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以核实的受灾群众为主要救助对象,突出重点,分类救助。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为主,实物为辅,切实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

二、救助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实施阳光操作,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2.坚持灾民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受灾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助款物,杜绝平均分配现象。

三、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一)救助对象

以核实的受灾群众为救助对象,受灾的五保户、孤儿、极困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困境儿童、重大疾病户,特别是xx年因灾倒损住房户、火灾户、农作物受灾减产绝收户为重点救助对象。

(二)救助标准

根据《黔东南州自然灾害防范与民政救助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冬春救助主要以口粮、衣被、取暖三项对受灾困难

群众生活实施救助。同时,要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汇总,突出救助重点,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最大限度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救助测算标准: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户、重点优抚对象户,按225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或物资救助;一般受灾困难户,按75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或物资救助。

四、资金安排

根据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的规定,全县冬春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分两次发放,资金发放全部通过“一卡(折)通”发放。第一次为冬令救助,安排下拨中央及省级下达救助资金120万元用于现金救助,26万元采购粮食,10万元采购棉衣,20万元采购棉被,75万元用于新灾救助;第二次春荒期间安排下拨120万元现金发放。第一批救助由各乡镇于xx年春节前完成发放。第二次救助于5月30日以前完成发放。

五、救助程序及款物发放

各乡镇要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规定,精心组织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要准确核定救助对象,把握关键环节,按照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审批的程序核准救助对象,制作需救助人口台账,确保每一位受灾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要实施分类重点救助,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

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突出救助重点,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一)核对救助对象。对上报数据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并公示,群众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乡镇审核公示后,由乡镇社会事务办规范建立救助台账,分别填报《xx-xx年冬令期间灾民救助台账》和《xx年春荒期间灾民需救助台账》(附电子版)到县民政局,冬令期间救助台账于1月10前报送。春荒期间救助台账于3月30日前报送。

(三)县民政局负责对各乡镇上报救助对象的审批。

(四)县民政局在完成对各乡镇上报的需救助人员救助台账审批后,要及时将救助款物下拨到各乡镇发放,经审批的救助对象名单,乡镇和村级要再次张榜公示,并凭《灾民救助花名册》公开发放救助款物。

冬春救助款物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发放,乡镇在接到上级下拨的救助款物后,要进一步核对完善救助台账,明确专人按照台账上填写的数额足额通过“一卡(折)通”发放,领取物资的受助人员要在花名册上签字按印,发放结束再次认真核对资金和物资账册,避免差错和遗漏。确保救助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六、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计划方案

****************建筑市场执法检查 专 项 整 改 措 施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特制定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改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项目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安全管理措施、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领导带班履职制度,明确项目经理第一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进场人员经公司、项目经理部和班组进行三级安全知识技术教育培训,变换须经过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交底制度:安全交底采用逐行进行,工长向班组长交底,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特种工种如架子工、焊工、机械操作人员等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 5、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有重点、有记录,查出隐患应限期整改并有复验措施。

6、安全标志:现场危险处立安全标识,安全施工纪律牌、安全技术牌、消防须知牌,安全通道警告牌等。 三、安全保证措施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制度,制定控制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安全制度的实施,现场安全标识、消防设备的管理,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3、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安全检查遵守国家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法规,建立健全责任制,坚持“安全为生产、生产必安全”观点。 4、搞好安全“三宝”的利用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有效防止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5、机电设备专人操作,防护装置要标准,一机一闸,闸箱上锁,闸箱有防护、防潮及淋雨设施,杜绝机械伤害及电气伤害事故。 6、塔吊和脚手架等安装完要进行验收并试运行,禁止违章作业,并有限位和保险等安全装置。高空作业区要划出危险区域,并有醒目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7、楼梯、层沿边、基坑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在于30cm的预留洞加盖盖板或钢板网。建筑物四周采用密目网全方位围护封闭。 8、施工用电线路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范要求。现场严禁随意乱拉电线,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触电保护器,机电设备接零、接地保护。

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X]47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X政发[X]47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X政发[X]20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X市办字[X]72号)精神,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现就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制定方案如下: 一、准确把握临时救助的对象和范围 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具体救助对象和范围如下: (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遭遇其他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受理审批程序 (一)申请受理 1、依申请受理。凡具有我区户籍,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地乡镇政府(办事处)受理;对于不属于我区户籍且不持有居住证的,申请人所在地乡镇政府(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民政救助管理机构申请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应填写《X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并按规定提交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遭遇困难等证明材料,接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核查。无正当理由,乡镇政府(办事处)不得拒绝受理;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政府(办事处)可先行受理。 2、主动发现受理。乡镇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相关主管部门在执法中发现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自治区减灾委员会 2.2 专家委员会 3 灾害预警响应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4.1 信息报告 4.2 信息发布 5 应急响应 5.1 Ⅰ级响应 5.2 Ⅱ级响应 5.3 Ⅲ级响应 5.4 Ⅳ级响应 5.5 启动条件调整 5.6 响应终止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 过渡期生活救助 6.2 冬春救助 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通信和信息保障 7.4 装备和设施保障 7.5 人力资源保障 7.6 社会动员保障 7.7 科技保障 7.8 宣传和培训 8 附则 8.1 术语解释 8.2 预案演练 8.3 预案管理 8.4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自治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

灾区社会稳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自治区应急救助工作。 当毗邻国家及省(区、市)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自治区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工作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自治区减灾委员会 自治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减灾委)为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自治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地区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2.2 专家委员会 自治区减灾委设立专家委员会,对自治区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自治区重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 3 灾害预警响应 气象、水利、国土资源、林业、农牧业、人防等部门及时向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自治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测绘地信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及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向可能受影响的盟市减灾委或民政部门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通知自治区及有关盟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做好救灾物资准备,紧急情况下要提前调拨;启动与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4)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5)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减灾委负责人、自治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6)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终止预警响应。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全省住建系统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鲁建质安字[2019]9号)、《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泰政办字[2019]37号)及《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项目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重点 开展以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交底、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情况 (1)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进场、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现场隐患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易发事故的危险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照明情况。 (3)配电室、易燃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 帮扶共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职责,转变思想作风和工 作作风,尽力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现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心 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载体、以密切联系群众为目的、促进帮扶工作更有效、社会建设更和谐, 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我公司成立帮扶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由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工作部部松担任,成员为中层干 部、全体党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对象开展帮扶工作。在*****特困职工、乌兰浩特市社区、红联村范围内开展 帮扶活动,针对残疾人、特困户、孤儿、特困职工等弱势群体予以帮扶资助。 - 1 - (二)开展调查研究。坚持调查先行,充分论证,确保帮扶方案落到实处。由领导组组 长牵头,深入帮扶范围开展调研,了解情况,确保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随时到联系点 开展工作。 (三)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一是工作组成员要在扶贫帮困、化解矛盾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要经常与被帮扶的困 难户沟通,帮助协调、解决帮扶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是开展节日慰问。遇到中秋、春节等法定传统节日,由领导组组长带头走访慰问,开 展谈心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现状,及时给予生产生活帮助,加强与被帮扶对象的感 情联络,并动员公司全体职工参与“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给予被帮扶对象一定资金和物 品资助,使他们能过好传统节日。 三是突出资金帮扶。针对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积极为帮扶村牵线搭桥,协调相关部门 解决被帮扶对象在住房、生活饮用水、用电、教育、卫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帮助困难户分析查找困难原因,找准脱贫发展路子,切实让困难 户增收致富。 (四)找准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帮扶工作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帮扶活动 的关系,努力做到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进度不拖延。一是要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结合起来,推动全体干部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要及时了解掌握全中心 - 2 - 干部在开展联系帮扶工作中的表现,明确全体干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积极性。二是 要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集合起来,多为困难群体办实事好事。三是要与培养锻炼党员干部 结合起来,使得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分工到位、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期限; (二)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 际,开展帮扶活动。要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科学统筹、合理安 排、共同推进、协调发展,实现各项工作与开展活动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树立起我公司真 抓实干、清正廉洁、造福百姓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方法程序,严肃纪律要求。帮扶工作组成员一年入户不少于2次联系困难户, 累计时间不得少于1周。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问题,真正把党的温暖送下去,把问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及《哈尔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救助应急保障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市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住房局、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食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外侨办、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哈尔滨海事局、哈尔滨水文局、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警备区、武警哈尔滨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 2.1.2指挥长职责 负责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全面工作。 2.1.3副指挥长职责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市民政局局长协助指挥长指挥调度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1.4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正确把握救灾工作宣传导向,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新闻发布、收集社会舆情动态,开展舆论引导工作。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 年初,元旦、春节等节日临近,加之全国“两会”及各类重大活动增多,为防止火灾事故,降低火灾损失,确保盐湖股份公司改革发展大局和谐稳定。根据格尔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及察尔汗工行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格察党政办[2014]104号)消防工作部署,结合股份公司第三季度检查存在问题的实际,为切实做好股份公司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股份公司在全国“两会”“两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早部署、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 冬季历来是各类火灾多发期和高发期,一是察尔汗地区地理气候条件特殊,风干物燥,各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二是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相对集中,各种致灾因素增多;三是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陆续进入试生产及调试运行,火灾负荷及易燃易

爆风险增加;四是通过第三季度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管理还存在不足,如部分单位消防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消防应急能力不足等问题,消防基础工作薄弱,火灾隐患突出,消 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公司转型发展中面临的 形势和任务,以及做好火灾防控的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 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紧紧围绕股份公司发展大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 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工作的一 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 定冬防、春防消防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 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化工公司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 篇一: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方案 XX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和扶持工作,推进我社区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社区社会救助体系,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建立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各类专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相互配套,努力提高城镇居民综合救助

水平,为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社区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社会救助范围和原则 (一)救助范围 基本救助对象为社区特困生活群体。 (二)救助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发动社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 2、坚持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的关系,既要提供保障基本生活方面的救助,又要优先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积极支持和鼓励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再就

业,帮助低保家庭尽早摆脱贫困。 3、坚持统一实施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有区别、有侧重、有针对性开展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政策救助。 四、社会救助项目 (一)专项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按照有关城镇居民低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城镇特困人员实施基本生活救助,做到申报,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逐步提高救助水平,积极改善低保人员生活状况,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医疗救助。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城镇低保人员医疗救助政策;为特困低保户免费申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缓解低保对象的医疗困难。 3、就学救助。广泛开展“爱心助学工程”捐资助学活动,对低保对象、孤儿、残疾人以及因突发事件致贫等家庭中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实施教育救助,为当年考入高校无钱入学的特困优秀高

市政府印发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府印发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 知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时间:2005-3-10 [ 大中小 ] 浏览次数: 502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文号 制发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5-2-10 文件类别其他 文件状态执行中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高救助工作应急反应能力,保障救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抗灾救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救灾预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政府领导原则,救助应急预案是政府的预案,应该明确概括政府对救助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分级管理原则,按照政府层次划分,市、市(县)区、镇三级政府分别制定本级政府的预案;分工负责原则,预案中涉及的有关灾害预防、预警、紧急响应、相关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环节,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划分确认;协调一致原则,预案要明确综合协调的职能

机构和人员,做到职能间的相互衔接,共间完成应急任务;重点突出原则,预案突出落实救助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强调救助保障手段和资金的落实。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台风、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地震灾害由市防震减灾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临震应急预警;洪涝灾害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预警;地质灾害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情况发布预警;气象灾害由市气象局根据情况发布预警。其他灾害视灾情由市政府决定临时成立的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 (二)报告灾情。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必须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的,可以越级向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报告,根据灾害等级启动救助应急预案。 三、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预案启动的条件: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本预案即行启动: 1.农作物绝收面积1—10万公顷; 2.倒塌房屋5000—10000间; 3.因灾死亡30—50人;

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 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总体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控制一般火灾事故”为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城中村”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 灾事故零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火灾防控工作。责任落实方面,消防安全委会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各自监管领域,

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消防 部门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现场监督检查频率,及时发现和掌握人 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 要依法下发相关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建设部门要强化建筑 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违章搭建彩钢板房、使用不符合要 求的外墙保温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安监、质监等部门 要组织专家对本系统内使用压力容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 易爆危险品的单位逐一开展排查登记,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 督促及时整改到位。教育、工信、民宗、民政、执法、林业、商务、 文化、卫生、人防、旅游等部门要重点围绕学校、医院、养老院、工 业企业、宗教、夜市、商场、文化娱乐、林区、人防工程、旅游景点 等监管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督查检查、考评验收。全区各 单位内部也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 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方面,质监、工商、公 安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对生产、流通、使用领域消 防产品的质量监督,定期通报检查中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件。 (二)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 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 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 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 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各 街道要整合执法、食药、工商、物业管理等力量,对辖区重点区域、 重点单位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

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以四个结合为原则:一是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三是与对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相结合;四是与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努力控制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昆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四)《昆山市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化》 (五)《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六)《xx年昆山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规章程及标准规范进行检查、 三、组织机构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展开,项目部成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互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张龙富副组长:项青辉潘青张平朱进兴组员:吉正昌陆鹏苏赛华王明各施工队队长 1、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 2、办公电话/传真:0512- 3、领导小组成员职责:组长: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全面负责,为整治工作总体指挥。副组长: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总调度,在整治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指导和监督施工运行。对人员的思想动员和整治工作的

三道水乡关于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三道水乡关于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规定和省、地、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拟定如下受灾困难群众冬春 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为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全力完成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任务,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确保冬春期间不出现一人缺粮饿亡、不出现一人因缺粮逃荒讨饭的非正常现象;确保不出现因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做不好而引发社会矛盾和群众上访。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为我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 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安排 (一)核定救助人口和救助资金。

1、核定救助人口。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摸底排查、准确统计受灾困难群众人数、掌握不同人员不同时段在口粮、饮水、衣被以及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县里核定我乡冬春救助总人口为2800人,其中核定低保对象1358人,其他受灾困难群众1442人。 2、核定救助资金。根据县核定我乡救助粮食130吨,按大米平均价格2.50元/斤测算,折合救助资金65万元,按上级会议要求,此次冬春救助款物按2:8的比例进行安排,其中用于粮食采购52万元,对少数领取粮食不便的老弱病残和居住边远的救助对象发放现金全乡不超过13万元。 (二)救助对象、时段及救助方式。 1、救助对象。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的对象是因灾致使基本口粮出现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救助的困难群众,主要是两类人员:一类是因灾困难程度加深的农村低保对象;另一类是缺乏自救、互救能力的其他受灾困难群众。散居五保供养对象,按五保供养政策落实供养。 2、救助时段。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分冬令救助和春荒救助。冬令救助时段为当年12月至次年的2月计3个月; 春荒救助时段为3-5月计3个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岚皋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应急能力,规范救灾救助工作,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凡本县境内洪涝、干旱、冰雹、雪灾、低温冷冻、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洪涝、旱灾、冰雹、雪灾、低温冷冻、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一次灾害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人口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300人以上; 3、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间以上; 4、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人口达到500人以上。 事故灾难、公共事件等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三、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各部门、生产班组: 根据锡安(20xx)24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下发安委明电(201 1)8号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把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深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监管,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重伤以上工伤事故,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降低一般事故,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发展。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以锡政发(20xx)19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

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为重点,在公司内部开展“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行动,一是利用单位内部安全信息简报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二是利用办公会议、班组安全教育会议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三是结合“安康杯”活动,组织安全论文征集工作。通过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凝聚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共识,以营造全员关心、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行动。 生产班组是安全生产的主线,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是安全工作重要一环,由于生产班组在生产一线,重点要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预防机制,即:从班前教育会、工属具的例行检查、作业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至作业毕的的检查,使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的要求。通过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的落实,以达到规范作业行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能力。 3、隐患治理行动。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主题,围绕装卸作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装卸作业安全。重点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有否制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有否贯彻落实禁止

基层社会救助实施方案

基层社会救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建设,切实提高我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建设有关事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强化工作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工作内容 根据省民政厅《转发省编委〈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机构设置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努力探索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机构建设的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有效落实。 (一)组建机构。一是街道成立民政办公室。建立以街道民政办主任负责制的机构体制,街道民政工作由民政办公室承担,低保科员、社区科员在民政办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是各乡镇(街道)整合分散的社会救助工作力量,2011年10月底前,组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由市民政局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管理,设立专门工作场所,购置所需办公设备。“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归市民政局直接领导。 (二)规范职能。“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统一承担所辖区域内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保边缘户认定等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三)编配人员。“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数量按不少于所辖区域内低保家庭数量1:200比例配备。工作人员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整合现有乡镇(街道)低保工作人员力量,二是不足人员部分由政府向社会公开招聘。新聘人员按工作需要择优录用,政府与其一年一签合同,工资按我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支付。 (四)落实经费。逐步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投入机制。乡镇(街道)工作机构经费,根据区域内低保对象家庭数量、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确定。

医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

北厝医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医院安全,维护医院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医院受灾群众工作、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素造成医院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个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院干部、职工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以后,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组织各个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医疗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警戒保卫组、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1、通讯联络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 2、警戒保卫组: 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3、宣传报道组: 协助组长、副组长,利用灾害应急广播及时调配人员、播报信息等。 4、医疗救护组: 负责对受伤害人员实施就地抢救,恢复医疗秩序。 5、后勤保障组: 负责供应各类医疗急救和生活物资。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建筑市场执法检查 ****************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

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特制定质量安全 生产专项整改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项目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 员.**** **** *** 二、安全管理措施、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领导 带班履职制度,明确项目经理第一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进场人员经公司、项目经理部和班组进行三级安全知识技术教育培训,变换须经过新工种安全操作规 程。 3、安全交底制度: 安全交底采用逐行进行,工长向班组长 交底,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工种如架子工、焊工、机械 操作人员等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 5、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有重点、有记录,查出隐患应限期整改并有复验措施。 6、安全标志:现场危险处立安全标识,安全施工纪律牌、安 全技术牌、消防须知牌,安全通道警告牌等。 三、安全保证措施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制度,制定控制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安全制度的实施,现场安全标识、消防设备的管理,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3、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安全检查遵守国家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法规,建立健全责任制,坚持“安全为生产、生产必安全”观点。 4、搞好安全“三宝”的利用和“四口” 、“五临边”的防护,有效防止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5、机电设备专人操作,防护装置要标准,一机一闸,闸箱上锁, 闸箱有防护、防潮及淋雨设施,杜绝机械伤害及电气伤害事故。 6、塔吊和脚手架等安装完要进行验收并试运行,禁止违章作业, 并有限位和保险等安全装置。高空作业区要划出危险区域,并有醒目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7、楼梯、层沿边、基坑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在于30cm的预留洞加盖盖板或钢板网。建筑物四周采用密目网全方位围护封闭。 &施工用电线路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范要求。现场严禁随意乱拉电线,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触电保护器,机电设备接零、接地保护。 9、特种工操作人员执行上岗证制度,严禁无证上岗,非机械操 作人员未经培训、允许,严禁操作。 10、道做好施工通、“三宝” “四口”“五临边”的使用防护。 11、新工人进场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并有培训记录,并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2、现场配备消防器具、消防用水等。 13、宿舍、办公室严禁使用电炉、碘乌灯取暖。 14、严格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值班制度。 15、高空作业严禁向地面抛物体、材料。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9月底在全镇开展一次“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并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我镇社会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二、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 三、具体内容 (一)集中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低保对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对本镇低保对象进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对现有低保对象全面核查收入和财产状况,重新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填写《县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情况登记表》。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家庭,要进行重点核查。在开展低保对象复核的工作中,要一并对镇困难群众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防止“漏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2.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镇民政所受理;在审核环节,镇村两级必须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在审批环节,县民政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县民政局将全部入户调查。 3.全面实行阳光公示。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加长期公示”的规定,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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