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宋代对不孝行为的惩处

试论宋代对不孝行为的惩处
试论宋代对不孝行为的惩处

试论宋代对不孝行为的惩处*

马晓燕

【摘要】在宋代,谋杀、殴打、控告、斥骂、诅咒祖父母和父母,违犯祖父母和父母教令,祖父母和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及供养有阙等均属于不孝行为。宋代对各种不孝行为制定了缜密而严厉的惩处法令。在惩处实践中,朝廷并非采用单一的刑事惩处,而是以有利于祖父母及父母晚年养老生活为基本原则,在必要的刑事惩处外,多采用劝诫教化、剥夺财产继承权及经济援助等惩处方式。这种灵活的惩处方式不仅有利于家庭养老模式的顺利推行,同时对维护社会伦理秩序也有重要作用。

【期刊名称】中州学刊

【年(卷),期】2014(000)010

【总页数】6

【关键词】宋代;不孝;惩处法令

【历史研究】

宋代由于土地制度变迁、商品经济发展以及家庭形态变化诸多因素的影响,供养不周、弃养、辱骂、控告甚至是谋杀祖父母及父母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与传统社会尊崇的孝道背道而驰,对社会伦理秩序形成有力的挑战,所以政府尤为重视对不孝行为的惩处。学术界对宋代惩处不孝行为的研究虽有相关成果①,但缺少专题论述。本文拟就宋代对不孝行为的惩处法令及方式进行一些考察。一、对不孝行为的惩处法令

宋代惩处不孝行为②的法令,基本沿袭《唐律疏议》中的相关规定,将谋杀、殴打父母和祖父母的行为归入“十恶”中的“恶逆”之罪,将斥骂、控告、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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