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古代皇帝制度

国古代皇帝制度
国古代皇帝制度

国古代皇帝制度

ancient Chinese emperor system

中国封建社会以皇帝为中心,实行皇权至上和皇权专制的政治制度。它以君权神授学说为理论基础,用严格的名位等级、封建礼乐和皇位继承等各种制度和措施,集中突出皇帝个人的权威地位,保证皇帝高踞于国家机器之上,拥有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这一制度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创立,经过历代王朝的不断发展、强化,直至1911年清宣统皇帝逊位才被彻底废除,前后历时2131年。

皇帝和皇权“皇帝”这一称号渊源于上古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秦王嬴政完成了统一六国之后,自认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决定用“皇帝”作为空前统一的封建大帝国最高政治首脑的专用称号,并建立起皇权专制的政治体制。在这一制度下,皇帝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核心和权力主体,法定的国家首脑和最高统治权力的执掌者。皇帝一人独治天下,全国的土地、资源、人民、财富均为他所有,可谓“履至尊而治六合,执捶拊以鞭笞天下”,“天下之本无小大,皆决于上”。皇帝可以决定任何人的生死荣辱,可以“涂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明主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

皇帝是国家政治事务法定的唯一最高决策者,有权统率和指挥自中央朝廷以至各级地方军政系统和文武官吏,要求他们绝对遵照自己的意志和指令办事。一切以皇帝名义发出的指示,都被赋予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朕即法律”,不允许有任何违抗或异议。一切法律的颁行和解释,所有一定品级的文武官员的任免、奖惩和升贬,全国性财政赋役的征调和开支,对外和战与对军队的调遣指挥,都

只有皇帝一人才能决定。

皇帝控制和指挥着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他主要通过奏事、朝议、刺察等形式掌握全国全社会和军政信息,进行日常统治活动。奏事有面奏和书奏的区分。面奏是具有一定身份等级的大臣和贵族当面向皇帝反映情况、回答咨询或请示。书奏是具有上奏资格的官署或官员通过一定渠道呈递文书请皇帝裁定审批。奏事的文种主要有章、表、书、启、议、疏、封事、题本、奏折、状、册等。不同的文种有不同的使用范围和作用,不允许混淆错用。到清朝康熙和雍正时期,更推行一种密奏制度,不但具奏人的范围有严格规定,而且具奏人必须亲手缮写,奏前或奏后均不准向任何人泄露内容,奉到皇帝的批示(称为朱批),不许向任何人出示,并且要限期缴回,亦不准抄存。密奏制度反映了封建社会晚期皇权的极端

高涨。

皇帝通过口头或文书下达制令,其形式有谕、旨、策、制、诏、诰、戒、朱批等,不同的形式适用于不同的政务,均具有绝对的权威。

朝议有廷议和集议的区别。皇帝在殿堂听政,百官按例朝见,有事皇帝口头提出,有争议的当朝议论,谓之廷议。有些事皇帝不在朝会中提出,而“下其议”于一定范围的官员,如“九卿会议”、“王大臣会议”,然后再将意见上奏,谓之集议。

举行廷议或集议,都是为了有利于皇帝决策。

刺察,即皇帝通过自己控制的监察系统,甚至使用特种刑狱部门(如明朝的锦衣卫和东厂、西厂等),对各级文武官员进行监督和审察,或用以了解社会的政

治情况,加强对社会和百官的控制。

皇权的维护和巩固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来神化体现、

捍卫皇权。

神化皇权君权神授学说是皇帝掌握与运用至高无上的权力以及中国皇帝制度长期延续的重要理论依据。历代统治者都充分利用神权来加强君权的不可侵犯

性。汉武帝时,董仲舒发展了儒家的君权神授学说,给君权披上了一层神圣又神秘的外衣。凡取得正式皇帝名号的人,便“奉天承运”,成为皇天上帝授权处理人间政事的最高代表。“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为父牧养之之”。

礼制与严刑礼乐制度是维护皇权的又一个重要支柱。历代皇帝大力加强礼的建设,使礼乐礼仪成为维护社会和政治秩序,巩固等级秩序,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及权利义务的规范和准则。以礼入法、入政,提倡“礼本刑辅”,并不断加以完善;同时,他们还推行儒家礼治的理论,宣扬“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和“仁义礼智信”的“五常”,确立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全国全

社会以尊卑上下区分的等级关系。

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还运用法律的强制力来捍卫皇帝的尊严和权力,严厉打击对皇权的任何侵犯。从隋、唐到明、清,各个封建朝廷颁行的法典中都在首要地位列有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十恶”,集中打击一切图谋反对君主统治、侵

犯皇权的思想言论和活动。

封建官制历代封建王朝的文武职官设置及其实际职、权、责的规定也都体现了对皇权的维护。中国的封建官制以皇权为核心向全国各级伸展,构成网络式的结构,历代皇帝总是极力保持和加强对它的绝对控制,并为此目的不时进行调整。中国古代官制的演变轨迹,大体是皇帝将身边的侍从人员逐步演化为朝廷的正式官吏,由职秩较低的事务性官吏提拔为位阶较高、拥有相当权力的政务官僚,将身边的侍卫人员提拔为军事将领,其中少数人甚至一度执掌过重大的军政实权。宦官制度有时在这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历史上曾多次出现过皇帝依靠宦官控制军政大权,维护皇权不受侵犯(见中国古代宦官制度)。但是,当这些部门或人员掌握的权力已构成对皇权的威胁或被认为已存在潜在的危险时,皇帝便毫不犹豫地采取保留其官衔名称,削弱其实权,再将新的亲信侍从或宦官外戚等以新的名

义取而代之。

名位制度是维护皇权的一种重要规定。秦始皇在确定皇帝称号的同时,还建立了与之配套的名位制度,以维护皇帝的尊严,突出正统并加以神化。汉朝沿用这些名号,又作了许多修订和补充:皇帝自称朕,臣民称他为陛下;皇帝的言曰制、诏;皇帝使用的车马衣服器械百物曰乘舆,所在曰行在,所居曰禁中,后宫曰省中;皇帝的印曰玺,所至曰幸,所进曰御;皇帝的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等。唐、宋、元、明、清各朝又在此基础上发展、强化、调整、充实,围绕皇帝的名号形成了系统严密的不容僭用侵越的名位制度,并长期固定下来。皇帝名号制度还扩大延伸到皇亲国戚。皇帝的亲属也有特定的尊号,诸如太上皇、皇太后、皇后、妃、嫔、皇太子、皇子、公主、皇弟(妹)、皇孙等,甚至连皇帝同一宗族的人也被称为宗室皇族,按其亲疏辈份享有不同等级的特权。

皇帝的名号制度还包括皇帝生前使用的年号,死后的谥号、庙号、陵寝号等。

①年号是反映在位皇帝的执政纪年。自西汉武帝刘彻在公元前140年定为建元元年起,至1911年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的宣统年号被废止,历朝诸帝皆立年号纪元,亦有中途改元的。②谥号是皇帝死后按其生平事迹评定褒贬的称号。早在西周时期,谥号便已在贵族之间普遍采用。秦始皇为突出帝王的尊严,不允许群臣和后人对自己有所评议和指摘,下令废去对皇帝之谥。西汉吕后当权时加以恢复,一直沿用到清末。谥号本应反映去世皇帝一生的功过,但实际上多用推崇溢美之词,而且字数越来越多。如清光绪帝爱新觉罗·载1908年去世,被谥为“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这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

皇帝的谥号。谥号一般是在皇帝死后由礼官拟定,报请新皇帝裁定公布。在改朝换代之际,也有由新王朝为前朝末帝定谥号的,如清朝建立后,曾为明朝的崇祯帝朱由检定谥为庄烈愍皇帝。③庙号是皇帝死后在太庙立室奉祀特起的名号。秦始皇自以为其统治可传万世,因此以世系为庙号。汉代恢复古礼,以“祖”或“宗”作为庙号,在“祖”或“宗”之上再选择一个符合去世皇帝“功业”的字眼,如西汉创业的刘邦,其庙号为“高祖”;唐朝李世民的庙号为“太宗”等,其他如世祖、真宗、仁宗等不一。清末光绪帝死后被称为德宗,此亦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皇帝庙号。④陵寝是皇帝死后安葬的地方,其名号一般是根据去世皇帝生前的功过和世系而命名。开国皇帝之陵一般称为“长陵”,其后诸帝则应依其事迹和世系来命名,诸如康陵、定陵、显节陵等。也有以所在地命名的,如霸陵、首阳陵等。为皇帝建陵后,还

要设置守陵奉祀之官以及禁卫和陵户。

皇位继承制度皇位继承是皇帝制度的一个核心问题,它关系到皇权的延续和王朝的稳定与兴衰。自传说中的西周到清朝中叶,预立太子制是皇位继承的正统做法。即沿用宗法制度嫡长继承、顺序嗣位的原则,皇位由正后所生的长子继承,如长子早死,有子即立其子,无子再由嫡次子顺序继承。只有在正后无子的情况下,才考虑庶生的长子。皇帝无子则依照穆亲疏顺序选立继位人。制订这套制度是为了避免皇族内部因争夺皇位而激成内讧,希图借此保持皇位交替的相对稳定。但是,皇帝制度建立后,围绕皇位继承的残酷斗争即与之俱兴,宗法制度不断受到冲击。历史上不断出现骚乱、争议、政变、兵变、谋杀、篡位等。直到清朝雍正元年(1723),雍正下诏宣布废除预立嫡长为太子的制度,改用“密建皇储”的办法。即皇帝在自己诸子中物色、选择继承人。皇帝将选中的继承人的名字及有关诏旨写好密贮,等到临去世前或去世后,才将密旨公布,被选定者立即登位,一切嫡庶兄弟尽列臣位。选立继位人之权全由皇帝一人掌握,任何人不得进言推荐。密建皇储制度,削弱了宗法制在皇位继承问题上的法定支配作用,扩大了对皇帝候选人的选择范围。选立继位人不以嫡、庶、长、幼为条件,而以是否具有统治才能和是否符合统治者的根本利益为原则。这是对皇帝制度的重大改革。

后宫制度它是维护皇权的一个重要方面,不仅为了满足皇帝的各种私欲,而且是培育皇位继承人,使皇权世代相传的重要保障。在这种制度下,当皇帝幼小昏庸、懦弱或皇嗣中断的情况时,皇后有权以监护人名义,监督和选立后嗣,甚至临朝称制或垂帘听政,代行皇权(见中国古代后宫制度)。

浅谈中国古代避讳字

浅谈中国古代避讳字 我国封建时代,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和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人们对皇帝、官长以及尊亲长辈的名字,不能直接说出来或写出来,而要用别的字代替,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如空字或缺笔),以示尊敬,这就是所谓的避讳。避讳,是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一种习俗,也是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有学者对中国避讳历史进行了专门研究,出版有《中国古代避讳史》等著作。 据说,避讳之习起源于周朝。避讳起源于周朝。“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凡到他人家中,要先问其家人名讳。以免在交谈中,因犯讳而失礼。了解一下我国历史上相沿上千年的避讳习俗,对于了解现代汉语中一些词语的来历,很有帮助,还可以知道古代为了避讳是怎么样把本来很清楚的语言搞得乱七八糟的。 讳,又称名讳,即古代帝王或尊长者之名。“讳,忌也。”(《说文解字》)封建时代等级森严,为了体现下对上、卑对尊的恭敬,严格划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级区别,避讳便应运而生,并在统治者的提倡、推动下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历经上千年有增无减,成为封建时代体现等级名分、维系礼教秩序的重要手段。 (一)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帝王,对当代在位的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要避讳,称之为“国讳”或“公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称“官讳”,亦称“宪讳”。“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成语所反映的,就是避官讳。 三是圣贤,称“圣讳”,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四是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称“家讳”或“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父亲的名字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杜甫母名海棠,《杜集》中无海棠诗,避母名也。 (二)避讳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中国古代皇帝顺序列表大全

秦赵氏 [4] [5] (皇帝之名由此始)始皇帝讳政 二世皇帝讳胡亥 三世皇帝讳子婴 汉刘氏 太祖高皇帝讳邦 孝惠皇帝讳盈 太宗孝文皇帝讳恒 高宗孝景皇帝讳启 世宗孝武皇帝讳彻 孝昭皇帝讳弗陵 中宗孝宣皇帝讳询 高宗孝元皇帝讳奭 统宗孝成皇帝讳骜 孝哀皇帝讳欣 元宗孝平皇帝讳衎 世祖光武皇帝讳秀 显宗孝明皇帝讳庄 肃宗孝章皇帝讳炟 穆宗孝和皇帝讳肇 孝殇皇帝讳隆 恭宗孝安皇帝讳祜 敬宗孝顺皇帝讳保 孝冲皇帝讳炳 孝质皇帝讳纘 威宗孝桓皇帝讳志 孝灵皇帝讳宏 孝献皇帝讳协 魏曹氏 太祖武皇帝讳操 祖文皇帝讳丕 烈祖明皇帝讳叡 邵陵县公讳芳 高贵乡公讳髦 元皇帝讳奂 蜀汉刘氏 昭烈皇帝讳备 孝怀皇帝讳禅 吴 高祖武烈皇帝讳坚 世宗桓皇帝讳策 太祖大皇帝讳权 会稽王讳亮 景皇帝讳休

末皇帝讳晧 晋司马氏 太祖高皇帝讳懿世宗景皇帝讳师 太宗文皇帝讳昭世祖武皇帝讳炎孝惠皇帝讳衷 孝怀皇帝讳炽 孝湣皇帝讳邺 中宗元皇帝讳睿 肃宗明皇帝讳绍 显宗成皇帝讳衍 康皇帝讳岳 孝宗穆皇帝讳聃 哀皇帝讳丕 废皇帝讳奕 太宗简文皇帝讳昱烈宗孝武皇帝讳曜安皇帝讳德宗 恭皇帝讳德文 南朝 宋刘氏 高祖武皇帝讳裕 少帝讳义符 太祖文皇帝讳义隆世祖孝武皇帝讳骏前废帝讳子业 太宗明皇帝讳彧 後废帝讳昱 顺皇帝讳准 南朝 齐萧氏 太祖高皇帝讳道成南齐世祖武皇帝讳赜前废帝讳昭业 後废帝讳昭文 高宗明皇帝讳鸾 炀皇帝讳宝卷 和皇帝讳宝融 南朝 梁萧氏 高祖武皇帝讳衍太宗简文皇帝讳纲元皇帝讳绎

敬皇帝讳方智 南朝 陈陈氏 高祖武皇帝讳霸先 世祖文皇帝讳蒨 废帝讳伯宗 高宗孝宣皇帝讳顼 後主讳叔宝 隋杨氏 高祖文皇帝讳坚 炀皇帝讳广 恭皇帝讳侑 唐李氏 高祖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讳渊 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讳世民 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讳治 则天顺圣皇后/武周圣神皇帝讳曌 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讳显 睿宗玄真大圣大兴孝皇帝讳旦 玄宗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讳隆基 肃宗文明武德大圣大宣孝皇帝讳亨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讳豫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讳适 顺宗至德弘道大圣大安孝皇帝讳诵 宪宗昭文章武大圣至神孝皇帝讳纯 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讳恒 敬宗睿武昭湣孝皇帝讳湛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讳昂 武宗至道昭肃孝皇帝讳炎 宣宗元圣至明成武献文睿智章仁神聪懿道大孝皇帝讳忱懿宗昭圣恭惠孝皇帝讳漼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讳儇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讳晔 昭宣光烈孝皇帝讳祝 宋赵氏 太祖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讳匡胤太宗神功圣德文武皇帝讳炅 真宗应符稽古神功让德文明武定章圣元孝皇帝讳恒 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讳祯 英宗体乾应历隆功盛德宪文肃武睿圣宣孝皇帝讳曙 神宗绍天法古运德建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讳顼 哲宗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讳煦 徽宗体神合道骏烈逊功圣文仁德宪慈显孝皇帝讳佶 钦宗恭文顺德仁孝皇帝讳桓

论皇帝制度

论皇帝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以皇帝为中心,实行皇权至上和皇权专制的政治制度。它以君权神授学说为理论基础,用严格的名位等级、礼乐制度和皇位继承等各种规定和措施,集中突出皇帝个人的权威地位,保证皇帝高踞于国家机器之上,拥有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皇帝制度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创立,经过历代王朝的不断发展、强化,直至1916年袁世凯的垮台而彻底废除,前后历时2137年。 “皇帝”这一称号渊源于上古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秦王赵政[1][2]完成了统一六国之后,自认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决定用“皇帝”作为空前统一的郡县制王朝最高政治首脑的专用称号,并建立起皇权专制的政治体制。在这一制度下,皇帝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核心和权力主体,法定的国家首脑和最高统治权力的执掌者。皇帝一人独治天下,全国的土地、资源、人民、财富均为他所有,可谓“履至尊而治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天下之本无小大,皆决于上”。皇帝可以决定任何人的生死荣辱,可以“涂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明主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 皇帝是国家政治事务法定的唯一最高决策者,有权统率和指挥自中央朝廷以至各级地方军政系统和文武官吏,要求他们绝对遵照自己的意志和指令办事。一切以皇帝名义发出的指示,都被赋予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朕即法律”,不允许有任何违抗或异议。一切法律的颁行和解释,所有一定品级的文武官员的任免、奖惩和升贬,全国性财政赋役的征调和开支,对外和战与对军队的调遣指挥,都只有皇帝一人才能决定。 皇帝控制和指挥着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他主要通过奏事、朝议、刺察等形式掌握全国全社会和军政信息,进行日常统治活动。奏事有面奏和书奏的区分。面奏是具有一定身份等级的大臣和贵族当面向皇帝反映情况、回答咨询或请示。书奏是具有上奏资格的官署或官员通过一定渠道呈递文书请皇帝裁定审批。奏事的文种主要有章、表、书、启、议、疏、封事、题本、奏折、状、册等。不同的文种有不同的使用范围和作用,不允许混淆错用。到清朝康熙和雍正时期,更推行一种密奏制度,不但具奏人的范围有严格规定,而且具奏人必须亲手缮写,奏前或奏后均不准向任何人泄露内容,奉到皇帝的批示(称为朱批),不许向任何

浅谈中国古代的休妻制度

中国古代的婚姻离异不像现代社会这么自由,更重要的是,离异权是掌握在男性手中的。 古代男子休妻讲究“七出”,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也就是说,休妻是不能随便休的,得按照这个规范来,这个规范既具有习俗的性质也具有法律的色彩。 在汉代,虽然在礼制中已经有了“七去”的说法,也成为一般人休妻的重要准则,文献中记载的离婚例子,大多以七去为休妻的理由,但一直未成为具有强制性的规定,因此不按照七出原则而离婚的例子仍经常出现。一直到唐代的唐律之中,才把“七出”列入法律规定之中,规定不符合七出或其他离婚理由包括义绝、和离、违律成婚等而离婚者为违律必须受罚,表现出对男子行为的一定约束。到宋、元以后,离婚规定的实行逐渐变得更严格。宋代的士大夫,逐渐开始认为离婚对于家庭或个人来说,都是不名誉之事,而且婚姻契约也普遍使用,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明清。 休妻制度呈现出对女性的完全压迫和对男性行为的一些微小节制。那么,“七出三不去”则稍微有些人性化。三不去主要是:一,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这可能只是人道主义的一点体现罢了,但毕竟对女性是有一定的关怀和照顾的;二,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 总结起来,休妻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休妻虽是夫妻关系的

破裂,在很大程度上却是父子关系的反映,例如“七出”里的“不顺父母”、“无子”都体现出父子关系重于夫妻关系,为协调夫妻关系,就必须要调整夫妻关系来与之相适应。「1」 二、休妻是维护男性利益的需要,是对女性的残酷压迫。如西汉的王吉,他的妻子因为爱护丈夫采摘了邻居家的枣子给他吃,结果他因此把妻子给休了。可笑的是,邻居看不下去,反而来劝说他。王吉休妻是因为妻子行为失德,丢了他的面子,于他的名誉是有损害的。这在今天看来荒唐的举动,在那个时代却冠冕堂皇,因为它符合“七出”的条件。但也完全体现出“七出”维护男性利益的作用和对女性的压制。 三、“七出”制度有一定的伸缩性,因为它的解释权在男性和男性家庭中。很多时候,男性在“七出”制度之外依然可以毫不犹豫的背弃妻子。例如著名的外交军事家班超,因为同僚说他沈溺于家室之乐,就愤而休妻。可见“七出”对男性的约束有限。 四、休妻制度是在礼法体制下的,它的依据最初道德性质多一些,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色彩也有所上升,这是一种进步。因为法律色彩的加大,男子想要休妻就不那么随便了,例如陈世美遗弃了妻子后不仅受到道德的谴责,也要接受法律的审判。至少,这在观念上也是一种进步。 五、休妻制度表现出一定的对女性的人到关怀,这主要体现在“三不去”的内容。 总之,古代这个的休妻制度的建立是维护男性利益,针对的是女

中国历史朝代皇帝列表大全

中国历史朝代皇帝列表大全 一、中国古代皇帝概况: 中国历代皇帝到底有几位?各说不一,如果只从秦始皇开始算起,秦朝2位,汉朝31位,三国11位,晋朝16位,五代十六国78位,南北朝59位,隋朝3位,唐朝22位,五代十国55位,宋朝18位,金辽西夏35位,元朝18位,明朝16位,清朝12位,还有南明、北元,其它诸如李自成、张献忠,以及太平天国洪秀全父子、甚至称洪宪帝仅两个月的袁世凯,加起来一共408位。 但如果把秦始皇以前历时840年的东、西周朝和春秋、战国时代之王、公、侯加进去,就更多了,这些君王总共121位,公217位,侯23位。若再把周朝以前的商朝、夏朝60帝也算进去,中国帝王应该有829位。 尝试从廿五史等工具书中搜集大量帝王资料,编制一览表,包括朝代、称号、生殁年代、在位年代、登基岁数、年号等,并在备注中列出死因。试将这四百多位帝王之资料浓缩在此文中。 中国皇帝虽然自命天子,被称万岁,但长寿者不多,短命者不少,五十岁以下的占一半以上(秦始皇以前的不算在内。其余约卅位生卒年份不可考)。 超过八十岁的只有五位,即最长寿的乾隆皇帝(88)、梁武帝萧衍(85)、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81)、宋高宗赵构(80)和五代吴越武肃王钱□(80)。 超过七十岁的有十位,包括元世祖忽必烈(79)、唐玄宗李隆基(77)、明太祖朱元璋(70)和三国吴大帝孙权(70)等。 超过六十岁的有38位,包括汉武帝刘彻(69)、康熙皇帝(68)、元太祖成吉思汗(65)、隋文帝杨坚(63)和汉高祖刘邦(61)等。 超过五十岁的有60位,包括雍正皇帝(57)、唐太宗李世民(50)等。 40岁到49岁的有55位,包括秦始皇赢政(49)、宋太祖赵匡胤(49)、南唐后主李煜(41)、清太宗皇太极(41)等。 30岁到39岁的有62位,包括魏文帝曹丕(39)、光绪皇帝(37)、咸丰皇帝(30)等。 20岁到29岁的有50位,包括秦二世赢胡亥(23)、顺治皇帝(23)等。 10岁到19岁的有28位。 而十岁以下的娃娃皇帝有29位,包括八岁的汉质帝刘缵,六岁的元宁宗、两岁的汉冲帝刘炳和才生下100天就登基、不满周岁就死去的汉殇帝刘隆。 这些未成年就夭折的小皇帝,不可能有所作为。然而,有些皇帝才几岁就登上皇位,一坐就是几十年,而且影响相当深远。 在位最久的皇帝是康熙(61年)和乾隆(60年)。 汉武帝和西夏仁宗都是54年,西夏崇宗53年。 在位超过40年的有11位,包括辽圣宗(49年)、明神宗万历帝(48年)、梁武帝(47年)、辽道宗(46年)、元顺帝(46年)、明世宗嘉靖帝(45年)、

中国政治制度史

填空: 1.郡县制推行始于(秦朝) 2.猛安谋克制度使用创立的是(女真人) 3.科举制建立于(隋朝)、(隋炀帝) 4.军机处设立于(雍正) 5.三省六部制,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6.明代(宗藩制度)是宗法制的复轨 7.明厂卫制有东厂、西厂、(锦衣卫) 8.明省级的长官叫(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9.明清的(改土归流)违背了因俗而治 10.秦朝的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11.春秋前宗教事务官吏称之为太史寮 12.秦政治文化的核心是(以吏为师)、(法家文化) 13.西汉(汉武帝)设立了(尚书台)为核心的中朝官架空了三公制 14.汉选举制有(察举、征辟) 15.科举制(进士科)士人最重视 16.元朝统治中原的制度是(投下分封制) 17.内阁制度设立于(明朝)(明仁宗朱高炽时) 18.元朝的四个等级是(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名词解释 宗法制西周以嫡庶来划分宗族系统的制度。宗法制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分封。按照宗法制的规定,周王的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的嫡子和庶子应分封到地方去当诸侯;诸侯的嫡长子继承国君位,其余诸子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长子即位,其余诸子分封为士。宗法制只适应于同姓贵族之间,与异性贵族之间的关系则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定了贵族的亲疏、等级、分封和世袭的关系,保证了嫡长子继承王位,解决了统治阶级内部诸子、诸弟的继承权争端,成为巩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 郡县制秦朝开始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秦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地方行政制度方面,彻底废除了“封诸侯、建藩卫”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郡县制度,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秦末增至四十郡。郡设郡守掌管行政和军事,设郡尉并掌军事,监御史为中央派遣的监察官吏。郡下设县,大县长官为县令,小县县令为县长,县下有基层组织乡、亭、里。郡县制的推行加强了中央集权。 总理衙门1861年清政府为办理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全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其职权总揽了外交及与玩过发生干系的财政、军事、教育、矿务、交通等各个方面的大权。但无权指挥各省督抚,各省督抚也不对总理衙门直接负责。总理衙门存在了40年,直到1901年,清政府根据《辛丑条约》规定,将其改为外务部,但扔位列六部之首。 三省六部制隋唐时的中央官制。三省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侍中;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三省为中央最高统治机构,三省长官同为早想,共同负责中枢政务。六部是尚书省下属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任务、户部主户口赋税、礼部主礼仪制度、兵部主军政、刑部主法律和刑狱、工部主水路工程。各部长官均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三省六部制改变了以往宰相一人执掌大权的状况,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职司划分明确,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统治力量。

中国古代制度

六中国古代制度 ㈠政治制度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大体包括:行政、官职、称号、法律、军事制度等 1、行政区划制度 夏商九州:《尚书.禹贡》载:中国分为“冀、兖、青、徐、杨、荆、豫、梁、雍”九州 西周封建制(分封制):周天子把新征服的地区和人民,分给自己的弟子、亲戚、功臣,从前部落首长的后代,由他们去建立诸侯国。 春秋十二诸侯:鲁、齐、晋、楚、秦、宋、卫、陈、蔡、曹、郑、燕。后又兴起吴、越等。战国战国七雄:齐、楚、燕、韩、赵、魏、秦 秦郡县制:国家由中央、郡、县三级机构组成行政机构,分天下36郡。 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均由皇帝任免。 由此,县作为基层政权一直未变。 汉:州、郡、县 唐:道、郡、县 宋:路、郡、县 元:设“省”。(从此,有了“省”的名称) 明清:省、府、县。(延续至今) 2、职官制度 (1)中央官职 先秦:由于实行分封制,家天下,因此各诸侯国没有统一的官制 秦代:建立中央集权的三公九卿制,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均由皇帝任免。 以后各代继承发展,逐渐形成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的考核、任命、升迁、罢免等官职制度。 三公(中央最高级官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 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 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 九卿(三公之下) 廷尉,掌管司法;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 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 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 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 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 卫尉,掌管宫廷警卫; 太仆,掌管宫廷车马; 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 (隋)设立三省六部制 三省:尚书、门下、内史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吏部:掌管官员的任免,考核,升降 户部:掌管全国的土地,户口,赋税,财政

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它与我们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大体相当。 由于官吏担负着国家的日常管理职责,因此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把官吏的考核选拔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十分注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 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把握中国古代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管理,人员录用制度,尤其是从中汲取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作简要的论述。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 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 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 “客”,据史家解释,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

高考历史大二轮复习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课后作业(一) 人民版

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课后作业(一) (建议用时:40分钟) 一、选择题 1.西周初年,武王之弟康叔受封于殷商旧地,建立卫国,管理殷民七族;周公之子伯禽受封于奄国故地,建立鲁国,管辖殷民六族;成王之弟叔虞受封于唐国故地,统治夏墟。这一举措的目的是( ) A.防止宗族内部产生利益纠纷 B.联合旧贵族扩大统治基础 C.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巩固统治 D.促进民族交流与文化认同 解析:选C。根据材料“武王之弟康叔受封于殷商旧地……管理殷民七族;周公之子伯禽受封于奄国故地……管辖殷民六族;成王之弟叔虞受封于唐国故地,统治夏墟”可知,周分封同姓亲族到各地,以维护其统治,故选C项;根据材料“管理殷民七族……管辖殷民六族……统治夏墟”可知,其目的是管理地方,排除A项;根据材料“武王之弟康叔受封于殷商旧地……周公之子伯禽受封于奄国故地……成王之弟叔虞受封于唐国故地”可知,受封的是同姓的亲族,排除B项;根据材料“管理殷民七族……管辖殷民六族……统治夏墟”可知,其目的是管理地方,而非促进民族交流与文化认同,排除D项。 2.《史记》载:“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国。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开代殷后,国于宋。”材料旨在说明( ) A.周代分封先代贵族以维护统治秩序 B.周初统治尚不稳固,分封制受到冲击 C.西周初期中央集权雏形已开始出现 D.宗法秩序受到冲击,周天子权威衰落 解析:选B。解答本题的关键是了解材料中的通假字“畔”通“叛”。材料中周初出现与周王室对立的叛军势力,这表明周初政治统治尚不稳固,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此时分封制受到冲击和挑战,B项正确。 3.下面分别是商、周疆域简图。该图表明当时( ) A.中央集权统治不断完善

中国文化概论课件第五章 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的演变

第五章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的演变

中国封建社会以皇帝为中心,实行皇权至上和皇权专制的政治制度。它以君权神授学说为理论基础,用严格的名位等级、封建礼乐和皇位继承等各种制度和措施,集中突出皇帝个人的权威地位,保证皇帝高踞于国家机器之上,拥有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这一制度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创立,经过历代王朝的不断发展、强化,直至1911年清宣统皇帝逊位才被彻底废除,前后历时2131年。

一、皇帝和皇权 ?“皇帝”这一称号渊源于上古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秦王嬴政完成了统一六国之后,自认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决定用“皇帝”作为空前 统一的封建大帝国最高政治首脑的专用称号, 并建立起皇权专制的政治体制 ?皇帝一人独治天下,全国的土地、资源、人民、财富均为他所有,可谓“履至尊而治六合,执捶 拊以鞭笞天下”,“天下之本无小大,皆决于上”。皇帝可以决定任何人的生死荣辱,可以“涂毒 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明主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

皇帝是国家政治事务法定的唯一最高决策者,有权统率和指挥自中央朝廷以至各级地方军政系统和文武官吏,要求他们绝对遵照自己的意志和指令办事。一切以帝名义发出的指示,都被赋予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朕即法律”,不允许有任何违抗或异议。一切法律的颁行和解释,所有一定品级的文武官员的任免、奖惩和升贬,全国性财政赋役的征调和开支,对外和战与对军队的调遣指挥,都只有皇帝一人才能决定。

?皇帝控制和指挥着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他主要通过奏事、朝议、刺察等形式掌握 全国全社会和军政信息,进行日常统治活动。 ?奏事有面奏和书奏的区分。面奏是具有 一定身份等级的大臣和贵族当面向皇帝反 映情况、回答咨询或请示。书奏是具有上 奏资格的官署或官员通过一定渠道呈递文 书请皇帝裁定审批。奏事的文种主要有章、表、书、启、议、疏、封事、题本、奏折、状、册等。

浅谈我对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认识

浅谈我对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认识 远古到秦汉 为什么谈古代中国政治制度我会选择远古到秦汉这个时间段?在我看来从远古到秦汉这个时间里政治制度的变化是呈现上升走势!从禅让制到奴隶制再到封建制,古中国一直走到世界的前端。禅让制形成于远古时期,这个让后来让很多文人向往的政治制度。奴隶政治制度形成了古中国最基本的礼仪制度。封建制度形成于秦,在汉封建制臻于成熟!更是有千古一帝秦始皇,雄才大略汉武帝,也是这个时代形成了独尊儒术这个被后来王朝所用来控制人们思想的武器!!! 远古时期(禅让制) 远古时期生产力薄弱,为了满足最基本的温饱问题,人们不的不群居的生活在一起。在这个时期可谓是因为没有解决最基本的温饱的问题,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连经济基础都没有形成,所以这个时期是没有形成任何一种政治制度或者是政治制度还是处在萌芽时期!!在这个时期有点社会主义的味道也有点无政府主义的味道!! 在这种情况下人类发展了很久后,生产力有了大的进步,并形成了私有财产!在这个时期形成了一种部落制度。在这个时期也产生了一种让很多文人向往的政治制度————禅让制! 那么何为禅让制? 禅让制是我国原始社会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就是部落首领在年老时,召集部落联会议,推举有才德的人为继承人!! 中国禅让制最早记载于《尚书》之中,但其真实性一直存在争义。而在正史中是对禅让制度是大加赞赏,让为这是最好的政治制度。而也有持反对意见地!而我持的也是反对意见。我让为这种政治制度甚至可能没有存在过。佐证是:在以后的的朝代更替中出现了很多的所谓禅让制,如东汉末年魏代汉也被称为禅让、东魏孝静帝禅让给北齐方宣帝等。按这种记录中要是王朝更替都可认为是禅让。禅让制产生盛行于春秋战国时,这个时期可能是那些仕人为了抨击当时的政治制度而编造的美好世界!!! 夏商周时期(奴隶制) 人类从远古进入奴隶社会,在当时是一种社会的上升,并且是进步的的一种的表现。正这个时期产生了我国的第一个奴隶王朝——夏朝!这个时期形成了我国最早的相对的完整的礼仪制度,制度是周朝更是促进了礼仪的发展! 那么为什么奴隶制产生于这个时期而非秦汉时期呢?

中国帝王陵

古代封建帝王制度下生死的同一 ————论明清二代帝王陵寝建筑 摘要 中国古代帝王陵寝是我国古代建筑体系中规格最高的,前期出于对封建制度下帝王至高无上的推崇,陵寝庞大复杂,后期植根于正统的儒家礼制思想既强 调尊卑有序、等级森严, 又能体现出对先人“志意思慕之情”。中国传统建筑 基本上都逃不出这种封建等级制度的限制,而作为封建制度下最高一级的帝王,其陵寝建筑一直是后世研究的典范,其中明清二代封建制度到达鼎盛,其陵寝 更能反应出古代人们视死如生的等级概念。 关键字:明清建筑帝王陵寝园林封建等级 前期帝王陵寝的建筑 中国建筑历史源远流长、自成体系,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东方魅力。神密 静穆的陵寝建筑也是中国古代建筑的一个重要类型。其实早在新石器时期,我 国就已出现了坟墓这种建筑形式,而在殷周时期的墓葬是没有坟丘的。中原地 区出现坟丘式墓葬,在等到孔子时代,当时孔子把父母亲合葬,曾说:“古也 墓而不坟”。 而根据河南发现的属于纪元前五世纪中叶的固始侯古堆的宋墓,可以推断在 春秋中后期,中原地区就已出现坟丘高大的陵墓建筑。这一方面是因为当时社 会奴隶主贵族已经没落,以宗族为单位的墓葬制度开始瓦解,以家族为单位的 墓葬制度开始兴起了。一方面是由于在当时,建筑大型的坟墓,由于棺材的重 数多,陪葬品的数目也多,所以墓室就要扩大,所挖掘墓圹的土方就加多了。 而陵寝一词也是出现在这一时期,据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一书中,记载有赵肃 侯十五年起寿陵一句,这是中国古代第一次将君王的坟墓称为陵。这既是由于 在古代,帝王作为封建等级最高的一级,人们将其视为山陵,也是由于其坟墓 高大也如山陵一般。这同时也是至高无上皇权的象征。 园寝制度的起源与古代帝王墓葬制度息息相关, 在东汉班固《前汉书·郊祀志》,东汉蔡邕所著《独断》中均有记载。原先作为祭祀场所的宗庙建筑出现“陵”旁, 古制宗庙包括包括“庙”和“寝”, 这两个部分是相连接的。秦始 皇即位后不久即着手营建“山陵”,并把宗庙中的“寝”单独设置于墓葬一侧, 功能保持不变, “寝”与“陵”合称为“陵寝”, 自此“寝”从宗庙中剥离成 为单独的一组祭祀建筑,这种制度为西汉采纳。 而到唐朝时,国力日渐强盛, 帝王山陵规模宏大,陵寝被分割成三个部分:神 游殿(供帝王灵魂游乐)、献殿(祭拜之所)和寝宫(墓主灵魂日常起居)。宋代基 本沿袭唐朝墓葬制度, 所谓“上、下宫”建筑布局无非是将寝宫或献殿置于 “下宫”,寝殿位于“上宫”。另外宋朝帝王墓葬营建时间短,加上宋朝统治者

浅谈我国古代皇帝制度的产生及演变

浅谈我国古代皇帝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 摘要:我国皇帝制度源远流长,自秦王朝以来,皇帝制度便贯穿了我国整个封建社会,在这漫长的2000多年里面,皇帝制度始终占据着统治地位,对人民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即使到了今天,皇帝制度仍是一个权威性存在的代表。本文主要从对我国古代皇帝制度的产生实质着手,并简要分析在这两千多年里面,皇帝制度的不断发展,及其在不同时代的影响力及重要性。 关键词:古代皇帝制度产生实质演变 中国古代的皇帝制度并不是无缘无故便存在的,那是因为我国的古代社会需要这样的制度来稳定社会的发展,是与当时的具体情况相结合的一种合理的制度,也是我国历史上最具权威性的制度。对于她的产生也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这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一、我国古代皇帝制度及其实质 中国古代皇帝制度是指中国封建社会以皇帝为中心,实行皇权至上和皇权专制的政治制度。它以君权神授学说为理论基础,用严格的名位等级、封建礼乐和皇位继承等各种制度和措施,集中突出皇帝个人的权威地位,保证皇帝高踞于国家机器之上,拥有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这一制度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创立,经过历代王朝的不断发展、强化,直至1911年清宣统皇帝逊位才被彻底废除,前后历时2131年。 皇帝制度是历代王朝权力中心的核心,其他一切政治、法律制度都是从这个核心中繁衍派生出来的。这决定了我国古代皇帝制度最基本的特征是皇帝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整个皇权体系始终围绕金字塔顶端的这个机关开启,这是一个独立的并且是权威的体系和机构。他的权利具有单向性,即没有 任何机关可以限制其权利,多有坚持机构均为其服务。这也决定了其本质 是君主专制,即皇帝是封建国家政权的主宰和权力中心。所有国家机器及

浅谈中国古代质量管理

浅谈中国古代质量管理 [论文作者:李攀][免费论文源自:现代企业2011年8期] 在我们往往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回顾历史,总能找到相同或者相似的问题和答案。古人的智慧令人叹为观止。本文简要的分析了中国古代各个朝代的质量管理制度,通过借鉴古人的智慧和经验,发展自己的质量管理道路。 我们中华民族追求高质量的历史源远流长,质量管理的思想和做法自古就有。远在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就有了朴素的质量管理思想和意识,当时石器不仅按照不同的功能、用途进行制作,而且对于石器所用的石料进行筛选选择,对加工出来的石器产品还要进行简单的质量检验。 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的祖先不断地创造着高质量的产品,特别是青铜器的出现。其首先应用于兵器方面,世人熟知的越王勾践剑就是当时最负盛名的宝剑之一,经历了千年历史依然锋利如昔,可见我国古代的青铜制作质量的水平。 《礼记》记载了周朝对食品交易的规定,这大概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质量的记录:“五谷不分,果实未熟,不粥于市。”其内容是,在五谷与于水果不成熟的时候是不允许贩卖的。 《考工记》,作为一部官书,是周王朝关于各种器具制作标准及工艺规程的具体规定,其中也有数条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残劣次品不得流入市面的规定。《考工记》开头就写到“审曲面埶,以饬五材,以辨民器。”所谓“审曲面埶”,就是对当时手工业产品作类型和规定的设计。“以饬五材”,是确定所用的原材料。“以辨民器”,就是对生产出的产品要进行质量检查,合格者才能使用。 从上述有关周朝的管理来看,西周对市场上商品的质量是相当重视的,这不仅促进了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且对后世的质量管理产生了很大影响。 秦代兴建的长城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象征和骄傲,也是世界八大奇迹中仅存于世的。度量衡的统一为提高产品质量奠定了基础,这也反映出我国古代对产品质量所做的积极努力。“书同文,车同轨”致使中国文字不断层,铁路现今依然继承古法。秦始皇作为中国古代的第一“标准化大师”实属当之无愧。 先秦《礼记》中“月令”篇,有“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究其情。”的记载。其内容是在生产的产品上刻上工匠或工场的名字,并设置了政府中负责质量的官员职位“大工尹”,目的是为了考察质量,如质量不好就要处罚和治罪。首先提出用“物勒工名”质量负责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监督的构想,是春秋时期秦国宰相吕不韦,经过四年多的不懈努力,率先在秦本土实行了:国家于每年十月份对各郡、县工业产品进行质量抽验的制度。同时,还将各郡(省)县制造工业产品用的衡器、容器等,由“大工尹”统一进行年审。凡不符合标准,不得使用,以保证产品质量能“功致”。当时的手工业产品主要是兵器、车辆等。由于兵器的质量是决定冷兵器时代战争胜负的关键,因此质量管理就更加详细严格。如对弓箭,就分三类,并选择材料,以柏最好,对弓体本身的弹射力(几石)、射出距离、速度、对箭上的羽毛及其位置亦有具体规定。这些都是根据实践经验总结得来的。秦朝能统一六国,这与其相对完备的军械质量管理制度密不可分。 《初学记》卷二七引《范子计然》曰“肃细文出齐,上价万二千,中价万,下价五千也。资料记载表明汉代各地所出产品均存在上、中、下三等价格的差异,这种差异的产生应当也是按照质量的优劣粗细而定,这种情况并不是个案或者特例,而是非常普遍的了。王莽时,第一次明确了三等价格制度,《汉书食货志》载“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价,各自用为其市平,毋拘它所”。 唐代三贾均市进一步典制化。唐朝由市令掌管物价,实行三贾均市。“贾”指价格,“市”

中国历代朝代帝王表

中国朝代帝王表 (夏朝--清朝) 夏朝(约前2070-1600年,共471年) 历代皇帝:大禹、启、太康、仲康、相、少康、予、槐、芒、泄、不降、扃、廑、孔甲、皋、发、桀。 商朝(约前1600-1046年,共555年) 历代皇帝:汤、太丁、外丙、中壬、伊尹、太甲、沃丁、太庚、小甲、雍己、太戊、中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盘庚、小辛、小乙、武丁、祖庚、祖甲、廪辛、康丁、武乙、文丁、帝乙、纣。 西周(约前1046-771年,共276年) 历代皇帝:周文王姬昌、周武王姬发、周成王姬诵、周康王姬钊、周昭王姬瑕、周穆王姬满、周共王姬繄扈、周懿王姬囏、周孝王姬辟方、周夷王姬燮、周厉王姬胡、周宣王姬静、周幽王姬宫湦、周携王姬余臣。

东周(公元前770-前221年,共550年)其中:春秋(前770-476年,共295年)、战国(前475-221年,255年) 历代皇帝:周平王姬宜臼、周桓王姬林、周庄王姬佗、周厘王姬胡齐、周惠王姬阆、周王子姬颓、周襄王姬郑、周王子姬带、周顷王姬壬臣、周匡王姬班、周定王姬瑜、周简王姬夷、周灵王姬泄心、周景王姬贵、周悼王姬猛、周敬王姬匄、周王子姬朝、周元王姬仁、周贞定王姬介、周哀王姬去疾、周思王姬叔、周考王姬嵬、周威烈王姬午、周安王姬骄、周烈王姬喜、周显王姬扁、周慎靓王姬定、周赧王姬延、周惠王姬杰。 秦朝(前221-206年,共16年) 历代皇帝:秦始皇嬴政、秦二世胡亥、秦三世嬴子婴。 西汉(前202-公元8年,共195年) 历代皇帝:汉高祖刘邦、汉惠帝刘盈、汉文帝刘恒、汉景帝刘启、汉武帝刘彻、汉昭帝

刘弗、汉宣帝刘询、汉元帝刘奭、汉成帝刘骜、汉哀帝刘欣、汉平帝刘衎。 新朝(公元8-23年,共16年) 历代皇帝:新帝王莽。 玄汉(公元23-25年,共3年) 历代皇帝:更始帝刘玄。 赵汉(公元23年-24年,共2年) 历代皇帝:汉帝王郎。 赤眉汉(公元25-27年,共3年) 历代皇帝:建世帝刘盆子。 成家(公元25-36年,共12年) 历代皇帝:公孙述。 东汉(公元25-220年,共196年) 历代皇帝:汉光武帝刘秀、汉明帝刘庄、汉章帝刘炟、汉和帝刘肇、汉殇帝刘隆、汉安帝刘祜、汉顺帝刘保、汉冲帝刘炳、汉质帝刘缵、汉桓帝刘志、汉灵帝刘宏、汉献帝刘

中国政治制度史答案

中国政治制度史答案 【篇一:中国政治制度史模拟试题及答案】 1.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的封建君主政体标志着统一的 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 √ ) 2. 中国传统社会在政治上是神权从属于皇权;思想上,宗教【佛教和道教】与儒学同处于官 3.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汉族文化为主体,具有强大内聚力、扩散性和凝固力的外放型社会。 6.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借左丞相胡惟庸谋反案,罢撤中书省、废除丞相一职,并 以诏书形式宣布。至此,推行一千余年的宰相制度被最后废除。( √ ) 7. 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制逐渐向三省制过渡,三省制初步形成。( √ ) 8. 唐代后期的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政权力机构,简称枢府,掌军国机要务、军籍、武官系统 10. 明朝州有二种类型,一种称直隶州,另一种称府属州。( √ ) 11. 唐玄宗开元年间编篡的《唐六典》是我国最早的行政法典。( √ ) 12. 《大清律案集解附例》是一部以《大明律》为基础编订的我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部完备 14. 《法经》,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的成文法。( √ ) 二、单项选择题 1.中国古代法律集中体现维护王权制度和父权家长制的基本精神。( c )是实际的最高立 法人。 a.宰相 b.御史 c.天子 d.内阁 2. 秦汉时九卿中掌民族及外交事务的是(典客)。 3.启是从暴力夺取政权的,将传统的首领选举制改为( c )。 a.君主立宪制b.共和制 c.世袭君主制d.民主共和制 4.国内外第一部最大部头的现代方法的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性著作是( c )。 ? a.《中国古代社会研究》b.《中国考试制度史》 ? c.《中国政治制度通史》d.《中国政治制度史》

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的利弊

秦朝皇帝制度的利与弊 “皇帝”称号的由来 在中国古代传说中最早就有“三皇五帝”的说法,其中三皇,指天皇:伏羲,地皇:神农,人皇:轩辕。五帝,指金帝:颛顼,木帝:帝喾,水帝:尧,火帝:舜,土帝:大禹。在秦朝建立之前国君一般被称为“王”,当时在政治上也主要是贵族集体领导制度,“王”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也要受到贵族集团的制约。商朝时由于科技的落后人们对上天十分的敬畏,统治者更是每逢有国家大事必通过占卜的方式向上天询问吉凶,为了加强统治甚至还塑造出了“上帝”,他和地上的殷王一样有着自己的行政体系,管理着风、雨、雪诸神。在西周金文中出现了“皇帝”,他同殷商时的“上帝”一样都是管理大自然的神,而周王也成为沟通“皇帝”与现实世界的“中间人”,周朝更是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使得上天与现实政治联系进一步加强。到了春秋时代,周王室衰微,天下大乱,礼崩乐坏,各个诸侯国之间兼并战争不断,祭祀的对象也更多转移到有利于民的自然界和英雄人物的身上,传说中的三皇五帝也更多与现世中的英雄人物相结合,甚至人民把一些上古帝王转化到现有历史的君主中去,直至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认为自己功高盖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于是把“皇”与“帝”的称号集于自己一人,自称为“皇帝”。《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 , 公元前221年, 灭齐不久, 秦王政即向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人颁布“议帝号”令 :“寡人以眇眇之身 , 兴兵诛暴乱 , 赖宗庙之灵 , 六王咸伏其辜, 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 无以称成功, 传后世 , 其议帝号。” “皇帝”制的基本内容 1.皇权至上,不可僭越。在君主专制制度下,皇帝的权力在理论上是无所不包的。在通常情况下,国家的一切行政、军事、司法、财政、宗教大权都由皇帝总揽;对中央和地方主要官员的任免、赏罚、生杀予夺大权,也无不取决于皇帝。另外,军队的调动以虎符为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但是,皇帝在行使权力的时候,由于个人的精力有限,要真正做到个人独断乾纲,实现“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也是不可能的。 2.皇帝独尊,王权神化。皇帝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是整个国家机构的核心。秦王统一六国后,自称“赖宗庙之灵”,进而又采用邹衍“五德之运”的学说,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自称始皇帝。为了进一步强化皇权的至高无上和神圣性,适应全国实行强有力统治的需要,除把“皇帝”作为人间专制之主最崇高的名号以外,他还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名号制度,如皇帝生前有尊号,纪年有年号,死后有庙号、谥号等,以便突出皇帝崇高的地位。另外还规定,只有皇帝一人才能称“朕”,皇帝的命令称“诏”或“制”,皇帝所用的玉印称“玺”。以上称号都属于皇帝和皇帝的亲属专用,他人必须避讳。这一切规定的目的都在于显示皇帝独尊和皇权的威严。皇帝之上除了有一个虚无飘渺而又人格化的“天”以外,再不容许有敢于超越或干扰其权力的任何事物存在。 3. 皇位世袭,不可转移。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下,皇帝是法律的制造者,又是宗法制中的家长,形成“家天下”的统治,皇位仅在皇帝一家,“天下”永远是皇帝一家所有。把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皇帝宝座,万世一系地传给自己的子孙,是各朝各代最高统治者共同的愿望。皇位继承一般遵循“父死子继”和“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 “皇帝制”的进步性 政治上有助于政权的稳定。中国在秦朝统一全国后有着广大的疆域以及在刚刚结束的七国之战以后社会相对稳定仍然有诸多的不稳定因素,这些都需要秦朝要能够稳定天下局势,采取集权体制就成为历史必然的选择,“皇帝制”使皇帝一个人处于国家政权的核心地位,在高度集权下达到对全国的统治,天下各项事务最终也都必须经皇帝同意方可施行,这样也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

古代中国王朝建立和维护统治有两个重要支柱:一是钱,二是兵。赋税是国家财政(“钱”)的重要来源,也是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主要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他杂税。 一、赋税制度的沿革 1.夏商周贡赋制度: 贡赋是土贡与军赋的合称。中国历代王朝规定臣民和藩属向君主进献的珍贵土特产品称作贡;赋原为军赋,即臣民向君主缴纳的军车、军马等军用物品,君主再给与回赏。夏商周三代分封制度下,受封者要向国君缴纳贡赋,这是赋税制度的雏形。 2.春秋初税亩 内容:春秋末期,铁犁牛耕技术使用,贵族驱使奴隶在井田(“公田”)之外开垦“私田”,收获私有,致“井田”日渐荒芜,诸侯国财政锐减。为解决财政困难,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纳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作用:春秋“税制改革”承认私田合法,从而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有利小农经济的发展,是社会转型的重要因素。 3.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内容: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发徭役、兵役,称“编户齐民”。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主要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徭役、兵役。“人丁”是征税的依据,虽然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重人头税,因此,即使在“文景之治”这样的盛世时期,农民的负担依然沉重。 影响: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但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沉重的赋役负担,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因素。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4.北魏租调制: 内容:北魏孝文帝改革实行均田制。在均田制下,受田农民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定量的租(田租,缴纳谷物)、调(户税,纳布或帛),服劳役和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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