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所有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混凝土工程结构施工缝)

工程名称:编号:电土施表16-6

(屋面工程)

工程名称:编号: 电土施表16-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避雷装置)

工程名称:编号: 电土施表16-8

(装饰装修工程)

(通用)

(地基验槽)

(地下混凝土结构工程)

工程名称:编号:电土施表16-2

(地下防水、防腐工程)

(钢筋工程)

(埋件、埋管、螺栓)

工程名称:编号:电土施表16-5

RF1.10.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土建部分)

RF1.10.1 地基验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图号: 隐蔽部位:施工单位:隐蔽日期:年月日 专业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填表人: 注:1、本表适用于砼、钢筋、防水等隐蔽工程。当用于基坑验槽记录时,表头填写“验槽”二字,并应增加设计、地质勘察单位参加人签字栏。 2、隐蔽部位: 钢筋、砼:防护单元,底板、顶板、梁、柱、墙; 基坑:防护单元或某某轴。 3、隐蔽检查内容: 1.基坑验槽 (1)基坑内地下水、地表水情况及其处理; (2)基坑开挖尺寸(长度、上、下口宽度、深度); (3)遇坑、井、电缆、管道、障碍物等的数量、位置、清除情况; (4)遇流沙、杂填土等不良地基情况,换土情况; (5)护坡方法、材料、检查情况。 2.钢筋工程 (1)施工图号、设计变更单编号; (2)钢筋直径、根数、钢号、间距、保护层、拉结筋、斜向加强筋、门框受力筋、穿梁筋、钢筋代换等。 3.砼工程 (1)砼设计强度等级、浇筑方法; (2)几何尺寸;外防水做法; (3)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单编号。

RF1.10.1 主体结构(钢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图号: 隐蔽部位:施工单位:隐蔽日期:年月日 专业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填表人: 注:1、本表适用于砼、钢筋、防水等隐蔽工程。当用于基坑验槽记录时,表头填写“验槽”二字,并应增加设计、地质勘察单位参加人签字栏。 2、隐蔽部位: 钢筋、砼:防护单元,底板、顶板、梁、柱、墙; 基坑:防护单元或某某轴。 3、隐蔽检查内容: 1.基坑验槽 (1)基坑内地下水、地表水情况及其处理; (2)基坑开挖尺寸(长度、上、下口宽度、深度); (3)遇坑、井、电缆、管道、障碍物等的数量、位置、清除情况; (4)遇流沙、杂填土等不良地基情况,换土情况; (5)护坡方法、材料、检查情况。 2.钢筋工程 (1)施工图号、设计变更单编号; (2)钢筋直径、根数、钢号、间距、保护层、拉结筋、斜向加强筋、门框受力筋、穿梁筋、钢筋代换等。 3.砼工程 (1)砼设计强度等级、浇筑方法; (2)几何尺寸;外防水做法;

(完整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Q/CSG 表 BJ2-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验收项目土方工程验收日期 验收部位 验收依据:施工图图号设计变更/洽商 (编号/ ) 及有关国家现行标准等。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验收内容: 1. 基底土质; 2. 基底清理情况; 3. 基底标高; 4. 基坑轮廓尺寸。 检查意见: 经检查:基底土质为强风化砂砾岩层;基底标高、基坑轮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清槽工作到位,未浮现地下水,允许进行下道工序。 检查结论:允许隐蔽□不允许,修改后进行复查 复查结论: / 复查人: 施工单位 监理(建设)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 复查日期: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施工员) 签字栏

Q/CSG 表 BJ2-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验收项目 验收部位 验收依据:施工图图号现行标准等。钢筋工程 设计变更/洽商(编号 验收日期 / ) 及有关国家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钢筋 HRB400 6、 10、 12。 验收内容: 1. 原材料产品质量; 2. 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 3. 钢筋的配筋数量、位置、间距; 4. 钢筋绑扎、安装情况; 5. 保护层厚度。 检查意见: 经检查:钢筋有质量证明书,复试合格,外观均无锈蚀、无污染,已清理干净;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配筋数量、位置、间距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绑扎安装质量坚固,无漏扣现象;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 检查结论:□√允许隐蔽 复查结论: □不允许,修改后进行复查 / 复查人: 施工单位 监理(建设)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 复查日期: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施工员) 签字栏

Q/CSG 表 BJ2-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验收项目 验收部位 验收依据:施工图图号砖砌体工程验收日期 内外墙 设计变更/洽商(编号 / ) 及有关国家现行标准等。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普天烧结砖 验收内容: 1. 砖的强度等级及规格; 2. 砖砌体平整度; 3. 砖砌体垂直度; 4. 组砌方法。 5. 砖砌体砂浆饱满度 6. 水平灰缝厚度及竖缝宽度; 检查意见: 经检查:砖强度等级、规格符合设计要求,灰缝横平竖直,砂浆密实饱满;砖砌体垂直度、表面平整度、组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及竖缝宽度偏差符合规范要求。 检查结论:允许隐蔽□不允许,修改后进行复查 复查结论: / 复查人: 施工单位 监理(建设)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 复查日期: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施工员) 签字栏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大全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地基验槽记录 Ⅰ全然要求和内容 〔1〕地基验槽必须经土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后,方可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验槽,并提供验槽记录,见质控〔建〕表.1。 〔2〕基槽〔坑〕开挖过程中,要严禁地基土受到扰动。验槽时,应对已开挖的基槽按顺序具体、认真地全面瞧瞧检查槽底土层的情况;检查地基持力层是否与勘察设计资料相符,地基土的颜色是否均匀;土的含水量是否一致;表层土坚硬程度有无局部软硬不均。并对地基的匀质性作出评价,确定是否接着下挖或进行技术处理。 〔3〕基槽〔坑〕的几何尺寸和槽底标高或挖土深度〔最小埋置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有局部加深、加宽者,应附图讲明其缘故及部位。 〔4〕基槽施工中遇有坟穴、地窖、废井、旧根底、管道、泉眼、橡皮土等局部异常现象时,应将其所处部位、深度、特征及处理方法进行描述,并有附图讲明。 〔5〕对地质复杂的或重要的工程,对地基变形有特不要求以及地基开挖后对地基土有疑义的工程,应依据设计要求或验槽磋商的意见进行有关试验。 〔6〕通过技术处理的地基根底及验槽中存在的咨询题,处理后须进行复验,复验意见和结论要明确,签证应齐全。必要时应有勘察部门参加并签字。 Ⅱ核查方法 〔1〕核查验槽记录能否反映验槽的要紧程序,填写内容是否齐全,其要紧质量特征〔包括基底持力层、地基匀质性、基槽尺寸、标高、基土类不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地基出现异常或与地质勘察资料不符时,是否有处理方案或所采取的技术处理措施有否设计单位认可,有无复验意见,结论是否明确,参加单位的签证是否齐全。 〔2〕比立根底平面设计的钎探点平面图,核查钎探布孔和孔深是否满足要求;打钎记录的锤重、落距、钎径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钎探完毕后是否作出打钎记录分析,需处理的是否有处理意见。 Ⅲ核定原那么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本工程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验槽记录或验槽内容记录不全。 〔2〕验槽记录签证手续不齐全。 〔3〕基底持力层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又无技术处理。 〔4〕地基处理无记录,处理后未进行复验或复验后无明确结论。 〔5〕需要进行钎探试验的无钎探记录或无打钎平面图。 .2现场预制桩钢筋安装 Ⅰ全然要求和内容 〔1〕现场预制桩钢筋必须在钢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后,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2。 〔2〕桩在现场预制时,应对原材料、钢筋骨架进行检查。 〔3〕主筋距桩顶距离、锚固钢筋位置、预埋铁件、主筋保卫层厚度等必须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4〕主筋间距、桩尖中心线、箍筋间距、桩顶钢筋网片、锚固钢筋长度等必须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Ⅱ核查方法 〔1〕核查钢筋合格证、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核查钢筋连接方式和试验报告。 〔3〕核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核查主筋距桩顶距离、多节桩锚固钢筋位置等是否符合预制钢筋骨架质量检验标准。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图号: 隐蔽记录:施工单位:隐蔽日期:年月日 专业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 填表人: 注:本表适用于砼、钢筋、砌体埋筋、防水、回填土等隐蔽工程.当用于基坑验槽记录时,表头填写“验槽"二字。并应增加设计、地质勘察单位参加人签字栏。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上述内容,有变化的部位应用图示,说明坑槽底土的状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三、回填土方隐蔽记录 对基坑、土方回填应作回填土方隐蔽记录。

隐蔽检查内容: (1)基底状态和基底处理情况、被埋置的部位是否已隐蔽验收; (2)回填土料的土质名称、鉴别方法、取土地址; (3)回填分层厚度与总厚度、夯压方法、干土质量密度、取土样的分布状态和试样数量情况; (4)回填砂土时的贯入度值和灌水情况。 四、地基土允许承载力复查记录 地基复查即基坑(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根据土的物理力学指标或野外鉴别、现场测试结果,认证地基土的容许承载力。 1. 地基复查的内容 (1)全面探明地基持力层土质情况(松、软、硬、坑、沟、孔穴、井、洞等),证明是何种土质,是否是老土层。 (2)根据槽帮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判断全部基底是否挖至设计要求之土层,同时观察坑底土的颜色是否一致,土的坚硬程度是否相同,含水率有无异常现象,走上去有无颤动感觉。 (3)复核地基允许承载能力 一般可根据土的质地、分类、状态,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肉眼鉴定基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发现异常现象时,应请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四方签章后生效实施。有异议的部位,应请原地质勘察部门参加核定,重新出据,并留有照片,以备长期观察. 2。地基土允许承载力复查记录(见表5。2) (1)地基土质情况栏中“设计”一栏要记载设计要求的土质、地基土允许承载力、地下水情况,以及对施工的特殊要求。“实际”栏填写复查法(肉眼观察、钎探、荷载试压、触探等)、地基变异(各部位变异、实际与设计的差异等)情况和复查中的实际情况。 (2)“复查意见”栏写明经勘察、设计、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人防部门质量监督人员验核,地基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规程有关要求,认定该地基土允许承载力数据,并签章生效.若对地基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时,人防部门质量监督人员可在此栏填写认证意见。 地基土允许承载力复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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