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用公务员公示

拟录用公务员公示
拟录用公务员公示

拟录用公务员公示

根据《重庆市从2008年选派大学生中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规定,经考察合格,拟录用邓婕等 25 名同志为荣昌县镇街机关公务员,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 2010 年9月 25 日至 2010 年 10 月 1 日。举报电话: 46742963、46773431、46742623 。

考察单位:中共荣昌县委组织部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2010 年 9 月 25 日

2-公务员职级是什么意思_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公务员职级是什么意思_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今天乔布简历的小编就带大家具体来看看公务员职级是什么意思,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关键词:公务员职级是什么意思,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公务员的级别高低,既体现了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高低、责任的轻重以及职位的难易程度,又反映了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以及资历等素质条件和工作状况。这也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色。在中国,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共分为二十七级。公务员除了其所任的职务以外,还会有级别之分。 公务员领导职务的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三) 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四) 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五) 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八) 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九) 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十) 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综合管理类的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 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二) 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三) 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四) 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五) 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六) 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七) 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本科生大专生) (八) 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说了这么多,希望这些内容对于大家能有所帮助,更多讯息尽在乔布简历哦~ 公务员职级是什么意思_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https://www.360docs.net/doc/633089204.html,/knowledge/articles/569377d 40cf246bc320fde83

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个人总结

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个人总结我于**年**月通过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到区政法委,被安排在政法委综治维稳信息中心工作。工作一年来,在委领导的言传身教、关心培养下,在同事的支持帮助、密切配合下,我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对工作精益求精,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一、政治思想方面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领会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重要契机,加强对马列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现代经济、科技、法律等与工作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的学习,使思想认识和自身素质都有了新的提高。 二、学习方面今年以来,我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的基础上,还非常注重个人自学,深化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任长霞、徐正虎、李林森等先进事迹的学习,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并自觉地贯彻落实到行动中去,统一到区委的重大决策上来。坚持每天阅读各类文章,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努力做到融会贯通,联系实际,举一反三。注重学习效果,做到活学活用,学以致用。并根据日新月异的形势发展变化,注重学习新知识,熟悉新学科,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本职工作的

要求,不断拓宽知识视野。在工作中我有强烈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多做事、干好工作的强烈愿望。敢于面对困难,能吃苦耐劳,加班加点毫无怨言。三、业务方面我作为政法委的综治维稳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主动为分管领导服好务。今年以来,我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办讲话及各种汇报、通知、总结、经验交流材料等材料的起草校对工作,及时编写了各类政法方面的信息;对领导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送。全年跟随领导5次下基层进行调研,并撰写了有价值的调研。听从领导,服从安排,今年根据工作的安排,我参加了2011年度综治考核,在考核过程中,我逐步完善提高业务知识,认真完成考核任务;参与了2011年区公安协勤人员的招录考试,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受到了委领导的表扬,年底获得了社会管理创新先进个人奖励。四、学习生活方面今年以来,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做到值好班,上班不迟,下班不早退,按要求及时签到,特别是在有急事、到其它单位办事、下单位调研等情况都自觉向办公室请假。在工作过程中,我深深感到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性,一是向书本学习,坚持每天挤出一定的时间不断充实自己,端正态度,改进方法,广泛汲取各种营养;二是向周围的同志学习,工作中我始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需提供的材料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需提供的材料依据文件:xx人社发〔〕号 1、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公务员确定非领导职务任职呈报表(一式两份) 3、所在单位同意转正文件; 4、本人转正申请书; 5、试用期德、能、勤、廉工作总结; 6、民主测评情况; 7、党委审定会议记录。 8、xxx省、市(自治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一式两份) 便于登记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的通知(xxx 人社发〔〕号)】 登记备案报送的材料: 1、xxx省、市(自治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花名册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情况统计表 3、根据xx人发〔200 〕号文件的人员类别提供相关身份甄别材料(即与省级机关报送材料和审批程序相同)如:(2)试用期满的新录用人员需提供省人力社保局的录用文件、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证明材料;

公务员登记表 编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片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健 康 状 况 参加工作时间 现职务 层 次 身 份 证 号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登记后所任职务 登 记 后 所定级别 工 作 简 历

何时受过何种奖惩 所在机 关意见符合条件,同意登记。 年月日盖章 审核 机关意见符合条件,同意登记。 年月日盖章 审批 机关意见同意登记。 年月日盖章 备 注 xx公局人〔〕号批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编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片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健 康 状 况 参加工作时间 现职务 层 次 身 份 证 号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登记后所任职务 登 记 后 所定级别 工 作 简 历

公务员任职自传

自传 本人xxx,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x年xx月,湖北xx 人。200x年6月毕业于xx大学,获理学士学位。同年9月经教育厅选派到通山县xx中学资教至今。 我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母亲是一名通情达理、不甘人后的乡村女性。朴素本分的他们有着质朴的爱国情怀和爱乡情结。从小就对我和我妹妹充满希望,悉心教育,希望我们长大后能为家庭争光,为家乡奉献,为国家作贡献。从小我们就有一种责任感和荣辱感,促使我们不断努力,一步步前进。我成为了我们村的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当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妹妹也成长为一名人民医生,现在在通山县人民医院上班。 1990年我就读于北岸小学,从此开始了我16年的求学生涯。小学六年期间聪明活泼的我深受老师和同学喜爱。1996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港路中学,并于初一时光荣地加入了共青团,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做一名优秀的共青团员,争当先进。初中三年一晃而过,1999年中考时我以全乡第三名的成绩考上了通山县第一中学。那时的我是一个充满青春朝气奋发向上的我;是一个对事物有着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的我;是一个不知疲倦事事争先的我;是一个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我。高中的竞争非常激烈,那时的我成绩并不突出,只是个中等。但是因为小时候读了很多课外书,语文成绩突出,深受语文老师樊老师的喜爱。在她的关爱和鼓励下各科成绩都稳步前进,逐渐成为班里的尖子生。高中三年既紧张又充实,但学业之余也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陶冶自己的情操,还获得过“校园十佳歌手”称号。2002 年我很幸运地考上了长江大学。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大学四年是我成长最快的四年,也是求学生涯中最美好的四年。我非常珍惜这段时光。大学四年我通过了国家计算机二级、国家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个人工作总结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个人工作总结S u m m a r y o f w o r k f o r r e f e r e n c e o n l y 撰写人:XXX 职务: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2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个人工作总结 作为初任公务员,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可以归纳为四句话:责任沉重,付出良多,渐入角色,收获颇丰。一年来,本人主要负责信息编写、上传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在领导和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下,己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重点抓好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自觉增强公仆意识,紧密联系治国理政的实践,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二、认真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在xx年10月―11月间,本人相继参加了省局组织的文秘培训和初任公务员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本人能认真做好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并在听课时专心听讲、做好笔记、积极思考,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较全面的掌握相关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团结协作,努力理顺各方面关系。在工作、生活中,我始终坚持以诚待人。对同事没有里外事非,做到祥和为上,热情待人;对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对基层同事,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社会外界,做到坦荡处事,自重自爱。 四、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作为办公室信息员,本人充分利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上下,反映灵敏的信息网络,及时编报和反馈各类税收信息,当好领导的“耳目”,服务领导决策。同时,由本人策划编写及撰写的多条信息还被省局、市委市政府及总局采用。在新闻报道方面,撰写了《阳光xx》、 第2 页共4 页

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满任职定级、登记工作流程

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满 任职定级、登记工作流程 拟任职定级人员对试用期间的德、能、 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申请转正定级,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所在部门或单位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 行全面考核,写评语,提出试用期考核等次建议。 所在机关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等情况,由党组(党委)研究确定试用期考核等次,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意见。 公示试用期考核结果。 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任职定级结果,下发正式文件。 报区人社局公管科办理相关手续。 形成材料: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 注:不用再单独准备个人总结和其他考核材料。 形成材料:⑵党组(党委)会议纪要;⑶任职定级正式文件。 备案、登记时,一并提交材料⑵⑶⑷⑸⑹⑺⑻⑼⑽。 将考核结果反馈拟任职定级人员。 无异议 合格。 不合格。 取消录用。 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 报区人社局公管科备案、登记。 形成材料:⑷《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两份,“简历”一栏顶头填写);⑸《干部任免职备案表》(一式两份);⑹备案请示;⑺若定为副主任科员或主任科员,须由组织部出具未超编、同意任职的证明;⑻《公务员登记表》;⑼《公务员登记呈报表》(纸质、电子版);⑽《录用通知书》和《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复印件。 形成材料:⑾《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审批(备案)表》(一式三份);⑿取消录用请示;⒀其他依据、证明材料。 报送材料:⑵⑾⑿⒀。 有异议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成都市公务员登记实施细则》、成人办发〔2008〕3号、组厅字〔2009〕32号、成组通〔2009〕95号等

公务员调任规定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 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调任程序 第九条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新录用公务员急!!!!!!!!!!!!!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

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 组发[2008]20号) 中组发[2008]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7月16日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

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综合管理类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信息公布时刻:2008-12-8 中组发〔2008〕7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 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咨询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事部1995年3月31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37号)、1996年1月29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人发〔1996〕13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2008年2月29日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治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布、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治理权限,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任职 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 (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通过调任、公布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

新任职公务员个人工作总结

新任职公务员个人工作总结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不知不觉间,猴年已逝、鸡年降临,真是时不我待!XX年,是我走出大学校院、踏入社会的年,也是注定要在我人生中留下浓重一笔的一年;正是这一年,我从一个充满抱负的学生成长为了一名努力把抱负变为现实的国家公务员,正是这一年,我感受到了真真正正的成长。回首一年来的风风雨雨,内心感慨颇多,现简单总结如下: 一、努力改造思想,搞好角色转换 经过“十年寒窗”的洗礼,虽然付出了艰辛,但也增长了学识、炼就了坚毅的秉性,同时也为以后的人生种植了希望;然而,数十载“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象牙塔内生活,是以社会经验的巨大缺失为代价的,它造就了自己凡事过于理想化的书生气,形成了崇尚自由、不喜束缚的特立独行之个性。如今,我已经走上了工作岗位、成为了一名国家公务员,作为人民公仆,我再也不能像学生时代那样无忧无虑、养尊处优了,这是不利于自己以后的工作的,也是初入社会的我应该加以改造和克服的,以后的工作中要努力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一年的工作经历使我感受到:搞好角色转换,正是我参加工作后的要务。

二、认真学习理论知识,提升思想境界 “革命的理论指导革命的行动”,为了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工作行为,我更加注重了理论知识的学习,在重新巩固学校书本上学习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又认真学习了重大时事政治理论,重点学习了xx“xxxx”重要思想;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出台后,在支部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又对其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并及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与同志们交流,通过学习,丰富了自己的政治理论,提高了思想认识,不断在学习中丰富自己、充实自己、巩固自己、提高自己。 一直以来,我就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那就是有朝一日能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时代,我就努力争取,但是限于学生党员名额有限,自己没能如愿以偿,但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仍然在努力争取着;因此,上班不久,我就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在实际行动中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由于表现较好,顺利被确定为党的培养对象,紧接着又被所在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离自己的愿望仅一步之遥,我一定会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夙愿得偿! 三、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为 了使自己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迅速和实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关于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关于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关于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欢迎大家阅读!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

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公务员职务任免和降职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信息发布时间:2008-12-8 中组发〔2008〕7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 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事部1995年3月31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37号)、1996年1月29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人发〔1996〕13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2008年2月29日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任职 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 (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 (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四)转任、挂职锻炼的; (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十条公务员任职,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任职人选; (二)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了解;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

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 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是指有关国家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任免的情形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和规范。职务任免是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依法对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及时进行任免,实现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其发挥国家公务员才能,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各职其人,人职相宜,结构合理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一、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 1、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是国家公务员任职与免职的统称,指任免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标准条件,通过法定程序,任命(聘任)或者免去国家公务员担任的某一职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是在以往干部任免制度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实现了规范化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国家公务员担任的所有职务都必须进行任免,不仅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必须办理,而且对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也必须办理,不仅在晋升、降职时办理,在录用、调任、轮换、挂职锻炼、退休时也要办理。 二、国家公务员的任用方式 国家公务员的作用方式主要有三种,即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国家公务员中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根据宪武之地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者决定任命。非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1、选任制 选任制是一种通过民主选举确定任用人选的任用方式。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的方式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并有权罢免上列人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团会期间,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正副领导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十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名,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闭会期间,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的人选;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的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科长的任免。 2、委任制 委任制是指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确定任用人选,委派其担任一定职务。委任制能充分体现任免机关和行政首长的用人权,贯彻了用人和治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在行政机关中贯彻首长负责制,保证政令畅通和行政机构高效运行。 对我国政府组成人员以外的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将以委任制为主。针对过去委任制存在的一些缺点,如用人上的长官意志、缺乏透明度和监督机制,能上不能下等,在国家公务员任免制度中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在选拔任用过程中,遵循公开、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强化激励竞争机制和新陈代谢机制等手段,从而使委任制的运用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 3、聘任制 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国家公务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聘期满后自行解聘,需要时再协商续聘与否。 从国家行政机关职能的特点,及目前的社会条件来看,还不宜在国家公务员较大范围内实行聘任制,只能在部分人员部分职务中采用。主要因为:第一,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主要是研究制定、执行政策和指导监督政策的实施。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一定连续性,并需要具有丰富行政管理经验的人员。若多数实行聘任制,很有可能带来大面积不稳定因素,影响国家行政机关政党运转。第二,聘任制的实施需要与之相应的配套措施,如落聘人员的去向和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不好,聘任制的实行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人才市场也未发育成熟。因而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政策解读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政策解读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如何任职?如何定级?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转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什么是新录用公务员? 新录用公务员是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通过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录用为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2、新录用公务员有无试用期?何时开始办理任职定级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有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一般在试用期满三十日内,由所在机关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3、新录用公务员怎样任职定级? (1)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首先应当在所在机关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进行。 (2)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

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3)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4、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不计入任职年限。 5、新录用公务员按什么程序进行任职定级? (1)新录用公务员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2)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3)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4)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6、新录用公务员有无最低服务年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公务员任职宣誓誓词大全

公务员任职宣誓誓词大全 我宣誓: 初入基层,防微慎独。不贪不占不以权谋私,不骄不躁不贪图享乐。 热爱基层,心系百姓。务实求真以服务群众为己任,廉洁自律以群众满意为目标。 扎根基层,怀揣梦想。弘扬清风正气践行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实现大美中国梦。 宣誓人:x x 我宣誓: 一心为公,忠诚于党,坚持为民解难为民排忧,深入基层扎根基层了解基层;做到廉洁奉公,作风端正,依法办事,据德做人;力争当一名合格的、称职的、有作为的基层公务员!

我宣誓: 牢记党的宗旨,情系群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身在基层,立足综治信访工作,秉持公正,扎根基层,努力工作,严格律己,率先垂范,切实做到敬业、为民、务实、清廉,做一名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基层干部。 宣誓人:x x 我宣誓: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国法;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坚持走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正确行使纪检监察职权,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塑好党员干部形象,清正为官、廉洁执政、勤奋为民。 宣誓人:x x

始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坚定拒腐莫论事大小,倡廉不在位高低的信念。做好本职工作,从小事做起为一方百姓谋福利。牢筑思想防线,不以权谋私、不贪、不占、拒礼、拒贿,爱岗敬业,廉洁从政。 宣誓人:x x 我宣誓: 在计生办的信息管理岗位上,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凡是经我办的公务,严格遵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的原则和公开的程序来办理,努力做一个清正廉明的人民公仆! 宣誓人:x x 身为一名位于行政执法岗位上的乡镇公务员,我宣誓: 时刻警醒自己,树立服务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坚定不移地践行群众路线。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2)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 姓名节莹莹性别女出生年月1989.07 民族汉籍贯河南省上蔡县政治面貌健康状况良好 参加工作时间2013.03 录用时间2013.03 职称科员 学历学位全日制 教育 本科毕业院校及专业河北科技大学汉语言文学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录用职位试用期工资拟任职务拟定级别 主要工作简历2008.09--2012.07 河北科技大学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2012.07—2013.03 待业 2012.03--2014.03 河南省上蔡县朱里镇政府工作,试用期(2012年参加河南省统一招录公务员考试,并经驻马店市人社局批准录用为公务员) 2014.03至今河南省上蔡县朱里镇政府党政办科员 个人总结 我叫节莹莹,女,1989年7月出生,2012年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12年通过河南省统一招录公务员考试,考录到河南省上蔡县朱里镇政府工作。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努力提高自己,,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一、自觉加强党性锻炼。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知道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

个 人 总 结 二、 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三 、 积极努力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以服务为本,从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落脚点,争取为群众排忧解难,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签字) 年 月 日 鉴 定 意 见 所在单位考核 试用期满,根据拟任职务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经全面考核合格,建议按期任职定级。 年 月 日 意 见 审 核 机 关 试用期已满,经审核合格,建议按期任职定级。 年 月 日 审 批 意 见 同意按期任职定级,决定任命为 职务,任职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计算,级别由工资管理部门审批。 年 月 日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 [2008]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7月16日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录用 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时间:2015-09-02 浏览量:90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综合管理类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其他类别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九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28日发布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人发[1997]33号)同时废止。

公务员的任职原则

公务员的任职原则 北京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的任职原则 在我国,任用公务员时,一般遵循下列程序: (一)提名 通过行政领导提名,党组织推荐、群众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为了充分体现量才适用,举贤荐能的原则,搞好任职的提名工作,主管人事的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应当特别注意在平时的工作中全面地考察每一位公务员,对他们的工作成绩、能力以及素质等做到心中有数,并且掌握各级公务员的后备力量、储备状况,做到有计划地提升。 (二)考察 人事部门对被提名的拟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能力和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必要时,还可以进行测验或考试。对拟任领导职务的,还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三)呈送 人事部门对拟任职公务员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整理出客观、公正、全面、详实的考核材料,并填定《国家公务员职务任用审批表》一并报送任免机关。 (四)审批 任免机关根据公务员管理权限和上报材料,集体讨论,作出任职决定。按规定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的,还要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五)任命 由任命机关发布任职决定,委任领导职务的,要颁发任命书,并通知任职人员到职。 (六)公务员任职的各项程序完成后,要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防止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家行政权力从事各种营利活动,防止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收入,从而保持公务员的廉洁,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对公务员的任职,提出了一些必要的限制条件,具体如下: (一)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工作需要特殊情况下的兼职,必须对拟兼职人员的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工作量,及本人的工作能力进行综合分析,经审核确定能够胜任,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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