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

教育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
教育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

教育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建立院教学委员会。

第二条教学委员会是本院教学工作的咨询、评议和督导机构,在院党委和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织

第三条院教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人、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由院长兼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从具有较好政治素质、热心教学改革、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教学骨干、退休老教师中选任,由院长提名,院党委会研究,院长聘任。

第四条教学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

职责

第五条对本院教学质量的现状、教学改革的思路以及重大的教学措施进行研讨,并向院长提出建议。

第六条了解本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及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意见或建议,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第七条协助各教研室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第八条对本院的教改项目进行评估、鉴定。

第九条对本院的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1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充分调动家长参与办学的积极性,配合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培养一代“四有”新人,我校建立了学生家长委员会。 一、家长委员会的性质: 1.家长委员会是我校全体家长支持教育、兴办学校、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群众组织。 2.家长委员会是沟通学校和社会的纽带;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学校的主要途径。 3.家长委员会在学校党支部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教育工作。 二、家长委员会的目的: 1.团结和组织关心教育教学工作的家长,发挥家长们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为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贡献。 2.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精神文

明建设,创造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的职能,提高综合育人绩效。 三、家长委员会的任务: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发动、协调有关单位帮助学校排忧解难,帮助化解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误会、矛盾,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展。 3、广泛搜集、及时反馈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4、为学校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定期参与本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经验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5、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6、加强研究不断总结,积极探讨学校、家庭、社会三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年月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专家治校的作用,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融合的新机制,使学院重大学术问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院学术委员会是在院行政领导下开展学术咨询、评议、评审和评定的学术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学院重大学术问题。院科研与职教育发展处是学术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第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鼓励教案、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保护教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促进学院科研事业良性发展。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院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学院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学院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委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职责; (三)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四)学院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学院下列事务决策前,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

(一)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专业; (三)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专业资源的配置方案; (四)教案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五)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案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 (六)学院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七)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八)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九)学院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第七条学院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应当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 (一)学院教案、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案、科学研究成果奖;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三)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案、科研奖项等; (四)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学院做出下列决策前,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一)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学院预算决算中教案、科研经费的安排、分配及使用; (三)教案、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五)学院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学术委员会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不同意见的,学院应当做出说明、重新协商研究或者暂缓执行。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大 学 生 自 律 委 员 会 章 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2年10月

第一章总则 为了体现我院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自律机制,发扬大学生的自律精神,提高大学生的素质,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我院特设立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我院学生处直属领导下开展工作的院级学生组织,是学院进行素质教育、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实施民主管理的重要学生组织,充分体现我院大学生“自律、自检、自查、自管”的优良作风。它以“建设和谐校园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以身作则”为指导思想,以“创建文明校园、树立大学生健康形象”为目标,以加强我院学生自律意识为职责,以提高学生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为己任,积极与学院有关部门合作,共同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的大学校园。 有播种就有收获,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使学生真正成为学校主人的纽带,参与到学院的建设与管理中来,提高了大学生的责任感,更加切合实际地培养和锻炼了大学生的工作能力。同时为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活力,更重要的是为学生提供了自我教育、自我实现的机会。同各种违纪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有主席团、秘书处、纪律监察委员会、资助管理委员会、公寓管理委员会、宣传部、文体部等七个部门,结构图如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结构图 学生处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秘书处公 寓 管 理 委 员 会 纪 律 监 察 委 员 会 资 助 管 理 委 员 会 宣 传 部 文 体 部主席团

第二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评优和党务工作的优先权; 3、有权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意见; 4、参加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有关会议和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教育和培训; 5、成员对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第二条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本会荣誉; 2、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宣传执行学生处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自觉维护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现象做斗争; 5、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总结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总结 转眼半年过去了,大学生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本学期的工作也逐渐接近尾声。众所周知,大学生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的监督者和倡导者,其主要工作任务是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参与涉及学生明主管理,反应同学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此外,还会协同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检查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和纪律。 一、自律会简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学生处下属的一个学生组织,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和“律人先律己”的思想为宗旨,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精神,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分,促进同学们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与沟通,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提升公寓管理水平,加强学校组织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学校事物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富有特色的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全面发展的综合型人才;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为早日为陇东学院建成一流的综合型大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总体回顾 (1)立足常规,做好本分工作 稳定是一切创新的基础,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得益于常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这是工作中的共识,因此,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坚持立足本分工作,在细微处见真章,按质按量地完成学校及学生处公寓管理科交办的各项工作。 (2)做好换届纳新工作,为机构注入新血液 按照我院学生机构的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我们在十月份就完成了学生干部的换届工作。今年,我们提前了纳新工作,在九月份新生开学期间便进行了初步的纳新宣传工作,并开始接受报名与初步竞选,秉着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挑选合适人选,经过两轮面试我们最终选拔出一批积极、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及委员。 (3)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不断发展 事物是不断发展的,只有不断学习与创新,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由于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尚处于发展时期,各项规章制度仍然不够完善,所以我们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提出新要求,完善原有制度,实现学生机构管理的制度化,使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外,各部门除了做好本职工

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827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Constitution of the Experimental School Parent Committee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E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的成因是:现代教育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紧密配合。人的成长是受遗传、环境、教育三个方面的因素的制约的。因此,由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营造一个整体教育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组建家长委员会,既是实现现代教育的必然和需要,也是我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和协作,增进学校与社会的相互了解,推动学校教育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从而保证国家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的贯彻和实施。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针对我国孩子多为独生子

女的现状和由此产生的心灵的孤独寂寞感,投入情感和伙伴群体的友爱,构成一种精神的家园,形成科学育人的良好氛围。对学生在社会上的表现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反馈,从而拓宽教育阵地,为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培养出品德优良、能力卓越、素质优秀的人才。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它是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学校教导处指导下工作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他是学校教育管理力量的补充和完善,也是学校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教育事业的一种特殊组织。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功能 1、教育作用:指导家长认真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协调家长与教师、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 2、桥梁作用: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3、助学作用:积极利用社会力量,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音乐与舞蹈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大庆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大庆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二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是学院内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院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第三条学术分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二章组成 第四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由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及专业负责人组成。 学术分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院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7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院领导职务的委员,

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2;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3。 第五条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第六条委员在任期间离岗1年以上(含1年)者,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讨论后予以替换。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换届,须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提出,并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2/3以上通过,报院长批准。 第七条学术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主任委员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任期4年。新一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推荐,院长批准。 第八条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每年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经学术分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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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领导下,挂靠在校学生会下的大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下设五个部门:自律委员会办公室、学风文明检查部、校园文明督查部、宿舍 文明督导部、食堂文明督导部 第二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接受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的领导,接受南昌航 空大学学生会的领导和帮助。 第三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展开 活动。 第四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学生,代表南昌航空大学全 体学生行使工作职权。 第五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对外唯一代表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 员会。 第六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发扬“日新自强,知行合一”的精神,为我校创优良学风,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第七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改革开放和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 为同学们提高民主素质、 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二)积极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沟通学校与同学们的联学院,参与校内外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们服务,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 育和管理工作。 (三)倡导和组织同学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四)不断加强和完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生干部。

最新大学生2020年元旦晚会策划优秀范文推荐

最新大学生2020年元旦晚会策划优秀范文推荐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2019年圣诞、2020年的元旦将至,为庆祝圣诞、元旦佳节,为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培养学生之间的友谊,也为进一步给同学们一个真正展示自我风釆和勇气的舞台.在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也在新的一年确立新的LI标与方向.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大学生2020年元旦晚会策划优秀范文推荐,希望大家喜欢! 大学生2020年元旦晚会策划1 一、活动背景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2018年圣诞、2019年的元旦将至,为庆祝圣诞、元旦佳节,为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培养学生之间的友谊,也为进一步给同学们一个真正展示自我风釆和勇气的舞台.在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也在新的一年确立新的目标与方向.特此举办2019年xx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元旦晚会. 二、活动简介 主办:xx学生工作处(部) 承办:xx学生自律委员会 活动主题:情暖公寓,温馨校园 活动LI的:为迎接新气象,新朋友,新明天、促进自律会成员意见的交流与沟通,展现xx学院学子的热情与活力.同时回首过去,展望未来,举办2019年学生自律委员会元旦晚会既是对过去一年的总结,也是为即将来临的2019年打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晚会时间:2018年]2月18日 地点:文科楼报告厅 三、晚会参与人员 本次晚会从自律委员会内部选拔演员以及公寓管理科的楼管中出节LI进行表演. 观众以学工处及学生自律委员会师生为主,参演人员为楼管人员和自律委员会内部成员. 晚会的内容将紧紧圉绕主题,让我们参赛人员充分展现个人才艺,表现全体楼管人员及自律会成员对元旦佳节来临的祝福和自律会未来发展的美好祝愿. 四、晚会形式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大连市大连湾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根据《辽宁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全称为:“大连市大连湾中学家长委员会”。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下设年部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大会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各班家长代表在班主任协助下经家长推选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由9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等人选。年部家长委员会在年部主管领导协助下由本年部各班家长代表产生,每年部7人。班级家长委员会在各班主任协助下召开全班家长会议经家长推选产生,每班5人。 每年初一新生入学后,在召开第一次家长会时,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及班级家长委员会,同时成立年部家长委员会。 第六条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57人组成(每班推选3人)。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每年级3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委员4人。 年部家长委员会由本年部各班家长代表选举产生(每年部7人),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长1人、委员4人。 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人、秘书长1名、委员2人。 第七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分设6个部:组织培训部、宣传部、联络部、安全部、活动策划部、教学督导部。每部1-3人,每部设部长1人,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参加一个部的工作。 (1)组织培训部:协助领导筹备组织各种类型会议,落实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并主持现场活动。发挥家长资源,挖掘具有专长的家长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法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民族精神、习惯养成、自主自立等多种形式的专题报告会。 引导和监督学生落实学校文明礼仪好习惯,搞好社区和家庭的监督,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形成。根据学生表现,不定期的组织各项专项教育或专项治理活动,避免学生不良习惯的形成。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我校建成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和教育部有关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学术审议、评议和咨询机构。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遵循“学术优先、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科学管理”的办学思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学校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弘扬科学精神,树立优良的学风,服务学校战略需求。 第二章组成 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坚持原则的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由各院系和直属科研单位根据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和学科分布按比例推荐,由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长聘任,校长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聘任不超过总数五分之一的委员。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名,人选由校长工作会议提名,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校长聘任。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科学技术处。

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常设或临时性的评议组、评审组和专题组。 第七条每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学校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同步,可以连任,但连任总人数不超过上届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委员因故需要替换时,补缺人选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报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长聘任。委员的撤换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并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报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 第八条学院、直属系及直属科研单位成立分学术委员会。分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按一定的组织程序民主产生。分学术委员会参照本章程制定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章程,并提出委员人选,报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批准后执行。各类重点实验室应根据相应的管理办法成立学术委员会并制定章程。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审议学科与专业的设置、学科和科学研究发展规划、院系调整和学校其他学术工作。 第十条评定并推荐申报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团队、科研项目、科研基地和科研成果;评审学校各类科研基金支持的项目。 第十一条接受校长委托对有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创新平台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承担学校学风维护和学术道德建设的有关工作,调查和评议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调查结果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量化考核办法.doc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和管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水平,完善对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的评估体系,促进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高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的水平,更好的发挥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评对象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所有成员; 第三条本办法由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常委会授权组织部制定、执行,考核过程由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常委会监督; 第四条考评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日常表现(公寓违纪、例会活动、值班及其他情况)和部长评分; 第五条考评成绩=日常表现成绩*80%+部长评分; 第六条成立考评小组,考评组由组织部成员组成,每周考评至少一次,考评结果由组织部负责汇总整理,将统计结果存档,并每两周一公示,(成员若有疑问,可到自律委办公室查阅或组织部询问); 第七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必须满任一年,任期内踏实工作,积极完成任务,如工作不负责任者,按照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劝其退会并在学院公示;第一部分日常表现(基础分为80分) 第一条校园内扣分标准 1 、规定区域内未带工作证者每人每次扣2分,部长与组织部成员扣3分,组织部部长与常委会成员扣4分,(规定区域为:自律委办公室、公寓办公室、学生科、公寓管理科); 2、开展工作时必须佩带工作证,如发现工作时不佩戴工作证,考核同上;

3 、学校上晚自习时对内部成员上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迟到每次扣3分,无故旷课一次扣5分,不按规定上晚自习纪律乱者酌情扣1-4分; 第二条内务卫生扣分标准 1、被子未叠整齐,床面不整洁,床上乱堆乱放,每人每处酌情扣1-4分(副部长及以上成员扣2-5分); 2、床下物品摆放不整齐,有杂物,每人每处酌情扣1-4分(副部长及以上成员扣2-5分); 3、桌面不洁净,物品摆放不整齐,每人每处酌情扣1-4分(副部长及以上成员扣2-5分); 4、地面脏乱,有积水、污物;酌情扣1-4分(副部长及以上成员扣2-5分); 5、有不叠被子者,每人每次扣5分; 6、阳台不整洁,乱堆乱放,每人每处酌情扣1-4分(副部长及以上成员扣2-5分); 7、检查时不配合检查人员,态度恶劣者扣5分; 8、宿舍其他成员出现上述情况,扣所在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每人1-3分。 9、暖气片上有杂物,每人每处酌情扣1-3分; 注: 1、此项副部长及以上成员的考评由常委会负责,考评结果在每周五中午12:00于自律委办公室交于组织部; 2、以上各种情况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者,给予退会处理;第三条公寓违纪扣分标准 1、打牌、吸烟、酗酒、闹事等严重影响宿舍纪律者,每人每次扣15分; 2、在公寓内使用大功率明火(含酒精炉、焚烧废弃物、点蜡烛、火机、酒精锅等)者,扣10分并进行内部通报、记过处分; 3、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一次扣10分并进行内部通报、记过处分; 4、私自留宿外人者,一次扣10分并进行内部通报;

学生会自律委员会面试自我介绍

学生会自律委员会面试自我介绍 面试自律委员会时自我介绍是面试的重要部分,面试官会根据你的介绍,看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学生会自律委员会面试自我介绍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学生会自律委员会面试自我介绍篇一 各位同学,学长: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面对这么多注视的目光,展示自己,对我来说,既是一个考验,又是一项难得的机会,我要抓住这次机会,通过竞选,争取成为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的一员。 我先做一下自我介绍,我是高一(X)班的XXX,现在在班内担任生活委,我来竞选,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1)我热心为大家服务,在初中的学习生活中,我一直是校学生会卫生部的成员,热心为同学们服务,协助学校完成了许多工作,得到了同学们和老师们的认可。在高中,我还凭着满腔热血和负责人的态度,成功入选了班委。为了更好地服务同学,体会付出的那种喜悦,我才站在这里去争取。

2)“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了自己的理想要脚踏实地,不断去努力,抓住锻炼自己的机会,而学校学生会正是给我们一个锻炼自己的平台,给我们一个更广阔的天地。 如果我这次竞选成功了,我会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协助老师,做老师的得力助手,同学们的知心朋友,多倾听同学们的心声,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如果竞选失败了,我也不会气馁,毕竟“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也有缺点和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欢迎老师和同学们帮我指出,我会虚心接受,并努力改正。 俗话说“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XX这个舞台上,请给我一次机会,我将还你们一段精彩。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请记住我,高一XX班,XX,谢谢大家! 学生会自律委员会面试自我介绍篇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朋友们: 大家晚上好!今天,有幸能在站在这里,首先要感谢大家给了我这个机会展现自己。“时不我待,青春无几”,我想抓住本次机遇,通过竞选,争取成为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的一员。我先做下自我介绍,我叫***,我来此竞选有以下优势: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学院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推行教授治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高等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可根据专业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第四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其章程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规则 第五条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组成。 第六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根据学院学科和专业情况,学院学术委员会设委员15人,青年委员不超过20%。其中,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系(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院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人选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八条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并参考专任教师结构比例合理确定系(部)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特邀委员由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科研处,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简介及性质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现在学校中的组织结构之一,一般是在学生工作部(处)指导下的,带领广大学生,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以“团结自律,奉献创新”为宗旨,以“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理念,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服务广大学生的校级大型学生组织。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倡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修养、自我教育、自我学习”,把“教育引导为目的,监督检查为手段”作为工作指导思想,以建设一流的校风和良好的学风、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己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带领全校学生创建“文明、高雅、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的先锋队和排头兵,是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社会工作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基地。 机构设置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一般设主席团、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校园文明督察部、早操检查部、教室卫生检查部、宿舍监察部、伙食督导部10个部门。注:主席团由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构成;各部由一名部长、两名副部长构成。 各部门职责 主席职责 1、传达学校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和精神,组织各部门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 2、全面负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日常工作、活动的监管和组织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定期汇报学生工作处。 3、主持召开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例会及全体工作会议。 4、负责自律委员会干部的管理与培养工作,依据日常工作表现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 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各种日常工作。 2、做好分管部门工作。 办公室 1负责自律委员会干事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材料的印制发送工作。 2做好办公室、活动室值班、卫生;管理自律委员会经费、办公用品和各种意见箱的信件,定期清点物品,对物品的流动做好记录。 3 会议的通知,整理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例会记录。 4制订自律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计划》;做好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工作总结》。 组织部

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仅供参考 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和谐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和管理总则第一章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把家庭教育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起来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学校—学生—家长”三者之间联系、沟通三者之间心灵的中心纽带,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参谋和监督学校健康和谐发展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是实行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家长学校工作,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z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特成立第二条由各班推荐的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家长委员会是体现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工作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并具有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学校管理、评价学校工作及指导学生课余生活等重要功能。组织第二章第三条学校聘请热心教育事业,善于教育子女,有一定工作威信和组织能力的家长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第四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秘书长一名,常务委员7名、委员30人组成,候选人由各委员推荐,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委员要有适当分工。(每年度进行述职报),学校牵头部门是教导处。告家长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推举工作原则上每学年度进行一次。第五条 任务第三章家长委员会应发挥四大作用:第六条 桥梁作用,把家长委员会办成联络学校与家庭的桥梁; 1.教育作用,指导家长认真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2. 的建议或意见;质量 3.助学作用,积极指出提高教育教学 评估作用,协助学校做好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评估。 4. 职责第四章家长委员会职责是:第七条 仅供参考 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可与家长会合并举办,也可单独组织。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领导下,挂靠在校学生会下的大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下设五个部门:自律委员会办公室、学风文明检查部、校园文明督查部、宿舍文明督导部、食堂文明督导部 第二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接受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的领导,接 受南昌航空大学学生会的领导和帮助。 第三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 围内展开活动。 第四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学生,代表南昌航 空大学全体学生行使工作职权。 第五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对外唯一代表南昌航空大学大学 生自律委员会。 第六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发扬“日新自强,知行合一”的精神,为我校创优良学风,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第七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改革开放和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 为同学们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二)积极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沟通学校与同学们的联学院,参与校内外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们服务,协 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倡导和组织同学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四)不断加强和完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生 干部。 (五)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 习的生活环境。

第八条本会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均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的候选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成员需通过面试及老师、上一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的 审查、评定而最终产生。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凡取得南昌航空大学学籍的在南昌航空大学学习的,所有本科和专科学生均可通过竞聘成为本会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 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 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六)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 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 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四)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 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简介

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简介 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直接领导的学生自治组织,是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而成立的。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宗旨是“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同学、服务于自我”。 为了更好的为广大同学服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现设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为主席团成员。下设办公室、宣传与信息部、学生服务协管部、学风建设部、心理咨询协管部、伙食管理委员会、平安校园护卫队、心理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九个职能部门。 主席团简介 校律委会最高决策机构,充分认识校律委会的性质,全面了解校律委会各部门职责;主持校律委会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各种相关会议;定期、不定期向学生处等相关单位汇报校律委会工作情况;调动校律委会全体学生干部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校律委会内部管理,提升自身素质,强化服务意识;负责组织学习《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及有关会议精神。 办公室简介 协助主席团和各部门做好校律委会的自身建设,处理校律委会的具体日常事务,负责各职能部门之间、各院系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校律委会的档案管理、日常工作交流;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考勤、记录及校律委会在职人员的考核评优工作;负责审查各部门的通知、通报等公文,把好行文关、内容关、规章制度关。 宣传与信息部简介 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不懈的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大力开展我校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学生处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负责校律委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和报道,海报的设计和张帖、稿件的采编、审阅、稿件的编写和校定等工作;负责校律委会每届工作证的制作及大量学生档案数据的录入和上报。

中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华丰中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指导思想: l、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是学生家庭与学校联系的纽带,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办学形式。 2、家长委员会的一切决策和活动应紧密围绕学校办学目标,有利于教育学生成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 3、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的参谋、监督作用,协同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加强学校的管理,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形成合力,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家长委员会成员产生和组织形式: 1、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建议。 ②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③能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帮助。 ④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既有代表性,又有权威性。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委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

3、家长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秘书一名、委员十三人。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1、有对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有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3、有对学校学生奖惩,收费,和处理情况进行质疑的权利。 4、有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筹备权利。 5、有对学校制度、规定以及工作计划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四、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1、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2、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 3、家长委员会成员有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要求,宣传学校教育工作成果和向学校提供教育改革信息,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义务" 4、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的义务" 5、有协助班主任做好"特殊学生"工作的义务。 6、有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7、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的义务。以各种方式呼吁社会各界在财力、物力上支持学校,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模板

***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术管理,规范学术工作,推动学科建设,提高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水平,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术委员会”)是院内最高学术组织机构,统筹行使对学院学术事务的咨询、评定、审议和决策权。 第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保证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水平;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院科学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院学术委员会任职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声誉 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第五条院学术委员会原则上由本学院副教授以上职称7 至11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2 名,经院学术委员

会全体委员推选产生,并报送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 年,可连选连任, 但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六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需要增补时,由1/3 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名,通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1/2 以上方可当选)。 第七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 (三)调离本院; (四)怠于履行职责,连续三次无故缺席院学术委员会全体 会议; (五)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 (六)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由于上述 原因造成的委员名额空缺,须按照第六条程序进行 增补。 第三章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第八条院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议学院的学科和专业设置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学院学科发展规划等; (二)对涉及重要学术问题的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审议学 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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