和义务

(一)、领队的职责与义务:

领队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组织旅游的旅行社的代表,是旅游团的领导者和代言人。因此,领队在团结旅游团全体成员、组织游客完成旅游计划面起着全陪、地陪往往难以起到作用。其主要职责:

1、介绍情况、全程陪同

出发前向旅游团介绍旅游目的地或地区的概况及注意事项;陪同旅游团的全程参观游览活动。

2、落实旅游合同

监督和配合旅游目的地或地区的全陪、地陪全面落实合同,安排好旅游计划,组织好旅游活动。

3、组织和团结工作

关心游客,做好旅游团龄组织工作,维护旅游团部的团结,调动游客的积极性,保证旅游活动顺利进行。

4、联络工作

负责旅游团与旅游目的地或地区接待旅行社的联络与沟通,传达游客的意见,要求与建议乃至投诉,维护游客的权益,必要时出面帮助解决。

领队服务程序:

一、服务准备

(一)、研究旅行团情况

了解旅游团成员的职业、姓名、性别、年龄及旅游团中的重点旅游者、需特殊照顾的对象和旅游团的特殊要求。

(二)、核对各种票据、表格和旅游证件

1、核对旅游者护照和团队以及护照签证

2、核对机票及行程

3、检查全团的预防注射情况

4、准备多份住店分配

(三)、物质准备

1、准备好领队证、已核对好的票据、证件和各种表格

2、准备好机场税及团队费用

3、准备好社旗、社牌、胸牌、行标签等

4、准备好重要联系单位的、名片等

四、旅游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的和在中华人民国境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5]和地区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第十二条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三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

第十四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对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第十七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八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

设、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等容。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人民政府可以编制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套提出专门要求。

第十九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对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必须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并考虑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采取措施推动区域旅游合作,鼓励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卫生、体育、科教等领域的融合,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

第二十五条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统筹组织旅游

形象的境外推广工作,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开展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县级以上地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

第二十六条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

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游客中转站,为旅游者在城市及边旅游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第四章旅游经营

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境旅游;

(二)出境旅游;

(三)边境旅游;

(四)入境旅游;

(五)其他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条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可。

第三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第三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旅行社组织团队出境旅游或者组织、接待团队入境旅游,应当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

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第三十八条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费用。

第三十九条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领队证。

第四十条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第四十一条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第四十二条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三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第四十四条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景区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

第四十五条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

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第四十六条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七条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

有关规定取得经营可。

第四十八条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可,并在其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可证信息。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应当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

第四十九条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十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旅游经营者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其设施和服务不得低于相应标准;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第五十一条旅游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不得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第五十二条旅游经营者对其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十三条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的经营者应当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在车辆显著位置明示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在车厢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等事项。

第五十四条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旅游交通等经营的,应当对实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有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第五十六条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实施责任保险制度。[3]

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第五十七条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第五十八条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容。

第五十九条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条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旅行社依照本法规定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

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

第六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十二条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一)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四)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在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规定事项的,旅行社也应当告知旅游者。

第六十三条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第六十四条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第六十五条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六十六条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围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六十八条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第六十九条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的,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双的权利和义务,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并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

第七十条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十一条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

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十二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游者请求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七十四条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提供旅游行程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应当保证设计合理、可行,信息及时、准确。

第七十五条住宿经营者应当按照旅游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团队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住宿经营者未能按照旅游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原定标准的住宿服务,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住宿经营者承担;但由于不可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住宿经营者应当协助安排旅游者住宿。

第六章旅游安全

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

第七十七条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的级

别划分和实施程序,由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旅游安全作为突发事件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容。

第七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并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八十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一)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法;

(二)必要的安全防和应急措施;

(三)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五)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第八十二条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

中国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围给予协助和保护。

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

案例一:1999年5月,某旅行社组织了一个旅游团赴某地旅游。该团导游人员某在讲解时有这样一句“介也是一个伟人,他对结束军阀混战,统一中国有历史功绩”。旅游团客人对此说法十分反感,认为导游这种说法有损民族尊,歪曲了历史真相。故与之发生争辩,旅游结束后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经核查,情况属实。据此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了处罚,并对其所在的旅行社也给予了处罚。

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对该导游人员的处罚有无依据? 是依据?请你简述依据。

答:有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利益和民族尊言行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2、对旅行社进行处罚有无依据?有依据?请你简述依据。

答:有依据。即《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有上述言行的.对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西藏旅游发展现状

旅游管理 题目:西藏旅游发展现状的论文 (张亚辉) 系别:工商管理系 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姓名:贡桑顿旦 学号:091411217 2012年10月30

西藏旅游发展现状 旅游业支持着西藏经济的发展 神秘的西藏,一个对许多都充满诱惑力的地方。壮观而美丽的雪域风光,危耸的雪峰,恢私的自然造化,旷廖的高原牧场,迷人的名山明湖明水,众多的古刹古迹古风,独特的名族风景多彩的名族文化。我们知道面对这么多的旅游风景资源,作为一个藏族青年的我们应该尽情努力地将旅游业作为西藏发展的支柱产业,而且旅游业是西藏的特色产业,不仅可以外来的朋友欣赏仙境般的风景和悠久的历史文化,重要的是同时也可以旅游风景资源作为西藏经济的发展支柱, 西藏旅游业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步以来,在西藏各产业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来西藏旅游发展的突飞猛进已经为足进西藏转变发展方式的动力产业,成为推进西藏那个经济结构审计的优势产业,成为西藏经济跨越性支柱。随着歌手韩红歌曲《天路》里唱的那条天路—青藏铁路的开通,西藏旅游业迎来了又一个新的发展火热期。西藏现在是中国一处著名的旅游胜地,那里风光优美,人文风情特好,是一个旅游的好去处。就让我先向你作一个西藏旅游发展状况介绍吧! 拓展西藏旅游发展的战略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设两条覆盖全自治区的旅游轴带。这两条旅游发展轴带涵盖了西藏众多世界级旅游景区景点,其中包括布达拉宫、珠穆朗玛峰、雅鲁藏布江、阿里神山圣湖和盐井等。以“世界屋脊”和“神奇西藏”为旅游特色的西藏,拥有典型、系统和完整的高原自然资源和藏文化人文资源,旅游资源优势明显。目前,西藏旅游界正在从旅游战略规划和产品规划等方面着手,力促资源优势向产品优势的转化,走出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旅游发展之路。 摘要: 西藏旅游全新发展:雪域高原的西藏旅游业充满独特魅力,近几年来无数中外旅游者

2017年西藏旅游行业分析报告

2017年西藏旅游行业 分析报告 2017年6月

目录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政策扶持 (4) 1、行业主管部门 (4) 2、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5) 二、行业上下游的关系 (7) 1、与行业上下游关系图 (7) 2、行业上下游的关系 (7) 三、行业发展现状 (8) 1、旅游行业整体概况 (8) 2、西藏地区旅游行业发展概况 (11) 四、行业竞争情况 (14) 五、行业进入壁垒 (17) 1、资质壁垒 (17) 2、人才壁垒 (18) 3、资金壁垒 (18) 4、品牌壁垒 (19)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9) 1、有利因素 (19) (1)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19) (2)居民收入的提高,消费意识的转变 (20) (3)旅游配套设施的完善 (20) 2、不利因素 (21) (1)旅游行业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 (21) (2)行业竞争加剧 (21) 七、行业市场规模 (22) 八、行业风险特征 (23)

1、地区政策变化的风险 (23) 2、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24) 3、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24) 4、人员流失风险 (25) 5、旅游安全风险 (25)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政策扶持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对旅游行业的管理采取政府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 国家旅游局是我国旅游行业的国家监督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旅游局(委)是地方旅游行业的主管部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旅行社进行监督和管理。作为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国家旅游局的主要职能是:研究拟订旅游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研究拟订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研究拟订旅游涉外政策;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监督实施等。 中国旅游协会是旅游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由中国旅游行业的有关社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全国综合性行业协会。中国旅游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对旅游发展战略、旅游管理体制、国内外旅游市场的发展态势等进行调研,向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向业务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向会员宣传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执行;组织会员订立行规行

浅谈西藏旅游业的现状及其发展对策

浅谈西藏旅游业的现状及其发展对策 一、西藏旅游业取得的成绩 西藏旅游业旅游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已发展为西藏五大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旅游业更是焕发出勃勃生机。 1.1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呈上升趋势。20世纪80年代西藏旅游公司只有一家从事外事旅游,员工不足30人,年接待游客总数不超过1000余人,其后20多年来,西藏接待游客年均增长率达到31.7%而年均旅游收入增长率高达38.9%,2012年,西藏旅游又进入了大发展一年,全年接待旅游人数首度突破1000万人大关,全年旅游收入达到132亿元。 1.2旅游企业不断增多。目前,西藏全区各地,各行业投资兴办旅游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已基本形成了“行、游、住、食、购、娱”六大要素协调发展的旅游接待服务格局,旅游生产力明显提高。 1.3旅游管理体系不断完善。1986年11月,西藏自治区成立,作文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旅游事业的职能机构,它的设立使西藏的旅游管理工作开始走上正轨,西藏各地相继成立旅游局,在景点比较集中的40多个县也都设立了旅游局或外事旅游局,全区旅游管理基本建立。旅游管理部门结合西藏实际,制定出台了十多个旅游业规章和规定,认真开展旅游质量监督检查和旅游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旅游管理服务网初步形成。 1.4旅游业对全区经济的促进日益增强。随着西藏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创汇创作成效显著,成为西藏国民经济的增长点和重要支柱产业。西藏旅游业还充分发挥“以一业兴百业”的带动作用,带动区内一大批相关产业效。许多农牧民通过开展旅游服务增加了收入,开始摆脱贫困走上致富之路。如普兰县巴嘎乡的康沙村,位于“神山”、“圣湖”景区,过去单一经营牧业,群众生活困难。旅游发展起来后,村民通过为旅游者和香客当向导、背夫以及出租牦牛、马匹等,极大地增加了收入,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 二、西藏旅游业存在的问题 2.1旅游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条件仍然较差。西藏地处我国西南边疆,经济相对落后,且山高路险,运输线长,加之狠毒旅游景区公路由于利益分流问题无人管养,致使一些旅游一路颠簸、怨声载道,严重影响了西藏旅游业的发展,成为制约西藏旅游业等各行业发展的“瓶颈”。同时,西藏现有的旅游饭店主要集中在城镇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而目前西藏对外开放100多处景区因远离城镇,且无居住设施、使得旅游者只能忙于在城镇——景区——城镇之间奔波。 2.2旅游业引发的破坏生态坏境问题时有发生。随着西藏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活动对环境所造成的负面效应日益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无计划地砍伐森林和灌木,使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家具、山地自然灾害频繁;在开发旅游资源时缺乏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造成建设性破坏,使一些景区的生态系统失衡,湖泊面积萎缩、水质下降、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下降;旅游活动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不到及时清理,污染环境等。

我国高速铁路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分析_New

我国高速铁路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分析

我国高速铁路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分析 摘要:高速铁路的发展和建设,标志着世界铁路进入到高速发展的新时代。纵观世界高铁发展史,可以发现高铁的开通对一个城市或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我国将高速铁路的建设归纳入国家建设的重要部分。目前已经初步形成‘四纵四横’的快速客运网络,高速铁路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高速铁路;区域经济;影响效应 一、前言 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交通的发展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随着高速铁路网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区域经济发展及空间结构的变化越来越明显。高速铁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交通变革,高速铁路是一种处理大通道上旅客快速运输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对于沿线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很重要促进的作用。 高速铁路对沿线区域经济的重要影响 1.影响区域的‘同城化’发展 高速铁路拉近了沿路地区之间的距离,也拉近了城乡之间和城际之间的距离。初步实现了‘同城化’。‘同城化’最主要的目标是加强相邻区域,相邻城市之间的经济合作。如果实现不同城市间的交流畅通,就能使各城市的作用发挥到

最大。在很多公共基础设施上就能够做到尽量的节约,不耗费多余的资源和材料,还能实现各城市之间的产业互补。‘同城化’的实现可以促近各地区之间的技术流、信息流、人才流和资金流的快速流通。并且在流通的过程中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而带动很多相关产业的萌发和发展。比如说:休闲娱乐业、金融业和旅游业等。‘同城化’的实现在促使信息和资金流通之外还能改善人们的生活方式,减少了两个城市的生活成本。对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2.推动经济总量持续增长 沿线城市的GDP 指标随着高速铁路建成到运营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比如说:京沪高铁的运行带动沿线的经济发展,对沿线城市的经济贡献率是3.45%。高铁的建成到运营对区域经济起着很重要的促进作用,这就侧面体现了高铁投资的收益效果。也是高铁对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直接经济成果。高速铁路的优势在于降低运输成本、节省运输时间。能够增加沿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规模,加大沿线城市的开发力度,提升土地升值的潜力。还能够推动科学的进步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高铁对区域经济的发展的影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明显。高速铁路建成后,沿线会设立一大批的中小城市群,有利于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让农村快速实现城镇化。还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沿线区域与外界的人员、物资、技

区域经济增长差异影响因素

区域经济增长差异影响因素 现阶段国内经济发展大形势是积极上扬的,经济一直在大幅度增长,产业结构也能做到去旧迎新,不断调整,各个区域的经济差异已经在不断缩小,因此经济增长有质量保证。但是不能否认的是,我国的经济增长还呈现一种区域间不平衡的状态。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本、劳动力、技术、制度等很多方面的因素也处于不平衡状态,使这种不平衡逐渐变大。国内生产总值与总量的差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差异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差异是中国的区域经济增长中差异的具体表现。 1区域经济增长差异影响因素分析 1.1资本因素。资本因素本身就是一个难以进行概念界定的因素,但它对区域经济的增长差异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这一因素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的方面来看,资本要素包含很广,人力、物质、土地等资本都是资本要素的一部分。但是一般意义上都用这一要素的狭义概念,抛去其他内容,仅留下物质这一个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物质资本又可以进行划分,其中可以划分出流动性的资本与固定化的资本两种。一般在进行研究时,常常需要用“资本形成总额”这一概念进行衡量,这个数值是取存货增加额的数量与固定资本的形成总额累加而得来。这个概念指的就是这两种计算因素的变动值相加带来的总数在某一地区某一时间的表现。1.2劳动因素。劳动因素也是干预区域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部分,对差异也产生较大影响。现阶段的研究一般都是采用就业人数的权衡和分析进行对劳动因素的衡量。实际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劳动力数值是计算劳动力因素的现实数据。就业人数的计算,一般来说,不仅包括了现阶段有城市中的在岗职工与个体业主、再就业离退休的人员,也包括乡村中的农村就业人员、乡镇企业就业人员等就业人员。这些具体有工作就业人员的数量相加,可以比较准确地表现一个地区一定时间内的劳动力具体实际使用情况。1.3技术因素。技术因素是我们国家现在经济得到不断发展的一个非常有用的推动力量,它不仅促进现阶段国内的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而且很大程度上推动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根据这一地区经济增长出现差异的调查研究,然后根据技术这一要素本身具有的特征,可以完整的知道这一要素本身内容的广泛性和可以

旅游产业聚集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动态影响

旅游产业聚集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动态影响 摘要:选取区位商测度旅游产业聚集水平,使用2000~2014年31个省份旅游产业、旅行社、星级酒店的面 板数据,建立PVAR模型,研究旅游产业聚集对区域经济发 展的动态影响机制。实证结果表明,各省份旅游产业聚集水平逐年提高,区域间差距有缩小趋势。总体来看,旅游产业聚集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其作用具有滞后特征。就不同区域而言,旅游产业聚集能在短期内较大程度地拉动中西部区域经济增长,而对东部地区的影响较微弱。 关键词:旅游产业聚集区域经济面板VAR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6-063-03 一、引言 旅游产业聚集现象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 产物,关于旅游产业聚集及其效益的一系列研究也随之发展。Michael(1998)率先提出旅游业适合集群化发展,其聚集效应显著。Jackson(2006)对澳大利亚的旅游产业聚集进行研究,发现聚集可以实现资源丰富地区的优势转换。国内方面,刘春济和高静(2008)选用EG指数计算了我国1997~2005年间的旅游产业集聚程度。王兆锋(2010)分析了旅游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并以湘鄂渝黔边区为例提出提升区

域旅游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对策。刘佳和于水仙(2013)运用面板数据协整检验与格兰杰因果检验考察旅游产业集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基于对国内外研究成果的梳理,笔者发现目前学界关于旅游产业聚集的测度及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的理论分析较为深入,但基于不同区域的实证研究较少。有文献指出,旅游产业聚集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关系存在内生性问题,在实证研究方面可以采用工具变量加以解决。同时,聚集经济的效益是不断积累的动态过程,而现有的研究结果很少体现出旅游产业促进经济增长的动态性特征。鉴于此,本文选用2000~2014年全国31个省份的面板数据,采用PVAR模型研究旅游产业聚集对我国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的动态影响机制,从而为制定基于产业集聚的区域经济增长战略提供理论支撑,为制定区域公共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二、研究方法 (一)综合区位商指数 区位商LQ(Location Quotient)又称专门化率,由哈盖特(P.Haggett)首先提出并用于区位分析,它反映了整个区域中某一产业部门的聚集程度。传统的区位商以单项指标(如产值)进行测度,不同的指标常会对测度结果产生一定影响。为此,本文以区位商为基础构造综合区位商指数kQ (简称为区位商),结合多项指标刻画一个区域旅游产业的

关于西藏旅游状况调查报告

关于西藏旅游状况调查报告 社会实践参加者:陈贝贝陈聪陈智敏 程春林丛茜丁胜男高玲玲 高咪郭先慧姜彬蒋慧珏 实践主题:关于西藏旅游状况调查报告 实践时间: 2014年11月28-29日 实践地点:网络、学校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西藏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个民族自治区之一,成立于1965年9月1日,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自古以来,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民族文化。青藏高原是世界上隆起最晚、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高原,因而被称为“世界屋脊”。西藏以其古老的历史气息、浓郁的传统文化、神秘的宗教色彩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人们,是令人神往的旅游圣地,有无与伦比的旅游资源优势,既有独特的高原雪域风光,又有妩媚的南国风采,而与这种大自然相融合的人文景观,也使西藏在旅行者眼中具有了真正独特的魅力。至今,还有许多藏族人的生活习俗与高原之外的现代人有着很大的距离,也正由于距离的产生,才使西藏的一切具有了观赏价值。西藏名胜古迹众多,如:布达拉宫、珠穆朗玛峰、青藏高原、拉萨河、八角街、大昭寺、哲蚌寺、甘丹寺等等。目前,全区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51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9处。这也是吸引我们小组做本主题调查分析的主要原因,我们分析了西藏旅游的现状,思考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我们对西藏旅游发展的一些建议和看法。 二、调查结果的基本概况 通过我们小组成员调查统计,具体分析如下: 调查问卷客观数据显示,利用寒暑假前往西藏旅游的人较多,因为此次调查对象以大学生居多;40%的被调查者的经济水平低于中等经济水平,一般人群的月收入大约在1500-5000元,只有近10%的被调查者的收入大于5000元。多数被调查者的出游频率在每年1-3次左右且旅游动机大多为休闲度假与观光;只有极少数被调查者的旅游动机为增长知识、探亲访友和公务出差。同时,火车仍然是人们出游西藏的首要选择。旅游者在选择旅游地过程中获取旅游信息的渠道也多种多样,近50%的被调查者是通过朋友推荐

流动人口对区域经济发展影响的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112057481.html, 流动人口对区域经济发展影响的分析 作者:吉玉雪薛慧敏 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年第10期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各地区之间的人口流动日益频繁,近年来流动人口已经成为了一种特定的经济现象,并且引起了学术界和政府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本文以镇江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和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结合人口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采取描述统计的方法,对镇江市外来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及特征进行分析,探寻外来流动人口的一般规律和流入原因;并根据分析结果,结合镇江市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控、管理流动人口的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流动人口;特征分析;经济社会;区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进入飞速发展阶段,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人口流动也逐渐呈现出越来越显著的增长趋势,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党的十九大报告在第八章中提出要“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这对我国人口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镇江市作为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唯一综合试点城市,更是对流动人口十分重视。 通常所说的流动人口,是指从外地流入本地,在本地居住和就业,但不具备居住地户口的人,但目前尚无明确、统一的定义。类似的流动人口群体在国际上被称为“国内移民”(internal migration)。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来判断流动人口的具体标准有两条:空间范围和时间标准。在往期的全国人口普查中对于流动人口的界定标准有细微的差别,本文是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来界定所涉及的外来流动人口。即流动人口是指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但户口登记地是在外乡(镇、街道),并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及以上的人口。 1 外来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分析 1.1 外来流动人口的流动时间、范围 根据2017年统计年鉴得出,镇江市人口规模保持稳定。2016年末常住人口比2015年多增0.48万人,人数为318.13万人,其中220.79万人为城镇人口,占总常住人口数的69.40%。65岁及以上人口在常住人口中占13.1%,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5%。2016年末户籍人口比上年多增0.31万人,人数是271.98万人,其中男性和女性各为134.53万人和137.4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07万人和0.24万人。从流动时间来看,绝大部分外来流动人口的流入时间在一年以上,所占比例为93.67%,其中,5年以上的占48.93%,1年以下的仅为6.33%。 1.2 外来流动人口的城乡分布

区域经济增长影响因素及策略诠释

区域经济增长影响因素及策略诠释 内容摘要:区域经济增长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但区域经济的增长与发展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本文以黑龙江省经济增长与发展为例,运用全要素生产模型对区域经济增长中的劳动、资本及全要素生产率进行计量,并就我国区域经济增长与发展过程中各要素的培育与发展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即实行区域金融优惠政策,调整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等。 关键词:区域经济资本产出弹性劳动产出弹性全要素生产率 区域经济增长与发展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区域经济增长是指一个经济区域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产品与服务总产出量的增加,可以用区域国民生产总值计量。而区域经济发展不仅指产出的增加,还要伴随着产出结构的改善和资源配置(投入结构)的优化,因此区域经济发展还包括政治、社会体制进步、收入分配的合理化、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区域市场结构的优化、居民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的改善等。 我们认为,要考察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进程,找出影响该地区经济增长与发展的主导因素,应该遵循一定的逻辑思维,如图1所示。 影响区域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因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生产要素的种类及其质与量。其主要作用是形成原始生产要素的供给。斯密认为劳动、资本、土地的数量决定一国的产出。生产要素主要指以下几个方面:投入要素的种类。主要包括:一是资本要素,主要来源于家庭储蓄、企业储蓄和政府储蓄;二是劳动力要素,主要来源于区域内自有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如迁移和打工等因素;三是自然资源要素,如土地的肥沃程度、矿产的种类及丰富程度、气候等因素。 投入要素的数量。资本存量的多寡特别是资本增量的快慢,往往成为促进或阻碍区域经济增长的基本要素。一般认为,一定时期内国民收入水平的高低是决定其资本形成规模的最重要因素。在储蓄全部转化为投资、投资又全部形成资本的前提下,资本形成规模便完全取决于国民收入水平及相应的储蓄率,而储蓄率又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于对应的收入水平。 投入要素的质量。资本要素的质量主要指内涵型资本的形成,即在资本形成

旅游开发对区域经济的不利影响旅游开发弊大于利

旅游开发弊大于利 、旅游开发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1. 影响经济收入:旅游地流动人口大,当地收入呈淡季旺季变化,收入不稳定;景区保护与经济收入往往呈反比,也就最终制约经济的发展;靠天吃饭,投机生意较多,一定程度给经济收入带来负面影响。 2. 旅游过度超前发展:由于对旅游产业经济特点的片面理解,有些旅游资源丰富但开发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过度超前发展,旅游产业配套设施例如交通、通讯投资很大,其结果旅游经济效益不高,对区域经济没有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 3. 过分依赖旅游业: 过重依赖旅游业会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作为现代旅游活动主要组 成部分的消遣度假旅游有很大的季节性。旅游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取 决于客源地居民的收入水平、闲暇时间和有关旅游度假的流行时尚,而这些都是旅游接待国或地区所不能控制的。从供给一方来看,旅游需求还会受到接待地区各种政治、经济、社会乃至某些自然因素的影响。 4. 影响产业结构发生不利变化: 服务行业的高收入会使传统行业受到影响,越来越多的旅游地居民加入服务行业,出现弃农从商现象等。 5. 通货膨胀和土地价格上升: 旅游者消费能力高于旅游目的地的居民,他们能够出高价购买食、 住、行以及旅游纪念品为代表的各种物质商品。在经常有大量游客 来访的情况下,则难免引起旅游目的地的物价上涨,同时随着旅游 业的发展,土地价格也会迅速上升,影响当地居民的住房建设与发 展。 6. 旅游招商引资中的制度机会主义: 在旅游招商引资过程中,由于东道地区与投资者的权力关系不平

等、信息不对称以及地方官员考核制度不合理等因素的存在,投资 者的投资行为往往会演变为一种制度性机会主义行为 二、旅游开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对自然环境:1>. 旅游与植物 人类的旅游活动对地表植被和植物的影响可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大类。直接影响行为包括移除、踩踏、火灾、作为营火材料采集和对水生植物的危害。间接影响财包括外来物种引入、营养盐污染、车辆废气、土壤流失等问题,这些都会间接地影响植物的生长和健康。 1)大面积移除 这是人类旅游活动对植物的最直接伤害。比如,为兴建宾馆、停车场或其他旅游设施,大面积的地表植被剔除,甚至还从外地搬来其他土壤进行客土,以符合工程上的要求,这无疑是对植物族群抄家灭族的行为。 2)游客践踏 旅游活动对植物的影响中,游客践踏是最普遍的形式。只要游客一踏上公园或绿地,他的双脚就可能施压于植物身上。游客观赏自然风景区后,势必产生植物种群的改变,即使是轻度的使用,有时也会造成重大的变化。游客对植物践踏行为会引起一系列的相关反应。如会影响到植物种子发芽,因土壤被踩实而导致幼苗无法顺利成长;对于已成长的植物,则可能因踩踏而导致其生理、形态等发生改变;步行道规划设计不合理,也可能影响到濒危植物物种生长;游客所搭乘的交通工具常会留下车痕,造成植物组成的改变。 3)采集 采集也是对植物的一种伤害行为。游客最常见的采集动机是想摘 某朵漂亮的花,或想尝尝果实的滋味,或是想带一部分植物回家种植。此外,许多游客迷恋植物的神奇疗效,一到野外看见药用植物就摘,使许多药用植物的天然族群愈来愈少。 此外,由于旅游者不慎或管理不善可能导致的森林火灾,致使植被覆盖率下降;任意砍伐树、竹作木屋、竹屋和烧柴等,毁坏了一些幼木,改变了森林树龄结构;大量垃圾堆积,导致土壤营养状态改变,还会造成空气和光线堵塞致使生态系统受到破坏等。 2>.旅游与动物

浅析西藏旅游业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西藏旅游业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西藏以丰富独特的自然景观、古老神秘的人文景观和辉煌灿烂的文明历史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游客。西藏旅游业从无到有,经过二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西藏的支柱产业。青藏铁路的开通消除了西藏旅游业发展的最大瓶颈-----交通不便,本文以这一大背景为前提,通过分析西藏旅游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促进西藏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青藏铁路西藏旅游业突出问题发展对策 一引言 旅游业作为无烟产业, 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和影响力,旅游收入乘数效应显著。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旅游收入乘数高达4.3,即旅游业每直接收入一元,相关行业的收入就增加4.3元。西藏历届政府也都十分重视发展旅游业,将旅游业作为西藏优先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西藏旅游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已拥有国内许多地方所不具备的资源、环境、政策优势,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功能齐全、配套协调的产业体系。但由于交通闭塞,可进入性不强,入境旅游人数增长较慢,旅游业发展缓慢。 随着2006年7月1日青藏铁路的正式通车,这一铁路大动脉结束了我国西藏不通铁路的历史,将西藏旅游业推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为其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据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洛桑江村介绍,在由青藏铁路通车刺激起来的新的“西藏旅游热”大背景下,航空客运、汽车客运,以及自驾车进藏游的人数都在较大幅度增长。目前每天通过火车进出藏的旅客一直保持在3400人左右,截至7月31日,由北京、重庆、成都、兰州、西宁5城市往返拉萨的3对列车已运营11.8万名进出藏旅客。而据预测2010年到西藏旅游的人数有望达到528万人左右,旅游产业直接收入可达58亿元。大量的游客涌入,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和丰厚的利润, 但是也凸现了该地旅游产业的各种弊端和问题。 二、当前西藏旅游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般说来,旅游业快速发展需要四个条件:进入条件、接待能力、景区景点建设、执业队伍。青藏铁路只是提供了一个初步的进入条件,其他方面能力的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点: ㈠旅游发展环境严重滞后。从旅游发展软环境上讲,首先西藏区域开放面太窄。时至今日西藏开放面仅占全区县市对外开放的16%。同时,外国游客办理《旅藏确认函》后,按照旅游线路安排,需途经非开放地区或在非开放地区参观景点时,还须前往自治区外办、西藏军区、公安办理3个审批手续。这样就极大的增加了时间的机会成本,带来了出游的不便,也束缚了本地旅游产业的手脚。

旅游开发对区域经济的不利影响旅游开发弊大于利

旅游开发弊大于利 一、旅游开发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1.影响经济收入: 旅游地流动人口大,当地收入呈淡季旺季变化,收入不稳定;景区保护与经济收入往往呈反比,也就最终制约经济的发展;靠天吃饭,投机生意较多,一定程度给经济收入带来负面影响。 2.旅游过度超前发展: 由于对旅游产业经济特点的片面理解,有些旅游资源丰富但开发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过度超前发展,旅游产业配套设施例如交通、通讯投资很大,其结果旅游经济效益不高,对区域经济没有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 3.过分依赖旅游业: 过重依赖旅游业会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作为现代旅游活动主要组成部分的消遣度假旅游有很大的季节性。旅游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源地居民的收入水平、闲暇时间和有关旅游度假的流行时尚,而这些都是旅游接待国或地区所不能控制的。从供给一方来看,旅游需求还会受到接待地区各种政治、经济、社会乃至某些自然因素的影响。 4.影响产业结构发生不利变化: 服务行业的高收入会使传统行业受到影响,越来越多的旅游地居民加入服务行业,出现弃农从商现象等。

5.通货膨胀和土地价格上升: 旅游者消费能力高于旅游目的地的居民,他们能够出高价购买食、住、行以及旅游纪念品为代表的各种物质商品。在经常有大量游客来访的情况下,则难免引起旅游目的地的物价上涨,同时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土地价格也会迅速上升,影响当地居民的住房建设与发展。 6.旅游招商引资中的制度机会主义: 在旅游招商引资过程中,由于东道地区与投资者的权力关系不平等、信息不对称以及地方官员考核制度不合理等因素的存在,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往往会演变为一种制度性机会主义行为 二、旅游开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对自然环境: 1>.旅游与植物 人类的旅游活动对地表植被和植物的影响可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大类。直接影响行为包括移除、踩踏、火灾、作为营火材料采集和对水生植物的危害。间接影响财包括外来物种引入、营养盐污染、车辆废气、土壤流失等问题,这些都会间接地影响植物的生长和健康。 (1)大面积移除 这是人类旅游活动对植物的最直接伤害。比如,为兴建宾馆、停车场或其他旅游设施,大面积的地表植被剔除,甚至还从外地搬来其他土壤进行客土,以符合工程上的要求,这无疑是对植物族群抄家灭

河北省区域经济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河北省区域经济增长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摘要:河北省经济迅速发展,但是各地区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本文计算了河北省区域经济差异的泰尔指数,然后对区域差异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技术水平、产业结构、城市化水平、开放程度和人力资本都会对河北省区域经济差异产生影响。 关键词:区域差异;泰尔指数;差异;实证分析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不可避免的现象。改革开放以后,河北省经济飞速发展,经济实力和水平已经跻身于经济大省的行列。但是,河北省经济发展与经济强省还有很大的差距,且仍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省内各个城市间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现象,这种不平衡已经成为制约河北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 关于区域经济差异的研究,由来已久。区域发展非均衡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或某一地区不具备全面增长的资本和其它资源,平衡增长是不可能的,应当集中有限资源优先发展重点区域或重点部门,以促进和带动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区域发展非均衡理论主要以缪尔达尔的累积循环因果论、佩鲁的增长极理论、赫希曼的非均衡增长理论、弗里德曼的中心一外围论为代表。 在区域经济差异研究方法方面,主要是采用基尼系数、熵指数以及泰尔指数等测算方法对区域经济在不同空间尺度和不同阶段的差异性进行描述(蔡玉倩,2008;陈培阳,2012;盖美,2013)[1][2][3]。 学者们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及其变化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在这些研究中,一部分是基于全国省级行政的数据,甚至是跨省市的地区数据。周玉翠等(2002)[4]采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作为测度区域经济差异的总体指标,对全国31个省份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省际差异明显增大。刘夏明(2004)[5]对1980-2001 年我国人均GDP 基尼系数按三大地区进行分解,结果表明地区间差距主要来自于沿海与内陆地区之间差距。 对于省市内部之间的差异问题,蔡安宁(2011)[6]计算了1978—2009年江

河南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

河南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影 响因素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河南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 ——用SWOT方法分析 摘要:虽然河南省的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省内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出现了不均衡性。本文用SWOT分析方法,从区域发展的优势、劣势、机遇、威胁这四个方面,分析了影响河南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将河南区域发展的优势和机遇转化为现实的竞争力,从而实现河南区域经济的稳步发展。 关键词:河南省区域经济 SWOT 影响因素 一、引言 区域经济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各种经济发展要素(如自然资源、劳动资源、地理位置、技术条件等)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经济综合体。河南省作为我国中部的经济大省,区域发展的各项经济指标都有较大提高,但随着河南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省内的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在不断增大,这又进一步制约了河南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河南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而缩小各区域发展的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SWOT分析法是综合考虑企业内部的优势(strengths)与劣势(weaknesses)以及企业外部环境的机会(opportunities)与威胁(threats),并将公司的战略与公司内部资源与外部环境有机结合起来,进而选出最佳经营战略的一种分析方法[1]。在河南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中,通过SWOT方法来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进而更好地发展区域经济。 二、文献综述 曾国良[2]从自然条件、文化意识观念、教育以及人才因素、资本因素、政策因素分析了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原因,认为消除区域差异,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才能保证共同富裕和社会的稳定。朴银哲,金兆怀[3]运用SWOT分析方法分析了延边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劣势、机会和挑战,提出了延边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发挥优势,利用机遇,规避风险,迎接挑战,实现延边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代琳琳[4]通过构建区域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法,得出基础条件和社会发展是产生区域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建议河南省加速城市化进程,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进行适度的政策倾斜以及利用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机会,进而缩小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 三、河南省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河南省全省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增长。由表1可知,2014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亿元,较上年增长%(按可比价格计算),继续处于合理区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工业效益也取得较高的水平;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达亿元,同比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同比下降个百分点,消费市场处于平稳运行状态。由其他资料可知,2014年,河南省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亿元、亿元、亿元,增长率分别

西藏旅游状况调查报告

关于西藏旅游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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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旅游状况调查报告 社会实践参加者:陈贝贝陈聪陈智敏 程春林丛茜丁胜男高玲玲 高咪郭先慧姜彬蒋慧珏实践主题:关于西藏旅游状况调查报告 实践时间: 2014年11月28-29日 实践地点: 网络、学校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西藏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个民族自治区之一,成立于1965年9月1日,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自古以来,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民族文化。青藏高原是世界上隆起最晚、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高原,因而被称为“世界屋脊”。西藏以其古老的历史气息、浓郁的传统文化、神秘的宗教色彩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人们,是令人神往的旅游圣地,有无与伦比的旅游资源优势,既有独特的高原雪域风光,又有妩媚的南国风采,而与这种大自然相融合的人文景观,也使西藏在旅行者眼中具有了真正独特的魅力。至今,还有许多藏族人的生活习俗与高原之外的现代人有着很大的距离,也正由于距离的产生,才使西藏的一切具有了观赏价值。西藏名胜古迹众多,如:布达拉宫、珠穆朗玛峰、青藏高原、拉萨河、八角街、大昭寺、哲蚌寺、甘丹寺等等。目前,全区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51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9处。这也是吸引我们小组做本主题调查分析的主要原因,我们分析了西藏旅游的现状,思考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我们对西藏旅游发展的一些建议和看法。 二、调查结果的基本概况 通过我们小组成员调查统计,具体分析如下: 调查问卷客观数据显示,利用寒暑假前往西藏旅游的人较多,因为此次调查对象以大学生居多;40%的被调查者的经济水平低于中等经济水平,一般人群的月

旅游开发对区域经济的不利影响旅游开发弊大于利讲课教案

旅游开发对区域经济的不利影响旅游开发 弊大于利

旅游开发弊大于利 一、旅游开发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1.影响经济收入: 旅游地流动人口大,当地收入呈淡季旺季变化,收入不稳定;景区保护与经济收入往往呈反比,也就最终制约经济的发展;靠天吃饭,投机生意较多,一定程度给经济收入带来负面影响。 2.旅游过度超前发展: 由于对旅游产业经济特点的片面理解,有些旅游资源丰富但开发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过度超前发展,旅游产业配套设施例如交通、通讯投资很大,其结果旅游经济效益不高,对区域经济没有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 3.过分依赖旅游业: 过重依赖旅游业会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作为现代旅游活动主要组成部分的消遣度假旅游有很大的季节性。旅游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源地居民的收入水平、闲暇时间和有关旅游度假的流行时尚,而这些都是旅游接待国或地区所不能控制的。从供给一方来看,旅游需求还会受到接待地区各种政治、经济、社会乃至某些自然因素的影响。 4.影响产业结构发生不利变化: 服务行业的高收入会使传统行业受到影响,越来越多的旅游地居民加入服务行业,出现弃农从商现象等。

5.通货膨胀和土地价格上升: 旅游者消费能力高于旅游目的地的居民,他们能够出高价购买食、住、行以及旅游纪念品为代表的各种物质商品。在经常有大量游客来访的情况下,则难免引起旅游目的地的物价上涨,同时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土地价格也会迅速上升,影响当地居民的住房建设与发展。 6.旅游招商引资中的制度机会主义: 在旅游招商引资过程中,由于东道地区与投资者的权力关系不平等、信息不对称以及地方官员考核制度不合理等因素的存在,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往往会演变为一种制度性机会主义行为 二、旅游开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对自然环境: 1>.旅游与植物 人类的旅游活动对地表植被和植物的影响可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大类。直接影响行为包括移除、踩踏、火灾、作为营火材料采集和对水生植物的危害。间接影响财包括外来物种引入、营养盐污染、车辆废气、土壤流失等问题,这些都会间接地影响植物的生长和健康。 (1)大面积移除 这是人类旅游活动对植物的最直接伤害。比如,为兴建宾馆、停车场或其他旅游设施,大面积的地表植被剔除,甚至还从外地搬

关于西藏旅游状况调查报告

关于西藏旅游状况调查 报告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关于西藏旅游状况调查报告 社会实践参加者:陈贝贝陈聪陈智敏 程春林丛茜丁胜男高玲玲 高咪郭先慧姜彬蒋慧珏 实践主题:关于西藏旅游状况调查报告 实践时间: 2014年11月28-29日 实践地点:网络、学校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西藏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个民族自治区之一,成立于1965年9月1日,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自古以来,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民族文化。青藏高原是世界上隆起最晚、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高原,因而被称为“世界屋脊”。西藏以其古老的历史气息、浓郁的传统文化、神秘的宗教色彩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人们,是令人神往的旅游圣地,有无与伦比的旅游资源优势,既有独特的高原雪域风光,又有妩媚的南国风采,而与这种大自然相融合的人文景观,也使西藏在旅行者眼中具有了真正独特的魅力。至今,还有许多藏族人的生活习俗与高原之外的现代人有着很大的距离,也正由于距离的产生,才使西藏的一切具有了观赏价值。西藏名胜古迹众多,如:布达拉宫、珠穆朗玛峰、青藏高原、拉萨河、八角街、大昭寺、哲蚌寺、甘丹寺等等。目前,全区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51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9处。这也是吸引我们小组做本主题调查分析的主要原因,我们分析了西藏旅游的现状,思考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我们对西藏旅游发展的一些建议和看法。 二、调查结果的基本概况 通过我们小组成员调查统计,具体分析如下: 调查问卷客观数据显示,利用寒暑假前往西藏旅游的人较多,因为此次调查对象以大学生居多;40%的被调查者的经济水平低于中等经济水平,一般人群的月收入大约在1500-5000元,只有近10%的被调查者的收入大于5000元。多数被调查者的出游频率在每年1-3次左右且旅游动机大多为休闲度假与观光;只有极少数被调查者的旅游动机为增长知识、探亲访友和公务出差。同时,火车仍然是人们出游西藏的首要选择。旅游者在选择旅游地过程中获取旅游信息的渠道也多种多样,近50%的被调查者是通过朋友推

浅谈西藏文化旅游的开发【文献综述】

毕业设计文献综述 旅游管理 浅谈西藏文化旅游的开发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韦燕生在2006年1月《中国旅游文化》一书中提到:中国文化旅游可分为以下四个层面,即以文物、史记、遗址、古建筑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层;以现代文化、艺术、技术成果为代表的现代文化层;以居民日常生活习俗、节日庆典、祭祀、婚丧、体育活动和衣着服饰等为代表的民俗文化层;以人际交流为表象的道德伦理文化层。在我国,发展旅游业,开展文化旅游是相当重要的,它不仅可以增强产品吸引力,提高经济效益,还可大力弘扬中国文化,让世界了解中国,同时也可改变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懂中国文化这一状况。他也提出文化旅游的核心是创意,创意的本质在于寻求特色和差异,与旅游的本质一致。 创意产业也叫文化创意产业或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命名角度不同,所以不能笼统地谈论二者的区别和联系。但文化旅游业可以划入文化产业范畴,原因一在于它们同以创意为核心;二在于它们的概念同是从经营者的角度出发界定的。文化产业源自创意,并以创意、创新为动力,文化旅游业亦是如此。 查理兹的研究表明,遗产旅游和文化旅游反映出欧洲旅游需求的重大转变,虽然欧盟委员会并没有把遗产旅游以及文化旅游列为旅游发展战略的重点。 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地理环境给西藏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对于古格王国,人们对它的了解知之甚少,少量的历史传闻,残缺并且相互矛盾的记载,不仅没能揭开它神秘的面纱,反而增加了它的神秘感。加上它只存在了数百年,它是如何消失的,为什么突然消失了,至今仍是一个未解之谜,人们想要了解的欲望也就越加的浓厚了,从而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2009年,西藏接待国内外旅游者561.0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55.99亿元,占当年GDP的12.7%。但是盲目的旅游不仅是对西藏资源的浪费,也没有满足旅游者期望的要求。所以,如何开发西藏的文化旅游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定义与发展趋势 文化旅游,是最近几年才出现并流行的一个名词,它的出现与游客需求的转变密切

2015年-2016年中国西藏旅游行业 分析及市场报告

2016年中国西藏旅游行业分析及市场发展分析报告 2016年10月

什么是行业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是通过深入研究某一行业发展动态、规模结构、竞争格局以及综合经济信息等,为企业自身发展或行业投资者等相关客户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企业通常通过自身的营销网络了解到所在行业的微观市场,但微观市场中的假象经常误导管理者对行业发展全局的判断和把握。一个全面竞争的时代,不但要了解自己现状,还要了解对手动向,更需要将整个行业系统的运行规律了然于胸。 行业研究报告的构成 一般来说,行业研究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行业研究的目的及主要任务 行业研究是进行资源整合的前提和基础。 对企业而言,发展战略的制定通常由三部分构成:外部的行业研究、内部的企业资源评估以及基于两者之上的战略制定和设计。 行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面和点的关系,行业的规模和发展趋势决定了企业的成长空间;企业的发展永远必须遵循行业的经营特征和规律。 行业研究的主要任务: 解释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分析影响行业的各种因素以及判断对行业影响的力度 预测并引导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判断行业投资价值 揭示行业投资风险 为投资者提供依据

西藏是国内最美的地方之一,它有雄壮的喜马拉雅山、奇特的地貌景观、绚丽的自然风光以及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少数民族风情,是比较理想的旅游胜地。 在当今国际旅游市场中,旅游正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生态旅游等专题旅游产品的市场潜力日益凸显。而西藏旅游业总体上是以传统文化观光旅游为主,其它旅游形式为辅,旅游缺乏多样化,市场潜力有限,没有充分发挥西藏旅游资源的比较优势。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吸引更多的游客是西藏旅游经济发展的直接目标。西藏的藏东三江流域高山峡谷区、雅砻河国家级旅游资源区、南迦巴瓦和雅鲁藏布江深切峡谷区、珠峰自然保护区以及高原湖泊地区等是适合发展生态旅游等专题旅游的世界极品旅游资源的区域。因此,应充分发挥这些具有比较优势和绝对优势的旅游资源,提升传统的文化旅游产品,推出各种旅游精品,特别是具有资源条件和市场潜力的专题旅游产品,如生态旅游、登山旅游、徒步旅游等,以培育稳定的客源市场,创建国际精品旅游胜地,来实现西藏旅游经济的持续发展。 2012年雅鲁藏布大峡谷、珠穆朗玛、纳木错国家公园正式挂牌;布达拉宫为西藏第一个国家5A级景区,新增A级景区25处,已达70处。此外,新增星级饭店34家,达到211家,新评家庭旅馆39家,达到640家。2012年西藏累计接待游客达1058.4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26.47亿元,分别增长21.7%和30.3%。2012年西藏共接待游客1058.4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26.47亿元,旅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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