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

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
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

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

(版本号V01)

2013年10月

编制说明

竹林作为一种特殊的植被类型,是我国重要的森林类型之一。我国竹子资源十分丰富,是世界上竹类分布最广、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在竹子栽培、利用等方面具有悠久的历史,被誉为“竹子王国”。竹子造林是我国重要的造林类型之一,而现有的CDM造林再造林项目方法学不适于竹子造林。

本方法学在传统CDM造林再造林方法学的基础上,增加了竹产品碳库;提供了可供项目参与方选择的新的基线情景识别和额外性论证程序;提供竹子造林碳计量方法。

目录

第I部分. 来源、定义和适用条件1

1. 来源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定义1

4. 适用条件3 第II部分. 基线和碳计量方法5

1. 项目边界5

2. 土地合格性5

3. 碳库和温室气体排放源选择6

4. 计入期选择7

5. 基线情景识别和额外性论证7

6. 碳层划分8

7. 基线碳汇量8

8. 项目碳汇量9

9. 泄漏19

10. 项目减排量19 第 III部分.监测程序 20

1. 项目实施监测20

2. 抽样设计和碳层划分 21

3. 精度控制和校正25

4. 不需监测的数据和参数(采用的缺省值或一次性测定值) 25

5. 监测的数据和参数35

6. 参考文献39 附件:竹子生物量方程 41

第I部分. 来源、定义和适用条件

1.来源

本方法学参考了下述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程序、方法学工具和指南:

?CDM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基线情景识别和额外性论证的组合工具(V01, EB35);

?CDM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监测样地数量的计算工具(V02.1.0, EB58);

?CDM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导致的生物质燃烧引起的非CO2温室气体排放的估算工具(V04.0.0, EB65);

?CDM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导致的土壤有机碳储量变化的估算工具(V01.1.0, EB60);

?CDM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林木和灌木碳储量及其变化的估算工具(V03.0.0, EB70);

?CDM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枯死木和枯落物碳储量及其变化的估算工具(V02.0.0, EB67);

2.规范性引用文件

除参考上述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最新版本的程序、方法学工具和指南外,下列文件及其更新版本对于本方法学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2]1668号)

?国家林业局. 碳汇造林技术规定(试行)(办造字[2010]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毛竹林丰产技术(LY1059-92)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林资发[2004]25号)

3.定义

本方法学及其应用采用下述定义:

竹林:是指连续面积不小于1亩、郁闭度不低于20%、成竹竹秆高度不低于2米、竹秆胸径(或眉径)不小于2厘米的以竹类为主的植物群落。竹林是中国森林的一种类型。

小竹丛:是指成竹竹秆高度低于2米或竹秆胸径(或眉径)小于2厘米的任何竹类植物群落。小竹丛不属于森林范畴。

大径散生竹林:指成竹竹秆高度大于6米、竹秆胸径(或眉径)大于5厘米的单轴散生型竹林。

大径丛生竹林:指成竹竹秆高度大于6米、竹秆胸径(或眉径)大于5厘米的合轴丛生型竹林。

小径散生竹林:指成竹竹秆高度大于6米、竹秆胸径(或眉径)2~5厘米的单轴散生竹林。

小径丛生竹林:指成竹竹秆高度大于6米、竹秆胸径(或眉径)2~5厘米的合轴丛生竹林。

复轴混生型竹林:指成竹竹秆高度大于6米、竹秆胸径(或眉径)大于5厘米的单轴和合轴混生的竹林。

立竹度:指单位面积内正常生长的竹子(病死竹、倒伏竹除外)的数量。

土壤扰动:是指导致土壤有机碳降低的活动,如整地、松土、翻耕、挖树桩(根)或竹篼等。

基线情景:指在没有拟议的竹子造林项目活动时,最能合理地代表项目边界内土地利用和管理未来的可能情景。

项目情景:指拟议的竹子造林项目活动下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景。

碳库:包括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枯死木和土壤有机质。

地上生物量:土壤层以上以干重表示的本本植被(包括竹类)活体的生物量,包括干、桩、枝、皮、种子、花、果和叶等。

地下生物量:所有本本植被(包括竹类)活根的生物量。由于细根(直径≤1~2mm)通常很难从土壤有机成分或枯落物中区分出来,因此通常不包括该部分。

枯落物:土壤层以上、直径小于5厘米、处于不同分解状态的所有死生物量,包括凋落物、腐殖质,以及不能从经验上从地下生物量中区分出来的活细根(直径≤1~2mm)。

枯死木:枯落物以外的所有死生物量,包括枯立木、枯倒木以及直径大于或等于5厘米的枯枝、死根和树桩。

土壤有机质:一定深度内(通常为100cm)矿质土和有机土(包括泥炭土)中的有机质,包括不能从经验上从地下生物量中区分出来的活细根。

泄漏:指由拟议的竹子造林项目活动引起的、发生在项目边界之外的、可测量的温室气体源排放的增加。

计入期:指项目情景相对于基线情景产生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时间区间。

基线碳汇量:指在基线情景下,项目边界内碳库中碳储量变化之和。

项目碳汇量:指在项目情景下,项目边界内所选碳库中碳储量变化量,减去由拟议的竹子造林项目活动引起的项目边界内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量。

项目减排量:指竹子造林项目活动引起净温室气体减排量,其大小等于项目碳汇量,减去基线碳汇量,再减去泄漏量。

额外性:指拟议的竹子造林项目活动产生的项目碳汇量高于基线情景下的基线碳汇量的情形。这种额外的碳汇量在没有拟议的竹子造林项目活动时是不会产生的。

4.适用条件

本方法学适用于采用竹子进行造林的项目活动,其具体适用条件包括:

(a)项目地不属于湿地。

(b)如果项目地属下列情况之一,竹子造林或营林过程中对土壤的扰动不超过地

表面积的10%:

1)土壤为有机土;

2)符合下列条件的草地:

管理方式有机碳输入

改良草地----中度放牧下的可持续利

用,至少存在一种改良措施(施肥、草

种改良、灌溉)

未退化草地----非退化或可持续管理的

草地,未实施改良措施

中度退化草地----过牧或中度退化,相对于未退化草地,生产力较低,未实施改良措施高输入:实施了除改良草地的措施外的其他改良措施

3)符合下列条件的农地:

土地利用耕作方式有机碳输入

短期作为农地、休(弃)耕地(休耕、弃耕期短于20年,或其他已生长多年生草本植物的闲置农地)。全耕----充分翻耕或频繁(年

内)耕作导致强烈土壤扰动。

在种植期地表残体盖度低于

30%。

高输入,且施用粪肥:在中等碳输入

的农作系统中定期施用动物粪肥,使

碳输入显著增加。

减耕----对土壤的扰动较低

(通常耕作深度浅,不充分翻

耕)。在种植期地表残体盖度

通常大于30%。

高输入,且施用粪肥:在中等碳输入

的农作系统中定期施用动物粪肥,使

碳输入显著增加。

高输入,不施用粪肥:在中等碳输入

的农作系统中,由于种植产生大量作

物残体的作物、使用绿肥、种植覆盖

作物、植被休耕、灌溉、一年生作物

轮作中频繁使用多年生草本等措施,

使作物残体输入量明显增大。

免耕----播种前不经初耕,仅中等输入:一年生谷类作物残体全部

在播种带上有最低限度的土壤扰动。一般使用杀虫剂控制杂草。返还农地。如果残体被收获,则补施有机肥(如粪肥),也包括施用矿质肥料或轮作固氮作物。

高输入,且施用粪肥(同上)

高输入,不施用粪肥(同上)

长期农耕地(连续耕作20年以上,以一年生作物为主)免耕----播种前不经初耕,仅

在播种带上有最低限度的土壤

扰动。一般使用杀虫剂控制杂

草。

高输入,且施用粪肥(同上)

(c)项目地适宜竹子生长,种植的竹子最低高度能达到2米,且竹秆胸径(或眉

径)至少可达到2厘米,地块连续面积不小于1亩,郁闭度不小于0.20。

(d)项目活动不采取烧除的林地清理方式(炼山),对土壤的扰动符合水土保持

要求,如沿等高线进行整地,不采用全垦的整地方式。

(e)项目活动不清除原有的散生林木。

第II部分. 基线和碳计量方法

1.项目边界

竹子造林项目活动的“项目边界”是指,由拥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项目参与方实施的竹子造林项目活动的地理范围,也包括以竹子造林活动的产品为原材料生产的竹产品的使用地点。一个竹子造林项目活动可在若干个不同的地块上进行,但每个地块应有特定的地理边界,该边界不包括位于两个或多个地块之间的土地。

项目边界包括事前项目边界和事后项目边界。事前项目边界是在项目设计和开发阶段确定的项目边界,是拟实施竹子造林项目活动的地理边界。事前项目边界可采用下述方法之一确定:

(a)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北斗卫星导航系统(Compass)或其他卫星导

航系统,进行单点定位或差分技术直接测定项目地块边界的拐点坐标,单点

定位误差不大于5米。

(b)利用高分辨率的地理空间数据(如卫星影像、航片)、森林分布图、林相图

等,在地理信息系统(GIS)辅助下直接读取项目地块的边界坐标。

(c)使用大比例尺地形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进行现场勾绘,结合GPS、

Compass等定位系统进行精度控制。

事后项目边界是在项目监测时确定的、项目核查时核实的、实际实施的项目活动的边界。事后项目边界可采用上述方法(a)或(b)进行,面积测定允许误差小于5%。

在项目审定和核查时,项目参与方须提交地理信息系统(GIS)产出的项目边界的矢量图形文件(.shp文件)。在项目审定时,项目参与方须提供占项目活动总面积三分之二或以上的项目参与方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在首次核查时,项目参与方须提供所有项目地块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如县(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2.土地合格性

项目参与方须采用下述程序证明项目边界内的土地合格性1:

(a)提供透明的信息证明,在项目开始时,项目边界内的土地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i)植被状况不符合我国政府定义森林的阈值标准,即植被状况不同时满足下

列所有条件:(1)郁闭度≥0.20,(2)树高≥2米,(3)面积≥1亩,(4)如果为竹

类,竹秆胸径(或眉径)≥2厘米;

(ii)如果地块上有天然或人工幼树,其继续生长不会达到我国政府定义森林的阈值标准;

(iii)项目地块不属于因采伐或自然干扰而产生的临时的无林地(迹地)。

1基于“证明CDM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土地合格性的程序(V01.0, EB35)”修改而来。

(b)提供透明的信息证明,自2005年2月16日起,项目活动所涉每个地块上的植

被状况符合上述(a)(i)的条件。

(c)为证明上述 (a)和 (b),项目参与方须提供下列证据之一,以根据我国政府确定

的森林定义标准,区分有林地和无林地,以及可能的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

(i)经过地面验证的高分辨率的地理空间数据(如卫星影像、航片);

(ii)森林分布图、林相图或其他林业调查规划空间数据;

(iii)土地权属证或其他可用于证明的书面文件。

如果没有上述 (i)~(iii) 的资料,项目参与方须呈交通过参与式乡村评估(PRA)方法获得的书面证据。

3.碳库和温室气体排放源选择

在项目边界内考虑的碳库如表1。本方法学对项目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源排放源的选择如表2。

表 1 竹子造林项目活动的碳库选择

碳库考虑或不考虑理由或解释

地上生物量考虑项目活动的主要碳库

地下生物量考虑项目活动的主要碳库

枯死木不考虑与基线情景相比该碳库不会降低,因此可保守地忽

略不计。

枯落物考虑或不考虑与基线情景相比该碳库会增加,但也可保守地选择不考虑该碳库。如果选择该碳库,则项目活动不允许移除地表枯落物。

土壤有机碳考虑或不考虑与基线情景相比该碳库会增加,但也可保守地选择不考虑该碳库。如果选择该碳库,则项目活动不允许移除地表枯落物。

竹产品考虑或不考虑与基线情景相比该碳库会增加,但也可保守地选择不考虑该碳库。

表 2 项目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的选择

排放源气体考虑或不考虑理由或解释

木本植物(包括竹类)生物质燃烧CO2不考虑该CO2排放已在碳储量变化中考虑

CH4考虑林地清理、整地或竹林经营过程中由于木本植被(包

括竹子)生物质燃烧可引起显著的CH4排放

N2O 考虑林地清理、整地或竹林经营过程中由于木本植被(包

括竹子)生物质燃烧可引起显著的N2O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CO2

CH4

N2O

不考虑潜在排放量很小,可忽略不计

施肥N2O 不考虑潜在排放量很小,可忽略不计

4.计入期选择

项目参与方须清晰地说明项目的开始日期、计入期和项目期,并解释选择该日期的理由。项目开始日期是指为种植竹子而开始的林地清理和整地的日期。项目开始日期不应早于2005年2月16日。如果项目开始日期早于向国家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的日期,项目参与方须提供透明和可核实的证据,证明温室气体减排是项目活动最初的主要目的。这些证据须是发生在项目开始日之前的、官方的或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项目期是指实施项目活动的时间区间。计入期是指项目活动相对于基线情景产生额外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时间区间,计入期的起止日期应与项目期相同。计入期按国家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确定,在颁布相关规定以前,计入期最短为20年,最长不超过30年。

5.基线情景识别和额外性论证

项目参与方须使用最新版“CDM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基线情景识别和额外性论证的组合工具”,来识别竹子造林项目活动的基线情景和论证项目活动的额外性。在使用该工具时,步骤0(STEP 0)中的1999年12月31日替换为2005年2月16日。项目参与方也可选用下述“三重测试”程序来识别竹子造林项目活动的的基线情景并论证其额外性2:

2.1.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项目参与方须证明发生在项目边界内的所有项目活动不会违反任何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强制性规定和技术标准。既包括国家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技术标准,也包括适用的省级和地方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尚未通过的法律或规章则无须考虑。

2.2. 普遍性做法

项目参与方须证明拟议的项目活动不是普遍性做法。如果没有与拟议的项目活动相类似的造林项目活动,该拟议的项目活动就被认为不是普遍性做法,其基线情景则为历史的或现有的土地利用情景。类似的造林项目活动指在项目所在区域、类似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条件下、普遍实施的与拟议的项目活动相类似的造林活动,包括那些由具有可比性的实体或机构(如大公司、小公司、国家政府项目、地方政府项目等)实施的造林项目活动和那些具有可比性的地理范围、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制度框架以及投资环境下的造林项目活动,也包括2005年2月16日以前制定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如果项目参与方无法证明拟议的项目活动不是普遍性做法,或者存在与拟议的项目活动相类似的造林项目活动(即拟议的项目活动属于普遍做法),项目参与方须通过下文2.3节的障碍分析,来确定拟议项目的基线情景并证明拟议的项目的额外性。

2基于“熊猫标准农林业及其他土地利用行业细则”中的“三重测试”程序修改而来。

项目活动一旦被认定不是普遍性做法,即被认定为在其计入期内具有额外性,并可略去进行下文2.3节的障碍分析。

2.3. 实施障碍

如果拟议的项目活动属于普遍性做法,项目参与方仍可通过实施障碍分析来确定项目活动的基线情景并证明项目活动的额外性,例如由于项目参与方面临相关的障碍,阻碍其在项目区实施通常做法或原有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案,使得基线情景为维持原有的土地利用方式。实施障碍是指任何可能阻止项目活动开展的因素。项目参与方至少需要对下列三种障碍之一进行评估:财务障碍、技术障碍或机构障碍。项目参与方可以证明存在多种障碍,但只要证明一种障碍存在即可。

? 财务障碍可以包括高成本、有限的资金,或者在没有项目活动温室气体减排量收益时,内部收益率低于项目参与方预期能接受的最低收益率。如果采用财务障碍测试,项目参与方须提供可靠的定量分析的证据,如净现金流和内部收益率测算,以及相关批准文件等书面材料。 ? 技术障碍包括缺少必需的材料(如种植材料),缺乏有技能的和接受过良好培

训的劳动力,缺少法律、传统、市场条件和实践措施等相关知识,缺少实践经验等。 ? 机构障碍包括对技术实施的制度性排斥,技术实施能力不足,管理层缺乏共识等。 6.

碳层划分

如果项目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项目活动差异较大,须对项目区进行分层,以提高在一定可靠性下的监测和估计的精度,并降低监测成本。碳层划分包括基线碳层划分和项目碳层划分。基线碳层划分的目的是为了分别基线碳层确定基线情景和估计基线碳汇量。项目参与方可根据项目边界内地块上的主要植被状况(如散生木(竹)盖度和年龄、灌木植被(包括小竹丛)的种类和盖度)和土地利用类型(农地、宜林荒山等)来划分基线碳层。

项目碳层划分包括事前项目碳层划分和事后项目碳层划分。事前项目碳层用于项目碳汇量的事前估计,主要根据竹子造林和竹林经营管理计划来划分。事后项目碳层用于项目碳汇量的事后估计,主要根据竹子造林和竹林经营管理实际发生的情况来划分。但是,无论是事前分层还是事后分层,多个竹种可合并为一个碳层,不同时间营造的竹林也可合并为一层,关键是看其是否具有近似的碳储量、相同的计量参数(如生物量生长速率、地下生物量与地上生物量之比、含碳率等)和生物量异速生长方程等,其目的是降低层内变异性,增加层间变异性,从而降低在一定精度要求下所需监测的样地数量。如果发生自然或人为干扰(如火灾、毁林)导致项目的异质性增加,在每次监测和核查时的事后分层调整时均须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

项目参与方可使用项目开始时和发生干扰时的卫星影像来进行碳层划分。 7.

基线碳汇量

根据本方法学的适用条件,基线碳汇量可假定为零,即0,=Δt BSL C :

t

1, 2, 3, … t *竹子造林项目活动开始后的年数(年)

8. 项目碳汇量

项目碳汇量是指在拟议的竹子造林项目活动的情景下,项目边界内所选碳库中碳储量变化量,减去由竹子造林项目活动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量,采用下式计算:

t

E t P t ACTUAL GHG C C ,,,?Δ=Δ

(1)

式中:

t ACTUAL C ,Δ 第t 年项目碳汇量(t CO 2-e.a -1) t P C ,Δ 第t 年项目边界内所选碳库中碳储量年变化量(t CO 2-e.a -1) t E GHG ,

第t 年项目活动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年增加量(t CO 2-e.a -1) t

1, 2, 3, … t *竹子造林项目活动开始后的年数(年)

采用下述公式计算项目边界内所选碳库中碳储量的年变化量

t PROJ HWP t AL SOC t PROJ LI t PROJ SHRUB t PROJ BAMBOO t P C C C C C C ,_,_,_,_,_,Δ+Δ+Δ+Δ+Δ=Δ (2)

式中:

t P C ,Δ

第t 年项目边界内所选碳库中碳储量的年变化量(t CO 2-e.a -1) t PROJ BAMBOO C ,_Δ 项目情景下,第t 年项目边界内营造的竹林生物质碳储量的年变化量

(t CO 2-e.a -1)

t PROJ SHRUB C ,_Δ 项目情景下,第t 年项目边界内灌木生物质碳储量的年变化量(t CO 2-e.a -1)。针对本方法学,灌木包括小竹丛。

t PROJ LI C ,_Δ 项目情景下,第t 年项目边界内枯落物碳储量的年变化量(t CO2-e.a -1

)。对于集约经营的竹林,枯落物碳储量的变化为零。

t AL SOC C ,_Δ 项目情景下,第t 年项目边界内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年变化(t CO2-e.a -1

)。对于集约经营的竹林,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变化为零。 t PROJ HWP C ,_Δ

项目情景下,第t 年收获的竹材生产的竹产品中碳储量的变化量(t CO2-e.a -1)

t

1, 2, 3, … t *竹子造林项目活动开始后的年数(年)

8.1 竹林生物质碳储量变化量(t PROJ BAMBOO C ,_Δ)的事前估算

t

BB PROJ BAMBOO t AB PROJ BAMBOO t PROJ BAMBOO C C C ,,_,,_,_Δ+Δ=Δ

(3)

式中:

t

AB PROJ BAMBOO C ,,_Δ第t 年项目边界内营造的竹林地上生物质碳储量的年变化量(t CO 2-e.a -1)

t

BB PROJ BAMBOO C ,,_Δ第t 年项目边界内营造的竹林地下生物质碳储量的年变化量(t CO 2-e.a -1)

8.1.1地上生物质碳储量变化

竹林生长发育分为竹林发育成林阶段(大径散生竹林1-9年,小径散生竹林1-5年,丛生竹1-5年,混生竹1-6年)和竹林成林稳定阶段(大径散生竹林从第10年开始,小径散生竹林从第6年开始,丛生竹第6年开始;混生竹从第7年开始)。达到竹林成林稳定阶段后,由于择伐或自然枯损以及新竹的生长,竹林地上生物量达到动态平衡状态。对于事前估计,根据可获得的数据情况,可从下列方法中选择其中一种方法估算发育成林阶段的地上生物质碳储量的变化。

方法I :

如果有拟营造的竹林单位面积生物量随竹林年龄变化的相关方程,则可直接用该方程估算造林后各年度的生物质碳储量和碳储量变化量,直到进入竹林成林稳定阶段为止。此后,假定竹林地上生物质碳储量变化量为零。

方法II :

根据拟营造的竹林的平均胸径、平均高度与竹林年龄的相关方程,再结合单株生物量方程计算平均单株地上生物量,即:

)(,a j DBH j t f DBH = (4) )

,(,DBH t f H a j H j = (5)

),(,,j j AB j AB BAMBOO H DBH f B =

(6)

式中:

j

DBH

发育到a t 时,竹林平均胸径(厘米) j

H

发育到a t 时,竹林平均高(米)

),(j j AB H DBH f 竹种(组)j 的地上生物量方程(生物量与直径(胸径、眉径、地径)和竹高的相关方程)

j AB BAMBOO B ,,

竹种(组)j 的平均单株地上生物量(kg.单株-1) a t

竹林年龄(年) j

竹种或竹种组

然后结合立竹度与竹林年龄的相关方程,计算单位面积竹林地上生物质碳储量:

3,,,,,101244

,,???

???=B j j t j t j AB BAMBOO BAMBOO CF M N B C t j AB

(7) )

(,,a j N t j t f N =

(8)

式中:

t j AB BAMBOO C ,,

单位面积竹林地上生物质碳储量(t CO 2-e.hm -2) t j AB BAMBOO B ,,,, 平均单株地上生物量(Kg.株-1)

t j N , 对散生或混生竹种,为每公顷立竹度(株.hm -2);对丛生竹种,为平均每丛的株数(株.丛-1) B i CF ,

竹子含碳率(t C (t d.m.)-1)

j M 对散生竹取值为1;对丛生竹,为每公顷丛数(丛.hm -2) t

项目开始后的年数(年) j

竹种或竹种组

a t

竹林年龄(年);a t t a ?=,其中a 为造林发生的年份

则营造的竹林地上生物质碳储量的变化为:

??

???=Δ≤??>?∑∑

j

m equilibriu a t j i AB BAMBOO t j i AB BAMBOO t j i Bamboo j

m equilibriu a T t C C A T t i

j

t AB PROJ BAMBOO C ,1,,,,,,,,,,,,)(0

,,_当

当(9)

式中:

t

AB PROJ BAMBOO C ,,_Δ第t 年项目边界内营造的竹林地上生物质碳储量的年变化量(t CO 2-e.a -1)

t j i Bamboo A ,,, 第t 年第i 碳层j 竹种(组)的面积(hm 2)

t

j i AB BAMBOO C ,,,,

第t 年第i 碳层j 竹种(组)单位面积竹林地上生物质碳储量(t CO2-e.hm -2)

1,,,,?t j i AB BAMBOO C

第(t-1)年时,第i 碳层j 竹种(组)单位面积竹林地上生物质碳储量(t CO 2-e.hm -2)

j m equilibriu T ,

第j 竹种(组)竹林到达成林稳定阶段所需的时间(年) a t 林龄(年);a t t a ?=,其中a 为造林发生的年份 t

项目开始后的年数(年)

方法III :

如果没有上述方法I 和方法II 所需数据,可采用在达到成林稳定前,按平均生长速率计算,即:

??

???=Δ≤??>∑∑

j

m equilibriu a j

m equilibriu j

i m equilibriu AB BAMBOO t j i Bamboo j

m equilibriu a T t T C A T t i

j

t AB PROJ BAMBOO C ,,,,,,,,,0

,,_当

当(10)

式中:

t AB PROJ BAMBOO C ,,_Δ

第t 年项目情景下竹类地上生物质碳储量的年变化量(t CO 2-e.a -1 )

t j i Bamboo A ,,,

第t 年第i 碳层j 竹种(组)的面积( hm 2) j

m equilibriu AB BAMBOO

C ,,

j 竹种到达成林稳定阶段时的单位面积地上生物质碳储量( t CO 2.hm -2)

a t

林龄(年);a t t a ?=,其中a 为造林发生的年份 j m equilibriu T ,

j 竹种到达成林稳定阶段所需的时间(年) t 1, 2, 3, … t *竹子造林项目活动开始后的年数(年)

8.1.2地下生物质碳储量变化

竹林地下生物量通常随着竹林年龄的增加而增加。竹子择伐经营时,通常只移除地上部分(竹秆、竹枝、竹叶),而地下部分(竹蔸、竹根和竹鞭)仍留存于林地中,因此即使竹林到达成林稳定年限后,其地下生物量碳储量通常还会继续增加。竹林地下生物质碳储量的变化可通过竹林地下生物量与地上生物量之比和地上生物质碳储量变化计算,即:

t

j i BAMBOO t j t j i AB PROJ BAMBOO t j i

j

t j i AB PROJ BAMBOO t BB PROJ BAMBOO A R C R C C a a ,,,1,1,,,,_,,,,,_,,_)(????=Δ??∑∑

(11) 式中:

t

BB PROJ BAMBOO C ,,_Δ第t 年项目边界内营造的竹林地下生物质碳储量的年变化量(t CO 2-e.a -1)

t j i Bamboo A ,,, 第t 年第i 碳层j 竹种(组)的面积(hm 2)

t

j i AB BAMBOO C ,,,,

第t 年第i 碳层j 竹种(组)单位面积竹林地上生物质碳储量(t CO2-e.hm -2)

1,,,,?t j i AB BAMBOO C

第(t-1)年时,第i 碳层j 竹种(组)单位面积竹林地上生物质碳储量(t CO2-e.hm -2)

a t j R ,

j 竹种(组)在竹林年龄为a t 时的地下生物量与地上生物量之比 1,?a t j R

j 竹种(组)在竹林年龄为)1(?a t 时的地下生物量与地上生物量之比

a t 林龄(年);a t t a ?=,其中a 为造林发生的年份 t

项目开始后的年数(年)

如果项目参与方没有竹子地下生物量与地上生物量之比随竹林年龄变化的相关关系,则可假定地下生物量与地上生物量之比为常数。在这种情况下,当竹林到达成林稳定阶段后,地上和地下生物质碳储量的变化均为零。 8.2灌木生物质碳储量的变化量(t PROJ SHRUB C ,_Δ)3

对于事前计量,可假定灌木生物质碳储量变化为零。对事后监测和计量。根据灌木盖度对项目边界内的灌木生物量进行分层,并估算每层灌木生物量的碳储量。假定一段时间内(第t 1至t 2年)灌木生物量的变化是线性的,基线灌木生物质碳储量的年变化量(?C SHRUB_PROJ,,t )计算如下:

∑?

???

??????=Δi t i PROJ SHRUB t i PROJ SHRUB t PROJ SHRUB t t C C C 12,,_,,_,_1

2 (12)

式中:

t

PROJ SHRUB C ,_Δ第t 年项目情景下灌木生物质碳储量的年变化量(t CO 2-e·a -1) t

i PROJ SHRUB C ,,_第t 年i 灌木碳层灌木生物质碳储量(t CO 2-e ) i 1,2,3,……灌木碳层

t 1,2,3,……自项目开始以来的年数

t 1, t 2

项目开始以后的第t 1年和第t 2年,且t 1≤t ≤t 2

采用下式计算第t 年i 灌木碳层内灌木生物质碳储量:

12

44

)1(,,_,,_,,_?

??+?=s t i PROJ SHRUB s t i PROJ SHRUB t i PROJ SHRUB CF A R B C (13) 式中:

t i PROJ SHRUB B ,,_第t 年i 灌木碳层灌木的平均每公顷地上生物量(t d.m.hm -2) s R

灌木的地下生物量与地上生物量之比(无量纲) t i PROJ SHRUB A ,,_第t 年i 灌木碳层的面积(hm -2)

s CF

灌木生物量中的含碳率(t C (t.d.m.)-1),缺省值为0.47 i 1,2,3,……灌木碳层

t 1,2,3,……自项目开始以来的年数 44/12

将C 转换为CO 2的分子量比值

3

参考“CDM 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林木和灌木碳储量及其变化的估算工具”

灌木平均每公顷生物量的估算方法如下:

z 灌木盖度<5%时,灌木平均每公顷生物量视为0; z 灌木盖度≥5%时,按下列方式进行估算:

t i PROJ SHRUB FOREST SF t i PROJ SHRUB CC B BDR B ,,_,,_??= (14)

式中:

SF BDR 灌木盖度为1.0时的每公顷灌木生物量与拟议项目所在地区完全郁闭森林每公顷地上生物量之比(无量纲)

FOREST B 拟议项目所在地区完全郁闭人工林平均每公顷地上生物量(t d.m. hm -2)

t

i PROJ SHRUB CC ,,_第t 年i 灌木碳层的灌木盖度,以小数表示(如盖度为10%,则t i PROJ SHRUB CC ,,_=0.10)(无量纲) i 1,2,3,……灌木碳层

t

1,2,3,……自项目开始以来的年数

8.3枯落物碳储量的变化量(t PROJ LI C ,_Δ)4

假定一段时间内枯落物碳储量的年变化量为线性,则一段时间内枯落物碳储量的平均年变化量采用下式计算:

∑???

?

???

???=Δi t i PROJ LI t i PROJ LI t

PROJ LI t t C C C 12,,_,,_,_1

2 (15) LI t i PROJ BAMBOO t i PROJ LI DF C C ?=,,_,,, (16)

式中:

t PROJ LI C ,_Δ

第t 年项目情景下枯落物碳储量的年变化量(t CO 2-e·a -1) t i PROJ LI C ,,_ 第t 年i 项目碳层的枯落物碳储量(t CO 2-e ) t

i PROJ BAMBOO C ,,_第t 年第i 项目碳层的竹林生物质碳储量(t CO 2-e )

LI DF

项目所在地区竹林枯落物碳储量与其活生物质碳储量的比值(无量纲)

t 1,t 2 项目开始以后的第t 1年和第t 2年,且t 1≤t ≤t 2 i

1,2,3,…,项目的项目碳层

4

参考“CDM 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枯死木和枯落物碳储量及其变化的估算工具(V02.0.0,

EB67)”

对于集约经营的竹林,枯落物碳储量的变化为零,即0,_=Δt PROJ LI C 。

8.4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变化量(t AL SOC C ,_Δ)

在估算土壤有机碳储量变化时,本方法学基于以下假设:

z 项目整地和造林活动在同一年进行;

z 项目活动的实施将使项目地块的土壤有机碳含量从项目开始前的初始水平提高到相

当于天然森林植被下土壤有机碳含量的稳态水平,大约需要20年时间; z 从造林活动开始后的20年间,项目情景下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增加线性的;

首先确定项目开始前各项目碳层土壤有机碳含量初始值(SOC INITIAL,i )。项目业主或其他项目参与方可以通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操作程序直接测定项目开始前各碳层的SOC INITIAL,i ;也可以采用下列方法估算项目开始前各碳层的SOC INITIAL,i :

,,,,,=???INTITIAL i REF i LU i MG i IN i SOC SOC f f f

(17)

式中:

SOC INITIAL,i 项目开始时,第i 项目碳层的土壤有机碳储量(t C. hm -2) SOC REF,i

与第i 项目碳层具有相似气候、土壤条件的当地自然植被(如当地未退化的、未利用土地上的自然植被)下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参考值(t C. hm -2)

f LU,i 第i 项目碳层与基线土地利用方式相关的碳储量变化因子(无量纲)

f MG,i 第i 项目碳层与基线管理模式相关的碳储量变化因子(无量纲) f IN,i 第i 项目碳层与基线有机碳输入类型(如农作物秸杆还田、施用肥料)相关的碳储量变化因子(无量纲) i

1,2,3,…,项目的林木分层

SOC REF,i 、f LU,i 、f MG,i 和f IN,i 的取值,可参考本方法学中的参数表。如果选取其它不同的数值,须提供透明和可核实的信息来证明。

确定第i 项目碳层的造林时间(即由于整地发生土壤扰动的时间,t PREP,i )。对于项目开始以后的第t 年,如果:

z t ≤t PREP ,i ,则第t 年时第i 项目碳层的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年变化(dSOC t,i )为0; z t PREP ,i < t ≤t PREP ,I +20,则:

,,,20

?=

REF i INITIAL i

t i SOC SOC dSOC (18)

式中:

dSOC t,i 第t 年i 项目碳层的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年变化率( t C. hm -2.a -1) SOC REF,i

与项目第i 项目碳层具有相似气候、土壤条件的当地自然植被(如当地未退化的、未利用土地上的自然植被)下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参考值(t C. hm -2)

SOC INITIAL,i 项目开始时,第i 层的土壤有机碳库碳储量(t C. hm -2) i 1,2,3,…,项目碳层

20

假定项目地块的土壤有机碳含量从初始水平提高到相当于当地自然植被下土壤有机碳含量的稳态水平需要20年时间

由于本方法学采用了基于碳储量变化因子的估算方法。考虑到其精度的不确定性和内在局限性,实际计算过程中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年变化率不超过0.8 t C. hm -2. a -1,即:

如果dSOC t,i > 0.8 t C.hm -2.a -1,则 dSOC t,i = 0.8 t C.hm -2.a -1

(19)

第t 年时,项目所有碳层的土壤有机碳储量变化采用下式计算:

(),,,1

44

112=Δ=

???∑AL t t i t i i SOC A dSOC a (20)

式中:

?SOC AL,t 第t 年时项目情景下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年变化量(t CO 2-e·a -1) dSOC t,i 第t 年i 项目碳层的土壤有机碳储量年变化率(tC .hm -2.a -1) A t,i 第t 年i 项目碳层的土地面积(hm 2) i 1,2,3,…,项目碳层

t 1,2,3,…,项目开始以后的时间 1a

1年

对于集约经营的竹林,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变化为零,即?SOC AL,t =0。

8.5 收获竹产品的碳储量变化(t PROJ HWP C ,_Δ)

如果竹子造林项目活动有择伐情况发生,择伐的部分竹材中的碳将以竹产品的形式储存一定时间,而不是立即排放到大气中。对于散生竹类人工林,择伐通常从造林后第8~9年开始,对于丛生竹类人工林,择伐通常从造林后第4~5年开始。我国竹材除传统上用于农业生产和生活工具外,目前主要用于生产竹材人造板,包括竹编胶合板、竹材胶合板、竹材层压板、竹席竹帘胶合板、竹材纤维板和竹材刨花板等,产品

广泛应用于我国的汽车、火车、建筑、集装箱等工业部门。竹木复合人造板和造纸也是当前利用的一种趋势。竹林到达成林稳定阶段后,收获竹材生产的竹产品(HWP )中的碳将是主要的碳汇来源。本方法学假定HWP 碳储量的长期变化,等于在产品生产后30年仍在使用和进入垃圾填埋的HWP 中的碳量,而其他部分则假定在生产竹产品时立即排放,采用下述公式计算5:

ty

ty ty

t

Stem BAMBOO t

PROJ HWP

OF BU C

C ??=

Δ∑,,,_

(21)

)

)2ln(30(ty LT ty e

OF ??= (22)

式中:

t PROJ HWP C ,_Δ

第t 年项目产生的竹产品碳储量的年变化量(t CO 2-e.a -1)

t Stem BAMBOO C ,,

第t 年项目采伐的竹秆生物质碳储量(t CO 2-e )。如果采伐的竹子是以竹秆鲜重计,则应将鲜重通过含水率换算成干重,然后转化为CO2的量。如果采伐利用整株竹子(包括枝和叶),则为地上生物量中的碳储量。

ty BU

竹子采伐用于ty 类竹产品的利用率(%),即竹产品生物量占采伐收获量的百分比。

ty OF

根据IPCC 一阶指数衰减函数确定的、ty 类竹产品在生产后30年仍在使用或进入垃圾填埋的比例(无量纲)。 ty

竹产品种类

ty LT

ty 类竹产品的使用寿命(年)

t 1, 2, 3, … t*竹子造林项目活动开始后的年数(年)

8.4项目边界内温室气体排放的估计

对于项目事前估计,由于无法预测项目边界内的火灾发生情况,因此可以不考虑森林火灾造成的项目边界内温室气体排放,即GHG E,t =0。对于项目事后估计,由于竹子造林项目活动引起的项目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为6::

t

LI E t BAMBOO E t E GHG GHG GHG ,,,,,+=

(23)

式中:

E GHG

第t 年由于竹子造林项目活动的实施引起的项目边界内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量(t CO 2-e.a -1)

5根据2006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的一阶衰减函数修改而来。

6

参考“ CDM 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导致的生物质燃烧引起的非CO2温室气体排放的估算工具”

碳汇造林技术规定(试行)

附件1 碳汇造林技术规定(试行) 1 范围 本规定对碳汇造林地点选择、调查和作业设计、树种选择、造林方式、整地栽植、未成林抚育、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提出了技术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碳汇造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T15 776-2006造林技术规程 LY/T1 607-2 003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GB/T1 8337.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6000-1 99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7908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LY/T1000容器育苗技术 3 术语和定义

3.1 基线 能合理地代表在没有开展项目活动时的碳吸收或碳排放状况。本规定的基线是指没有开展碳汇造林活动时地表植被、土地利用、人为活动、碳库的状况。指在碳循环过程中,地球系统中碳储存的形式和场所。其中森林生态系统碳库包括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生物量、枯死木生物量和土壤有机质。 3.3 碳汇 指从大气中清除CO2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森林碳汇是指森林生态系统吸收大气中CO2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3.4 碳汇造林 碳汇造林是指在确定了基线的土地上,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并对造林及其林分(木)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而开展的有特殊要求的营造林活动。 3.5 计入期 又称管理运行期,指对项目进行管理并可进行碳汇计量和监测以及发证的时间周期。 3.6 碳泄漏 由项目活动引起的、发生在项目边界外的、可测量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量。本规定的碳泄漏主要指造林、抚育、护林过程中使用运输工具燃烧化石燃料、施用化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

碳汇基础知识

碳汇基础知识 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成为当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外交领域的热点。应对气候变化,拯救地球家园,是全人类共同的使命。 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已被纳入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进程。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增加碳汇和保护森林减少排放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未来30-50年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成本较低、经济可行的重要措施。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全新的惠及全球、全人类的伟大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为普及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知识,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倡导公众参与碳汇林业建设,本报与国家林业局造林司(气候办)和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联合开设“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知识看台”专栏,从今天起陆续刊发相关知识,敬请读者关注。 气候变化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气候变化定义为:除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的气候的自然变异之外,由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组成所造成的气候改变。 碳汇与碳源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碳汇定义为: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源是指向大气中释放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森林碳汇与林业碳汇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吸收并固定在植被与土壤当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林业碳汇是指森林碳汇与管理政策包括碳贸易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温室气体与温室效应 温室气体是指可导致大气增温的气体。温室气体的种类很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目前将二氧化碳(CO2 )、甲烷 (CH4)、氧化亚氮 (N2O)、氢氟碳化物 (HFCS)、全氟化碳 (PFCS)、六氟化硫 (SF6)列为管制对象。其中,以二氧化碳为主。 温室效应是指温室气体能够让太阳短波辐射自由通过,同时吸收地面发出的长波辐射(红外线),引起地球表面和大气层下沿温度升高的现象。因这种作用类似于栽培植物的温室,故称为温室效应。 碳汇林业与碳汇造林

大埔县碳汇造林项目 (MR)

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监测报告 (F-CCER-MR) 第1.0版 监测报告(MR) 项目活动名称大埔县碳汇造林项目 项目类别1(一)采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方法学开发的中国自愿减排项目 项目活动备案编号537 项目活动的备案日期2016年2月2日监测报告的版本号 1.0 监测报告的完成日期2017年1月15日 监测期的顺序号及本监测期覆盖日期监测期序号:01 本监测期覆盖日期:2012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业主广东丰溪现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类型领域14:造林与再造林 选择的方法学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 AR-CM-001-V01 项目设计文件中预估的本监测期内温 室气体减排量或人为净碳汇量 47,201 本监测期内实际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或 人为净碳汇量 37,785 1包括四种:(一)采用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方法学开发的减排项目;(二)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但未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的项目;(三)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四)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但减排量未获得签发的项目。

A部分.项目活动描述 A.1.项目活动的目的和一般性描述 森林具有吸收CO2的功能,本项目拟通过植树造林,以增加森林碳汇量、减少大气中 CO2的总体含量,达到减缓气候变暖趋势的目的。 为响应广东省绿化造林的号召,根据《广东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5 年)》和《大埔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广东丰溪现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多方筹集资金,于2012年初起,在广东省大埔县组织实施碳汇造林项目,造林规模为7,400公顷,造林活动开始于2012年4月,以开始造林地的整地活动为标志。从2012年至2015年的4年时间里,每年分别造林约1,850公顷,共计7,400公顷;其中荒地造林4,248.86公顷、疏残林地造林3,141.14公顷。造林活动开始前,造林地为宜林荒山或只有残次林附着的荒山,疏残林地的郁闭度小于0.2,均为非农业和其它用地。 A.2.项目活动的位置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大埔县境内的湖寮镇、茶阳镇、高陂镇、青溪镇、三 河镇、大麻镇、枫朗镇、银江镇、光德镇、大东镇、西河镇、桃源镇和百侯镇;具体地理位置如图A.1所示: 图A.1 大埔县碳汇造林位置图

粤东地区碳汇林项目造林主要措施

粤东地区碳汇林项目造林主要措施 摘要:全球性的气候变化问题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是当前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而林业碳汇作为当前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发展碳汇林业以适应减缓气候变暖,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了全球共识。本文针对广东省粤北地区碳汇林项目造林措施进行了阐述,对我国林业碳汇项目造林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广东省;碳汇林业;发展建议 引言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状况的加剧,不但危害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造成巨大的生态和经济损失,而且威胁人类的生存。因此,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势在必行。而发展碳汇林业作为全面提升森林生物量和储碳能力,增加森林碳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之一,越来越受重视,尤其是在碳排放量巨大的广东省。数据显示,广东省年排放碳总量高达3亿吨,约达到全国总量的1/10。由此可见,在广东省发展碳汇林业是十分必要的。对此,文章重点阐述了广东省发展碳汇林业项目造林主要措施,以望对相关项目建设有所帮助。 1 扩充宣传力度,提升民众对发展碳汇林业的支持度 碳汇林项目对确保区域经济稳定和谐、快速迅猛发展意义重大。特别是对优化生态环境来说更加重要。然而,对绝大多数居民来讲,他们对碳汇林项目的实施意义并没有充分认可,或者说并不理解碳汇林项目真正意义、具有怎样深刻的价值与内涵。我们对广东某地区居民进行随机调查并明确,碳汇林种植地区对该项目十分了解的民众仅占到20%,而农村地区,这一数字更低,仅有15%,对碳汇林项目完全不了解的城市地区居民高达50%。这一数字说明,林农并没有清醒认识到碳汇林项目现实重要性,为此广东地区应继续扩充宣传,提升碳汇林项目支持度与认可度。宣传渠道应丰富多样,例如应获取林业单位、机关甚至学校的大力配合,通过公益广告、教育培训、重点林区张贴广告等模式,令人们在耳濡目染的环境中,逐渐加深印象。最终目标在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最大化激发碳汇林项目功能价值。再者,可开展碳汇林项目植树造林活动,打响绿满广东的口号,组建形成包括政府员工、志愿者以及林业科技人才在内的团队,全面深入林区进行现场宣传,通过入户走访,提升宣传管理效果。 2 优化碳汇林业项目保护激励机制,提升实践积极性 由树种分布状况来讲,碳汇林造林项目树种较大一部分形成的经济效益增长速度要慢于经济林。而另一层面,由于没能充分认识到碳汇林造林项目的现实重要性,因而较多林农没能对碳汇林形成强有力的支持,导致保护林区的理念认识并不强。事实上,无论以何种形式加强林业保障管理,均需要遵循三分种、七分管的原则,由此可见管理工作制度以及采用的措施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因而,实践工作中不仅应做好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的民众自觉主动地加入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队伍之中,还应进一步做好法律制度约束管控,提供完善保障。应逐渐优化碳汇林项目保护管理以及奖惩激励机制,针对一些故意破坏森林的不法之徒应强力打击。可通过道德谴责或是配合必要的经济惩罚等手段管控,对于情况严重的还应追究其刑责。再者对一些主动积极保护碳汇林、具有较高参与热情并为保护碳汇林作出一定贡献的广大群众与干部,则应按照贡献度給予相应的奖励,可以通过物质奖励或是精神奖励等形式开展,营造出一种和谐健康的文化氛围。当前存在的状况是,通常对于破坏影响碳汇林项目造林的非法行为可作出严厉惩处,然

树的碳汇量如何计算

树的碳汇量如何计算 CDM这个项目咱们国家起步比较晚,但发展势头非常快。我本来准备了咱们国家在CDM 上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的PPT材料,但刚才赵所长在论述中提到了生态建设碳的减排,我又改变了主意,想谈点“森林碳汇减排项目的现状和前景的分析”。应该说温室效应气体对整个环境的影响,尤其是生态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我想这个话题可能会和我们所谈的生态问题更紧密一些,也想跟大家共同的探讨一下。森林碳汇是指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CO2吸收并以生物量的形式贮存在植物体内和土壤中的能力。森林的这种碳汇作用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的积累,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巨大的生物量,是地球碳循环重要的汇和库,它与气候变化有着直接的联系。数据表明,森林每生长1m3生物量,平均吸收1.83t CO2,有着很强的碳汇功能。周国逸等最新研究成果表明,成熟森林在地上部分净生产力几乎为零的情况下,土壤持续积累有机碳,表现出强大的碳汇功能。实施造林和再造林,增加森林的碳汇量是世界公认的最经济有效的解决CO2上升的办法。由于工业化进程加速,致使燃烧大量化石燃料产生大量CO2,加之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使固碳作用下降,碳汇与碳源不能达到平衡,出现碳失汇,大气CO2浓度增加导致了温室效应,并影响到全球碳循环。降低和稳定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污染物减排,二是吸收温室气体,后者则与森林有着密切联系,这是因为森林具有通过光合作用和森林土地利用可以吸收、固定CO 2的森林碳汇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吸收、固定二氧化碳,通常其长期单位成本远远低于通过工业产业升级、利用工业污染治理减排的成本。这也是近些年林业碳汇项目日益受到国际社会普遍重视的一个主要原因。一、森林碳汇发展背景节能减排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责任。地球向大气层排放的温室气体与日俱增, 削减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保护人类的共同利益,已经成为共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为缓解全球气候变暖趋势,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京都审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规定所有发达国家在2008年到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削减5.2%。有约束的温室气体排放机制为碳交易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目前,国际上碳交易主要有CDM (清洁发展机制)、JI(联合履行)、ET(排放贸易)三种机制。碳交易已成为面对气候变迁的一个市场解决方案。其它一系列气候公约国际谈判中,国际社会对森林碳汇作用越来越予以关注,如《波恩政治协议》、《马喀什协定》都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京都议定书》确立的CDM(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各国通过绿化、造林来抵消一部分工业源CO2的排放量。2003年l2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9次缔约方大会,国际社会已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碳汇项目达成了一致意见,制定了新的运作规则,为正式启动实施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京都议定书》不但规定了41个工

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项目施工合同(-标段)(范本).doc

河源江东新区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项目施工合同(标段)(范本) 甲方:河源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项目造林工程质量,依期完成造林各项任务。本项目经公开摇珠招标,由乙方承担项目的施工。现经双方协议,订立本施工合同,以明确责任权利,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实施内容及地点 1、工程名称:河源江东新区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 2、工程实施内容及地点:造林地点为江东新区镇,造林面积亩。具体详见《河源江东新区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作业设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要求 1. 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河源江东新区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作业设计》标准和要求等进行,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标准。造林完成当年第一次抚育后,至年月日前竣工验收时,保存率达90%以上,种植的各类苗木平均树高应达到作业设计要求。否则,不予验收付款。 2. 凡本工程中出现质量不符合标准需返工的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验收方法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元整(¥元)。各工序单价造价以《河源江东新区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作业设计》文本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工作量验收结算。 2、造林验收方法及付款。 (1)、造林验收必须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列出需验收各要项(如造林地点、完成面积等),监理单位出具核实证明(盖章),然后由甲方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按规划范围,以作业小班为单位,对合格的作业小班进行验收,并用地形图勾绘完成面积;不合格的作业小班必须返工,直至合格才予验收。规划范围外的不予验收。验收分工序(阶段)进行,上一道工序(阶段)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申请下一道工序(阶段)验收。 (2)、验收方法分四个阶段(工序):第一阶段:林地清理、备耕打穴,林地清理是否按设计要求实施,打穴规格、株行距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第二阶段:施基肥、复土,主要是验收放肥情况及复土质量;基肥用复合肥,复合肥氮磷钾的含量30%以上;第三阶段:种植,主要是检查种植情况,包括是否按设计要求的树种配比混交、种植质量是否合格;第四阶段:造林种植后二个月,根据作业设计图实地核实造林面积,检查验收成活率及是否按要求进行抚育。造林面积核实要求达100%,成活率要求达95%以上,否则,需补种、补植后才验收。 (3)、造林付款方式:根据乙方施工进度、质量验收情况实行分期付款方式。第一次在完成林地清理、整地打穴、施基肥复土后,凭

绿色碳基金碳汇项目造林技术暂行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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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项目造林技术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项目的造林技术,提高造林质量,取得预期效益,依据《全国造林技术规程》,并参照《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下造林再造林模式和程序》和《森林多重效益项目设计标准》等国内外技术标准和规则,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指导中国绿色碳基金资助的碳汇项目。 第三条碳汇项目应当保证在最大限度地获得碳汇的同时,与项目所在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土保持等相结合。坚持适地适树,提倡多树种、多林种结合。 第四条碳汇项目应当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检查验收。 第五条碳汇项目的计入期(或项目周期)确定为20年。在项目计入期内,必须保证项目成果得到维护。 第六条碳汇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尽量减少或避免由于项目活动本身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这些活动排放可能来自于使用机械整地、汽车运输苗木和施肥等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

在可能导致排放的项目活动不可避免时,应当按照附件1《造林项目碳汇计量所需参数记录表》要求,详细记录相关情况。 第二章项目地点选择、调查和设计 第七条碳汇项目造林应当以营造生态公益林为主。项目实施地点应当在注重适地适树原则下,优先考虑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如大江大河源头、重要水库周围、西部风沙源、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石油、煤炭开采矿区等。 第八条根据第七条的基本原则,选择实施碳汇项目造林的地点应当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 2000年1月1日以前或2000年1月1日以来的无林地。 2. 不具有商业竞争力、存在一定造林技术难度、不具备天然更新能力的土地。 3. 适宜树木生长,相对集中连片,预期能发挥较大的碳汇功能。 4. 有助于促进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控制水土流失、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多种效益。 5. 近5—10年内尚不能纳入国家造林计划。 6. 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当地政府部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当地群众具有参与项目造林的积极性,具备开展项目活动的组织、劳力和技术保障。

碳汇交易

碳汇交易 碳汇交易是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对各国分配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的规定,创设出来的一种虚拟交易。即因为发展工业而制造了大量的温室气体的发达国家,在无法通过技术革新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对该国家规定的碳排放标准的时候,可以采用在发展中国家投资造林,以增加碳汇,抵消碳排放,从而降低发达国家本身总的碳排量的目标,这就是所谓的“碳汇交易”。[1]简单的说,所谓碳汇交易,就是发达国家出钱向发展中国家购买碳排放指标,这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森林生态价值补偿的一种有效途径。这种交易是一些国家通过减少排放或者吸收二氧化碳,将多余的碳排放指标转卖给需要的国家,以抵消这些国家的减排任务,并非真正把空气打包运到国外。 在11月11日公布的2011年《气候变化绿皮书》指出,“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这是政府首次在国家级正式文件中对国内碳市场进行表态。同日,环保部表示将在重点区域全面推行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而之前的11月1日,由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与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合作开展的全国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在浙江义乌正式启动。 种种迹象表明,虽然仍面临系列难题,从政府到部委再到民间,实行强制性碳减排交易,建立碳交易市场体系,推动我国经济转型的紧迫性已获共识。林业碳汇因操作成本低、效益好、易施行,或成整个碳交易市场突破口。 义乌交易试点 11月1日,全国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在浙江义乌正式启动。试点启动仪式上,有10家企业签约认购了首批14.8万吨林业碳汇,每吨价格为18元。这一项目由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与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合作开展,被认为是中国企业第一次自愿购买碳汇林。 根据资料,此次林业碳汇指标来自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于2008年在全国首批实施的6个碳汇造林项目,分别为北京市房山区、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甘肃省庆阳市国营合水林业总场、广东省龙川县、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和浙江省临安市毛竹碳汇造林项目。项目计入期均为20年,经审定的净碳汇量共为148572吨。 这仅是中国庞大的森林资源中被发掘的一个微小部分。中国森林面积1.95亿公顷,活立木蓄积量149亿立方米。中国有世界首位的人工林保存面积0.62亿公顷。目前中国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78.11亿吨,据估计,中国森林的6项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量达到10万亿元。但中国森林碳汇功能的巨大潜在量,并不等同于大片的“碳汇林”。《京都议定书》规定,实施项目的土地必须是过去50年以来的无林地或1990年以来的无林地。除了满足对土地的基本要求外,还需要制定方法学、证明额外性(也就是确认森林增加了二氧化碳吸收能力)、避免碳泄漏等。此外,项目要经过参与国家政府和主管机构批准,最后由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批准、注册,才可进行真正的交易。 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森林保护研究所副研究员朱建华表示,林业碳汇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即存在可逆转的风险。20年期间,可能会有不可能抗拒因素,导致碳重新释放到大气,比如火灾等;这点不如工业减排项目立竿见影。在朱建华看来,跟大型企业改造设备,或者风力发电这样的项目相比,目前即使是比较大的碳汇林项目,也有数量级的差别。正因为如此,森林碳汇交易在整个碳交易市场中的份额还微乎其微,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有待成熟。

最新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一、种子与苗木 (一)种子 (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 (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 (3)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 (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1993); (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 (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1993);(7)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 (8)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 (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 (10)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1996); (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1999);(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1999); (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1999);(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1999);(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T8822.2—1988); (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GB/T8822.6—1988)。(二)苗木 (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 (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 (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1992); (4)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 (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1996); (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2010); (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DB45/T 628.1—2009代替DB/450000B6101—1993) (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DB45/T 628.2—2009) (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45/T 625—2009);

碳汇造林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指南(标准状态:现行)

I C S65.020 B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 Y/T2743 2016 碳汇造林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指南 G u i d e l i n e f o r c o m p i l i n g t h e p r o j e c t d e s i g nd o c u m e n t f o r a f f o r e s t a t i o n p r o j e c t f o r c a r b o n s e q u e s t r a t i o n 2016-10-19发布2017-01-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 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三 本标准由北京林业大学提出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归口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林业大学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二西南林业大学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曙红二朱建华二张丽欣二林向群二何成忠二付静尘二聂曦三

碳汇造林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碳汇造林项目设计文件编制的格式和内容三 本标准适用于参与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碳汇造林项目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三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三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三 L Y/T2252 2014碳汇造林技术规程 L Y/T2253 2014造林项目碳汇计量监测指南 L Y/T2409 2015林业碳汇项目审定和核证指南 3编制内容 3.1项目活动描述 3.1.1目的和一般性描述 建议在项目设计文件中对以下内容进行概述: a)项目活动的目的; b)2005年2月16日以来,项目活动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方式; c)项目活动的基线情景; d)项目活动采取的技术和措施; e)计入期内,项目活动预计的温室气体年减排量和总减排量; f)项目活动对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贡献三 3.1.2地理位置 描述项目所在省二市二乡镇及村的名称以及实施项目活动的各地块的地理坐标等信息,并提供项目地理边界的矢量图三 3.1.3项目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 描述项目所在区域的气候二土壤二植被以及社会经济等概况三 3.1.4项目采用的技术或措施 描述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方式二项目采用的造林技术以及相关的管理措施三 3.1.5项目参与方及备案法人 描述项目参与方的名称二申请项目备案的企业法人以及受理备案申请的部门信息三

清远羊角山林场2019年级碳汇森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doc

清远市羊角山林场2019年省级碳汇森林抚育 项目作业设计 建设单位:清远市羊角山林场 设计单位:广东茂益园林有限公司 设计时间:二○一九年七月

设计单位:广东茂益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义龙 设计单位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19-125)设计技术负责人:郑中辉(林业工程师) 项目设计负责人:李新强(林业工程师) 设计人员:郑中辉李新强罗本楠梁志玲梁志恩 清远市羊角山林场: 罗石其钟永秋黄卫平曾文就黄仙玉邓烨光 设计时间:2019年7月3日

前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8〕314号)、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第一批)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19〕20号)和清远市林业局《关于下达清远市2019年营造林生产计划的通知》(清林函[2019]43号)文件精神,结合清远市羊角山林场实际,安排清远市羊角山林场针对2018年营建的948亩碳汇林进行抚育。项目总投资为33.161万元,其中抚育费用31.284万元,占总投资的94.34%;其他费用1.877万元,占总投资5.66%。 为了做好本项目的设计,受清远市羊角山林场委托,广东茂益园林有限公司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与清远市羊角山林场的技术人员一起,收集相关资料及数据,编写了《清远市羊角山林场2019年省级碳汇森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得到了清远市羊角山林场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感谢! 本作业设计成果包括: 1、作业设计说明书。 2、作业设计附表。 3、作业设计附图。 4、附件。

目录 第一章设计区概况 (4) 一、自然地理概况 (4) 二、社会经济概况 (5) 三、森林经营概况 (5) 第二章设计目的、指导思想、主要依据及原则 (6) 一、设计目的 (6) 二、指导思想 (6) 三、主要依据 (6) 四、设计原则 (7) 第三章设计布局、调查方法及现状 (8) 一、调查方法 (8) 二、林地现状 (9) 三、设计布局 (9) 第四章抚育技术设计 (10) 一、抚育技术措施 (10) 第五章工程量和物资需要量 (11) 一、工程量 (11) 二、用工量和物资需要量 (11) 第六章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12) 一、概算依据 (12)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2) 三、概算模型 (12) 四、概算结果 (13) 五、资金来源 (13)

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项目造林技术暂行规定

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项目造林技术暂行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附件3: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项目造林技术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项目的造林技术,提高造林质量,取得预期效益,依据《全国造林技术规程》,并参照《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下造林再造林模式和程序》和《森林多重效益项目设计标准》等国内外技术标准和规则,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指导中国绿色碳基金资助的碳汇项目。 第三条碳汇项目应当保证在最大限度地获得碳汇的同时,与项目所在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土保持等相结合。坚持适地适树,提倡多树种、多林种结合。 第四条碳汇项目应当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检查验收。 第五条碳汇项目的计入期(或项目周期)确定为20年。在项目计入期内,必须保证项目成果得到维护。 第六条碳汇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尽量减少或避免由于项目活动本身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这些活动排放可能来自于

使用机械整地、汽车运输苗木和施肥等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在可能导致排放的项目活动不可避免时,应当按照附件1《造林项目碳汇计量所需参数记录表》要求,详细记录相关情况。 第二章项目地点选择、调查和设计 第七条碳汇项目造林应当以营造生态公益林为主。项目实施地点应当在注重适地适树原则下,优先考虑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如大江大河源头、重要水库周围、西部风沙源、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石油、煤炭开采矿区等。 第八条根据第七条的基本原则,选择实施碳汇项目造林的地点应当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 2000年1月1日以前或2000年1月1日以来的无林地。 2. 不具有商业竞争力、存在一定造林技术难度、不具备天然更新能力的土地。 3. 适宜树木生长,相对集中连片,预期能发挥较大的碳汇功能。 4. 有助于促进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控制水土流失、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多种效益。 5. 近5—10年内尚不能纳入国家造林计划。

关于造林碳汇项目开发操作具体流程

所谓林业碳汇项目就是根据某一区域(县、区林业局为主管与支持单位)2014年以来进行的乔木林新造林项目或竹子新造林(前期地块主要为荒山荒地无林地造林)及竹林经营项目。 项目经由我司包装后提交到省发改委及国家发改委进行申报,取得国家发改委的备案并确定一定时间内产生的减排量(碳汇量),该减排量即可以在经国家备案的碳排放权交易所进行交易,获取造林项目的碳汇收益。 目前我司造林碳汇项目主要与各区县林业局合作开发,需要各林业局配合完成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部分(按时间顺序): 1、与我司在当地的业务人员沟通,确定可开发为造林碳汇项目的面积1,确定开发意 向; 2、我司技术人员根据各林业局提供的可开发为造林项目的数据出具项目分析意见书, 明确碳汇项目收益等问题; 3、我司与林业局或林业局指定的企业签订碳汇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4、林业局提供可以作为碳汇项目开发主体的企业性质的法人单位; 5、我司安排技术人员对签订开发协议的林业局做项目尽职调查(主要是收集开发碳汇 项目所需的各相关资料); 6、我司根据林业局提供的资料进行碳汇项目的设计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方法 学),期间若有存在争议或不清晰的地方需要林业局相关人员或部门进行澄清以确 保项目相关设计文件真实、准确; 7、项目开发过程中公示到国家发改委网站后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给第三方审定 机构,相关证明材料模板由我司提供,林业局负责核查真实性及盖章即可; 1根据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方法学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有关规定,符合造林碳汇条件的项目。

8、项目公示后,我司会同国家发改委指定的第三方审定机构到项目现场进行审定工作, 林业局人员按照我司要求准备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审定机构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定,确保项目合理、合法、合规; 9、第三方审定后即可提交到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需要林业局提供的业主单位授 权我司人员对该项目的申报、领取备案函等事宜; 10、项目备案后即可进行签发工作,林业局需要提供相关的样地资料及样地监测数 据,我司根据该数据计算确定项目实际减排量进行申报、核证以及减排量签发工作。

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

附件 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 国家林业局 2011年2月

前言 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已经对地球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产生了明显而深远的影响。人类活动引起的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增加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因素。森林作为全球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全球最重要的碳贮存库,是大气CO2重要的吸收汇。毁林是仅次于化石燃料燃烧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源。林业活动(造林、森林管理、减少毁林、植被恢复等)是大气温室气体增汇减排、缓解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此,《京都议定书》允许将这些林业活动获得的增汇减排,按一定的规则用于抵偿工业化国家承诺的温室气体减限排目标。同时《京都议定书》确定了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工业化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的项目活动获得的碳减排量或增汇量来抵偿其承诺的减限排指标。造林和再造林项目活动是第一承诺期合格的CDM林业项目。在未来承诺期,林业活动预计仍将在温室气体减排增汇中发挥重要作用。 我国于2007年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林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林业局2009年也对外公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其中就明确将扩大植树造林面积、增强森林碳汇作为未来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之一。 碳汇造林是指在确定了基线的土地上,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并对造林及其林分(木)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而开展的有特殊要求的营造林活动。为规范碳汇造林项目的计量与监测方法,推进碳汇造林项目计量与监测工作的开展,确保项目产生的碳汇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查,受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林业局气候办”)委托,中国林科院牵头编制了《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不仅适用于碳汇造林项目的计量和监测,也可作为其它类似造林项目的碳汇计量和监测的参考。 本“指南”在国家林业局气候办的指导和组织协调下编制完成。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中国科学院、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等有关科研院校,有关省区林业调查规划院、林业企业以及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意见,有关专家提出了修改意见,最终由国家林业局气候办组织专家进行审定。 根据国家林业局对碳汇造林的要求,造林项目实施主体应在其碳汇计量和监测报告或可研究报告中,详细说明如何应用本指南:包括具体使用的计量方法和监测步骤、数据(包括图面数据)、公式、参数、假设,并描述详细的监测计划和操作技术细则。

碳汇林、营造林作业设计报告

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 造 林 作 业 设 计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博罗县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作 业设计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规划设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设计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作业设计人员: 审核人:

前言 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成为当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外交领域的热点。应对气候变化,拯救地球家园,是全人类共同的使命。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全新的惠及全球、全人类的伟大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 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已被纳入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进程。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增加碳汇和保护森林减少排放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未来30-50年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成本较低、经济可行的重要措施。 广东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是指以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对广东现有宜林荒山荒地、疏残林(残次林)、低效纯松林和布局不合理的速生林采用人工造林、套种补植、更新改造、封山育林等营林工程措施,从而增加森林面积、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的碳密度、碳储量,提升森林自身防范火灾的能力,减少森林碳排放、碳损失,达到增加碳汇、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的一项重点生态工程。 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广东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5年)》,我县从2018年起至2015年连续四年,需完成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913300亩,其中:人工造林

201500亩,套种补植220100亩,更新改造90700亩,封山育林401000亩。其中2018年需完成113075亩,包括人工造林35375亩、套种补植55025亩、更新改造22675亩。资金来源由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组成。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采取面上补助和竞争性分配奖相结合方式进行分配,我县作为17个中标单位之一,省财政按每亩350元标准进行奖补。目前,省财政厅已分二批全部下达我县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3958万元。 为了做好我县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博罗县林业局于2018年3~4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了2012-2015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总体规划,把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建立了小班数据库。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落实建设任务,博罗县林业局委托具林业调查设计资质(丙级)的博罗县森源绿林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项目造林作业设计。受建设单位委托,博罗县森源绿林服务有限公司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县林业局有关人员的协助下,进行造林地实地调查,收集相关资料,编制了《博罗县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作业设计》。本作业设计建设工程量为113075亩,其中:人工造林35375亩,套种补植55025亩,更新改造22675亩,概算总投资4357.85万元,资金来源:省财政专项资金3958万元,地方配套399.85万元。本作业设计内容包括: 1、作业设计说明书; 2、作业设计各类统计表; 3、位置示意图; 4、小班现状图; 5、植穴规格及种植平面示意图; 6、作业设计图(另行装订)。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的主要技术措施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的主要技术措施 张宋英 生物防火林带是主动、高效预防森林火灾的一种好举措,是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系统工程。生物防火林带是阻隔森林大火、减缓林火的蔓延的保护带;是防止和减少森林病虫害的缓冲带;是保护和美化环境的绿色屏障;是明确和稳定山林权属,减少、避免山林纠纷等的和谐带;是促进农民增收和山区经济发展的经济带。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作一直得到国家的重视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生物防火林带网络系统已具规模,初步奠定了“绿色防火”格局。本文以东江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为例子,就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的主要技术措施进行详述。 1、生物防火林带的规划和布局的主要技术措施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在规划初期应具有前瞻性、整体性和科学性,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到因害设防、合理布局,并与其他林业工程规划协调一致。在前期的生物防火林带中,由于各种因素造成东江生物防火林带结构不够合理、分布不均、建设滞后。在结构与分布上,一直以来,生物防火林带大多数都营造在主山脊和重要行政区界上,却往往忽略了人为活动频繁的地段,如路边沿线、田边、林边、山边等。而森林火灾的发生原因大多是人为活动频繁的地段,如路边点火(精神不正常者纵火),烧田基,上坟烧纸,放鞭炮,丢烟头等。因此,本着“因害设防”的原则,实际建设中改变了生物防火林带只营造在山脊上进行被动防火的观念,主动在人为活动频繁的地段及火险大(如针叶纯林、幼林等)的地方主动设防。在建设时序上,改变了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较其他林业工程建设滞后的现象,将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与造林绿化、迹地更新、专项资金造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实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将其纳入总体规划中。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中与病虫害防治、防风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及造林绿化等相结合,做到协调发展,避免重复建设,使生物防火林带真正做到功能

中国竹林碳汇造林方法学

《中国竹林碳汇造林方法学》亮相亚太林业周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国际竹藤组织和浙江农林大学利用亚太林业周这一国际平台,于11月11日举行“竹林与应对气候变化”研讨会,发布了《竹林碳汇造林方法学》(征求意见稿),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 据国际竹藤组织中国项目部主任楼一平介绍,近年来,碳汇造林的研究、示范和实践在我国和全球得到不断发展。竹子作为一种生长快、用途广,并且兼具经济、社会和生态多种效益的造林类型,在我国生产实践中受到广泛重视。目前,我国每年新造竹林面积保持在7万亩-8万亩。但是,由于竹林碳汇造林和计量监测方法学的缺失,竹子造林面积无法纳入碳汇造林的范畴,其碳汇量无法得到计量和交易,使得投资者和经营者失去了增加碳汇受益的机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满足我国不断增长的碳汇造林市场需求和技术要求,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国际竹藤组织和浙江农林大学联合研制了这一方法学。 为保证该碳汇项目造林质量,确保该项目产生的碳汇准确、可靠和可核查,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办公室委托浙江农林大学对该碳汇项目进行碳汇计量与长期监测。同时,研究工作也参考了国际竹藤组织近年来对竹林碳汇的研究成果。对中国竹林碳汇造林项目开发原则、项目合格性、碳库选择、温室气体排放源、泄漏源、基线情景和项目情景、碳汇林造林技术以及项目监测计划等方面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和规定,用于指导和规范竹林碳汇林的营造、经营及其碳汇量的计量和监测。 代表们认为,竹林碳汇造林方法学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竹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从新的领域发挥竹子资源在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等方

面的潜在作用。 据介绍,在亚太林业周咨询的基础上,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国际竹藤组织和浙江农林大学将根据国内外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该方法学,并拟在今年12月份在南非德班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第十七次缔约方大会期间开展全球咨询,争取在2013年发布,用于生产实践。 会上,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秘书长李怒云、国际竹藤组织中国项目部主任楼一平和亚尼克.库尔博士、浙江农林大学校长周国模教授和傅伟军博士,分别就中国林业碳汇交易的研究与实践、竹林生长与碳汇预估模型、竹林应对气候变化、竹林碳汇造林方法学、竹林碳汇造林项目的实施、竹林项目碳汇计量方法等主题作了报告。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一、种子与苗木 (一)种子 ( 1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2772 — 1999 ); ( 2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7908 — 1999 ); ( 3 )林木种子贮藏( GB/T10016 — 1988 ); ( 4 )林木良种审定规范( GB/T14071 — 1993 ); ( 5 )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 —1993 ); (6 )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 — 1993 ); ( 7 )林木引种( GB/T 14175 — 1993 ); ( 8 )林木采种技术( GB/T 16619 — 1996 ); ( 9 )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 GB/T 16620 — 1996 ); ( 10 )母树林营建技术( GB/T 16621 — 1996 ); ( 11 )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 LY/T 1304 — 1999 ); ( 12 )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 LY/T 1343 — 1999 ); (13 )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 —1999 );

(14 )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 —1999 ); (15 )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T8822.2 —1988 ); (二)苗木 ( 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 6000 — 1999 ); ( 2 )育苗技术规程( GB/T 6001 — 1985 ); ( 3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LY J128 — 1992 ); ( 4 )容器育苗技术( LY/T 1000— 1991); ( 5 )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 LY/T 1185 — 1996 ); ( 6 )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 LY/T 1882 —); ( 7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二、森林培育技术 (一)生态公益林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 1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GB/T 18337.1 —); ( 2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 18337.2 —); ( 3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 18337.3 —); ( 4 )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GB/T 18337.4 —); ( 5 )防沙治沙技术规范( GB/T 21141 —); ( 6 )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规程( GB/T 24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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