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1)固定资产的不同组成部分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2)备品配件和维修设备

备品配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如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成本应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取得方式不同,其成本的具体确定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分录:

不需安装: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长期应付款等

需要安装: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

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例1:某企业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发票价格50 000元,增值税税额8 500元,发生的运费2 500元,款项全部付清。

借:固定资产61 000

贷:银行存款61 000

例2:某企业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买价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8 5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1 000元,安装设备时,领用材料物资价值1 500元,购进该批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额为255元,支付工资2 500元。

(1)支付设备价款、税金、运输费合计59 500元:

借:在建工程59 500

贷:银行存款59 500

(2)领用安装材料,支付工资等费用:

借:在建工程 4 255

贷:原材料 1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

应付职工薪酬 2 500

(3)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59 500+4 255=63 755(元)

借:固定资产63 755

贷:在建工程63 755

【解释】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等)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等)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所以,上面的【例题1】根据新的规定,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52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61 000

【例题2】根据新的规定,处理为:

(1)支付设备价款、运输费合计51 500元:

借:在建工程51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59 500

(2)领用安装材料,支付工资等费用:

借:在建工程 4 000

贷:原材料 1 500

应付职工薪酬 2 500

(3)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51 500+4 000=55 500(元)

借:固定资产55 500

贷:在建工程55 500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例3:假定A公司2007年1月1日从C公司购入N型机器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该机器已收到。购货合同约定,N型机器的总价款为1 000万元,分3年支付, 2007年12月31日支付500万元,2008年12月31日支付300万元, 2009年12月31日支付200万元。假定A公司3年期银行借款年利率为6%。

第一步,计算总价款的现值(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500/(1+6%)+300/(1+6%)2+200/(1+6%)3

=471.70+267.00+167.92=906.62(万元)

第二步,确定总价款与现值的差额(未确认融资费用)

1 000-906.62=93.38(万元)

第三步,编制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906.62

未确认融资费用93.38

贷:长期应付款 1 000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借款费用、交纳的相关税金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

例4:某企业自行建造仓库一座,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200 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34 000元,实际领用工程物资(含增值税)210 600元,剩余物资转作企业存货;另外还领用了企业生产用的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0 000元,应转出的增值税为5 100元;分配工程人员工资50 000元,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劳务支出10 000元,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①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234 000

贷:银行存款234 000

②工程领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 仓库210 600

贷:工程物资210 600

③工程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仓库35 100

贷:原材料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 100

④分配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仓库5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50 000

⑤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的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仓库10 00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10 000

⑥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305 700

贷:在建工程----- 仓库305 700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例5: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一台,乙公司记录的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100 000元,已提折旧10 000元;甲公司接受投资时,双方同意按原固定资产的净值确认投资额。

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90 000

贷:实收资本/股本90 000

(四)其他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

1.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租赁期届满,企业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例6: 2007年12月1日,北方公司与中华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

租赁标的物:塑钢机。

起租日:2008年1月1日。

租赁期: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共36个月。

租金支付:自租赁开始日每隔6个月于月末支付租金150 000元。

机器在2008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700 000元。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7%(6个月利率)。该机器的估计使用寿命为5年,期满无残值。承租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租赁期届满时,北方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购买价为100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 000元。假设该项租赁资产不需安装。北方公司2007年11月20日因租赁交易向某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20 000元。

1.计算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租赁资产入账价值: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

=150 000×6+100=900 100(元)

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每期租金150 000元的年金现值

=150 000×PA(6,7%)

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价100元的复利现值

=100×PV(6,7%)

现值合计=150 000×4.767+100×0.666

=715 116.6(元)>700 000元

根据本准则规定的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资产公允价值700 000元。

2.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

=900 100-700 000=200 100(元)

3.租赁资产最终的入账价值

=资产公允价值700 000+初始直接费用20 000

=720 000(元)

会计分录:

2008年1月1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720 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200 1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900 100

银行存款20 000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对于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例7:某企业对生产线进行扩建。该生产线原价为1 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扩建生产线时发生扩建支出800万元(假设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同时在扩建时处理废料发生变价收入50万元。

借:在建工程700

累计折旧300

贷:固定资产 1 000

借:在建工程800

贷:银行存款800

借:银行存款50

贷:在建工程50

借:固定资产 1 450

贷:在建工程 1 450

3.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摊销。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确定。

(五)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

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应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估计未来处置时将要发生的弃置费用,并将该费用予以折现,然后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弃置费用仅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比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油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核电站核废料的处置等。一般企业固定资产成本不应预计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的金额通常较大。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处理。

固定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应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弃置费用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例8:某上市公司2007年1月1日购买了一项能源设备,使用寿命37年。2007年1月1日按新准则规定,该设备需要预计弃置费用,公司估计该设备的弃置费用为470万元,公司折现率为5%,预计未来也没有变化。

2007年1月1日应确认的预计弃置费用

=470 ×PV(37,5%)

=77(万元)

相应的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770 000

贷:预计负债770 000

三、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

1)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

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4)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转入在建工程,停止计提折旧;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转入在建工程,照提折旧。

2.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1)预计净残值

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3)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选择的依据: 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可选的方法: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折旧率=(1一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例9:公司某设备2007年12月投入使用,设备原值720000元,使用寿命5年,期满无残值。采用使用年限法计提折旧。

折旧计算表如下:

(2)工作量法——直线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用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去乘固定资产在每一会计期间开始时的账面净值,计算各期折旧额的折旧方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

注意:使用这一方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预计净残值)÷2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承前例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计提折旧如下表

(4)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这种方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承前例采用年数总和法各年计提折旧如下表

3.折旧的调整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需要调整的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追溯调整。

4.账务处理

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

(二)固定资产的减值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计提后不得转回。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

“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1.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2.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是指在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同类固定资产的惯例就可以直接出售且极可能出售的固定资产,如已经与买主签订了不可撤销的销售协议等。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从划归为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计提折旧和减值测试。

预计净残值的调整:

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计量原则:

(1)预计净残值=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原账面价值,不调整;

(2)原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例10:某设备原值8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现准备将其出售,不再计提折旧和减值测试。

假设该设备净残值为55万元(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则不调账。

3.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

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4.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账务处理

1)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应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

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3)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固定资产清理借方余额,属于筹建期间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固定资产清理贷方余额,属于筹建期间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

例11:某企业有旧厂房一幢,原值450 000元,已提折旧 435 000元,因使用期满经批准报废。在清理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2 700元,拆除的残料一部分作价15 000 元,由仓库收作维修材料,另一部分变卖收入6 800元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5 000

累计折旧435 000

贷:固定资产450 000

(2)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12 700

贷:银行存款12 700

(3)材料入库并收到变价收入

借:原材料15 000

银行存款 6 8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1 800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5 9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 900

例12:A公司为一家生产性企业,2001年12月23日购置了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价值为102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设备当月开始使用。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公司预计该设备的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006年12月31日,公司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设备预计可收回金额42万元。

假设整个过程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该设备在2006年12月31日以前没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该设备一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始终为2万元;预计使用寿命没有发生变更;为简化计算过程,假定该公司按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1)2001年12月23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102

贷:银行存款102

(2)2002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分别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每年计提的折旧金额=(102-2)÷10=10(万元)

借:制造费用10

贷:累计折旧10

(3)2006年12月31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102-10×5=52(万元)

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2万元

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52-42=1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1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

2007年12月31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计提的折旧金额=(42-2)÷5=8(万元)

借:制造费用8

贷:累计折旧8

五、固定资产的披露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

2.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

3.各类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值、累计折旧额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当期确认的折旧费用;

5.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其金额和用于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6.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总结

1.固定资产的定义有变化:新准则取消了单位价值较高的条件。这种做法,将使固定资产的范围扩大。

2.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采用现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使固定资产价值减少。

3.固定资产减值不得转回,在固定资产价值回升时,将使利润偏低。

4.石油天然气开采、核电站等的弃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将使资产增加;其他行业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规定,也应处理。

5.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将其视同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6.固定资产日常维修费用,直接费用化,计入管理费用。

7.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从划归为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计提折旧和减值测试。

8.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固定资产准则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背景: 第一部分主要变化 一、规范了融资性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 准则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借款费用准则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二、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 准则规定,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定义强调了现值,即在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折现值。 三、不再单独表述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不再单独表述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四、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资产减值准则规范了长期资产减值问题,明确规定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五、规定了特殊行业弃置费的会计处理 准则规定,某些特殊行业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应予资本化,并确认预计负债。 第二部分讲解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 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不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需安装的记“在建工程”)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借款费用准则处理。 4、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分别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租赁准则确定。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二)融资性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 准则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借款费用准则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处理: 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大于30%的: 借: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30%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㈠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一一生物资产》。 ㈡矿区权益和石油、天然气矿产储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一一石油天然气开采》。 ㈢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章确认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 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 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使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 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 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 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 支出构成。 第十条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一借款费用》的 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 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二条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 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确定。 第四章后续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定义使用年限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定义使用年限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定义、使用年限 1)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2)属于整体之一部分, 不便或不宜划分, 而其整体总值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应列为固定资产。 (3)凡相同种类、规格的设备、器具、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虽然单位价值不足2000元,但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 (4)单台电动机其功率为30KW以上(含30KW)应列为固定资产。( 5)成套生产装置上的管道、阀门、仪器仪表、线路在竣工时应列为固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讲解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一节固定资产概述 固定资产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企业产生效益的源泉,关系到企业的运营与发展。企业科学管理和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有利于促进企业正确评估固资产的整体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规范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其中“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

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例如,发电设备按其预计发电量估计使用寿命,汽车或飞机等按其预计行驶里程估计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意味着固定资产属于长期资产,随着使用和磨损,通过计提折旧方式逐渐减少账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后续计量的重要内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也属于后续计量,相关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中予以规范。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等资产,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所持有的管材等资产,尽管该类资产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如,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实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比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 主讲老师 佟志强 第一节 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 “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一、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外购固定资产分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类。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相关支出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经营用动产) 贷:银行存款等 (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经营用动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政府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财会[2016]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自然资源资产等,适用其他相关政府会计准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确认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通常情况下,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确认;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自行建造、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在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 第六条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况: (一)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政府会计主体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且可以分别确定各自原价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应用软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的硬件价值中,一并确认为固定资产;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购建房屋及构筑物时,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七条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同时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中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第八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会计准则)

广东**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本公司规定固定资产的标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金额在2000元以下,但公司认为有控管必要的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固定资产中办公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运输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运输部,除此之外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为动力设备部。 2、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正确计提折旧等财务核算。 3、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3.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3.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改制设立时发起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值计价。 2、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 3、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5、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二章确认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 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第十条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二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定。 第十三条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第四章后续计量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 “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一、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一) 主讲老师佟志强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 “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会计的处理发布时间:2010-3-12 10:33:36 来源:论文天下作者:添加到我的收藏论文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处理变化 论文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核算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文通过新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比较,来分析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以期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更加准确的操作。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并要求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执行,中央国有企业于2008年年底之前全面执行。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核算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文通过新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比较,来分析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以期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更加准确的操作。 1固定资产的定义发生了变化 2001年11月21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旧准则)对固定资产所下的定义是: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需要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则改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不定期一个会计年度。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有以下两点变化: 1.1 不再强调单位价值较高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析-时代光华满分试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析 会计核算工作包括五个步骤:分类、确认、计量、账务处理(记录)、报告。会计准则对账务处理的规范很弱,基本上不重视账务处理的规范。一般来说,规范的重点是分类、确认、计量、报告。其中,确认分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计量分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简单来说,初始计量就是取得时计量,后续计量就是期末资产负债表日计量。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1.固定资产确认需要满足的条件 固定资产的确认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二是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持有目的。为生产经营、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时间标准。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就是一年。过去的会计制度不以时间标准衡量,而是叫单位价值较高。 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除了要满足固定资产的定义外,还要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第一,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第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作为固定资产确认,在应用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的不同组成部分、备品备件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音响系统、灯光系统的折旧率和计提折旧方法可能不同,灯光设备相对比较简单,音响设备属于电子类产品,最好使用加速折旧计提,而不能使用平均提。 另外,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被确认为存货,但是某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需要与相关固定资产组合发挥作用,比如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需要与飞机组合在一起才能够发挥作用,应该确认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资本化、费用化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到底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需要根据其是否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进行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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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一) 主讲老师佟志强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 “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定义和使用年限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定义和使用年限 (1)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应列为固定资产。(2)属于整体之一部分, 不便或不宜划分, 而其整体总值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应列为固定资产。 (3)凡相同种类、规格的设备、器具、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虽然单位价值不足2000元,但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 (4)单台电动机其功率为30KW以上(含30KW)应列为固定资产。 (5)成套生产装置上的管道、阀门、仪器仪表、线路在竣工时应列为固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 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 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 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1

固定资产报废 1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逐级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2.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2 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2.3 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2.4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2.5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 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 4 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使用部门的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3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 根据主管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是: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的范围是: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可以看出,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必须纳入计提折旧的范围。而税法则规定这部分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1.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制造费用; 2.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3.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销售费用; 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5.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6.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7.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研发支出; 8. 企业将自有的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其折旧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1)固定资产的不同组成部分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2)备品配件和维修设备 备品配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如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成本应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取得方式不同,其成本的具体确定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分录: 不需安装: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长期应付款等 需要安装: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 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例1:某企业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发票价格50 000元,增值税税额8 500元,发生的运费2 500元,款项全部付清。 借:固定资产61 000 贷:银行存款61 000 例2:某企业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买价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8 5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1 000元,安装设备时,领用材料物资价值1 500元,购进该批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额为255元,支付工资2 500元。 (1)支付设备价款、税金、运输费合计59 500元: 借:在建工程59 500 贷:银行存款59 500 (2)领用安装材料,支付工资等费用: 借:在建工程 4 255 贷:原材料 1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

政府会计准则-3号固定资产

附件3: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自然资源资产等,适用其他相关政府会计准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确认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通常情况下,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确认;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自行建造、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在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 第六条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况: (一)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政府会计主体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且可以分别确定各自原价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应用软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的硬件价值中,一并确认为固定资产;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购建房屋及构筑物时,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七条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

固定资产准则解析

固定资产准则解析 : 财政部制定并发布的《准则――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定义、确认、计量、折旧、减值提取、处置以及信息披露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准则的理解,便于在实际中的,本文拟对准则的要点谈谈个人的体会。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这实质是说明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这种目的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要求其是有用的,能为企业带来效益,否则,就没有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必要。(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固定资产是长期资产,其 使用期限应长于一年的一个会计期间,这也隐含了其价值的转移方式(折旧)是逐步的,是其区别于流动资产的一个显著特征。(3)单位价值较高。无论是自建的,还是外购的,或是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要求其单位价值含量较高,这也就暗示了对其核算应加强重视。固定资产的定义在着重说明其作为资产的共性――有用性――的同时,突出了其本身的特征――使用年限较长、单位价值量较高,即从共性和个性上较好地说明了其内涵。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确认需满足两个条件:(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这实际上是对有用性的进一步阐明,固定资产本身能产生经济利益,而且这种经济利益能归属于企业,企业才能将其确认,二者缺一不可。(2)固定资 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是从会计核算的量化要求来说的,会计核算本身就是一个对权利和义务的量化过程,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也不例外,其所带来的收益和由此导致的成本,必须能可靠地计量,才能为报表使用者所理解。 毕业论文

准则谈到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应结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来进行。定义是从固定资产的自身本质属性出发,对其特征的界定;而确认条件更侧重于站在企业的角度,来客观地评价资产,看其能否达到一定的要求(有用性、可控性、可计量性),来决定是否将其纳入会计核算的。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的环保设备和安全设备等非生产经营用资产,准则也首次提出应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这体现了会计的实质性原则,只要是能为生产经营服务,具有固定资产特征的,都应加以确认。至于其具体确认,可单独进行也可结合相关资产一同确认,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固定资产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据其来源不同,而遵循不同的标准。总的原则是按成本入账。分为下列情形: 1.外购的固定资产入账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运输费、安装费、技术指导服务费等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费用。这里,成本的内容强调相关性和专属性,只要是相关性和专属性的支出,上都应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为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所有的、必要的支出,而不管该项资产是否已办理竣工决算,只要其建造已达规定的技术和功能要求,也就是达预定的可使用状态,满足设计的要求即可。这避免了因繁琐的竣工决算手续而延误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时间。 毕业论文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这种价值或者是共同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或者是投资者投入前的账面价值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值。总的要求就是其真实性,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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