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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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学院-课程简介

如何处理商业客户串货

企业在商务运作以及渠道建设与管理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串货现象,串货是渠道冲突的集中表现,是令许多企业头疼的问题。

1.串货的成因

串货,也称作冲货,是指不在限定区域的销售,即客户本身代理了一个区域,又把产品销往另外一个区域的行为。

重点讲解一下过大的返利是如何造成串货的。比如一个厂家给客户8个点返利,而客户现在普通的毛利一般在五六个点,这就意味着客户销售的价格可比他进价低两三个点,客户拿货是10个点,再低两个点卖,比厂家卖给他的价格还低,因为即使他贴两个点卖,仍然可以得到五六个点的毛利,这就是因为厂家给的返利大于客户认可的毛利点,过大的返利造成了串货。

2.串货的危害

对待串货要下大力气去解决,因为串货的危害非常大,表现在:

◆打破了市场价格体系

原来市场有规范的价格体系,厂家卖给一级商,一级商再卖给二级商,二级商卖给终端医院、药店,有一个梯度的价格,出现串货之后,完全打乱了这个价格体系,价格一乱市场也就乱了。

◆挫伤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串货对销售人员是一个很大的打击,被冲地区的医院和药店的销售代表,扎扎实实地做医院和药店的推广,突然之间货从外地冲过来了,本地销售代表的业绩受到冲击,被消化掉,这样就等于销售代表做好了市场,别人来享受胜利果实,因此极大地挫伤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影响风气

串货在整个销售队伍中会形成很不好的风气,让不良的销售行为压倒规范的销售

行为,如果不扭转这种局面,整个销售队伍的士气就会受到影响。

3.综合治理异地串货

串货不是简单的用一个办法就能解决的,必须对其进行综合治理,具体的措施有

很多:

◆签订不串货的协议

企业内部销售人员与企业之间、商业客户与企业之间都应该签定不串货的协议,

在协议里明确市场冲突的处理办法,要求大家共守同盟,实现守区销售。

◆制定完善的串货管理办法

什么样的行为是恶性串货,什么样的为非恶意串货,要制定具体的判断方法和管

理方法,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串货行为进行处理。

◆改变销量越大返利越高的政策

适当地降低返利,多用一些奖励,改变销量越大返利越高的政策,当企业发展到

一定规模,市场成熟之后,奖励就越重要,提供流向表、配合开展促销活动、守区销

售等都是过程指标。

◆外包装实行区域差异化

在发往每个区域的产品外包装箱上,明确的记载客户的名字,不仅在大箱上打上

专发某个地区,而且在小盒上增打编码,对运输发货做清楚的记录,这样就能保证在

市场上买到的任何一小盒药品都知道发哪儿去的,当时发给谁的,但是这种办法对库

存的管理、生产计划的安排要求比较复杂,而且每个区域的销量要稳定,以便于专门

定制这些批号多少箱。

◆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养和管理

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是一个根本的解决措施,通过培训教育销售人员要

守区销售,不要异地串货,让他们明白串货的危害性,一旦出现串货情况会怎样处理,提前预防串货的发生。

◆设置专职管理人员

设置专职人员管理串货事项,建立科学的地区内部分区业务管理,实行“七定”,即定区、定人、定客户、定价格、定覆盖率、定激励、定监督,把每一个环节都管理好。

【自检】

根据前面所学的知识,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串货的危害有哪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什么会经常发生串货行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你认为有哪些有效的措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参考答案7-2

【本讲小结】

本讲介绍了销售渠道的冲突与解决办法。首先,把渠道冲突分为横向冲突和纵向

冲突两大类,分析了渠道冲突的根本原因和现实原因,要求我们辩证地看待渠道冲突;然后,列举了解决渠道冲突首先要考虑的四个问题,介绍了渠道冲突的管理决策图,

并提出解决渠道冲突的机制和具体办法;最后,讲解了如何处理商业客户串货,分析

了串货的成因、危害,以及综合整治异地串货的具体措施。渠道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只有妥善的处理好渠道冲突,才能保证销售渠道的畅通。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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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窜货管理管理制度

窜货管理管理制度 一、窜货的界定 ⒈代理商只能在授权区域范围内销售授权的手机,如有跨越授权范围销售的行为,则视为跨区域销售,也称窜货。 ⒉公司授权给代理商销售区域范围限于被授权地区。 ⒊窜货处理方法原则上以对窜货方的打击处理为主,对举报方不予补偿或奖励。 ⒋公司拥有对窜货行为的最终裁决权。 二、窜货保证金 ⒈公司根据市场管理需要,向授权代理商收取市场保证金。 ⒉合作期限满,如果代理商无违约行为,其所缴纳的市场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处理完库存的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无息退还给代理商。 三、窜货查处流程及处罚 ⒈代理商在本授权区域内发现“窜货”产品,应立即向公司举报,公司在第一时间内反馈给被窜货代理商所举报的IMEI号码查询结果,并根据窜货性质和窜货影响作出是否收 购的决定。 ⒉被窜货代理商接到收货指令后,应积极进行收货举证,并在48小时完成收货,所收窜货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收据或发票,对于证件不齐全的窜货收购机公司不予处理。 ⒊收购的窜货机、收据或发票等资料一同寄往公司。如被窜货代理商举报属实(收购的货物是公司提供给代理商销售的),公司将对窜货方进行处罚,并按照不高于公司指导零售价结算。 ⒋公司对举报材料和窜货行为进行处罚。在五天内,窜货方没有任何解释,则视为窜货无异议,公司将进行窜货处理。 四、窜货处罚 ⒈第一次窜货,经核实后,对窜货代理商提出严肃警告,3天内窜货方必须将货收回,并罚款单台500元,第二次窜货,经核实后,对窜货代理商罚款1000元/台,停止供货一个月;第三次窜货,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并取消所有政策支持。

⒉对窜货代理商,将要求按被窜货方(即举报方)收购窜货的价格(不高于公司的指导零售价格)购回该窜货机。 ⒊罚款生效后五天内窜货代理商必须给公司补足窜货保证金。如果罚款生效后五天内代理商需要订货,则订货前首先得补足窜货保证金。 ⒋如代理商在《U9代理产品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窜货行为: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⒌跨区域连锁的窜货管理:针对跨区域连锁卖场,窜货管理以双方约定的条件为准。 备注:有无保卡产品凡是产生二次销售称为“窜货”。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窜货管理规定

窜货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窜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 市场经销商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港荣食品公司的所有客户及销售人员。 三、窜货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 1、窜货是指未经本公司许可,经销商或下属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或从其他市场返货的行为。 2、窜货按照窜货数量及性质分为如下几种类型:货物流向管理不善问题、一般性窜货及恶性窜货: (1)货物流向管理不善问题是指收货数量不足20件(10-19件)的行为; (2)一般性窜货是指一个月内收货数量在20件以上、50件以下(含20、50件)的行为; (3)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故意涂改防窜标识,20件以上且低于公司指导价(低于被窜货市场同等批发价格),或收货数量较多(50件以上),又或是在短时期内(三月内达两次及以上)经常性的批量的、屡教不改的窜货行为。 3、窜货事件由销售部督查管理部负责处理。 第二章窜货预防

一、各地经销商、销售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 好价格和数量关,控制好销售渠道,防止货物外流,要求各地经销商、销售商做好发货登记,并对其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记,营销经理和城市主管监督执行;销售部督察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 查、检核。 二、经销商、销售商收到每批货物或发出的每批货(5件及以上)都要求 作详细记录,并及时收集整理,以有效分析、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 三、销售部督察管理部根据各市场反馈回来的信息对窜货情况做出深入 研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预防方法,并以不定期、不通知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货物流向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核。 第三章举报及调查 一、窜货举报: 1、经销商、销售商或营销经理、城市主管、销售代表凡是发现本市场或区域有窜货情况发生都可举报。 2、本公司产品的窜货处理采取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进行,若遇特殊情况,销售部督查管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协助调查取证。一般性窜货被窜方市场或区域必须购买货物至少20件作为物证(要求附收货单据凭证),恶性窜货必须收购至少20件(涂改防窜标识)或51件(未涂改防窜标识)作为物证(要求附收货单据凭证)。 3、收货标准:

窜货管理控制方案

窜货管理控制方案 一、市场背景 本公司近几年经历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今年各项业绩指标更是屡创新高,尤其是销售额指标比原计划翻了两倍,但随之而来的窜货现象也是层出不穷。 二、术语解释 1.窜货是指未经过公司许可,经销商将公司产品销往非所属区域的违约经销行为。 2.窜货证据是指能证明经销商进行窜货的一切有效依据,如窜货产品编号及其他标识、发货证据、谈话录音、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窜货现象分析 目前窜货现象主要存在于同一市场内、不同市场之间和交叉市场之间,具体分析如下表所示。 窜货现象分析明细表 串货现象主要表现窜货 货源 产生影响 同一市场内的窜货现象 ◎某二级批发商将 货倒到另一二级批发商 ◎某二级批发商将 货倒到另一二级批发商的 ◎总 经销 ◎二 级批发商 ◎市 场价格下滑 ◎促 销费用攀升

四、窜货原因分析 在对窜货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后可以得出结论,发生窜货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利益。各级分销商为了金钱利益,很容易发生窜货现象。 1.经销商窜货原因分析 ①多拿促销费、多拿回扣。经销商为了增加销售额,从而多拿促销费、多拿回扣,在附近的区域内无法达到一定的目标时,很自然地就会选择跨区域销售,因此产生了窜货。 ②抢夺地盘。经销商在交叉市场之间倒货的诱因主要是为了抢夺更多的上游市场、形成更大的销售、取得更大的利益。

③处理品。一些公司由于售后服务跟不上,造成货物积压又不予退货,让经销商自行处理。经销商为了减少损失,就会将产品拿到畅销的市场上出售,从而造成窜货。处理品的来源也很多,有积压的、过期的、变质的、抵债的,等等。 ④带货销售。不少经销商往往利用畅销产品降价所形成的巨大销售力来带动不畅销的产品或是利润高的产品的销售。 ⑤销售任务过高。有的生产商明知经销商完不成任务,但为了经销权、高额回扣、特殊奖励等,还是下达了过高的任务。在完不成任务时,经销商也就只有窜货或囤积了。 ⑥市场报复。当一些经销商的利益由于各种原因受到损害时,便利用窜货来破坏对方的市场、报复对方。这是一种纯粹的破坏行为,尤其是在生产商更换客户的时期最容易出现此类恶性事件,不可不防。 2.生产商窜货分析 ①利润空间过大。利润空间过大表现在两个层次上:一是厂家的利润空间过大;二是经销商的利润空间过大。 ②价格管理混乱。在开发产品新市场时,往往有一些特惠的价格政策出现,在一些享受这些特惠价格政策的区域,就很容易产生窜货。 ③销售管理不力。对窜货信息反馈不及时或是处理不严,有可能留下窜货隐患。 五、窜货危害分析 1.价格混乱

回扣 管理制度

事业发展处回扣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鄂尔多斯酒业事业发展处业务务秩序,防止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回佣”界定 “回佣”是在公司经济活动中,本公司取得或支付交往对方在结算价款以外的各种现金、有价证券或实物。 三、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私自向对方索取有损本公司利益的回扣。 2.公司员工在业务往来活动中,如确需使用“回佣”,应在合同、决议中注明其标准、金额、结算方式。 3.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取得或支付有关合同、协议、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上所注明“回佣”款项,一律纳入本单位经营业务收入或成本费用中核算。 4.公司需对外单位或个人支付“回佣”时,应实行非现金结算,并及时入账。确需支付现金“回佣”,经办人须填单说明缘由、依据、标准、金额以及收款人单位、姓名等内容,经收款人签收或旁证人签证,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后,方可支付现金“回佣”。 5.为加强“回佣”管理,公司应有两位或两位以上业务员洽谈各类合同或协议,加强对实物合同按合同所载事项与实际验收入回情况核对,做到合同与货物相符,加强对合同条款、发票、账单的稽核和

管理。 6.在业务交往中,市场拓展经理收受对方所赠“回佣”,须主动向公司或部门如实报告,并办理全额“回佣”款上缴手续,不得个人隐匿私藏。 7.凡对“回佣”处理较好的部门或市场拓展经理,公司给予奖励。 8.白酒客户“回拥”细则 1)回扣总额度共15%,市场拓展经理权限7%;经部长、处长全部同意可调整为10%;经苏总同意可调整为15%,如有特殊情况,另作商议。 2)如加大“回拥”金额,团购价格须相应上调,上调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格;“回拥”金额最大额度不得高于25%,但必须经处长、苏总同意认可。 9.红酒客户“回拥”细则 1)回扣总额度共20%,市场拓展经理权限10%;经部长请示同意可调整为15%;经处长同意可调整为20%,如有特殊情况,另作商议。 2)如客户要求“回拥”金额高出20%必须经苏总同意,但“佣金”须在回款之后返还。 10.婚宴用酒如涉及到收取现金,必须由本部门部长亲自签订合同或协议,亲自收取款项,或由部长、处长指定人选,其他人均无收取权限。如收取现金款项,当天立即交予集团财务。 11.欠条权限额度明细

串货管理规定

串货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窜货管理制度》 本着谁开发谁收益的总体思想意识,在保证公司整体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预防各区域间物流冲突,保护各区域市场利益,激发各地域的整体开发、维护、管理市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现拟定《窜货管理制度》如下: 1.区域间不参与窜货。各区域应在本区域范围内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异地连锁配送将不视为串货,并配合好所辖区域的地总和终端经理的销售工作开展(市场零售价统一,店宣活动,产品推广等工作事宜)。 连锁串货定义:连锁业务总部在异地,必由异地同事将供销业务关系确定,并覆盖连锁店进行市场销售和其他业务活动的产生将不视为串货。反之跨区域去联系异地连锁业务总部产生的异地销售则视为主动串货,公司将给予重罚。 2.各地总终端经理应加强对自我区域市场的监控,随时掌握本区域终端销量态势,结合终端销量分析客户月销售状况。对不正常的销售现象,及时提出异议,查出根源,及时解决。 3.在所辖区域发现非本区域货物销售,由区域地总盒终端经理将非本区域之货购进,并收集好小票作为凭据,核定确认批号、小号、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及进货渠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办;由省办调查核实,提出书面处罚意见。报总经理签署处罚文书,责成相关责任人执行。并将窜货事件通报全省所属各区域,以示警醒。 4.处罚原则:

对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公司调查,主动、积极收集和提供窜货行为的有关原始凭据、材料,配合公司开展反窜货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纠正错误、数量极少的、经本人申请、由省办督查协调、经双方同意达成意愿后、自行方式处理、督查部记录在案经双方签字、公司免以追究(此类处理方法必须经被窜货方自愿同意)。 5.处罚准则: A.按查获数量(以一个批号、小号三盒以上按整件计货单位核算)令窜货方零售价买回,同时当月销售额并计入被窜方,并罚款同等金额70%给被窜货方,做为对市场的补偿费,拿出30%奖励举报人,余30%做为处理此事的费用。 B.情节严重数额巨大一件货以上,除上述(A条)处罚外,公司将追加处罚----将本人上交的市场金全额罚没,并有权解除一切合同关系与一切业务关系。 C.根据地总的责任大小,适当进行处罚。对有意参与者,将给予处罚,直至降级、辞退。并处于罚款同等金额30%的罚款。 D.对知情不举、或参与此事,按上述A、B、C、节处罚外,另加罚款500---1000元处理。 6.窜货处理程序:终端经理报地总,地总报省办,省办查实,按相关处罚条例执行。 7.各省级地级营销人员、在下到本地区工作时,与当地的商业公司/医药连锁/营销公司/等商品流通领域,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串货事宜的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对经销商的管理,优化销售网络,辅导经销商融入公司管理模式,增强经销商对宴友食用油品牌的信心,使其认同公司发展理念,与公司共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经销商所负责区域范围的市场开发、调查、谈判签约、价格管理和货款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销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 一.营销中心职责 1.负责对各区域经销商的开发和谈判,并促成签约。 2.制定和执行公司产品价格政策,做好经销商货款管理工作。 3.负责各个区域市场经销商销售支持和经销商维护、管理、控制。 4.负责处理客户抱怨、投诉及公司市场平面宣传资料的策划和制作。 二.其他部门配合营销中心做好经销商管理工作。 第四条.选择标准 一.硬件

1.原则上要求有办公场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各种证件。 2.拥有充足的资金,能够保证市场正常运转和业务拓展的需求。 3.销售网络健全且相对稳定,并具备良好的社会资源和公共关系。 4.有自己的配送体系,车辆配置能够满足市场开发和销售配送需要。能够保证市场营销活动正常开展。 5.拥有自己的业务员队伍,人员稳定综合素质高,并且有一定的忠诚度。 6.仓储设施齐全,能够满足宴友食用油产品的正常库存要求及市场周转。 二.软件 1.认同宴友品牌市场经营理念、市场营销模式。严格遵守宴友食用油市场价格策略以及市场管理制度。 2.对于经营宴友品牌有很高的积极性和品牌忠诚度,能够亲自参与市场营销和管理。 3.诚信合法经营,不经营假冒伪劣和侵权产品。 4.能够积极主动走访市场,主动为客户服务。保证送货及时、服务周到热情。 5.具备区域内有效控制主要终端市场的能力,并能够积极主动去开拓市场。

窜货管理规定

窜货管 LOGO HERE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窜货管理制度窜货,又称为倒货、冲货,属越界销售行为。若不对窜货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将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既损害企业又侵害遵章守纪开展营销工作代理的正当权益。为了建立共同抵御和防止窜货的体系,有效减少窜货行为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一、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代理商须高度认识窜货行为的危害性,分工合作, 防止窜货发生; (一)负责货物管理的本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同一区域或临近区域的不同代理商发送 相同批号的货物,同时须做好产品批号(箱号)的备案、记录和跟踪等工作。 对自提货严格按照《关于货物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条款执行; (二)代理商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协助本公司査处窜货行为,应定期或不定期调查 了解有无外区域销售。如有疑问可向本公司负责货物管理的部门进行了解和査询,确认出现窜货的,应立即向本公司中心汇报书面举报材料; (三)本公司在收到书面举报材料后,应及时予以核査,并将结果通知举报人。在 确认窜货属实后,由本公司按本规定有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对窜货人进行处罚,使被窜货人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二、凡是与企业签订了《产品区域市场代理经销协议》的代理商,属于下列情况 的,不论是什么原因均被认定为窜货:

(一)自然窜货(或无意窜货),是指代理商在获取正常利润的同时,无意识向自己区域外或限制区域、限制市场(场合)内销售产品的行为; (二)恶意窜货,是指代理商为获取非正常的利润,蓄意向自己区域外或限制区域、限制市场(场合)内倾销产品的行为; (三)限制市场(场合)主要指各地药品、药材集散批发市场、以批发流通为主的公司、已平价销售为主业的零售药店及连锁药店。 三、代理商在市场上发现可疑货物,应立即向我公司査询,一经确认,应按下列程序 进行举报: (一)应以最快方式(如:电话)向我公司报告窜货情况,包括:发现时间、地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箱号、销售单价及流通渠道等; (二)将书面举报材料、实物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递回我公司。 四、当事人按以下方法及内容提供证明文件,认定窜货行为及数量: (一)被窜货人提供不同箱号的窜货样品; (二)由我公司通知涉嫌窜货人或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到现场査证; (三)涉嫌窜货人提供该批号(箱号)货物流向有效证明(商业单位、医院或其他销售单位书面采购证明材料,如:釆购单据、进货账单《表》等)。否则,每一箱号以“件”为单位认定窜货数量。 五、代理商只要违反本规定发生窜货行为,均按下列条款处理: (一)代理商在市场上发现可疑货物,可事先征得我公司同意(特别是价 格)的情况下,可全数购买所窜货物并运回我公司,因此而产生的采购成本 (含运费、保险费等)全部有窜货人承担; (二)不论何种形式的窜货,窜货人均应向被窜货人赔付经济损失,即窜货人按

窜货管理办法模板范文

窜货管理办法模板 1 2020年4月19日

XX公司文件销售管理部 XX公司 窜货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Q/SC · L · 501— 编制: 评审: 批准: 受控状态: 分发号: 5月1日发布 05月12日实施 窜货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销售区域市场经销商及分销商的合理利润,提高各区域经销商销售本公司的产品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的所有客户及销售人员。 3职责 3.1市场部负责、销售部协助制定公司产品各区域价格体系。 3.2销售部负责各区域市场价格体系执行及维护、货物流向管理、并对窜 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3销售管理部负责窜货现象的纠正、处理、上报,窜货预防的改进。3.4财务部负责对窜货处理费用的扣款、补偿。 4窜货的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 4.1 窜货是指未经本公司认可,经销商或下属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或从其它市场返货的行为。 4.2 窜货按性质及数量分为:一般性窜货、恶性窜货。 4.2.1 一般性窜货指收货数量在一定范围内(注:原则上A产品X件以下,B产品在Y件以下)但按公司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的行为。 4.2.2 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其下辖的分销商故意涂改防窜货标识、低于公司的指导价格销售的行为或按公司价格体系但跨区域销售数量较大的(注:原则上A新产品X件以上,B产品Y件以上)。 4.3 窜货事件遵循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区域销售人员协助核实,销售管部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

4.3窜货事件处理由销售管理部负责上报处理意见,经公司批准后由销售 部、财务部执行。 5 窜货预防 5.1 各地经销商及分销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关,有效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同时,对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记,由区域销售业务人员监督执行,销售部、销售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考核处罚。 5.2 销售管理部根据各市场反馈回来的信息对窜货情况做出调查,根据需要及时更新预防方法,并以定期或不定期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货物流向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6 窜货处罚标准 6.1 第一次窜货发生时,按以下标准处罚 6.2在一个经营年度内同一客户发生第二次、第三次按以下规定处理

窜货管理制度

窜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市场经销商 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港荣食品公司的所有客户及销售人员。 三、窜货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 1、窜货是指未经本公司许可,经销商或下属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或从其他市场返货的行为。 2、窜货按照窜货数量及性质分为如下几种类型:货物流向管理不善问题、一般性窜货及恶性窜货: (1)货物流向管理不善问题是指收货数量不足20件(10-19件)的行为; (2)一般性窜货是指一个月内收货数量在20件以上、50件以下(含20、50件)的行为; (3)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故意涂改防窜标识,20件以上且低于公司指导价(低于被窜货市场同等批发价格),或收货数量较多(50件以上),又或是在短时期内(三月内达两次及以上)经常性的批量的、屡教不改的窜货行为。 3、窜货事件由销售部督查管理部负责处理。

第二章窜货预防 一、各地经销商、销售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 量关,控制好销售渠道,防止货物外流,要求各地经销商、销售商做好发货登记,并对其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记,营销经理和城市主管监督执行;销售部督察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核。 二、经销商、销售商收到每批货物或发出的每批货(5件及以上)都要求作详细记 录,并及时收集整理,以有效分析、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三、销售部督察管理部根据各市场反馈回来的信息对窜货情况做出深入研究,根据 需要及时更新预防方法,并以不定期、不通知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货物流向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核。 第三章举报及调查 一、窜货举报: 1、经销商、销售商或营销经理、城市主管、销售代表凡是发现本市场或区域有窜货情况发生都可举报。 2、本公司产品的窜货处理采取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进行,若遇特殊情况,销售部督查管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协助调查取证。一般性窜货被窜方市场或区域必须购买货物至少20件作为物证(要求附收货单据凭证),恶性窜货必须收购至少20件(涂改防窜标识)或51件(未涂改防窜标识)作为物证(要求附收货单据凭证)。

窜货管理制度范文

窜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市场经销商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一次销售数量在20件以上,或低于被窜市场同等渠道价格在被窜区域销售我公司产品的。 第三条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分销商故意涂改批号,毁掉窜货证据或数量较大(100件以上)的窜货行为。 第二章窜货预防 第四条各地经销商要慎重选择分销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关,控制好销售渠道,防止货物外流。要求各地经销商对其分销商或二批商作好货物流向登记。 第五条销售经理对每批货作详细记录,以清楚自己区域内货物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市场督察部将对窜货严重市场作重点关注,并对窜货行为进行深入研究,以不定期、不通知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的窜货进行检核。 第三章举报及受理 第七条 *******有限公司市场督察部负责受理市场窜货事件及举报查实。 第八条各地市场一旦发现窜货,被窜市场销售经理或经销商必须迅速如实地向督察部提供书面举报材料,举报材料上须有销售经理和经销商双方的签字,并对其举报事实负责。 第九条被窜市场必须一次性购买20件作为依据(最好附有购买的凭证),然后将举报材料和凭证一起传回市场督察部受理。 第四章查实

第十条市场督察部接到完整的举报材料后,将在24小时内迅速查实,并将结果通知被窜货市场的销售经理或区域经理。销售经理或区域经理接到通知后进一步核实,并在三日内给予书面回复,窜货市场经销商或销售经理可以在这三日内赴被窜市场进行查实。如情况属实,差旅费用自理,否则,费用由对方承担。 第十一条各市场所报窜货事件一经查之前,由举报、查实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查实结果,并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市场督察部,督察部按照具体情况拿出处理意见,报销售总监审批。 第十二条三日内,督察部将处理结果及其执行方法通知被窜市场,并在一星期内将通报发往窜货和被窜市场。 第十三条查实人员必须公正负责地查证,提供有关的书面材料,并对其查证结果负责。 第五章处理 第十四条窜货行为一经查出,对销售经理第一次提出警告,并罚款100元,第二次降一级使用,并罚款200元,一年累计窜货三次,作下岗处理。 第十五条对窜货市场经销商,第一次视损失情况处以至3倍的冲货货物价值或降价价值索赔,第二次将取消该经销商对我公司产品的经销权。 第十六条对隐瞒本市场或本区域内窜货行为的销售经理,将予以罚款、降级直至辞退。 第十七条对谎报或随意夸大窜货数量的经销商和销售经理将承担查实费用,该市场经销商另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第十八条对能主动反映本市场或本区域内窜货行为的销售经理将从轻处罚。 第十九条市场督察部拟写该次的窜货处理通报,15日内发送到被处罚或补偿的经销商或分销商。

如何做好渠道冲突与窜货管理

在厂商和渠道的关系中,渠道商的目的相对单一,希望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能够获得尽可能高的毛利,更快的资金周转与回报率,和更小的资金压力、库存压力,一切都为了赚钱,不以培育健康市场为目标。而厂家则希望尽可能维持整体市场的动态平衡,保证市场秩序健康良性运转,要求经销商以广泛覆盖、薄利多销方式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厂商与渠道商、渠道商与渠道商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这既源于强烈的逐利动机,又迫于残酷的市场竞争。那么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渠道冲突,厂商如何在其间扮演好一个协调者的角色,如何化解两个或多个不同利益体之间的矛盾?权责明确合理分工主持人:常见的渠道冲突主要有哪几种表现形式?您如何看待渠道冲突带来的影响?张翔宇:主要分为水平渠道(同级渠道)类冲突、垂直渠道(不同级别渠道)冲突及不同渠道间(不同种类渠道)冲突三种类型。但凡事都有利有弊,从某种程度讲,渠道发生适度的冲突又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其一,有可能一种新的渠道运作模式将取代旧有模式,从长远来看,这种创新对消费者是有利的;其二,完全没有渠道冲突和客户碰撞的厂商,其渠道的覆盖与市场开拓肯定有瑕疵。渠道冲突的激烈程度还可以成为判断冲突双方实力及产品热销与否的“检验表”。所以,对待这个问题也需要辩证地看。

当然,对于恶性冲突,必须尽快处理,否则可能会给厂商带来重大损失。主持人:渠道管理中常常牵涉诸多利益关系,在利益不能平衡时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厂家在遇到渠道与渠道的内部冲突时往往需要扮演协调者的角色,一般情况下会有哪些协调措施?而在遇到厂商与渠道产生冲突时,往往又是如何处理的?在渠道管理中如何保障厂家与商家、商家与商家之间的利益最大化?张翔宇:渠道之间的冲突,无论是争夺客户,争夺卖场,还是争夺区域,一般都会以价格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价格冲突往往说不清楚对错。所以,作为厂商看到价格冲突的时候,需要深入了解背后的原因,才能去协调。渠道之间的定位,职责说清楚了,具体的问题就解决了。比如区域划分或者产品划分、客户划分。很少有代理商会揪着一件事不放。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作为厂商一定要以“我说了算”的态度来解决。具体问题也要具体处理,如果对一方损失比较大,也需要有事后的交换条件作为妥协。厂商和渠道的冲突,一般是误解造成的。一种情况是,厂商看低估了渠道的价值或者渠道高估了自己的价值,这需要销售代表和代理商,公司高层和代理商,保持良好的日常沟通,才能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明确问题所在。另一种误解是代理商对厂商流程和文化的不熟悉,造成工作配合时的互相埋怨。这些冲突都需要

堆场管理制度

堆场管理制度 为规范堆场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维护正常生产秩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X为你带来了范文,一起 来看看吧。 范文篇一 为了使发砖以及堆场后期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本着“简洁高效”的原则。现对堆场工作人员进行以下规定: 一、所有成品堆场管理人员,按时上下班,早班(早上4:00——中午12:00)下午班(中午12:00——晚上19:00)严禁出现迟到、早退、脱岗现象,若发现出现此类现象,将给 予20元/次的罚款,如若屡犯不改者,根据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认真做好堆场整体管理工作,如实填写个人当天工作日报表,要求报表标准,不得错报、漏报、迟报等情况发生,出现一次,给予两元每次每项的罚款。 三、堆场工作细则: (一)堆场管理员 1.按照预先规划堆放区域安排监督卸车工分类规范码 放,认真执行安质部下发的成品下线管理标准。(按照质量等级指导码放); 2.细致统计入库起始日期及数量,按时投放递交表,并

做好堆场报表,并及时上报部门经理 3.按照堆场分布 图,标明规划堆放区域标记(白灰打 线); 监督卸车工堆放、保证堆放结束卫生清洁; 4.认真做好盘库工作(1次/月),力保库损率降至最低,堆场严格执行责任区专人负责制,入库封垛标准不留豁口, 堆放整齐,层高一致(20高),按照质量等级分类码放,不得随意乱码,碎砖严禁码放成品垛,保持场地卫生清洁; 5.票据填写完整后,安排车辆有次序进入堆场装砖区, 以最快速度进入装砖状态,负责收票,按照票据精确发砖、查验、签字、指挥车辆完成购砖次序,残砖兑换,两半截为一整块的上车比例1%七寸断砖的上车比例为1%力保做 到公平公正,管理解决装砖现场客户问题,突发事件,超出自己能力解决问题范围内及时上报部门主管; 6.及时安排清渣工对堆场卫生及场地进行平整,影响发 砖的残砖临时清理,认真做好日出库工作日志,并及时上报堆场主管,堆场主管做好全面协调工作(装砖工现场管理、车俩调配、安质部和卸车线协调及零散户的开票协调管理 )。 (二)运输队管理

堆场规章制度

堆场规章制度

⒌票据填写完整后,安排车辆有次序进入堆场装砖区,以最快速度进入装砖状态,负责收票,按照票据精确发砖、查验、签字、指挥车辆完成购砖次序,残砖兑换,两半截为一整块的上车比例1%,七寸断砖的上车比例为1%,力保做到公平公正,管理解决装砖现场客户问题,突发事件,超出自己能力解决问题范围内及时上报部门主管; 6.及时安排清渣工对堆场卫生及场地进行平整,影响发砖的残砖临时清理,认真做好日出库工作日志,并及时上报堆场主管,堆场主管做好全面协调工作(装砖工现场管理、车俩调配、安质部和卸车线协调及零散户的开票协调管理)。 (二)运输队管理 ⒈听从区域业务主管安排,协调车队组织运输任务,不得私自与客户拉扯关系,出现一次,给予200-500元罚款; ⒉了解日常运输计划要求,提供车队资源的最新状况,为区域业务主管提供市场信息支持,不得耽误工地的正常进度; ⒊配合区域业务主管处理运输计划执行过程的意外情况,若出现串货情况(不按开票运送工地的),一经核实,给予司机50-100罚款,另外,出现私自给工地人员串通,外进其它砖厂产品的,一旦发现,给予500-1000元罚款; ⒋运输费的结算按照10天/次发放,双休日后延,运费结算按照开票数量核算,无误后销售部统一发放。 (三)装卸队管理 ⒈按照出库管理员制定次序为拉砖车辆装车(对车辆大小不得挑拣);装砖工要分组管理,责任到人; ⒉按照公司规定将两半截、七寸砖有序装车(比例1块/件),不得将残砖乱扔; ⒊装车结束按公司规定向客户收取装车费,不得私自讨价还价(上限标准为0.01元/块),装车费按照开票数量于销售部统一发放(派代表领取); ⒋装车结束后,按出库管理员制定对残留砖渣进行清理,不得影响随后车辆装砖。 以上堆场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销售部。 2、堆场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堆场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堆场作业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公司市场管理规则窜货和价格的管理规定格式

公司市场管理规则窜货和价格的管理规定格式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A公司市场管理规则--关于窜货和价格的管理 由于个别分公司(分部)、代理商(经销商)为了扩大自身的销量,只考虑眼前利益,而不顾A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偶尔出现低价倾销和窜货的现象。这不仅导致市场混乱、价格混乱,而且损害了A公司形象、影响了A公司发展。为此,特制定分公司市场管理规则。 一、术语解释 1、代理商:此指二级代理商,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商业信用、销售渠道和经销家电产品的经验,并由A公司授权能严格遵守A公司有关销售政策、条例,在指定区域内独家销售A公司产品的自然人或法人。 2、经销商:此指三级经销商,分公司、分部、二级代理商在所属地区内经考察报总部备案的并在指定区域内销售A公司产品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窜货: A公司的分公司、分部、代理商、经销商非经销售中心和销入地区的分公司同意,擅自将A公司产品销售到非其所属区域。 二、市场管理规则 (一)分公司(分部)市场管理要求 1、分公司对外批发价不得低于销售中心规定的指导批发价。 2、商场零售标价不得低于销售中心的建议零售价。

3、分部对外批发价不得低于所属分公司规定的指导批发价。 4、分公司(分部)不得在公众媒体上发布未经销售中心批准的非正常价格信息。 5、分公司(分部)不得跨地区销售。 6、分公司、分部要记录发出商品的机号和发给单位。 7、分公司要及时反映其他地区以低价冲击本地区市场的情况并提供确凿依据。 (二)代理商(经销商)市场管理要求 1、在指定区域内批发价不得低于分公司规定的指导批发价。 2、商场零售标价不得低于分公司的建议零售价。 3、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在公众媒体上发布未经分公司批准的非正常价格信息。 4、代理商(经销商)不得跨地区进货和销售。 5、代理商要负责及时调查和反映其他地区以低价冲击本地区市场的情况并提供确凿依据。 三、违反市场管理规则的处罚 (一)对分公司(分部)违反市场管理要求的处罚

窜货处理制度

XX公司窜货管理制度 窜货处理制度(初稿) 一、适用范围: 二、目的:为规范XX有限公司系列产品的市场销售秩序,确保产品价格体系稳定、强化物流监管力度,有效监督和控制跨区窜货和低价销售行为的发生, ,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将XX年的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三、市场规范要求 (一)各市场窜货件数在10件以内(包括10件)不予查证 (二)窜货数量>10件填写窜货查证表和网点明细表(国际、国内、省内连锁超市不需收货),市场上若发现窜货,将需查证产品的灌装日期、品种、规格和编号回传营销分部并确认,少一项则视为作废,不予查证。 四、窜货处理流程: (一)将事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窜货查证表、网点明细表回 传到渠道管理部; (二)公司根据区域上报的窜货查证表(经确认后)48小时内(国家法定假日,在72小时内给予回复),查明窜货方 归属市场后将表单传至相应的市场;

(三)渠道部XX小时内将相关信息通知到窜货方及被窜货方并 追踪处理; (四)窜货方在接到营销分部通知后,本区域内的于48小时内处 理完毕,跨区域的要求在72小时内处理完毕; (五) (六)双方区域经理将处理结果在处理完毕当日回传公司督导部; 营销中心依据窜货处理制度出据考核通报; (七)每月的28号12:00将本月的考核通报进行汇总后,网发 至各区域经理;(窜货汇总表附后) 备注: (一)公司只针对各办事处、区域经理区域单位进行窜货查证; (二)窜货方对所查编号有疑义,公司给予复查,如窜货方提供 不出有效证明,复查结果以公司第一次检查结果为准; 五、处理流程考核细则 (一)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各办事处或区域经理回复的处理结果或被窜方再次来电说一直无人联系时,公司将对影响工作的相关人员给予每次100元的考核; (二)补差价处理不能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将差价支付被窜货方,将在其合同内支持或货款中扣除差价的150%以支付此笔费用。 (三)窜货市场未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处理窜货,给予20000元考核,从合同费用中扣除,区域经理连带500元/次;

窜货管理办法模板)

XX公司文件销售管理部 XX公司 窜货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Q/SC · L · 501—2012 编制: 评审: 批准: 受控状态: 分发号: 2012年5月1日发布 2012年05月12日实施 窜货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销售区域市场经销商及分销商的合理利润,提高各区域经销商销售本公司的产品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的所有客户及销售人员。 3职责 3.1市场部负责、销售部协助制定公司产品各区域价格体系。 3.2销售部负责各区域市场价格体系执行及维护、货物流向管理、并对窜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3销售管理部负责窜货现象的纠正、处理、上报,窜货预防的改进。 3.4财务部负责对窜货处理费用的扣款、补偿。 4窜货的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 4.1 窜货是指未经本公司认可,经销商或下属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或从其他市场返货的行

为。 4.2 窜货按性质及数量分为:一般性窜货、恶性窜货。 4.2.1 一般性窜货指收货数量在一定范围内(注:原则上A产品X件以下,B产品在Y件以下)但按公司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的行为。 4.2.2 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其下辖的分销商故意涂改防窜货标识、低于公司的指导价格销售的行为或按公司价格体系但跨区域销售数量较大的(注:原则上A新产品X件以上,B产品Y件以上)。 4.3 窜货事件遵循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区域销售人员协助核实,销售管部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 4.3 窜货事件处理由销售管理部负责上报处理意见,经公司批准后由销售部、财务部执行。 5 窜货预防 5.1 各地经销商及分销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关,有效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同时,对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记,由区域销售业务人员监督执行,销售部、销售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考核处罚。 5.2 销售管理部根据各市场反馈回来的信息对窜货情况做出调查,根据需要及时更新预防方法,并以定期或不定期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货物流向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6 窜货处罚标准 6.1 第一次窜货发生时,按以下标准处罚 6.2在一个经营年度内同一客户发生第二次、第三次按以下规定处理

防止窜货管理规定

防止窜货管理规定 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约束及制裁窜货扰乱市场的行为,维护公司、经销商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制定本规定。 一、窜货含义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产品”为系列产品。本规定中的“经销范围”指《经销合同书》中公司授予经销商的经销区域、经销渠道,或公司书面授权给经销商的经销区域、经销渠道。 第二条窜货,是指经销商从公司购进的产品,未经公司许可,在经销范围以外销售的行为(包括经销范围以外的商家主动从该经销商及其下级经销商进货)。 “窜货方”指货物窜出地经销商, “被窜货方”指货物窜入地经销商。 二、公司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公司产品应当标注生产批号或序列码,尽量做到产品在市场流通中方便查找。 第四条公司通过对产品生产批号、序列码或其它信息进行识别,判定产品是否为窜货。公司有提供“窜货方”相关信息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公司有权对经销商的销售活动进行跟踪调查、对市场产品进行抽查,公司有义务接受经销商及公司销售业务人员的举报,并核查举报事实。 举报电话: 三、经销商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经销商应当在其经销范围开展业务,不得把产品批发或分销到经销范围以外的市场(包括经销范围以外的商家主动从经销商进货),否则视经销商窜货。 第七条经销商应当约束其下级经销商不得把产品批发或分销到经销商经销范围以外的市场(包括经销范围以外的商家主动从经销商下级经销商进货),否则视经销商窜货。 第八条经销商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公司调查处理窜货事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窜货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九条在“被窜货方”经销渠道发现有应当仅在“窜货方”经销范围内销售的产品,公司则认定窜货方有窜货行为。 第十条经销商在其经销范围发现窜货产品,应及时通知公司并向公司提供有效的窜货证据(如产品名称、批号、序列码、现场照片或录音录像等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公司确认窜货方和窜货事实后,以传真方式通知窜货方、被窜货方。窜货方、被窜货方应按通知要求,在公司监督下对窜货进行回收。回收处理方式如下: 1)窜货方、被窜货方可自行协商回收窜货,但公司应当参与、监督; 2)在公司监督下,窜货方可自行回收窜货;

窜货管理规定

2011年度窜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郎酒和经销商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窜货的定义 窜货是指郎酒签约经销商及其供货分销的二批商等,将郎酒产品跨合同约定区域或渠道进行销售的行为。低价销售视同窜货。 第三条窜货性质划分 (一)恶意窜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恶意窜货 1、故意毁损产品包装标识进行窜货; 2、低价窜货,即低于公司指导价或被窜货市场同等批发价格进行窜货; 3、重复窜货,即同一经销商三次(含三次)以上窜货; 4、大量窜货,即红花郎、老字号、新郎酒系列产品窜货数量达到10件(含)以上窜货或其他产品窜货数量达到20件(含)以上的窜货; 5、经常性窜货,数量每次少于3件,但发现4次或4地不同地点以上窜货的; 6、低价销售,指经销商在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内低于公司指导价销售; 7、经销商从外地倒货销售的,视同恶意窜货。 (二)一般窜货——恶意窜货情形之外的其它窜货。 第二章窜货预防 第四条保证金制度 (一)合同保证金:合同销量不足300万的,按2万元交纳;合同销量在300万(含)-1000万的,按5万元交纳;合同销量1000万(含)以上的,按10万元交纳;旗舰店客户,按5万元交纳。 (二)红花郎专项保证金:同时经营红花郎系列产品的,应另行交纳专项保证金。红花郎合同销量不足500万的,按10万元交纳;合同量在500万(含)-1500万的,按20万元交纳;合同销量1500万(含)以上的,按30万元交纳;单一团购客户,按5万元交纳。 只经营红花郎系列产品的,只交纳红花郎专项保证金;其他产品按公司单项规则执行。 (三)追加保证金: 1、本年度内,第一次窜货追加4万元合同保证金;第二次窜货追加8万元保证金;

窜货管理办法

窜货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XX公司文件销售管理部 XX公司 窜货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Q/SC · L · 501—2012 编制: 评审: 批准: 受控状态: 分发号: 2012年5月1日发布 2012年05月12日实施 窜货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销售区域市场经销商及分销商的合理利润,提高各区域经销商销售本公司的产品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的所有客户及销售人员。 3职责 3.1市场部负责、销售部协助制定公司产品各区域价格体系。

3.2销售部负责各区域市场价格体系执行及维护、货物流向管理、并对窜货情况 进行调查核实。 3.3销售管理部负责窜货现象的纠正、处理、上报,窜货预防的改进。 3.4财务部负责对窜货处理费用的扣款、补偿。 4窜货的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 4.1 窜货是指未经本公司认可,经销商或下属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或从其他市场返货的行为。 4.2 窜货按性质及数量分为:一般性窜货、恶性窜货。 4.2.1 一般性窜货指收货数量在一定范围内(注:原则上A产品X件以下,B产品在Y件以下)但按公司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的行为。 4.2.2 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其下辖的分销商故意涂改防窜货标识、低于公司的指导价格销售的行为或按公司价格体系但跨区域销售数量较大的(注:原则上A新产品X件以上,B产品Y件以上)。 4.3 窜货事件遵循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区域销售人员协助核实,销售管部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 4.3窜货事件处理由销售管理部负责上报处理意见,经公司批准后由销售部、财 务部执行。 5 窜货预防 5.1 各地经销商及分销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关,有效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同时,对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记,由区域销售业务人员监督执行,销售部、销售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考核处罚。 5.2 销售管理部根据各市场反馈回来的信息对窜货情况做出调查,根据需要及时更新预防方法,并以定期或不定期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货物流向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6 窜货处罚标准 6.1 第一次窜货发生时,按以下标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