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范编制规范DLT

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范编制规范DLT
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范编制规范DLT

ICS27.140

P59

备案号:J221—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

业标准

P DL/T5172

—200 3

抽水蓄能电站选点

规划编制规范Specificationoncompilingsiteselectionp

lanning

forpumpedstoragepowerstations

2003-01-09发布200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目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总则 (3)

4术语和定义 (4)

5建设必要性分析 (6)

6站址普查及规划站址选择 (7)

7水文泥沙 (8)

8工程地质 (9)

9水利与动能 (10)

10水库淹没处理及环境影响评价 (13)

11工程布置、机电和施工 (14)

12投资估算 (15)

13近期工程选择 (16)

14选点规划报告编写 (1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报告

编写目录 (18)

附录B(规范性附录)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报告

附表、附图目录 (20)

附录C(规范性附录)规划站址工程特性表 (21)

附录D(规范性附录)规划站址工程地质条件简表.26 条文说明 (27)

前言

本标准根据原电力工业部《关于下达1996年制定、修订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技综[1996]40号文)安排编制。目的是为了统一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编制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深度及报告书编写的要求。

1996年10月下达编制任务,编写小组于1998年10月提出初稿,经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讨论后,于同年11月修改成征求意见稿并寄送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再一次进行修改,于2000年6月形成送审稿与条文说明一并送审。2002年5月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审查,经按审查意见修改后,于2002年8月完成。

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克诚、计金华、刘忠国、刘光保、陈祥荣、龚和平、张祖生、吕国轩、冯真秋、钱钢粮。

1范围

本标准对编制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应达到的工作深度及报告编写作出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抽水蓄能电站的选点规划编制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DL/T5015—1996水利水电工程动能设计规范

DL/T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3总则

3.0.1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平衡的原则,同电力发展规划保持一致,正确处理蓄能发电与其他用水部门的关系,并与河流水电规划或江河流域规划相协调。

3.0.2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的任务是:

1分析论证电力系统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的必要性和经济性;

2选择电力系统抽水蓄能电站站址;

3推荐近期工程。

3.0.3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应在站址普查的基础上进行,未开展普查的应进行补查。

3.0.4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报告,应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适时补充修改,以满足电力系统不同发展水平的需要。

4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0.1

抽水蓄能电站pumpedstoragepowerstation

利用电力系统负荷低谷时的剩余电能从下水库向上水库抽水,将电能转换为水的势能储存起来;当电力系统需要时,从上水库向下水库放水发电,再将水的势能转换为电能的一种电站。既有抽水蓄能机组,又有常规水电机组的水电站称为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

4.0.2

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pumpedstoragepowerstationwithdailyregulation

承担调节一昼夜电力负荷不均匀任务,其上下水库水位变化的循环周期为一日的抽水蓄能电站。

4.0.3

周调节抽水蓄能电站pumpedstoragepowerstationwithweeklyregulation 承担调节一周内电力负荷不均匀任务,其上下水库水位变化的循环周期为一周的抽水蓄能电站。

4.0.4

季调节抽水蓄能电站pumpedstoragepowerstationwithseasonallyregulation 承担调节年内丰、枯季节之间电力负荷不均匀任务,其上水库水位变化的循环周期为一年,但主要抽蓄汛期水量的抽水蓄能电站。

4.0.5

水泵水轮机pumpturbine

既可作水轮机工况运行又可作水泵工况运行的水力机械。4.0.6

距高比ratiobetweenlengthandheight

上、下水库水平距离与垂直距离的比值。该比值可大致说明该抽水蓄能电站引水建筑物的相对长度,一般水平距离可采用上水

库进(出)水口与下水库进(出)水口之间的水平距离,垂直距离可采用电站平均水头。

5建设必要性分析

5.0.1收集电力系统电力负荷现状及远景预测成果,分析规划设计水平年系统负荷水平、负荷特性及系统调峰需求。

5.0.2收集电力系统电源组成现状及远景规划资料,根据地区能源资源条件和电力发展规划,分析规划设计水平年电源结构。

5.0.3对于接受区外送电或有核电的电力系统,应根据外来电源的特性及调节能力、核电的规模及运行特性,分析其对电力系统运行的影响。

5.0.4根据电力系统用电结构、负荷特性及水电调节能力,分析电力系统对抽水蓄能电站调节性能的要求。

5.0.5根据电力系统负荷特性和电源组成,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等方面分析电网对抽水蓄能电站的需求。

5.0.6根据规划设计水平年电力系统的调峰需求及各类电源的调峰能力,按照DL/T5015—1996的有关规定,进行调峰容量平衡,分析电力系统调峰容量盈亏。各类电源的调峰能力应通过调查研究拟定。

5.0.7根据地区条件,分析电力系统可能采用的其他调峰措施,通过初步的技术经济比较,论述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的必要性及经济性,并提出规划设计水平年电力系统对抽水蓄能电站的需求规模。

5.0.8对于大电网中的局部地区的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还应分析从大电网获得调峰电力的可能性,并进行地区电网与大电网之间受送电条件的分析。

5.0.9在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常规水电站中,加装抽水蓄能机组建设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还应与增装常规水电机组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论证建设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6站址普查及规划站址选择

6.0.1在进行抽水蓄能电站普查时,应首先确定普查范围,采用比例尺不小于1∶50000的地形图,按照抽水蓄能电站的基本要求,初步拟定可能兴建抽水蓄能电站的地址;经初步分析筛选后,再用比例尺不小于1∶10000的地形图及1∶200000区域地质图进行复核,从中选出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质条件合适的站址进行现场查勘,考察其地理位置、地形、地质、水源、水库淹没、环境影响、工程布置及施工等条件,进行第二次筛选,将筛选出的站址作为可开发站址编入普查成果。

6.0.2根据电力系统发展需要,综合分析普查成果中各站址的建设条件,选择若干站址作为规划站址,按照规划阶段的深度要求开展勘测设计工作。

6.0.3在规划站址选择过程中,应选择规模适应电力系统发展需要,靠近负荷中心,距高比较小,水源水质可满足要求,地形地质、工程布置、施工、环境影响及水库淹没等综合条件较好的站址。

7水文泥沙

7.0.1应收集规划站址附近有关测站的气象、水文、泥沙等资料,分析其可靠性。当利用已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时,应收集其水文泥沙分析成果及运行资料。

7.0.2进行规划站址径流计算,提出设计控制断面的径流系列成果,初步分析规划站址的水源保证程度。

7.0.3分析规划站址设计控制断面的暴雨洪水特性,提出设计洪水成果。

7.0.4分析提出规划站址设计控制断面多年平均含沙量和多年平均输沙量。对寒冷地区还应提出冰情成果。

7.0.5分析提出规划站址设计控制断面天然情况下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7.0.6当规划站址水源不足而采用引水措施时,还应进行引水工程的水文泥沙分析。

8工程地质

8.0.1工程地质勘察应收集、分析勘察区已有地质成果和最新地质资料。结合航、卫片解译进行现场查勘,了解各规划站址的基本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比较各站址工程地质条件。

勘察手段应以地质测绘为主,并配合必要的物探和轻型勘探工作。对规划站址尤其是推荐的近期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布置必要的钻孔和平洞。工程地质测绘所用地形图比例尺应不小于1∶5000。

8.0.2应了解区域地质和地震背景,初步评价区域构造稳定性,并根据GB18306—2001提出各规划站址地震动参数值。

8.0.3应了解上、下水库库坝区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力学特性、风化带深度、水文地质条件及水库周边垭口、单薄分水岭等地形地质条件,分析水库渗漏特性、库岸边坡稳定性。在可溶岩地区尚需了解喀斯特的发育状况、透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特点,并分析对水库和建筑物布置的影响。初步评价库坝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提出各站址比选意见。

当利用已建水利水电工程时,应了解其设计和施工阶段的地质勘察资料。

8.0.4发电输水系统应了解其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力学特性、水文地质条件、进(出)水口地段岩体风化、卸荷和边坡稳定性,初步评价引水隧洞、地下厂房和尾水隧洞等地下工程的成洞条件和围岩稳定性。

8.0.5应进行天然建筑材料普查。若从库内取料,其料场的勘察深度也应满足普查要求。

9水利与动能

9.0.1应收集分析下列资料:

1选点地区社会、经济和能源资源情况;

2选点地区电力系统规划、河流水电规划或流域综合规划成果;

3规划站址上、下游有关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等综合利用要求;

4地形地质资料;

5水文泥沙分析成果及寒冷地区冰情分析成果;

6水库淹没调查成果;

7当利用已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时,应收集其设计和运行资料。

9.0.2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各规划站址能量指标计算:

1上、下水库的库容曲线宜采用比例尺不小于1∶5000地形图量求,并考虑库内开挖、岸坡处理及挡水和取水建筑物对库容的影响,应初步分析水库泥沙淤积对库容的影响;

2对于利用已建水库和天然水域作为上(或下)水库时,应研究该水库或天然水域是否具有保证抽水蓄能电站专用库容和水量的条件,一般应设置发电保证水位,并考虑该抽水蓄能电站与原综合利用的相互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并按所采取补偿措施计算电站能量指标;

3寒冷地区应考虑冬季结冰的影响;

4在进行上、下水库水量能量平衡计算时,宜采用分层计算等方法;5在进行电站年发电量和抽水电量计算时,应分析抽水蓄能电站在电力系统中承担多种功能和可能的运行方式的影响;

6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还应考虑上水库河川径流增发电力及与常规水电机组运行配合协调的问题;

7考虑发电工况和抽水工况水头损失。

9.0.3在进行洪水调节计算时,应考虑机组过流量的影响,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避免人为加大洪峰流量,造成对工程及下游防洪对象的不利影响。

9.0.4对涉及有重要淹没对象的水库,应进行回水计算。

9.0.5上、下水库的特征水位应按下列条件综合分析拟定:

1电力系统运行对抽水蓄能电站的要求;

2水库地形、地质条件允许达到的高程;

3水库淹没和环境影响控制高程;

4上、下水库的水源条件;

5机组对水头变幅的技术要求;

6水库综合利用要求;

7水库蓄水排沙要求;

8进(出)水口布置要求;

9寒冷地区应考虑冬季结冰的影响;

10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需考虑上水库径流调节及常规水电机组运行要求;

11对拟定的设计库容应适当留有余地。

9.0.6规划站址的装机容量应按下列要求计算拟定:

1电站蓄能量指标;

2电站调节性能及其相应的装机利用小时数;

3电力系统运行对抽水蓄能电站的要求。

9.0.7规划站址装机规模超过设计水平年电力系统需要时,应根据电力系统需要提出其分期开发方案。

9.0.8规划站址的机组机型应按水头范围和装机容量,参考已设计、运行抽水蓄能电站的机组资料拟定。

9.0.9对于泥沙问题突出的站址,应初估水库泥沙淤积对库容的影响,必要时提出防沙、排沙措施。

9.0.10应初步分析规划站址的初期蓄水及正常运行蒸发、渗漏损失水量的补给条件,当水源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提出补水措施。当初期蓄水时间较长时,应分析其对电站效益的影响。

10水库淹没处理及环境影响评价

10.1水库淹没处理

10.1.1规划站址水库淹没处理范围的确定:对已计算水库回水的,应按DL/T5064—1996拟定;未计算水库回水的,也可参照上述规范按高于水库正常蓄水位0.5m~2.0m拟定。水库淹没范围,还应包括因水库蓄水而引起的浸没、塌岸、滑坡和受其他影响的地区。本阶段上述处理范围,可通过分析资料、现场持图查勘等手段初步判断界定。

10.1.2规划站址的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可在收集县、乡、村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统计年鉴(年报)、普(详)查成果基础上,持水库地形图进行分析、量算和统计。

对有重大淹没损失或具有淹没敏感区域的水库,应提出淹没控制高程意见。

10.1.3应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以水库淹没实物指标为基础,估算规划站址的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

10.2环境影响评价

10.2.1应收集规划站址环境现状资料,进行初步现场调查,分析、识别、筛选出主要环境要素,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10.2.2应对规划站址主要环境要素的影响进行初步预测评价,对主要不利影响应提出初步对策措施。

10.2.3应进行环境影响总体评价,提出各规划站址对环境影响的差异和站址选择意见。对近期工程从环境角度初步分析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10.2.4规划站址位于环境特别敏感区域,并对环境敏感目标有较大影响时,应征求其主管部门对建设电站的意见。

11工程布置、机电和施工

11.0.1根据工程规模及有关规定初步拟定规划站址的工程等级、主要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和地震设计烈度。

11.0.2通过现场查勘,了解工程建设条件。根据工程规模,结合水文、泥沙、地形、地质及施工等条件,初步拟定各规划站址工程总布置、主要建筑物规模、基本型式、尺寸及库盆防渗、边坡稳定等工程处理方案,初步估算主体工程量,提出站址评价意见。

11.0.3根据装机规模和特征水头,初步提出机型、台数、外形控制尺寸及主要机电设备清单,估算机组重量,进行厂房布置和开关站布置。

11.0.4初步分析水文气象、对外交通、施工场地及天然建筑材料等条件,对各规划站址施工条件提出评价意见。

11.0.5初步拟定各规划站址对外交通运输方案、主要建材料源点、施工导流规划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初步估算主要临建工程量,初步安排施工控制进度,提出总工期。

11.0.6当利用已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时,应复核原工程设计标准,考虑对原有建筑物扩、改建的初步方案、施工条件和由此产生的有关工程问题,并提出评价意见。

12投资估算

12.0.1应按现行概(估)算编制办法估算各规划站址的工程静态投资及分年投资。

12.0.2各规划站址的投资(包括水库淹没处理及施工占地的补偿投资)估算应采用统一价格水平年。价格水平年宜采用选点规划报告提交的年份。

13近期工程选择

13.0.1应在分析电力系统合理电源结构的基础上,结合各规划站址的建设条件,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推荐近期开发工程。13.0.2一般只推荐一个站址作为近期工程,当地区经济和电力发展或前期工作安排需要时,也可推荐2~3个站址作为近期工程,并初步提出其开发顺序。

13.0.3对推荐的近期工程,应进行初步经济评价。

14选点规划报告编写

14.0.1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报告书、附图及附表遵照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所列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制。不同地区可视具体情况有所侧重或增减,章节也可适当调整。

14.0.2下列文件宜列为选点规划报告书的附件:

1选点规划任务书;

2有关单位的委托书;

3有关单位签署的协议书;

4有关专业的专题报告。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报告编写目录

1综合说明

1.1选点规划依据及工作概况

1.2地区社会经济及电力系统概况

1.3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的必要性

1.4规划站址工程简介

1.5近期工程选择

1.6结论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2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的必要性分析

2.1电力系统发展规划

2.2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的必要性

3规划站址选择

3.1站址普查

3.2规划站址选择

4规划站址的建设条件(分别介绍每个规划站址)4.*1)(站址名称)

4.*.1概述

4.*.2水文泥沙

4.*.3工程地质

1)*代表不同的站址编号。

4.*.4水利与动能

4.*.5水库淹没处理和环境保护

4.*.6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4.*.7机电及金属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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