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公路?运?程施?企业主要负责?和安全?产管

理?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条 为规范公路?运?程施?企业主要负责?和安全?产管理?员(以下统称安管?员)的安全?产考核管理?作,根据《安全?产法》《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路?运?程安全?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条 公路?运?程施?企业安管?员考核管理?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运?程施?企业是指从事公路或?运?程领域施?活动的法?单位。

施?企业主要负责?是指对本企业?产经营活动、安全?产?作具有决策权的负责?,以及具体分管安全?产?作的负责?、企业技术负责?。

施?企业安全?产管理?员是指企业授权的?程项?负责?、具体分管项?安全?产?作的负责?、项?技术负责?;企业或?程项?专职从事安全?产?作的管理?员。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公路?运?程施?企业安管?员考核管理?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统?样式的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编号规则(见附件1、附件2),规范有关考核?作,包括组织编制安全?产考核?纲和安全?产知识基础题库,建?和维护安管?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等。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商注册的公路?运?程施?企业安管?员考核的申请受理、考试组卷、组织考试等考核?作,以及核发、变更、注销等证书管理?作,并实施监督管理。也可委托有关机构负责具体考核?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委托的有关机构统称为考核部门。

安全?产考核不得收费,有关具体事务性?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式实施。

第五条安管?员应具备从事公路?运?程安全?产管理?作必要的安全?产知识和管理能?。应为与施?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被正式任命或授权任命相关职务及岗位的在岗?员。经施?企业年度安全?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且上?年度?考核时?严重安全?产失信信息记录的,经考核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六条施?企业应当建?安管?员安全?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并建?档案,按有关规定对安管?员进?年度安全?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产知识和管理能?。

第七条安全?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考核。考核?式包括笔试或?络考试等,得分率不低于60%。

安全?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或?业安全?产?作的基本?针政策,安全?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安全?产基本理论和管理?法,公路(?运)?程安全?产技术等。

安全?产管理能?考核内容包括:公路(?运)?程安全?产组织管理或执??、建?和执?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产安全事故等。

第?条 申请考核?经所在施?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向企业?商注册地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考核材料。申请考核材料信息不全或信息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考核部门不予受理并告知企业理由,整改后可再次提交。

申请考核材料信息的真实性由申请考核?及其所在施?企业负责。

第九条申请考核?的申请考核材料经考核部门审核合格后,对其进?考核。考核合格的,其考核结果须经7天公?,?异议的,在公?期满后20个?作?内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通过企业通知本?并说明理由。

第?条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省际之间不得重复考核,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条安管?员从事公路?运?程安全?产管理?作时,应持有相应?业?个管理类别的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条安管?员变更证书有关个?信息,应由其所在施?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向考核部门申请。考核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在受理之?起20个?作?内办理完毕。

第?三条安管?员?作调动的,原企业应在5个?作?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相关考核部门办理调出注销申请。由新聘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向相关考核部门办理调?登记申请。考核部门均应在受理之?起10个?作?内办理完毕。

第?四条安管?员申请不同管理类别或?业类别考核的,由其所在施?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向考核部门申请。考核合格的,给予核发相应管理类别或?业类别的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部门应在考核合格结果公?期满后20个?作?内办理完毕。

施?企业主要负责?的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公路?业和?运?业领域通?。

第?五条各地考核部门应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将在本?政区域内从事施?活动的施?企业安管?员的安全?产失信信息录?管理系统。安管?员的考核部门依据管理系统中的安全?产失信信息依法对其进?处理。

安全?产失信信息包括:未履?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产管理职责、存在违法违规?为受到?政处罚,以及在?般及以上等级?产安全事故中责任认定情况等信息。

第?六条 考核部门每3年对安管?员就其与施?企业劳动关系、相关职务及岗位存续,以及安全?产失信信息等??开展1次复核?作。复核通过的,证书有效期予以延期3年;复核不通过的,证书有效期不予延期,应重新申请考核。

第?七条 安管?员及其所在施?企业不得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法?段获取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转让、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第??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考核管理细则。

第?九条 本办法?2016年4?8?起施?,有效期5年。原《关于印发公路?运?程施?企业安全?产管理?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757号)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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