缮制保险单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2) 特殊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主要有以下几种: 战争险(War Risk)、罢工险(Strikes Risk)。此外还有进口关税 险(Import Duty Risk)、舱面险(On Deck Risk)、黄曲霉素险 (Aflatoxin Risk)、拒收险(Rejection Risk)、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 Risk)、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 展条款(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 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Kong, Inc1uding Kowloon, or Macao, F.R.E.C)等。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的计算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一)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实际投 保和承保的金额,是保险费的计收依据,是投保人或其受让人索赔和保险 人赔偿的最高限额。 《 UCP6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信用证对于投保金额为货物价值、 发票金额或类似金额的某一比例的要求,将被视为对最低保额的要求。如 果信用证对投保金额未做规定,投保金额必须至少为货物CIF或CIP价格的 110%”。 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CIF(CIP)×(1+投保加成率)。
项目7 缮制保险单
据Hale Waihona Puke Baidu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二节 投保单的缮制 第三节 保险单据的缮制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一、投保程序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三、保险条款与险别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的计算
一、投保程序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一)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凡按CIF、CIP条件订立的出口货物,由出口方负责投保。出口 商备妥货物并确定装运日期和运输工具后(收到经船公司签署的配舱回 单后),填制投保单向保险公司投保。出口货物明细单或加注了运输方 式、承保险别等内容的出口发票也可作为投保单使用。
第二节 投保单的缮制
(1)被保险人。除信用证有特别规定的,一般应为信用证的受益 人或合同的卖方,即发货人。 (2) 唛头。按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缮制,与发票等其他单据上的 唛头一致。 (3) 数量和保险物资项目。数量,即出口货物的总数量,如总 重量或总包装件数。保险物资项目,即货物的品名或规格,一般按提单 的填法,填大类名称或货物的统称,不必详细列明各种规格等细节。 (4) 保险金额。填写计算投保加成后的总保险金额或成交金额, 但需标明成交价格条件。
2.附加险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附加险(Additional Risk),又可以分为一般附加险与特殊附加 险两种。 (1) 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有下列11种险别: 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Rain Damage,FWRD)、混杂沾污险(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渗漏险(Leakage)、碰损破碎险(Clash and Breakage)、串味险(Taint of Odor)、受热受潮险(Sweat and Heating)、钩损险(Hook Damage)、锈损险(Risks of Rust)、包装破 裂险(Breakage of Packing)、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TPND)。
一、保险单的作用
(1)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 间的保险契约,其效力随着货物安全抵达目的地即告终止。 (2) 被保险人索赔的主要依据,也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主要依据。
第三节 保险单据的缮制
二、保险单的种类
(1)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俗称“大保单”,它是一种独 立的保险凭证,一旦货物受到损失,承保人和被保人都要按照保险条款 和投保险别来分清货损,处理索赔。 (2) 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俗称“小保单”,是一 种简单的保险凭证,它不印刷保险条款,只印刷承保责任界限,以保险 公司的保险条款为准。这种保险凭证格式简单,其作用与保险单完全相 同。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1.基本险 (1) 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又称单独 海损不赔险。其责任范围如下: 由于海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货物全损。 在装载、转运或装卸过程中,一件或数件货物完全灭失。 共同海损及救助费用的分担。 由于船舶或驳运工具的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碰撞、出轨、 失火、爆炸或在遇难港卸载所造成货物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第三节 保险单据的缮制
如信用证有特殊要求,所有单据以×××为抬头人,那么应在 被保险人栏以×××为被保险人,这种保险单就不要背书了。 如果信用证规定,保单为第三者名称,即中性名义,可写成 “被保险利益人”,即填写“TO WHOM IT MAY CONCERN”。 如果信用证规定,保单为空白抬头(TO ORDER),被保险人名 称应填写“TO APPLICANT +出口商 FOR THE ACCOUNT OF WHOM IT MAY CONCERN”。 如信用证规定以某公司或某银行为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在本栏 上填写所规定的名称,无须背书。
第三节 保险单据的缮制
(3) 联合保险凭证(Combined Insurance Certificate):利用商 业发票在上面加盖保险章,注明保险编号、险别、金额、装载船名、开 船日期等,以此作为保险凭证。它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但不能转让。 一般用于港澳地区中资银行开来的信用证项下业务。
第三节 保险单据的缮制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二)伦敦保险协会《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 ICC)
世界保险业务中较多采用的是ICC条款,即现行的伦敦保险协 会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包括ICC(A)险、ICC(B)险、ICC(C)险、协会 战争险条款—货物 (Institute War Clause-Cargo)、协会罢工险条款— 货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Cargo)和恶意损坏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等。
第二节 投保单的缮制
(5) 装运路线。即装于何种运输工具,开航日期,即提单签发 日期,运输路线,即货物装运地和目的地。 (6) 提单、通知单或邮局收据号次。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填 写运单号,如提单号、航空运单号或其他运输单据号。 (7) 保费给付地点及赔款地点。一般在CIF条件下,卖方支付保 险费,地点为卖方所在地,赔款偿付地点一般为买方所在地。 (8) 保险险别。按合同规定或信用证条款。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3) 一切险(All Risks),除包括上述平安险和水渍险范围的责任 条款外,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外来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或全部损 失。 一切险是保险范围最广的一种险别,费用也较高,但并非包括 所有风险,仍有一些风险是不包括在承保范围之内的,投保时要特别注 意。目前我国出口业务中,一切险使用频率最高。
按我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出口货物的投保一般需逐笔填写投保单, 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投保单经保险公司接受后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据。
(二)进口货物运输保险
凡按FCA、FOB、CPT、CFR条件订立的进口货物,由进口方负责投 保。我国外贸企业为了防止漏保和延误投保,也为了简化手续,大都采用预约 保险做法,即由外贸企业与保险公司事先签订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进口预约保 险合同(Open Cover),又称预约保单(Open Policy)。按照预约保险合同规定, 外贸企业无须逐笔填送投保单。在进口货物时,只需将国外客户的装运通知送 交保险公司,即为办理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自动承担承保责任。 对于不经常有货物进口的单位,也可逐笔办理投保。
第三节 保险单据的缮制
一、保险单的作用 二、保险单的种类 三、保险单的内容及缮制
第三节 保险单据的缮制
保险单据(Insurance Documents)是保险人(Insurer)根据投保 人或被保险人(The Assured/The Insurer)的要求,表示已经承诺保险 责任而出具的凭证。
第三节 保险单据的缮制
第三节 保险单据的缮制
三、保险单的内容及缮制
(1) 发票号码(Invoice Number)。填写发票号码。 (2) 保险单号码(Policy Number)。填写保险公司指定号码。 (3) 被保险人(Insured)。如信用证无特别规定,被保险人应是 合同的出口方或信用证的受益人。 如信用证规定保险单为TO ORDER OF ××× BANK或 IN FAVOUR OF ××× BANK,即应在被保险人处填写“×××出口公司+HELD TO ORDER OF ××× BANK(或 IN FAVOUR OF ××× BANK)”。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保险人。保险人是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 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或给付责任的人。 投保人。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向 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纳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者生命、身体和健康 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保单所有人。保单所有人是指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 受益人。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 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二)保险费的计算
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为:保险费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第二节 投保单的缮制
投保单是发货人或被保险人在货物发运前,确定装运工具并缮 制发票以后,向保险公司(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所填制和提交的单据。 投保单由出口公司在投保时填写,其内容应按合同或信用证要 求仔细、认真填写,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单的内容来缮制和签发保险单。 各保险公司的投保单格式不尽相同,但内容基本一致,其缮制如下:
(4) 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是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在一 定时期内发运的、以CIF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或以FOB、CFR价 格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的保险单。预约保险单载明保险货物的范围、险 别、保险费率、每批运输货物的最高保险金额以及保险费的结付办法等。 凡属于预约保险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一经起运,即自动按预约保险单 所列条件承保,但被保险人在获悉每批保险货物起运时,应立即以起运 通知书或其他书面形式将该批货物的名称、数量、保险金额、运输工具 的种类和名称、航程起讫地点、开航日期等情况通知保险公司。
第二节 投保单的缮制
(9) 投保加成。按合同信用证规定,保险公司一般能接受的最 高投保加成是30%,超过这个限额,保险公司一般不予承保。 (10) 包装情况。填写是集装箱还是散货运输。 (11) 保单号次和费率。由保险公司负责。 (12) 投保人签章。上述内容填完后投保人须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除上述的投保单外,有时,出口企业也可用出口货物明细单或 发票副本来代替投保单,但必须加注有关的保险项目,如运输工具、开 航日期、承保险别、投保金额或投保加成、赔款地、保单份数等要求。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2) 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或WA),又称单独 海损赔偿险。其责任范围如下: 平安险责任范围的全部责任。 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部分损失。 水渍险对单独海损予以赔偿,但有免赔率条款(Franchise Clause)的规定,如鱼类、盐、水果、种籽、谷物等不予赔偿,对糖、 烟叶、麻、毛皮等,损失未达到保额价值的5%以上不予赔偿。但可以 加保不受免赔率限制条款(Irrespective of Percentage,IOP),则单独 海损,不论损失大小,一律赔偿。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三、保险条款与险别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主要有中国保险条款(CIC)和伦敦保险协 会的《协会货物条款》(ICC)。
(一)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CIC)
我国现行的保险条款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制定的,其货 物运输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附加险 不能单独投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