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的处置规定

不合格品的处置规定

不合格品的处置规定

一、凡不符合图样,标准要求的半成品,成品均为不合格品。

二、通过检验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合格品可分为废品,返修品、回用品等,但都不准流入下道工序。

三、不合格品应按废品、返修品、回用品分别堆放,进行隔离,隔离区为明显的标识。

四、按批次和时间对不合格品进行登记,以便实现可追溯性。

五、质量检验科,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争取有效的措施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五部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 1、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以及成品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 总经理审核批准不合格品的判定及处置。总经理不在时由不合格评审小组对不合格 进行判定。不合格评审小组由生产部、质控部组成。 3.2 质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报告,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置。 3.3 生产部协同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并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和 处置。 4、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分级 4.1.1 不合格品由质控部按“检验规程”进行判定。 4.1.2 生产部协助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 a、A级不合格品:经检定为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直接影响产品 质量,与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严重不符,且无法加工、使用或补救的不合格品。 A级不合格品处理时只能退货或报废。 b、B级不合格品:经检定虽有某些项目与标准不相符合,但通过拣用、调质、返 工或改作它用,可以避免造成质量影响的不合格品。 4.1.3 质控部依据评审结果,提出处置方法,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经总经理审核 批准后,交不合格品发生部门。 4.2 进货不合格品的控制 处理方式为让步接受、调质、拣用或退货。 4.2.1 质控部判定的不合格品,由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设置不合格标识。质控 部将已经批准的《不合格品处理单》交供应部或生产部处置。 4.2.2 对可拣用的B级不合格品,由不合格发生部门依照质控部提供的样品全检或在生产 过程中剔出,并做好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4.2.3 对B级不合格品,生产部门应依据质控部规定的处置方法和控制要求投入生产过 程。 4.2.4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控部判定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能够及时识别、隔离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出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进货到交付市场使用所有过程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 2、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监督不合格品控制的实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工场)负责对其进行标识、隔离、记录及对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制定和执行纠正预防措施。 4、销售部:反馈客户意见,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5、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来料的退货处理。 四、定义: 1、不合格品:产品不满足规定的要求,如产品标准、合同要求等。 2、可疑产品:因标识不清晰而不能判定其质量状态、存在可疑状态或掉在地上的产品均定义为可疑产品。 3、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规定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4、返修:为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5、特采(让步接收):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产品的进行特采的许可。 6、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7、纠正措施:为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再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8、报废:为了防止不合格品预期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五、不合格品的分类: 1、进料不合格; 2、生产过程不合格; 3、可疑品不合格; 4、交货后不合格; 5、市场品质不良; 六、作业管理规定: 1、原材料不合格处置 1.1进货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应通知仓库对不合格品实行有效隔离,并开具《购进物资不

合格评审处置表》报部门领导批准,必要时由品质部组织技术部对其进行评审。 1.2若评审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材料,可采取退货、特采、挑选使用的处理方式,由品质部填写《购进物资不合格评审处置表》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向供应商反馈不合格处理信息,要求供应商在限定期限作出纠正措施报告。 1.3品质部门应针对上一批材料不合格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对供应商的来料进行加严抽样比例控制。 2、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置 2.1检验人员对经检验的各过程中、生产线上等的产品判定为不合格时,开出《不合格品报告》,并及时通知责任者,把不合格品堆放在不合格品区域内隔离并挂上标识牌或“红色”制品流动票进行标示,同时记录其不合格状态和相关制品信息,将《不合格品报告》上报部门领导进行组织评价。 2.2生产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用红色油性笔划出产品不良的具体位置、标识出不良内容,必要时通知责任者进行现场确认。 2.3工场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及时通知质检员进行判定,如判定为不合格品时应使用“红色”制品流程票标示并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处理。如判定在本工位可以返工的,由操作者按照返工作业指导书进行返工作业,并使用黄色返修/返工制品流动票进行标示,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2.4检验员在巡检中连续发现批量不合格品情况,应立即通知生产线主管,品质部部长有权停止生产,以便纠正质量问题。 2.5作业人员在自检、首检、互检时或公司内的任何人员发现不合格品 时,都应及时报告现场责任者,经检验人员确认后按2.1处理。 2.6产品经品质部判定为不合格品后,由工场填写《产品报废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实施报废处理。同时,各工场需每日统计产品报废状况,并于当日将《产品报废单》上交品质部进行统计,每月底形成质量月报并发送至各工场。 2.7、各工场对所形成的质量月报进行分析,并针对质量月报前三项不良及异常点制定持续改善计划,并于次月进行改善评价。 2.8原则上各制品不良率≥15%时,应判定为品质重大不合格。品质部需详细调查该制品批次号、模号、生产班次、具体不良位置、不良项目、数量等信息收集整理后,组织经营者、技术部、生管室、设备保全、生产现场等相关部门召开不良改善对策会,对于会议上形成决议的改善对策由主责项目品质工程师进行后续的跟踪。 3、可疑材料或产品的处置 3.1进货检验中发现可疑材料时,视为不合格原材料,按1.1条处理。 3.2各过程中、生产线上等发现可疑材料或掉在地上的制品时,由品质部质检员进行确认,确认为不合格材料时,应使用“灰色”制品流程票标示并作报废处理。 3.3检验员抽检发现有可疑半成品、成品时并确认为不合格时,应使用“灰色”制品流程票

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流程

不合格品处理单流程及规定 1.目的 对反馈人员(质量检验人员或各部门发现问题的人员)和受理人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烧焊单》进行规范。 2. 范围 在进货、外协和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的的质量问题(模具开发全过程中出现的所有技术、加工等的质量问题),由质检员或发现问题的人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纳入质量问题控制流程。 3. 职责 反馈人员和受理人员按规定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受理人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处理单》返回质量部。 质量部负责对《不合格品处理单》填写的规范性和返回的及时性进行监督和考核。 4.内容 4-1.填写内容: 4-1-1.编号、反馈部门、反馈日期、反馈人、受理部门、反馈内容。 4.1.2.编号形式为:**(月)-**(日)-**(份) 要求:编号不重复,不漏编,且与文件发放记录的编号、内容一致。除检验员外,发现问题的其他人员填写的不合格品处理单,应统一由质检进行编号。 4-1-3.反馈内容 A 必须注明:模具编号、零件编号、数量、材料、产生工序、操作者(以自检记录为准)。需烧焊的填写烧焊部位、烧焊种类、面积、技术要求等。 B 如果是进货检验必须注明:模具零件编号、数量、进货厂家。 C 反馈内容形式:标准规定:;实测:。必要时可在左侧画图说明或全部用文字说明。 D 对模架进货检验要以套为单位进行反馈,必要时一次可写多份反馈单装订在一起,但只编一个号。 4-5.质量问题点处理流程图:

工序 质量钳工其它 工序主管 质量部 制造部 技术部 责任工序 主管跟踪 交接 质量部汇总 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制定案例培训,修订标准。 相关责任人、发 现人、质检员、 工序主管填写 《不合格品处 理单》《烧焊 申请单》 说明: 1.以上处理流程由责任工序主管进行全程跟踪处理。损失单最终返回到质量部门,纳入质 量异常统计。 2.进货、外协出现的质量问题暂由质量部牵头处理,采购部门配合监控外协厂家对方案的 执行情况。 3.钳工申请烧焊应有钳工填写《烧焊申请单》;工序质量缺陷应有相关人员?工序主管或质 检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烧焊单》。 5.检查与考核 项目考核内容考评额备注 处理的及时性当日内未将《不合格品处理单》反馈到相关部门考核相关责任人10元 相 关 部 门 监 督《不合格品处理单》的处理部门接到质量问题反馈后,当 日内未解决的(节假日顺延) 考核相关责任人10元 质 检 监 督《不合格品处理单》解决办法中明确要求重新下发(追加) 工艺或更改(换)图纸,当日内未实施的 考核相关责任人10元 原因分析部门在接到不合格品处理单后,24小时内未将不 合格品处理单返回到质检组。 考核10元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2014-03-11发布2014-05-10实施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产生的损失,加强对对合格品管理,公司技术部根据GB/T19001:2008标准要求,结合XXXXXX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起草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本标准对;各部门的职责、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的处置、不合格品的管理、不合格品的评审程序作了规定,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本办法自2014年5月10日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1 目的了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加强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提高员工的质为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

产生的损失,针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权限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全过程的采购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生产车间的零件、部件不合格品。 3 管理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技术原因及报废件的技术评审。 3.2 检验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断和标识。 3.3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零件、部件及产成品不合格品的隔离及报废申请。 3.4 采购部负责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品的隔离。 3.5 市场(销售)部负责已交付使用不合格品的处理。 4 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4.1.1进厂原材料、配套件及辅助材料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2 外协件进厂检验的不合格品。 4.1.3 车间机械加工的零件、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4 焊接部件、胶管压制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5 前处理的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6 表面涂覆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7 产品装配过程中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8 产品试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1.9 产品最终检验、验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2 不合格品的识别4.2.1产品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即采购合同的技术参数要求或订单规定; 4.2.2不符合外协加工合同的技术协议要求或不符合图纸规定; 4.2.3 零、部件不符图纸及技术要求; 4.2.4 焊接件不符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规定要求; 4.2.5 表面前处理、表面涂覆层不符工艺文件要求等视为不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受控状态: 分发号: 1.0目的 及时发现不合格品并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价、处置,以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安装和交付,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进货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不合格品和可疑产品的控制。 3.0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原材料的检验放行。 3.2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放行。

3.3 质量管理部质量工程师负责/组织对来件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提出处置意见。 3.4 技术开发部、质量管理部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不合格品偏差使用的验证。 3.5 质量管理部供应商管理负责/组织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不合格品进行筛选、返工和自检。 3.6 质量管理部供应商管理负责完成对不合格零件的索赔。 3.7 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件的退货处理。 3.8 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已作报废处理的不合格品进行报废处理。 4.0工作程序 4.1 原材料不合格处置 4.1.1 进货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贴上不合格标识,开具《不合格品处理单》上,由相关质量工程师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检验科长批准,必要时由质量工程师组织技术开发部、采购部对其进行评审,并填写处置意见。 处置意见一般为:退货、偏差使用、挑选、返工/返修和报废。 4.1.2 若评审结论为退货,由采购部进行退货处理;若为偏差使用(见本程序4.9条),则由技术开发部、质量管理部共同验收后放行;若为挑选(必要时由质量管理部制定挑选作业指导书并培训),由供应商管理组织挑选;若为返工/返修(必要时由技术开发部制定返工/返修指导书),由供应商管理组织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经入库检验合格后入库。

4.1.3偏差使用的验证结果,挑选、返工/返修的结果填写在《不合格品处理单》上,并跟踪使用情况;若为报废,则由采购部跟供应商确认后,由质量管理部处理。质量管理部SQE负责统计由挑选、返工/返修所发生的费用,通知供应商认可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直接从货款里扣除。 4.2 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 4.2.1 生产部在加工过程中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在本工位可以返工的,由操作者自行返工,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自检,记录在自检录表上,并注明“返工”,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对于须在返工工位上进行返工的,须帖黄色不合格品标识,说明原因,放入待处理箱中,经检验员检验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并注明“返工”,合格后方可放行。 4.2.2 对于在生产线加工过程中产生物料报废时,应有操作者填写报废登记表,质量工程师进行报废类型的判定:来件报废(由于原材料来件不合格产生的报废)、生产报废(由于设备维修调试、加工过程等导致的报废)、检验报废(由于检验设备的破坏性试验产生的物料报废)。 4.3 半成品不合格品处置 4.3.1 操作者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帖上黄色不合格标识,在可行时,说明不合格原因,交前道工序按返工作业指导书进行返工,返工后进行自检,记录在缺陷登记表上,并注明“返工”。无法返工的按4.2.2处理。 4.3.2 检验员抽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做不合格标识,退回生产线进行返工,要求操作者全检前次抽检后的产品,对不合格的进行返工,并记录在产品抽检记录上。操作者对返工后的产品自检,记录在缺陷登记表上,注明“返工”。检验员再次按检验指导书抽检,再次记录在产品抽检记录上,并注明“返工”。无法返工的按4.2.2处理。

医疗器械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处理程序 (一)、目的:建立一个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和处理标准操作程序,以达到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控制性管理的目的。 (二)、范围:适合本企业出现的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 (三)、责任人:业务部、配送中心、质管部及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本SOP 负责。 (四)、程序 1、购进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员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质管部鉴定后明确拒收意见的医疗器械入退货库(区),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并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原发货单位;或入不合格品库报废处理。 2、(1)在库养护检查,出库复核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挂黄牌暂停发货,养护员填写“质量复查报告单”报质管部。 (2)、质管部立即进行电脑停售,并填写“停售通知单”报业务部门。(3)、质管部经复查确认合格的则办理电脑解除停售手续,并填写“解除停售通知单”送业务、仓储部门摘去黄牌继续销售;确认不合格的,则由业务员办理“不合格品移库单”,商品移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已配送出库的,由业务部门发出“产品收回通知单”进行回收。 3、配送退回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 4、经确认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质管部根据《医药商品调拨责任制》的规定,明确鉴定处理意见,即:由供货方负责的按退货处理,由业务部门

填写

“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退货;超出供方负责范围期限的按报废处理,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报业务、质管、财会部门审核,由总经理审批报损。 5、已办理报损审批手续的报废医疗器械,定期由保管员列出清单,质管部写出“销毁医疗器械报告”(附销毁产品的清单),经分管业务经理审批和有关部门核对签字后,由质管部组织人员进行销毁,销毁过程质管部应做记录,特殊管理医疗器械的销毁应报药监部门监毁。 6、各级医疗器械监督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和文件通知,禁止销售的医疗器械,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质管部建立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报损、报告、销毁记录等内容的质量问题档案 8、每半年质管部应会同责任部门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情况分别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写出汇总分析报告,报分管质量、业务和储运的副经理,作为进行医疗器械质量分析和质量责任划分的依据,并由责任部门制定预防措施。 .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 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 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 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 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保健仪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台帐上明确保健食品名称、进货日期、数量、批次,金额、产 品企业的厂名,厂址等相关材料,并明确专人负责进 货验收工作人,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一)进货的保健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二)保健仪器是否已失效,变质或过期。 (三)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 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 期和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处理办法Q/ZS-C 质 14-2016B 1.目的 本办法是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对“不合格品”处理的方式、方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规定了相关部门在处理不合品过程中的职责,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物料、 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过程所出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3.职责 3.1质量部 3.1.1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识别,对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 物料、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进行检验和判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或《不合格品报告单》(见附录 A)交给报检部门。 3.1.2对检验和判定的不合格品,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3.1.3对于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加工部门立即 进行返工或返修,做好检验记录。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二次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3.1.4负责召集研发部、生产部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根据《退货产品处理 单》进行评审,落实责任及预防纠正措施。 3.1.5负责的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拆解零部件,合格及报废的判定。 3.1.6质量部质量分析师按月对《不合格品报告单》内容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不 合格类别、比例、发展趋势,为质量专题会提供质量改进和预防的依据。

3.1.7负责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和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3.2生产部 3.2.1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按”,“三检”和“三自一 控”,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3.2.2负责对公司生产制造和装配的零部件和产成品例行报检。 3.2.3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 3.2.4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进行处理。 3.2.5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不合格品,采取纠正和 预防措施。 3.2.6生产装配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报(复)检,填写现场物资验证 单,由质量判定,在采购供应部仓库办理零部件退换。 3.2.7对于质量部质检员要求返工或返修的不合格品,安排责任者立即进行返工 或返修,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二次交验。 3.2.8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月进行统计汇总, 及不合格品损失核算。 3.2.9不合格品统计汇总核算表,每月报总经办和质量部,纳入绩效考核。 3.2.10在质量部组织评审后,协助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进行维修或拆解 为零部件,由质检人员登记填写《退回产品零部件拆解清单》,清单中应包括零件图号、名称、数量等,在清单备注栏中注明合格或报废;生产部协助将合格或报废零部件送仓库,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归类存放。) 3.3研发部 3.3.1研发部应提供完整、正确、统一的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和相关验收技术标

(完整版)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由客户处退回货物的交接程序,做到退货与召回整个过程中物物有人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召回过程。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近有效期、终止业务等原因而引起的退货产品。 3职责与权限 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与控制,负责外部损失、退货及收回品的分析 与处理。 2销售部、技术部等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 3.销售部部、生产部(含车间)、质检部、技术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4具体程序 4细则 4.1召回或退货原因 4.1.1产品发出前已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经评审发货,后又被客户退回的。 4.1.2产品检验合格后发货,在对生产记录的审核等工作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 问题或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不能用于生产的。 4.1.3产品符合原质量标准或用户要求,但因为用户有了新的要求或因沟通问题 产生异议而造成的退货。 4.1.4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其他产品召回的情况 4.2产品退货 4.2.1产品退货必须填写《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及《客诉单》经销 售副总批准方可将产品退回,未经批准不得退回,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形成损 失的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损失。 4.2.2经批准退回的产品退回后直接退至后工序,由后工序接收并通知品质部进 行复检。 4.2.3品质部接到请验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复验,分析原因,出具复 验报告,并提出返工、返修处置方案或报废处理意见,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后执 行。

4.3产品召回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主动召回产品,由业务人员与客户联系进行产品召回,召回后业务人员办理退货单交财务部。 4.4客户因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而拒收、扣损或禁退(要求现场报废)我公司产品时,业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业务经理或品质部经理,由其权衡利弊评审后作出收回或同意扣损意见。此情况,业务经办人应立即写出《客户反馈信息表》找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退库和扣损处理。擅自作主同意扣损的,由相关人员按成本价承担扣损。 4.5公司批准退回或召回产品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营销部由其安排司机负责将产品运回公司,司机负责退回装车产品数量的清点。 4.6经品质部复检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由后工序负责对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后的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经返工返修挑选减数部分由成品仓库办理退货单并经生产副总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 4.7经品质部复检需要报废的产品由品质部填写产品报废处置单,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执行。产品报废处置单应传递至生产部及财务部,以方便报废及账务处理。 4.8产品运回后,为了便于追溯相关信息,相关经手人必须在单据上签字,经手人发现此单信息不全可拒绝签字接收并要及时反馈,签字后即代表认同单据上交接内容,出现问题后以此为处理依据。不签字的按20元/次进行处罚,在传递过程中如出现此单丢失的情况则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9品质部在接到质检单后必须及时派人去产品进行复检,并在单据上标明复检结果,因复检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10生产部必须严格按照客户要求或质检标准对退(召)回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再次发货,客户反馈仍不合格的,由相关人员承担全部损失(含返工、返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比例为生产部经理:车间主任:返工、返修人员=1:2:7。 4.11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不合格品处理措施及程序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第二混凝土拌和站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1、目的 当混凝土拌和站出现不合格材料时,能有据可依并正确处理,从而保证混凝土质量。 2、使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混凝土拌和站从原材料进场到混凝土出厂过程中所有不合格品的管理。 3、编制依据 (1)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5]101号) (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3)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0-2005) (4)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 (5)铁建设【2009】152号文 4、处理程序 (1)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由试验人员作出判断,需要时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协助。当出现严重或重大不合格时,必须在当日向总工程师报告。 (2)当发现一般不合格品时,进行原因分析,组织制定纠正措施。 (3)当发现严重不合格品或重大不合格品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

有关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评审。发生重大不合格品时,应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处理。 (4)出现严重不合格品需进行返工处理时,由总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织制定处理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5)对严重不合格品或重大不合格品处理后应重新按产品监视和测量的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 (6)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和隔离: A、在试验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在记录的同时,可在不合格品处 用醒目的文字或颜色或其他适当的方法加以标识,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B、现场已经加工的构件、半成品出现不合格时,应进行隔离(可 行时)并作出标识,防止误用。 C、妥善保存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建立不合格品台帐,每季度进行一 次统计分析,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需求。 5、原材料不合格时处理措施 A、为减少不合格品出现的频率,砂石料进场时物资人员应联合试 验人员对进场材料与合格材料进行比对,如存在较大差异直接退场;对目测对比合格的材料过磅进入待检区。 B、进场的砂石料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需根据不合格项目进 行相关处理,如砂石的含泥量、泥块含量不满足要求时,需用专用清 洗工具进行冲洗,冲洗完毕后砂需进行含泥量、泥块含量和颗粒级配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控制制度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 本程序由生产科管理 3.2 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生产科处置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4 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根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公司领导,生产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

收购。 4.1.2经原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原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生产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材料科。 4.2 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 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

原材料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原材料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发现原材料不良,开立进料不合格品处理单 主管判定 3.不良品判定结果:代用、选别、退货 4.代用产品按代用方式入库 5.选别:确定选别方式、选别后的合格品入库 6.退货:由采购安排退回供应商 7.以上三种判定,结果均需通知到采购部、生管部和仓库部 同意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入手展开顺藤摸瓜,-记录控制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来料检验指导书, 预防纠正措施等逐步引用,具体措施参照楼上各DX高论!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发现原材料不良,开立进料不合格品处理单 主管/工程师SQE/IQC判定 3.不良品判定结果:代用、选别、退货,返工,返修,让步接收等 4.代用产品按代用方式入库 5.选别:确定选别方式、选别后的合格品入库 6.退货:由采购安排退回供应商 7 返工: 不合理地方返工处理 8 返修: 即时解决处理不合格品,区别返工. 9.标示,隔离,追溯,及时跟进等 以上种种判定,结果均需通知到相关部门等! 1) 来料Lot Out的处理: 检查员判定Lot Out的部材,担当QE要及时确认不良品,并作出最终的判定, 对最终判定NG,需要立即与供应商或客户进行反馈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 出处理意见。对于难以处理或处理不动的Case,请市场或采购联络处理,以满 足生产的需求。 2)CA物料的处理: 对于Lot Out的部材,在与供应商或客户交涉未果并生产紧急的部材,需要CA的 部材,需要召开MRB会议,形成MRB决议,并安排好在部材投入前将不良品选出 (如制定选别的方法、选别的流程、选别要点等)。必须保证生产线投入的部材 为良品。 3)生产线来料品质异常处理: 对于生产线来料的品质异常,需要及时处理,对于异常频发的部材,需要及时 确认在库品是否有同样的异常,如果有异常,则对部材进行及时的隔离并做相应 的处置,以保证生产的顺畅。

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能够及时识别、隔离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出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进货到交付市场使用所有过程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 2、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监督不合格品控制的实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工场)负责对其进行标识、隔离、记录及对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制定和执行纠正预防措施。 4、销售部:反馈客户意见,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5、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来料的退货处理。 四、定义: 1、不合格品:产品不满足规定的要求,如产品标准、合同要求等。 2、可疑产品:因标识不清晰而不能判定其质量状态、存在可疑状态或掉在地上的产品均定义为可疑产品。 3、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规定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4、返修:为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5、特采(让步接收):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产品的进行特采的许可。 6、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7、纠正措施:为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再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8、报废:为了防止不合格品预期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五、不合格品的分类: 1、进料不合格; 2、生产过程不合格; 3、可疑品不合格; 4、交货后不合格; 5、市场品质不良; 六、作业管理规定: 1、原材料不合格处置 1.1进货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应通知仓库对不合格品实行有效隔离,并开具《购进物资不合格评审处置表》报部门领导批准,必要时由品质部组织技术部对其进行评审。 1.2若评审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材料,可采取退货、特采、挑选使用的处理方式,由品质部填写《购进物资不合格评审处置表》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向供应商反馈不合格处理信息,要求供应商在限定期限作出纠正措施报告。 1.3品质部门应针对上一批材料不合格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对供应商的来料进行加严抽样比例控制。 2、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置 2.1检验人员对经检验的各过程中、生产线上等的产品判定为不合格时,开出《不合格品报告》,并及时通知责任者,把不合格品堆放在不合格品区域内隔离并挂上标识牌或“红色”制品流动票进行标示,同时记录其不合格状态和相关制品信息,将《不合格品报告》上报部门领导进行组织评价。 2.2生产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用红色油性笔划出产品不良的具体位置、标识出不良内容,必要时通知责任者进行现场确认。

不合格品的确认和处理制度

不合格品的确认和处理制度 1、目的: 严禁购进、销售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实行控制性管理,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使用安全。 2、职责: 质管员负责进出产品的质量管理,并处理售后产品的质量问题。保管员负责进出产品的基本项目的验收与日常产品的进出管理,养护。业务员负责联系客户并协助质管员解决售后质量问题。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在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的管理。 4、制度内容: 4.1不合格品的确认:不合格品是指医疗器械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的不合格及内在质量不合格。 4.1.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告中的不合格品。 4.1.2本企业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中发现并已报质管科确认的外观、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产品,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产品。 4.1.3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符合规定的产品。 4..2不合格品的发现与上报 4.2.1质量管理人员应随时收集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通知或质量公告中的有关不合格医疗器械信息,对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进行核查,如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应立即填“商品停售通知单”流转业务负责处停止销售,根据

销售记录先电话通知购货单位以最快速度追回,再填“售后商品收回通知单”发至各销售单位追回。退回的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公司不合格品库。 4.2.2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的医疗器械,质管员应及时填“确认报告单”,交保管员入不合格品库;对销后退回品种验收中发现外观质量不合格的,通知保管员对在库同批次药品和相邻批次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不合格品先电话通知购货单位以最快速度追回,再填“售后商品收回通知单”发至各购货单位。退回的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公司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4.2.3质量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立即填“商品停售通知单”发至业务、仓库停止销售,再根据销售记录先电话通知购货单位以最快速度追回,再填“售后商品收回通知单”发至各购货单位追回不合格品,退回的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公司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4.2.4在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立即停止销售。由养护员填“确认报告单”报质管员确认后,应及时从合格品库中分离出来,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库,并办理停售手续。 4.3不合格品的处理 4.3.1对于外包装污染的不合格品,由业务部门根据协议及时联系处理。 4.3.2对于需报损的不合格品,保管员应及时填写“报损审批表”,分别报业务、质管、财务、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损。 4.3.3经审批同意该报损的不合格品,经质管员组织监督清点、封存后,填写“销毁审批表”报各有关部门审批。不合格品的销毁,要征得质管员的同意,按质管员指定的日期、地点,在质管、财务、业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监督下,按不同特性销毁处理,监毁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

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能够及时识别、隔离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出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从进货到交付市场使用所有过程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 2、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监督不合格品控制的实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工场)负责对其进行标识、隔离、记录及对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制定和执行纠正预防措施。 4、销售部:反馈客户意见,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5、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来料的退货处理。 四、定义: 1、不合格品:产品不满足规定的要求,如产品标准、合同要求等。 2、可疑产品:因标识不清晰而不能判定其质量状态、存在可疑状态或掉在地上的产品均定义为可疑产品。 3、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规定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4、返修:为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5、特采(让步接收):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产品的进行特采的许可。 6、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7、纠正措施:为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再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8、报废:为了防止不合格品预期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五、不合格品的分类: 1、进料不合格; 2、生产过程不合格; 3、可疑品不合格; 4、交货后不合格; 5、市场品质不良; 六、作业管理规定: 1、原材料不合格处置 1.1进货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应通知仓库对不合格品实行有效隔离,并开具《购进物资不合格评审处置表》报部门领导批准,必要时由品质部组织技术部对其进行评审。 1.2若评审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材料,可采取退货、特采、挑选使用的处理方式,由品质部

10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 本程序由质量部管理 3.2 评审职责 本厂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厂委派的人员负责 3.3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质量部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4.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生产技术科,质量部有关负责人 4.1 评审、记录 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量部。 4.1.3现场不合格由本厂委派专业人员前往用户现场,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 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

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 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 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质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4.3.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4.3.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4.3.6现场不合格由本厂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4工作不合格 对于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情况不好或有差错等工作不合格,对此类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5 其它 5.1 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上述程序。 5.2 若客户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时,必须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形成书面接受文件,需要时右供销科向客户说明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标识和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兰州蒋氏混凝土工程搅拌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格品处置及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为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材料的非预期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出厂、报废严格控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规范不合格品及废品的处置程序,本制度适用于混凝土搅拌站从原材料进场到混凝土出厂过程中所有不合格品的管理。 一、不合格品的鉴别 1、不合格品原材料的鉴别 司磅员对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进行初步鉴别、监督并向试验室通报初步目测情况,并向物资采购部汇报。 试验室质检员根据司磅员通报的情况对材料进行检测,检测确认不合格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 2、不合格混凝土拌合物的鉴别 试验室质检员对生产出的混凝土拌合物初步进行鉴别、记录,发现不合格及时上报试验室主任或相关领导,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1、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由试验人员作出判断,需要时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协助。当出现严重或重大不合格时,必须在当日向总工程师报告。 2、当发现一般不合格品时,进行原因分析,组织制定纠 正措施。

3、当发现严重不合格品或重大不合格品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评审。发生重大不合格品时,应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处理。 4、出现严重不合格品需进行返工处理时,由总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织制定处理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5、对严重不合格品或重大不合格品处理后应重新按产品监视和测量的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 6、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和隔离: A、在试验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在记录的同时,可在不合格品处用醒目的文字或颜色或其他适当的方法加以标识,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B、现场已经加工的构件、半成品出现不合格时,应进行隔离(可行时)并作出标识,防止误用; C、妥善保存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建立不合格品台帐,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分析,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需求。 三、原材料不合格处理措施 A、为减少不合格品出现的频率,砂石料进场时物资人员应联合试验人员对进场材料与合格材料进行比对,如存在较大差异直接退场;对目测对比合格的材料过磅进入待检区。 B、进场的砂石料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需根据不合格项目进行相关处理,如砂石的含泥量、泥块含量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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