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第四版)教学配套课件华本良第十二章财政税收法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课程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法学概论是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段的选修课程之一。 法学概论是一门范围广泛、体系完整、内容丰富、概括性高的法律学科。它集宪法、法理、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跨国法律等于一身,其内容注意结合市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通俗易懂,其目的是为了增强非法学专业人士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在现代法治社会,也有利于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学习法学概论,要在掌握各有关法律规则的制度理性(即有关“为什么”的问题)和操作技术(即有关“如何做”的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有关规则的涵义和它们的相互联系,以便融会贯通,付诸应用。 三、教学方法 1.掌握各主要部门法律制度的内在体系和基本概念,从整体上了解各部门法的特点及其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以规则为中心,准确地把握原理,研究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在理解和运用上多下功夫。 3.紧密联系实际,通过调查研究、阅读资料和实习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多地接触相关的实例,增加实感。 4.开展案例教学,结合我国审判中的实例,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以提高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部分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的建议 一、学时 本课程5学分,学时90,一学期开设。 二、多媒体的教材 1. 文字教材

本课程文字教材即主教材,这是教学的基本依据,其内容是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基本内容。本课程主教材为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由吴祖谋、李双元主编的《法学概论》(第十一版)。本教材体系完整,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文字简炼,举例和引证适当,适合行政管理专业的成人在职学习的需求。 2.视频资源 本课程为学员提供了双向视频资源,共20讲,但由于教材采购原因,本学期新换教材,因此学员在看视频资源时可以有选择性地参考学习,切不可盲目地吸收。 三、教学环节 1. 自学 自学是远程教育课程的主要学习手段。学生应高国度重视自学环节,增强自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要不断总结和交流经验,努力提高自学的能力。现代教育是终生教育。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是现代学历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自学以读书为主。所读之书,除了文字教材外,还可以包括一些课外参考资料。 2. 讨论课 讨论课是学生消化书本知识和授课内容,训练法学思维和实务技能的重要环节,讨论课由辅导教师组织实施。各地辅导教师应当熟悉教学大纲和文字教材,深入钻研和掌握教学内容,认真准备。讨论课应围绕教学重点,选择重要的专题或案例,组织学生集体讨论。在讨论中,辅导教师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发现和培养学生中的学习骨干,发挥他们在讨论中的带头作用;②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随时提出问题,进行启发引导,并避免学生脱离教学目的的要求而在一些枝节问题上陷入无休止的争论;③教师要平等地与学生讨论,尊重并鼓励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独立见解,教师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可以进行总结,但不要把自己的见解当作唯一正确的结论强加给学生;④讨论之后,可以给学生推荐一些有关的参考资料。 3. 作业 作业是学生巩固和检验所学知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在文字教材和其他辅导材料中将提供必要的论述题和案例。在论述体作业中,学生应学会围绕题目建立论点,组织论据,展开论证,做到论点正确,论证清晰,论据充分,并力求观点

第二讲 财政收支法作业题

第二讲财政收支法作业题(上)(第2周) 一、单项选择题 1.绝大多数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所采用的是下列哪一种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A.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B. 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C. 平均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D. 混合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2.下列哪个说法是符合我国财政收支划分制度的现状的? A.我国目前的状况是财政收支权过于分散,中央权威不够 B.我国在财政收支划分问题上考虑公平较多,考虑效率不够 C.地方的财权与其承担的事权相比相对较少 D.我们应当切实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3.下列哪个说法是符合我国财政收支划分制度的现状的? A.我国目前的状况是财政收支权过于分散,中央权威不够 B.我国在财政收支划分问题上考虑公平较多,考虑效率不够 C.地方的财权与其承担的事权相比相对较少 D.我们应当切实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4.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下列哪种收入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A.增值税收入 B. 外资银行企业所得税收入 C. 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 D. 耕地占用税收入 5.关于日本的财政收支划分,下列说法中哪个是不正确的? A.日本财政划分为三级:中央财政、都道府县财政和市町村财政 B.在日本,中央政府提供全国绝大部分公共物品和服务 C.日本在财政收入划分上采取税权分割法,中央与地方均享有财政收入的设定权、征收权和享用权 D.日本通过《地方税法》对地方的税收立法权予以限制 6.我国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历史演进包括四个阶段:①分税制阶段;②分成阶段;③包干阶段; ④统收统支阶段。关于其演进顺序,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④③②① B.③④①② C.④②③① D.④③①② 7.财政融资是以政府职能为基础,运用财政收支和信用融资来配置资源,实现财政政策目标。下列关于财政融资的说法哪个是不正确的? A.财政融资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不是资产安全 B.财政融资的发展需要发达的社会信用体系支持 C.财政融资与信贷融资、证券融资之间有着内在的关联性 D.财政融资、信贷融资与证券融资都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长期共存的 8.关于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制定了《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

经济法大纲(会计学专业)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码:12120203k109 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 学分:3 课时:54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适用专业:会计学 一、课程简介 《经济法》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必修课程,会计学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本课程主要阐述我国经济活动中重要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金融法律制度、经济仲裁和诉讼法等。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领会国家规范经济活动中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掌握我国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运用所学知识,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并处理有关的经济法实务问题。 二、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实现以下目标: 1、使学生了解法学的基础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和基本原则以及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构成要素和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 2、使学生掌握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市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常用的重要的经济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3、使学生掌握对相关经济纠纷进行案例分析的基本知识。从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层次阐明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特别是所能掌握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教学内容 (一)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主要内容: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及其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历史沿革;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要求:了解经济法的地位、作用;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渊源;掌握经济法法律关系及经济法的原则。 重点、难点: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律关系。 教学方法:多媒体课堂教学;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课后作业。 (二)第二章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主要内容: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财政税收法考试重点复习(选择题)

财政税收法考试重点复习(选择题) 1现代财政法的制度基础是什么? A 封建专制 B 民主宪政 C 民主集中制 D 君主专制 正确答案:B 2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财政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A 保障财政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而财政支出方面则仅仅停留在技术性层面,满足于统治阶级内部从上到下的管理和监督 B 提供公共服务 C 保障国家安全和国家职能的实现 D 调控经济运行 正确答案:A 3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看,下列关于财政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 财政法是调整财政法律关系的法律 B 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 C 财政法是调整财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D 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正确答案:D 4物价稳定是指物价总水平保持在()的水平上。 A 基本稳定,物价上涨率在4%左右 B 大幅度上涨 C 大幅度下降 D 物价上涨率不超过10% 正确答案:A 5一般认为,财政学的创立者是()。 A 萨伊 B 亚当斯密 C 凯恩斯 D 李嘉图 正确答案:B 6凯恩斯主张应()。 A 节约政府支出 B 缩小国家职能 C 实行赤字财政政策 D 降低通货膨胀率 正确答案:C 7国债交易双发在成交后即时进行清算交割的交易方式属于国债的()。

B 期货交易 C 回购交易 D 期权交易 正确答案:A 8国际上认为,外债偿债率最高不能超过()这一警戒线。 A 20% B 25% C 50% D 100% 正确答案:B 9对政府而言,发行更多的()国债是有利的。 A 短期 B 中期 C 长期 D 高利息 正确答案:C 10政府采购的管理机关是()。 A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B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 财政部门 D 税务部门 正确答案:C 11政府投资追求的是()。 A 企业经济效益 B 个人物质利益 C 政府投资回报 D 社会效益 正确答案:D 12政府投资支出属于()。 A 购买性支出 B 转移性支出 C 补偿性支出 D 消费性支出 正确答案:A 13教育事业支出应属于()。 A 纯公共管理支出 B 准公共管理支出 C 企业财务支出 D 家庭消费支出 正确答案:B 14可由全体公民共享利益的支出是()支出。 A 消费性 B 一般利益性 C 特殊利益性

《经济法概论》(外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概论》(外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1999年制定.2004年5月修订) 课程编号:080005 英文名:Outline of Economic Law 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 前置课: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后置课: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 学分:3学分 课时:54课时 主讲教师:张颖、徐文超、祝贺、蒋小平、储敏、刘洁等 选定教材:徐杰.经济法概论.北京.首都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 课程概述: 经济法这门课程,既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也是非法律类专业诸如经济管理、贸易、营销、财会、金融、统计等专业的必修课程。考虑到将经济法列入其必修课的有关非法律专业大多数属于财经类、管理类专业,而这些专业中的一些必修课与经济法课程,在内容上的一些重叠,在授课过程中主要讲授以下一些内容:经济法基础理论、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工业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济仲裁、经济诉讼等。本大纲适用于管理类各专业。 教学目的: 通过对经济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那些经常适用以规范经济行为、调整经济关系的,并且是对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的单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理解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实质。通过学习达到正确运用法律的规定来解决实际问题这样一个程度。 教学方法: 经济法是实践比较强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主要采取课堂讲授、课堂讨论、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还使用多媒体手段。

各章教学要求及教学要点: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课时分配:约3课时 教学要求: 学习本章节要求学生主要了解经济法的产生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重点掌握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并能够用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分析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具体法律关系。 教学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 经济法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度的产物。 战争期间统制经济使得国家干预经济生活更方便、更容易、更广泛。 民商法的不适应为经济法的产生提供了契机。 第二节经济法的概念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有市场主体组织管理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管理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三、经济法的特征 有综合性、经济性、规制性。 第三节经济法律关系 一、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定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构成 由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构成。

经济法教学的几点思考

经济法教学的几点思考 随着社会对于法律与经济复合型人才需求的迅猛增长,高校教学中设立经济法专业也不断增加,除了传统的法学专业中将经济法课程设为专业必修课程外,许多经济类、管理类的专业也都将经济法课程设为专业选修课,甚至很多高校在开设全校性公选课时也开设经济法这门课程。经济法在高校教学中的重要性愈发突显,因此,有必要对其教学方式进行新的思考,以利于该门课程的教学更加适合各专业的要求。笔者结合近几年来的经济法教学实践,谈谈经济法教学的一些感悟。 一、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高校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材的选择、教学范围、教学方法以及教学内容都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其主要问题有如下几点: 其一、教材不统一,差异性明显。目前各大出版社出版的可供选择的经济法教材五花八门,但认真比较就会发现,基本没有哪两本经济法教材的编排体例是完全一致的,即便是各大高校使用较多的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民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的经济法教材,所体现的内容也有较大差别。例如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主要由总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组成;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的《经济法》主要由经济法总论、经济法主体、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法组成,这二者不仅主要组成部分不一样,即便同样名为市场监管法和宏观调控法的章节所包含的具体法律制度也不一样。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经济法教材所包含的内容是不一致的。因此,选择何种教材会直接影响教学中所讲授的内容,这就有可能导致不同的教师根据自已的习惯和观点选择不同的教材,那么同样开设经济法课程的不同专业或者同一专业不同年级他们所接受的经济法教学内容就会不一致,这不利于学生对于法学课程的统一认知。 其二、教学范围与其它学科的衔接尚不明确。如前所述,经济法教材的内容繁简不一,而且很多内容会与其它课程相重复。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与商法之间的重复。大多数的经济法教材内容都会包含经济法主体,这就不可避免要涉及公司法的相关内容,但公司法却又是商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会造成两门学科在讲授中可能存在的重复。但如果在经济法中避开公司法等主体法,又可能造成学生对经济法课程整体认知上的欠缺。此外,经济法中还有一部分内容例如房地

经济法基础教学大纲

《经济法基础》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经济法 学分:3 学时:51 先修课程:《宪法》、《民法》、《法理学》 适用专业:法学、经济学 开课学院:法学院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培养目标 课程性质是指课程类别〔公共基础课、学科类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以及在课程体系中的位置。 经济法是法学专业(本科)核心课程之一,该课程以讲授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经济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的讲解,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实际事务问题。 同时,经济法是一门有相当争议的法学学科,它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劳动法以及国际经济法等法律学科联系紧密,对于经济法能否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它与民商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至今仍然争论不休。学生学习本门课程之前,要对上述学科的知识,尤其是民商法和行政法的内容有一定掌握。 经济法是法学专业(本科)核心课程之一,该课程以讲授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经济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的讲解,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实际事务问题。同时,经济法是一门有相当争议的法学学科,它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劳动法以及国际经济法等法律学科联系紧密,

对于经济法能否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它与民商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至今仍然争论不休。学生学习本门课程之前,要对上述学科的知识,尤其是民商法和行政法的内容有一定掌握。 二、课程内容和建议学时分配 第一章经济法基本理论(4学时) 了解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渊源及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理解经济法律责任、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终止等。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法律渊源 第一节经济法律关系 第二节经济法理的变更与解除 第三节经济法理的主体与客体 第三节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 一、法律行为 二、代理 第四节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期间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第五节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 三、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第二章企业法1、教学目的和要求

[1178]《财政税收法》

1、政府进行转移支付的理论基础和前提是什么? 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 不同地区之间政府的偏好 市场经济决定的收入分配结果不公平 事权应当与财权相统一 2、调查是税务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措施的主要程序之一。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先调查取证后处罚,是税收行政处罚的一项基本原则 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调查都和处罚决定相分离 税收行政处罚的调查程序一般有检查、询问、勘验、鉴定等手段 税务机关在调查中,可以行使法定的税收检查权;要履行法定的回避、出示证件、保密等程序义务 3、发票是在商品购销、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我国的发票主管机关是下列哪一个? 财政部 税务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 4、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哪些经营者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股份有限公司 5、关于税种与税种法之间的关系,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一法一税 一法多税 无任何关系 多税一法 6、政府采购应采取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公开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方式 询价方式 7、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下列哪种收入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增值税收入 外资银行企业所得税收入 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 耕地占用税收入 8、关于账簿设置的说法,错误的是 纳税人、扣税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

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账簿、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等资料应一律保存10年以上,未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销毁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税控装置 9、下列凭证中,属于自制原始凭证的是() 进账单 汇款单 差旅费报销单 运费发票 10、关于税款追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少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在5年内可要求补缴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 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少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对于纳税人偷税、抗税和骗取税款的,税务机关可无限期追征税款、滞纳金,不受规定期限的限制 因纳税人计算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

《国际经济法概论》教学大纲

《国际经济法概论》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课程的总体要求 一、本科程的教学目的与要求 国际经济法在众多法学学科中可以算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特别是在我国,国际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起步较晚,因而作为本科教学中的一门法学主干课程的教学,最重要的是让学生充分了解本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基本体系以及已有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介绍本学科的最新发展。通过本学科课程的教学,应让学生具备基本的解决国际经贸关系法律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充分了解本学科的特性,为学生进一步深入研究国际经济法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内容 国际经济法除了本学科的总论性的内容,如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外,主要涉及的是各分支学科的内容。国际经济法的分支学科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以及国际税法等,也可以将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方法的内容如国际商事仲裁包括在内。 三、教学的重点与困难 在国际经济法的各分支学科中,属国际贸易法的体系最为庞大,内容最多,法律体系相对较为成熟,同时国际贸易也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主要方面,因而应以国际贸易法作为本课程教学的重点。本课程教学的困难在于学科体系庞大,内容繁多,学生可能存在畏惧心理;而且许多学科内容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不容易碰到,因而缺乏感性认识,有些学科如民商法、刑法的内容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耳濡目染,感性认识较强,学生兴趣更大;此外,国际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其发展变化的速度更快,这也增加了学习与教学的难度。对于本课程教学的困难,教师应有充分的认识,并有针对地引导学生解决困难。为此,作为本科教学首先应尽量简明扼要地将学科的基本体系向学生作介绍,以打消学生的畏惧心理;应尽可

会计专业教学大纲 经济法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40132006 课程英文名称:Economic Law 课程总学时:40 讲课:40 实验:0 上机:0 适用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10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经济法是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经济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并使其在毕业后能认真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针,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相关经济纠纷问题,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进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1.基本知识:通过本课程教与学,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法律规范,提高经济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2.基本能力和技能:掌握运用经济法律规范正确分析案例,提高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经济管理中经济纠纷问题的能力。 (三)实施说明 1.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中要重点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讲解;采用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和鼓励学生通过实践和自学获取知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增加讨论课,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注意培养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 2.教学手段:本课程属于专业基础课,在教学中采用电子教案、多媒体教学系统等先进教学手段,以确保在有限的学时内,全面、高质量地完成课程教学任务。鉴于我国经济法律正处于修改、完善阶段,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可根据经济法律修改变动情况,以及新形势需要,本着实际需求、与时俱进精神,教学内容基本符合本教学大纲要求即可,不必完全一致。 (四)对先修课的要求 无 (五)对习题课、实践环节的要求 1.对重点、难点章节(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等)应安排案例讨论课,以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运用;对消费者法的学习可适当安排习题,例题的选择以培养学生巩固所学知识,用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 2.课后作业要少而精,内容要多样化,作业内容应包括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方面的内容,作业要能起到巩固理论,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作用。学生必须独立、按时完成课外作业,作业的完成情况应作为评定课程成绩的一部分。 (六) 课程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经济学专业为考查课(选修)。 2.考核目标:基本理论的掌握和利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成绩构成:考查课成绩由出勤情况、作业情况和平时测验构成。 (七)参考书目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景冬梅、初振波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2.7 《经济法基础》,张虹编,经济管理出版社,2014.7

税法方向硕士生必读书目(中文版)2011-9

经济法学专业税法方向硕士生必读书目 (中文版,2011年9月,共150本) 说明:鉴于经济法学领域已经出版了颇多著作教材,本书目主要列举的是较具可读性和参考价值的编著,重点突出了北大经济法学科的研究成果、适当兼顾了经济法学界较有影响力的学者和学术功底较好的中青年学者。另外,本书目基本没有涵盖近年在经济法学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出版的学术专著,但这些专著在某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上可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书目是开放性的,可以不断补充、调整、删减,还可以融入其他老师推荐的重要书目。 Ⅰ.经济法理论(30) 1.[日]金泽良雄著:《经济法概论》,满达人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2.[日]丹宗昭信、伊从宽著:《经济法总论》,[日]吉田庆子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3.[日]丹宗昭信、厚谷襄儿著:《现代经济法入门》,谢次昌译,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 4.[法]阿莱克西·雅克曼、居伊·施朗斯著:《经济法》,宇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5.[德]罗尔夫·施托贝尔著:《经济宪法与经济行政法》,谢立斌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6.[德]罗尔夫·斯特博著:《德国经济行政法》,苏颖霞、陈少康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德]沃尔夫冈·费肯杰著:《经济法》(第一、二卷),张世明、袁剑、梁君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8.[德]乌茨·施利斯基著:《经济公法(2003年第2版)》,喻文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9.[苏]B.B.拉普捷夫主编:《经济法理论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 10.陈樱琴著:《经济法理论与新趋势》,台湾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0年修订版。 11.时建中主编:《经济法基础理论文献辑要》(第一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2.杨紫烜著:《国家协调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3.杨紫烜、徐杰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5版。 14.刘瑞复著:《经济法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版。 15.李昌麒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6.李昌麒主编:《中国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17.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4版。 18.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版。 19.史际春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版。

财政税收法笔记 (2)

第一章 财政法概论 第一节 财政法的经济学基础 一、财政的含义: (一)国家分配论:财政的基本经济学理论 是指国家为实现一定职能,作为主体无偿(强制)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过程。 (二)国家分配理论的发展(三个阶段) 1、对国家概念的发展: 步)最早称为阶级国家(存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 (2 在这样的国家,财政分配归统治阶级) 公共国家(国家中无绝对阶级对立, 只有阶层划分) 。中国仍处于此过渡阶段。 2、参与财政分配主体的发展:开始国家为唯一主体,后增加了地方,共存在国 家和地方两个主体。 3、强制性和无强性的突破:最初国家财政收入均为强制和无偿的,后新型财政 行为的出现突破了强制性和无偿性。如彩票、国库券、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二、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主要基于 2 个论点 (一)公共需求理论:财政源于需求,有什么样的需求就有什么样的财源,将需 求分为 4 种: 1、私人需求:对应的财政模式为家计财政 对应的经济模式为自然经济。2、 2、公共需求:最初以国家需求为代表,其所对应的财政模式为计划财政 对 应的经济模式为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为统收、统支、统一分配,主要为满足国 家利益) 3、公共需求和私人需求的结合:产生的为公共财政 对应的经济模式为市场 经济。 (特点是满足国家和个人需求,二者并重,这是对于西方而言,中国仍以 国家为重) 4、公共产品需求:经济学上的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特征(这种特点容易产生 搭便车行为, 即未在公共产品上投入但享受其带来的利益,因此导致私人不愿意 投入公共产品。这些公共产品都由国家通过财政投资建设) (二)市场失灵理论:失去对社会资源支配与控制的效力 正常市场经济运行应由市场机制通过自发机制自由调整,不需要政府干预,产生 的是自由经济的经济模式。 1、市场机制:由三种手段调整——价格(核心,具有滞后、盲目、自发性) 、供 求、竞争 三、财政职能及其演变 1、自然经济:财政称之为家计财政,财政所追求的目的主要为满足私人需求。 2、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主要职能(1)配置职能:通过引导机制对社 会资源分配。 (2)分配职能:直接参与,体现在贫富均衡领域,如税收和社会保 障手段,目的是达到公平原则。 (3)稳定职能:通过财政的宏观调控以维持市场 经济整体稳定目的。 3、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计划财政。主要职能: (1)分配(通过计划手段,达到 绝对公平) (2)调节(通过直接干预的方式,调节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 (3)监

财政税收法重点

财政税收法重点 篇一:财政税收法复习要点 财政税收法复习资料 1.财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财政法中体现法的根本精神、对财政行为具有一般指导意义和普遍约束力的基础性法律规范;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财政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健全主义和财政平等主义。 2.事实上,财政法既属于经济法,又属于行政法。 3.中国奴隶社会财政法的内容主要包括贡赋制度、岁用制度和管理制度; 4.财政法的体系可以解构为财政基本法、财政均衡法、财政预算法、财政支出法、财政收入法和财政监督法。 5.现代财政法的概念及其具体内涵。 答: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宪政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内涵包括:1.民主宪政是财政法的制度基础。财政法的民主性体现为,财政权力与人民,人民可以通过选举组成代议制机构,也可以直接通过全民公决行使财政权力,决定和监督重大财政事项。财政法与宪政的关系表现为,财政法涉及公权力的分配,因此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运行。宪法所规定的国家结构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都是财政有效施行的前提。2.财政法的目标在于增进全民福利,促进

社会发展。尽管税法导致公民向国家单方面让渡财产,但从整体上看,财政应该是以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促进人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为基本宗旨的。3.财政法以财政关系为调整对象。财政关系指的是财政行为未经法律调整以前所引发的社会关系。通过对财政关系的分析,可以划定财政法的内部体系框架,厘清财政法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关系,从而确定财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6.财政法的渊源:有宪法中有关财政的法律规范、财政法律、财政行政法规、财政行政规章、地方性财政法规、国际条约等。 7.中国财政立法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财政基本法,规范财政管理体制、健全预算法律制度、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健全国家信用管理法律制度、制定财政监督法等。 8.加强财政立法的指导原则是财政立法与财政改革进程相适应、加强财政立法预测,制定财政立法规划、保证财政法律、法规形式和效力统一性、提高立法质量、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经验。 9.财政支出法主要包括:①财政转移支付法②财政采购法③财政贷款法④财政投资法。 10.完善中国财政支出,当务之急是要推广收支分离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促进公共财政建设;

财税法考试重点

财政税收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我国实行(D)预算。 A.二级 B.三级 C.四级 D.五级 2.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C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 国家凭借资产所有者身份取得的财政收入是(D)。 A.税收 B.公债 C. 政府收费 D.国有资产收益 4. 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收支划分的方法通常采用(A)。 A.分税制 B.分级包干 C.包税制 D.统收统支 5. 在我国具体经理国库的机构是( B )。 A. 财政部 B.中国人民银行 C.各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6.下列哪项表述违反《预算法》的规定。(C) A.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B.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 C.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可随意改变 D.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 依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负责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机构是(A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财政部 8.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集中收付的对象主要是(C)。 A.个人收支 B.企业收支 C.财政性收支 D.信贷收支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是(A )。 A.企业所得税 B.增值税 C.消费税 D.营业税 10.下列项目中,应征消费税的是(C )。 A.黄河牌卡车 B.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 C.啤酒屋销售的自制扎啤 D.土杂商店出售的烟火鞭炮 11.下列经营者中,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是( A )。 A.从事货物保管业务的单位 B.从事修理修配业的个人含销售 C.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单位 D.从事服装加工业务的个体户 12.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 A )。 A.分类征收制 B.综合征收制 C.混合征收制 D.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模式 13.下列单位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是(C )。 A.股份制企业 B.外商投资企业 C. 个人独资企业非法人 D.有经营所得的其他组织 15、比例税率是指( C ) A.对不同征税对象或不同税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税额与课税对象成正比关系 B.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论数量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税额与课税对象成反比关系

金融法规 教学大纲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动是否正常而有序运行,事关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发展。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金融法规在防范金融和经济危机方面的作用凸显,学好和用好金融法规成为防范风险的基本背景和有效手段。 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金融法规是在近几年才形成基本框架和不断发展完善的。有关金融法规的理论和实务成为从事金融活动的高级专门人才所必须掌握的知识领域。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金融法规是开放教育金融学专业(本科)的一门必修课。课程以各个金融子法为研究对象,集中讨论各金融子法的内容规定及法学原理,使学生学会熟练运用金融法规来规范金融活动。 本课程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金融主体和金融行为为对象,立足监管,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诠释和阐述。课程将致力于完整的金融法体系的建设,重点研究货币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信托法、证券法、保险法等11个部分。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金融法规课程是经济法在金融部门的深化和具体化,既具独立性,又同其他课程有逻辑和知识联系。金融法规的法学先修课程为《经济法概论》,金融知识基础课为《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银行管理学》、《金融市场学》等,因此,在学期编排上,应尽量安排在这些课程之后开设。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法学和金融概念,从法学和金融两个层面掌握金融法的具体规定及法学内涵,在此基础上,熟练地运用金融法。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法治理金融的能力,提高案例分析水平,提高学生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活动 1、通过网络课程对知识点的准确叙述和视频教材的联系实际讲解,使学生对金融法的基本内容有深刻认识和了解。 2、文字教材的编写全面系统、条理清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自学;音像教材的制作要形象、活泼,结合实际进行案例分析。 3、学生应坚持课前预习,课后按网络课程中每章的边学边练复习。 4、在教学过程中,国家开放大学将通过网络进行教学辅导或发布教学信息。 5、在可能条件下,教学过程中还应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 6、每个学期,安排两次实时教学活动,具体时间通过教学信息提前发布。教学过程要统一布置4——6次的作业(形成性考核任务)。 7、本课程课内学时72,4学分,每年春秋两季滚动开设。 第二部分各章节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

应用文写作课程教学大纲

《应用文写作》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0210430 学时:48 学分:3 先修课程:《广告学概论》、《经济法概论》、《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课程性质:《经济应用文写作》是经济类有关专业开设的一门基础课。本课程的主要特点是实践性强,实用性突出。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应用类文章写作的基本理论,具备阅读、分析、写作常用经济应用文的能力,以适应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写作需要,并为毕业作业的写作做好充分的知识准备。 二、教学内容和要求 理解和掌握经济应用文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明确法定公文的概念、特点、构成要素及格式,掌握常用法定公文的写作方法。 理解和掌握事务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和写作方法。 理解经济新闻的涵义和种类,掌握经济新闻的结构、内容及写作注意事项。 明确产品说明书的涵义和作用。 明确经济预测报告的概念、种类,掌握经济预测报告的结构、内容及写作要求。 理解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的概念、作用和种类,掌握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的写作方法。 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概念、特点、作用,了解其写作方法。 明确经济合同的概念、作用、特点及种类,掌握经济合同的写作方法。 理解招标投标文书的概念、种类及写作要求,掌握招标通告和投标书的写作方法。 掌握审计报告的概念、特点、种类、结构和内容。 理解涉外经济文书的涵义、作用及种类,掌握涉外经济合同的写作方法。 理解经济诉讼文书的概念、作用及种类,掌握起诉状和答辩状的结构、内容。 理解股份制文书的涵义,了解几种常用股份制文书的一般写法。 掌握经济工作研究的概念、特点、结构和内容。 明确经济论文的概念、性质和基本特征,掌握经济论文的写作方法,学会评析经济论文。 三、教材和参考资料 1.教材:《经济应用文写作》,邓红主编,重庆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出版。 2.参考资料: 《新编财经写作》,尹伊主编,中国商业出版社2002年7月出版。 《经济应用文写作》,刘葆金主编,东南大学出版社 修订:刘晓峰卢静周桂华审定:梁士伦

《财政税收法》word版

税收是国家或其他公法团体为财政收入或其他附带目的,对满足法定要件的人强制课予的无对价金钱给付义务。 三)税收的功能与作用 1.功能 财政收入功能 经济调节功能 经济监督功能 2.作用 组织财政收入 贯彻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 进行对外政治斗争 预防经济犯 税法的作用于功能 1 .功能 规范与强制功能 约束与激励功能 确认和保护功能 2.作用 保证财政收入 实施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 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和经济利益 惩治经济犯罪 倡导善良风俗 (三)税收法律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所谓税收法律关系,就是经税法确认与调整之后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其核心是征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具体包括: 征税主体。严格意义上,国家是享有征税权的唯一主体,但现实中国家的征税权具体由各级国家机关来行使。 纳税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征税主体的权力及义务 权力:税款征收权(具体包括税款核定权、税收调整权、税收保全权、税收追征权、税收代位权、税收撤销权等)、税务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罚权等。 义务:依法征税、提供服务、回避、保守秘密、依法告知、出示身份证明、应诉等 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纳税人的宪法性权利 在宪法上,纳税人的权利主要以公民权的形式存在。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纳税人的财产权。 纳税人的平等权。 纳税人的生存权。 纳税人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纳税人的言论自由。 纳税人的结社权。 纳税人在税法上的权利 纳税人在税法上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其宪法权利的具体化。 纳税人在税收征收中的权利:要求依法征税权、税收知情权、要求保密权、申请税收减免权、取得税收凭证权、检举监督权、批评权等。 纳税人在税收处罚中的权利: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听证权、要求回避权、上诉权等。纳税人在税收救济中的权利: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权、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 纳税人的义务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2)依法取得、使用、保管有关票证 (3)依法进行纳税申报 (4)依法接受税务检查 (5)应诉(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货币、实物与行为。现实中,主要体现为应征或应纳的税款和能够产生一定应税事实的特定行为。 税法的要素 (一)税法的主体 1、征税主体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律基础 一、判断题 企业的内部组织因其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不能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1.下列不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有( C ) A企业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B某县国税局与地税局发生的税收管辖权纠纷 C某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内部职工的处分决定 D某外国法人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 2.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都必须以一定的( D )为依据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D法律事实 3.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已无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称为( D )。 A.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C.经济法律关系的范围 C. 经济法律关系 D.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4.法人所具有的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称为( C )。 A.权利 B.义务 C.权利能力 D.行为能力 5.依我国法律有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代理权,该种代理属于( A ) A、法定代理 B、指定代理 C、委托代理 D、当然代理 6.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D ) A.各种经济关系 B.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C.与经济有关的经济法律关系 D.特定的经济关系 7.经济权利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 A ) A 资格 B 责任 C 行为 D 利益 8.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却不表示反对的,负法律法律责任的应当是( D ) A 代理人 B 被代理人 C 被代理人和第三人 D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 9、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体系中,关于市场管理的经济法律、法规主要是(B ) A、公司法 B、限制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C、财政税收法 D、银行法 10、只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不可能作为民法或行政法的主体是( C ) A、国家机关 B、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C、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D、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1.C 2.D 3.D 4.C 5.A 6.D 7.A 8.D 9.B10.C11.D 12.B1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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