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水系(陕西段)地面水域功能区划分方案

丹江水系(陕西段)地面水域功能区划分方案
丹江水系(陕西段)地面水域功能区划分方案

丹江水系(陕西段)地面水域功能区划分方案

陕D B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277-1999

丹江水系(陕西段)地面水域功能区划分方案

1999-01-25 发布1999-04-01 实施

陕西省技术监督局发布

DB 61-227-1999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技术内容

4 标准实施

DB 61-277-1999

前言

为了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保护丹江水系地面水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特制定本地方标准。

本标准根据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的水域功能分类原则,按照地面水水域使用功能及保护目标,对丹江(陕西段)249.6公里干流水域进行了功能区划分,以便于丹江流域辖区各级人民政府按相应的标准值管理相关水域。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涉及丹江(陕西段)干流、一级支流功能区划分方案的基础资料及相关的监测数据,由商洛地区环境保护局、商洛地区环境监测站提供。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科技监测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张郁、李拴生、任云峰、王道君。

本标准审定人:冉新权、方品贤、司全印。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陕西省地方标准

丹江水系(陕西段)地面水域功能区划分方案DB 61-277-1999

1. 范围

本标准依据丹江水系(陕西段,下同)地面水水域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了丹江干流的功能区段。

本标准适用于丹江水系的干流、支流、水库存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面水域。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技术内容

3.1水域功能区分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区场等。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 1999-01-10 批准 1999-04-01实施

DB 61-277-1999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

3.2 水域功能区划分

3.2.1 汉江干流地面水功能区划分方案见表1。

3.2.2 丹江各一级支流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所进入干流区段规定执行的水质标准;二级支流按此原则类比。

4. 标准实施

4.1 省本标准是陕西省丹江流域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的依据,是区域工业布局、城市建设规划的依据;是排污水单位环境管理、排污收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竣工验收及污染纠

纷处理的执法标准。

4.2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4.2.1 本标准对涉及丹江干流、支流地面水功能区划分权限规定如下:丹江干流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统一规定;一、二

DB 61-277-1999

级支流由商洛地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划分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定,报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批准执行。

4.2.2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授权商洛地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地表水和废水部分),在丹江干流各功能区段设置监控断面,监视各区段的达标状况。

4.2.3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授权商洛地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辖区丹江干流功能区分界处设立统一的地物标志,并予公告。

路基填筑试验段施工方案 (1)

路基填筑试验段施工方案 一、概述 (一)土方工程概要 **高速公路威信,主线起点桩号为K**+**,终点桩号K**+**,长公里。本标段所在自然区划分V3,沿线地貌类型较为复杂。 我项目部计划在K+~K+段进行路基填筑试验段施工,实验段全长m,平均填土高度为m。 (二)试验段的选取 该段m具有通段代表性,通过试验段施工进行施工优化组织,机械合理配置,确定并提出标准施工的方法和合理的技术参数,用以指导大面积施工。 具体项目如下: 1、确定合适的使用材料 2、确定材料的松铺系数 3、确定标准施工方法 (1)填前处理方案 1)确定填料最佳含水量的控制方法 2)确定整平、整型的合适机具和方法 3)确定压实机械的选择和组合,压实的顺序、速度和遍数 4)确定挖土、运输、整平和碾压机械的合理组合 5)确定压实度的检测方法 6)确定作业队(组)的人员组成和分工,画出施工和质量管理框图 4、确定每一作业段的合适长度或面积 5、确定每次铺筑的松铺及压实厚度 二、试验段施工方案

(一)试验段位置 拟在K+ ~K+ 段做路基填筑试验段,长度m,该段位于昆明路延伸段上,平均填土高度在m。 (二)路基填料选择 该段路基填筑料,主要是调用路堑挖方作为填料。试验段所用的填料应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做好原材料试验检测(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三)机械的选型和配套 主要机械设备配备如下: 表1: 项目部成立路基填筑首件工程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副总工程师**、工程部长**为副组长, 组员有路基主管工程师、 安质部长**、质检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队长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成和分工如下: 现场施工负责人:

声环境功能分区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武汉市城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 (市环保局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我市声学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功能区类别。 一、适用范围 (一)本功能区类别适用范围为本市市域内的声学环境。 (二)大工业区和区级工业经济开发区中生活小区的功能区类别由所在地区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划定,报所在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同时报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功能区类别的引用而成为本功能区类别的条文。当下列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中的相应条款。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 《武汉市创建山水园林城市规划》 (二)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9661—8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三、名词术语 (一)城市 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二)城市规划 区城市市区、近郊区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的城市总体规划划定。 (三)交通干线 车流量每小时大于或等于 100 辆的道路。 (四)铁路干线

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效地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促进XX县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XX年XX市监测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声环境功能区含义 根据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

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XX县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三)GB/T15190-XX《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四)XX县规划局《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五)XX县近期主城区土地使用现状 (六)XX县地名委员会《关于道路标准命名的通告》 (七)XX县主城区声环境现状 三、XX县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 (一)有效地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有利于XX县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石方回填--路基试验段专项施工方案演示教学

路基回填试验段专项施工方案原先设计图纸中路基回填段试验段为通港东路K0+700~K0+850,现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经建设单位、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多方协商,为尽快打开回填区工作面,加快施工进度,综合各种因素,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把试验段变更为海景路K2+900~K3+050。 一、编制依据: 1、洞头县洞头状元南片回填工程(驳岸、市政道路软基处理部分)及招标文件、有关技术文件、设计图纸、招标答疑、施工组织设计。 2、温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洞头县状元南片市政道路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4、《交通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土工格栅》(JT/T480-2002 ) 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 6、从现场踏勘、调查、咨询获得的有关资料。 7、现拥有的技术成果、技术装备、管理水平、施工工艺水平,以及多年积累的土石方工程和现场工程施工经验。 二、开展路基填筑试验段施工的目的 (一)路基填筑试验段施工段工程概况 1、路基试验段选择位置为:海景路K2+900?K3+050,长150米,做石方填筑试验。 2、该段地质(z18孔、z23孔)情况为:(1)淤泥质粘土层,层厚1.4

米:(2)淤泥层,层厚12米:(3)粘土层,层厚8.2米:(4)粘土层未穿透:各层土质力学、物理指标具体祥地质勘查报告。最大填筑高度5.84米。 (二)进行路基填筑试验段的目的 1、通过试验,检验设计边坡坡比的合理性,尝试进行进一步优化,以及边坡稳定观测控制临界值的合理性。 2、通过试验,摸索并总结围垦区路基填筑施工中进行回填所需明确的路堤回填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施工工艺参数。 3、摸索并总结如何依据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质量标准以及部颁质量标准进行规范的程序管理方法和质量控制手段。 4、通过本试验段施工,收集相关数据,指导全面路基工程施工并达到技术质量标准。 三、试验段施工组织和施工安排 (一)试验段施工主要机械配置表 主要机械配置表 (二)试验段施工计划起讫时间:2010年9月25日?2010年12月

重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2015年12月 精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统一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法,科学指导噪声区划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规划与科技标准处组织制订。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总则 1.1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以下称规范),为统一声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法的内容和深度,加强重庆市环境噪声管理,改善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由重庆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乡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具体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 1.3 本细则是和规范配套的具体规定,声功能区划分方法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区划原则 2.1 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主城区)以《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为指导,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其他区县在《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 (2007-2020年)》的总体要求下,以各地方的城市规划为区划的主要依据。 2.2 单块的声环境功能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 km2,实际划分中可根据实际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应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xx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xx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一】总那么 为适应城市进展需求,防治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有关规定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结合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区划原那么 〔一〕有效地操纵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并结合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的主导功能作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 〔三〕便于城市环境噪声治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进展。 〔五〕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那么上不低于0.5km2。 〔六〕区分市域范围内建成区与未建成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进展划定区域类型。 【三】适用范围 〔一〕本方案适用于惠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声环境治理。其中,城市规划区为惠城区〔含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惠阳区〔含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辖区,总面积2672.3平方公里。 〔二〕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噪声的妨碍不适用于本方案。 【四】要紧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7〕;

〔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7〕;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8); 〔五〕《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5年4月〕; 〔六〕《广东省高速公路治理条例》〔2018年1月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七〕《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八〕《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九〕《惠州市综合运输体系“十三五”进展规划》; 〔十〕《惠州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04-2020年〕》; 〔十一〕其他规划等相关资料。 【五】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结合惠州市实际情况,划分以下5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说明如下: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本方案没有划定0类区。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要紧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要紧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要紧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峻妨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道路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峻妨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六、各类适用区执行环境噪声标准 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表1。 表1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

试验段专项施工方案

第一章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博深高速公路招标文件; 2、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第二合同段施工图设计; 3、《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 E40- 2007,《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4、本合同段现场勘测资料、地质、水文情况、以及地方材料的分布、施工道路情况。 二、试验目的 根据本合同段现有的机械设备及施工工艺,通过选择不同的松铺厚度和碾压遍数,最终试验得到93 区、94 区、96 区碾压含水量的允许偏差,最佳松铺系数,石方能满足下表中孔隙率标准的松铺厚度、沉降差,确定整平与整型的合适机具,压实机械的选择与组合、压实的顺序、速度与遍数,作业队的人员组成与分工和质量控制方法等, 用以指导本合同段路基填筑施工。本次试验根据路基填料的不同和不同的松铺厚度共进行四层填筑试验,其中填土2 层,松铺厚度分别为25cm、30cm。填石2 层,松铺厚度分别为50cm、55cm。 三、路基试验段的选择 1、路基试验段选择要求: 试验路段应选择主线路基且大于100m 的填方路段;

2、我合同段路堤分为土方、石方路堤,其中土方试验段布置在 ZK14+200~ZK14+300,试验长度为100 米,平均宽度36m,碾压试验有效面积为 3600m2,石方试验段布置在YK14+180~YK14+280,试验长度为100 米,平均宽度为 36m,碾压试验有效面积3600m2。由于这两段路基为袋装砂井软基处理,目前袋装砂 井及砂垫层已经处治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可作为碾压试验场地使用。 四、填料来源 根据设计要求,取土区为K14++320~K14+520 段挖方,石方为潼湖隧道洞口出渣,将取土区表土清表后,经试验室取样同时送总监办做平行试验,检测土方及石方各项 试验数据均符合路基填土及填石要求,其中重型击实试验得到最大干密度为2.03g/cm3,最佳含水量为10.1%,土颗粒分析试验判定该土为黏土质砂。液塑限联合测定试验结 果液限W L=24.1,塑限W P=18.4,塑性指数I P=5.7,判定该土为黏土质砂。试验室在 其他取土区取土试验后为黏土质砂,所以该实验土具有代表性。 五、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①、试验室标准试验成果汇总表(包括填料重型击实,CBR、液塑限,含水量, 颗粒分析等)及粉土质砂的各项试验参数。 ②、对路基中线、边线进行了测量及高程测量。 2、现场准备: ①、试验段相应人员组织到位; ②、试验段施工机械配备到位; 3、人员分工: ①、技术员 2 人,负责标高控制等技术工作,以确定松铺厚度及松铺系数及现场 指挥。 ②、试验员 3 人,负责对路基填筑压实度进行检测,确定在达到压实度要求的碾 压遍数。

关于《樟树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解读

关于《樟树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樟树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樟树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编制印发了樟树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为樟树市中心城区范围。《樟树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赣江两岸的城区部分,东至外环东路,南至新105国道,西至外环西路,北至沪昆铁路和外环北路,面积约84km2,即为本次区划适用范围。鉴于樟树市中心城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建设用地规划,区域内不具备划分0类环境声功能区的要求,因此本次不划分0类声环境功能区,分别划定1类区、2类区、3类区和4a、4b类区。 (1)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5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2)1类、2类和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见表2。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试验段施工方案及总结

XXXXXX填石路堤试验路段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 XXXXXX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 2.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文件等。 1.2.1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 1.2.2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 1.2.3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059-95) 1.2.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1.2.5 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二、目的 为确定我部填石路堤填筑的松铺厚度、压实机具组合方法和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压实质量的检测方法,最佳施工工艺等。决定在K9+000.015~K9+301.145左幅实施填石路堤试验路段,通过试验路段确定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以指导大面积填石路堤填筑施工。 三、施工概况 3.1工程简述 本试验段位于XXXXXK9+000.015~K9+301.145左幅,填方平均宽度27米。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50米;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全段100m;本填石试验段无桥梁、涵洞。 3.2试验段施工进度安排

开工时间:2012年 4月 8 日 完工时间:2011年 4月 12日 四、施工组织 为确保试验路的顺利填筑,我部特设立了试验路填筑领导小组,由王敏任组长,谭金华为副组长,现场协调指挥由张永海负责,试验负责人徐德全,现场技术员许军杰、周学伟等,安全负责人蓝国平。其人员和设备组织情况如下表: 现场人员组织情况 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表

五、施工工艺流程 路基填筑工艺流程图 六、施工工艺 1、粒料的选择 填石路堤填筑材料不得使用规范外材料,路基填筑材料应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规定的方法进行填筑材料试验,填石路堤的石料强

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扬州实际,对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重新修订。扬州市区特指“城市规划区域”。 一、城市现状和总体规划 扬州市地处江苏中部、长江下游北岸、江淮平原南端,所辖区域在东经119°01’至119°54’、北纬31°56’至33°25’之间。南部濒临长江,北与淮安、盐城接壤,东和盐城、泰州毗邻,西与天长(皖)、南京、淮安交界。境内有长江岸线80.5公里,沿岸有仪征、邗江、广陵、江都1市3区;京杭大运河纵穿腹地,全长143.3公里,由北向南沟通白马、宝应、高邮、邵伯4湖,连接长江。全市总面积6634平方公里,总人口459万人。 根据2016年3月发布的《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一核多组团”的现代化大扬州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市区面积由1024平方公里扩大至231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面积由309平方公里扩大至640平方公里。 《纲要》指出在“十三五”期间,扬州将构建协调互动的城镇 — 1 —

格局,以“一带一轴”为核心,推动人口和产业向沿江城镇带集聚规模化发展、沿运河城镇轴点状特色化发展,形成以中心城市和县(市)城区为重点、重点中心镇和专业特色镇为补充,区域协调、结构清晰的城镇体系。 城市总体布局,体现主城区牵引小城镇的总体构想。设定划分范围为:老城区、西部分区、东部分区、河东分区、西南分区、东南分区、西北分区、东北分区、港口分区、瓜洲分区、蜀冈-瘦西湖分区、扬子津分区。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苏政发[2011]159号)精神和《扬州市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实施意见》,扬州市行政区划范围于2011年11月13日做了调整。2013年11月又成立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位于扬州城市新中心江广融合地带,北起凤凰岛、南至夹江、西至廖家沟、东至高水河-芒稻河沿岸,总面积约81平方公里。 此次市区行政区划及代管区域调整后: 邗江区:东北部以念泗路-扬子江北路-江平东路-老人沟-槐泗河-启扬高速-瘦西湖路向南-王巷涧-槐泗河-三星路向南-上方寺路折西-史可法路向南-邗沟路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界;沿二道河与广陵区分界;沿文汇东、西路折西至新城河,向南至江阳中路,折西至润扬中路,向南至沪陕高速,折东沿沪陕高速至邗江中路,折南至仪扬河,沿瓜州镇与八里镇的区域界限进入长江与扬州经济开发区分界;南部以长江与镇江交界;西北部与高邮市毗邻,西部与仪征市交界。行政区域为518平方公里,人口55—2 —

环境功能区划分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实施,统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使全国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制定本标准。 1、范围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按GB3095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3.1.1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3.1.2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 3.1.3 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三类区)指特定工业区。 3.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按GB/T14529的规定,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风景名胜区: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 3.3 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指因国家政治、军事和为国际交往服务需要,对环境空气质量有严格要求的区域。 3.4 特定工业区指治金、建材、化工、矿区等工业企业较为集中,其生产过程排放到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且其环境空气质量超过三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浓度限值,并无成片居民集中生活的区域,但不包括1988年后新建的任何工业区。 3.5 一般工业区指特定工业区以外的工业企业集中区以及1998年1月1日后新建的所有工业区。 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以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及动植物正常

路基试验段施工方案

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代建工程 LLDJSGZQ标段 JK0+800-JK1+000路基试验段 施工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拉林铁路代建工程指挥部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地质情况 (3) 二、试验段施工技术依据 (3) 三、试验段施工目的 (3) 四、试验段的选取及路堤填筑施工准备 (4) 五、试验段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测量及检测仪器设备投入情况 (5) 六、试验段施工工艺流程 (6) 七、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 (11) 八、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护 (13) 九、文明施工 (14) 十、标准化建设 (15)

路基填筑试验段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及地质情况 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代建工程拉萨西站机务段,地处青藏高原东南部,属于冈底斯山与喜马拉雅山之间的藏南谷地,山高谷深,气候极端恶劣,山脉呈东西向纵贯延展谷岭相间,地势起伏跌岩。拉萨西站新建机务运用维修段,主要包含拉萨西机务段办公楼等26栋单体建筑及到发线兼调车线2条,外侧预留小能力驼峰调车场,设调车线12条。该段路基全部为路堤施工,填筑总方量为42.5万方,填筑高度为10-12m,路基基床表层填筑0.6m的A 组填料(0.2万方),路基基床底层(填筑1.9m)采用A,B组填料(0.7万方),及以下的一般路堤采用B,C组填料(41.6万方),基底地质主要为粗圆砾土。 二、试验段施工技术依据 1、《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2003) 2、《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 3、《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暂时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4、《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 5、《新建铁路川藏线拉萨至林芝段拉萨西站施工图》 三、试验段施工目的 1、确定路基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备。 2、确定路基施工参数(摊铺厚度、压实遍数、检测方法)。通过路基试验段施工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最终确定基床以下填筑、基

(环境管理)环境功能区划

1总论 1.1环境功能区划 1.1.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大连市政府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号文件,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1.1.2声环境功能区划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是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建设的开发区,目前长兴岛地区还未作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类别划分原则,工业区执行3类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已被确定为工业区,因此应属三类噪声功能区。 1.2评价标准 1.2.1环境质量标准 (1)空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号)文件,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内,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特征污染物铅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规定铅日均值为0.0007mg/m3。 (2)噪声现状评价标准 声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 (A),夜间55dB(A)。 1.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

区标准;厂区其它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污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厂区的废水经初步处理后,排放至长兴岛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污水排放标准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噪声排放 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21-777-9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8年第1号。 1.3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1.3.1大气环境 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选取以项目中心为原点,半径为3km的区域。 1.3.2水环境 根据项目的工程分析,该厂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少量生产废水,污水排放量为20.5t/d,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排入长兴岛南部污水处理厂,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排水只做简单的水环境影响分析。 1.3.3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 2.4—2009)中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环境噪声影响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00米。

土石混填试验段方案

路基土石混填试验路段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第二十八合同段,位于广宁县古水镇和怀集县坳仔镇内,起点桩号YK98+137(ZK98+140.035),终点桩号K100+770,路线总长2.633km。 本标段地貌单元以丘陵区为主,间夹山间洼地,丘高坡陡,地形起伏变化大,覆盖层主要由沉积粘性土组成,层厚较小,约0.5~3.5m。植被茂密,交通条件较差。项目位于广东粤西北,属申纬度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每年3月~9月为雨季,占全年降雨量的85%左右。 本标段的路基的挖方共计250780m3,路基填筑451960m3,借方373710m3(含隧道出渣利用42900 m3),填方高度最大的地方21m。 二、试验目的 根据我标段路基填方施工实际情况,由于隧道出渣石方比例较大,且随着路堑开挖进度,路基填料石比例已是越来越大,按土方路堤施工,已不能满足填筑的工程质量。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80-2006)有关土石方路堤施工技术要求,须按土石混填工艺施工。 为确保路基工程质量,在路基填筑大规模施工前,选定路基填筑长度不小于100m 段作为试验段,在试验路段的填筑过程中确定填料的最佳含水量,松铺厚度,最经济的碾压遍数,碾压速度,施工机具最佳组合方式,人机的协调等,针对不同的压实遍数所对应的压实度,进行详细的记录、整理试验数据,确定出不同型号机械的最佳碾压遍数,最佳含水量,松铺系数,总结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指标,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及工艺,为今后的路基填筑大面积施工提供科学的依据,以指导施工。 通过路基土石混填试验段施工,求出工艺法控制压实度的路基的沉差差(即最终碾压初平初压的沉降差)具体为:当压实顶面稳定、密实、不再下沉(无轮迹)时,此时,求出最终碾压与初平初压的沉降差的规定值,作为工艺法控制压实度的标准。当沉降差△h<试验段确定的沉降差规定值,则可判为密实状态,压实度合格。 三、人员、机械配置

重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重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12月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 ),统一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法,科学指导噪声区划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规划与科技标准处组织制订。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总则 1.1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 )(以下称规范),为统一声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法的内容和深度,加强重庆市环境噪声管理,改进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由重庆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乡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具体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 1.3 本细则是和规范配套的具体规定,声功能区划分方法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区划原则 2.1 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主城区)以《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 -2020年)》为指导,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其它区县在《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 -2020年)》的总体要求下,以各地方的城市规划为区划的主要依据。 2.2 单块的声环境功能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 km2,实际划分中可根据实际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应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2.3 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为了适应珠海市城市发展的需要,解决目前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中存在的问题,实现资源和能源的合理、有效利用以及控制污染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等有关法律标准的要求,结合珠海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制定本区划。 一、范围 本区划适用于珠海市行政辖区,包括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3个行政区,以及横琴新区、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海保税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和高栏港经济区等5个经济功能区。 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 (一)功能区分类 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 1.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2.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其中,一般工业区是指特定工业区以外的工业企业集中区。 3.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三类区):特定工业区,即冶金、建材、化工、矿区等工业企业较为集中,其生产过程排放到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且其环境空气质量超过三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浓度限制值,并无成片居民

集中生活的区域。 (二)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各类别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相应级别,即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三、各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结果 珠海市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包括8个自然保护区,分别为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庙湾珊瑚市级自然保护区、万山群岛自然保护区、黄杨山自然保护区、斗门竹篙岭自然保护区、水松林自然保护区、锅盖栋自然保护区和凤凰山自然保护区。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特定工业区,范围包括高栏港经济区的石化基地、装备制造区、仓储物流区和金州加工区。一类区和三类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类区。 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具体结果见下表及附图。 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表

路基试验段专项施工方案

精选word 目录 一、工程简介 (1) 1.1 工程概况 (1) 二、试验目的 (1) 三、路基试验段工作安排 (1) 3.1 施工准备 (1) 3.2 人员安排 (2) 3.3 机械配置 (2) 3.4 主要试验仪器 (2) 3.4 工期安排 (3) 四、路基试验段施工方法 (3) 4.1 场地清表 (3) 4.2 填前碾压 (3) 4.3 测量放样 (4) 4.4 路基土方填筑 (4) 4.5 路基填筑注意事项 (8) 4.6 试验数据处理 (9) 五、质量保证措施 (9) 六、安全保证措施 (11) 七、环境保护措施 (11) .

路基试验段(K14+760~K15+000) 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简介 1.1 工程概况 厦沙公路泉州安溪至达埔段A2合同段起点(桩号:YK7+700,ZK7+708.036)与A1合同段顺接,位于安溪县蓬莱镇彭格村岩山隧道中,跨线由南向北,经美滨村、金山村、华芸村,终点位于金谷镇尚芸村(桩号:YK17+440,ZK17+440.171)与A3合同段顺接;该段路线全长9.74公里,计价土石方200.5万m3,弃方98.13万m3。 根据现场情况,项目部选定K14+760~K15+000的240m路段作为填土路基试验段,该路段交通便利,条件良好,填筑高度适宜,有利于我段路基试验的施工。 二、试验目的 1. 确定土样的含水量、干容重、最大干容重,最佳含水量等项技术指标及技术指标的控制方法; 2. 确定填料的松铺系数及适宜的的松铺厚度; 3. 确定最佳的机械配置及施工组织; 4. 确定压路机的最大碾压速度和最佳压实遍数; 5. 确定每层填土从上土到报验所需的时间。 6. 对机械组合、实验采集数据做出分析,做出对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控制及安全生产起指导作用的总结报告。 三、路基试验段工作安排 3.1 施工准备

道路试验段施工方案

道路试验段施工方案 一、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1、通过道路试验段施工,摸索并总结出一套合理的道路填、挖方施工的施工组织和机械设备的配置方式。 2、通过试验,摸索并总结道路的降排水,清表及填前碾压、回填及碾压、不同填料填筑松铺厚度、不同自然条件下不同的碾压设备的碾压遍数和挖方施工的理想设备配置及工艺方法。 3、摸索并总结如何依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标准以及部颁质量标准进行规范的程序管理方法和质量控制手段。 4、通过本试验段施工,收集相关数据,指导全面道路工程施工并达到技术质量标准。 5、本施工方案适用于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市政道路改造项目工程1标段道路试验段的施工。 二、编制依据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14) 2、《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5、《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G/T D32-2012)

三、工程概况 拟开展进行试验施工段落为迎宾大道东段段:K1+940-K2+ 500,长560m,做土方填筑填前碾压、回填及碾压、水稳结构层和沥青摊铺试验段。 四、路基路面结构 该段迎宾大道东段,路基路面结构总厚度48cm:5cm改性沥青砼(SMA-13)粘层㎡→下面层7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透层→1cm热沥青同步洒铺碎石下封层→20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厚底基层→路基压实。 五、施工组织和施工安排 (一)试验段施工计划时间 本试验段计划施工时间为:2016年8月6日~2016年9月21日。(二)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1)、配备充足的技术和试验人员; (2)、试验室标准试验准备就绪(包括填料的重型击实,CBR,塑、液限,含水量,颗粒分析等); (3)、技术人员组织道路原地面复测,计算出断面开挖尺寸和深度; (4)、编制试验段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等,并组织学习,为道路施工提供良好的技术准备。

路基试验段专项施工方案

- - - 目录 一、工程简介 (1) 1.1 工程概况 (1) 二、试验目的 (1) 三、路基试验段工作安排 (1) 3.1 施工准备 (1) 3.2 人员安排 (2) 3.3 机械配置 (2) 3.4 主要试验仪器 (3) 3.4 工期安排 (3) 四、路基试验段施工方法 (3) 4.1 场地清表 (3) 4.2 填前碾压 (4) 4.3 测量放样 (4) 4.4 路基土方填筑 (5) 4.5 路基填筑注意事项 (10) 4.6 试验数据处理 (11) 五、质量保证措施 (11) 六、安全保证措施 (13) 七、环境保护措施 (14) - - 总结资料

路基试验段(K14+760~K15+000) 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简介 1.1 工程概况 厦沙公路泉州安溪至达埔段A2合同段起点(桩号:YK7+700,ZK7+708.036)与A1合同段顺接,位于安溪县蓬莱镇彭格村岩山隧道中,跨线由南向北,经美滨村、金山村、华芸村,终点位于金谷镇尚芸村(桩号:YK17+440,ZK17+440.171)与A3合同段顺接;该段路线全长9.74公里,计价土石方200.5万m3,弃方98.13万m3。 根据现场情况,项目部选定K14+760~K15+000的240m路段作为填土路基试验段,该路段交通便利,条件良好,填筑高度适宜,有利于我段路基试验的施工。 二、试验目的 1. 确定土样的含水量、干容重、最大干容重,最佳含水量等项技术指标及技术指标的控制方法; 2. 确定填料的松铺系数及适宜的的松铺厚度; 3. 确定最佳的机械配置及施工组织; 4. 确定压路机的最大碾压速度和最佳压实遍数; 5. 确定每层填土从上土到报验所需的时间。 6. 对机械组合、实验采集数据做出分析,做出对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控制及安全生产起指导作用的总结报告。 三、路基试验段工作安排 3.1 施工准备 1. 技术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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