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工作中相关法律问题与纠纷防范

护理工作中相关法律问题与纠纷防范
护理工作中相关法律问题与纠纷防范

护理工作中相关法律问题与纠纷防范

一、审视现代医患关系的现实和特征

(一)令人担忧的医患冲突

1. 医疗纠纷案例的成倍增长:中国医师协会: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 起;某省:纠纷以年均20% 的速度增长。

2. 医患冲突不断升级而夹杂“血腥味”:发生医疗纠纷66 起中,发生患者打砸医院事件5.42 起,打伤医师 5 人。

3. 不断攀升的巨额赔偿:对全国326 家各级各类医院调查发现有98.47% 的医院发生过医疗纠纷/ 年;索赔金额6000 多万,平均21 万/ 每所;三级医院索赔10 万以上占60% 。

4. 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加大了对医方的压力,防卫过度。

(二)医患冲突的成因分析

1. 全民法律和维权意识提高:就医者的维权意识增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没有完全形成,导致医患关系错位。

2. 疗效与患者的期望值反差大

( 1 )经济发展(GPD 增高)——健康需求增高。

( 2 )不断上升的公众期望——病人素质提高同时,对医院的期望值增高。

( 3 )较大的经济耗费——不“理想”的医疗效果。

3. 医疗成本居高不下,患者不堪负重

( 1 )医疗体制改革措施不明显。

( 2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没有很好考虑中低收入人群。

( 3 )个人费用负担比例加大。

4. 新闻媒体不负责任炒作,片面报道的误导:片面、不客观的报道对医患矛盾的加深

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5. 医护人员自身原因:

(1 )管理上的缺失引发医疗护理安全问题。

( 2 )服务不到位。

( 3 )技术不精等等。

(三)医疗纠纷的焦点问题

1. 医疗的质量与疗效

( 1 )规范化、责任。

( 2 )不确定疗效病例的监控、说明。

( 3 )对医疗护理并发症的理解。

2. 医患沟通的欠缺:技术上的沟通(知情同意);情感(服务)上的沟通。

3. 服务态度问题:80 ~90% 的医疗纠纷与服务态度有关,医界普遍存在冷漠症

(新华社报道)。

二、护理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

(一)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1.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 卫生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3. 部门规章制度:《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病例书写基本规范》、《护理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专科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 年9 月1 日起实施

1. 明确了医务人员在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问题

举证倒置是指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于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1 )举证责任分配给谁,对谁就不利。

( 2 )举证责任倒置使医院、医务人员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对加大。

2. 条例在医疗事故的控制方面作出了规定

( 1 )重点抓好医疗文书及相关资料的规范化管理:规范书写病历(护理文书);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历资料;重急危患者的病历须在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

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病人有权索取、复印复制病历资料;病人有权索取、复印复制客观性病历资料(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

( 2 )医疗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方面:严格及时的报告制度;重大医疗过失:①导致患

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医疗事故;②导致三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努力减轻和避免对患者的身体健康的伤害,防止损害的扩大;发生医疗事故时,医患双方对相关资料、实物的封存、启封。

(二)护士条例

2008 年1 月23 日发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上修订而成。于2008 年5 月12 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护理的最高法律。

1. 明确了护士执业的要求:依法执业--- 未经注册不得从事护理工作。

2. 明确了护士应承担的五方面的义务

( 1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 2 )紧急救护义务。

( 3 )医嘱审查义务。

( 4 )尊重爱护患者的义务。

( 5 )服从安排义务。

3. 明确了下列情形下护士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 )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 2 )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 3 )泄露患者隐私的。

( 4 )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5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

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确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类型。

1. 医疗损害责任

( 1 )凡违反技术规则的问题,要用技术标准确定过错,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涉及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司法鉴定。

( 2 )因此,在临床实践中,当执业护士在履行医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职责中,未尽到相应职责时,而造成患者的医疗损害,同理要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 1 )《侵权责任法》55 条:规定了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还明确将医务人员的告知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临床实践中,如医疗机构未尽告知义务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 2 )《侵权责任法》62 条:规定了医务人员的保密义务,如果未经患者同意公开

病历资料,造成患者隐私权泄露,违反保密义务的,要负责精神损害赔偿。

三、护理工作潜在性的法律问题

护理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就是在医务人员的义务方面与患者的权利方面的冲突。医务人员义务:无因管理义务、执业诊疗义务、告知义务、强制治疗义务;权利:执业诊疗权、特殊干预权、医学研究权。就医患者义务:诊疗协助、交费义务、真实交代病史;权利:生命健康权、知情同意权、自主选择权、保护隐私权。

(一)未依法执业:无执业资格人员单独上岗—违法及侵权

1. 见习护士在排班本上虽然看到是有老师跟带的,但实际操作中见习期护士还是单独上岗。

2. 护生法律身份问题:带教老师缺乏监督,自行接液等现象普遍存在。

(二)护理告知不到位或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选择权

1. 如安全告知不到位导致病人摔倒等。

2. 护理指导失误如心梗患者在急性期未指导严格卧床休息,或服药方法指导错误等。

3. 进行治疗、检查、用药等护理操作未告知目的或注意事项等。

4. 手术病人术后未进行功能锻炼、注意事项、起卧等方面的告知导致病人病情恢复受

到影响的。

(三)不尊重或不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1. 在不适当场合有竟或无意把患者的隐私当作茶余饭后的资料宣扬出去。

2. 医院为了宣传,或个别医护人员撰写论文时,公开患者的照片、侵犯了患者的肖像

权和隐私权。

3. 护士在进行日常护理操作时如导尿、灌肠等不采取遮挡措施将患者身体私密部分当从暴露的。

4. 病人的病历资料未妥善保管造成他人偷阅的。

(四)责任心不强,不严格遵守规章——疏忽大意与渎职罪

1. 简化程序,违反操作规程:如对病人责任心不强,交接班不认真,巡视不到位,观

察不细致。

例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病人注射了青霉素,若该病人幸好对青霉素不过敏,那么,该护士只是犯了失职过错,构成一般护理差错。假若该病人恰恰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克致死,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她可能被判渎职罪。

2. 护理过失如护理核心制度的执行方面

( 1 )三查七对不严格。

( 2 )错误使用医疗器械。

( 3 )盲目执行口头医嘱。

( 4 )分级护理制度的执行不到位。

( 5 )不能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 玩忽职守:脱岗、睡觉,将婴儿俯卧。

(五)临床护理记录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护理记录确定为病人有权复印、复制的客观资料,即可作为护患双方举证的依据,第一次在法规中明确了护理记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

1. 记录不真实,主观臆造——渎职罪

( 1 )医嘱测血压 2 次/日,有些护士看到患者无不适主诉,未经测量就参考先前的数据填写在护理记录上。

( 2 )病人的体温、脉搏造假的情况更是普遍。

( 3 )护士想当然给病人每天记录大便1 次,而不询问,延误处理时间。

( 4 )记录不仅不能真实反映病情,而且容易延误患者的治疗。

2. 记录不及时,缺记、漏记——无法举证

(1 )急诊入院患者未及时记录入院时的情况。

(2 )执行医嘱的时间记录不及时:常出现医师下达医嘱的执行时间与护士记录的执行时间相差甚远的情况。

( 3 )重要告知内容漏记:口头告知后未记录:如对心肌梗死患者卧床休息的重要性、防止便秘的意义等内容虽告知但无护理记录。

3. 记录不一致

( 1 )同一时间内,医师的病程记录上有抢救记录,而护理记录上则无。

( 2 )对病情的描述,同一时间内,医师与护士的记录不一致。

( 3 )在抢救措施与用药上医护记录不一致。

( 4 )在死亡时间记录上不一致。

4. 记录涂改、添删或随意篡改,代抄、潦草

( 1 )涂改记录,将原来的字迹掩盖;代抄、代签名等,均可对病案提出质疑。

( 2 )病历涂改部分往往是医疗事故处理和技术鉴定中医患双方争论的焦点。

( 3 )由于医院改动病历,使原始证据灭失,导致不能查明本案事实,对此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 4 )诉讼之前对原始记录进行添删、篡改都是非法的。

(六)执行医嘱的合法性问题

1. 护士处理及执行医嘱、担负医嘱审查义务中有关法律问题。

( 1 )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都属于违规行为。

( 2 )有疑问的医嘱不要随意变动、更改或不执行。

( 3 )有权拒绝执行错误或超常规医嘱:如10% 氯化钾10ml 静脉推注。

( 4 )明知医嘱有错仍照旧执行将共担责任,如:小儿氨茶碱30ml 静脉点滴。

( 5 )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时暂停医嘱的判断。

2. 还有就是盲目执行口头医嘱问题:

盲目执行口头医嘱,补记又不及时准确,一般有纠纷,护士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为自己辩护。

例如:某医院一位患者体温39 ℃,护士通知医师,医师口头医嘱注射安痛定3ml ,

护士未坚持让医师先开医嘱后执行的要求,当注射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后,医师不承认有过此项口头医嘱,护士责任。

(七)护士在应急处置涉及的有关问题

1. 紧急救治权力和权限

《条例》规定护士在病人病情变化医生到来之前有担负了紧急救治的义务,却没有授予紧急救治权。

( 1 )护士紧急救治权的实质是代行医疗权。

( 2 )护士紧急救治权与非法行医不同。

2. 护士主持紧急救治的步骤

护士代行医疗权的两个前提:医生不能及时到位;病情紧急必须处置。

( 1 )第一步骤:立即设法通知医生。

( 2 )第二步骤:通知同时实施紧急救护。

( 3 )第三步骤:医生到场后做好交接和记录。

3. 对救治水平的要求标准

( 1 )存在三个标准:成熟医师标准、成熟救助员标准及社会非专业标准。

( 2 )医疗机构应当给予适当的培训:护士角色的专业培训≠独立完成抢救的培训。

( 3 )应当有明确的规范培训要求。

(八)护理工作中护士难以把握的护理问题——夜班处理问题与叫醒医生时机的把握

1. 上夜班的护士绝大多是刚参加工作l 一2 年的新护士。

2. 夜班、中班单独一人,遇事无人商量,心理压力大。

3. 职责不明,法律意识不强,看见医生忙完刚躺下休息,再次叫醒又不忍心。

4. 更有甚者越权代劳,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处理患者。

5. 一旦出现问题,护士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四、如何正确防范护理纠纷

现阶段在护理工作中护理纠纷最经常、最可能涉及就是患者权益问题,也是现今患者最为关注,引起矛盾最多的地方。护理纠纷防范核心内容:质量为核心、预防为重点和培训为基础,尊重患者合法权益尽到自己应尽义务维护自身权益。

(一)充分学习理解现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

1. 学习相关法律,学习领会《规定》精神,学习技术规范和标准。

2. 及时更新观念、加强管理。

3. 以用科学道理动摇法官的心证。

( 1 )从理性的角度认识医疗事故。

( 2 )清楚了解患者的权利和义务、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护患之间的法律责任、护患纠纷的处理程序。

( 3 )清楚哪些记录资料在医患纠纷中起着重要的证据作用。

(二)建立现代医院证据制度,切实做好证据收集保存

1. 重视收集能够证明护理行为必要性、合理性、安全性的资料。

( 1 )病情出现变化通知医师的时间记录应详细。

( 2 )对急、危、重症患者,应按要求详细记录病人的初始生命状态及抢救过程,因抢救当时无法记录时,应在抢救结束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 3 )注意病情发生变化时关键性时间的记录,这对检验、判定医疗措施是否及时、是否有效至关重要。

( 4 )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做好签字记录。

2. 发生护理纠纷时,必须及时保存所有证据材料,包括病历、实物等

所有护理人员都应清楚!当怀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人身损害的时候,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应立即对输液器、注射器、残存的药液、血液、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皿等,进行封存。如果血液原本是封存的,还应该通知采血机构的人员到场。封存过程中要注意无菌操作,必要时采用低温保存。封存后由医疗机构保管。

3. 加强护士站的病历管理很重要

发生纠纷时,医疗机构举证不能与败诉常有以下几种情况:病历丢失;病历被证明为伪造;病历内容有缺陷;医疗行为本身有问题,对方获得胜诉最稳妥的办法就是让医疗机构举

证时出现第1 、2 种情况。

( 1 )护士站的病历应该加强防盗措施:改造现有病案柜。

(2 )病历阅读人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3 )专人传送病历。

( 4 )发生抢夺病历的情况:应当立即拨打110 报警,注意让110 作好笔录,注意留存证据。

4. 确保病人护理文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 1 )适时记录,不要写回忆录。

( 2 )按病历书写规范书写,不要涂改。

( 3 )有错误重抄时由原来笔迹者重抄,不要代抄写及签名。

( 4 )严格见习护士和实习护生的带教记录。

(三)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

临床护理工作中注意自己的言行,避免本职工作之外的场所谈论患者的病情;在进行总结临床工作、撰写论文时,不能毫无遮拦地披露患者的隐私;在工作中要端正和严肃态度,操作中注意保护患者的身体隐私部位;从保护隐私的角度设置床头卡信息栏及内容。

1. 履行护理告知义务的实质性内容:

( 1 )病人入院时的告知内容:环境、规章;治疗护理及检查的时间的安排;主管医

生及护士的姓名;《入院须知》内容要完善:贵重物品保管、擅自外出的风险、餐饮、安全相关知识如防跌倒、授权签字人等。

案例:

患者,女性,61岁,住院期间,在病房洗澡的时候不慎摔倒,当晚就行腰椎和胸椎X

片检查,提示有胸腰椎压缩性骨折。这一案例提示入院的时第一应该评估跌倒危险,第二是告知注意安全,第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 2 )住院过程告知的内容:一般生活护理的告知:身体清洁、安全、舒适的重耍性;

给药的告知:给药目的及注意事项;特殊检查、治疗的告知:时间、检查前的准备、检查中的配合及检查后可能出现的不适;手术的告知:术前准备及术中配合注意事项、贵重财物的保管;留取化验标本的告知:正确的采集标本的办法;健康教育知识的告知:健康教育知识,预防疾病的复发;出院的告知:饮食起居,运动、休息、服药、复查时间。

2. 护理告知的注意事项:

( 1 )告知的要求:用语通俗易懂,避免对患者的疾病治疗和康复产生不良的影响。

( 2 )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其次是患者家属。对于极危重症的患者可以先告

知家属,待病情好转以后再向患者本人告知。

(3 )告知的方式:口头告知与书面告知、公示告知相结合,一般告知以口头为主,重要的告知书面告知,并随病历归档。

(4 )注意记录重要告知的内容。

( 5 )注意内容的医护一致性。

( 6 )关于告知签字的自主与代理问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病人本人签

字;急救状态等、重病状态下——医护人员可代行行驶民事行为权;无民事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亲属);签字权的转移——正常成年(有行为能力)病人可自由指定代理签字者。

(四)认真履行告知义务,遵重患者或家属的选择同意权

1. 法律专家明确指出:

“病人住院,即与医院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间请假外出,即使患者在请假自愿书上写明后果自负,甚至经医生、护士批准,患者离院期间一旦发生意外,医院仍无法免除责任,因为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应当预见到各种后果发生的可能性。”

2. 案例:病人失踪,猝死家中

2007 年3 月25 日,一位杨姓老人因四肢关节疼痛被其子女送往海南某医院治疗。医院接诊医生根据老人病情将其收治入院,并予以二级护理。4 月3 日谁知老人在住院期间身护士请假未果的情况下竟悄然离去。

4 月4 日上午,老人儿子杨某到医院探望时,发现父亲并不在医院,而院方也不清

楚患者何时外出;杨某赶到父亲住处,发现父亲已经死亡,于是赶紧报案;经当地公安局法医鉴定,老人死因是猝死。

杨某认为,其父之死是因医院没有尽到医护责任所致,由此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

3. 案例中护士涉及的几个问:

( 1 )护士在病人请假时是否告知了主管或值班医生?

( 2 )是否做好了不予准假的护理记录和相关告知记录?

( 3 )护士是否知道患者何时外出?

( 4 )发现患者不见后,是否及时电话联系家属并展开寻找?

4. 案例中的观点:

( 1 )护理调查:病人请假不准时未向值班医师汇报;病人向护士请假时无相应的不

予准假及相关告知的护理记录。值班护士未清楚病人何时离院!发现病人离院后未及时报告值班医生和科室领导,未电话联系患者及家属。

( 2 )法院观点:值班护士在患者“失踪”长达 3 小时中,并未做进一步的追查

或与患者家属取得联系,直到患者家属发现病人不在时才引起重视,由此认定其未尽应尽之管理义务,院方在履行其医疗服务合同义务中存在违约行为。

( 3 )医生观点:病人请假离院须经医生签字,护士未向其告知;

5. 那么,如何才能在住院病人请假外出上减少医院被动性呢?

一方面发现住院病人擅自离院(尤其是有病情变化风险的病人),护士应及时开展寻找工作,这是医院在此类案件中掌握主动的关键因素。

另一方面有关专家介绍了某些医院的新举措——建议医院撤销以往病人用请假条请假的方式,取而代之以《病人请假外出协议书》。

(五)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落实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1. 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就如温水煮青蛙。

2. 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3. 严格落实核心制度是保证护理安全的前提,尤其查对制度落实是重中之重:

( 1 )查对制度落实不好引发的纠纷是最多的,教训也是最深刻的。

( 2 )交接班制度:交接不清引发的纠纷也不少。

( 3 )分级护理制度:发生护理纠纷时最容易让病人抓住我们把柄的就是未按分级护

理要求巡视病人。

4. 医嘱执行方面:把好执行医嘱关,不滥用口头医嘱

( 1 )电子医嘱开出后纸质打印要及时、签字要及时,同时一定要注意医嘱执行者与

签名者相符的问题。

( 2 )要按规定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抢救或手术中, 过后医生一定要在6h

内补记。

5. 关于夜班处理问题与叫醒医生时机的把握问题

( 1 )一方面要加强排班管理:高危时段排班要新老搭配,尽量避免护士单独值夜班,

尤其是新护士。实行夜班、中班排双人值班。

( 2 )另一方面要强调医护恪守职责就是守法,护士绝不能代替医生处理问题,哪怕

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五、小结

(一)学法、知法、懂法;严格落实规章;尊重病人权利,履行告知义务;临床护士定好自己的位置;从法律角度看病历;关注每一个细节。

(二)预防为主,坚持“六要六不要”

1 . 要充分准备,不要仓促上阵。

2. 要有应变措施,不要进退失据。

3. 要见微知著,不要掉以轻心。

4. 要鉴以前车,不要孤行己见。

5. 要举一反三,不要固步自封。

6. 要亡羊补牢,不要一错再错。

六、警示与共勉

(一)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依法行护、科学规范

(三)强化质量、保障安全

(四)善于保护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整理)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作者:张丽华,袁瑗琳作者单位:赤峰市复员军人精神病院,内蒙古赤峰024006 近年来,随着医学知识的普及和人民法制观念的增强,患者(包括家属)维权意识日益提高,病人对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对医疗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加以重视,就极易使矛盾激化,从而导致护患纠纷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常见的护患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不断规范护理行为,加强护患沟通,制定防范措施,从而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1 临床常见的护理纠纷的原因 1.1 护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护士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自身行为和各项技术操作,均有可能涉及到潜在性的法律问题,由于护士与患者接触的机会最多,较容易发生侵权行为。 1.2 服务观念滞后随着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服务对象在变化,人们对健康越来越负责,追求更高水准的生命质量。不仅对护理服务有更高的要求,而且维权意识也大大提高了。如果护理人员在服务观念上跟不上患者的要求,忽视了病人的权利,则会对病人造成有意或无意的伤害。另外,护理人员配置不足,护士工作量大,心理压力大,与病人交流沟通少,也易造成病人及家属的误解,引起护理纠纷[1]。 1.3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利,责任心差个别护理人员不认真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甚至违反医疗操作规程,缺乏“慎独精神”,单独值班期间巡视不到位,不能掌握患者的主诉及用药后的反应,导致差错事故的发生。 1.4 护理文件记录缺陷护理文件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是对患者的病情及治疗全过程的客观反映,并且是发生纠纷时的法律依据。常见问题有:护理记录报告不及时、主观臆断;监测数据不准确、不真实、漏测;护理记录漏记、错写、误写;护理文件与医生记录不一致;护理记录表述问题不清楚、涂改等。

精神科暴力行为的防范和护理

暴力行为的防范与护理 精神科暴力行为是指患者在精神症状的影响下突然发生的自杀、自伤、伤人、毁物等冲动行为,以攻击行为较突出,具有极强的爆发生和破坏性,会对攻击对象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危及生命。暴力行为是精神科最为常见的急危事件,可能发生在患者家里、社区、医院等,会给患者、家庭及社会带来危害及严重后果。因此,精神科护理保同需要对患者的暴力行为及时预测,严加预防和及时处理。 暴力行为发生的征兆评估 1.行为:兴奋激动可能是暴力行为的前奏。一些早期的兴奋行为包括踱步,不能静坐,握拳或用拳击物,下鄂或面部的肌肉紧张等。 2.情感:愤怒、敌意、异常焦虑、易激惹、异常欣快、激动和心不在焉不稳定可能表示患者将失去控制。 3.语言:患者在出现暴力行为之前可能有一些语言的表达,包括对真实或想象的对象进行威胁,或提一些无理要求,说话声音大并具有强迫性等。 4.意识丧失:思维混乱、精神状态突然改变、定向力缺乏、记忆力损害也提示暴力行为的可能发生。 评估工具:

预防: 1.合理安置,环境安静、宽敞、明亮,避免不良刺激 2.注意观察病情,掌握患者暴力行为发生的征兆,如睡眠障碍及月经期均可以是暴力行为发生的先兆。及时发现与处理。 3.减少诱因:态度和蔼,适当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提供治疗及护理前,充分地告知患者,取得患者同意,尊重患者,不与其发生争执;避免患者参与一些竞争性的工娱活动,如下棋、打蓝球等。 4.提高患者的自控能力:鼓励患者以适当方式表达和宣泄情绪,如捶沙袋、枕头、棉被、撕纸、做运动等,无法自控时,求助医护人同帮助。同时,告知患者暴力行为的后果,并设法提高患者的自信心,让患者相信自己有控制行为的能力。 5.控制精神症状:及时报告医生,以便及时处理。实践证明, 长期或短期的药物治疗可有效控制和减少患者的冲动行为的发生。

护理工作中常见的护理纠纷及防范措施

护理工作中常见的护理纠纷及防范措施 发表时间:2011-11-11T11:28:35.460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1年第26期供稿作者:申云霞[导读] 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护理纠纷的产生。 申云霞(云南昆明市延安医院干部科云南昆明 650011)【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1)26-0362-02 【摘要】护理工作中潜在着许多法律问题:因服务态度、执行医嘱不当、工作责任心不强、护理技术水平较低以及护理文书填写不当等因素,易诱发护理纠纷。加强法制教育,规范护理行为,加强工作责任心和提高护理技能、护理技巧来融合护患关系,全面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预防护理纠纷发生。【关键词】护理纠纷防范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病人法律观念的逐渐普及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在护理工作中潜在着许多法律问题。处理得不当就会导致护患纠纷。现就护理工作中常见的护理纠纷及防范措施与大家共同探讨。 1 常见的护理纠纷产生原因 1.1服务态度引发的护理纠纷护理服务不周到,护理人员工作量大,负荷过重,工作较忙的时候,急、危、重病人多对治疗和护理的解释不耐心,缺少与病人交流,少数语言生硬,讲话随意、不谨慎,造成家属和病人的不满和误解,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护理纠纷发生。 1.2执行医嘱过程中的护理纠纷处理及执行医嘱是护理人员对病人实施治疗、护理的法律依据。护士在执行医嘱时是要严肃细致,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如果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属于违规行为,当发现医嘱有疑问或错误时,护士必须立即问医生提出并纠正,核对准确后再执行。除了在抢救病人特殊情况下,原则上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后应立即督促医生补医嘱。如果错误执行医嘱给病人造成损害酿成不良后果,引发护理纠纷,护士将与医生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1.3工作失职引发的护理纠纷护理人员在治疗护理的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玩忽职守发生的错误过失,如用错药、输错血、打错针等引发的护理纠纷。 1.4护理质量、技术因素引发的护理纠纷由于护士知识结构高低、护理工作的繁琐致使基础护理未落实到位、健康教育跟不上、护理等级达不到、满足不了患者的要求、护士技术操作不熟练与专业理论知识的缺乏所致。如静脉突刺不能一次成功、观察病情不仔细、巡视不及时,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痛苦。病人及家属对此不能理解而导致护理纠纷。 1.5社会因素导致的护理纠纷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发展,有的患者要求过高。在护理过程中提出某些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就迁怒于护理人员,加之部分社会舆论与媒体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特殊性宣传不够,存在不良影响对医疗护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负面报导,有的患者及家属稍有不满即引发纠纷,从而达到减免医疗护理费用和索要巨额赔款的目的。 1.6护理文书填写不当导致的护理纠纷护理记录是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医疗文件,是病人接受治疗的法律依据。护理人员由于护理记录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或漏记、错记、补记的情况发生时,可造成临床上误诊、误治,引起护理纠纷。从而使护理记录成为判断医疗护理纠纷、责任的重要法律依据。如有一例高血压病人血压测了,没有详细记录,病人发生意外,家属就抓住这一问题不放,使护理纠纷处理的难度增加和护理工作的被动。 2 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 2.1规范护理行为提高护理人员对护理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更新服务理论,加强对护士的素质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不断加强业务和理论学习。根据不同病人的心理特点,使用保护性语言、用正确的沟通技巧对病人实施全方位的护理,提高患者的安全系数,确保护理质量。 2.2运用护理技巧,融合护患关系良好的护患关系可以增进病人与护士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从而降低护理纠纷的发生。运用护理技巧与病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尊重理解病人,做到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为病人排忧解难。热情周到的护理服务能够获得病人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减少护理纠纷的产生。 2.3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护理技能大多数护理纠纷是因为护士工作失职或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引起的。因此,加强责任心是减少和杜绝护理纠纷的关键。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是加强责任心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必须严格遵守。应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及熟练的护理操作技能,才能保证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2.4护理记录具有法律效应,记录不可草率在护理工作中护理记录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记录往往简单重复,甚至有的护士认为有医生的记录就足够了,护理记录纯属多余,不清楚它所具有的法律意义。而一件因护理记录不全导致医院败诉的护理纠纷充分的说明了护理记录所具有的法律效应。某患者胸闷、气短、出汗,遵医嘱给予处理。值班护士未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后患者因病情变化死亡。家属一口咬定是发现病情不及时,未给处理,而将医院告上法庭,院方无法提供书面依据为自己辩护。如当时护士重视护理记录单的书写,完整及时准确记录病人情况,就不会有上述情况发生。因此,在护理工作中,护士一定要重视护理文收的书写。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护理纠纷的产生。

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2)

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 1、护理纠纷的防范 (1)全面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医疗纠纷防范预案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法制的健全,越来越多的政策、法规制约着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项医疗操作规范、消毒隔离制度、危重病人讨论制度等。按《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定义,只有违反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度与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才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前提。因此,全面落实以上规章制度,各级医务人员切实执行各项操作规范,是避免医疗护理纠纷发生的根本保障。 (2)加强护患间的沟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条例》的特点之一是赋予患者更多的权利,如复印病历权、知情同意权、选择权等。因此,尊重病人的权利,加强护患间的沟通,各项检查、处置、治疗方案的施行事先征得患者同意应贯穿于整个医疗工作过程中,尤其是对机体有创伤的检查、处置、治疗以及贵重药品的使用均应事先告知患者并履行签字手续。另外,改善服务态度,“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加强护患间沟通,减少产生摩擦因素,从客观上有效地防止护理纠纷的发生。 (3)规范护理文书,完整做好记录医疗护理文件常常是支持医院、医生与护士最关键的证据。规范的护理文书,是评价治疗效果的科学依据,是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中的证据。按《条例》规定病人有权查阅和要求复印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

像检查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所以,各种护理文书的书写必须遵照科学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的原则,认真进行书写。它为护理差错事故分析提供可靠依据,具有法律效应。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导致误诊、误治,引起医疗护理纠纷。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护士都要重视护理记录的书写,提高书写质量。 (4)重视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法律保护意识组织护理人员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现行的国家医疗、护理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献血法》、新《刑法》等,增强侵权损害赔偿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预防差错、事故的警觉性和责任感,在实际工作中严格依法行事,把一切医疗护理活动纳入法律的“庇护”之下。明确护患双方所享有的权利,更好地提高应用法律条文,保护患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从根本上提高护理质量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是护理质量的有力保障,护理质量又是提高病人满意度的基础,也只有病人满意,才能从根本上降低护理纠纷的发生率。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后,医务人员更应该严格操作规程,照章行医,一旦发生纠纷,“规章制度”将是无医疗过错最有力的证据。要求每个护理环节都必须遵循操作规程,使护士认识到在护理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对病人造成伤害就构成侵权和违法。医院应不断加强护理人才培养,开展新技术,强化“三基”训练,提高护理技术水平及护理质量。

暴力行为的防范与护理

暴力行为的防范与护理 一概念 暴力行为是由于愤怒、敌意、憎恨、不满等情绪对他人。自身或其他目标所采取的破坏性。 攻击行为,可造成成严重伤害或危及生命。如个体针对自己的伤害则属于自残、自杀、自伤行为。暴力具有极强的爆发性和破坏性,会对攻击对象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威胁生命。 精神病人由于心理活动紊乱,是发生暴力行为的主要危险人群,他们的暴力行为可能发生在家中、社区、医院等。(多见于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依赖等。精神病人常见的暴力行为有口头的攻击,如谩骂、威胁、讽刺、嘲笑等;身体攻击,如打人、踢人、咬人等。) 二防范与护理 护理评估 发生暴力行为原因评估 1.精神疾病:其中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等最高。这主要是与精神症状包括幻觉、妄想、躁狂状态、冲动和意识障碍等因素有关。因此,在临床中认真评估与暴力行为有关的精神症状和精神状态,对预防暴力行为的发生非常重要。 2.心理因素:个体在早期心理发育过程中,经历过严重的情感剥夺或性格形成期处于暴力环境容易采取暴力应对方式。社会学习理论也认为,暴力行为是在社会化过程中,由内在和外在的学习而来的,内在学习是实行暴力行为时的自我强化;外在学习是对角色榜样的模仿,如父母、同伴、娱乐界偶像等。此外,特殊的处境、某些功能性精神疾病、人格障碍的人有暴力倾向。 3.生特因素:智力低下、内分泌失调、脑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引起的神经系统改变、疾病、药物、脑外伤等。 4.社会因素:社会、环境和文化的影响是导致暴力行为的因素。如对成员、同辈、媒体或周围人们不良行为方式的模仿会增加暴力倾向,尤其是从暴力行为中获益之前后更容易产生暴力行为。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如炎热、拥挤、嘈杂、冲突、缺乏交流也可引发暴力行为、精神科病人如果在病房聚集一起、过分拥挤、处于被动、封闭式管理、天气炎热等环境因素中时更容易发生暴力事件。

最新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

1.规范护理行为 提高护理人员对护理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更新服务理论,加强对护士的素质教育、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法律知识教育,不断加强业务和理论学习。根据不同病人的心理特点,使用保护性语言、用正确的沟通技巧对病人实施全方位的护理,提高患者的安全系数,确保护理质量。 2.运用护理技巧,融合护患关系 良好的护患关系可以增进病人与护士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从而降低护理纠纷的发生。运用护理技巧与病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尊重理解病人,做到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为病人排忧解难。热情周到的护理服务能够获得病人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减少护理纠纷的产生。 3.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护理技能 大多数护理纠纷是因为护士工作失职或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引起的。因此,加强责任心是减少和杜绝护理纠纷的关键。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是加强责任心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必须严格遵守。应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及熟练的护理操作技能,才能保证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4.护理记录具有法律效应,记录不可草率 在护理工作中护理记录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记录往往简单重复,甚至有的护士认为有医生的记录就足够了,护理记录纯属多余,不清楚它所具有的法律意义。而一件因护理记录不全导致医院败诉的护理纠纷充分的说明了护理记录所具有的法律效应。某患者胸闷、气短、出汗,遵医嘱给予处理。值班护士未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后患者因病情变化死亡。家属一口咬定是发现病情不及时,未给处理,而将医院告上法庭,院方无法提供书面依据为自己辩护。如当时护士重视护理记录单的书写,完整及时准确记录病人情况,就不会有上述情况发生。因此,在护理工作中,护士一定要重视护理文收的书写。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护理纠纷的产生。

护理学常见纠纷原因及其应对措施

护理常见纠纷原因及应对措施 近年来,随着人们市场经济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法制意识和知识水平的不断增强,投诉和诉诸法律的护理纠纷呈上升趋势,已成 社会关注的热点若处理不当,会给医院的发展带来许负面影响,但临床护士对护理纠纷及其相关因素的认识还很模糊。为了提高护士对护理纠纷及其相关因素的正确认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护患关系,今天我们来共同学习一下护理常见纠纷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1 医疗护理纠纷的基本情况 医疗护理纠纷分为医源性和非医源性两类,前者主要是护理人员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护理规章、规范等造成护理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及服务态度恶劣及不善于同患者沟通等均可引发;后者则来自患者或家属,如医学知识过分缺乏或期望值过高,对医院制度不理解,有的患者或家属各方面素养较差,或者被“医闹”诱导,故意挑起事端,引发的纠纷。 2 护理纠纷原因分析 2.1 患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伴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资讯的发展及信息传播的加速,许多医疗案例及违规行为的曝光,患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加上社会上普遍开展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使患者牢固树立了“患者是上帝”的观念,比较而言,患者不再是被动地接受治疗和护理,而是通过法律来解决医疗护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2 护理人员服务观念滞后,护理服务质量存在缺陷,据文献报道,有70%~80%的医疗纠纷不属于医疗事故,而是由于服务引起的,护士的服务意识与患者的期望之间存在着矛盾。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患者希望了解和参与医护过程等,如果护理人员思想跟不上时代的需求,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服务态度欠佳,说话语气生硬,对待患者提出疑问的态度冷淡、强硬、不耐烦,缺乏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忽视患者的权利等,则会对患者造成有意或无意的伤害。 2.3 当前医疗水平同患者的期望值存在差异患者及家属怀着焦急和期盼的心情来到医院,就是希望治好病,解除痛苦,希望医生、护士技术高超,药到病除,普遍存在“看了病花了钱就应该好转、康复”的心理。但由于医疗水平的局限,一些疾病当前还无法治愈,一旦出现医疗效果不尽如人意,就会造成患者及家属的不理解、不接受从而引发纠纷,护士话语不当或操作失败就有可能成为患者或家属发泄不满情绪的对象。 2.4 护士业务技术不精、工作责任心不强在执行护理操作中,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是造成护患纠纷的另一主要原因。如观察病情不仔细、巡视病房不及时、麻痹大意、低估病情,对病情变化做不到及时报告医生,导致处理治疗延误,同时有些护士不认真执行“三查八对”制度,造成打错针、发错药等,也极易引起护患纠纷。

精神科患者出走的预防及护理

精神科患者出走的预防及护理 目的:分析患者出走的原因,制定防护措施,预防减少患者出走的发生。方法:回顾性本院2008年1月-2010年12月患者出走24例分析。结果:15例因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出走,9例因环境设置不安全导致患者出走。结论:医院加强管理,医务人员加强责任心,可有效防范患者出走而产生的各种意外事件。 标签:精神患者;出走;预防;护理 精神患者出走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没有得到医生的同意私自离开医院的行为[1]。患者出走会导致治疗的中断,可能造成自己受伤或伤害他人,危害社会,出现严重的后果。 1临床资料 本组共24例患者,男13例,女性11例,年龄17~45岁,平均28岁。其中精神分裂症12例,情感障碍8例,其它4例。 2患者出走行为产生的原因 2.1精神症状所致精神患者由于受病态支配大多不承认自己有病,缺乏自知力。还有的患者受幻觉妄想支配认为住院是受廹害而逃离医院[2]。 2.2社会心理因素强制住院的患者由于生活受到限制,认为自己没病等因素的影响想尽快离开医院。病情好转的患者因为思念孩子、家庭或挂念工作离开医院。 2.3环境影响如患者感到住院条件差,伙食不好,生活单调苦闷,受约束和限制,处处不自由等而出走。 2.4对治疗恐惧或不理解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副作用,患者感到头晕、心跳加快、胃肠道不适,惧怕药物给自己带来记忆力下降,智力出现问题成为残疾。 2.5工作人员疏怱或态度造成如责任心不强,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不耐心造成患者不满而出走。 3出走患者的征兆评估 及时发现患者出走的征兆会帮助护士提高警惕,加强巡视,重点观察护理,预防患者出走行为的发生。如有出走行为的历史;有明显的幻觉、妄想;不愿住院或强迫住院的患者,对住院和治疗恐惧不适应住院环境;强烈思念家人急于回家的患者。 4出走患者的行为表现 意识清楚的患者多采用隐蔽的方法,平时多与医务人员拉关系取得信认、窥探情况、寻找出走的途径,在防备不当时出走。患者在准备期间情绪上也会表现焦虑、失眠、坐卧不安、烦躁等。意识不清楚的患者出走时无目的、无计划、不讲究方式,一旦出走不知道防范、危险,容易受到伤害。 5出走行为的防范及护理 5.1重点监护在掌握患者病情的情况下,对不安心住院有出走企图的患者必须重点监护,严格交接班,尤其在人员少的节假日、夜晚更要注意。 5.2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注意病房门窗的安全检查,患者外出活动检查时要有专人陪护看护好患者。工作人员出入病房时要锁好大门,注意观察禁止患者冲门、伺机出走。 5.3丰富患者的住院生活根据患者的兴趣爱好安排工娱疗活动鼓励其参

护理缺陷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

护理缺陷、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国家法律制度的逐渐健全。人民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医疗护理需求就更高,病人在医疗服务中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医疗护理纠纷呈上升趋势,一旦发生,其负面影响不能低估,再完善的纠纷处理办法也不如防患于未然,由此对规范护理人员的护理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障护理质量,防范护理纠纷,切实维护病人、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护理管理制度,规范护理行为,确保护理安全,护理人员只有加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各方面护理工作。特制定护理缺陷、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 1、开展优质化服务,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实施换位思考的服务意识,由被动服务变主动服务,护理人员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并贯穿于护理过程的始终。为了使护士从思想、观念、行动上,做到处处为患者着想。应换位思考“假如我是患者或家属角度”,体会就诊时焦虑的心理和迫切的希望得到诊治的心情,注意加强护患沟通,互相理解,自觉地为患者提供周到的护理服务。 2、按章办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分明,各尽其责,各司其职,相互协作。不允许有离岗、脱岗、窜岗现象存在,凡是由于不在岗而引起的护理纠纷,责任后果自负。 1 / 17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交接班,做到床头、书面、口头交清、接请,特别是危重病人。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治疗、发药、处置要坚持“三查”、“八对”、“一注意”工作、医嘱必须坚持每日一小查,每周二次大查(护士长亲自查),并做到每班查对,下班查上班,把差错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5、严格认真执行分级护理制度,按规定巡视、观察病人,作好记。 6、加强监护病人的管理工作,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及时、准确、稳妥、护理做到五及时:(巡视病房及时、发观病情及时、报告医生及时、抡救处理及时、危重护理记录及时):四无:〔无褥疮、口腔炎、烫伤、坠床);四有:(有护理计划、危重护理记录、护理措施,意识不清者有安全防范措施),杜绝护理并发疟发生,确保病人安全。 7、严格“三基三严”的训练,提高护理业务水平,严格实施护理操作的安全性。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危重病人护理常规,保证监护仪使用个的有效性,透析管路、呼吸机管路消毒灭菌的可靠性。 8、严格加强院感管理工作,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一切灭菌物品合格率达到l00%,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带,出院病人做好终末消毒,重点科室必须每日用三氧消毒机消毒,按规定进行各种监测工作,作好医疗废物约分类管理和处置二作,防止医疗废物外

暴力行为的防范及处置措施1

暴力行为的防范与护理 一、概念 精神科暴力行为是指患者在精神症状的影响下突然发生的自杀、自伤、伤人、毁物等冲动行为,以攻击行为较突出,具有极强的爆发生和破坏性,会对攻击对象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危及生命。暴力行为是精神科最为常见的急危事件,可能发生在患者家里、社区、医院等,会给患者、家庭及社会带来危害及严重后果。 二、暴力行为发生的征兆评估 1.行为:兴奋激动可能是暴力行为的前奏。一些早期的兴奋行为包括踱步,不能静坐,握拳或用拳击物,下鄂或面部的肌肉紧张等。 2.情感:愤怒、敌意、异常焦虑、易激惹、异常欣快、激动和心不在焉不稳定可能表示患者将失去控制。 3.语言:患者在出现暴力行为之前可能有一些语言的表达,包括对真实或想象的对象进行威胁,或提一些无理要求,说话声音大并具有强迫性等。 4.意识丧失:思维混乱、精神状态突然改变、定向力缺乏、记忆力损害也提示暴力行为的可能发生。 三、预防暴力行为发生的措施 对有多次或恶性暴力行为史或现在具有某些暴力行为征兆的患者,应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 1. 适宜的环境:将患者要安置在安静、宽敞、温度适宜的环境

中,关掉音响、电视等可能产生的噪音,减少环境的刺激作用。 2. 减少诱发因素:适当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如吸烟、打电话、吃小零食;提前或退后一些打扰患者的治疗和护理项目,如留取检验标本、注射、处理个人卫生如洗澡理发等;暂不安排这类患者参加竞争性的工娱疗活动;不与患者争执等。 3. 提高患者的自控能力:鼓励患者以适当方式表达和宣泄情绪,明确告知患者暴力行为的后果;设法提高患者的自信;设法分散患者的注意力,转移患者的暴力意图;告知患者觉得无法自控如何求助等。 4. 加强对精神症状的控制:保证药物的供给;把患者可能的暴力倾向及时告诉医生,以便做出及时有效的医疗处理。 四、发生暴力行为时的措施 1. 寻求帮助:当有攻击他人或破坏物品等暴力行为出现时,首先要呼叫其他人员帮助,以便能尽快控制场面。 2. 控制场面:疏散围观病员,转移被攻击对象,维持周围环境的安全与安静。 3. 解除武装:以坚定、冷静的语气告诉患者,将危险物品放在一旁,然后将其移开,同时向患者解释此物品是暂时保管,以后归还,以取得病人信任;如语言劝说无效,一组人员转移病人注意力,另一组人员趁其不备快速夺取危险物品。 4. 转移病人:将患者转移到安静的房间,减少外界干扰。 5. 身体保护:患者无法控制自己行为时,可采用保护性约束方式协助患者控制自己。保护过程中需告知其约束的目的、陪伴在旁与

最新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 范措施

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作者:张丽华,袁瑗琳作者单位:赤峰市复员军人精神病院,内蒙古赤峰024006 近年来,随着医学知识的普及和人民法制观念的增强,患者(包括家属)维权意识日益提高,病人对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对医疗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加以重视,就极易使矛盾激化,从而导致护患纠纷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常见的护患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不断规范护理行为,加强护患沟通,制定防范措施,从而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1 临床常见的护理纠纷的原因 1.1 护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护士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自身行为和各项技术操作,均有可能涉及到潜在性的法律问题,由于护士与患者接触的机会最多,较容易发生侵权行为。 1.2 服务观念滞后随着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服务对象在变化,人们对健康越来越负责,追求更高水准的生命质量。不仅对护理服务有更高的要求,而且维权意识也大大提高了。如果护理人员在服务观念上跟不上患者的要求,忽视了病人的权利,则会对病人造成有意或无意的伤害。另外,护理人员配置不足,护士工作量大,心理压力大,与病人交流沟通少,也易造成病人及家属的误解,引起护理纠纷[1]。

1.3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利,责任心差个别护理人员不认真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甚至违反医疗操作规程,缺乏“慎独精神”,单独值班期间巡视不到位,不能掌握患者的主诉及用药后的反应,导致差错事故的发生。 1.4 护理文件记录缺陷护理文件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是对患者的病情及治疗全过程的客观反映,并且是发生纠纷时的法律依据。常见问题有:护理记录报告不及时、主观臆断;监测数据不准确、不真实、漏测;护理记录漏记、错写、误写;护理文件与医生记录不一致;护理记录表述问题不清楚、涂改等。 1.5 医院感染无菌技术操作管理不善而发生的感染,消毒液浓度的配制不合格,供应的器械、敷料灭菌不彻底、一次性用品处理不当等。 1.6 医疗费用问题由于各种先进的医疗器械不断引进,新特药在临床上的应用,科室追求经济效益收费项目增加等,使医疗费用的增长同病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之间产生矛盾,导致纠纷发生。 2 减少护患纠纷发生的防范措施 2.1 医院管理者在继续教育中开展对在职护士的法律知识教育,通过学习使护士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使护士认识到依法行医的重要性。对一些特殊检查,创伤性的护理操作及用药产生的副作用,护士应向患者及家属讲明,无论患者是否选择都要在有关记录上签名以示知情同意。科室护

暴力行为的防范及处置措施

暴力行为的防范与护理 (一)预防暴力行为发生的措施 对有多次或恶性暴力行为史或现在具有某些暴力行为征兆的患者,应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 1、适宜的环境:将患者要安置在安静、宽敞、温度适宜的环境中,关掉音响、电视等可能 产生的噪音,减少环境的刺激作用。 2、减少诱发因素:适当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如吸烟、打电话、吃小零食;提前或退后一 些打扰患者的治疗和护理项目,如留取检验标本、注射、处理个人卫生如洗澡理发等; 暂不安排这类患者参加竞争性的工娱疗活动;不与患者争执等。 3、提高患者的自控能力:鼓励患者以适当方式表达和宣泄情绪,明确告知患者暴力行为的 后果;设法提高患者的自信;设法分散患者的注意力,转移患者的暴力意图;告知患者觉得无法自控如何求助等。 4、加强对精神症状的控制:保证药物的供给;把患者可能的暴力倾向及时告诉医生,以便 做出及时有效的医疗处理。 (二)发生暴力行为时的措施 1、寻求帮助:当有攻击他人或破坏物品等暴力行为出现时,首先要呼叫其他人员帮助,以 便能尽快控制场面。 2、控制场面:疏散围观病员,转移被攻击对象,维持周围环境的安全与安静。 3、解除武装:以坚定、冷静的语气告诉患者,将危险物品放在一旁,然后将其移开,同时 向患者解释此物品是暂时保管,以后归还,以取得病人信任;如语言劝说无效,一组人员转移病人注意力,另一组人员趁其不备快速夺取危险物品。 4、转移病人:将患者转移到安静的房间,减少外界干扰。 5、身体保护:患者无法控制自己行为时,可采用保护性约束方式协助患者控制自己。保护 过程中需告知其约束的目的、陪伴在旁与其谈话,以降低其焦虑。 6、药物治疗:当患者出现躁动不安时,遵医嘱给予镇静药物如氟哌啶醇,地西泮(安定)等肌注来控制患者的情绪,并注意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用药反应.

护理纠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内容摘要:【摘要】预防护理工作中护理纠纷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护理行为。分析护理纠纷的多发环节,发现问题主要由服务意识差、缺乏护患沟通、违反操作规程、法律知识缺乏和医疗费用过高、护理记录不规范及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期望值过高等方面的原因所引起。要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护理人员必须加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谨慎言行、谨慎操作,严格文书质量,将护理纠纷杜绝在萌芽状态。 【关键词】护理纠纷;原因分析;防范措施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文化水平的提高,患者对保护自己就医权利意识的加强,对医疗、护理服务质量要求提高,其法律观念、经济意识和自我利益保护观念也不断增强。护理纠纷是困扰整个卫生系统的问题,也是阻碍卫生事业发展的绊脚石,同时也是新的转轨时期的新现象。护患纠纷所耗费的人力、财力、精力是不可低估的,我们不能回避而要正视它,认识到它的危害性,如何避免和防范,这是我们全体医务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1]。 1 诱发护理纠纷的原因 1.1 服务观念滞后有些护士还没有完全适应改革的新形势,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服务态度欠佳,说话语气生硬等,缺乏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对自己的岗位责任认识淡薄,工作应付了事。如在工作中为糖尿病患者提供护理服务时,没有主动提醒患者餐前打胰岛素或餐后测血糖,导致血糖升高,没有及时控制好血糖,患者情绪不好引起纠纷。此外,由于护理人员缺编、少编,护士工作量大,心理负荷重,与患者交流沟通少,有的护士性格内向,怕与他人有更多的交谈,没有自信,患者感到很被动。个别护士态度冷漠,如有位护士为患者注射胰岛素时,患者认为注射方法与说明书上不一样,这位护士便回应以生硬态度,造成患者的情绪激动。患者有病求医,他的痛苦希望得到解除,权利需要得到尊重,最想得到的是医生及护士的问候与关心以及及时的医疗服务。护士在护理过程工作中态度生硬,毫无同情心,一旦有失误就可能导致更大的纠纷。这就是转轨时期诱发纠纷最主要因素。 1.2 法律意识与责任心不强由于护士工作责任心不强,观察不到位,导致患者失去最佳治疗时机,或额外增加患者痛苦,引起患者及家属的不满而发生护理纠纷。由于护理工作量大,为了尽快完成任务,护士怕麻烦,常以不良习惯性动作进行护理操作而引起患者的不满;没有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原则,是引发护理纠纷常见原因之一,如现在的胰岛素种类很多,注射时不能光看剂量,必须看清种类。护理人员缺乏法律知识,危机意识淡薄,工作中失职,不能严格执行操作诊疗常规,不遵守制度,不履行职责,疏忽大意,玩忽职守,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不严格按无菌操作去做,擅自让家属做护理工作,造成渎职现象引发纠纷。如用错药、打错针、指使患者家属擦洗尿道口、做口腔护理等。一旦患者病情变化时,家属就会对护理工作提出质疑,为纠纷埋下隐患。在护理工作中一些不在意的小问题都隐含了法律的问题,护士若对护理行为缺乏足够认识,工作中侵犯了患者的权利,成为患者起诉的理由。 1.3 医疗费用问题由于高新技术不断引进,加之新特药的应用,使医疗费用的增长同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之间产生矛盾。患者对医疗费用问题很敏感,如果患者医疗费用未做到日结月清、收费项目填写不全甚至错误等,极易造成患者的误解、不信任,导致纠纷发生。 1.4 护理记录不规范临床护理记录包括住院告知书、入院评估单、体温单、医嘱单、护理病历、护理记录、危重患者记录单、抢救记录单、护理交班报告等。这些记录是全面反映患者整个救治过程的主要依据,在法律上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性。但有的护理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当工作繁忙,尤其是在抢救患者时,护理人员为了争取时间,往往着重于积极采

医疗纠纷预防措施和处理预案

医疗纠纷预防措施和处理预案 1、总则 (1)科室应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学习,并具体落实到医疗执业活动中。 (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抵制商业贿赂,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3)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敢于负责任,敢于批评,严格管理,不断完善科内管理制度。 (4)科室内部加强“三基”训练,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检查及考核,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并定期进行分析整改。对出现的明显差错及事故隐患,对职工反映的医疗事故苗头要认真处理,不得拖延、阻挠、包庇、弄虚作假。 (5)加强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构筑和谐医患关系。医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及时、完整、准确;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应填写知情同意书。 (6)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7)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8)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人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9)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10)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11)任何情况下,未经批准的进修医师不得独自参加各种会诊。 2、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酒后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自费、经济困难无亲人照看的患者; (4)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5)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6)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7)知情谈话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情绪偏激者;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机制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机制 为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切实做好纠纷发生后处置工作,有效保障患者、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医疗纠纷防范 (一)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 1、院科两级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规范,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使医护人员自觉的依法行医、诚信服务,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人文素质教育、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体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为辅的教育方式,不断提高其思想觉悟及文化素养。 (二)院科两级加强诊疗质量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考核,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1、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力度,加强医务人员基本功训练。 2、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考核。 3、提高医疗护理文件书写水平,做到客观、真实、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并做好保管工作。

4、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对有创操作、抗生素使用、手术知情同意等内容,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及签字同意程序。 5、做好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指导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低年资医师、护士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6、不定期选派科室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积极参加院内外学术交流和技术研讨,不断开拓眼界,同时做好所学知识的讲授工作,提高全员业务素质。 7、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充分做好论证、预案、知情同意等准备工作,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三)加强院科两级质控,分析总结院内、外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1、院质控组织除不定期抽查外,每月对各科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考核。监督各科室和医务人员对医疗卫生法规、规章、职责、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的执行情况,同时对医疗工作中发现的医疗缺陷和问题进行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调查,并制定改进措施,从严把好质量关,使诊疗全过程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标准。 2、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至少对本科各项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检查两次,尤其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发现医疗隐患,及时纠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科室每月召开质量安全管理会议一次,总结分析近期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4、医院及科室不定期的组织医护人员对近期院内外发生的医疗

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

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 1、护理纠纷的防范 (1)全面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医疗纠纷防范预案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法制的健全,越来越多的政策、法规制约着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项医疗操作规范、消毒隔离制度、危重病人讨论制度等。按《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定义,只有违反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度与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才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前提。因此,全面落实以上规章制度,各级医务人员切实执行各项操作规范,是避免医疗护理纠纷发生的根本保障。 (2)加强护患间的沟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条例》的特点之一是赋予患者更多的权利,如复印病历权、知情同意权、选择权等。因此,尊重病人的权利,加强护患间的沟通,各项检查、处置、治疗方案的施行事先征得患者同意应贯穿于整个医疗工作过程中,尤其是对机体有创伤的检查、处置、治疗以及贵重药品的使用均应事先告知患者并履行签字手续。另外,改善服务态度,“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加强护患间沟通,减少产生摩擦因素,从客观上有效地防止护理纠纷的发生。 (3)规范护理文书,完整做好记录医疗护理文件常常是支持医院、医生与护士最关键的证据。规范的护理文书,是评价治疗效果的科学依据,是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中的证据。按《条例》规定病人有权查阅和要求复印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所以,各种护理文书的书写必须遵照科学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的原

精神患者出走行为分析及护理对策

精神患者出走行为分析及护理对策 本文旨在探讨精神患者出走行为成因及护理对策。通过对12例出走病例进行回顾性研究,对出走行为的原因及危险因素进行评估,总结出发生出走行为的征兆。分析其出的原因、时机和方式,并探索可行的护理对策。提示精神患者的出行为可由多种因素引起,给患者及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精神科护理人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积极采取预防和护理措施。 标签:精神患者;外走;护理对策 出走行为是指精神障碍患者在住院期间因缺乏自知力,对住院不安心,未经医生同意而擅自离开医院的行为。患者的出走不仅使治疗中断,还可能在外发生暴力冲动行为、自杀自伤行为或走失等意外,给患者和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护理人员必须有效地防范和处理精神障碍患者的出走行为[1]。本文对2013年1月~2015年6月发生于我院的12例精神患者住院期间出走事件进行调查,分析与出走相关的因素及临床特点,并探讨可以采取的防范措施,以期减少患者出走事件的发生。 1 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本组病例共12例,其中男性8例,女性4例;年龄18~34岁,平均年龄27.8岁;小学2例,初中9例,高中1例;未婚4例,已婚7例,离婚1例。 1.2临床诊断精神分裂症7例,占59.4%;躁狂症3例,占25%;其它2例,占16.6%,均符合ICD-10的诊断标准。 2 原因分析 2.1出走原因精神患者出走受诸多因素影响,分析本组病例主要有:否认有病逃避治疗6例,占50%;长期住院想念家人3例,占25%;受症状支配冲动出走2例,占16.7%,其它1例,占8.3%。由此可见对疾病缺乏正确的认识是引发患者出走行为的主要原因。另有研究表明,既往有暴力行为史是预测是否发生暴力行为的重要预测因素,因此习惯用暴力行为来应付挫折的个体也较容易发生外逃行为[2]。此外患者个性特点也会影响其出现出走行为的可能性,性格外向、容易冲动,自主性及攻击性较强的患者更易出现出走行为。 2.2出走时机工娱疗期间1例,占8.3%;陪同检查时5例,占41.7%;勤工打扫期间5例,占41.7%;其它1例,占8.3%。出走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大多数是乘工作人员松懈或无法顾及的情况下发生,本组5例病例都是在带出活动、检查途中借机脱逃。其次是患者在勤工人员打扫卫生期间趁机开门不备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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