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准则
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企业清洁生产的要求及其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卷烟工厂和省级工业公司的清洁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 14001:2004,IDT)
YC/T 273—2008 卷烟包装设计要求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08]第1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24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清洁能源 cleaner energy
天然气、油(不含重油)、电、城市集中供热蒸汽及国家认定的清洁能源。
3.2
清洁生产 cleaner production
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3
卷接包装一次成品率 one-time rate of final products in the cigarette package
在烟支卷制和包装制造过程中,仅经过一次加工形成的合格产品的比率。通过收集卷接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残次烟的数据,综合反映各类卷包材料的损耗率水平。
4 要求
4.1 总要求
4.1.1 卷烟企业应遵循节约资源、预防污染的原则组织生产。
4.1.2 按资源优势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和低污染能源。
4.1.3 卷烟企业应按GB 17167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同时也应按GB/T 23331要求建立相应的能源管理体系。
4.1.4 选用资源利用率高、少废、无废工艺设备;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害因素,采用可靠和简单的生产操作和控制方法,对材料进行循环利用。
4.1.5 产品及包装物的设计,应考虑其在产品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废弃物的产生。
4.2 资源能源利用(250分)
表1 卷烟企业清洁生产资源能源利用评价表
表1 (续)
表1 (续)
4.3 废弃物控制(150分)
表2 卷烟企业清洁生产废弃物控制评价表
表2 (续)
表2 (续)
4.4 环境管理要求(100分)
企业应按照GB/T 24001建立、运行、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并对能源资源的利用及污染物的产生进行控制,实施清洁生产环境管理体系,按表3进行评价。
表3 卷烟企业清洁生产环境管理要求评价表
表3 (续)
表3 (续)
5 数据采集和评价
本标准各项指标的取样和检测按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执行。统计数据取值保留有效位数后一位。
除注明统计周期外,原则上以自然年度为样本周期。
5.1 指标含义及计算口径
5.1.1 清洁能源利用比例
天然气、油(不含重油)、电、城市集中供热蒸汽等能源消耗量占企业能源消耗总量的比例。
5.1.2 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卷烟生产过程及其生产区域生活的能源消耗量总和,折算为标准煤计算。综合能耗按式(1)进行计算:
%100?=
M
N
Z ............................ (1) 式中:
Z ——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万支(kgce/万支);
N ——能源消耗量总和(折算标准煤),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 M ——卷烟产量,单位为万支。
注1:能源消耗的界定及能源折算系数以《烟草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工商数据采集系统数据
报送制度》中的有关要求为依据。
注2:在计算卷烟产量时,有外销烟丝(含膨胀烟丝、再造烟叶)的卷烟企业,按外销40 kg 烟丝折合
成3万支卷烟,相应增加卷烟产量,有购进烟丝(含膨胀烟丝、再造烟叶)的卷烟企业在计算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时,按购进40 kg 烟丝折合3万支卷烟,从总产量中相应扣减。
5.1.3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按式(2)进行计算:
%100?=
Q
N
P ............................ (2) 式中:
P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万元(kgce/万元); N ——能源消耗量总和(折算标准煤),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
Q ——工业增加值,单位为万元。
5.1.4 耗水量
耗水量按式(3)进行计算:
M
S S x
=
............................... (3) 式中:
S ——耗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万支(m 3/万支);
x S ——卷烟生产过程及其生产区域生活取用新水的总量,单位为立方米(m 3);
M ——卷烟产量,单位为万支。
注:在计算卷烟产量时,有外销烟丝(含膨胀烟丝、再造烟叶)的卷烟企业,按外销40 kg 烟丝折合成
3万支卷烟,相应增加卷烟产量;有购进烟丝(含膨胀烟丝、再造烟叶)的卷烟企业,按购进40 kg 烟丝折合3万支卷烟,从总产量中相应扣减。
5.1.5 烟叶消耗和损耗
5.1.5.1 烟叶单耗
单位产品制造过程中,耗用的片烟、再造烟叶、膨胀烟丝、烟梗的数量。按式(4)进行计算:
M
Y Y Y k
t -=
............................. (4) 式中:
Y ——烟叶单耗,单位为千克每万支(kg/万支);
t Y ——投入量(片烟+碎片+再造烟叶+烟梗+膨胀烟丝),单位为千克(kg ); k Y ——可再利用量,单位为千克(kg );
M ——卷烟产量(按标准支计算),单位为万支。
5.1.5.2 烟叶总损耗率
烟叶总损耗率包括原烟采购损耗、打叶复烤损耗、仓储周转损耗;按式(5)进行计算:
l d y z H H H H ++= (5)
式中:
z H ——烟叶总损耗率,%;
y H ——原烟采购损耗率,%;
d H ——打叶复烤损耗率,%;
l H ——仓储周转损耗率,%。
注:原烟采购损耗率和打叶复烤损耗率使用烟叶采购年度的数据。
5.1.5.2.1 原烟采购损耗率按式(6)进行计算:
%100?-=
C
Y C H d
y ......................... (6) 式中:
y H ——原烟采购损耗率,%;
C ——采购数量,单位为千克(kg );
d Y ——打叶复烤实际投入数量,单位为千克(kg )。
5.1.5.2.2 打叶复烤损耗率按式(7)和式(8)进行计算:
D H d -=1 (7)
%100)
1()1(?-?-?=
y y p y S Y S D D
....................... (8) 式中:
d H ——打叶复烤损耗率,%;
D ——打叶复烤得率,%;
y D ——打叶复烤后所得(片烟+烟梗+碎片),单位为千克(kg ); y Y ——打叶复烤投入原烟,单位为千克(kg );
p S ——打叶复烤后所得(片烟+烟梗+碎片)加权平均的含水率; y S ——原烟含水率。
5.1.5.2.3 烟叶仓储周转损耗率按式(9)、式(10)和式(11)进行计算:
j c l H H H += (9)
式中:
l H ——烟叶仓储周转损耗率,%; c H ——仓耗途耗率,%; j H ——计量损溢率,%。
%100?=
z
s
c Y Y H .......................... (10) 式中:
c H ——仓耗损耗率,%;
s Y ——所有运输、贮存环节发生的损失数量,单位为千克(kg );
z Y ——运输、贮存过程总量,单位为千克(kg )。
%100?-=
j
l j j Y Y Y H
........................ (11) 式中:
j H ——计量损溢率,%;
j Y ——烟叶和烟梗结算数量,单位为千克(kg );
l Y ——实际烟叶和烟梗投料计量数量,单位为千克(kg )。
5.1.6 卷接包装材料的选用与包装结构 5.1.
6.1 分值和评价方法
包括条、盒包装纸的选材、内衬纸的选材和包装结构,具体分值如下: ——盒、条包装纸选材评价总分15分,采用扣分方法; ——内衬纸选材采取加分方法,最大加分分值为5分; ——包装结构评价采用扣分方法,最大扣分分值为5分。 5.1.6.2 条、盒包装纸的选材
以15分为基数,全部采用纸基材料制作条、盒包装纸的得15分,如有一个或几个产品使用了PET 膜复合纸的,其产量占总量比例每达到一个百分点扣0.5分,如有一个或几个产品使用了铝箔(镀铝转移除外)复合纸的,其产量占总量比例达到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两项相加扣完为止。
5.1.
6.3 内衬纸的选材
内衬纸选用YC/T 273中4.2.2推荐材料的,其卷烟产品产量占总量比例每达到一个百分点加0.2分,加满5分为止。 5.1.6.4 包装结构
包装结构(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符合YC/T 273要求的,不扣分;凡有一个产品(规格)不符其中任何一项要求(成本除外),扣 3分;有两个及两个以上产品不符合的扣5分。 5.1.7 卷烟纸、滤棒和商标纸的损耗率
卷烟纸、滤棒和商标纸的损耗率按式(12)进行计算:
%100?-=
h
h
s v H H H H ....................... (12) 式中:
v H ——损耗率,%; s H ——实际消耗量; h H ——理论消耗量。
注1:商标纸的单位为张;滤棒的单位为支;卷烟纸的单位为米; 注2:理论消耗量指产品设计值与产量的乘积。
注3:滤棒实际交付数量应小于等于(1.002×标称数量),大于的部分计入实际(耗用)量。
5.1.8 卷接包装一次成品率
综合反映在卷接包装过程中因质量、设备控制水平导致产生不合格品引起的物料、能耗等浪费的情况。卷接包装一次成品率按式(13)进行计算:
%100?-=
Y
M
Y Z
......................... (13) 式中:
Z ——卷接包装一次成品率,%;
M ——单位产量残次烟的烟丝重量,单位为千克每万支(kg/万支); Y ——烟叶单耗,单位为千克每万支(kg/万支)。 5.1.9 卷烟盒、条包装纸成本占卷烟工业销售价格的比例
卷烟盒、条包装纸成本与卷烟工业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的比例,符合YC/T 273要求的,得15分;不符合YC/T 273要求的,得0分。 5.1.10 废水排放量
废水排放量按式(14)进行计算:
M
S S f d =
(14)
式中:
d S ——单位废水排放量,单位为立方米每万支(m 3/万支); f S ——废水排放量,单位为立方米(m 3);
M ——卷烟产量(本地制造),单位为万支。
5.1.11 废水化学需氧量(COD )浓度
应以环保部门检测的结果为依据。 5.1.12 化学需氧量(COD )产生量
化学需氧量(COD )产生量按式(15)或式(16)计算:
W n
i COD
COD Q M n C
Q ??=
∑=3
1
10 (15)
式中:
COD Q ——化学需氧量产生量,单位为千克每万支(kg/万支); w Q ——年废水产生总量,单位为立方米(m 3);
M ——年卷烟产量 ,单位为万支;
COD C ——化学需氧量浓度值,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
n ——实际监测次数,单位为次。
1000?=
M
T Q COD
COD ........................ (16) 式中:
COD Q ——化学需氧量产生量,单位为千克每万支(kg/万支); COD
T ——化学需氧量年产生总量,单位为吨(t );
M ——年卷烟产量 ,单位为万支。
5.1.13 锅炉废气
锅炉废气包括烟尘、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以及烟草粉尘、车间粉尘。每个项目均以所有测量点检测数据的最大值为依据。 5.1.14 二氧化硫(SO 2)产生量
二氧化硫(SO 2)产生量按式(17)或式(18)进行计算:
G n
i SO SO Q M n C
Q ??=
∑=3
1
102
2 (17)
式中:
2
SO Q ——二氧化硫产生量,单位为千克每万支(kg/万支);
G Q ——年废气产生总量,单位为立方米(m 3);
M ——年生产卷烟量 ,单位为万支; 2
SO C ——二氧化硫浓度值,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
n ——实际监测次数(次)。
10002
2?=
M
Tso Qso ........................ (18) 式中:
2
SO Q ——二氧化硫产生量,单位为千克每万支(kg/万支);
2Tso ——二氧化硫年产生总量,单位为吨(t );
M ——年生产卷烟量 ,单位为万支。
5.1.15 噪声
噪声包括厂界噪声、车间噪声。每个项目均以所有测量点检测数据的最大值为依据。 5.1.16 危险废弃物合规处置率
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08]第1号)规定的种类统计并进行相应的处置。
5.2 评价
5.2.1 要求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评价,应满足以下要求:
——收集地方水、气、声、渣相关标准及能源换算的规定;
——明确清洁生产的管理职责,确定清洁生产活动的范围与过程;
——按本标准的各项指标、统计口径与计算方法,确定数据采集、统计计算的具体方法,并形成文件;
——建立与保持清洁生产台账、检测报告。
5.2.2 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企业应按策划的周期组织清洁生产自我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5.2.3 清洁生产等级
5.2.3.1 卷烟工厂
清洁生产的评价采用打分制,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烟叶总损耗率、卷接包装材料的选用与包装结构、使用烫金、烫银接装纸的比例和商标纸占原料和材料成本的比例不计入卷烟工厂的评价项目,总分为450分,层级采用“AAAA”、“AAA”、“AA”、“A”四个等级。评价时对应各条款打分,累计得分就是最终得分。卷烟工厂最终得分在400分及以上的为“AAAA”级;350分~399分为“AAA”级;300分~349分为“AA”级;250分~299分为“A”级。
5.2.3.2 省级工业公司
清洁生产的评价采用打分制,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不计入省级工业公司的评价项目,总分为500分,层级采用“AAAA”、“AAA”、“AA”、“A”四个等级。评价时对应各条款打分,累计得分就是最终得分。省级工业公司最终得分在450分及以上的为“AAAA”级;400分~449分为“AAA”级;350分~399分为“AA”级;300分~349分为“A”级。
5.2.4 重新评价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清洁生产进行重新评价:
——距上次评价满三年;
——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发生重大变更;
——技术改造、加工设备发生变化或工艺有重大改进;
——发生重大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