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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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报告

质量事故管理规定WI80500Z002 1.质量事故界定 质量事故是指本公司在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仓储、检验和原材料采购等生产与经营活动中,因产品质量、工艺质量、生产作业质量和服务质量未满足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合同规定的要求,而造成经济损失、财产损失、信誉损失、停工返工和退赔的责任事故。 2.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对质量事故及其等级进行了划分,具体如下表所示。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明细表

3.质量事故的报告 1.各部门在发生质量事故后,应填写《公司质量事故报告单》,并在当日内报质量部。客户投诉的由市场部填写,生产异常由生产部填写。产品的返工,扣款由品质部填写 2.发生造成人员或是财产损失等涉及安全的质量事故时,应按照安全事故的管理程序上报,同时应将事故中涉及有关质量事故的问题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和公司领导。 3.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违都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质量事故的调查 1.一般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质量事故报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2.较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3.重大、特大质量事故,由公司成立调查小组,负责全仅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4.事故调查机构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过程、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按规定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调查人员向发生质量事故的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材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违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四、质量事故责任追究 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发生质量事故的部门根据事故的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品质部和企业领导。 1.对于一般质量事故 ●对责任者或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大小给予通报批评, ●由责任单位负责返工处理,返工时间不计入生产工时 ●给予直接管理者拉长100元的罚款 ●生产部经理200元罚款 ●品质部经理200元罚款 ●扣除OQC人员的岗位津贴。

2020版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版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版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 告”制度 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总务科每季度统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院长签字上报疾控科。 七、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 八、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重大危险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 分析 质量事故 项目经理 质量调查小组 事故调查报告 纠正预防措施 质量处罚单 一般质量事故 现场监理 安质部

1 目的 严肃质量事故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质量事故的处理。 3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划分标准如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4 职责 4.1 项目部经理为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4.2 工程部负责事故处理的具体实施。 5 制度内容 (一)、发生轻微不合格事件时,由工地技术或质检人员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并实施。由质检人员验证,并在施工日记中做好记录。 (二)、故发生后,岗位人员必须及时口头或电话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或工程部、安质部。由安质部门组织,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由安质部填写《质量台帐》,工程部负责整改措施。 (三)、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用电话或电传以最快的速度(不得超过12小时)上报局及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同时项目经理部应立即报业主及哈大质量安全监督分站等,通知设计、咨询、监理。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到集团公司安质部、工程部,并按以下处置: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安质部组织评审,经理分部领导主持,提出处置方案,上报

化工企业20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化工企业 20 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备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 1 经考核合格。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 3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 4 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 5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 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6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 7 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 包括化工园 8 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9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0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11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 12 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 13 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14 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5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16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7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18 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 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19 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 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20 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检查人员: 日期:

年度质量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调查报告范文

年度质量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调查报告范文 搭载部质量事故调查报告H1340-40A问题 一、调查背景以及事故描述 20xx年4月21日品保部质量员在内检过程中发现分段H1340-411-421(40A)两处外板缝存在人为的开孔,且其中一处已经伤及母材,已造成较大的质量隐患,并对施工队进行通报批评。 二、调查及描述经内部调查,此问题过程如下 奉董施工队在申请RT报验的过程中,正碰上连续的阴雨天,由于PSV 分段狭小舱室较多,舱内造成较多积水,影响拍片。为了快速进行除水,施工队主管人员临时安排人员进行除水,而采用的方式是直接在外板上进行开孔,同时操作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操作不当,在一处开孔时割伤母材。 三、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分析: 奉董施工队为了赶报验进度,达到快速除水而直接在外板上开孔放水,且操作人员技能不足,操作过程中伤及母材。 2、具体原因分析: 以牺牲质量达到生产和报验进度反映出施工队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质量重视程度不高;舱室除水的方法错误,在外板板缝上直接开孔是结构检验所不允许的,而且伤及母材,造成较大的质量隐患,质量意识不高人员技能不足。

四、事故总结及问题思索 针对此事故,我们做出以下反思: 施工队为什么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随意开孔,而且是主焊缝上?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明确质量规范?作业区内部是否有此类问题的处理记录?此问题为什么要拖到品保内检时反馈出来? 五、处理措施 即时处理措施: 1)根据设计规范和船东,船检的要求,劳务队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并报品保UT确认。 2)作业区内部针对此问题进行全员宣贯和学习,并做好培训记录和会议纪要。 3)在此过程中施工队认错态度良好,积极进行修正,保证报验。给叁予奉董施工队通报批评,扣除月度质量考核分2分,如有再犯,加大处罚。 六、长期预防措施: 1)统一思想,提升质量意识。在劳务队内部和作业区内部加强质量观念的提高,严禁野蛮施工,严禁劳务队将其他地方随意动刀的坏毛病带到厂里。 2)针对此次问题,部门所有的施工队和现场管理人员引以为戒,严禁今后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如果是班组下达焊缝上开孔指令,就处理班组;如果是现场管理人员下达指令,就处罚现场管理人员,处罚金额5001000元/次。

质量事故上报和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上报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确定 1、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②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②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③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①工程倒塌或报废; ②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③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2、在本项目中,为了更好控制工程质量,防止质量事故发生,使质量意识警钟长鸣,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切实本工程实际,提前拉紧质量心弦、提前引起防范意识,防止质量问题进一步扩大,则确定本项目中质量事故的最低标准:凡发生经济损失费满10000元的质量问题,均为质量事故。 3、质量事故的特征: ①经技术鉴定,确认其质量影响工程主要构件强度及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历史性的缺陷。 ②影响下一道工序在一个月内不能继续进行施工。

③凡发生坍落、倒塌或轴线、标高、级配错误、基础严重下沉现象,均为重大质量事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须在事发时间起24小时内报告公司总工和业主代表。重大质量事故要附专题报告。 ④凡是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全部或部分拆除,重做修补或加固工作。 ⑤凡质量事故都不准隐瞒不报,项目经理必须遵循合同和有关法规及时书面上报质量事故并在事故处理后予以总结。 二、质量事故的上报与处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交付使用的工程,接管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 2、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1)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 (2)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 (3)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质量监督站及建设单位,并在12小时内报出《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表13-1)。 3、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工区、外协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发现工区、外协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工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结合不定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安全负责人、工区长、

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督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工区负责人对本工区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负责人对整个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环保部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安全环保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每月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安全环保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质量信息 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信息网。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的规定,向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直接导致试运营线路或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必须在2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有关领导及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提出书面报告。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9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矿井事故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企业自身解决不了,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科、队自身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由科、队自身必须解决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类。 第二条对A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矿长、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监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表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表 根据《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及《山东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鲁安监发[2006]84号),公司依据以下检查表对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序号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符合不符合 1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装置,仓库、罐区等储存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相邻工矿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运输装卸设施、电力线路、办公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3 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5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 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7 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8 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9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规定要求的 10 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要求设置防火堤,或防火堤的容量、高度、强度、以及与储罐的间距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罐区布置(罐区总容量、罐间距、罐排数、罐区间距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罐区的专用泵(或泵房)布置在防火堤内,或专用泵(或泵房)和装卸设施与罐区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11 甲B、乙类液体固定顶罐未按要求设置阻火器和呼吸阀的;甲B、乙类液体为喷溅式卸车(进液)方式或进液管伸至罐底的距离不足的。 12 液氨、液氯生产、储存、装卸区无泄漏后的吸收、破坏措施的;液氨、液氯储罐未按规定设置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的;液氨、液氯储罐与罐车之间的装卸管线上未设置止回阀和紧急切断阀的;液氨、液氯的灌瓶及装车装置未按要求设置防超装装置的;液氨、液氯的装卸软管未按规定配置并定期检测和更换的;硫酸、硝酸等强腐蚀性介质储罐未按规定设置防护围堰的。 13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超期未 1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一、目的 本办法旨在规范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行为,确保事故处理及时有效。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外部出现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三、定义 重大质量事故指的是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000元以上;或售出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公司承担一次性经济赔偿费用或费用超过30000元;或直接损失无法计算但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给公司生产计划造成混乱,公司形象受损,信誉下降的质量责任事件(故)。 四、职责 1、技术总监:负责对内外部重大质量事故技术方面的裁定、风险确认及改进措施的拟定实施。 2、市场总监:负责对外部重大质量事故的组织处理、市场维护等外部总协调。 3、事故处理小组:事故发生后临时成立的机构。负责拟定事故处理对策(方案)、事故处理中与客户的谈判及事故现场处理,提供事故处理报告。 4、采购部:负责就事故原因分析中与供应商有关的责任追偿。 5、品管部:负责内部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跟踪改进措施的实施。 五、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1、内部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1)品管部按照《信息管理程序》,接到质量信息,确认质量信息的重要性,提供重大质量信息报告,及时报技术总监。

(2)技术总监接到重大质量信息后,向品管部下达质量事故调查指令,同时拟定紧急整改或补救措施方案,交品管部落实实施。 (3)品管部根据指令,协同相关检验人员、事故发生部门、相关产品技术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确认。同时,采取紧急补救或整改措施,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4)调查结束后,品管部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方案,包括:原因分析、改进措施、责任判定和处理,报技术总监。 (5)技术总监审阅报告并与公司高层进行沟通,确认事故处理报告。 (6)品管部根据事故处理报告,监督落实改进措施的整改。 (7)内部质量事故处理相关资料由品管部负责归档保存。 2、外部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1)客户服务专员接到客户投诉信息,初步确认投诉信息的重要性,在第一时间报品管部、技术总监。 (2)品管部接到信息后,报告技术总监,启动内、外部紧急应急方案,防止相同质量问题的继续发生及最大限度减少客户损失。同时初步分析事故状况,针对事故初步原因分析,组织内部质量状况的摸底、整改。 (3)提交公司高层,研究事故风险及对策,成立由技术总监、市场总监、市场服务部经理、区域销售经理、相关产品技术负责人或相关专家等组成的事故处理小组。并就事故处理的权限进行授权。 (4)事故处理小组紧急研究、拟定具体的事故处理方案、对策,准备相关数据、测试仪器等,按客户要求时间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5)事故处理小组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收集事故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并与客户进行沟通。 (6)如经分析属产品零部件或材料质量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由采购部负责通知供应商赴现场参与分析。

项目部-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办法(模板)

中国交建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交建)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提高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国交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企业、各事业部、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的委托,由中国交建代管的存续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质量事故是指建设工程或者产品由于质量原因,不能满足标准和使用要求,而造成返工、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质量事故的事件。 质量问题是指在工程建设、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由于质量原因,不能满足标准和使用要求,而造成修补、返工、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未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质量事故的事件。 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来访等形式反映质量问题的活动。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必须按规定明确主管领导,指定负责部门,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和责任。 第二章质量事故分类 第五条质量事故的分类、分级标准应当分别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执行(见附件1)。 - 124 -

第六条质量问题按照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问题。 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定性为质量事故的一般质量问题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内,不影响到建设工程或产品安全、耐久性和使用的质量问题。 符合以下三项的,属于重大质量问题: (一)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的; (二)对建设工程或产品安全、耐久性和使用等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通报,对公司各单位的信誉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 第三章质量事故报告 第七条中国交建质量事故实行报告责任制。质量事故报告分为快报和正式报告。 质量事故报告应当及时、真实、客观、准确。 第八条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生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发生重大以下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书面快报(见附件2)中国交建安监部和相关事业部,48小时内提交书面正式报告。 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书面快报(见附件2)中国交建安监部、相关事业部和区域总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正式报告。 发生一般质量问题,中国交建各二级企业按照季度报表报安监部。 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书面快报 - 125 -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57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正式 样本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 告”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 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 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 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 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 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 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 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

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质量事故报告控制程序(含表格)

质量事故报告控制程序 (ISO9001-2015/ISO13485-2016) 1.0目的 建立质量事故与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规范公司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有效控制质量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0范围 本公司所有医疗器械产品。 3.0权责 市场部:质量问题的收集及客户意见的反馈,内外部相关方协调与沟通。 生产部:按照产品规格、货期生产加工,相关工艺及质量事故处置、改进活动。品质部:医疗产品的检测,生产工艺监控,纠正预防监督,质量问题处置。 研发工程部:产品规格、标准制定,协助工艺改进及质量异常判定。 总经理室:文件及质量报告的审批,最终裁决。 4.0定义 质量事故:产品不能满足预期或规定的用途,存在潜在质量隐患而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5.0作业内容 5.1质量事故报告程序 5.1.1质量事故分类 5.1.1.1一般质量事故

(1)产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在一年内累计退货、换货数量达本批号产品的50%以下者 (2)产品流通前发生混淆、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3)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返工者 (4)一般质量事故应由品质部按月上报总经理 5.1.1.2重大质量事故 (1)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报废者 (2)产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者 (3)已出货的产品发现混淆、严重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4)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退货索赔影响恶劣 (5)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5.1.2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置 5.1.2.1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通报部门主管及品质部相关人员,协同进行现场调查确认。 5.1.2.2召集相关部门成员组成质量事故调查小组,对质量事故展开调查取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若不能或不知道采取何种补救方法,应立即向主管部门请示,按下达的指令处理。 5.1.2.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应亲临现场处理。 5.1.2.4对质量事故应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评估事态的严重程度及危害性(1)调查内容:品名、规格、批号、事故发生时间、第一发现者姓名、事故类型、性质、采取的补救措施、事故原因、损失评估、现场检查情况等。 5.1.2.5品质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性质、类型进行技术鉴定,做出结论

产品质量事故报告鑫泰

产品质量事故分析报告 一、事故概述 2012年6月26日,墨西哥客户委托专业检验人员对我司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现对客户抽检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综述如下: 1、RA1990批1100.F状态,5.16*914*2438型号铝板产品,长度尺寸边最大可达12mm,报废量大; 2、RA1989批1100F 12.7*914*2438型号铝板产品,板面极脏且有明道压坑; 3、4.19mm型号铝板产品板面很多泪痕印、亮辊印(支撑辊印痕); 4、2.11mm型号铝板产品板面汽油印痕矫直辊印痕、麻面明显; 5、0.47mm型号铝板产品垛板不齐,边部出折印。 二、原因分析 1、综述以上产品质量问题,全部是明显已见的低级质量问题,尽管在质量管理规定上已经三令五申,要求有自检、复检、专检、包装前必捡,但由于质量管理松懈,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生产,是发生此次产品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 2、部分主操或班长、质检人员没有经过必要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是发生以上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应对措施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错误,生产部在2012年6月27日下午召开了中层干部及车间管理人员质量分析报告会,大家都发表了意见,汇总如下: 1、强化在制品过程检验,不接受不良、不制造不良、不传递不良,严把成品终检关。各生产工序严格按照首料必检,中间抽检,尾料必检的原则;以各工序主操、班长自检为主,为本工序的第一责任人;下道工序主操或班长复

检为主,为本工序的第一责任人;各车间质检员及车间主任抽检为辅,为第二责任人;成品包装前质检员必须进行专检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2、经检验合格后由质检员加盖产品合格章后,方可入库;凡不盖章入库者,本班班长或组长为产品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仓库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凡盖章入库质量不合格者,质检员为不合格产品的第一责任人,班长或组长为不合格产品的第二责任人;属批量事故的,车间主任负连带责任;属重大质量事故的,生产部负连带责任。 3、生产部要求各车间、各部门重新审核本车间、本部门的生产质量管理检验规程,对职工加强培训,对需要注意的事项定期进行培训(每月一次),争取做到人人懂工艺,人人懂检验,人人懂规矩,只有这样全员参与,才是最终减少质量问题的最好办法。 五、事故总结 此次产品质量事故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是远远不能弥补的,同时也反映了我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主操、班长、质检人员质量意识淡薄、麻痹大意、质量检验经验不足等因素给公司造成了名誉上和经济上不可挽回的的损失,在以后的质量管理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吸取本次产品质量事故的沉痛教训,引以为戒,增强责任心,提高产品质量意识,争取将公司的质量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杜绝类似产品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 河南鑫泰铝业有限公司 生产部 2012年6月28日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 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 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 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 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 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 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 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 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 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总务科每季度统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院长签字上报疾控科。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通用版)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安全质量事故报告 发生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监理站汇报,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向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进行汇报。 2.安全质量事故划分 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3.安全质量事故处理 发生工程安全质量质量事故时,监理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报告; 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

报告单及调查报告; 3)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参与研究事故处理方案; 4)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办理。 6)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控,出现工程事故,不得与责任单位互相串通,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本单位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事故隐患报告制度。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较大事故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大,整改周期较长一般在一周左右。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重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应 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报告责任制。 4、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发现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 人员采取措施排除、整改,全体职工在发现事故隐患有权利和义务后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及时做好记录,并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排除、整改。 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工停产、撤出人员,按规定报 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当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鼓励、发动广大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6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对于事故隐患瞒报,拒报者酌情于以处理。 7、安监站对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本矿分管领导,并督促立即按照“三定”意见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立即停工、停产、撤出人员,并上报主管部门。 8、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并上报有关部门,做好记录。 9、对因事故隐患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及时上报矿、集团公司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迟报、瞒报、谎报人员及事故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关的法责任。 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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