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上下册) 消防 标准

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上下册) 消防 标准
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上下册) 消防 标准

目录

上册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3 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91)

4 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91)

5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90)

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7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94)

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年版)

9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1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11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

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13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98)

14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

15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 110—87)

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1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8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92)(2000年版)

19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 50154—92)

下册

20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2006年版)

21 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03)

2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1999年版)

23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92)

24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3—92)

2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92)

26 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2005)

27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

28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1999年版)

29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50195—94)

30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93)(2002年版)

31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

3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版)

33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

3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35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97)

3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2006)

37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 50284—98)

38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00)

39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

40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

4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05)

42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2005)

43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44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 50383—2006)

45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 24∶90)

46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4∶2003)

47 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6∶2004)

48 烟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169∶2004)

49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装置技术规程(CECS 187∶2005)

50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189∶2005)

51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 200∶2006)

52 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213∶2006)

53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

消防系统维保技术标

消防系统维保技术标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响应文件 招标编号:( XXXX )年招采字XXX号 投标内容:技术标 投标人:某某某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5 年 7 月 23 日 目录

一、维保方案 (一)、维护保养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喷淋冷却系统 5.消防水泡系统 6.气体、气溶胶灭火系统 7.防火隔离系统 8.防排烟系统 9.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10.消防通讯系统 11.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2.其他消防设施

(二)、维护保养技术要求 1.在承担维修保养的消防工程项目期间,确保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2.需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突发性较大故障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修复前维保方维修技术人员不擅自离开现场。 3.每季度要对承担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保,每次维保完成后提供相应的维保资料,并于最后一次维保完成后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4.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损坏及不合格的元器件应立即更换,并使系统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 5.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元器件应符合现行消防规范,并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环保等的要求。 6.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三)、维保的具体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探测器、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等触发装置,包括感烟、感温等所有类型探测器的清洗、试验,试验工具符合检测要求。 2)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包括控制器的开机、液晶和数码管的显示、主备电的工作、显示和切换、声音、时钟、打印等记录。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临时用房 Temporary construction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 临时设施 Temporary facility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 临时消防设施 Temporary fire control facility 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 临时疏散通道 Temporary evacuation route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地带所经的路径。 2.0.5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Temporary fire fighting and rescue site 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 3.1 一般规定 3.1.1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 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

消防控制室基本技术标准

消防控制室基本技术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二、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措施和安全疏散条件,以及设备组成、一般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和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三、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保护区域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及卷帘系统、电梯、消防电源、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等各类消防系统及系统中的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并能显示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的动态信息和消防管理信息; 四、消防控制室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 五、消防控制室应有一部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六、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火灾声/光警报器等设备组成,完成火灾探测报警功能;并能接收和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工作状态信息; 七、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模块、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电动装置等消防设备组成,完成消防联

动控制功能;并能接收和显示消防电话、电梯、传输设备、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和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及卷帘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系统等消防设备或系统的动态信息; 八、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系统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记录等; 九、消防控制室应有建筑总平面布局图、保护区域的建筑平面图、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CRT图形显示器,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应保证各种显示界面完整。不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图应能完整显示建筑周边环境状况;保护区域的建筑平面图应能显示各个保护区域及主要部位的名称和疏散路线,并能显示火灾自动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及其控制的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的名称、物理位置和各消防设备(设施)的准确信息;系统图应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和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等内容; 十、CRT图形显示器应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 十一、消防控制室应具备与全市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技术条件,并能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将相应信息传送到监控中心。 石嘴山市富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常识

一、防火安全常识 灭火的几种基本方法 1.冷却法:就是降低燃烧物质的温度使火熄灭。如:可用水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上,吸收能量,使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就可以使火焰熄灭。对水忌水的物品,如油类着火,则不可以用水灭。 2.窒息法:就是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断绝氧气对燃烧物的助燃,最后使火焰窒息。使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都有窒息作用。 3.隔离法:就是要断绝可燃烧物。(1)将燃烧点附近的可燃物移到远离火的地方,防止火势蔓延。(2)切断流向燃点的可燃

液体。如关闭煤气管阀门等。 4.抑制法:用有抑制作用的灭火剂射到燃烧物上,使燃烧停止。如使用干粉、1211灭火器等。 二、发生火灾怎么办 (一)及时、准确地报警 当发生火灾时,应视火势情况,在向周围人员报警的同时向消防队报警,同时还要向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1.向周围人员报警:应尽量使周围人员明白什么地方着火和什么东西着火,是通知人们前来灭火,还是告诉人们紧急疏散。向灭火人员指明火点的位置;向需要疏散的人员指明疏散的通道和方向。 2.向消防队报警: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拨通电话后,应沉着、冷静,要讲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地点、靠近何处,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是否有人被围困,有无爆炸危险物品、放射性物质等情况。还要讲清报警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号码,并注意倾听消防队的询问,准确、简洁地给予回答。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到单位门口或交叉路口迎接消防车,并带领消防队迅速赶到火场。如消防队未到前,火势扑灭,应及时向消防队说明火已扑灭。 (二)扑来初起之火 火灾的发展为初起、发展、猛烈、下降和熄灭五个阶段。火灾初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技术规范标准

广宇煤电一期2×135MW机组消防系统维保技术规 批准: 审核: 编制: 2015年08月20日

第一章目的与围: 1.1目的﹕为使能对本工程的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有效的维护及保养,使其 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证在发生意外状况时能立即发挥其作用,将人员及财产损失降至最低。 1.2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围的所有消防设备。 1.3 本工程服务年限一年。 1.4资质要求:消防维保一级资质。 第二章参考资料: 2.1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2.2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2.3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 第三章维护保养容: 第一节消防控制主机 3.1.1每月消防控制主机电源检查项目: 1)检查系统电压偏移是否在允许围。系统电源标准﹕AC 197V~242V 50Hz 1Hz 2)查看消防控制配电箱的标志,以及仪表、指示灯、开关、控制按钮。

3)检查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的自动切换是否正常。 检查方式﹕ a)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 入以及指示灯的显示。 b)人为控制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应先切断消防主电源,后闭合备 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以及指示灯的显示。 c)每季度要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实验,1~3次主电源和备 用电源自动切换实验。 3. 1.2每月应对消防控制主机进行如下项目检查﹕ 1)触发自检键,进行功能自检: 2)对控制器电源全部发光显示器进行检验,并循环三次。 3)对Ⅱ级编程继电器进行检验,检验期间继电器触点动作,但输出 +24V撤消。 4)对打印机功能进行检验。 5)对控制器的主要硬件接口芯片,存储器芯片及各类插件的主要I 芯片进行自动实时故障检测。 3. 1.3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 示情况。 3. 1.4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断路故障报警及火警优先功能。 报警功能检测: 1)类比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断路故障,查看故障显示。

(最新)精编一级消防《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常考题及知识点(共60套)第(22)

最新国家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职业 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某商场中庭设置的防火卷帘采用水幕系统冷却,当喷头设置高度为6m时,系统喷水强度应为()L/M(s?m)。 A、0.5 B、0.7 C、1.0 D、2.0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3节>系统设计主要参数 【参考答案】: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5.0.14,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水幕系统类别 喷水点高度h(m) 喷水强度/[L/(s·m)] 喷头工作压力(MPa) 防火分隔水幕 ≤12 2.某汽车库,建筑高度为36m,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的规定,其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m。 A、10 B、30 C、50 D、60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8节>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要求 【参考答案】: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7.1.9,室内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同层相邻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高层汽车库和

地下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本题答案为B。 3.下列选项中,可以不设消防给水系统的是()。 A、Ⅲ类停车场 B、Ⅲ类汽车库 C、Ⅲ修车库 D、停车数量为5辆的停车场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8节>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要求 【参考答案】: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7.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可不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量不大于5辆的汽车库。 2)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Ⅳ类修车库。 3)停车数量不大于5辆的停车场。 本题答案为D。 4.下列关于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的说法,错误的是()。 A、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 B、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内的非防爆区,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20m C、全厂性污水处理场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 率风向的上风侧 D、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2节>生产防火 【参考答案】: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4.2.9,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 厂区的总变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A选项正确;根据4.2.8,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 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区,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0m,B选项错误:根据4.2.2,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 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C选项正确;根据4.2.4,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 5.下列关于防火堤及隔堤设置的说法,错误的是()。 A、隔堤所分隔的沸溢性液体储罐不应超过4个

查农医院消防技术标准规范

查农医院消防技术标准规范 为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提升单位“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我院防安委决定在我院范围内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创新和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统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认真解决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和火灾防控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为载体,通过实施“三规范”(规范场所设置要求,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四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四统一”(统一消防档案,统一防火巡查记录,统一防火检查记录,统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切实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使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达到消防管理规范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标准化、消防知识普及化的“四化”目标,努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我院防安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我院郭忠伏任组长,兰少春.惠兆林任副组长、安保科.外科.内科.内三科.急诊科主任.任小组成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从2012年3月1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23日至3月31日) 各科室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科室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贯彻落实。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 各科室要按照“我院社会化单位消防安全标准管理”目标进行落实,3率先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将给于奖励,其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务必在 5月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我院防安委将组织考核组,对各科室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将依法责令改正、将给与处罚,并将验收情况在全院大会上进行通报。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消防安全知识材料内容

消防安全知识 1.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内容是什么? 答:(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2)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3)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4)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2、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3、如何使用干粉灭火器? 答: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的根部;另一只手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灭火。(简记: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 4、使用干粉灭火器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冲准火焰根部加压喷射,不可过高(2)距离火焰2至3米喷射(3)站在火焰的上风方向喷射 (简记:上风向2-3米处冲火根喷) 5、灭火器压力表如何辨认? 答:压力表指针指向绿区为压力正好合适;压力表指针指向黄区为压力过大;压力表指针指向红区说明压力不足。(简记:绿区好、黄区大、红区小) 6、消火栓的使用方法? 答:(1)打开消火栓门,如有按钮则按下内部火警按钮。(2)一人接好枪头和水带奔向起火点。 (3)另一人接好水带和阀门口。 (4)逆时针打开阀门水喷出即可。(简记:按报警、接枪带、

开阀门) 7、什么是火灾隐患? 答:火灾隐患,是指可能导致或者增加火灾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不安全因素。 8、消防工作的三支队伍是指什么? 答:(1)检查、巡查火灾隐患的队伍(2)第一灭火战斗力量(3)第二灭火战斗力量。 9、什么是灭火第一战斗力量? 答:失火现场员工在一分钟内自发形成的灭火力量,是灭火第一战斗力量。 10、第一战斗力量的具体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第一发现火灾的员工就近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大声呼叫周边员工报警、增援;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向单位消防值班室(或消防控制中心)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立即引导顾客向安全地点疏散;距排烟口近的员工,就近按下排烟口按钮等。(简记:大声叫、打电话、按报警、拿器材、引导人) 11、向“119”报警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报警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失火场所的准确地理位置;尽可能地说明失火现场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报警内容简记:起火时间、特征、大小、火场人员、物品、行车路线) 12、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处置初期火灾的要领是什么?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标准强制规范汇编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标准 强制性条文汇总 南岸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总工办编制 2017年7月

目录 一、《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1)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 三、《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GB50829-2013) (4) 四、《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5) 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 六、《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6) 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9) 八、《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2) 九、《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3) 十、《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65-2013) (17) 十一、《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7) 十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18) 十三、《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22) 十四、《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4) 十五、《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26) 十六、《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27) 十七、《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28) 十八、《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28)

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简介

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简介 学习消防知识,尤其是备考注册消防工程师,主要是学习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管理基本知识。那什么是消防技术规范呢?今天,卡姐就带你认识一下消防标准和消防规范。 1.我国消防技术标准体系的构成 消防技术规范是我国消防标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发布的现行《消防标准体系表》,消防标准体系涵盖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管理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等类别的消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基础标准:基础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基础标准对一定范围内的标准化对象的共性因素,如概念、数系、通则等做出统一的规定,因此是制订产品标准或其他标准所必须遵循的依据或准则。如:《消防词汇》、《消防应急救援通则》、《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以及拟颁布的《消防工程术语标准》等属于基础标准。 方法标准:以试验、检查、分析等各种方法为对象制定的标准。如:《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建筑构件耐火试验可供选择和附加的试验程序》等标准属于方法标准。

产品标准:规定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提式灭火器》、《消火栓箱》等标准均属于产品标准。 管理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科学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所制定的标准。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等标准属于管理标准。 工程建设类标准: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实际工作中,一般将国家工程建设类消防技术标准,称为消防技术规范。消防技术规范提出了工程建设必须满足的最低消防要求。 2.消防技术规范的组成 消防技术规范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在消防安全布局、总平面布局与防火间距、灭火救援环境、建筑耐火防爆、防火分区与平面布置、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设施等方面提出最低消防要求。

2018《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学习笔记

2018《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学习笔记)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第一节燃烧条件 一、燃烧的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3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温度)。 二、大部分燃烧发生和发展需要4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和链式反应 自由基 第二节燃烧类型 一、燃烧类型分类: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可分为着火和爆炸。其中着火分为点燃和自 燃,自燃又可分为化学自燃和热自燃。 二、闪点、燃点、自燃点的概念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称为闪点。闪点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闪点是判断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以及对可燃性液体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可燃性液体的闪点越低,其火灾危险性也越大。例如,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显然汽油的火灾危险性就比煤油大。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第三节燃烧方式与特点 一、气体燃烧: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二、液体燃烧:闪燃、沸溢、喷溅。 液态烃类燃烧时,通常具有橘色火焰并散发浓密的黑色烟云。 醇类燃烧时,通常具有透明的蓝色火焰,几乎不产生烟雾。 三、固体燃烧: 蒸发燃烧——如蜡烛、松香、硫、钾、磷、沥青和热塑性高分子材料等燃烧 分解燃烧——如木材、煤、合成塑料等燃烧。 表面燃烧——如焦炭、木炭、铁、铜等的燃烧。 熏烟燃烧(阴燃) 动力燃烧(爆炸) 第四节燃烧产物 不完全燃烧产物:CO、NH3、醇类、醛类、醚类等。 燃烧产物的危害性: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是燃烧产生的两种主要燃烧产物。其中,二氧化碳虽然无毒,但当达到一定的浓度时,会刺激人的呼吸中枢,导致呼吸急促、烟气吸入量增加,并且还会引起头痛、神志不清等症状。而一氧化碳是火灾中致死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其毒性在于对血液中血红蛋白的高亲和性,它能够阻碍人体血液中氧气的输送,引起头痛、虚脱、神志不清等症状和肌肉调节障碍等除毒性之外,燃烧产生的烟气还具有一定的减光性。烟气在火场上弥漫,会严重影响人们的视线,使人们难以辩别火势发展方向和寻找安全疏散路线。同时,烟气中有些气体对人的肉眼有极大的刺激性,使人睁不开眼而降低能见度。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修订稿(定稿)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2017年修订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15年编制发布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7年5-8月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30-31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臵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 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附图1.1)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的屋面,应按照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1/4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附图1.2) 附图1.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 a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面面层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绿化层、保温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含底层设臵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结构板面。(附图1.3) 附图1.3 屋面面层计算

消防安全专业技术实务知识点总结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总结 一、燃烧基础知识 1、燃烧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和链式反应自由基; 2、爆炸产生破坏的作用的原因是压力突变; 3、液体能否发生燃烧、燃烧速率高低,与液体的蒸汽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等性质密切 相关; 4、沸溢形成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原油具有形成热波的特性,既沸程宽,密度相差较 大;(2)原油中含有乳化水,水遇热波变成蒸汽;(3)原油黏度较大,使水蒸气不容易从下向上穿过油层,含有1%水分的石油,经45~60min燃烧就会发生沸溢; 5、液体的闪点是以闭杯法测定; 6、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 7、火灾分类:A固体物质,B液体及可熔化固体,C气体火灾,D金属火灾,E电气火灾,F 烹饪器具内火灾; 8、火灾事故等级:特别重大火灾-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财产损失;重 大火灾-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财产损失;较大火灾-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财产损失;一般火灾-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财产损失; 9、热量传递基本方式: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500℃以上热烟所到之处,遇到的可燃 物都有可能被引燃起火,轰然标志火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衰减温度降至80%; 10、烟气流动速度:火灾初期0.1~0.3m/s,火灾中期0.5~0.8m/s,垂直方向扩散1~5m/s, 烟囱效应可达6~8m/s; 11、灭火的基本原理:冷却灭火,隔离灭火,窒息灭火,化学抑制灭火; 12、粉尘爆炸的条件:1、粉尘本身是可燃的,2、粉尘必须悬浮于空气中,且有一定的浓 度,3、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引火源; 13、爆炸极限影响条件:1、火源能量的大小,2、初始压力的大小,3、初始温度的大小, 4、惰性气体的影响;用g/m3表示爆炸极限;在爆炸下限时压力不超过4*10/5Pa; 14、易燃固体的自反应物质包括:1、脂肪族偶氮化合物,芳香族硫代酰肼化合物,亚硝 基类化合物,重氮盐类化合物; 15、发火物质是指少量物品与空气接触,不到5min内边燃烧的物质,如白磷、三氯化钛; 二、建筑防火 1、爆炸极限和自然点是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2、闪点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3、熔点和燃点是评定固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4、丁、戊类储存物品的仓库,包装》1/4,体积》1/2时按丙类确定; 5、建筑材料燃烧性能附加信息:1、产烟特性2、燃烧滴落物3、微粒等级4、烟气毒性 6、耐火极限:指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作用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或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h表示; 7、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是以楼板的耐火极限为基准; 8、防火间距不足的消防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单位行政首长(公司法人代表)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责,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使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职工,各负其责,抓好“谁在岗、谁负责”。 3、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在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5、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不得擅自移动位置。 6、制定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每日组织防火巡查,建立防火巡查记录本。 8、对员工每年的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一次,重点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成立义务消除组织。 10、平时开展自查、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对重点部位认真加强防范。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设备、设施,每年由具备电气设备、设施消防安全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技术检测。 2、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并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3、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人员负责安装和检修,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用铁、铜丝代替保险丝,不得擅自接拉临时线路。 4、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使用的电气线路及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形。 5、仓库内使用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白炽灯泡,仓库内不得

使用电炉子等电热器具。 6、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应采用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保持接触良好。深罩灯如安装在可燃物件附近时,除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还应加垫石棉板作隔热层。 7、在非固定点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根据用火场所危险程度大小,以及各级防火责任人规定的批准权限,办理申请和审批,并在现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派专人负责监护。 8、不准在禁烟区域吸烟,不准随地乱扔烟头、火柴棒等易燃物品。 9、各部门、单位必须作到人走灯灭,下班断电。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发放及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且应参加公安消防部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落实好通风、防潮、防火隔热等措施。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必须标有明显禁火标志。 4、存放或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5、进入有火灾危险区域的车辆必须安装防火帽,不得携带各类火种。 6、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防雷及防静电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1997; 4、《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1990; 5、《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9; 7、《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1; 9、《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0-2001; 10、《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98; 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J140-2005; 1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00; 1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3-97; 16、《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1999; 17、《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 18、《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19、《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 2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6; 2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22、《消防通讯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

23、《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 24、《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2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26、《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建标[2006]42号; 27、《石油库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30、《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 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 3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3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上下册) 消防 标准

目录 上册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3 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91) 4 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91) 5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90) 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7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94) 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年版) 9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1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11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 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13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98) 14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 15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 110—87) 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1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8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92)(2000年版) 19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 50154—92) 下册

20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2006年版) 21 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03) 2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1999年版) 23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92) 24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3—92) 2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92) 26 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2005) 27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 28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1999年版) 29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50195—94) 30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93)(2002年版) 31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 3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版) 33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 3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35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97) 3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2006) 37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 50284—98) 38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00) 39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 40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 4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

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的规定 1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可燃、易燃物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自备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 4)现场办公、住宿用房; 5)其他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2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的选择、配置、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要求。 2)动火作业场所、易燃材料使用场所,灭火器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数量的2.0倍进行配置。 3)可燃材料使用场所,灭火器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数量的1.5倍进行配置。 ——选自《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本规范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 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 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和 专家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 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消 防设施、防火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 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经验的总结和积累,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往: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长沙市中意一 路158号,邮政编码:410004,邮箱xfbz@https://www.360docs.net/doc/6114289063.htm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 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 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大学、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谭立新肖绪文倪照鹏陈富仲张磊 杨建康金光耀刘激扬卞建峰申立新 马建民朱蕾肖曙光张强李宏文 孟庆彬倪建国谭青华建民郭伟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许溶烈郭树林范庆国王士川陈火炎 曾杰丁余平杨西伟焦安亮高俊岳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

消防验收标准 目次 前言……………………………………………………………………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项目类别的确定及要求 (1)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5、水灭火系统 (13) 6、气体灭火系统 (32) 7、防排烟装置 (49) 8、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52) 9、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54) 10、防火卷帘、防火门 (55) 11、资料 (61) 12、检验规则 (62) 13、检测结果处理 (63) 前言 本标准共分13章,适用于7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等。 本标准中如有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不符之处,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星旭东、火花、李芳、董国才、丁曼、高琳、高先伟、韩玉平。 本标准从2002年03月01日起实施。

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七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工业和民用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后的竣工检验、质量评比检验及系统的定期检验、特殊检验。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设置的消防设施评定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5DJ8—79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范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52—83 工业及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项目类别的确定及要求 3.1 系统单位产品及项目,按质量特性的重要程度分为:A类(关键项)、B类(主要项)、C.类(一般项)。 3.2 A类(关键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自动报警及信号有反馈显示,或该系统中单位产品重要质量及项目特性不存在致命缺陷。 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自动喷水灭火及信号有反馈显示,或该系统中单位产品重要质量及项目特性不存在致命缺陷。 防排烟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设施能防烟或排烟及信号有显示,或该系统中单位产品极重要质量及项目特性不存在致命缺陷。 联动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实施设计及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系统联动,并有信号反馈显示。 3.3 B类(主要项) 可能间接影响系.统基本功能稳定可靠性的辅助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或者单位产品重要质量和项日特性不存在严重缺陷。 3.4 C类[一般项) 可能间接影响系统辅助功能稳定可靠性的必要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或者单位产品一般质量和项日特性不存在缺陷。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1 系统布线 4.1.1 管路加固措施 技术要求: a)管路入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穿线之前,管口去毛刺。进入吊顶内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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