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安全保障措施(范本)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第一节安全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人为机械事故为零。

2、轻伤频率低于0.007%。

3、无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火灾等事故。

4、创安全文明工地各项达标90%以上。

第二节安全保证体系

1、组织机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规程和技术措施,切实做到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不发生伤亡事故,全面地、有效地实现安全生产。

(1)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施工队长、工长、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等为成员,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2)项目经理部设安保部:设部长一名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的管理和检查。

(3)施工现场根据工程情况配备2~5人组成安全生产巡查组,负责

施工现场安全问题隐患的整改。

(4)施工队伍管理:专业施工队劳务单位必须设专职安全员1-2名,由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负责人统一管理,。

(5)班组长、专业队兼职安全员,负责作业班组作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负责监督检查、整改的安全隐患,对施工现场实行责任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XXX(根据工程项目情况明确人员、姓名)

副组长:XXX(根据工程项目情况明确人员、姓名)

成员:XXX、XXX(根据工程项目情况明确人员、姓名)

2、物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须保证充足的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购置安全设施和设备,保证施工现场的日常及应急。设立事故抢救医疗室,对可能出现的工伤事故工人进行现场有效抢救治疗,发生严重工伤情况,将工伤人尽快运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抢救,使伤者得到有效治疗。

购置足够数量且符合国家标准及总公司合格供方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专用劳动服,专用安全操作工具等。

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灭火器具,设置必要数量的专用消防水管系统和消火栓,对易燃材料进行专库储存、监护。

3、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立完善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全体工

人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使进场的工人了解工种的要求,掌握施工安全技术和防护,提高自身的安全保障能力。

4、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规则:

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奖惩规定:从经济上奖励安全生产好的班组或个人,并对违章作业、造成工伤事故者进行惩处。

项目经理部定期对施工现场各施工班组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促进各工种、各工程部位的安全生产,使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5、安全教育: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业务责任和管理能力,提高各级安全防范意识。

(2)项目部必须及时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培训,作业前每项工序需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向每个施工人员将安全施工交底内容交代清楚。

(3)严格执行班前会制度。班前讲话必须讲安全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到“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的文明安全施工。

6、严格执行方案审批程序和落实

编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有针对性,(承重支架、支撑等结构必须经过结构计算和验算),施工方案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及监理工程

师审批。

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及时下达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实施过程中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行。

7、开展预测、预防工作

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开展预测、预防工作,找出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危险源、风险点,制定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三节安全体系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职责

1、项目经理:

(1)负责领导和管理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质量、施工生产工作,对工程全面负责。

(2)贯彻落实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3)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部门、专业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使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的管理,组织上岗教育,对外包队的健康负责,监督劳动保护工作。

(5)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存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对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并随时检查、监督。

(4)在主持制定技术措施与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主可实施,负责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合格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

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3、施工员责任

(1)施工员必须持证上岗,掌握安全、技术、施工规程、规范。

(2)认真招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负直接领导责任。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4)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操作技能,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相关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解决提出的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问题。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

(7)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没有书面安全交底发生安全事故,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4、安全员:

(1)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和《市政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履行本职工作的管理职责。

(3)贯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安全标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4)熟悉工程项目情况,施工现场的环境,检查并纠正违章作业现象。

(5)积极主动配合工长(施工员)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6)参与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施验收、检查,设置安装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明显导行标志。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落实整改

5、施工队长: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所管辖的施工队及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熟悉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严禁违章指挥操作,不冒险蛮干。

(3)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做到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4)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制度,新工人入场的岗位教育,并保持记录。

(5)严格遵守用工制度的管理,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履行用工手续。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施工作业人员:

(1)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安全。

(2)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施工员、安全员的管理。

(3)完成好本职工作,对施工作业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自身安全负责,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指令,严禁冒险作业。

(4)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使用电动工具时,须由专业人员检查,严禁使用未经检查的工具。

(5)搬运材料或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砖。

(6)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等)或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

(7)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配戴使用防护用品,严禁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吸烟,禁止酒后作业,休息时不得钻到机械车辆下面休息。

7、电工: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拆装电器进行电气维修作业。

(2)专职电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临电安全操作规程,遵照操作规程进行各项作业,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临电使用条例的违章指挥命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3)严格执行临电安全检查制度,进行经常性巡回检查,不脱岗,及时解决问题。

(4)必须对使用的电器设备和用电线路进行经常性检查,保证线路使用安全,认真执行电力有关部门及相关用电管理规定。

(5)对施工人员违反用电操作规程和临电使用条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直至责令停止使用,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8、施工机械驾驶员:

(1)施工机械、工程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非专业人员驾驶施工机械车辆。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施工现场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3)驾驶员要负责监督随车装卸人员的安全操作及交通安全事宜。对违章装卸,不利安全行驶行为,驾驶员须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领导。

(4)驾驶员在患病期间,严禁施工机械、工程车车辆。

(5)作业前,驾驶员应对所驾驶的机械车辆进行认检查,防止带病的机械车辆进行施工作业。机械发生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停车检修,严禁在机械运转时进行维修作业。

(6)驾驶员按要求保证机械车辆防护装置齐全,严禁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吸烟,禁止酒后作业,休息时不得钻到机械车辆下面休息

第四节安全措施

(1)项目工程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完善管理制度,设立专职安全监督员。

(2)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3)专职安全员经常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纠正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隐患,发现违章操作人员要立即制止,停工整改。

(4)坚持全员安全教育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自保与互保意识,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各作业组责任到人。

(5)项目部设置安全保卫小组,落实保卫值班制度,设专人值班,经常组织专人巡视施工现场,取得属地派出所及治安联防的支持与配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6)管理人员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严禁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7)严禁班前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不准打闹违反劳动纪律,禁止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多工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相互配合。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凡不符合安全规定者,严禁上岗。

(9)设立专职安全分队对施工围挡进行巡逻检查,确保封闭式围挡及施工护栏牢固有效,并协助交通等部门维护社会安全。

(10)开工前,必须对进行书面的安全交底,注明施工中应注意安全

注意的事项与禁止事项。

(11)各专业工种使用施工机械机具时,严格执行本工种、本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设专人负责检修,不得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违章操作。

(12)操作蛙夯时必须由两人同时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引电缆,操作人员需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3)施工车辆出入主要路口设置专职交通疏导员,统一着装,标识明显,协助疏导交通。

(14)吊装作业必须设哨工专门指挥,统一操作口令,操作人员严格执行规程作业。吊装作业时派专人统一指挥,起重工要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需处理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不得停留吊挂在空中。

(15)夜间施工时作业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沟槽部位设防护栏杆及红色警示灯。

(16)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电气线路的敷设要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明火作业及电气焊等作业时要制定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

(17)槽边坡要砌挡水沿和搭设防护栏杆,基坑要绑扎梯子搭设防滑坡道,确保操作人员上下安全。围挡采用定型的金属围栏和警示标志。基础施工前,根据雨季特点制定防坍塌措施。

(18)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自保与互保意识,将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各作业组要求责任到人。

(19)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保卫制度,守卫人员佩带值勤标志,值班人员现场巡逻,做好值班记录。

(20)做好成品保卫工作,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21)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掌握人员基本情况,签定治安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第五节消防措施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北京市及企业的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安排专职警卫人员和一名专职保卫干部管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设专人执勤,出入施工现场须持有凭证,外部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2)现场消防工作,严格执行公安部61号令、《消防条例》,施工现场按规定布置消火栓,并保证消防道路畅通。

(3)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内要设置消火栓,对木工场、材料场的灭火器具要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况,施工中严禁挤占消火栓及消防通道。

(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临设搭建要符合消防要求,水源配置合理;消防器材要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在易燃物品处要有专门消防设施。

(5)严格执行现场使用明火取证制度,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混放,距用火处要有一定安全距离。

(6)经常对职工进行治安、防火教育,培训消防人员;现场设消防通道。

(7)加强对民工队的日常管理,特别是施工住地的用火、用电管理和检查,掌握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签定治安消防协议。

(8)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必须规定储存和处理。有毒物品和消防用具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条例和相关规定。

(9)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随时提出整改建议,令其及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上报领导,并对其进行处罚。

(10)木材厂等禁烟施工场所严禁吸烟,现场及生活区不得乱拉电线及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具。

第六节 临时用电措施

一、临时用电设备表(样标)

二、临时用电负荷计算书

负荷计算的目的:确定负荷选择电器设备和导线,使设备、材料得

到充分的利用和安全运行。

施工用电量计算如下:

工程的用电量主要以用电高峰时的用电负荷为准。

P1 = 1.24×k×∑P ∑P=306kw

= 1.24×0.6×(306)

=228千伏安

P变=1.05×P1/cosΦ

=1.05×228/0.75

= 319.2千伏安

式中:k—计算系数。

∑P—全部动力用电设备额定用电量。

P1 —电动机额定功率(千瓦)。

P变—额定功率(千瓦)。

cosΦ—用电设备功率因数。

根据现场供电情况和计算结果,申请在道路桩号5+150位置据路中线约为40米处设315kvA变压器一台,并在该位置设总配电箱一处,做为施工供电电源使用。输电线路沿道路红线布设。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和配电示意图

四、安全用电管理目标

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触电事故。

五、安全用电管理网络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六、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使用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电工产品认证目录罗列的电气材料和设备,如断路器,漏电开关、线缆等,必须采用经技术质量监督局认证(CCC)的产品。

3、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漏电保”,“一机、一闸、

一漏、一箱、一锁”的配置,

4、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安装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即TN-S系统供电,且按照规定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用不同颜色分开,不符合要求不使用(工作零线是浅蓝色,保护零线是黄绿相间颜色)。

(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

(3)各种电力施工机械严格执行一机一闸制。

(4)为确保用电人身的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固定配电箱均设重复接地,增加保护零线的可靠性。

5、安全用电防护措施:

(1)指定现场电工组长为专职电室安全员,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建立现场电气运行记录制。

(2)施工中对电器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严格的检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3)施工现场变压器需设标准围挡,并设高压危险的警示标志。固定闸箱设围挡,闸箱必须上锁。

(4)施工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电器设备及线路的安装。

(5)施工现场的各种电器的使用,确实做到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的要求。并对金属外壳的电器设备确实做好保护接零的要求。

(6)现场使用的电器设备在使用交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包括电焊机、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等)。

(7)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时,严禁带电进行,电器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断掉电源。

(8)施工现场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在特别潮湿和易燃易爆的施工场所要使用12V的安全电压。

(9)施工现场搭设脚手架要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0)电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品(绝缘鞋等),高处作业系安全带。

(11)施工现场必须有值班电工盯岗。

(12)施工现场临电要做好用电线路的巡视和检查工作,巡视和检查内容按照五大表格的要求,有检查并有记录。

(13)、配电箱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须分级设置,并得到分段保护。

A级分配箱: I△n≤100 mA, T△n <0.1S

B级分配箱: I△n≤ 30 mA, T△n <0.1S

C级开关箱: I△n≤ 30 mA, T△n <0.1S

手持电动工具、夯土电动工具活动箱内设置I△n≤ 15 mA, T△n <0.1S级漏电保护开关。

(14)、照明、事故照明、消防应急电源、消防水泵电源引自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电源侧。

(15)、现场内所有PE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绝缘导线。保护零线PE导线截面和连接板截面须大于工作零线导线截面。

(16)、现场电气检修和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正确执行绝缘、屏护、间距三个基本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标示牌技术措施。

(17)、通黏土情况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每季度摇测一次。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雨季测量值需经季节系数调整。

(18)、线路绝缘电阻值不低于下列数值

(19)、照明灯具使用前,漏电开关须经过漏电检查试验。民工宿舍照明采用36V电源,每间宿舍设固定换气扇插座,定时供电换气。

(20)、现场施工电气设备、超过20米高大金属塔架须采取防雷接地措施。每一个接地点应以单独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支路接地线中串接。

(21)、电器装置动作出现故障后,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22)、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做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接触触电者

(23)、施工现场必须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导线采用橡套电缆,中间不应有接头。

(24)、电气装置用电设备检查维修。严禁带电作业和预约停送电日。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警告牌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6、雨季施工用电防护措施

(1)各种电器设备在施工现场设置防雨措施,支搭防护棚或加盖等方法,以防雨淋。

(2)雨后对各种电器设备进行摇测检查,尤其对要使用的电器设备未经摇测检查不能使用。

(3)在潮湿的场所,严禁使用一类电动工具。

(4)施工现场所有用电线路,严禁拖地,如有特殊情况穿管保护。

(5)雨后对电闸箱进行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对闸箱内的漏电开关进行检测是否动作灵敏可靠。

(6)雨后对施工线路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有无断线落地或破损现象,及时消除隐患。

7、对各类用电人员的规定

(1)各类用电人员,不得私自接线或拆线,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接线、拆除电源工作。

(2)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要进行电气知识的教育和用电安全方面的教育,并对使用电气设备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工作。

(3)使用电气设备前,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合格后交作业人员使用。

(4)使用人员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格违章操作。

(5)使用中电气设备出现问题,要请专业人员检查,不得私自乱动、乱拆电气设备。

(6)使用中应随时注意电气设备(手电钻、手砂轮、手枪钻、平刨等)有无异常,或导线有无破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磨破导线或设备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7)使用完毕必须由专人保管或交回主管部门。

七、施工现场工程用电防火措施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多,用电容量大,施工现场应特别注意用电防火,

为了防止电气火灾,特制定如下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用电设备各种保护电器装置,对用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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