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

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综治委成员单位:

现将《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社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1年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年跨越计划”和“三区三城”建设总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深化平安枫桥建设为抓手,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综治基层基础和治安防控建设为重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枫桥“十二五”发展起好步开好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市“社会治安安全街道”的奋斗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一.大力深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增强保驾护航能力

1.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苏州高新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措施,六月底前制定印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加大在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征地拆迁、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乡建设、社会管理和企业改制等重点领域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力度,立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全年力争在重点领域开展2-3个风险评估项目。

2.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以社区和易引发社会矛盾

的企事业、部门为单位,强化社区、企事业单位、部门网络建设,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网络体系。建立社会矛盾排查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印发《社会矛盾实施意见》,依托政府专网拓展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平台,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社区每周排查一次,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每二个星期排查一次。二会期间和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庆典期间每天排查一次,并报街道综治办,实行零报告、即时报和实时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政法综治干部下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高解决群众诉求效率和水平。

3.加强社会矛盾分析研判。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运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建立由街道综治部门牵头,公安、司法、信访、维稳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例会制度,定期对排查的社会矛盾纠纷整理、会商、研判、分流、报送、指导和督办。重点关注和化解征地拆迁、老城镇(街道)综合改造工程等建设中的矛盾纠纷,服务经济,保障稳定。

4.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以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加强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机制,拓展诉调、检调、公调、访调、纪调等对接机制,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继续完善医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

领域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拓展在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

二.大力深化综治领域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增强社会管理能力

5.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体系和模式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体系。探索推进社会管理的信息化、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社会管理的水平。今年在巩固“三大模式”创新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居住房屋等级化管理、社区片区综治网络化管理,切实强化辖区综治管理。

6.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深化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规范居住房屋出租管理体制,提高资源共享和综合研判水平。拓展社会面信息采集途径,实现对集宿区、大型超市、卫生机构、教育单位等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全覆盖。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家级试点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区综治委即将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流动人口集宿区建设,提高服务管理能力。规范境外人员服务管理。

7.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深化“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加强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工作。加大无证幼儿园、非学历培训机构整治,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社会环境。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相关措施,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教育矫治方法,防止脱管漏管。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活动,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治疗、教育和管理。

8.加强新社会组织的管理。建立健全境内社会组织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原籍地政府三方共同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监管的力度。建立健全敏感类社会组织内部会商、衔接机制,境外社会组织准入制度,坚持防范与利用相结合,依法、依规、有序、严格、有效管理。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或从事渗透破坏活动的社会组织。加强虚拟社会的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和处置能力。

9.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共安全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特种设备及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品及枪支弹药管理。开展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大力深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增强基层综治维稳能力

10.加强街道综治办建设。深入推进街道综治办省级规范化达标活动。配齐配强党政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和专职综治干部。确保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列入行政编制。严格规范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经费到位。

11.加强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效能建设。落实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相关措施,按照一级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基层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平台作用。

12.加强实战型警务室为主体的社区综治办建设。认真贯彻省综治委《关于加强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社区综治办等级评定,规范化建设社区一级“五位一体”综治办,深化社区警务,确保综治维稳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脱节。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防范违法犯罪、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3.加强企业综治工作网络建设。开展企业综治工作站(点)建设,扩大综治工作覆盖面,建立企业与政府及社会

之间的联系枢纽和互动平台,以开展“平安企业”和“创安达标”活动为载体,实现“五有”、“五提高”和“五无”的“三.五”工作目标,即:“五有”有组织机构(人员),有工作场所,有规范制度,有经费保障,有工作实效;“五提高”企业内部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平安宣传和法制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员工居住和流动管理明显提高;“五无”企业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内部员工违法犯罪,无集访越级上访,无重大矛盾纠纷。达到社会稳定、企业和谐、员工满意的“三赢”效果,确保企业平安。

14.加强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示范点建设,健全完善基层系列平安创建体制机制,坚持系列创建与部门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实现行业经营管理与系列平安创建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依托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探索加强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综治工作力量建设,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覆盖面。协调推动区有关部门召开系列平安创建和综治专门工作推进会。

15.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专职保安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创新机制,落实保障,确保充分发挥作用。结合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管理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大力发展治安中心户(楼)长、平

安建设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推进区“万名平安志愿者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队伍长效管理机制。

四.大力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增强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

16.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人民内部矛盾、非政府组织渗透破坏和非法组党结社活动,防范和打击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防范和控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事)件发生。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无邪教地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工作机制。

17.全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个人极端暴力、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等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拐卖儿童妇女、“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以及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村(社区)”活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18.全力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巩固黑车、黑诊所、黑网吧和重点地区整治成果,继续开展整治拆迁安置小区等突出治安问题,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实行警示和挂牌督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规范“九小场所”(小旅馆、

小洗头房、小足疗店、小浴室、小网吧、小酒吧、小游戏机室、小废品收旧场所、小棋牌室)的管理。

19.全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精心组织,着力推进。完善建设道口监控抓拍系统工程,投资60万元增加3个卡口抓拍系统,投资250万元建设技侦电子围栏系统热点工程,投资70万元建设新毛家花园技防监控系统,投资50万元对部分小区出入口进行技防改造,更新监控探头。增添科技强警相关装备,增设治安监控点,加强各级各类治安卡口、查报站和治安岗亭建设。推动技防设施向基层防范单元延伸,使技防设施在维稳处突、服务管理、预防发案等方面发挥作用。

五.大力深化平安建设的宣传,切实营造平安建设氛围20.加大综治和平安建设力度。充分利用街道有线电视、广播播放平安建设宣传广告。各社区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平安建设专题宣传,制作宣传栏、张挂横幅、发放宣传品、把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结合起来,激励全辖区居民共同参与平安建设营造和谐舆论氛围。

21.加大法制广场、法制学校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和充分利用劳务职介一条街法制广场,建设完善景山公寓法制广场,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新途经。将法制宣传和各种活动有机结合。不断完善法制广场配套功能。

22.加大综治和平安建设总结调研力度。掌握全区域治安动态,切实分析研究辖区治安重点,着力解决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以点带面推动和促进综治和平安创建的深入开展。

六.大力深化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保障执行能力

23.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平安枫桥建设,定期研究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把综治和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列入党政综合考核或科学发展观考评体系(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15%),注重解决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推动综治和平安枫桥建设深入开展。

24.强化落实责任。严格实行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实绩纳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考核内容,纳入组织部门提拔考核干部,人事部门办理干部评选、受奖、晋级时重要内容。

25.强化检查指导。加大对深化平安建设督促、指导、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存在问题,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平安建设先进经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表彰奖励平安建设成绩突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矛盾纠纷未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26.强化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综治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述职评议、联系共建、检查考核制度,落实参与综治工作的职责任务。发挥综治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强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手段,组织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下发二十周年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扩大平安建设的社会影响和参与率。

27.强化奖惩机制。制定下发《2011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奖惩实施办法》。各成员单位要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列为督办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警示并限期整改。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和“综治警示”。对平安建设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

28.强化经费保障。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经费保障力度,探索治安防范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工作经费,保障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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