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室布置的标准

高中教室布置的标准
高中教室布置的标准

班级布置的标准

班级布置包括:班牌、文化墙、班级挂牌、黑板、讲台讲桌、窗台、

课桌椅、卫生用具、图书角

一、班牌的标准

1、班级展示牌上不能张贴任何买的装饰物及不干胶的画,

2、班级宣言里的字要规范,不能出班级宣言的方框。

3、班牌上的照片、图片、纸张都不能有所损坏,如有,应立即更换.

4、班级展示牌上所有要张贴的内容全部用透明胶张贴。

二、文化墙的标准

班级文化墙是展示班级文化的平台,应保持干净,不能随意乱涂乱画

1.内容要求积极向上,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能体现文化的育人功能,能对学生起到激励作用。

2.板面布局要求设计合理,编排得当,墙面整洁,视觉效果好。

3.主题要求:主题鲜明,符合年级特色,体现本班的精神风貌。

4.插图、色彩搭配要求:色彩清新,颜色搭配合理,不要过于花哨。插图大小和位置合理,能反映和突出主题,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题花、尾花、花边图案简炼,色彩丰富,与板块内容应有空隙,不能过于繁杂导致喧宾夺主。

5.创意要求:形式新颖,有创意。

三、班级挂牌(包括名人名言、警示语)的标准

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挂在教室里(教室后墙黑板报两侧分别挂《中学生行为规范》、前黑板两侧分别挂《中学生守则》和八荣八耻,前黑板上方要有国旗,后面黑板上面要有学风,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学

生不得在上面乱涂乱画,内容应积极向上,警示语应重点突出。

四、黑板的标准

学校班级内部统一两块黑板,一块在前供老师上课板书用,一块在后用于出黑板报。两块黑板在不使用时都必须保持干净,前黑板在每节课下课后由值日生擦干净供下一位老师使用,必须注意的是黑板的上面边缘部分也必须保持干净。后黑板出板报时应规定及时出好,政教处、团委会严格检查。

黑板报的标准:

1、刊头:能适应板报主题思想,突出主题,需图案装饰,刊头要求占整个版面的五分之一左右,刊头要求醒目,同时黑板报的刊头要做到精致、新颖、讲究艺术性,主编者无期数,抄写、美化。

2、版面布局:版面设计要合理、科学、新颖、长短文章有穿插变化,生动活泼,富有艺术性。

3、内容,黑板报的选材要符合主题,短小精悍,主题明确,内容完整,紧扣主题。

4、文字:黑板报的文字书写力求整洁、工整、并擅长运用多种字体增加它的美观,板报文章字迹应工整清晰,字距、行距适当,篇幅

间及黑板报四周要有空隙。

5、题花、尾花、花边、标题在黑板报的设计中,这是装饰部分,选择这些图案和花纹时要注意结合报的性质和该期的主题内容,题花、尾花、花边、标题丰富,与文章应有空隙,标题应醒目,色彩与文章色彩有区别。考虑到与报头相适应,装饰要恰当得体,题花、尾花不能过于繁杂,喧宾夺主,不能够过于潦草、简单。

五、讲台讲桌

1、讲桌(多媒体)上整洁、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

2、讲桌下整洁、无垃圾杂物。

3、讲台地面干净、无垃圾

六、窗台(包括花草、窗帘)的标准

1、窗台上无垃圾杂物,摆放植物外观干净、摆放整齐

2、窗户应每周擦拭干净,学生自觉保持。

3、玻璃干净无污渍、无乱贴乱画

4、窗帘应统一使用淡雅的颜色,没太阳时统一将窗帘收在窗户的两边,太阳光强烈时,将窗帘拉开,但必须及时收好。

七、课桌椅

1、第一排桌子距离黑板至少2米;

2、人数54人以下的班级,教室桌椅摆放要求为:8列7排,留三个过道,且第一排靠墙的学生视角不小于30度;第一列及第八列的第一排不坐人,第1、8列距离墙壁5厘米;

3、学生课桌上的课本文具摆放整齐,原则上只放当节课所用的课本文具;不用的课本文具放在储物柜里,要整齐划一,水杯等私人物

品放在桌肚里;

八、卫生用具

1、卫生工具整齐摆放于教室后墙靠后门处

2、卫生工具使用完必须清洗干净,无污迹异味

九、图书角的标准

1、书橱内整洁、无垃圾杂物,物品摆放整齐;书橱外整洁、无污渍、乱贴乱画

2、书橱统一放在讲台的右侧,书橱只能摆放图书及班级必要物品,如地球仪、教具等

十、前后门

1、前后门必须保持整洁,每天必须擦拭

2、前后门除张贴班级名称外,不得张贴任何其他东西。

3、前后门必须保持畅通,在发生紧急情况的时候便于疏散。

小学各学科专用教室室内固定设施基本要求

各学科专用教室室内固定设施基本要求: 1.实验室及辅房: 常规实验室:固定设施齐全、符合《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一般应有书写板、演示讲台、电源系统、灭火设施、学生实验桌(水电到桌,物理只设一套水嘴及水槽)、凳。光学实验室配备遮光窗帘。化学实验室应有事故急救冲洗水嘴、排风设施和废液收集器;生物观察室实验台应配备近光灯源。小学科学:水源到桌,实验用电源不得使用强电。至少每学科实验室有一间配备多媒体终端设备。 ④小学科学准备室(实验员室):仪器小车(2)、准备台、办公桌椅、管理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接口(2)、电源、常用维修工具、维修工作台、水嘴及水槽、灭火设施、资料柜。 2.计算机类用房主要设施: 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讲台、服务器、教师用多媒体计算机、学生用多媒体计算机、交换机、稳压电源、网络信息口、学生计算机台、学生凳、教师座椅、UPS电源、无尘白板、灭火设施。 计算机辅房:主要用于缓冲、办公及存放随时应用的资料、备件、备用机等。应配备办公桌椅、资料柜等。 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主要用于存放计算机软件、资料,维修维护计算机用。应配备维修备件、工具、资料柜等。 网络中心:是全校校园网的核心,主要配置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 3.艺术类教学用房: 音乐室:黑板(五线谱示教板或五线谱黑板)、钢琴、节拍器、多媒体设备、音响系统、教师座椅、学生座椅、合唱台、器具柜。 器乐排练室:乐器、座椅、谱架、指挥台、器具柜。 舞蹈室:钢琴、节拍器、音响系统、显示设备、灯光照明系统、把杆、照身镜、衣柜、鞋柜 美术(书法)教室(美术书法室可以分设,也可合用;多间美术教室的宜按教学内容设置):一般配备书写板、演示讲台、多媒体设备、教师座椅、教具柜、遮光窗帘、水嘴及水槽。写生教室还应配静物台,写生架、写生板、写生椅,衬布;国画、书法教室应配书画桌椅、书画毡、书画文具等。(注意:音美教室首先是教室,要满足班级教学需要) 5.技术类教室: 技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配备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三)校园规划设计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1.建设用地 2.体育用地 3.绿化用地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 3.生活用房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四)图书资料配备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六、师资配备标准 七、公用经费标准 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 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 设备配备标准 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 备标准 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 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普通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普通小学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学校设置要充分照顾学生就学便利,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原则上,农村根据乡镇的面积、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尽量减少小学处数,小学生的走读半径一般为2公里。对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要适当保留小学和教学点。城市小学设学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其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学龄儿童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小学。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设置寄宿制学校。

云南省中小学校音乐教学建设标准

云南省中小学校音乐、舞蹈教学装备 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 编制说明 一、为提高我省中小学音乐、舞蹈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我省中小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云南省中小学校音乐、舞蹈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基于我省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两类配备方案。音乐、舞蹈教学器材的配备数量是按每个学校装备音乐、舞蹈教室各一个而设定的,是最基本的必须达到的要求,条件好的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增加配备数量。本配备目录中器材的配备数量是小学每班按45人计算(九年一贯制小学部按小学规模相应类别配备),初中、高完中、高中每班按56人计算。 三、本《标准》从音乐舞蹈器材、场地等方面明确了学校开展教学所应具备的条件,是对学校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当按照本《标准》对中小学校音乐舞蹈场地和教学器材进行建设和装备。各地教育装备部门应指导各类学校结合所选用的教材和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并对照本目录所列的品种和数量,必配和选配相结合(选配部分均注明“☆”),按先“必配”后“选配”的秩序进行。各地可结合自己的条件对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应根据本民族音乐、舞蹈教学的特点,配备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器材。凡是进入学校的教学器材设备产品,需取得通过计量认证的教学器材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 四、本标准由云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标准》由教育厅装备中心编制。

小学各室配备要求和标准

均衡发展【小学】各室配备要求定点小学: 一、普通教室 二、专用教室 1、科学教室 2、科学器材室 3、科学准备室 4、计算机教室 5、音乐教室 6、美术教室 7、舞蹈室 8、综合实践活动室 三、公共教学用房 1、图书室 2、阅览室 3、科技活动室 4、心理咨询室 5、卫生保健室 6、综合电教室或多功能教室 7、音体美器材室 8、体育活动室(选配) 四、运动场 五、学生生活用房 六、教学点

普通教室 1、使用面积:2002年以前建设的普通教室标准为中学56㎡/间、小 学52 ㎡/间;2002年以后建设的普通教室标准为中学67㎡/间、小 学61 ㎡/间。 2、室内设施应设课桌椅、黑板、讲台、多媒体终端、网络接口等, 后墙设展示板、图书角,有条件的宜设储物柜,室内要确保布置合理、整洁、卫生 3、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 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初中分别为0.8-0.9米、1-1.1米;讲桌面距地面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采光:教室采光用单侧采光时,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 入为左采光(一般采光用教室透光面积大的一面为左采光);教室采 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5、教室照明:配备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40瓦荧光灯9盏为宜(指标 准教室),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 1.9米,黑板照明应设2盏配有灯罩的40瓦荧光灯,且与黑板平行,两间小教室安装8盏即可。 6、课桌椅:室内学生应每人1席;每间教室内至少配备2种不同型号课桌椅或配备高度可调课桌椅(规格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02标准),课桌摆放要规范、适宜。

小学各室配备要求和标准

小学各室配备要求和 标准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均衡发展【小学】各室配备要求 定点小学: 一、普通教室 二、专用教室 1、科学教室 2、科学器材室 3、科学准备室 4、计算机教室 5、音乐教室 6、美术教室 7、舞蹈室 8、综合实践活动室 三、公共教学用房 1、图书室 2、阅览室 3、科技活动室 4、心理咨询室 5、卫生保健室 6、综合电教室或多功能教室 7、音体美器材室 8、体育活动室(选配) 四、运动场 五、学生生活用房 六、教学点 普通教室 1、使用面积:2002年以前建设的普通教室标准为中学56㎡/间、小学52 ㎡/间;2002年以后建设的普通教室标准为中学67㎡/间、小学61 ㎡/间。 2、室内设施应设课桌椅、黑板、讲台、多媒体终端、网络接口等,后墙设展示板、图书角,有条件的宜设储物柜,室内要确保布置合理、整洁、卫生

3、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初中分别为0.8-0.9米、1-1.1米;讲桌面距地面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采光:教室采光用单侧采光时,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为左采光(一般采光用教室透光面积大的一面为左采光);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5、教室照明:配备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40瓦荧光灯9盏为宜(指标准教室),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黑板照明应设2盏配有灯罩的40瓦荧光灯,且与黑板平行,两间小教室安装8盏即可。 6、课桌椅:室内学生应每人1席;每间教室内至少配备2种不同型号课桌椅或配备高度可调课桌椅(规格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02标准),课桌摆放要规范、适宜。 专用教室 一、科学教室 1、配备 (1)、实验台、讲桌、灯具摆放位置按教室布置要求。 (2)、实验台48座、讲桌1个。 (3)、窗帘、防火沙、铁锨、灭火器等。 2、各种表册(至少完成 2014-2016三个学年度) (1)、(演示、分组)实验通知单 (2)、实验教学计划 (3)、小学生实验报告册 (4)、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5)、(演示、分组)实验记录

中小学校舍设置规范解读

中小学校舍设置规范解读 一、普通教室 1. 单间使用面积:初中≥56㎡、小学≥52㎡、教学点≥40㎡(96-09年农村标准)。现行中小学标准分别是67㎡、61㎡。 2. 课桌椅、讲台、黑板规范、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每间教室至少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配备高度可调课桌椅。 3. 左采光,照明灯具种类、数量符合规定(9+2或6+2)。 4.平均班额不超过标准(中小学班额省标准分别是50、45人。中心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心中小学:初中平均班 额≤55人,小学≤50人)。 5.室内设施配置原则:齐全、规范、完好、整洁 室内设施:包括课桌椅、黑板、讲台、多媒体终端设备、网络接口等,后墙宜设置展示板,有条件的宜设储物柜。 课桌椅: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规格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02)标准。每间教室至少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 黑板: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教室采光:应为左采光,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教室照明:标准为:桌面平均照度300Ix。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根据间数相应配置),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中小学校电气设计标准规定了黑板灯大致悬挂高度、水平距离,具体根据标准、黑板位置和实际确定)。 参考文件资料:《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及补充规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 二、学科专用教室 1.学科专用教室数量、使用面积标准: ⑵《办学条件标准》对小学专用教室间数、使用面积要求(学校班数介于12-17、18-23、24-29、30-35之间的,分别按12、18、24、30配备,超过36个班的,需增加1间):

普通初中音乐教室装备标准

普通初中音乐教室装备标准 教室设置 室别功能 面积m2间数 基本规划基本规划 音乐教室学习音乐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声乐、器乐 的学习和欣赏,实践和彩排的场所。 93 ≥93 1 2 音乐器材室存放音乐器材。≥23 ≥23 1 1 注: 由于音乐教学的特点,建议将音乐学科的相关教室设置在教学楼外,有条件的学校可专设艺术楼。 教室设备 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功能单位配备标准 配备要求基本选配 U00001 钢琴/电钢琴台1/校√多媒体教学系统多媒体电脑、投影或大屏幕电视套1/校√ 音响系统CD、功放、音箱、卡座、卡拉OK 功能等 套1/校 √

教学仪器 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功能单位配备标准 配备要求基本选配 U00001 电子琴61键台1/校√音乐教学视听资料套1/校√ 音乐多媒体教学软件套1/校√ 音乐教学挂图套2/校√U000261 竖笛高音8孔、6孔、中音8孔支学生自配√U00027 口琴支学生自配√ 成套打击乐器响板、木鱼、双响筒、铃鼓、沙 锤、碰钟、串铃、三角铁等 套2/校√ 音叉个1/校√U00107 小锣个1/校√U00114 大锣个1/校√U00108 小堂鼓个1/校√U00109 小钹付1/校√大钹付1/校√ 小军鼓面1/校√ 大军鼓面1/校√U00024 铝板琴低音、中音、高音套1/校√节拍器台1/校√ 多用划线规套1/校√ 手鼓个2/校√ 校音器个1/校√ 音乐教学用具箱套1/校√注: 本标准列出了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完成音乐课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基本教学仪器设备。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可根据本民族音乐教学特点,配备具有民族特色的乐器。 标准规定23种,我校有21种。配备率:91.3%

小学基本办学条件配置标准(试行)(定稿)

兰州市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试行) 兰州市教育局 2013年2月

目录 总则................................................................... . (4)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4) 二、学科专用教育技术设备 (4) 1.小学理科专用教学设备 (4) 2.小学文科专用教学设备 (4) 3.小学艺术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 (4) 4.小学体育与健康学专用教学设备................................................... . (4) 5.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5) 6.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专用教学设备 (5)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设备 (5) 四、图书馆(室)教学设备 (6) 五、办公、生活及校园安全设备 (6) 六、各类用房面积使用标准...................... ............. .. (7) 附件1.兰州市小学常规通用教学设备标准....... ............. . (8) 附件2.小学理科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 . (9) 附件3.兰州市小学文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 (16) 附件4.兰州市小学艺术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 (18) 附件5.兰州市小学体育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 .................. . (20) 附件6.兰州市小学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22) 附件7.兰州市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设备配备标准 (24) 附件8.兰州市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 (25) 附件9.兰州市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 ......................... (26) 附件10.兰州市小学图书馆(室)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 (27) 附件11.兰州市小学办公生活服务设备配置标准............. ...................... .. (29) 附件12.兰州市小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标准............. ....... .... (30)

音乐学科配备标准

音乐学科 一、师资的规格和配备 1.各级各类学校的艺术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艺术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较为全面的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高的道德和文化素质,掌握艺术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具有从事课堂艺术教学和组织、辅导课外艺术教育的能力。根据国家现阶段对各级学校教师的学历要求和当前学校艺术教育的需要,幼儿园和小学艺术教师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中学艺术教师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中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选修课教师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2.配备合格的艺术师资是学校开设艺术课程,保证艺术教学质量的首要条件。幼儿园不分科,所有教师都应具有多种艺术教学的能力,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专任艺术教师;乡(镇)以上的小学、初中、高级中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都应设专任艺术教师。 3.学校艺术教师的配备,应在执行国家教委关于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和工作量规定的范围内,兼顾艺术教学的特点,适当放宽比例。城镇小学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为:音乐学科1∶0.16,美术学科1∶0.14;农村小学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为:音乐学科1∶0.14,美术学科1∶0.12;初级中学教学班数与音乐、美术学科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各为1∶0.10;高级中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艺术选修课教师的配备,可由学校根据艺术教育的特点,艺术选修课的门类、课时和本校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适的比例。对目前暂不具有条件配备专任艺术教师的学校,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合理解决本地区和本校的艺术教师缺额问题,可按区域设立中心艺术教研组;在邻校间开展互相协作,交流授课;聘用校内外有艺术专长和教学能力的其他人员兼职等,使本地区、本学校的艺术教育能正常地进行。 二、课程设置

山东省标准化建设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鲁教基字…2008?15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 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提高我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以指导各地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 一、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山东、促进教育公平的需要;是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基本均等的受教育条件,科学合理配置基础教育资源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切实把基础教育工作重心转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目标上来。

二、本《标准》是中小学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基本办学条件,是规划、设置、改造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各地要根据本《标准》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并落实基础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规划,制订《标准》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对办学条件未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的学校,要制定改造计划,加快改造进程,争取用5年时间,使全省中小学达到《标准》要求。 三、各地要将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与布局调整、薄弱学校建设、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各市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总结。落实《标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八年五月七日

江西省普通中小学专业书法教室建设和配备标准【模板】

江西省普通中小学专业书法教室建设和配备标准 (试用) 识字写字,是学生系统接受文化教育的开端,是终身学习的基础;汉字和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誉为“国宝”、“国粹”,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书法教育对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审美能力和文化品质具有重要作用,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配备管理中小学书法教室是新时期教育技术装备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部署,制定了《江西省普通中小学专业书法教室建设和配备标准》。 一、专业书法教室建设 建设专业书法教室要本着经济、实用、便利、规范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书法教育工具设备的功能、特点、更新周期和利用效率等因素,在符合《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 行)》、 《江西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有关“通用教室设备”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符合以下要求: (一)教室面积 根据《江西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和《江西省普通初级中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考虑我省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实际,小学暂按照18个教学班810名学生档次配备1个80平方米的专业书法教室,初中按照18个教学班900名学生档次配备1个93平方米的专业书法教室;超过18个教学班的中小学可根据条件相应增加1-2个专业书法教室。为满足

学生生理与心理需求,遵循书法教学中应抓手教学的特点,普通教室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30平方米以上。没有条件的学校可在符合教学条件的通用教室上课,或其他功能教室合用。 (二)教室装饰 教室黑板上方张挂“书于育人、法贵自然”或“弘扬国学、勤学苦练”等之类的励志语,教室两侧和后面墙壁应张贴有励志、勤奋类历代书法名家作品或学生临摹、创作的书法作品,激励学生热爱祖国,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励志作品要富有艺术性和思想性,有利于学生学习鉴赏;教室周边墙壁可设学生习作栏,及时展示学生学习成果,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感受成功乐趣。 (三)附属设施 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1间25平方米左右的书法教育准备室,配备相应的设备柜和桌凳,存放宣纸、毛边纸、毛笔、墨汁、裁纸刀、工作衣等耗材工具,便于教师开展书法临摹或创作教学进行相应工具材料的准备;学校应尽可能选择有水池的教室作为专业书法教室,新建的教学楼应在书法教室或准备室内配备一定数量的水池,方便教师、学生清洗书法工具。 (四)学生课桌椅 书法教室配备的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3976-2002),桌面水平;在基本配备标准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学校配备教师示范桌或学生课桌的桌面可适当增大。 二、专业书法教室配备 书法教育要适应教学的规范性、人文性、历史性、多样性和感悟性等艺术教学特点,依据学生直观感受和师生互动的原则,便于学生操作、体验和感悟,满足形式多样的教学和艺术活动的学习。初步配备满足书法教育的学生桌凳、教师示范桌椅、文具柜、毛笔、砚台、墨汁、笔筒、笔架、挂图、多媒体教学系统、

我国中小学校音乐教室的装备标准

一、音乐教室 是中小学音乐学科中进行声乐、器乐的学习和欣赏,实践和彩排的场所。根据不同阶段教学要求的不同,在功用上可有所侧重。 二、功能与要求 1、考虑到音乐教学的特点,建议将音乐学科的相关教室设置在教学楼外,有条件的学校可专设艺术楼。 2、音乐教室应给学生营造一个音乐的天地,给人以美的感受。 3、学校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设置以下教室。条件有限的学校也可设计成多功能、组合式的音乐教室。 室别主要功用要求备注 音乐教室完成小学低年级音乐课教学 (以唱游课为主) 1、设计轻便、稳定、可自由 组 合的音乐凳 2、设计一些柜子放置教学器具 3、较好的视听设备 器具柜的规格、形式等应根据教室 的条件、器具的情况进行设计 完成小学中、高年级音乐课 教学 1、设计可折叠、活动的音乐椅 2、教室后面宜设计合唱台 3、设计一些柜子放置教学器具 4、较好的视听设备 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前面固定座 椅,后面设计合唱台。器具柜的设 计要求同上 完成初中音乐课教学 1、宜作音效、吸音两方面的设 计 2、宜设计较好的视听设备及多 媒体音乐编辑系统 3、宜设计合唱台 完成高中音乐课教学(以欣 赏为主) 1、宜作音效、吸音两方面的设 计

2、宜设计较好的视听设备及多媒体音乐编辑系统 3、宜设计合唱台 形体舞蹈室进行形体训练和舞蹈排练宜设计成木地板或铺设地毯,后面及侧面宜设计练功把杆和镜子。 器乐室 (含器具室和排练室)1、进行器乐学习和排练 2、存放乐器及各种道具 1、宜作音效、吸音两方面的设 计 2、宜设计较好的视听设备 3、宜做灯光设计 4、教室宜设计成阶梯式 5、座椅高度可调,谱架固定 6、宜在后台分类设计各种器具 柜 1、学校可根据条件选择器乐种类 2、器具柜的内部格局既 要符合器具自身的要求,又要方便 取放 音乐创作室教师或学生进行音乐的个性 化创作及制作多媒体课件的 场所 1、可以设计成全班教学形式, 以课 堂教学方式进行 2、可以设计几套设备,提供给 教师 或学生随机使用 仅限于条件较好的学校 三、间数和面积(以每个年级6个平行班,每班50人设计) 室别类别小学中学 音乐教室一般要 求 按低、中高年级,可设2间,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80m2 可设1间,人均使用面积不 小于1.50m2

初中实验室和功能室配备标准

初中实验室和功能室相关标准

目录

初级中学实验室、功能室配备标准相关说明 1.教学仪器配备: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发的配备标准进行配备。一类标准:学生分组实验除二人配合实验外,其它实验按一人一组配备。二类标准:学生分组实验按二人一组配备。三类标准:学生分组实验按二人一组配备。 2.音乐、美术、体育器材配备: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中学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进行配备。 3.本标准实验室间数分为“基本设置”和“标准设置”两个层次。“基本设置”是学校实验室和功能教室建设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标准设置”是学校实验室和功能教室建设应达到的规范要求。 4.标准中的实验室和功能教室的间数指标,初级中学是以学校建设规模和班额人数分别为12—54班(4 —18个平行班),每班50人参考设计的。 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本标准中12个班的数据指标执行.学校规模大于54个班的,以本标准中54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每增加12个班时,实验室和功能教室各增加一套。 5.学校在进行实验室建设时,除要认真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同时还应符合其它相关的法规标准。

注:多功能大教室能容纳一个年级的学生,小教室能容纳两个班的学生,面积为人均1㎡。

实验室、功能教室的配置 一、物理实验室 物理实验室的功能:为课程内容提供演示实验、学生实验、科学实践活动的场地,为开放式探究实验提供方便。它包含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等配套设施。 (一)物理实验室设备 注:二个以上实验室的学校,至少有一个实验室必须有现代化设备,其余的逐步装备完善。 (二)环境及设计要求 1.实验室的平面设计要求:第一排实验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1000㎜。

云南省中小学校音乐、舞蹈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

---------------------------------------------------------------最新资料推荐------------------------------------------------------ 云南省中小学校音乐、舞蹈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 规范 云南省中小学校音乐、舞蹈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编制说明一、为提高我省中小学音乐、舞蹈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我省中小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云南省中小学校音乐、舞蹈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基于我省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两类配备方案。 音乐、舞蹈教学器材的配备数量是按每个学校装备音乐、舞蹈教室各一个而设定的,是最基本的必须达到的要求,条件好的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增加配备数量。 本配备目录中器材的配备数量是小学每班按 45 人计算(九年一贯制小学部按小学规模相应类别配备),初中、高完中、高中每班按 56 人计算。 三、本《标准》从音乐舞蹈器材、场地等方面明确了学校开展教学所应具备的条件,是对学校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 各地应当按照本《标准》对中小学校音乐舞蹈场地和教学器材进行建设和装备。 1 / 13

各地教育装备部门应指导各类学校结合所选用的教材和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并对照本目录所列的品种和数量,必配和选配相结合(选配部分均注明☆),按先必配后选配的秩序进行。 各地可结合自己的条件对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应根据本民族音乐、舞蹈教学的特点,配备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器材。 凡是进入学校的教学器材设备产品,需取得通过计量认证的教学器材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 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 四、本标准由云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标准》由教育厅装备中心编制。 小学音乐、舞蹈教学装备标准一、音乐、舞蹈教室建设标准 1、音乐、舞蹈教室及器材室设置标准数班量 (个) 数名称 12 班 24 班 36 班 48 班音乐教室Ⅰ 类2 2 3 4 Ⅱ 类 1 1 2 3 音乐器材室 1 1 1 1~2 舞蹈教室1☆ 1 1 1 舞蹈器材室1☆ 1 1 1 新建综合楼(艺术楼)学校在专业教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根据发展的需要和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适当增加音乐、舞蹈室个数,并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 建标[1996]64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农村中小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筑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建设项目决策服务的,是控制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农村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镇以下以农村中小学校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贯彻执行发展基础教育的方针政策,满足教学活动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科学全理的安排学校校园规划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保证学校建筑的安全、适用、经济,并注意美观。 第五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应从各地经济、技术、自然条件、交通条件人民群众的生活习俗出发,因地制宜地进行。 第六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应先规划后建设,一次规划一次建成,如果有困难时可分期建设。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七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 第一节建设规模 第八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制,学校规模、面积指标,并参照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等合理确定。 第九条学校规模和班级定员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小学:初小为4班,30人/班;完小为6班、12班、18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 二、初中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第二节项目构成 第十条农村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教学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构成。 第十一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包括下列用房: 一、小学:初小设置普通教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兼放映室)、图书室、教师阅览室(兼会议室)、体育器材室;完小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乐器室、自然教室、仪器准备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兼放映室)、语言教室、语言资料室、图书室、教师阅览室(兼会议室)、学生阅览室、科技活动室、体育器材室(兼体育教师办公室)。 二、初中:设置普通教育、音乐教室、乐器室、实验室、仪器准备室、化学药吕库、劳动技术教室、图书室、教师阅览、学生阅览室、语言教室、语言资料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兼放映室)、微型计算机教室、微机辅助室、风雨活动室、科技活动室、体育器材室(兼体育教师办公室)。 第十二条行政教学办公用房宜包括下列用房: 一、小学:初小设置教学办公室、少先队部室、值班室(兼单身教工宿舍);完小设置党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少先队部室、传达值宿室。 二、初中:设置党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会议室、文印档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社团办公室、传达值宿室。 第十三条生活服务用房宜包括下列用房: 一、小学:初小设置教工食堂、教工厕所、学生厕所;完小设置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教工食堂、学生

中小学音乐教室配置方案

中小学音乐教室配置方案 (智慧教室解决方案) 一、功能概述 数字音乐教室是开展小学常规音乐课程相关教学活动的场所,是学生学习音乐、欣赏音乐、参与音乐互动活动的教学空间。音乐教室需满足小学音乐与唱游课程教学要求,配备能够满足学生聆听、欣赏、演奏、创作、排练所需的乐器、教具等课程资源,培养学生欣赏音乐、感受音乐和表现音乐的能力。 (一)建设目标 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对素质教育的强烈呼吁,以及对教学设备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使之音乐教育成为素质教育的又一亮点由于传统的键盘乐教学同学之间的干扰过大,无法实现大班授课,若建立钢琴房,成本相对太高且教师工作强度过大,很多学校很难普遍推广。于是针对于音乐键盘乐教学需要的电子琴、电钢琴教室被越来越多的学校所使用。 (二)基础功能 1. 电钢琴教室控制仪是一套传输字信号传输的控制系统,完全实现了音频信号在传输过程中的零延迟、高保真、真正的实现了抗干扰。软件功能设置优化、合理。完美的还原传统键盘乐教学的真实场景,可以方便、快捷、直观的体现传统授课情景。 2.真正实现大班授课,解决传统键盘乐授课的弊端。安装方便,学生终端与主控器只需一根网线连接。此外系统性能稳定,采用USB与计算机连接可接台式机或笔记本、音频信号高速传播和高保真CD音质效果。安装维护简单、易懂。 (三)解决问题 突破传统音乐教学的瓶颈,进行一对多的教学,大大增加现场教学质量,降低教师的教学难度,节省教学时间;增加原有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效率;解决专业钢琴老师匮乏的问题;解决琴音互相干扰的问题;教学设备的改善,科目的增加有助于学校教育品牌的进一步提升;生

动活泼的教学,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互动式的多媒体教学简单直接,让学生的学习效率大大 提高。 二、规划要求 基于小学音乐学科学习特点,在音乐教室中创设便于音乐教与学的氛围,提供音乐体验与实 践的优良环境,满足学生音乐欣赏、创作与演练等多样化活动需求。 (一).选址要求 数字音乐教室应与其它教室保持一定距离,并远离嘈杂场所,宜做音响效果和吸音处理,音 乐教室装饰设计上应营造艺术氛围,应给人以美的感受。有条件的学校可专设艺教楼。 (二)面积标准 数字音乐教室使用面积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 中 7.1的有关规定:音乐教室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为:1.70㎡/每座。 (三)布局规划 1. 功能区域 数字音乐教室常规分为教师授课区、学生学习区两大功能区域,在此基础上增加设置资料查 阅区、作品(成果)和班级文化展示区、器材陈列区、教师办公区等,以满足不同教学模式 和教育管理的需要。各区域可独立设置,也可混合布置。 2. 布局要求 室内设备布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 中 5.1 和 5.8 的相关规定:(1). 音乐教室应设置五线谱黑板,黑板宽度不宜小于 3.60m,高度不应小于1. 00m,边缘 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 80m~0. 90m;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 (2). 音乐教室讲台上应布置教师用琴的位置;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 0.80m,高度宜为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 ;(3). 各类小学的音乐教室中,应有1间能容纳1个班的唱游课,每生边唱边舞所占面积不 应小于2. 40㎡; (4). 中小学校应有1间音乐教室能满足合唱课教学的要求,宜在紧接后墙处设置2排—3 排阶梯式合唱台,每级高度宜为O.20m ,宽度宜为 O.60m; (5). 音乐教室的门窗应隔声,墙面及顶棚应采取吸声措施。 (四)环境 1.安全、通行及疏通:学校安全、通行及疏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8.1和8.8的有关规定。 2.空气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9.1 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2002中4.1与4.2的相关规定。 3.采光要求:室内采光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9.2和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 的有关规定,课桌面采光系数不小于 2.0%,窗地面积 比为1:5.0,窗户宜安装窗帘。 4.照明要求:室内照明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9.3和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有关规定,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不小300lx,课桌面 照度均匀度不小于 0.7,且不应产生眩光。书写板面维持平均照度不小于 500lx,书写板面照 度均匀度不小于 0.8。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 9W/㎡,眩光值不大于19,显色指数不小于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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