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文书案例

农业行政处罚文书案例
农业行政处罚文书案例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一:

当场处罚决定书

案例:某种子公司于2008年3月20日经营散装玉米种子,该行为违反了《种子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被县农业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执法人员认为本案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经营散装种子的数量较少,可以按法律规定处罚额度的下限,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一:

当场处罚决定书

×农(种)简罚〔2008〕3号

某种业有限公司经营未经审定主要农作物种子案

简要案情:2008年9月11日,某市种子站接到群众举报,某种业有限公司经营“玉农1号“玉米种子未经审定。9月12日,执法人员经批准依法予以立案。并对该公司的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现场检查(勘验)、抽样、询问当事人、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种子等方式收集了与该公司违法经营的证据。经调查某市种子站认为某种业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种子站于9月29日依据该法第六十四条,作出了责令停止经营未经审定的玉农1号“玉米种子,没收未售出的种子、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三:

询问笔录

询问机关

询问地点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人

记录人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住址

问:我们是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

答:

问:

答: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共页第1页)

笔录纸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签名)

(共页第页)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三:

询问笔录

询问机关×市种子站

询问地点××市××区××镇××街××号××种业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询问时间2008 年9 月12日14 时30分至15 时30分

询问人方××(执法证件号码××××××)、李××(执法证件号码××××××)

记录人王××(执法证件号码××××××)

被询问人:姓名杜××性别男年龄40岁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种业公司

住址××市××区××镇××街××号

问:我们是××市种子站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

答:知道了

问:请如实说明你的身份,并提供你的居民身份证明。

答:我叫杜××,男,今年40岁,是××种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这是我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问:请出示你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种子生产许可证。

答:这是我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种子生产许可证。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共页第1页)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

处罚机关:

当事人:

现场检查(勘验)情况: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时间:2008 年9 月12日13时30分至14时 20分

地点:××市××区××镇××街××号××种业有限公司仓库

处罚机关:××市农业局

当事人:××种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勘验)情况:执法人员首先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经过检查发现:仓库大门里左边堆放着“玉农一号”玉米种子,

高8层,每层8件,包装标注为每件30公斤,为蛇皮袋包装。玉农一号”玉米种子小包装规格为1公斤∕袋,共计1920公斤。(以上情况同时经过拍照为证)。

执法人员:方××执法证件号:×××××××

执法人员:王××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王××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以上情况属实。杜××

抽样取证凭证

当事人:

时间:

地点:

因你(单位)涉嫌一案,本机关需对你(单位)下列物品抽样取证。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处罚机关(印章)

年月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产品确认通知书

本机关年月日在发现标注为你单位生产的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确认上述产品是否为你单位生产。若非你单位生产,请说明理由。逾期未书面回复的,视上述产品为你单位生产。

联系人:联系电话:

处罚机关(印章)

年月日

产品确认通知书

××种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2008年9月12日在××种业有限公司经营部发现标注为你单位生产的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请你单位于2008年10月15日前确认上述产品是否为你单位生产。若非你单位生产,请说明理由。逾期未书面回复的,视上述产品为你单位生产。

联系人:×××联系电话:××××××

处罚机关(印章)

年月日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当事人:

时间:

地点:

因你(单位)涉嫌一案,本机关需对你(单位)在的下列物品就地保存(异地保存)。登记保存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处罚机关(印章)

年月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当事人:××种业有限公司

时间:2008 年9 月12日13时30分至14时 20分地点:××种业有限公司仓库(×市××区××镇××街××号)因你(单位)涉嫌经营未经审定主要农作物种子一案,本机关需对你(单位)在的下列物品就地保存。登记保存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执法人员:王×××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方×××执法证件号:×××××

处罚机关(印章)

2008年 9月 12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杜××

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

本机关对2008 年9月12日登记保存你单位的物品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处罚机关(印章)

年月日

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

××种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对年月日登记保存××种业有限公司仓库(×市××区××镇××街××号)的物品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本机关自即日起将登记保存的物品退还你单位。(登记保存物品清单附后)

处罚机关(印章)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查封(扣押)通知书

因你(单位)涉嫌一案,依据之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下列物品予以查封(扣押),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处罚机关(印章)

年月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通知书

××种业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涉嫌经营未经审定主要农作物种子

一案,依据《云南农作物种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下列物品予以查封(扣押),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执法人员:王××执法证件号:××××××

执法人员:方××执法证件号:××××××

处罚机关(印章)

年月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杜××

水土保持执法文书格式

水土保持执法文书格式(征求意见稿)

目录 卷宗 (1) 水土保持案件举报登记表 (2) 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举报记录 (3) 询问通知书 (9) 询问笔录 (11)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13) 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15) 抽样取证物品清单 (17) 水土保持查封(扣押)通知书 (19) 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21) 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 (23) 水土保持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存根) (25) 水土保持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 (26) 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27) 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讨论记录 (29)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决定书 (31) 水土流失治理代履行决定书 (33) 水土保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5) 陈述申辩笔录 (37) 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9) 送达回证 (41) 听证公告书 (43) 听证笔录 (45) - 1 -

听证报告 (47) 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决定书 (49) 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决定书 (51) 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 (53) 行政复议决定书 (55) 案件移送书 (57) 强制执行申请书 (59) 结案审批表 (61) 水土保持案件结案报告 (63) 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登记表 (65)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67) - 2 -

水土保持执法案件 卷宗 案件编号()水保字【】第号案件名称 收案日期年月日结案日期年月日归档日期年月日保管日期年月日

水土保持案件举报登记表 ()举报字【】第号举报时间举报方式 举报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所或地址 工作单位电话 被举报人姓名或名称性别年龄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住所或地址 举 报 内 容 水保行政处罚 机关意见 年月日备注

行政处罚法案例题库完整

行政处罚法案例题库 一、甲化工厂因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而被当地县环保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该厂提出听证申请,环保局拒绝。后经复议,上级机关要求县环保局进行听证。县环保局在听证3日前告知该厂听证的时间、地点,并要求该厂交纳一定的“组织费”。1、根据《行政处罚法》,甲化工厂享有的权利包括() A要求县环保局举行听证的权利 B甲化工厂申请行政复议将停止执行 C如甲认为听证主持人不具备资质,有权申请回避 D甲化工厂可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 AD 2、县环保局的哪些行为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 A县环保局拒绝甲化工厂听证申请 B县环保局在听证3日前,告知甲化工厂听证时间、地点 C县环保局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D要求甲化工厂交纳“组织费” ABD 二、某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个体工商户王某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王某生产饼干涉嫌使用添加剂,执法人员遂当场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一个月。 1、关于市质监局实施调查,下列说确的是() A实施检查执法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B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实施检查应向王某出示证件 C执法人员实施检查应制作现场笔录 D执法人员与王某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回避 BC 2、有关市质监局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下列说确的是() A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B市质监局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事先经该局负责人批准 C市质监局应在3日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D市质监局实施先行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 AB 三、某海关在边检时怀疑某有走私钟表的行为,遂扣留了某一部分货物。经海关调查发现,这些钟表确系走私,于是该海关作出没收其全部货物,拘留10天的决定。 1、海关作出的下列行政决定,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A扣留某一部分货物 B没收某全部货物 C拘留某10天 D无 BC 2、关于拘留某10天的行政决定,下列说确的是() A行政拘留只能由法律设定 B行政法规也可设定行政拘留 C国务院可授权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D行政拘留可委托其他组织实施 A

2019年最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市场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总体说明 本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拟定。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文书格式范本,结合执法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参考本文书格式范本制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的文书,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项规定执行;专项规定未作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本文书格式范本。 文书格式范本中“□”表示其内容可进行勾选;选择“其他”的,还应当在随后的横线处填写具体情形。文书格式范本中的“/”表示制 作文书时应在其前后内容中进行选择,同时删去其他 选项。 制作、打印文书时,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完整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请下载执法大师APP获取。

目录 1. 案件来源登记表 2. 指定管辖通知书 3. 案件移送函 4. 案件交办通知书 5.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6. 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 7. 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 8. 现场笔录 9.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0. 询问通知书 11. 询问笔录 12.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13. 协助调查函 14. 协助扣押通知书 15.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6.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7.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8. 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 19.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20. 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21. 抽样记录 22.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委托书 23.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期间告知书 24.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告知书 25. 责令改正通知书 26. 责令退款通知书 27.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8. 案件审核表 29.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0.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1. 听证笔录 32. 听证报告 33. 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 34.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5. 行政处罚决定书 36.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37.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38.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39. 送达回证 40. 涉案物品处理记录 41. 结案审批表 42.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封面 43. 卷内文件目录 44. 卷内备考表

水行政执法文书

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山东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 山东省水政监察总队 二○一八年四月

水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 目录 一、案卷封皮 二、案卷目录 三、水事违法案件举报登记表 四、执法巡查记录 五、立案审批表 六、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七、现场检查(勘验)影像证据 八、调查(询问)笔录 九、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十一、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十二、抽样取证审批表 十三、抽样取证通知书 十四、抽样取证物品处理决定书 十五、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十六、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十七、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决定书 十八、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十九、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二十、当事人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 二十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二十二、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二十三、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二十四、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二十五、行政处罚听证报告 二十六、水事违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二十七、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二十八、重大水事违法案件集体讨论笔录二十九、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三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十一、当场处罚决定书 三十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十三、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三十四、案件移送审批表 三十五、案件移送函 三十六、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三十七、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 三十八、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 三十九、涉案物品清单 四十、送达回证 四十一、卷内备考表

水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一) 案卷封皮

水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二) 案卷目录

水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三)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水事违法案件举报登记表 编号:年号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例分析赵明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例分析 赵明 案例一 某市环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违法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1月25日,区安监局监察大队对环科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液碱(氢氧化钠)10吨和15吨柴油]。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该企业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人民币三千元的行政处罚,该企业已将储罐拆除,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该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实施处罚的主体错误。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与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区别: (1)所行使的行政权力来源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 (2)行使行政权的方式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基于委托取得的行政权不能独立行使,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 (3)法律地位和行为的后果不同。由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机关名义行使行政权,因此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是行政主体;行政诉讼和行 政复议中,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资格,其行为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属于行政主体;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可直接当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

2、擅自由5万减到了3000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超出法定幅度范围。 3、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4、文书使用不当。 5、送达回执中无收件人签名,送达无效。 6、文书填写不规范。 7、取证不充分。 8、缺少执法文书。 9、现场检查记录中检查场所填写不规范。 10、认定违法事实和作出行政处罚所引用的法律依据未准确到条、款、项。 11、卷内目录缺少文件编号。 12、未正确编写页码。 13、罚款收据复制件未经确认。 案例二 某市中宏工贸有限公司逾期未按要求整改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5月20日某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中宏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 1、两名电工未按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在岗作业。 2、配电室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5项问题。 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在6月11日前整改完毕。6月13日复查,5项问题整改了3项,有2项逾期未整改。 区安监局于6月23日立案,并在同一天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 依据《安全生产法》八十二条第(四)项,拟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2万元的行政处罚。八十三条第(五)项,拟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2万元的行政处罚,两项合并,拟对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4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企业于6月28日提出减轻行政处罚申请(6月26、27日是星期六和星期日),6月28日报《案件处理呈批表》,将行政处罚改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5000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9年修订草案)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第三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职权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裁量合理,执法文书使用规范。 第四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指导、建议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该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决定。

回避决定作出前,主动申请回避或者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农业行政执法证件。有统一执法服装或执法标志的应当按规定着装或佩戴执法标志。 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省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执法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提高行政处罚效率。 第八条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并集中行使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以其所在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沿海、大江大湖、边境交界水域单独设置的渔政执法机构,应当以其所在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条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应当在设立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其所在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权监督下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 县级以上农村农业主管部门有权监督本部门设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渔政执法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 第二章农业行政处罚的管辖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等法律文书样式

枣庄市公安消防分局(各大队自行改为本单位名称)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告知单位告知人 被告知人 被告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告知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需听证的才填写第2项) 问:对以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答: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听证告知的,无需填写此问答) 答:(可另纸记录,笔录末尾由被告知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被告知人也可以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

第次询问 第页共页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询问地点 询问人(签名)工作单位 记录人(签名)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性别出生日期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月日时分到达,月日时分离开,本人签名确认:)。(1.询问时,人民警察要告知被询问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要询问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度等情况。询问外国违法嫌疑人的,还应当问明其国籍、出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签证种类、入境时间和事由等有关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在华关系人等情况。3.笔录末尾应当由被询问人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并签名或者捺指印、注明日期。4.可加附页,并标明页码。) 问: 答: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1 该处罚决定有效吗 朱某在M县中心市场里租赁一摊位经营日杂百货。他凭借有亲戚在县公安局、工商局工作可为依靠的条件,常常欺行霸市,其他人都知道朱某的背景,对他敬而远之,敢怒而不敢言。1996年7月,张某也来该县中心市场内租赁一个摊位,也经营日杂百货,由于张某经营有方,生意红火,抢走了朱某的客源,朱某不满。同年10月7日,朱某因事跟张某争吵,进而相抓扯、斗殴。朱某向公安局和工商局的亲戚诬告张某打人。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张某处以15日拘留,并罚款500元;工商局以张某经营伪劣商品为由,吊销了张某的营业执照,并责令张某以后不得在该县中心市场内设摊经营。 请问:县公安局和工商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有效吗 【参考答案】 县公安局和工商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者有违法之处,应无效。 (1)县公安局以张某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他处罚,应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只能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因此,公安局对张某处以500元罚款是错误的,没有法律依据的。 (2)县工商局对张某经营伪劣商品的行为可以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但责令其以后不得在该县中心市场内设摊经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案例分析题2 林某是否有权自行收缴罚款 某日下午,张某骑车与王某相撞,发生口角,继而动手推打,引得过路行人驻足观望。恰好县公安局副局长林某从此路过,见此情景,当场认定张某、王某的行为阻碍交通,扰乱公共秩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分别给予张某、王某二人各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当场收缴了罚款,而后林某让二人到别处去吵,不要影响行人走路,然后开车离去。 请问: (1)《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 (2)林某的处罚行为哪些方面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符林某是否有权自行收缴罚款 (3)《行政处罚法》规定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收缴罚款 【参考答案】 (1)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于违法事实清楚、确凿、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较轻处罚所适用的比较简单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此条规定,可知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三个:①违法事实确凿;②处罚有法定依据;③适用小数额罚款和警告处罚,即对公民处5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只有这三条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2)就本案而言,对张某、王某的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但林某在适用简易程序过程中,明显存在以下几方面的违法行为: ①没有出示有效证件表明自己的合法的执法人员的身份。 ②给予张某、王某二人的罚款超过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50元罚款的幅度。如果必须给予100元的罚款处罚,则不应适用简易程序。 ③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④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⑤未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交通行政处罚案卷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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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处罚决定书 鄂武路罚(2017)治015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 2017年3月6日16时14分,武穴市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鄂二轴货车装运沙石行驶至武穴市盘塘治超检测站,经该站执法人员检测,车货总重吨,超限吨,属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运输,前述事实由《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及车辆检测单予以佐证,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 以上事实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湖北武穴农村商业银行益兴支行,账号为:8200,到期不缴的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武穴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交通行政执行机关(印章) 2017 年 3 月 6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2 立案审批表 鄂武路罚案(2017)治015 号

3 询问笔录 时间: 2017 年 3 月 6日 16 时 15分至 16 时 25分第一次 询问地点:武穴市盘塘治超站

询问人:记录人: 被询问人:与案件关系: 性别:男年龄: 48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_ 联系地址: 我们是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 证件,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请你确认。现依法向你 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答:精楚,不申请回避。 问:请介绍你的基本情况 答: 问:请问你所驾车辆的简况 答: 问:我们在盘塘治超检测站对你所驾车辆进行检测,该车车货总重吨。超限吨,你知道吗 答:看到你们检测知道了。 问:你车上装运的什么货物 答:车上装的是沙石。 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4 询问笔录 问:你从什么地方运到哪里去 答:从梅府运往田镇。 问:你车辆超限运输有没有办理公路部们超限运输许可证 答:没有办理。 问:为了你的行车安全和公路安全畅通,对你超限部分实行卸载,你有何异议 答:没有异议。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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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 人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 行方式和期 限 作出行政处 罚的机关名 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东农林 (农药)罚 决字 〔2017〕01 号经营未取得 农药登记证 或者农药临 时登记证农 药案 金华惠农农 资有限公司 于惠丹当事人经营的灰太狼嘧霉胺,该产品标称生产厂家:北京 安百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农业 科学院南路9号,生产日期:20130105,保质期:2年, 登记证号:PD20094400,水分散粒剂,有效成分含量:70%, 净重:10克。该产品属未取得农药登记证产品。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之 规定: 1、没收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70%灰太 狼嘧霉胺水分散粒剂)1024包(10克/包); 2、没收违法所得3359.2元; 3、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6718.4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10077.6元。 处罚决定送 达后15日内 自觉履行 金东区农林 局2017年5 月2日 2 金东农林 (农药)罚 决字 〔2017〕02 号销售擅自修 改标签内容 的农药产品 案 金华市一粟 植保连锁有 限公司东站 经营部 钱彩灯当事人经营的标称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彪本茚虫 威,产品标签上无农药登记证号,有效成份含量15%,生 产批号:20160118,规格:净含量10克/包,剂型:悬浮 剂,当事人涉嫌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和 农业部《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 三十四条之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 所得1036.5元;3、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 款1036.5元;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 2073元。 处罚决定送 达后15日内 自觉履行 金东区农林 局2017年7 月25日 3 金东农林 (农药)罚 决字 〔2017〕第 3号经营未取得 农药登记证 或者农药临 时登记证农 药案 金华东篱农 业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 程伟达当事人所售的农药祛病1号、2号、3号系列产品。该系列 产品标称生产厂家:郑州农达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日 期:20160415,保质期:2年,祛病1号、2号净重:500 克,可湿性粉剂,登记证号:PD20098258;祛病3号净重: 200毫升,登记证号:PD20150015,属未取得农药登记证 的产品。当事人涉嫌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 登记证农药。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 1、没收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祛病1号5 包、祛病2号15包、祛病3号39瓶; 2、没收违法所得1025元; 3、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2050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075元。 处罚决定送 达后15日内 自觉履行 金东区农林 局2017年7 月24日 3

常用执法文书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行 政 执 法 案 卷(首 页) 立案: 年 月 日 结案: 年 月 日 归档号: 承办人: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保存期限:永久年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档案卷内目录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现 场 检 查 笔 ————————————————————————————————————————————— 被检查单位(人员)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地点(路线) 采矿许可证: 矿长安全资格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炭生产许可证: \ 检查人(签字): 制作人签字 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年 ×月×日 ;检查人员单位和名称: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西监察局×××、×××等?人;检查理由:按 ××文件(填写文件名、文号)要求;或按辽西监察分局×月监察计划 ; 矿井名称:对××煤矿(按采矿许可证填写);监察目的:进行定期(重点、××专项)监察;或进行安全监察;出示证件:监察时监察人员向矿方出示监察执法证件,告知了由关事项,矿方确认本次监察合法。 (下接续页第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 文书续页 矿井汇报:据煤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汇报:矿井现在状态,×年×月×日通过阜新市人民政验收,恢复生产(技术改造施工)或通过××县(区)人民政府验收允许维修,矿井生产能力×万吨/年,高瓦斯(瓦斯井),煤层自然倾向性,现有几个井筒(井筒名称、功能)。现井下有×个采掘工作面,即××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个维修地点,即××维修地点;或××采剥工作面(略)。 或据×县(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汇报:矿井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主扇状态,供电情况,看守情况。 汇报“三证一照”情况,涉及过期、暂扣的要说明。 检查组工作情况:检查组井下(坑下)检查了××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地面查阅了“三证一照”、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模拟量日报表等(按实际检查的情况填写)。陪同检查:据实填写陪同检查人员单位、姓名(单位要写全称)。 经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采掘方面: 1.… 机电运输方面: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格式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格式 文书格式一: 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 字第号(第联) 当事人基本情况 姓名住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违法事实 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基本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基本情况执法人员 姓名证件号所在单位 处罚机关(印章)年月日 告知事项 1、当事人应对违法行为立即或在日内予以纠正; 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第二联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当事人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4、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备注:是否当场执行() 注:此表一式三联 文书格式二: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编号: 受案地点受案时间 案件来源案件性质 违法嫌疑人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简要案情:

受案人意见(签名)年月日 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 备注 文书格式三: 询问笔录 (共页) 询问地点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机关 询问人 记录人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 住址 问: 答: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注:本页不够可续页) 文书格式四: 勘验检查笔录 案由: 勘验时间:年月日时至月日时 勘验场所: 勘验人:单位及职务: 勘验人:单位及职务: 当事人:单位及职务: 被邀请人:单位及职务: 记录人:单位及职务: 勘验情况及结果: 勘验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被邀请人(签名):当事人(单位代表): (本页填写不下的内容或需要绘制勘验图的,可另附纸) 文书格式五: 抽样取证凭证

广东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广东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填写说明 (行政处罚) 广东省水利厅 二○一七年

综合说明 一、本法律文书格式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有关水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水行政执法实际编制的较为常用的格式文本,供我省各级水行政处罚机关参考使用。各级水行政处罚机关在执法实践中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对格式文本作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并将有关意见及时向省水利厅反馈。 二、本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中,下划线的内容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正确填写,下划线中括号内容(斜体字)为填写的提示。打印具体案件的法律文书时,要删除下划线及填写提示的内容。 三、套用本法律文书格式时,页眉处(左上角)的“水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之X”及文书题目下方的文书适用说明“(适用……)”等文字应一并删除;文书中有“□”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打印文书时,可将其他非选项目删除。原则上要重新打印排版法律文书,尽量不用手写(签名除外),以确保文书整洁、美观。 四、本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仅列举了水行政执法实践中较为常用的法律依据,实际使用时可根据需要加以补充。 五、部分事项如“当事人基本情况”、“案情简要”等的填写要求,见“基本要素”填写说明,具体法律文书填写说明中不再赘述。 六、本法律文书格式文本参照一般案件的处理程序排序,套

用本文书格式时,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取舍法律文书内容。 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书原则上采用有管辖权人民法院制定的格式。 八、本填写说明中的法律依据用简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统一简写为“《行政处罚法》”,文书具体引用法律依据时,应使用全称。或者首次使用全称,并注明以下简称为“《》”,之后使用简称。

河北省水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样式[001]

河北省水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样式 一、立案审批表 二、询问笔录 三、检查(勘验)笔录 四、抽样取证通知书 五、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六、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七、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八、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九、陈述、申辩笔录 十、水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十一、水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十二、听证笔录 十三、听证报告 十四、调查终结报告 十五、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十六、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通用) 十七、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八、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十九、水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二十、水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 二十一、当场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十二、水行政违法案件移送函 二十三、水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十四、案卷封面 二十五、案卷目录 文书样式一 立案审批表

文书样式二 询问笔录 案由: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被调查(询问)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电话:住址:邮编: 调查(询问)人及执法证编号:、记录人: 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及为被调查(询问)人确认的记录:我们是××(执法机关名称)的水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记录持证人员姓名和证件号),请您过目确认。 被调查(询问)人对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确认记录: 告知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询问内容: (以下是调查(询问)笔录尾页) 应注明“调查(询问)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被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 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记录人签字:年月日 第页共页 文书样式三 检查(勘验)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被检查(勘验)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检查(勘验)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电话: 住址:邮编:其他见证人:职务:单位或住址: 检查(勘验)人及执法证编号:、记录人: 工作单位: 告知事项: 现场情况: (以下是检查笔录尾页) 被检查(勘验)人或现场负责人注明:“笔录上述内容,情况属实。”被检查(勘验)人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行政处罚案例评析(第八辑)

【案由】陈某某(张店某酒店)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要求案【承办人】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点评人】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杨金妹 【案情简介】2006年11月17日上午,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在对陈某某经营的张店某酒店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餐具消毒间内餐具消毒设施不健全,餐具供顾客使用前未消毒,餐具保洁柜不密封。检查人员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并让该酒店负责人陈某某确认后签字,遂予以立案。案件调查终结后,案件承办人认为陈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一条,对陈某某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经合议、听证维持了承办人员的建议。2007年1月22日,淄博市卫生局于2007年1月22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月5日当事人自觉履行了处罚决定。 【点评】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该案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其违法事实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对该案进行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听证告知、听证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程序较为规范。 二、本案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文书制作不完整。 1、本案卷内无书面听证申请; 2、存档的公开听证公告未加盖公章; 3、听证意见书上听证人员签名不全。 (二)、文书书写的内容不准确 1、通过其营业执照可知,被检查人是个体工商户,因此“张店某酒店”是个体工商户陈某某的字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规定,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这就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仅作为业主对外的一种称谓,字号不是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对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附件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本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

目录 1. 行政处罚委托书 (1) 2. 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 (2) 3.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3) 4. 询问笔录 (4) 5.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5) 6. (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 7. 抽样取证审批表 (7) 8.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8) 9.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9) 10.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0) 11.(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2) 13.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3) 14. 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14) 15. 行政处罚审批表 (15)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6)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7)

18.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8)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9) 20.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1) 21. 述(申辩)笔录 (22)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3) 23.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5.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28) 26. 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9) 27.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8.(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

1.行政处罚委托书 委字〔〕第号 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受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根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容) 的规定,经××局与××(单位)研究,现由××局委托××(单位)实施:(处罚事项和实施围)。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期间,××(单位)必须以××局的名义,在委托围实施行政处罚,并接受××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局承担。××(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单位(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0年修订)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0年修订)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1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6年4月25日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部长韩长赋 2020年1月14日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第三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合理,文书规范。 第四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采取指导、建议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该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决定。 回避决定作出前,主动申请回避或者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

行政法历年司考真题(案例分析)

四、案例分析题: (2009年) 六、(本题20分)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参考答案: 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是根据地方性法规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依据之一。 4.高某运输的松香不是“非法财物”。因为高某具有加工、收购、销售松香的主体资格,也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因此对该批松香享有合法所有权,不能将该批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5.(1)《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均未将木材以外的林产品的无证运输行为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也未规定对无证运输其他林产品的行为给予没收处罚。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应受行政处罚行为以及没收行为的范围,不符合上位法。根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法院应当适用《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文示范

附件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

目录 1.行政处罚委托书 (1) 2. 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 (2) 3.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3) 4. 询问笔录 (4) 5.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5) 6. (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 7.抽样取证审批表 (7) 8.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8) 9.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9) 10.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0) 11.(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2) 13.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3) 14.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14) 15.行政处罚审批表 (15)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6)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7)

18.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8)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9) 20.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1) 21. 陈述(申辩)笔录 (22)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3) 2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5.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28) 26. 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9) 27.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8.(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

1.行政处罚委托书 委字〔〕第号 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受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根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 的规定,经××局与××(单位)研究,现由××局委托××(单位)实施:(处罚事项和实施范围)。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期间,××(单位)必须以××局的名义,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并接受××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局承担。××(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单位(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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