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风险管理下的大学生就业风险探析

2020-风险管理下的大学生就业风险探析
2020-风险管理下的大学生就业风险探析

风险管理下的大学生就业风险探析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全面深化改革,高校毕业生逐步确立起了以市场资源配置为主的就业机制。社会转型的冲击、高校扩招等诸多因素,使得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越发严峻,就业风险也日益突出。基于风险管理视角的大学生就业风险探析,是将风险管理思维与当前就业风险管理工作相契合,对于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管理部门风险意识等各方面都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风险管理;就业风险;防范

前言

国家在“十三五”规划中就明确提出了“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稳定并扩大就业”。在经济新常态下,合理控制就业风险,积极应对就业风险影响因素,已成为高校管理部门与高校毕业生必须面对和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引言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有很多种不同的定义方式,最早源于美国,比较常见的定义是: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衡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处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

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行为。本文中的风险管理,可以理解为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所面临的潜在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建立以就业风险识别、风险规避和应对处置的积极措施,以期能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学校个体就业管理行为;以风险管理为视角,深入分析当前高校毕业生所面临就业风险问题及其特征,利用风险管理的思维,为高校毕业生规避就业风险提供借鉴参考,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将高校就业安全问题与风险管理相结合,有助于高校管理部门把握安全风险,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稳定风险的认识,拓展相关实践应用。

2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特征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具备客观性、突发性等诸多特点,就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特征而言,它同样具备风险的一般相关特征,了解其特征有助于更好地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进行识别评估。

2.1客观性

风险是由客观环境里的主客观因素引起,它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而客观存在,也就是说风险具有客观性。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本身,不可避免地因为客观环境变动而发生风险事故,认识和发现这些潜在风险,寻找其规律特征,有效应对就能降低和减少因客观环境而带来的就业风险。另一方面,不论从高校管理行为还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行为来讲,都有其复杂性和思想性,存在客观的认知能力,这一切这也决定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2.2相关性

相关性是风险的一大特点,不论是就业风险的频率,还是就业风险的损失等,都不能用某个固定的绝对值去进行衡量,究其原因我们可以认为是其具有相关性特征造成的。在实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风险案例中,可以通过某些关联或者表象去进行预判。同样,客观事物的某些关联也是客观存在的,就业风险也不例外。就业风险的产生有其原因,这些风险因素也相互关联,由这些因素造成的风险事件导致的损失和后果之间也相互关联,带来一定的影响。

2.3潜在性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而风险表现是不确定的,风险带来的损失也是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性决定了风险具有潜在性。可以通过研究分清怎么减少不确定性对事物造成的不利影响,从而降低就业风险事件的发生,究其本质,不确定就是潜在性的一种表现,充分重视影响就业安全风险的潜在因素,通过认真梳理,加强对潜在风险的预防和控制,降低或杜绝就业风险事故的发生。

3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识别

3.1新经济背景影响就业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市场经济规模、产业结构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诸如经济新业态的不断变化,网络经济、知识经济、虚拟经济的不断涌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加快推进,贸易争端等因素,往往出现一些就业结构滞后于产业结构,区域供求不平衡,人力资本质量偏低,甚至于人工智能对于人力资本的冲击等一系列新经济背景,都不可避免地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另一方面,我国历年

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2010-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按照2%~5%的同比增长率逐年增长,2018年首次突破800万,2020年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将达到874万人,较2019年同比增加40万。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越发严峻,及时分析研判新经济背景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准确判断其就业发展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有助于完善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3.2权益因素类就业风险

权益因素类就业风险主要是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一类的风险因素。具体来看,导致权益因素类就业风险的因素有很多,诸如就业个体政策的把握、社会整体就业风险状况等,这些不同程度上影响到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环境及就业权益。这一类风险因素中,劳动合同风险尤为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高校毕业生往往缺乏必备的专业知识防范,对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致使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自身权益维护不足,也给就业埋下了潜在的风险,一旦发生劳资纠纷,难以判断和明确,导致自身权利遭受损失。

3.3期望与价值类就业风险

期望与价值类就业风险主要是指就业个体期望值与理性困境方面,主要体现在高校就业个体自身就业期望值过高,导致一定的就业效率损失。就业问题是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从风险

管理角度来说,就业是个体一种风险决策行为,基于风险决策,风险认识与风险倾向,直接决定了个体的职业选择行为结果本身。具体来说,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值是否合理恰当直接导致了毕业生个体就业的效率。而现实情况当中,往往发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期望普遍较高,过多关注自身价值体系,职业决策不确定性和风险上升,这也就直接引发了一系列的就业“难”问题。

3.4市场微观主体类就业风险

市场微观主体类就业风险主要是指因微观主体行为不当,造成的就业风险行为,涉及用人方、中介方等多个方面,这里主要指用人方及中介方。一方面,作为就业市场的主体用人方,在选拔、招聘毕业生过程中,实行性别、户籍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提供虚假信息等。另一方面,市场微观主体的中介方,出现诸如中介陷阱、培训陷阱等,中介机构收取高额的中介费用、培训费用,以“高薪就业”、“保证就业”为名义,骗取毕业生高额费用,这一类风险因素往往导致毕业生遭受严重的人身或经济损失。

4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规避与防范

4.1树立策略性的就业思维

根据“风险管理”的观点,风险社会中的一般行为均是“风险行为”,高校毕业生自身应理性的认识就业时境、就业实力、就业关系,为了求得自身就业的目的,应使自身“风险行为”具有实际操作相应的策略性,也就是自身在就业风险把握的前提下,对就业时机、就业程序、就业目标等应具有更清晰的分析与认识,从而更加策略的

积极就业。如根据自身就业实力,在择业过程中转变就业心态,调整就业预期,以达到应业目的。

4.2强化就业风险隐患排查

看似偶然发生的安全风险有其必然性导致。可以分析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必然性背后存在的潜在风险因素,予以排除,从而尽可能地去降低就业风险事件的发生。管理部门应树立风险管理思维,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进行排查,旨在排查中查找问题和隐患,又要针对易发、频发因素重点进行,兼具可操作性,充分认识到就业风险排查的重要意义,做到科学防控。

4.3强化就业风险教育与培训

高校毕业生是就业风险承担的主体,就业风险教育与培训就是要提升就业个体风险承担的能力。高校应加强就业指导,提升毕业生就业维权意识和能力。开设诸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就业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课程、讲座,让毕业生充分了解就业风险,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风险社会的复杂性、多面性,增加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就业风险的鉴别与应对能力。

4.4加强就业信用体系建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树立起信用管理的新思维,大力推进市场就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违信行为处罚力度。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信用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有效的就业信用体系建设,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利于形成稳定的预期,信息公开的同时,维护就业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同时,营造良好的就

业信用体系与就业环境,对于克服市场主体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道德风险,降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风险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5结语

高校毕业生是就业风险承担的主体,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从对高校就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入手,以风险管理为视角,结合当面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风险管理实际,明确当前高校就业风险防范相关内容,增强管理部门风险责任意识,可以为理论与实践研究提供一个较新的视角,同时也为高校毕业生规避就业风险提供借鉴参考。

参考文献

[1]丘志君.在学生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的探索[J].高校讲坛,2008(14).

[2]张博闻.基于认知体系下大学生风险管理的研究[D].西宁:青海师范大学,2012.

[3]李晓林,何文炯.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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