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设备生产维护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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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设备生产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变电设备生产维护管理,强化变电设备生产维护,提高变电设备生产维护标准化、精益化工作水平,确保变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变电设备生产维护的管理职责、目标与要求、管理内容、评价与考核等管理工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第三条变电设备生产维护指变电站内设备的生产维护,是对变电设备及设施所采取的维护检查、保养、简单修理等技术管理措施和手段的总称,主要包括基础数据管理、巡视检查与防护、变电设备生产维护、状态评价、缺陷管理、保供电管理、运行统计分析等工作。(生产维护工作,包括检修、保护定检、一次设备例行试验、站内电缆设备巡视检查、直流巡检、定期充放电试验、油气分析及油务化验周期检验、仪表定(巡)检、远红外测温、停(带)电清扫、盐密监测和测零值、地网开挖检查。缺陷处理和事故抢修工作。)

第四条变电设备生产维护工作应以持续提高设备可靠性为目标,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制度标准体系,充分利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PMS),推进变电设备生产维护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益。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洛阳供电公司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设备生产维护。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

(一)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变电设备生产维护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反事故措施和实施细则,落实相关运维工作要求。

(二)承担公司所辖变电设备生产维护、重要活动保电、变电工程竣工和交接验收、技术监督等工作。

(三)负责变电设备生产维护专业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掌握变电设备生产维护情况,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变电设备生产维护技术和管理措施。

(四)开展PMS、ERP等系统的实用化应用工作。

(五)参加变电设备生产维护专业会议、技术交流、技能竞赛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六)负责开展变电设备生产维护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实施。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一般管理要求

第七条深入开展变电设备生产维护生产专业化、标准化、精益化、信息化管理工作,规范变电设备生产维护基础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第八条加强对设备全寿命周期生产环节质量监控和成本跟踪,优化相应工作流程和策略,提高电网资产运营效率。

第九条加强PMS、ERP等信息系统的深化应用,强化生产全过程业务管控。

第十条变电设备生产维护应明确设备运行责任分界点,变电设备生产维护与架空输电线路、电力电缆、通信设施的分界点按照《洛阳电网输变电设备管理范围划分规定》及相关规定确定。

第十一条生产维护计划编制

检修试验工区周期性生产维护工作应编制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和周计划。专业技术专责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编制完成分管专业下一年的生产维护计划,生产调度专责应将相关专业的工作汇总、协调结合开展。专业技术专责结合分管专业的年计划于每月10日前报下月停电计划,于每月5日前编制完成并下发当月生产维护计划。

第二节巡视检查与维护

第十二条检修试验工区各班组应按巡视周期对所维护设备进行巡视与检查,掌握变电设备的运行状况,为设备状态评价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检修试验工区各班组严格执行工区下达的月度维护检查计划,并组编制上报月度设备运行分析。

第十四条检修人员在对变电设备进行生产维护工作时,应按要求做好维护记录。

第十五条检修一次、二次技术专责应不定期对检修人员维护质量进行监督指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第十六条设备维护应遵守标准化作业管理规定,规范维护流程和内容,开展标准化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变电设备的维护检查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定期维护:由检修班组设备责任人按设备生产维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设备各个部件运行状况进行维护检查。

(二)特殊性维护:当气候发生剧烈变化、自然灾害、异常运行等特殊情况时(如:暴雨、洪水、冰冻、地震、线路过负荷、最大负荷日等),为了及时发现设备及周围有异常运行现象而进行的维护检查。

(三)故障性维护:当设备发生了故障接地或跳闸时,为找出故障点和故障情况而必须进行的维护检查。

(四)监察性维护:为了解设备运行状况,检查和指导设备责任人的工作,由生产领导组织进行的维护检查。

第十八条运行维护周期

(一)变电设备的巡视周期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二)变电设备检查维护项目和周期应符合附表2的规定。

第十九条遇有下列情况,应适时增加维护次数或重点特巡。

(一)设备过温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二)设备检修或改变运行方式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或新安装设备的投运。

(三)根据检修或试验情况,有薄弱环节或可能造成缺陷。

(四)设备存在缺陷时或设备缺陷有所发展时。

(五)存在外力破坏或在恶劣气象条件下可能影响安全运行的情况。

(六)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七)重要保供电任务期间。

(八)其他需要增加维护次数或重点特巡的情况。

第二十条检修一次、二次技术专责应按照变电设备生产维护相关要求,明确维护工作内容和范围,落实人员责任,加强维护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检修一次、二次技术专责应根据变电设备状态评价结果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编制年度、月度维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变电设备生产维护维护应优先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方法和工器具,提高维护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二十三条检修一次、二次技术专责应定期开展维护统计、分析和工作总结,提高维护工作质量。

第四节状态评价

第二十四条检修一、二次技术专责严格按照《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评价标准》(国家电网生试行)有关规定组织专业班组进行设备信息收集和设备状态评价。

第二十五条检修一、二次技术专责应制定收集设备信息的计划与方法,定期开展配电设备投运前、运行、检修试验、家族缺陷等信息的收集管理,并及时将设备状态信息收集并录入PMS等相关信息系统中。

第二十六条检修一、二次技术专责应加大状态检修培训力度,加强一线人员状态维护、状态监测、带电检测分析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操作水平。

第二十七条检修一、二次技术专责应定期组织开展状态评价统计、分析、总结,按规定上报状态评价结果。

第五节缺陷管理

第二十八条缺陷管理应遵循闭环管理原则。闭环管理程序全过程包括:发现缺陷-登记缺陷-审核缺陷-安排检修-消除缺陷-运行验收。

第二十九条根据缺陷严重程度分为一般缺陷、严重缺陷、危急缺陷。按照缺陷不同严重程度进行消缺处理。

(一)一般缺陷:可列入年、季度检修计划或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不需要停电和可带电作业处理的一般缺陷应在6个月内消除。

(二)严重缺陷:应在1个月内采取措施安排处理消除,防止事故发生,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三)危急缺陷:危急缺陷必须在24小时内消除或采取必要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第三十条技术专责应定期开展缺陷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及时掌握缺陷消除情况和产生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节保供电管理

第三十一条保供电管理内容包括人员组织安排、应急演练、保供电特殊维护、应急电源准备、备品备件准备、保供电活动总结和分析等。

第三十二条各班组应加强保供电期间对重点设备的特殊维护。保供电前应对相关变电设备生产维护设备设施根据

设备状态进行重点掌控,及时处理有关设备运行、检修、消缺等问题。

第三十三条低压直流班应做好应急电源设备的检查和保养。

第四章设备管理范围划分

第三十四条变电设备管理划分

(一)变压器类设备(主变压器、电抗器、所用变、接地变、消弧线圈)

检修一次专业负责变压器类设备及其附件的检修、技改,负责变压器的充氮灭火装置、主变水喷雾系统的维护、检修(不含水系统)。

试验化验专业负责变压器类设备及其附件的试验、检测;负责新装变压器的交接验收。

低压直流专业负责变压器类设备的水冲洗。

(二)开关类设备(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开关柜及其附属设备)

检修一次专业负责开关类设备(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开关柜及附属设备)检修、技改、试验、设备清擦工作。

检修二次专业负责开关柜(机构箱)内照明回路、加热回路维修。

试验化验专业负责开关类设备(断路器、组合电器、开关柜及附属设备)试验工作。

(三)电力电容器

检修一次专业及试验化验专业负责电力电容器的检修、试验。

(四)设备线夹、母线、导线

检修一次专业负责检修,在安装、大修、小修及预试时对应检查到的设备线夹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

(五)互感器及其附属设备

检修一次专业及试验化验专业负责检修、试验。

(六)绝缘子、支持瓷瓶、悬式瓷瓶

检修一次专业及试验化验专业负责绝缘子零值测试、盐密(灰密)测试、红外测试、带电清扫。

(七)独立避雷针、消雷器

检修一次专业及试验化验专业负责维修、防腐、接地电阻测试。

(八)避雷器

检修一次专业及试验化验专业负责检修、试验。

(九)电力线载波通道的线路阻波器、耦合电容器

检修一次专业及试验化验专业负责线路阻波器、耦合电容器的安装、检修、高压试验;

检修二次专业负责保护专用线路结合滤波器的频率调

整和高频特性试验。

(十)防污闪涂料、增爬裙

检修一次专业负责变电设备施工管理、验收。

(十一)变电站动力箱、电源箱

低压直流专业负责动力箱、电源箱及其出线端子以内回路的维修。

(十三)变电站穿墙套管上部加装的金属雨搭、母线桥上的护网

检修一次专业负责维修、消缺。

(十四)在线监测装置

检修一次专业负责加装在变电设备上的安装、运行、维护。

(十五)变电设备带电指示器

检修一次专业负责设备本身的带电指示器的维护、检修。

(十六)电力电缆

检修一次专业负责变电站内电气设备之间的动力电缆和110千伏及以上电缆的运行维护、检修。

(十七)直流设备

低压直流专业负责变电站和配电所内直流设备的定期巡检、维修工作,制定蓄电池年度放电计划和直流设备定期巡视计划并按计划执行,负责直流系统馈线屏馈出端子排以

内元器件及其回路的检修维护。

(十八)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检修二次专业负责变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检、维护、保护定值录入工作,负责打印机的维修、更换色带、墨盒,提供保护用打印纸。

(十九)电测仪表

低压直流专业负责变电站内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同期表、压力表计、温度计、温度变送器、密度继电器、电压质量检测仪的定期检验和维修,本单位标准表的送检、维护;负责公司系统内便携式仪表的定期校验。

检修二次专业负责监控及后台系统负荷红线设置修改和标注。

(二十)自动化装置

检修二次专业负责变电站自动化设备(含集控站系统)的定期巡视、检修维护、设备校验、专用UPS定期放电及切换试验等工作,负责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数据备份和远动信息表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变电各专业维护分界点

(一)一、二次专业维护分界点原则上以端子箱(机构箱、汇控柜、开关柜)为界,端子箱(机构箱、汇控柜、开关柜)外壳、基础、机械传动部分、气体动力及管路、加热装置由检修一次专业负责,端子排、二次回路及元件由检修

二次专业负责。检修一、二次专业负责端子箱(机构箱、汇控柜、开关柜)端子排内各自元器件的维护及备品备件管理。

(二)检修一次专业负责变压器本体及附件(包括油枕、散热器、本体端子箱、有载调压机构箱、瓦斯继电器、压力释放阀、压力突变装置等)的维护,低压直流专业负责油温计、风机、潜油泵、风控箱、风冷控制箱至变压器风扇二次回路,油温计至本体端子箱间二次回路及温度变送器的维护(测控装置上的温度变送器由检修二次负责),检修二次负责瓦斯继电器的校验和其他所有二次回路的检查传动及维护。

(三)检修一次专业负责断路器(开关柜)及其机构箱、汇控柜内一次专业元器件的维护及备品备件管理,检修二次专业负责元器件更换时的配合和相关二次回路的检查传动及维护。

(四)检修一次专业负责隔离开关及其辅助触点的定期检修与调整、更换,检修二次专业负责辅助触点的更换时的配合和相关二次回路的检查传动及维护。

(五)检修二次专业与直流专业设备以直流馈电屏端子排为界,端子排以内由直流专业负责,端子排以外由继电保护、自动化专业负责。

(六)图像监控、变电站户内SF6气体含量环境监测及通风装置

检修二次专业负责图像监控系统主站的交接验收和日常维护。

低压直流专业负责变电站户内SF6气体含量环境监测及通风装置的交接验收和日常维护。

(七)变电站低压交流屏(柜)

低压直流专业负责低压交流屏(柜)馈出端子排以内元器件及其回路的检修维护。

(八)变电站照明系统

低压直流专业负责变电站事故照明电源装置(逆变电源切换装置)、保险底座的维修。

(九)变电站厂房

检修一次检修间室内由检修一次专业负责整理,检修二次检修间室内由检修二次专业负责整理。

(十)变电站(配电所)电缆沟及电缆夹层:

检修一次负责变电站内电缆沟、电缆夹层内的支架、沟体(墙、底)、配线架的维修。

(十一)变电站防腐(设备及生活设施)

检修一次负责变电站内设备及设备构架、栏杆、爬梯的防腐工作。

(十二)变电站接地设施

检修一次负责变电站主接地网及构架的接地引下线、电缆沟内的接地装置的维修、检测。

(十三)防小动物设施

检修二次专业负责变电站室内保护盘、控制盘底部封堵、室外端子箱封堵。

(十四)变电站设备上的悬挂物

需要带电作业或停电处理的由检修一次负责清除。

(十五)设备上的鸟巢

检修一次负责门型架构上、设备带电部位的鸟巢清除。

第三十五条智能变电站各专业维护分界点

(一)变压器、断路器、开关柜、电容器、电抗器、消弧线圈等本体、机构检修与高压试验工作由检修一次及试验化验专业负责。

(二)光电互感器、光电互感器接线盒内的采集模块由检修一次专业负责,采集模块至合并单元的光缆(电缆)由检修二次专业负责维护。

(三)变压器在线监测柜(包括柜内热交换器)由检修一次专业负责维护,在线监测装置接口连接光纤及以上部分由检修二次专业负责。

(四)110kVPASS M0组合电器一体化智能柜内在线监测传感器、在线监测装置由检修一次专业负责维护,在线监测装置接口连接光纤及以上部分由检修二次专业负责。

(五)10kV开关柜在线监测单元、传感器、无线测温探头、无线测温接收器由检修一次专业负责。

(六)10kV网络通讯柜内在线监测装置由检修二次专业负责,开关柜在线监测单元至主IED之间的连接部分,主IED端口至站控层网络交换机之间光缆由检修二次专业负责。

(七)检修一次专业负责在线监测IED内有关装置定值的设置,建立站内各在线监测装置的定值清单,负责全站在线监测数据的定期归档。

(八)智能变电站内所有保护测控装置、操作箱由检修二次专业负责维护。

(九)光电互感器合并单元及调理器

光电互感器合并单元、调理器、从互感器本体至合并单元(调理器)的电缆(光缆)由检修二次专业负责维护。

(十)站控层设备

站控层设备包括后台监控系统、子站管理机、站控层网络交换机等,由检修二次专业负责维护,同时负责变电站高级应用功能能够正常使用。

(十一)热交换器

户外一体化智能柜内热交换器由检修二次专业负责维护。

(十二)智能变电站一体化站用电源系统、光伏发电系统由低压直流专业负责维护,一体化电源馈电屏端子排接线端子至保护屏(包括保护专业维护的其他设备)的电缆由检

修二次专业负责维护。

(十三)变电站事故照明切换回路由低压直流专业负责维护。

第六章评价与考核

第六十条工区每年对变电设备生产维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第六十一条变电设备生产维护评价、考核内容包括设备巡视、维护、状态评价、缺陷管理、交接验收、运行技术分析、资料管理等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六十三条根据评价与考核结果,针对运维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和工作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执行落实,实现运维整体水平提升。

第六十四条变电设备生产维护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按附件3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办法由洛阳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检修试验工区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变电设备巡视维护周期

附件2

变电设备检查维护项目

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1.目的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发现的制程品质异常能够立即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映,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分析和处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拉线生产过程中品质异常的处理。 3.定义 无 4.职责 4.1 品质部: 4.1.1品质异常的发现与报告(必要时,其他部门也可提出); 4.1.2异常原因分析部门(必要时,技术部协助予以分析); 4.1.3主导现场小组讨论解决制程异常问题,并做全程跟踪; 4.1.4改善成效之追踪及稽核。 4.2生产部: 4.2.1 改善措施的填写与实际改善工作的执行。 4.2.2 协助现场小组解决制程异常问题; 4.2.3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3 技术部: 4.3.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3.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4 设备组: 4.4.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4.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5 采购部: 4.5.1 相关来料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5.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6 PMC部: 4.6.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6.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5. 规定内容 5.1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流程见附件。 5.2 制程品质异常的发现与报告: 5.2.1在制程中出现下述品质不良问题,应开出《品质异常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 5.2.1.1来料不良(物料缺陷); 5.2.1.2制程中发生混料;

安全生产防护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防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印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保护用品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一项具体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应根据岗位员工的具体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发放,不得平均分配。 第四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随意削减、克扣或拖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1. 凡是在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都应按照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 根据劳动防护的需要,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 3. 对不同行业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发放基本相同的防护用品; 4. 不符合劳动用品发放标准及不利于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用品杜绝发放。

第六条本规定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及所属各局院、控股公司。 第二章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审定和批准,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实施。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配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制度及本单位制定的有关实施细则,组织计划、采购和发放登记工作,建立发放登记表;负责向相关领导和管理部门申报次年劳动防护用品计划。 第十条财务部门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和标准保证其经费,列入成本;监督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开支情况,与安全管理部门协同审核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标准,不符合的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工会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维修工具管理规定

维修工具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工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各类工具的配置、领用、保管、移交、报废等程序的管理;保证使用工具的质量合格、数量齐全,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出现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所使用的维修工具、操作工具、保洁工具、资讯工具的配置标准制定、购置、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事项。 第三条工具由单位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管理,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四条由材料设备管理员对单位人员使用工具进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使用工具的保管及使用情况,检查工具动态管理情况。 第二章工具的申请、购置 第五条工具的配置标准由使用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工具,提出品种、规格、数量、技术要求,经领导批准后,报材料设备管理员备案并及时予以配备。 第六条工具使用部门根据配备标准,提出购买申请。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工具名称、申购原因、工具规格、型号和要求、单价、数量等,由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认,按批准权限,报领导审批后由材料设备员负责采购。 第三章工具的管理、使用 第七条工具的采购由材料设备管理员根据采购计划进行市场调查,货比多家,选购质优价廉的各种工具,由各单位库管员负责验收、入库。 第八条领用工具,由使用部门或个人办理出库手续,由工具管理员(由库管员兼任)填写《工具保管登记卡》(见附件一),坚持一人一卡,专人负责。 第九条原有工具正常损坏后,必须按照以旧换新的原则,归还旧工具,领取新工具,并在保管登记卡上进行登记。如果工具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负责全额赔偿。 第十条工具使用人在调整岗位或离岗时,必须将其名下的工具全部退还方可离岗。 第十一条工具管理人员每季度对工具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帐卡相符、卡物相符。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维修、安装、使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均适用本规定。 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是指应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等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防产品)是指用于防盗窃、防抢劫、防入侵、防破坏、防爆炸等特种器材和设备。 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是指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组成的防护系统。 第四条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下列场所或部位必须按规定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一)武器、弹药和民用爆炸器材仓库; (二)存放含有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图纸、资料、产品、设备等各种载体的保密要害部位; (三)储存易燃、易爆、剧毒、致病菌毒品、管制药品和放射性物质的仓库、场所; (四)金融机构所属金库、营业场所及运钞车辆; (五)博物馆、文物店及陈列、收藏重要文物、珍宝的场所; (六)黄金、珠宝生产基地及其储存、销售场所; (七)各类重要物资储备仓库和存放高档商品、重要生产资料的场所; (八)单位的财务室和集中存放现金、证券、贵重物品的部位; (九)三星级以上宾馆的指定部位; (十)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应当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场所或部位。 第六条安装报警装置的单位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联网,形成多级报警网络,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品质异常处理办法

品质异常处理办法 1.品质异常处理原则 1.1 异常的判定严格依据检验标准签样执行,超规格产品不可私自放行。 1.2 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必要时逐级上报处理。 1.3 异常物料须及时标示,隔离并追溯。 1.4 及时追踪异常结果,依据PDCA和特裁单等方案执行 1.5 非特殊异常处理以不影响生产线生产和出货时间为原则。 2.异常处理的一般流程 2.1 异常确认: 2.1.1不良资讯和样品的收集(不良总数、不良比例、发现不良的时间/位置、 产品料号/生产日期、批次)。 2.1.2 依据检验标准和签样,结合实配结果判定不良是否属实。 2.1.3 不良品及嫌疑品的追溯标示和隔离。 2.1.4 依据不良比例和不良类别决定是否开单处理。 2.2 原因分析及对策拟定: 2.2.1 异常属实则需分析异常产出和流出原因。 2.2.2 判定异常责任单位(本制程,前制程,供应商,工程单位,客户) 2.2.3 责任单位提出临时及长期改善对策(包括所有不良嫌疑品处理,不良改善 对策) 2.3 异常物料处理: 2.3.1 依据会议决议,异常单,主管认可的其他处理意见对不良品级嫌疑品进行 特裁重工或报废处理。 2.3.2 异常品处理监督执行。 2.4 改善对策执行及确认: 2.4.1 确认责任单位改善对策是否予以严格执行并标准化。 2.4.2 确认改善对策执行后异常改善效果。 2.4.3 效果OK则结案,效果不佳则需责任单位重新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 3.异常处理过程QC工作要项 3.1 发现异常:

3.1.1 异常主要分为产品异常和制程异常 产品异常常指产品各特性(外观,尺寸等)超出管控标准(IS签样) 制程异常主要是制程要素不符合管控要求(人,机,料,法,环) 3.1.2 日常产品检验和制程稽核过程中发现以上异常状况须将异常详细信息予 以记录,包含但不限于发现时间,地点,生产日期,批次,数量,比例)。 3.2 确认异常: 3.2.1 异常确认前必须详细了解产品的判定标准和签样要求。 3.2.2 有必要重新测量和送检的予以重新检测。 3.2.3 异常判定可参观现场相关人员描述和个人经验常识。 3.2.4 对超规产品的嫌疑批次予以扣留隔离。 4.反馈异常 4.1 个人可以判定的异常及时确认并知会责任部门改善跟进处理对策和结果,异 常信息当班次下班反馈给领班知悉。 4.2 个人无法确认和处理的异常须立即反馈领班和责任单位QE协商,QC关注异 常处理进展并给必要帮助。 5.跟进异常处理 5.1 跟进异常处理人员(生产,工程,QE)尽快分析并给出合理处理方案,(需 经主管签核)即可。 5.2 依据处理方案对不良品进行重检处理。 5.3 责任单位改善措施和改善效果确认并反馈给领班。 6异常结案 6.1 针对发生异常的项目需列入重点关注并加严检验。 6.2 连续追踪查核异常改善并无再次发生则予以结案。 6.3 效果不佳则需责任单位重新分析原因并提出改善方案及对策。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确保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的安全防护持续有效,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工艺、锅炉、压力容器、仪表仪器等部位的控制。 2 职责 2.1 生产设备、机加工机械设备上安装的安全防护设施、限位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电气安全用具、过载保护、防雷接地等,由生产部负责。 2.2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流量、重量等检测仪表仪器由质管部负责。 2.3 火灾报警、灭火装置由保卫部负责。 2.4 劳动防护各类安全器具由技安部负责。 3 安全管理要求 3.1 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仪表、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起重设备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装置,以及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避雷保护装置等均属安全防护装置。对上述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定期加以维护,保证灵敏可靠,避免因装置故障而发生事故。 3.2 在作业过程中,需佩戴和使用的以保护人体健康、安全为目的的防护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防护服、工作鞋、绝缘棒、手套、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对上述安全防护器具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和穿戴。 3.1 安全防护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检验,损坏应及时更换。3.2 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卸、挪用或放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过技安部或主管安全领导同意。

4 防护装置选用与保管 4.1 选用防护装置与器具应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4.2 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培训,使每个员工熟知岗位上安全防护装置的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4 各种防护器具要定期检查,严格按要求合作。 4.5 电气安全用具要安期进行耐压试验、定点存放,专人保管。 4.7 登高作业安全带用前须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使强度下降,不利于登高作业安全。 5 考核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 ━━━━━━━━━━

维修工具管理规定

维修工具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1.目的 规定组件设备部对维修工具管理的职责、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保证维修工具管理按规定的方法和规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从而保证维修工具状况良好,满足维修需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组件设备及其维修人员、领用公司工具的相关人员。 3.职责 3.1维修主管负责,对机械维修工具进行分级管理; 3. 2兼职工具管理员负责公用工具管理; 3. 3维修工负责个人保管工具管理。

4.定义 4. 1 维修工具:在所有设备维修中,会使用到的工具,其包括机械、电气及软件类 使用的工器具、仪器、仪表等。 4. 2公用工具:使用频率不频繁,在某些设备维修中,会使用到的,不需要每位维 修人员配置的设备。 5.内容 维修工具分级 为充分利用资源,避免资金占用,提高维修效率,维修工具分公用工具、维修工个人用具。 公用工具由兼职工具管理员管理。公用工具包括:水平尺、手持式砂轮切割机、铆钉枪等。 个人管理工具根据工种性质配以常用工具,由维修工个人负责管理。 维修工具管理 工具登记:凡领用工具人员,均需进行工具领用档案管理。兼职工具管理员需制定《维修工具出入库清册》,对所有工具进行出入库登记,并进行分类,标 明各工具的规格参数。当工具低于最低库存时,需提出采购计划,交部门经 理和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交采购部门购买。 工具领用:维修人员领用工具时,需遵循工具领用流程,并填写《个人工具领用申请单》,交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在兼职工具管理员处登记《个人工具领 用明细表》,方可领用个人工具。 公用工具借用:维修作业需用公用工具时,由维修人员在兼职工具管理员处填写《公用工具借用登记表》,用后需立即归还。 对已损坏、或不可再使用的工具,需依照工具报废流程,维修工具使用人员填写《维修工具报废申请单》,交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做报废处理。报废后的 工具放到仓库相应位置。 工具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如有损坏,或质量问题不准使用并应立即报告主管,兼职工具管理员负责维修或更换,确保维修作业正常进行。 各级工具保管及摆放应符合5S标准,严禁乱拿乱放。 各级责任人应对维修工具妥善保管,如有不按规定使用,遗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工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采用以旧换新的处理方法。 记入《维修工具出入库清册》,有遗失者需照价赔偿。 工具送检 对于需进行校正的工具,兼职工具管理员根据质量部门的校队要求,制定出计量工具送检计划,由部门经理审核后送检。 到期未检工具及精度已降低的工具,需停止或降低使用标准。 各级工具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将量具及其它需送检工具报兼职工具管理员送检,校正。 6.工作记录 《个人工具领用申请单》

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控制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控制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997-13 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控制管理规定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我公司提供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其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产或销售单位。 第二条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

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三条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和项目部负责对以上产品进行监督和验证。 第四条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禁购买,对收取供货单位贿赂而购入不合格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条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对采购的产品没有严格监督,从而使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100-200元罚款、撤职等处分。 第六条项目部对现场的产品未进行认真检查,使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上的,给予项目经理和有关责任人予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处分。 第七条凡提供不合格品进入我公司的供应单位

品质异常管理规定

品质异常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品质异常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提高品质异常处理的时效性,确保产线正常生产,满足客户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产品品质异常解决的所有过程。 三、定义: 品质异常之定义 不符合相关检验标准要求时。 重复发生品质异常时。 客户抱怨及退货时。 可避免的原因),现况虽未发生产品不良,但存在品质隐患。包含: 不遵守操作标准操作; 虽然照操作标准操作,但因各种标准不完善,以致无法控制变异原因; 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 作业员疲劳(或情绪欠佳); 四、职责 质量部 负责品质异常最终判定、标示。 导品质异常案例的处理过程。 发生异常责任部门: 负责提出临时措施及长期改善对策并执行,责任单位在无法分析出原因及对策时,由责任部门召集相关人员协助分析改善。 生产部:负责对改善措施的实施及验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物流部:负责入库质量异常品的分类存放、退回及报废。

其它相关部门:在需要时进行异常改善的配合。 五、工作程序: 进料品质异常: IQC依相关检验标准判定不合格,针对不合格物料标示“不合格”,并通知仓库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异常判定后1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采购/生产计划/SQE。 SQE接到《品质异常联络单》后1小时内向供应商反馈品质不良。 后1小时内确认物料是否退回,必要进组织内部评审以确认物料是否可以让步放行。 8小时内针对异常物料提出临时对策,如对异常内容有疑问,需在12小时内与我司相关人员确认清楚,必要时到现场确认。 IQC针对供应商改善后产品加严检验,连续追踪3批无异常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如供应商改善措施回复后连续3个月无进料,则强制结案,后续进料依正常检验执行。 制程品质异常: IPQC发现重大异常时立即停机/停线并通知主管处理. 异常可接受 部调整并现场整改。 生产批号往前追溯,直至良品。 IPQC针对已追溯到的不良品标示“不合格”,并要求生产部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生产现场异常改善后,生产部提出首件检验需求,IPQC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线生产,如检查不合格,则重新调整或系统改善。 原材料所致,需第一时间通知SQE前往确认,双方判定标准一致确认异常成立,则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要求责任单位改善。 产品制造过程中如发现产品不良率超过5%时,IPQC应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待生产、质量、工艺、技术等部门分析出原因找出责任单位后由责任单位进行对策,质量部监控对策实施有效性。

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三)凡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项目部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五)公司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六)公司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公司、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

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公司按照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公司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公司在一个地区组织施工的,可以集中统一采购;对公司工程项目分布在多个地区,集中统一采购有困难的,可由各地区或项目部集中采购。 (八)公司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公司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九)公司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程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十)公司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十一)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

维修工具规章制度

维修工具规章制度 总则 1、工具是手的延伸,确保工具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是尊重劳动和热爱工作的具体体现。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工具领用、使用与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工具消耗报废等内容。适用于本公司在用 工具的管理。 3、设备保全处是机电维修工具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领用工具的领用审批、周期检定检查 及工具的报废管理等。 4、各使用单位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与维护保养,参与工具周期检定。 工具的领用、发放 5、各工段工具实行个人实名登记保管制度,新领时须填写工具领料单,经设备保全处签字后到物资供应仓库办理领用手续。同时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建立个人领用工具档案。 6、工具管理过程中执行以旧换新制度,损坏的工具须经设备保全处鉴定,确定报废后,方可领用新工具。 7、仓库管理部门对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在退旧工具同时提供设备保全处签字的领用单后发放。 9、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由工具管理部门责其在15天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 工具使用与维护保养 10、操作者使用工具前,应检查所有工具与其对应产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反映。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有质量问题,及时向工具管理部门反馈。 11、各操作工建立在用工具帐目,每季度与工具管理部门核对一次。工具管理部门对工具台帐、实物相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12、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工具性能维护保养,以防锈蚀、潮湿、变形。所有的工具应保证正确的使用用途,避免不正常的损耗。 13、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用工具进行检查管理,对其使用、维护保养、帐物管理、现场工具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检,并予记录。 14、部门间相互借用工具,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具管理部门协调批准后实施。公司外单位借用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决定。 工具周期检查 15、工具主管部门会同工具使用部门对工具每季度检查一次(包括各种扳手、起重工具、 检测测量工具等),对帐、物相符情况进行检查。其他用于工序质量控制点的V型铁、测量 模板、大型工具半年检查一次; 16、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工具丢失,应予以记录,按工具消耗规定办法处理。 工具消耗管理 17、各岗位应确保工具的正常使用,确保不丢失,不发生机械性损坏,应努力控制在正常的工具消耗指标范围内。 18、机电维修工人每月消耗定额为8元,可以累加。每季度对工具进行一次消耗定额内的补充。工具消耗年终核算超过定额的,按超过价值除以20元折合成考核分数在百分制工资中扣减。 19、损坏工具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及时以旧换新。如因工具损坏、丢失影响工作的,工资百分制考核中扣0,5分,并通报批评。 20、通用的起重工具、拆装工具、机加工工具、电磨工具、非常用的工具分别存放在两个电仪维修 工段,由工段长开领料单出库并负责保管。设备保全处人员根据需要领用工具自行保管。 附则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管 理 制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监管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 现场而造成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工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疗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1、包括大中型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2、公司工程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分公司技术科、质安科及项目部负责实施。 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4、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相应的检测合格证明及以下资料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5、公司工程部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新安装或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吊起重机、龙门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工程部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处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1. 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 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 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3. 例行保养是由机操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 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5. 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

品质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品质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为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健全公司品质异常处理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适应于本公司原物料进料品质异常、制程品质异常、成品品质异常以及客户投诉等异常作业。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原物料的采购作业 3.2品管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发现、反馈、追踪、确认、结案 3.3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产品品质异常分析、改进、预防 3.4工程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分析、对策拟定、工艺改进等 4. 内容 4.1进料品质异常:品管部IQC根据进料检验标准判定不合格时,开立[进料不良品质改 善报告],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做出“退货、特采、返工后使用”等处理方式。仓库 接到退货处理通知后,必须两天内办理退货手续。生产制程中发现原物料不合格时,由品管开立[品质异常通知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知会IQC和仓库做相应处理;IQC 第一时间把[进料不良品质改善报告]和[品质异常通知单]反馈给供应商,要求改善并 七日内书面回复。 4.24.3半成品铁壳和冲制扁针端子作业:由车间主任或助理把经品管确认合格并在绿色合 格标签加盖PASS章的物料,统一开立[合品入库单]提交仓库入帐,对制程移转(未经仓库直接在冲制车间领料)的物料必须开立[合格品入库单]在当日内提交仓库入帐; 4.4外协电镀品出入库作业:对需外协电镀的扁针端子类物料,由仓库开立[出库单]出库; 电镀好后仓库按供应商提交的[送货单]予以清点暂收(核对与出库时的数量是否一致),并通知IQC检验,合格后在检验标签上加盖IQC PASS章入库做帐,经检验不合格则按[《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5成品出入库作业:由车间主任把经品管检验合格的产品开立[合格品入库单]提交仓库 入库,对直接从车间出货的产品需在当日开立[合格品入库单]交仓库入库作帐;对出货产品,仓库需在当天开立[出库单]并及时作好出库帐,同时于次日交主管核准后交一份给财务作账; 4.6对生产型原物料和非生产型物料如备件品、半成品、外协电镀品等出库作业,均需由 使用部门开立[领料单]经主管核准后,凭单到仓库领料,仓库根据[领料单]做出库作业; 4.7客退品的入库作业:对客退品由仓库根据清单确认后暂收,同时通知品管进行确认, 如为合格品则由直接入库,如不合格则开立[不合格品评审表]依[《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相关程序 《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表单 《合格品入库单》 《领料单》 《出库单》 核准:制定:

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编号:SY-AQ-0974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 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safety production protective articles and equipment

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三)凡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项目部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

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五)公司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公司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公司、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公司按照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公司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公司在一个地区组织施工的,可以集中统一采购;对公司工程项目分布在多个地区,集中统一采购有困难的,可由各地区或项目部集中采购。 (八)公司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品,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施。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绝缘鞋、绝缘手套、电工工具、防护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电气设施,包括各级电控箱、漏电保护器、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二、施工现场应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台帐,完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三、在采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时,应当验证销售单位的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备案留存: 1、销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3、产品的有关检验标准或检验报告; 4、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5、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四、采购回的安全防护用品须按规定试验、鉴定且合格后方可发放;进场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提供采购日期、保存和使用情况的相关材料并经项目部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项目部、分包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六、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及时报废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八、安全工程师必须对使用中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质量异常管理办法

质量异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迅速而有效地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异常状况,把异常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所发生的品质异常。 3.定义 3.1品质异常:本办法所指的品质异常是指上工序的人员、设备、物料、作业方法和环境等 因素影响到产品质量,进而影响到交期或有潜在质量风险的突发状况。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初步分析与控制及品质制程人员异常的解决;品质异常应急措 施与长期预防措施的实施;协调各部门处理品质异常及生产计划的调整; 4.2质量部:负责生产异常应急措施与长期预防措施的效果确认与跟进。品质异常的解决; 4.3技术工艺部:负责技术工艺异常的解决; 4.4设备科:负责工具、设备问题的异常解决。 5.管理流程 5.1当出现品质异常时,相关责任人立即进行现场分析与初步判定并做初步控制: 5.1.1立即赶到事发现场; 5.1.2立即对现物、现事进行查看分析; 5.1.3立即推出暂行处理措施,以防事态的扩大; 5.1.4 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或自身能解决但需停产4个小时以上时,及时通知生产部。必要 时生产部部长在收到通知后亲临现场处理。 5.2 经当班负责人初步分析及确认,判定责任归属部门,分析确定为本车间不能自行解决的, 则转交责任部门处理; 5.3 责任部门负责人在接到生产异常信息后立刻赶到生产现场对异常进行初步分析。如部 门负责人不能到现场应在规定时间内派人到场。 5.3.1异常主导处理责任人在接到信息后会同各部门领导在短时间内制定出应急措施: 5.3.1.1 质量异常:由质量部负责主导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及处理,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 专题会议讨论解决;

维修工具管理规定

维修工具管理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维修工具管理制度一、目的 规范维修部工具管理,确保维修工具的完整及维修工作的开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三、职责 1. 维修主管负责工具的申购、发放控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2. 负责确定个人和公共工具的使用的监督检查。 3. 维修工负责个人工具的保管,合理使用。 四、管理规定 1. 各维修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个人常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 管,公用工具由专人负责保管。 2. 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工具领用 登记表》上签字。 3. 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 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4. 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 工具统一由库房处理,不准外流。 5. 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 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7. 新增加的工具必须经维修主管批准后,方可购买。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 行登记、建帐签字。 8. 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9. 建立工具管理档案,实行工具报损制度; 10. 对部分易损工具采取交旧领新的方式进行; 11. 对部分常用而又不容易损坏的工具应采取定期更换的制度; 12. 对部分大型工具应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按照报损(损坏原因)、申购、 采购(应有相关工程人员陪同并提出相关数据)、领取的程序进行; 13. 对工具实行个人负责制,谁掉谁负责赔偿的制度; 14. 对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专人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缺陷记录; 15. 对在工作中损坏的工具应填写报损单后(同时将损坏的工具交回库房)方 可领取; 16. 对于损坏的工具应定期进行统一销毁(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品质异常时的处理流程及方法.doc

文件编号 xxxxxx 公司 版次A/0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及办法 页码第1 页共3 页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日期 一、目的: 为了使产品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传递并得到有效解决,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需求。二、适用范围: 所有生产工序 三、品质异常定义 ①根据经验,感觉与正常情况不一样时; ②不良类型第一次发生时; ③相同类型的不合格品连续发生2~3 件的时候; ④不能正确判断产品是否合格的时候; ⑤感觉设备、工装模具有问题时。 四、工作流程 1、操作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时,必须马上停止作业。 2、操作者将异常件暂时存放在返工箱内(兰色),及时向巡检员汇报。严禁操作者自 作主张对异常件进行处理。 3、巡检员按作业指导书标准对异常件进行检查,判定是否合格,初步分析异常产生原 因,填写《品质异常记录表》。 ①判定合格时,操作者可继续生产。 ②判定不合格时,巡检员根据情况确定不合格数量,必要时要求操作者对已加工的产 品进行全检。然后由巡检员进行分类,不合格品放入废品箱(黄色),不良品放入不良品箱(白色),把返工品放入返工品箱(兰色)。待异常原因消除后操作者方可进行生产作业。若异常原因涉及设备、工装问题,巡检员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协调处理。 ③巡检员无法判定时是否合格或异常原因时,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确认。 4、质量管理人员根据有无必要,成立对策小组,尽快采取临时措施恢复生产,尽快找 到对策解决根部问题。 四、相关表单 1、《品质异常记录表》QR/C.07-08

品质异常记录表 QR/C.07-08 日期工序操作者巡检员 异常描述 判定结果□合格品□不良品□废品□返工品 原因分析 是否需要制定措施□是□否 改进措施 品质异常记录表 QR/C.07-08 日期工序操作者巡检员 异常描述 判定结果□合格品□不良品□废品□返工品 原因分析 是否需要制定措施□是□否 改进措施

设备工具管理办法

设备工具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使设备和工具管理有序,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减少故障、提高设备 使用寿命、特制本法。 二.范围:本公司所有设备及工具,像叉车,板车,水车及车间操作工具,维修工维修工具。 三.权责:1.设备科负责设备的验收、维修、保养及管理。 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和工具的申购、验收、正确使用,保养及日常管理。 3.采购部负责设备采购的相关事宜。 四.内容: 第一条设备工具申购 1.因生产或工作需要,须增加新的设备单台价值小于500元 人民币时,由使用单位或部门提出“请示报告”,经部门主 管审核后交采购部进行报价,采购部报价后送分管领导核 准进行采购;500元—小于3万元人民币时须总经理核准后 方可办理采购事宜;超过3万元人民币时还须经董事会成 员(2名)签核后方可采购。 2.因生产或工作需要,须增加新的工具时,由使用单位或部 门提出“申购单”同时填写“请示报告”经部门主管审核、 分管领导核准后交采购部进行办理,审核权限同“第一条1 项。

3.如设备工具报废须由使用单位或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 经部门主管审核,设备科主管进行确认签名后交分管领导 核准,原价值大于500元人民币时须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报 废。 4.经核准报废的设备,由采购部负责处理。 5.设备,工具报废后如需购新者,则按上述流程办理。 第二条设备、工具的验收 1.设备进厂后或供方安装试调后,由设备科主管和使用单位 进行验收,并由设备主管填写“设备验收报告”,使用单位 须签名确认。 2.如设备验收合格,设备科主管将“设备验收报告”和签名 的送货单一并交采购部门办理后序事宜。 3.如设备验收不合格,设备科主管将“设备验收报告”和送 货单一并交采购部门办理后序事宜, 直到验收合格。 4.新工具进厂后,由设备科统一验收:标示编号:备案:交 仓库通知,使用单位验收领用,如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则办 理后序事宜。 5.如验收不合格,交采购部门办理后序事宜,直到验收合格。 第三条设备、工具的管理 1.工具、设备由设备科相关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及编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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