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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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一章土地利用规划背景及形势

第一节县域概况

郏县位于河南省中部偏西,东邻襄城县,西毗汝州市,北接禹州市,南与平顶山市区和宝丰县相连,隶属平顶山市。地理坐标:北纬33?47′43″—

34?11′08″,东经112?49″40″—113?25′00″,地势呈马鞍形,东南、西北部高,中部低,以平原和岗地为主。总面积72426.60公顷,辖8镇6乡,374 个行政村,2005年总人口为 57.30万,城镇人口13.56万,城镇化水平为23.66%,人口密度757.6人/平方公里。

一、自然概况

郏县地处北温带南部,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主要特征是四季分明,日照时间较长,热量较充足,自然降水偏少。

郏县地处伏牛山的北部余脉向豫东平原过渡地带,地形起伏大,地势西北和东南部高,中部低洼,呈马鞍状。县境东南部为外方山余脉,低山绵亘;西北部为箕山山地,峰峦起伏,中部为北汝河冲积平原,沃野坦荡。地貌特征以平原和岗丘地为主,山、岗丘、平原、洼地类型齐全。流经县境大小河流共13条,以北汝河最大,自西向东贯穿全境。

郏县自然资源丰富。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白云岩、水泥灰岩、焦宝石、大理石、陶土、铝矾土、石英石和铁矿石等19种,其中煤炭资源探明储量25亿吨,白云岩普查储量4.19亿吨,水泥灰岩远景储量达11亿吨。

二、社会经济状况

近年来,郏县工业经济发展较快,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十五”期间,全县工业总产值的年均增速达到13.2%。截至2005年底,全县共有各类工业企业

896家,从业人员27114人,完成工业增加值22.7亿元,在生产总值中占据的比重达到51.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8家,完成工业增加值6.9亿元,实现利税3.6亿元。

郏县交通十分便利,洛(阳)—界(首)公路和郑(州)—南(阳)公路西线在县城交汇,郑尧高速、南石公路贯穿县境,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方便快捷的交通网络,使郏县处在郑州、洛阳、平顶山、许昌四个城市的90分钟交通圈内,为本县的经济文化交流及人民生活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

三、历史文化、旅游概况

郏为古国名,春秋时属楚,名郏邑。郏邑原是郏敖的封地,又是郏敖的埋葬地,因此以“郏”为名。汉代置郏县。

郏县旅游资源独特,名胜古迹颇多。“知青天地”的广阔天地乡;县城西北25千米的小峨眉山麓三苏坟,是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朴遗址、文庙大成殿、文奎楼补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还有道教圣地中顶莲花山、紫云山、临沣寨、红石坊和谒主沟钧窑遗址等。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在加强土地参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

1997-2005年全县各项建设占用耕地236.75公顷,占上轮规划目标的

33.82%,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41.59公顷,占上轮规划目标的25.98%,实现了全县耕地的占补平衡有余。郏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始终稳定40180公顷以上。

二、保障了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

1997-2005年全县非农业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6.31公顷,保障了平郏公路、郑尧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它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改变了过去无序用地的状态,使建设用地得到了有效的管理,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

三、实施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规范了用地秩序,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上轮规划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间的不适应性逐渐显露出来,用地需求与上轮规划的矛盾比较突出;规划法制建设、实施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上轮规划采用的规划编制方法欠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已不适应新形势下规划工作的需要,规划修编已显得更为迫切和必要。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状况

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为72426.60公顷,其中农用地53147.73公顷,建设用地9866.22公顷,未利用土地面积为9412.65公顷。

1、农用地

200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53147.7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3.38%。

耕地面积46476.85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4.17%。在耕地中,水田0.70公顷;水浇地26544.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的36.65 %,主要分布于城关、渣园、王集、长桥、姚庄、广阔天地等平原乡镇;旱地面积19931.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52%,多分布在安良、茨芭、黄道、堂街、薛店、李口等浅山丘陵区域。

园地面积433.9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60%。园地主要集中在堂街、安良、茨芭等乡镇;

林地面积2368.6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27%。林地主要分布于安良、茨芭、黄道等山岗乡镇,平原乡镇则相对较少。

其他农用地3868.3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34%。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9866.2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62%。

城乡建设用地902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47%。其中:建制镇用地1560.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的2.16%;农村居民点用地6909.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4%;采矿用地371.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1%;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87.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6%。

交通水利用地682.9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94%。

其他建设用地153.6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21%。

3、未利用地

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为9412.6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00%。主要集中在县域西北和东南部浅山区,涉及安良、茨芭、黄道、堂街、李口等乡镇。

水域543.61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75%;

滩涂沼泽2473.7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42%;

自然保留地6395.2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83%。2005年郏县土地利用现状见表1-1。

表1-1 郏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农用地结构相对单一,耕地比重大

在郏县农业中,种植业一直是其主导产业,反映在农用地结构上,呈现相对单一的特征,耕地比重大,而园地、林地比重明显偏小。2005年耕地面积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为64.17%,园地和林地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分别为0.60%和

3.27%。

2、城乡建设用地中,工矿用地面积较大

郏县西北和东南为低山丘陵区,矿产资源丰富。2005年底,全县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面积共559.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20%。

3、土地资源及其利用具有明显的区域性

主要表现在:耕地从平原向山区比重逐渐减少,且利用方式上由水浇地向旱地变化,耕地为平原区的主要用地类型;林地从平原向山区比重逐渐增大,林地为山区的主要用地类型;城乡用地从平原向山区比重逐渐缩少,平原区开发程度相对高于山区。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以耕地为主的农业用地,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低,经济效益较差

根据郏县现状调查情况,现在耕地60.00%为中低产田,其中中产田23702.13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0.99%,低产田4183.1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01%。由于经营粗放和林牧渔业用地利用不充分,以级农业生产结构、种植业结构不尽合理等,导致以耕地为主的农业用地产出率较低,经济效益较差。

2、土地后备资源有限,整理复垦开发难度逐年增大

通过近几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投资低、见效快、效益好的土地后备资源地块已逐步得到开发整理,今后为满足非农建设、占补平衡和保持耕地总量稳定的需要,土地开发整理的难度将逐年增大。

3、城乡建设用地存在不同程度的浪费现象

2005年郏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9029.7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74%。人均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和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115平方米、158平方米、158平方米。城乡建设用地在一定程度上仍沿袭以往的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仍存大乱占滥用浪费土地等现象。主要表现在:城镇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农村居民点用地数量大且布局分散,村庄周围空地较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够充分。在

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农村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状态依然存在。

4、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和利用,导致局部地区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耕地用养失调,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化肥农药使用方法落后,利用率低,部分农化物质残留在大气、水体、土壤和农作物中,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近几年郏县工业发展迅速,工业“三废”排放明显增多,导致境内大气、水质和土壤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郏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一时期郏县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这些目标的实施既给郏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和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1、随着国家实施的中部崛起战略、支持三农政策和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等的实施,为郏县加快发展提供了条件。

2、随着城乡统筹战略的实施,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乡村成为可能,使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措施的落实,城乡用地布局的整体化成为可能,这将使全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更为合理,土地利用更加高效。

3、资源和区位优势将有利于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快速转变

郏县位于郑州、洛阳、平顶山、许昌四市的辐射交汇地带,处在中原城市群紧密层,可以很迅捷地承受四个城市的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经济、科技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势必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从而有利于促进全县土地宏观调控,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1、耕地特别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严峻

规划期内,随着全县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建设用地需求依然旺盛,而适宜开垦的后备土地资源不足、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难度日益加大,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加之新一轮规划上级规划要求郏县耕地维持2005年现状不变,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又比上轮规划增加了139.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很大,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2、统筹区域间用地任务更加艰巨,土地调控难度越来越大

规划期间,是全县人口、资源和环境等矛盾不断加剧的时期。在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双重压力下,行业间、区域间的土地利用矛盾将日益突出。个别地方从局部利益出发,无序竞争、重复建设、盲目扩大用地规模,片面要求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减少耕地保护面积,使全县统筹调控用地的任务越来越重。

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土地利用目标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一、战略定位

1、区域定位

郏县位于河南省中部偏西,郑州、洛阳、平顶山、许昌四市辐射交汇地带,处在中原城市群紧密层,伏牛山东城镇发展带。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和全省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的实施,使郏县成为中原城市群紧密层的重要结点。

县城的城市性质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食品、医药、机械铸造加工和综合商贸为主的生态园林城市。

2、功能定位

优化提升能源、建材、食品加工、铸造四大传统产业,积极培育医药、轻纺服装、新型材料、机械、文化旅游五大成长型产业,努力将郏县建设成全国铁锅生产

基地、河南省优质烟叶生产基地、优质红牛繁育基地、豫中文化旅游基地等四大基地。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宏观经济目标

宏观经济主要指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以上,到2010年达到85亿元左右,基本实现翻一番,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4400元左右。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2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3%左右,五年累计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综合经济实力到“十一五”末力争进入全省前50名。

经济结构调整指标。三次产业比调整为14.0?62.0?24.0;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2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和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

2、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全面提升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等级,提高公路密度,基本形成方便快捷、沿途景观良好的县域公路交通体系;形成基本完善的农田水利系统,做到“旱能灌、涝能排”,为农业生产提供可靠保障;加强电网建设,实现安全、经济、优质供电;城镇给排水、供气和污染治理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投入使用。

3、可持续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总人口控制在62.40万以内。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明显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建成区绿地覆盖率达到36%。

第二节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推进科技创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郏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且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各项非农业建设要优先利用未利用地和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2、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的过快增长。

3、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思想,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郏县。

4、可持续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5、加强土地宏观调控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调控建设用地总量,充分发挥和加大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土地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国家各项宏观调控任务的落实。

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实施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保持全县耕地数量的稳定;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制定、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各部门和城乡土地利用。

二、具体目标

根据《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下达给郏县规划期内各项用地指标,结合《郏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规划期内全县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1、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

规划期内,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476.85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40346公顷,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2、重点发展用地得到保障

合理安排全县非农业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重点建制镇及重点产业项目的用地,保障交通、水利及旅游设施用地,合理保障一般建制镇及民生用地。

3、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用地,确保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下达指标

规划期内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奖惩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向集约高效转变,在保障全县必要用地的同时,确保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规划下达指标。规划期内,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量不高于上级下达的43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增加量不突破上级下达的89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由2005年的156平方米下降到2010年的139平方米,到2020年为123平方米。

4、城乡一体化土地利用格局基本形成

按照《郏县城市总体规划》、《郏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空间布局,规划期内努力实现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

5、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

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53147.73公顷分别增到2010年的53721.93公顷和2020年的54743.07公顷,期内净增加1595.34公顷。期内增加部分主要为园地和林地,同时减少其他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10年控制在9229.70公顷,2020年控制在9459.70公顷,适当增加交通水利用地,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前提下,适当开发未利用地。

5、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得到落实

全县近期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上级规划下达的210.30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不少于529.04公顷,确保规划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占一补一”任务,并使耕地总量有所增加。

6、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状况明显改善

加强北汝河的水土保持和荒山绿化工作,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等生态灾害的发生;重点矿产资源开发区的各类开发活动,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生态环境破坏恢复率得到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导致的环境污染状况明显改善。

表2-1 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调控目标单位:公顷

第三章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郏县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53147.73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53721.93公顷,2020年的54743.07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574.20公顷和1595.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73.38 %提高到74.17 %和75.58 %。

一、严格保护耕地

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46476.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17%;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耕地面积均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46476.85公顷,与2005年相比耕地面积不减少。

二、适当增加园地面积

园地面积由2005年的433.94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523.94公顷和2020年的683.94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90公顷和2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

由2005年的0.60%增加到0.72%和0.94%。

三、逐步增加林地面积

林地面积由2005年的2368.63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2868.63公顷和2020年

的3768.63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500公顷和1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3.27 %分别增加到3.96%和5.20%。

四、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面积

其他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3868.31公顷减少到2010年的3852.51公顷和2020年的3813.65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15.8公顷和54.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5.34%分别减少到5.32 %和5.27 %。

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适应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力度,调减农村居民点规模,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9866.22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10300.36公顷和2020年的10978.59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434.14公顷和11

12.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3.62%分别提高到14.22

%和15.16 %。

一、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2120.35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2410.35公顷和2020年的3010.35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290公顷和8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93%分别增加到3.33%和4.16%。主要安排到县城中心城区和重点乡镇。

二、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6909.35公顷减少到2010年的6819.35公顷和2020年的6449.35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90公顷和4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9.54 %分别减少到9.42%和8.90%。

三、增加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对南水北调、郑渝铁路等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在用地指标上给予重点保障,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需求,增加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比重,详见附表8~9。

到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214.14公顷,达到897.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0.94%提高到1.24%;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418.23公顷,达到1315.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提高到1.82%。

四、合理安排其它建设用地面积

2005年全县其它建设用地面积为153.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1%;规划至2010年增加到173.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至2020年增加到203.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8%;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其它建设用地面积分别增加20公顷、50公顷,增加的其它建设用地面积主要用于风景旅游设施用地。

第三节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未利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9412.65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8404.31公顷和2020年的6704.94公顷,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减少1008.34公顷和2707.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3%分别减少到11.59 %和9.26 %。未利用地主要开发为耕地、园地和林地。

表3-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

第四章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以落实《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关于郏县空间布局和重点工程用地为重要目标,结合《郏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优化郏县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一节优先保障生态建设用地

郏县优化生态屏障用地以设定生态网络体系,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为目标。维护自然地貌的连续性,顺应自然地形地貌的形态,按最大适宜度安排安类生态用地。郏县生态用地布局重点区域:

以北汝河及北部和东南部山区为重点,大力实施封山育林、荒山造林、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促进山地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提高生态涵养能力;

以加快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环城防护林工程为重点,在境内的省道和主要交通要道两侧加强生态绿化建设;

加强中心城区绿化,在原有绿化的基础上,以现汝河、青龙湖、护城河、城湖及各卫星湖周边生态绿地建设为重点,加快中心城区、居住小区、广场、街心花园等公共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建设,营造绿色环境。

第二节优化农用地布局

按照上级规划的布局要求,充分考虑郏县县域内自然和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和生态条件逐步改善的前提下优化农用地布局。

一、优化耕地布局

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优化全县耕地布局。

以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实施优质农产品产业工程,大力发展以城关、广阔天地、渣园、白庙等乡镇为主的20万亩优质小麦生产基地;以薛店、渣园、长桥、王集等乡镇为主的10万亩优质专用玉米和饲料玉米生产基地建设;以安良、冢头和广阔天地等乡镇渠沿线等地为主的脱毒红薯种植;以王集南部、长桥南部、堂街等乡镇为主的花生生产基地;以薛店、渣园、冢头、城关、广阔天地、王集、白庙南部、北部、长桥北部为重点的蔬菜生产基地。

规划期内全县耕地总面积要稳定在上级规划下达的46476.85公顷以上,但规划期各乡镇的分布面积将有所调整:

耕地面积减少:涉及乡镇为城关镇、王集乡耕地面积由2005年的5541.67公顷减少到2020年的5000.88公顷,减少540.79公顷;薛店镇耕地面积由2005年的

4804.92公顷减少到4804.02公顷,减少0.9公顷;姚庄乡耕地面积由2005年的582.09公顷减少到540.09公顷,减少了42公顷。耕地面积调整情况见表4-1。

耕地面积增加:黄道镇耕地面积由2005年的1606.17公顷增加到1855.83公顷,增加了249.66公顷;茨芭镇耕地面积由2005年的5665.97公顷增加到6000.00公顷,增加了334.03公顷。

耕地面积稳定:安良镇、冢头镇、长桥镇、堂街镇、白庙乡、广阔天地乡、渣元乡、李口乡8个乡镇耕地面积保持稳定。耕地面积调整情况见表4-1。

表4-1 郏县规划期内耕地布局情况表单位:公顷

二、基本农田布局

1、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0206.5公顷,规划期内上级规划下达郏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034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6.81%。具体情况见表4-2。

表4-2 规划期内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表单位:公顷

2、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规划》首先将中心城区、建制镇镇区、产业集聚区的允许建设区(即规模边界内)和有条件建设区(即扩展边界内)内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耕地,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其次,将部分中心村的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耕地,为新农村建设留出合理的用地空间。同时把质量较好的一般耕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

调出情况:

一是将中心城区所涉及的城关镇、王集乡和白庙乡的719.17公顷基本农田调出。其中城关镇596.11公顷、王集乡80.30公顷、白庙乡42.76公顷。

二是将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区和控制区内的916.2公顷基本农田调出,全部为王集乡。

三是将各镇区及扩展区内的344.19公顷基本农田调出。其中安良镇30.65公顷、薛店镇41.02公顷、冢头镇32.01公顷、长桥镇28.3公顷、堂街镇34.36公顷、黄道镇38.39公顷、白庙乡35公顷、广阔天地乡25.6公顷、姚庄乡11.91公顷、渣元乡26.6公顷、李口乡14.5公顷、茨芭镇25.85公顷。

四是将基本农田缓冲区的744.88公顷基本农田调出。其中城关镇55.00公顷、王集乡35.00公顷、安良镇58.27公顷、薛店镇48.84公顷、冢头镇55.21公顷、长桥镇75.16公顷、堂街镇50.29公顷、黄道镇58.00公顷、白庙乡71.61公顷、广阔天地乡27.97公顷、姚庄乡65.00公顷、渣元乡52.63公顷、李口乡43.90公顷、茨芭镇52.00公顷。

五是将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内的273.02公顷基本农田调出。其中王集乡21.00

公顷、安良镇15.73公顷、薛店镇21.50公顷、冢头镇20.99公顷、长桥镇22.25公顷、堂街镇33.74公顷、黄道镇26.00公顷、白庙乡22.56公顷、姚庄乡10.00公顷、渣元乡26.32公顷、李口乡23.93公顷、茨芭镇29.00公顷。

六是将生态保护及其他用地调出基本农田572.16公顷。其中薛店镇77.16公顷、冢头镇180.00公顷、白庙乡300.00公顷、渣元乡15.00公顷。全县基本农田调出调入情况如表4-3所示。

表4-3 郏县基本农田调出调入情况表单位:公顷

调入情况:

全县共调入基本农田3578.12公顷。调入基本农田区主要为城关镇55.00公顷、王集乡364.88公顷、安良镇525.22公顷、薛店镇287.67公顷、冢头镇329.01公顷、长桥镇66.10公顷、堂街镇569.14公顷、黄道镇147.37公顷、白庙乡298.23公顷、广阔天地乡4.13公顷、姚庄乡49.56公顷、渣元乡304.40公顷、李口乡130.13公顷、茨芭镇447.28公顷。全县基本农田调入情况如表4-3所示。

3、基本农田质量

将低等别、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把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保证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总体质量优于调整前的质量。

三、园地布局

规划期内,通过调整改造现有园地,提高产品质量和调整品种结构,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适当增加园地面积,着力发展优质果园。园地主要为

果园,规划期内园地共增加250公顷,主要分布在茨芭镇和黄道镇。(详见附表5)

四、林地布局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通过实施郏县环城生态林区、沿汝河生态林区、北部生态经济区、东南部生态经济林区建设。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净增加900公顷,(见附表6)

五、其他农用地布局

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整理田坎、农村道路,合理调整其他农用地的结构和布局。

第三节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以调整和优化全县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为重点,以提高城乡建设用地效率为核心,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中心城区和重点镇的用地需求,推进产业向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一、优化城镇工矿用地空间布局

根据郏县“十一五”及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模式,结合县域人口分布、交通网络和城镇体系的空间分布格局,宜采用“一心两轴”的经济空间布局形式。

“一心”是要进一步强化县城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地位,坚持“重点建设新区,逐步改造老城”的原则,加快县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引导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集聚,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规划期内,努力将其建设成为一个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小城市。

“两轴”,一是要形成沿S238(常付线)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经济发展轴,要加快沿线薛店、渣园、广阔天地、王集、长桥等乡镇铸造、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等工业和商贸、物流等服务业的发展;二是在县域北部形成茨芭—黄道—安良—冢头以资源型产业为主的经济发展轴,重点发展能源、建材、农产品加工等工业和旅游、商贸等服务业。

汝河以南乡镇发挥临近平顶山市区的优势,积极承受来自平顶山的产业辐射,发展与平顶山市区配套、协作的相关产业。

通过合理有序的空间发展布局,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努力构建农业先进、工业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新郏县。

根据郏县“十一五”及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模式,结合县域人口分布、交通网络和城镇体系的空间分布格局,城镇经济区划的划分方案如下:

中心区:以县城为中心,包括县城、渣园、白庙、王集等乡镇。

东区:以冢头为中心,包括冢头、长桥等乡镇。

西区:以薛店为中心,包括薛店、茨芭等乡镇。

南区:以李口为中心,包括李口、堂街、姚庄等乡镇。

北区:以安良为中心,包括安良、黄道等乡镇。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加强县城的建设,完善县城的中心功能,形成以县城为主体,以重点建制镇为骨干,一般镇为基础,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联系紧密的城镇体系。

二、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

以“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为重点,加强村庄建设,整合中心村和居民点,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加大对中心镇、中心村的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建设一批“村容整洁、村貌美化、村风文明、村民和谐”的新村庄,提高其综合承载能力,实现与城区和建制镇的功能对接,融入市域。

城镇体系,成为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据点。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方式,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建制镇和中心村集中。结合总体规划,编制农村居民点近、远期发展规划,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适时优化空间布局。

二、交通水利用地空间布局

1、交通用地布局

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分步实施和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以新建过境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为骨干,建立与周围市县有便捷联系的现代化对外交通系统;以国道、省道为骨干,以县道、乡道和村村通道路为补充,建立具有必要的通达深度和覆盖率、经济合理的县域公路交通网络,形成方便快捷、通达顺畅、路面质量完好、沿路景观优美的县域公路交通体系。2005年全县交通用地面积373.63公顷,规划期内新增交通用地492.37公顷,其中近期新增164.14公顷,远期新增328.23公顷,具体项目见附表8。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二〇一二年九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 (一)评估目的 (2) (二)评估方式 (2) (三)评估层级和工作组织 (2) (四)评估原则 (3) (五)评估程序 (4) (六)基础资料收集 (5) (七)规划评估主要内容 (5)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10) (一)规划修改适用情形 (10) (二)规划修改层级、时限和工作组织 (11) (三)规划修改原则 (12) (四)规划修改程序 (13) (五)规划修改的控制性要求 (14)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要求 (15) (一)规划评估成果 (15) (二)规划修改成果 (16)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审批 (18)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审批 (18)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审批 (18) 附录1 规划评估工作程序 (19) 附录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定量评价计算方法. 20附录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表格示例 (27) 附录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表格示例 (3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目前,全国省、市、县、乡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本编制完成,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制度,严格规范规划修改,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特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应对经济社会客观发展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以下简称“规划评估”)是指在规划实施期间,以规划目标为依据,按照有关评价方法和要求,针对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情形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分析规划对经济、社会与环境等方面发展变化产生的影响、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评估规划的合理性与现势性,就促进规划有效实施提出评估意见和解决方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20130701

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 (评估时期:2006~2012年) 二〇一三年六月

目录 目录 (3) 第一章概述 (5) 一、评估的背景 (5) 二、评估的目的 (5) 三、评估的任务 (6) 四、评估的原则 (6) 五、评估方法 (7) 六、评估工作组织 (8) 七、评估依据和相关数据情况 (9) 第二章区域概况 (11) 一、自然地理状况 (11) 二、经济发展状况 (11) 三、行政区划及人口状况 (12) 四、土地利用现状 (12) 第三章2005-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形势 (13) 一、基本情况 (13) 二、主要背景变化 (17)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问题 (17) 第四章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任务概况 (19) 一、规划目标数据的衔接 (19) 二、现状数据的衔接情况 (20) 三、衔接后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情况 (21) 第五章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 (24) 一、规划目标执行情况 (24) 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26) 三、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行情况 (29) 四、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情况 (30) 五、土地供应情况 (30) 第六章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评估 (32)

一、评估原则、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 (32) 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估情况分析 (34) 三、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综合评估情况 (40) 第七章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42) 一、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42) 二、加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制度建设 (43) 三、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工作 (44) 四、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45) 五、提高规划实施的科技水平 (46) 第八章结论与建议 (47) 一、主要结论 (47) 二、存在的问题 (48) 三、恳请国土资源部给予支持的建议 (50) 附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七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 (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6)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7)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 (8)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0) 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 (11)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 第一节行政措施 (12) 第二节经济措施 (12) 第三节经济措施 (13) 第四节社会措施 (13) 第九章附则 (15) 附表 (16)

第一章总则 1、规划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实现全面跨越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3、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总量控制、布局优化。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 试行

湖南省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技术指南 (试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二O一九年四月

目录 1 总则 (1) 1.1评估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评估时点与基数 (1) 1.4评估原则 (2) 1.5评估依据 (2) 1.5.1法律法规 (2) 1.5.2相关规划及社会经济资料 (2) 1.6评估组织 (3) 2 工作流程 (3) 2.1工作准备 (3) 2.2现状调查与分析 (3) 2.3成果编制 (4) 2.4成果论证与公示 (4) 2.5成果报批 (4) 3 评估主要内容 (4) 3.1现状概况 (5) 3.2现行各类空间规划回顾 (5) 3.3战略目标评估 (5) 3.4城镇建设发展格局评估 (6)

3.4.1市(县)域发展格局评估 (6) 3.4.2中心城区规划评估 (7) 3.4.3产业园区规划布局评估 (7) 3.4.4重点区域规划布局评估 (7) 3.5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评估 (7) 3.6空间管控评估 (8) 3.7要素配置评估 (8) 3.8现行各类空间规划方案合理性评估 (8) 3.9区域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分析 (9) 3.9.1外部发展环境分析 (9) 3.9.2地方发展诉求分析 (9) 3.10其他专项类规划评估 (9) 3.11评估结论与建议 (11) 3.11.1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 (11) 3.11.2规划实施主要成效 (11) 3.11.3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3.11.4主要建议 (12) 4 技术要点 (12) 4.1基础资料收集 (12) 4.2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底图编制 (12) 4.3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优化建议 (13) 5 成果要求 (13)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目录 .、八、- 刖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 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 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 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 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牛态环境 第7V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兀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T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1 : 附表 建设用地指标 2 : 附表 园地指标 3 : 附表 林地指标 4 : 附表 牧草地指标 5 :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八、- 刖百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 997 — 20 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 0 0 6 — 2 0 2 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 0 0 5年为基期,以2 0 2 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 0 0 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 5 7 0 4.74万公顷(9 8 5 5 7 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 1 9 2.2 4万公顷 ( 4 7 8 8 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 2 2 0 8. 2 7万公顷(1 8 3 1 2 4万亩),园地面积为1 15 4. 9万公顷(1 7 3 2 3 万亩),林地面积为2 3 5 7 4.1 1万公顷(3 5 3 6 1 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 6 2 1 4.3 8万公顷(3 9 3 2 1 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 3.0 9万公顷(3 8 2 9 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 2 6 0 1.5 1万公顷(3 9 0 2 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 3 0.8 5 万公顷(3 4 6 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 5 9.8 7万公顷(5 3 9 8 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 1 9 9 7 — 2 0 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 9 9 7 — 2 0 0 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 0. 3 5万公顷( 3 0 5万亩),与1 9 9 1 — 1 9 9 6年年均占用2 9.3 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 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 0 0 5年与1 9 9 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 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 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调整方案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经国务院同意,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耕地调整。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65亿亩。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术语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解释(试行)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 2008年8月22日

组织牵头单位: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技术承担单位: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协作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审定: 主要编写人员: 参加人员: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目录(236条) 1.基本名词(33条) (5)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规划区规划期限规划目标规划指标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基本农田土地利用规划区土地用途管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区其它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近期建设用地区工矿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其它用途区土地利用方针土地利用问题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可持续利用 2.总体规划(55条) (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程序土地利用规划供选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供需平衡分析土地需求量预测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城市扩展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水平基本农田保护率土地利用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建设规模控制图市域建设规模控制图土地用途管制规则规划图件园地规模林地规模牧草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工矿废弃地复垦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大纲规划成果中心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土地利用分析与调查评价(53条) (10)

(完整word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对于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有关内容。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议;理论 引言对于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土地利用规划的讨论,近些年在规划界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大家不断地发现问题,又不断地提出对策建议,但是,多年来城市总体规划并没有产生很大的变革,规划的编制.审批以及规划师在认识方法上都没有太大的变化。虽然城市总体规划问题多多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改革一直未能以强有力的姿态开始。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理论基础 1.1规划的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 1 9 9 4年中国制定并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 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国家级21世纪议程,它的核心思想是提出在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政府为了在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国21世纪议程,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行动和措施,其中包括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的发展战略之一,以推动地方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可持续发展定义:“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 1.2 城市与区域发展的整体性——要求规划之间的融合城市是非农业人口集中.以从事工业.第三产业等非农活动的地域,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的集中点,是区别于比较单一而分散的农村居民的社会空间结构形式。与自然系统相比,城市是一个社会.经济活动高度密集的综合体,是一个以人为主体的较为脆弱的生态系统。城市以其紧密联系的区域为依托。与城市紧密联系区域的资源.大气.水.生物.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因素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它们既起着为城市发展提供能源.水.粮食.劳动力等,又是城市产品的主要市场。同时起着消化.吸收和降解城市的废物。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速,城市与乡村之间逐渐融合,城市与区域日益成为一个发展的整体。按照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城市与乡村之间应该避免利益相互冲突,力求建立一种城市与乡村融合的协调发展形式,城市与乡村统一规划@。城市规划与区域规划必须相结合,而我国现阶段所进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一个部分。在国际规划界流行的一种观点:“真正的城市规划必须是区域规划(ture city planning must be regional planing)ⅲ。在中国城镇密集的高城市化地区,尤其应该加强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应该逐步拓展到大都市地区范围的规划。 1.3整体规划的原则要求根据著名规划专家萨伦巴教授所述,整体规划需要四个方面的结合:@①功能上的结合,是指物质规划.经济规划与社会规划之间的结合,将三者作为一个整体;②不同层次地域空间的结合,是指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之间的结合,表明城市与乡村的规划必须结合起来,形成协调的有机整体;③地域规划与部门规划的结合,是将来自农业.工业.交通等各个部门上下级的纵向计划和建议与横向的地域空间规划联系起来,与地域的空间需求和发展可能结合起来。④时间上的结合,主要是考虑规划的动态性.时间和空间的结合性.规划的弹性等问题。规划的整体性原则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一个规划的整体,统一于区域与城市规划为主体的综合空间规划体系之中。 2.对城市总体规划现存问题的剖析 2.1城市总体规划历史的回顾在我国所有的城市规划类型中,城市总体规划无疑是法律地位.权威性.受重视程度和期望值最高的。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城市普遍经历过两轮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近期5年,远期15~2o年,并且重点放在远期,即期望总体规划能对城市未来20年的各项开发建设在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做出综合的部署。但是现实往往并没有期望的那么完美,实践表明:第一轮的总体规划平均发挥了不到10年的作用。第二轮的刚过5年就已经与实际建设相去甚远。在当前我国“发展是硬道理”的大背景下.城市总体规划的处境十分尴尬。回顾我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概要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

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管理制度建立及完善

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管理制度建立及完善 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管理制度建立及完善 摘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正式实施,基于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机制,立足于科学发展观,引入政策科学的理论,初步总结以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管理制度建立及完善的建议,试图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管理制度完善,提供直接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所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运用一定的方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的效果进行分析、比较与综合所做出的一种价值判断。目前,新一轮的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明确要求“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机制,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国内大多数学者都致力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方法的研究,缺乏对评估管理制度方面的剖析。本文意在总结国内相关理论及其实践经验,剖析目前评估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建立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管理制度提供一定的参考。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在我国的发展[1] 国土资发[2004]133号《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文中明确指出:开展规划实施评价,是为了全面分析规划实施效果,促进有关地方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同时通过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改进规划工作的对策建议,作为编制规划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协调土地供给与需求矛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迅速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确定具有全局性、宏观性、战略性,是指导调整区域内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方向和途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是依据当地国民经济的长期规划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土地资源的供给状况、土地的人口承载潜力和土地利用战略的研究成果,提出区域规划年所应实现的土地利用目标。 有总目标和具体目标。 (一)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明显的提高,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二)具体目标:是总体目标下的子目标,是总目标的具体体现。以规划指标来体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我国现阶段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作为国家措施,其任务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 为了加强国家对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必须建立一个土地利用宏观管理体系,如用地计划体系、土地信息系统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土地利用宏观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土地利用活动,从而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和市场发展需要的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和杜绝土地资源的浪费。 2、土地利用的合理组织 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时空上对各类用地进行合理布局,如对农业用地(如农、林、牧、水产用地)和建设用地(如城镇居民点、工矿、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等)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等专项用地的布局,并对后备土地资源潜力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实施寓利用于保护之中的策略,引导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以保证充分、合理、科学、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防止对土地资源的盲目开发。 3、土地利用的规范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中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方案,各项用地审批必须依据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监督各部门土地利用的重要依据。规划方案的修改也必须按编制规划的法定程序进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范围广,内容丰富,不同级别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由于区域差异和级别不同,而侧重点和内容深度不同。但—般来讲,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摸清家底) 1、提供规划的基础数据:自然、社会、经济等。 2、土地利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分析土地利用的制约因素 4、提出规划重点解决的土地问题 (二)土地供给量预测 1、评价土地质量 2、(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利用潜力的测算 3、未利用地适宜开发的数量和方向。 (三)土地需求量预测:各部门未来建设用地求量和农业用地需求进行预测 (四)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 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土地供需预测的基础上,拟定规划的主要任务、目标和基本方针。 (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为实现规划的目标,对各类用地进行综合平衡。 (六)土地利用分区:有利于规划的实施,达到用途管制的目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术语样本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解释( 试行)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 8月22日

组织牵头单位: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技术承担单位: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协作单位: 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 审定: 主要编写人员: 参加人员: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目录( 236条) 1.基本名词( 33条) (5)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规划区规划期限规划目标规划指标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基本农田土地利用规划区土地用途管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区其它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近期建设用地区工矿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其它用途区土地利用方针土地利用问题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可持续利用 2.总体规划( 55条) (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程序土地利用规划供选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供需平衡分析土地需求量预测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城市扩展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水平基本农田保护率土地利用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建设规模控制图市域建设规模控制图土地用途管制规则规划图件园地规模林地规模牧草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工矿废弃地复垦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大纲规划成果中心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土地利用分析与调查评价( 53条) (10)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产出率土地垦殖率土地利用程度土地利用效益土地利用社会效益土地利用生态效益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人均牧草地人均土地单位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单位播种面积产量单位播种面积产值单位草场面积产量单位草场面积产值单位林地面积产量单位林地面积产值单位园地面积产量单位园地面积产值单位水面面积产量单位水面面积产值单位建设用地产值单位产值占地率耕地灌溉率耕地复种指数土地利用集约度容积率林木覆盖率水面利用率中低产田比率受灾面积比率土地盐渍化面积比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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