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接线盒吊挂标准

电缆、接线盒吊挂标准

第一条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并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同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应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第二条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井下电缆应有标志牌,牌上应注明电缆来向、去向、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及责任单位。沿电缆线路每隔一定距离、在每个拐弯处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悬挂标志牌。

第三条电缆穿墙或出入硐室时,不得从门框或墙体直接出入,应用穿墙管保护,以防电缆被挤压,并用黄泥在穿墙管与电缆空隙之间严密封堵,两侧必须张贴电缆走向牌。

第四条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在承受意外力时能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使电缆在有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应不致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在有岔道及巷道拐弯地点,电缆钩应加密。电缆悬挂弛度在直巷内要有5%左右,在岔道与拐弯处要有10%左右。

第五条电缆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悬挂时,应用吊钩悬挂;

第六条电缆同侧敷设时,其顺序:监测、通讯、信号、高压、低压电缆自上而下分档吊挂,垂度适当,分档吊挂时电缆不准交叉悬挂。

严禁铁丝捆扎悬挂电缆,电缆悬挂间距满足相关要求即可,不应过密,不准人为取直。

监测线、通讯线和信号线必须入钩,且必须与动力电缆分开悬挂。禁止私拉乱扯。

第七条敷设固定动力电缆过程中遇到挡车器或横穿巷道的风水管路时电缆应从其上方通过,并在电缆与横梁、管道之间加绝缘材料;遇到架棚地方,电缆不应敷设在棚子与围岩之间。

第八条在维修巷道或对巷道喷浆时要注意保护在巷道内敷设的电缆,严禁破坏或将电缆喷在喷层内,严禁施工后电缆上余留喷浆灰。

第九条除过顶板、跨越巷道口等特殊地点使用电缆托架外,电缆吊挂必须使用电缆钩,严禁使用铁丝、尼龙绳等其它线绳吊挂电缆。

第十条电缆在巷道一帮向另一帮悬挂时,必须采用电缆钩贴顶板悬挂或用横托架支撑悬挂,且悬挂高度不得影响该巷道运输。

第十一条大巷内电缆悬挂不仅要求严格符合标准要求,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力求美观。

第十二条主运输轨道巷、水平运输轨道巷电缆统一用塑料电缆钩悬挂,采煤工作面风机巷、回采掘进工作面等其它巷道电缆用铁钩悬挂。

第十三条五小电器电缆要设专人管理,必要时可编排固定。

第十四条巷道交叉地点的电缆由主巷道电缆所属责任单位悬挂;分支巷道的电缆悬挂必须配合主巷道的电缆悬挂。

第十五条倾斜巷道中进出接线盒的电缆及进出开关的电缆,将高出接线盒或开关喇叭嘴部分的电缆按“V形”吊挂(接线盒和开关必须水平放臵,接线盒闲臵喇叭嘴朝下),其中进出喇叭嘴至“V形”底部的电缆长度,高压电缆不少于500mm,低压电缆不少于300mm,“V形”的角度要大于电缆的允许弯曲度。

第十六条水平铺设的电缆在有接线盒的地方,接线盒按照“倒U形”吊挂法,使接线盒或接头点高于其两侧的电缆。接线盒内无杂物、无积尘、无锈蚀、无淋水现象,且悬挂时电缆不得受力。

第十七条不得用锚杆或其他长铁器悬于电缆钩上悬挂接线盒,必须用油丝绳及卡子进行悬挂,并且保证牢固可靠。

第十八条井下所有16平方以上电缆必须由材料设备库统一进行编号,不经统一编号不得入井。

第十九条大巷内电缆由各责任区队自行敷设,悬挂要求严格符合标准,并不得缺少电缆标志牌,电缆标志牌在平直巷道中每300米一个(拐弯、过风门、分支点等处除外),标志牌内容正确无误,清晰明了。

第二十条变电所内新敷设电缆由供电队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供电队可不予送电,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第二十一条敷设电缆推荐的允许弯曲半径:无铠装结构的电缆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有铠装或绕包屏蔽结构的电缆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倍。

电缆、管线吊挂标准

电缆、管线吊挂标准 电缆吊挂标准 一、固定使用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钩吊挂,不得使用电缆钩以外的任何东西吊挂电缆。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不能挂在同一层电缆钩上。 二、喷浆巷道的电缆钩敷设,上端使用钢筋埋件(M12×200mm/单头带丝)固定;锚网巷道电缆钩要使用12#铁丝穿电缆钩上端孔固定在巷道网子上,电缆钩下端要紧贴帮,保证每条巷道统一电缆钩标准,所有悬挂电缆钩必须与巷道底板垂直。 三、主要进风巷道相邻两个电缆钩的间距为1.5m,其它地点相邻两个电缆钩的间距为2m,相邻电缆钩的电缆不得相互交叉接触,同一层电缆钩上挂2根及以上电缆时,电缆间距不得大于20mm。 四、电缆钩吊挂高度距底板为1.5m,有腰线的要和腰线平行敷设,保证电缆坠落后不落在轨道上。所有电缆钩吊挂角度统一,应垂直于该段巷道的底板。 五、同一个电缆钩上,监测监控线在最上方,往下依次为电话线、控制线、负荷线、电源线,原则上一层电缆钩敷设一根电缆,不得留有闲置的电缆钩。所有信号、通讯、监控电缆要用尼龙扎带绑扎在电缆钩上,平巷绑扎间距不超过16m,斜巷不超过10m,且各层电缆钩的绑扎位置应在同一电缆钩上。 六、电缆吊挂不得受淋水,通过淋水区时必须有防水措施。 七、电缆钩(电缆)上面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不得带电盘圈或盘“8"字形(采掘机组供电电缆不受此项限制)。 八、电缆与风管、水管应分开巷道两侧敷设,必须在同侧敷设时,电缆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

的间距。 九、高低压电缆在同侧敷设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十、井下巷道内敷设的电缆(光缆),沿线每隔100m 贴一个标志牌,同一位置电缆标志牌要上下划一,标志牌数据朝外易于观察。 十一、穿墙电缆墙两侧都要有标志牌,贴于距离穿墙管子头300mm处,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十二、拐弯处和硐室口处电缆要贴有标志牌,贴于距拐弯处和硐室口帮600mm处。 十三、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及各类开关喇 叭口100mm处贴电缆标志牌,如两设备紧挨着,则选择只在距出线侧喇叭口100mm处贴牌。电缆标志牌应注有编号、用途、电压、截面和长度等参数。 十四、全矿的电缆钩规范为1#、3#及反光型电缆挂钩三类,其中采区进回风巷、顺槽及联络巷统一为1#电缆钩,长度为600mm,上端三个小钩下端三个大钩,上下均带Φ14mm 孔;主要进风大巷统一为反光型组合电缆挂钩;其它地点统一为3#特殊电缆钩,具体尺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报机电部审核,由机电部出加工图纸。各工区需要电缆钩时不再提供图纸,直接到机电部申请数量,由机电部统一安排机修厂加工。

电缆悬挂相关要求标准

大通煤业管线悬挂标准 一.电缆悬挂相关要求及标准: 1.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包括检测和信号通讯线路),成一条直线、保证不交叉、不落地,并应有适当的驰度,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 2.动力电缆悬挂从上往下的顺序依次为:低压电缆、高压电缆,高低压电缆按照直径大小从小到大依次排列,电缆钩排距离800--1000mm。 3.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低压应在上面,高、低压电缆相互的间距为100mm;高压电缆之间和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为50mm,以便摘挂。 4.采、掘巷道内的电缆悬挂从上往下的顺序依次为:照明及信号电缆、通信及安全监测线、低压电缆、高压电缆;高低压电缆按照直径大小从小到大依次排列。同钩悬挂的小线每隔10m用塑料扎带将电缆与电缆钩绑扎到一起,防止小线自电缆钩脱落。敷设在巷道内的电缆,必须采用电缆钩分钩悬挂且要电缆实习定置管理,规定顺序由上到下依次为:电话线、小灵通线、通风检测线、束管检测线、低压动力电缆、高压动力电缆、巷道照明线沿巷道正中位置吊挂(分支电缆沿巷帮吊挂)。 5.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避免遭受淋水或滴水。在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如果电缆和管路在同一侧时,必须设置在管路上方,并保持不小于300mm的距离,电缆和风筒应分设在巷道两

侧。 6.过巷段:巷道内过顶电缆沿巷顶贴顶水平敷设,每根电缆采用单个U型卡子固定。主要车场、大巷巷道交叉点电缆全部加工电缆桥架水平固定。 7.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200m距离及在拐弯处、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均须悬挂电缆标示牌,电缆标志牌由动力科统一设计加工,标志牌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填写齐全并与实际相符,不得有涂改。 8.井下平行敷设多根电缆的接线盒,应互相错开,接线盒附近,电缆应留有适当余量,并加装防脱装置,在倾斜巷道内悬挂的电缆必须加装防滑装置,电缆接线盒采用铁链吊挂。 9.铺设轨道巷道及胶轮车运行巷道电缆吊挂高度以车辆碰不到为止: 1)运行矿车的铺轨巷道,最低一联电缆吊挂高度以矿车掉道不撞到电缆的高度为准;且距底板不低于1.8米。 2)运行胶轮车的巷道,最低一联电缆吊挂高度以胶轮车不撞到电缆的高度为准;且距底板不低于2.1米。 10.井下变电所内敷设电缆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应布置均匀,排列整齐,不交叉,能够达到横平竖直。 2)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黑金属类套管必须切为两半装设,并应用黄泥严密封堵管口。 3)电缆沟内应平整清洁,不应有积水,盖板齐全、平整、结实。

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

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轨道大巷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要求: 1、电缆敷设顺序从上至下依次为:监测电缆、信号电缆、通讯电缆、动力线; 2、动力电缆吊挂使用塑料电缆钩,用镀锌钢绞线(截面50mm2)悬挂,钢绞线支撑点3米一处,电缆钩间距1m; 3、通讯、监测、信号电缆使用专用控制线塑料电缆钩; 4、电缆与风、水管路要求分别布置在巷道两侧; 5、电缆(包括通讯、信号电缆)严禁与瓦斯抽放管路同侧吊挂; 6、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穿管保护,并将两头采用黄泥封堵,36V以上电缆通过穿墙套管时只允许单孔单线,不得两根及以上电缆同时通过一个穿墙套管; 7、电缆跨巷道或硐室时须走桥架或贴帮沿顶吊挂(电缆钩间距600mm); 标准: 1、电缆吊挂平直,不交叉、不缠绕、不挤压、不落地、不盘卷、有弛度; 2、缆线全部入钩吊挂,不得有缺钩、脱钩现象; 3、电缆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连接盒;电缆清洁,不得有积尘、泥浆等附着; 4、井下在用电缆不得使用冷补; 5、电缆在峒室内外、拐弯、过硂、风门内外、连接装置两端要悬挂电缆标牌,标牌填写内容清晰,字迹工整、齐全并要求上下垂直平行一条线悬挂; 6、电缆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7、电缆接线盒悬挂小电牌。 工作面机巷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 要求:

1、电缆敷设顺序从上至下依次为:监测电缆、信号电缆、通讯电缆、动力线; 2、电缆吊挂使用五大六小铁制电缆钩,对于架棚巷道,电缆直接绑扎在棚梁上,间距依2个棚梁间距为准,其余巷道用镀锌钢绞线(截面25mm2)悬挂,钢绞线支撑点4米一处,电缆钩间距1m; 3、电缆与风、水管路同侧,布置在煤壁侧对侧,电缆要敷设在管路上方,电缆钩最下钩底部距风水管路上表面300mm; 4、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穿管保护,并将两头采用黄泥封堵,36V以上电缆通过穿墙套管时只允许单孔单线,不得两根及以上电缆同时通过一个穿墙套管; 5、电缆跨巷道或硐室时须走桥架或贴帮沿顶吊挂(电缆钩间距600mm); 6、电缆钩由施工单位从保运二区领取。 标准: 1、电缆吊挂平直,不交叉、不缠绕、不挤压、不落地、不盘卷、有弛度; 2、缆线全部入钩吊挂,不得有缺钩、脱钩现象; 3、电缆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连接盒;电缆清洁,不得有积尘、泥浆等附着; 4、井下在用电缆不得使用冷补; 5、电缆在峒室内外、拐弯、过硂、风门内外、连接装置两端要悬挂电缆标牌,标牌填写内容清晰,字迹工整、齐全并要求上下垂直平行一条线悬挂; 6、电缆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7、电缆接线盒悬挂小电牌。 工作面风巷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 要求: 1、电缆敷设顺序从上至下依次为:监测电缆、信号电缆、通讯电缆、动力线;

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2017.10.11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井下巷道电缆敷设及吊挂标准,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 1、电缆必须吊挂。 2、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巷道整的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o,即横平竖直。在拱形、梯形巷道电缆组合钩下端紧贴巷道壁。 3、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90o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半径符合下列要求: 1)、铠装电缆要求:弯曲半径≥20倍电缆外径 2)、橡套电缆要求:弯曲半径≥10倍电缆外径 4、电缆悬挂点的间距与固定方式符合以下要求; 1)、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保持1m(允许悬挂点的间距在±50mm,上下10mm范围内变动)。 2)、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3)、固定电缆钩在喷浆巷道,用M16膨胀螺丝,每组上下端头固定。

5、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挂电缆钩下端到地面距离为准) 1)、主要运输巷道高度不低于1.6米。 2)、掘进与回采巷道不低于1.6米,机电硐室不低于2米。 5、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7、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吊挂顺序:根据电缆截面由上而下吊挂,高压电缆悬挂在最上钩)。 8、电缆安设经过躲避硐室时,必须拐弯进硐室吊挂,硐室内拐弯处电缆钩底部靠帮固定。 二、一般规定: 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并且用统一类型规格的电缆钩)。 2、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允许用同一类型的电缆钩 3、巷到一侧挂有2根以上的电缆时,不得交叉,且驰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有分支电缆时竖电缆靠巷道壁,横走向电缆在在外,靠巷道中心方向。 5、通讯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6、电缆不得挂风筒或水管上。

电缆、接线盒吊挂标准

电缆、接线盒吊挂标准 第一条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并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同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应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第二条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井下电缆应有标志牌,牌上应注明电缆来向、去向、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及责任单位。沿电缆线路每隔一定距离、在每个拐弯处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悬挂标志牌。 第三条电缆穿墙或出入硐室时,不得从门框或墙体直接出入,应用穿墙管保护,以防电缆被挤压,并用黄泥在穿墙管与电缆空隙之间严密封堵,两侧必须张贴电缆走向牌。 第四条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在承受意外力时能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使电缆在有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应不致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在有岔道及巷道拐弯地点,电缆钩应加密。电缆悬挂弛度在直巷内要有5%左右,在岔道与拐弯处要有10%左右。 第五条电缆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悬挂时,应用吊钩悬挂; 第六条电缆同侧敷设时,其顺序:监测、通讯、信号、高压、低压电缆自上而下分档吊挂,垂度适当,分档吊挂时电缆不准交叉悬挂。

严禁铁丝捆扎悬挂电缆,电缆悬挂间距满足相关要求即可,不应过密,不准人为取直。 监测线、通讯线和信号线必须入钩,且必须与动力电缆分开悬挂。禁止私拉乱扯。 第七条敷设固定动力电缆过程中遇到挡车器或横穿巷道的风水管路时电缆应从其上方通过,并在电缆与横梁、管道之间加绝缘材料;遇到架棚地方,电缆不应敷设在棚子与围岩之间。 第八条在维修巷道或对巷道喷浆时要注意保护在巷道内敷设的电缆,严禁破坏或将电缆喷在喷层内,严禁施工后电缆上余留喷浆灰。 第九条除过顶板、跨越巷道口等特殊地点使用电缆托架外,电缆吊挂必须使用电缆钩,严禁使用铁丝、尼龙绳等其它线绳吊挂电缆。 第十条电缆在巷道一帮向另一帮悬挂时,必须采用电缆钩贴顶板悬挂或用横托架支撑悬挂,且悬挂高度不得影响该巷道运输。 第十一条大巷内电缆悬挂不仅要求严格符合标准要求,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力求美观。 第十二条主运输轨道巷、水平运输轨道巷电缆统一用塑料电缆钩悬挂,采煤工作面风机巷、回采掘进工作面等其它巷道电缆用铁钩悬挂。 第十三条五小电器电缆要设专人管理,必要时可编排固定。 第十四条巷道交叉地点的电缆由主巷道电缆所属责任单位悬挂;分支巷道的电缆悬挂必须配合主巷道的电缆悬挂。 第十五条倾斜巷道中进出接线盒的电缆及进出开关的电缆,将高出接线盒或开关喇叭嘴部分的电缆按“V形”吊挂(接线盒和开关必须水平放臵,接线盒闲臵喇叭嘴朝下),其中进出喇叭嘴至“V形”底部的电缆长度,高压电缆不少于500mm,低压电缆不少于300mm,“V形”的角度要大于电缆的允许弯曲度。

电缆吊挂相关标准

电缆吊挂相关标准 一、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 1、第四百四十五条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 电压等级, 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高压不超过10000V. (二) 低压不超过1140V. (三) 照明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四) 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五) 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 时, 必须制定专 门的安全措施. 2、第三百六十四条爆破母线与电缆应当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 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 并保持0.3m 以上的距离。 3、第四百六十二条在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及机械提升的进 风倾斜井巷 (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 中不应敷设电力电缆,确需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 (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 中敷设电力 电缆时, 应当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4、第四百六十三条井下电缆的选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当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电缆应当带 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二) 对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

①在立井井筒或者倾角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 应当采用 煤矿用粗钢丝铠装电力电缆。 ②在水平巷道或者倾角在45°以下的井巷内, 应当采用煤矿 用钢带或者细钢丝铠装电力电缆。 ③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 可以采用铝芯电缆; 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三) 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 应当采用煤矿用铠装或者非铠装电力电缆或者对应电压等级的煤矿用橡套软电缆。 (四) 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 必须采用煤矿用橡套软电缆。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当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5、第四百六十四条电缆的敷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在水平巷道或者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 电缆应当用吊钩悬挂。 (二) 在立井井筒或者倾角在30°及以上的井巷中, 电缆应当用夹子、卡箍或者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夹持装置应当能承受电缆重量, 并不得损伤电缆。 (三) 水平巷道或者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当有适当的弛度, 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应当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 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者输送机上。 (四) 电缆悬挂点间距, 在水平巷道或者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 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五) 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 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就是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2.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3.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4.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距离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5.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6.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7.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程度不大于3.2(Ra值)。 8.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9.结合面上的针孔,在1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10.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2.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13.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于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14.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5.卡兰式的进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扳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喇叭嘴无明显晃动为准。螺旋式喇叭嘴最少齿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单

电缆吊挂标准及规定

电缆吊挂标准及规定 一、电缆钩布置 1、在同一巷道同一侧内,应使用统一规格的塑料电缆钩。 2、两电缆钩水平间距规定:各主要巷道及硐室内为1米,采区巷道为1米,钢棚支护为每隔一棚一钩,特殊地点为一棚一钩,电缆钩下固定螺栓位置距底板高度一般不小于1.6m。若电缆数量超过4根,且其中1根为高压(10kV)电缆时,须每隔20米加一道金属电缆沟,金属电缆沟用大于40×4的镀锌扁铁制作(参见图1)。 注: 1、根据现场实际,确定图中所标注的A和B的尺寸。 2、材料:40×4镀锌扁铁。 金属电缆钩示意图 3、必须拉线点眼、拉线预埋螺栓和固定电缆钩,电缆钩高度必须保持一致并垂直于巷道腰线,直线段任意三点之间其中间钩与其它两钩下方固定螺栓中心连线偏差最大不超过 2mm。 4、禁止用铁丝吊挂电缆钩,钢棚用棚卡或打拉线固定电缆钩。 5、金属锚网梯支护和不平整裸体巷道的电缆悬挂,采用大于或等于Φ6mm的钢丝绳打 拉线,并用绳卡将电缆钩固定在拉线上。 6、贴顶吊挂的电缆要用平吊镀锌电缆钩,间隔1米,主要巷道入口还可用电缆桥架或角钢、白铁皮等封装造型。 7、地面工广范围内凡电缆比较集中的地方一律用电缆桥架敷设,变电所及地面机房硐室内电缆吊挂标准按不低于电力行业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二、电缆的敷设 1、在水平巷道或倾斜30°以下的井巷,所有电缆必须使用塑料电缆钩或电缆桥架吊挂敷设。 2、吊挂电缆要保持平直,为防止回松可用适当规格的塑料扎条扎紧,扎条收口要朝向墙壁里侧,并将尾巴留3—5mm,其余的剪掉,但废料头不准随地丢弃。 3、严禁用铁丝、铜丝等吊挂、绑扎电缆。 4、高低压电缆在同一架挂钩上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同时,高、低压电 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并不准窜钩。 5、巷道内通讯、监测、信号电缆应同动力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受条件限制在同一侧吊挂时,要挂在动力电缆的上方,且间距不小于 100mm。对于同色、相同电压等级的小线可采用绑扎的方式悬挂在电缆钩上。 6、抽放瓦斯的管路或束管应与电缆(含通讯、监测、信号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 7、电缆(含通讯、监测、信号电缆)严禁拐锐角和小于电缆允许曲率半径的弯(动力橡套电缆R≤10D,铠装或纸绝缘R≤25D,D为电缆外径)。电缆或电缆钩上严禁悬挂风水管路及其它杂物,不得遭受淋水,严禁带电盘圈或盘“8”字型(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8、同一巷道吊挂高低压电缆时,沿巷道壁自下而上、由高压到低压,同时按电缆截面自下而上由大到小。

井下设备安装吊挂标准

井下设备安装、吊挂标准 为加强我矿井下设备安装标准,提升矿内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防止因设备安装不标准引发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一、高低压接线盒安装标准 1、高压接线盒吊挂标准 高压接线盒吊挂必须采用3根1.2寸镀锌钢管(长1000mm),在煤壁上打眼吊挂,在高压接盒两喇叭筒下方煤壁上分别打眼,将钢管打入煤壁不小于600mm,外漏400mm,外漏钢管略向上倾斜30,将接线盒竖直放在2根钢管上,将另一根1.2寸钢管上的另一端焊接一个M12*30小螺栓,将该钢管打入高压接线盒上方距顶板100mm处煤壁内,打入深度不小于600mm,外漏不大于300mm,外漏钢管略向上倾斜30,然后使用φ8mm钢丝绳将接线盒吊挂在上方钢管的M12螺栓处,防止高压接线盒坠落,每台接线盒吊挂必须平直整齐,接线盒两端电缆不能盘圈或托拉接线盒,接线盒两端有多余电缆时,将电缆按波浪形整齐吊挂在煤壁上。 2、低压接线盒吊挂标准 所有巷道内低压接线盒吊挂时,在煤壁距顶板100mm的煤壁上打眼,将φ16mm(长350mm)的钢筋铁杆打入煤壁不小于200mm深,外漏铁杆略向上倾斜30度,然后使用钢丝绳将低压接线盒吊挂在铁杆上,必须保证吊挂好的接线盒吊挂牢靠整齐,方便日常检修,禁止将接线盒吊挂在电缆钩上或使用电缆吊挂接线盒,低压接线盒吊挂好以后,进出接线盒电缆两侧电缆必须固定整齐,左右进出线电缆同接线盒两侧喇叭嘴在一水平线上,拐弯

处使用绑扎带将电缆同电钩进行固定。 吊挂接线盒时尽量选择在顶板没有淋水的地方吊挂,对于已吊挂好的接线盒上方有淋水时必须使用旧的风筒布进行保护,防止接线盒因淋水造成漏电。 二、30A 真空磁力起动器安装标准 1、开关安装高度为上盖距底板1.5米,方便日常检修。 2、开关统一安装在2根1.2寸钢管或特制开关架上方,开关要安装平稳,防止倾倒伤人。 3、所有开关安装在联巷内,如果不能安装到联巷内必须经机电办许可。 4、不按要求吊挂每台罚款100元/次。 5、吊挂后跨巷电缆要用扎带按标准1米绑扎一处,要求横平竖直。

电缆吊挂标准

电缆吊挂标准 一、电缆吊挂标准 1、电缆吊挂使用电缆钩吊挂,同一区段使用同一规格的电缆吊挂钩.固定巷道电缆钩间距为1000±50mm,用膨胀螺栓上下固定。 2、电缆吊挂高度不低于1600mm,以电缆钩下端距巷道底板为准。 3、电缆敷设必须横平竖直,不扭劲,紧帖煤(岩)帮。. 4、电缆吊挂间距均匀,电缆不交叉。 5、多根电缆在巷道同一侧吊挂时,按电缆电压等级的不同由低到高,由上向下依次吊挂;同一电压等级的动力电缆间吊挂根据电缆外径由细到粗,由上向下,依次吊挂。分支线在出线喇叭嘴绕弧度到相应的电缆钩上悬挂。 6、电缆接线盒连接正确,悬挂端正,两喇叭嘴与电缆成一条直线,在出线侧可留有一定的富余量.打圆弧悬挂,悬挂美观。 7、有电缆走向标志牌,标志牌悬挂方向正确,固定与电缆平行,标志牌填写正确,字迹工整、清晰。 8、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二、电缆过桥 1、电缆过桥必须与原电缆走向垂直,和巷道拱型一致,吊

挂高度距巷道顶部间距50--150mm。 2、电缆需要转弯,电缆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直径的10倍。 3、多根电缆作过桥时,转角半径为最粗电缆直径的10倍,电缆弯曲半径相同,电缆间距均匀符合电缆间距规定。 4、分枝线需做过桥时,分枝线应从干线背后绕出,沿巷道顶部做过桥。 三、小线吊挂 1、监控线必须吊挂在最上端,由上及下依次为电话线,信号线。 2、监控线有多根时,在电缆吊挂钩的两边距电缆沟250±20mm处用卡带扎捆扎,电缆钩间距为1米时,在两扎带中间加扎一道,帮扎时每根电缆间不得交叉并成型良好,绑扎好后多余扎线卡头应剪掉。 3、信号、监控、电话线如有接线盒,在接线盒处电缆钩上绷一道铁丝,接线盒平行固定在铁丝上。 4、信号、按钮的小线必须从牌板上穿过,固定布置,做到横平竖直。

井下巷道各种电缆的悬挂标准及要求

井下巷道各种电缆的悬挂标准及要求 井下巷道各种电缆的悬挂标准及要求 一、电缆长度确实定 1、铠装电缆的实际选用长度L,应比敷设电缆巷道的设计长度增加5%; 2、固定敷设的橡套软电缆的实际选用长度L,应比敷设电缆的巷道设计长度增加10%; 3、移动设备用的橡套软电缆的实际选用长度L,按使用最远点的计算长度,另加3~5m活动长度; 4、电缆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它用。 二、井下巷道内电缆悬挂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30deg;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立井井筒或倾角30deg;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当电缆重量,并不得损坏电缆。 2、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松弛度,并在承受以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使电缆在有矿车掉道时不至收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至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3、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4、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在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体。如果电缆同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 m以上的距离。电缆同风筒等易燃物品应分挂在巷道的两侧,否那么相互之间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盘成0或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5、敷设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如下规定: ①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②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 ③橡套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6、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 ①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 ②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7、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以便识别。

管路吊挂规范

管路吊挂规范 篇一:掘进电缆及管路吊挂标准 井下采掘工作面电缆、风水管路吊挂 及保护接地安装标准 一、电缆吊挂标准 1、固定使用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钩吊挂,不得使用电缆钩以外的任何东西吊挂电缆。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不能挂在同一个电缆钩上。 2、掘进工作面喷浆巷道的电缆钩敷设,上端使用膨胀螺栓(M10×80mm)或射钉固定;锚网巷道电缆钩要使用12#铁丝穿电缆钩上端孔固定在拉直的铁丝或钢丝绳上,电缆钩下端要紧贴帮,保证每条巷道统一电缆钩标准,所有悬挂电缆钩必须与巷道底板垂直。 3、相邻两个电缆钩的间距为1m,相邻电缆钩的电缆不得相互交叉接触,电缆必须吊挂平直,电缆之间不得松弛。 4、顺槽电缆钩吊挂高度距顶板为0.3m(轨道大巷距离水沟盖板为1.6m),保证电缆坠落后不落在轨道上。所有电缆钩吊挂角度统一,应垂直于该段巷道的底板。如果电缆钩与风水管路在同一侧巷道则电缆钩最下端路风水管路距离不少于0.3m (最下端距底板为0.5m)。 5、同一个电缆钩上,监测监控线在最上方,往下依次为电话线、控制线、负荷线、负荷线、电源线,原则上

一层电缆钩只敷设一根电缆。所有信号、通讯、监控电缆要用尼龙扎带绑扎在电缆钩上,要求垂度相同,各层电缆钩的绑扎位置应在同一(来自: 小龙文档网:管路吊挂规范)电缆钩上。 各工作面轨顺及皮顺掘进巷道各管线采用在皮带里侧进行吊挂,上端采用GL-PVC16×290×32八排钩,然后挂下一个GL-PVC58×158×86电缆钩,综掘顺槽最下端挂GL- PVC80×182×110单个电缆钩,为做到节约,除了电缆打回头需要增加电缆钩,电缆余量用完后将多余的电缆钩拆除。所有巷道不得有闲置的电缆钩。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电缆钩必须经过机电技术科的批准。 东部集中轨道大巷、东部集中回风巷、东部集中胶带巷三条大巷管线上端采用GL-PVC16×290×32八排钩,然后挂下一个GL-PVC58×158×86电缆钩。 所有炮掘迎头在耙装机后20m距离范围内(放炮有可能崩到的范围),采用扁铁加工的电缆钩,随耙装机向前挪移,后边统一用塑料电缆钩。 6、东部集中轨道大巷、东部集中回风巷、东部集中胶带巷电缆与风管、水管应分开巷道两侧敷设。各工作面轨顺及皮顺掘进巷道电缆与风水管路同侧敷设,但电缆钩最下端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的间距。 7、井下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沿线每隔100m、拐弯或分支点、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和穿墙电缆的墙 两侧都应粘贴电缆标志牌,电缆标志牌应注有编号、用途、电压、截面和长度等参数。 8、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井下巷道电缆敷设及吊挂标准,望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 1、电缆必须吊挂。 2、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与巷道走势保持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即横平竖直。 3、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 4、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不超3米。 5、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 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 6、固定电缆钩的预埋件埋入后裸露长度不超过30mm。 7、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从上到下吊挂顺序为:通讯电缆、监测电缆、信号电缆、动力电缆)。 二、一般规定: 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并且用统一类型规格的电缆钩)。 2、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允许用同一类型的电缆钩 3、巷道一侧挂有2根以上的电缆时,不得交叉,且驰度

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 5、电缆不得挂风简或水管上。 6、电缆不得遭受淋水,如有淋水应予以保护。 7、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8、在有瓦斯抽采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电缆)必须与瓦斯抽采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严禁与瓦斯抽采管路搭接。 9、电缆与供风管、供水管在巷道一侧吊挂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10、除采掘移动设备和通信、信号电缆外,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 11、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大于0.1米。 12、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3、电缆标志牌内容要求有名称、型号、编号、截面、长度、电压(使用电压)、用途、责任单位、来自、去向(牌的左端有向左或右端有向右的箭头)、责任人,便于识别。 14、电缆标志牌填写时字迹清楚不潦草,并与实际相符。 15、电缆标志牌箭头指向正确,即箭头由电缆指向负荷端或受电端。 16、主要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每100米应标有一个标志牌。

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电缆悬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结合 我矿实际,制定地下巷道电缆敷设和悬挂标准,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电缆敷设和悬挂原则: 1、电缆必须悬挂。 2、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巷道整的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 面成90º,即横平竖直。在拱形、梯形巷道缆索组合钩的下端靠近巷道壁。 3、改变电缆敷设方向的要求90º转弯,转弯位置应有适宜的圆弧,半径符合下列要求: 1)、铠装电缆要求:弯曲半径≥20倍电缆外径 2)、橡胶护套电缆的要求:弯曲半径≥10倍电缆外径 4、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和固定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平或倾斜隧道中应保持电缆悬挂点的间距1m(允许悬挂点的间距在±50mm,上下10mm范围内变动)。 2)、不过是6m。 3)、喷射混凝土隧道中的固定电缆钩,用M16膨胀螺丝,每组上 下端头固定。 5、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取决于电缆钩下端到地面 的距离) 1)、主要运输道路的高度不小于1.6米。 2)、挖掘和开采巷道不小于1.6米,机电硐室不低于2米。 5、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通常,电缆在矫直后应自然下垂。

7、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吊挂顺序:根据电缆截面自上而下悬挂,高压电缆悬挂在最上钩)。 8、电缆安设经过躲避硐室时,必须拐弯进硐室吊挂,室内角落位 置的电缆钩底部由侧面固定。 二、一般规定: 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并使用统一类型和规格的电缆钩)。 2、只有同一类型的电缆钩才允许在同一位置或同一区段悬挂同一 电缆 3、巷到一侧挂有2当电缆超过时,不得交叉,且驰度一致,不得 错钩吊挂。 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当有分支电缆时,垂直电缆靠近 巷道壁,横走向电缆在在外,靠巷道中心方向。 5、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开悬挂在竖井和道路两侧,如 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 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6、电缆不得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 7、电缆不得暴露在水中,如有淋水予以保护。 8、禁止在电缆上悬挂任何东西。 9、电缆与供风管、供水管在巷道一侧吊挂时,必须铺设在管道上 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10、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然而,为采矿装置供电的 电缆不受此限制。

电缆管路吊挂标准

鄂尔多斯市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管理部 电缆、管路吊挂标准 二零一四年三月八日 电缆、管路吊挂标准一、电缆的吊挂

1 、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 、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的损伤电缆。 3 、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一定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4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的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5 、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6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的遭受淋水。电缆上不的悬挂任何物件。 7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 方,并保持以上的距离。 8 、井筒或巷道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以上的地方。 9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 离应大于。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0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loom、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等级和截面的标志牌。

11 、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12 、吊挂电缆的钢丝绳必须拉直,间隔3m固定,电缆钩间隔 13 、开关及电气设备处不允许有长余电缆,有长余电缆折在巷道中用电缆钩吊挂,不的有交叉和8字。 二、管路的吊挂 1. 在巷道允许的情况下,风水管路吊挂高度不低于1800mm在不能保证1800mr的高度时,保证不能影响行人和运输,安全距离不能小于300mm 横贯巷道时,走上面要设计龙门,走下面要挖地沟。 2. 风水管路的管径和压力应满足要求。 3. 风、水管路要吊挂平直,间距均匀,每隔50米上一个截止阀和一个分支三通,阀门方向一致,阀门手轮不易碰人。 4. 管接头、阀门无跑、冒、滴、漏现象。 5. 管路吊挂要3米固定一处,使用钢筋钩子吊挂。钢筋钩子用吋铁管在帮上打眼固定。 6. 风水管路和电缆必须分别安装在巷道的两侧,确需安装在巷道的一侧时,要安装在电缆下方,留有300m距离。 7. 风水管路敷设时,要考虑备用的需要,在需用之处预留出口。 8. 管路安装完毕,要每隔50米一处挂牌管理。 9. 管路吊挂高度应至少高于底板200mm 10. 管路敷设从下向上为排水管路、清水管路、压风管路、制氮管路。

煤矿井下电缆吊挂标准

井下电缆吊挂相关规定 1、电缆布置、走向、吊挂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2、吊挂电缆必须采用布置镀锌6×19/9.3mm钢丝绳配合固定电缆钩方式进行吊挂电缆。钢丝绳首尾两端必须固定在有效锚杆或锚索上,选用钢丝绳卡时,应使其U形环的内侧净距比钢丝绳直径大1~3mm,太大了卡扣连接卡不紧。钢丝绳端头绳卡数目不少于3个,绳卡的间距应≥钢丝绳径的6倍,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距离≥140mm。 3、钢丝绳、绳卡应配套使用,绳卡要一顺排列,应将U 形环部分卡在绳头的一面,压板放在主绳的一面。上钢丝绳卡时一定要将螺栓拧紧,直到绳被压扁1/3~1/4直径时为止,并在绳受力后,再将钢丝绳卡螺栓拧紧一次,以保证接头牢固可靠。 4、电缆钩必须用10号铁丝进行固定,固定时铁丝穿过电缆钩固定孔后,铁丝旋转拧固不得少于三圈;再将铁丝缠绕于已固定好的钢丝绳上,缠绕不得少于三圈,缠绕时要将每圈铁丝都吃紧,最后将铁丝的另一端固定于顶网或钢带上,且铁丝旋转拧固不得少于三圈,如可借钢带固定应优先选择钢带,如无钢带可借用时,穿顶网固定应至少穿过不同两根顶网铁丝,穿过顶网后铁丝应拉紧后再进行拧固。(注:电缆钩的固定严禁使用联网丝等材料代替,必须使用10号铁丝进行固定)。 5、已固定好的钢丝绳每间隔4-6米进行一次加固,加固采用双股10号铁丝并必须穿过钢带进行固定,且铁丝旋转拧固不得少于三圈,使用双股铁丝工作段长度应一致,以保证其两根受力均匀。若巷道顶板无钢带可利用时,钢丝绳的加固为每间隔10米进行一次加固,加固采用支护锚杆、锚索、短截钢丝绳、绳卡配合进行,短截钢丝绳必须可靠固定在支护锚杆、锚索上,大包围穿过已固定好的钢丝绳后再使用绳卡进行可靠固定。短截钢丝绳、绳卡安装遵循以上第2、3条规定执行。 6、电缆吊挂总钩数达8钩(截面均小于50mm²)或5钩(其中3根截面大于70mm²或其中4根截面大于50mm²)以上时,应每间隔10米进行一次加固,加固采用铁十钩、短截钢丝绳、绳卡配合进行,且铁十钩必须可靠固定在支护锚杆、锚索或钢带上,严禁固定在顶网上;铁十钩的吊挂必须保

最新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规定

精品资料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 规定 ........................................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井下巷道电缆敷设及吊挂标准。 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 1、电缆必须吊挂。 2、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与巷道整体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º,即横平竖直。 3、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90º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 4、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保持一米(允许悬挂点的间距在±50mm,上下10mm 范围内变动)。 5、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吊挂电缆钩预埋件为准) ⑴、主要运输巷道不低于1.6米。 ⑵、掘进与回采巷道不低于1.6米,机电硐室不低于1.6米。 6、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 7、要求挂线打电缆吊挂眼,固定电缆钩的预埋件埋入后裸露长度不超过30mm。

8、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吊挂顺序:根据电缆截面由上而下吊挂,高压电缆悬挂在最下钩)。 9、电缆安设经过躲避硐室时,必须拐弯进硐室吊挂,硐室内拐弯处电缆钩底部靠帮固定。 二、一般规定: 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并且用统一类型规格的电缆钩)。 2、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允许用同一类型的电缆钩 3、巷道一侧挂有2根以上的电缆时,不得交叉,且驰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 5、通讯电缆与信号电缆及电力电缆挂在同一侧。 6、电缆不得挂风筒或水管上。 7、电缆不得遭受淋水,如有淋水予以保护。 8、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9、电缆与供风管、供水管在巷道一侧吊挂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10、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综采工作面和综掘工作面除外) 11、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

井下电缆、风水管路吊挂标准

井下风水管路吊挂标准 1、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瓦斯抽放管等管路应和电缆分别敷设在巷道的两侧。 2、巷道内风水管路的铺设应满足设备、行人的安全需要;巷帮要预留出防止巷道变形损坏风水管路的间距。 3、铺设管路的巷道出现冒顶、地鼓、片帮时应即时修护。 4、巷道内从迎头向外100米后的管路必须进行刷漆防腐。刷漆的颜色遵照如下规定:供风管路黄色,供水管路蓝色,注浆管路铁红色,排水管路绿色、瓦斯抽风管黑色。刷漆必须保证均匀,鲜艳美观。 5、巷道内管路,应有标明用途、管径、长度、流体方向等的标识,管路标识应规范、清晰。标识箭头用白色油漆标注,指示风、水的流向。平直管道15~20米一个箭头,拐弯及过墙两则均要标注箭头;4寸以下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2倍,4寸以上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1.5倍。同一趟管道的箭头长短大小要一致。 6、不论何种管道,要求在箭头尾端用汉语拼音首字母标示介质种类,例如排水管路用字母“PS”表示,从压风管路用字母“YF”表示,供水管路用“GS”表示,注浆管路用“ZJ”,瓦斯抽放管路用”CF”表示等。用阿拉巴数字标注距离,距离以米为单位,用字母“m”表示,例如:“YF-φ50-200”(φ50代表管路内径,单位mm。200代表管路长度,单位m)。字母、数字高度与箭头最宽的宽度相一致,字母、数字颜色为白色“宋体”。

7、供风、供水管路每隔50米应加装一组分支三通和截止阀,管路要求密封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8、风水管路敷设时,在巷道的拐弯、车场等处需要圆弧处理时,应用同型号的管路加工弯头、龙门架等进行过渡连接,严禁使用软管和规格较小的管路与主管路连接。由风水管路引出的支管要和主管平行布置,拐弯处应用弯头,引出处应用快速接头、法兰或专用卡箍固定,严禁用铁丝绑扎,并用规范的塑料钩或铁钩吊挂,吊钩间距必须均匀一致。 9、排水管路在巷道掘进施工时,就应根据掘进期间和工作面形成后的的实际涌水量铺设,避免重复建设,并需在巷道的低洼处应设置三通和放淤阀。采掘工作面巷道单侧有钻场的,排水管路应分布在钻场侧;无钻场或两边都有钻场的,应布置在运输线侧,且每个钻场处需安装一个三通和闸阀。风水管路过钻场处应用弯头平滑过渡,严禁直角连接。 钻场 10、顶底板稳定的巷道,排水管路要铺设在巷道运输线一侧的底部或吊挂在顶部。铺设在底部时要有牢固的底座支撑和固定;吊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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