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最新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汇总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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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最新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汇总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结合本市实际,现将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二、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4号政府令)的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其应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列入部门预算,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三、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本通知执行之日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四、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六、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或申领生育津贴和医疗待遇时,应当出具《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七、根据本市生育保险实施情况,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内容见附件。

八、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我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九、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调整内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调整内容

一、提高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400元提高至2800元,二级医院由2300元提高至2700元,一级医院由2100元提高至2500元。

(二)自然分娩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二级医院由1900元提高至2900元,一级医院由1800元提高至2700元。

(三)人工干预分娩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100元提高至3300元,二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3200元,一级医院由1900元提高至3000元。

二、调整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按项目支付范围

(一)剖宫产术合并执行一个定额标准,三级医院4400元,二级医院4200元,一级医院3800元。

(二)住院分娩当次出血量大于500ml或血小板计数小于8万/mm3调整为按项目付费。

三、增加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按项目支付范围

(一)参保职工实施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门诊发生的相关检查费,按300元限额标准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二)住院分娩当次按项目支付范围增加产褥期感染

三、增加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按项目支付范围

四、(一)参保职工实施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门诊发生的相关检查费,按300元限额标准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五、(二)住院分娩当次按项目支付范围增加产褥期感染。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取放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一、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1、不涉及跨年度事宜,生完BB后90天内报销即可。

2、由女方单位向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带原件,复印件最好一式两份。

3、门诊部分实报实销,最高不超多1400元。

4、办事流程:★整理医院出具的《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票据按照生育保险而非医保实时结算类型,票据上要求有上传号及手册号。

报销票据按照如下方式归类计算:(1)西药费总额:西药(2)中药费总额:中成药、中草药(3)检查费总额:检查费、放射费、核磁、B超费、CT费(4)治疗费总额: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护理费、镶牙、诊疗费(5)化验费总额:化验费(6)材料费总额:材料费(7)其他费用总额:其它、床位费、取暖费★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两份。(1)一张表格只填写一种类别,如住院和门诊分别填写表格。(2)参保时间为生育保险参保时间。(3)就诊医院写主要就诊医院。(4)带*的为医保中心人员填写,用人单位不填。★填写《北京市生育报销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一式两份。(1)就诊医院写主要就诊医院。(2)缴费区(县)为海淀区。★其他材料:(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住院生产费用的报销:

1、只需承担个人部分,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直接结算。

2、报销标准:★正常生产:一级医院1800,二级医院1900,三级医院2000。★剖宫产:一级医院3500,二级医院3700,三级医院3800。

3、注意:当生产住院,医院没有进行结算报销时,医院须出具“为什么没有进行实时结算”的证明和相关票据,并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审批表》,单位也需要出具原因说明。

三、申领生育津贴:1、不涉及跨年度事宜,生完BB后90天内报销即可。社保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2、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产假天数的确定:(1)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2)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3、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4、办事流程:★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一份。★所需材料:(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社保留存原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军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明材料。

5、引产、流产生育津贴的申领:★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明确注明女职工怀孕周数。★《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军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明材料。

四、申领晚育津贴:1、晚育津贴=享受晚育津贴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2、晚育津贴可由女方或男方享受,以缴费工资基数高的一方为佳。若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并且提供结婚证及其复印件。3、女方未上生育保险而男方有生育险的,可由男方单位填表申报。

外地户口的还得办《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这个是在街道办的,具体要:1.结婚证 2.户口本 3.准生证 4.身份证 5.居住证明 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社保卡

农村老人如何适应城里生活

作者:茅飞珠

一、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正视城里生活与农村生活的大不同。

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离开了熟悉的生活环境和人际交往环境,要经过一段长时间的适应期,这个过程有可能是漫长和艰难的,这期间,有可能会出现焦虑、抑郁、烦躁等不良情绪。子女和老人要共同努力,正视不适应期,因为几十年的养成的习惯要在短时间内改变并非易事,做好打持久站的充分的心理准备。

二、子女给予更多的关注,耐心陪伴其度过不适应期。

子女们多抽时间陪老人,陪老人聊天、外出见识新事物,结识新的人群,丰富老人的生活,帮助他们找到新的精神寄托,以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尽快融入城市生活。

三、老人自身要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正视暂时的不适应。

老人们多理解子女的难处和接受子女的好意和孝心。努力去适应新的环境,如:多出去走走,多与人交流,到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单位参加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也可承担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为子女减轻负担,重新设计晚年生活,为自己找到一个促进身心健康的途径,共同营造家庭的和谐幸福。

四、与子女共同商定,安度晚年。

有些老年人到城里生活一直适应不了,但他们又不忍拂了子女的孝心,只好默默忍受晚年的孤独和寂寞。于是,你会发现,他们在城里住条件好了,生活水平也提高了,可他们不开心,忧郁的表情中可看出好像生活缺少了些什么。缺少什么呢,有可能就是农村生活的味道,乡土的气息,邻里间窜门的长谈。百德孝为先,孝顺老人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更多的人可能只做到了“孝”,而忽略了“顺”,只有做到孝(孝敬)和顺(顺从)的结合,才是真正对长辈好。因此,如果各方面条件允许,老人如果不乐意到城里生活,尽量不要去“搬动”他们为好,但要尽量带着孩子家人常回家看看,让老人们经常享受享受天伦之乐。

家庭主妇是个很了不起的职业,其职责很多,要求很高,做好很不容易。想成为一个专职的家庭主妇,前提条件是老公的收入至少可以维持一家的开销,否则你必须到外面工作挣钱。现代家庭主妇的职责除了传统的做家务、相夫教子外,又多了维系亲友关系及家庭理财。要做好这些,除了要有一个好的心态,必须要热爱劳动,懂得养生保键,把做家务当成锻炼身体的最佳手段;必须与时俱进,足不出户也要跟得上时代潮流;必须学习理财知识,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财方法,虽不上班也可以挣钱;必须善于处理关系,会孝敬老人。如果是上班属,以上的职责没有做好,一概可以“我工作忙”而找到借口,然而一旦成为家庭主妇,就没有借口了,这也是很多懒女人更喜欢上班的原因。由此可见,做好家庭主妇比做一个好员工更伟大!

无论职业女性还是家庭妇女,在丈夫和孩子面前都扮演着主妇的角色。

由于种种原因,许多主妇常有一种病态心理。其实,一个好主妇并非要面面俱到十全十美。只要修炼自身,有良好心态,一切都能从容不迫、游刃有余。

致力于夫妻的心理沟通

要知道,人与人致力于沟通的每一秒里,可以交换50—100个信息。一扬眉、一凝目,出奇不意的一吻一抱、书桌前的牛奶、披在夜深后的外套,都传递着爱的信息。传递信息是为了沟通,夫妻关系是否密切,是由其心理距离来决定的。眼前的路人与远方的情人相比,自然是后者距离更近。一个好的主妇,无论做任何事情,莫忘心理沟通。

对夫妻间的冲突无须紧张

夫妻作为两个独立存在的个体,有不同的生理韵律、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兴趣消遣。因此,夫妻不可能永远同时、同步地产生相同的欲望或需要、冲突是或迟或早、或大或小总要发生的,一个时期内不协调是正常现象。主妇没必要恐慌,不要害伯丈夫讨厌,自己要对婚姻的持久有足够的信心。

不必对丈夫和孩子期望值过高

持理想主义的女性常常把想象当希望、当现实。对丈夫、孩子过高的期望带来的通常是更大的失望。失望的主妇总是不满意,感觉诸事都不顺心。处于这种心态的主妇只有把期望值降下来,知足常乐,才能当好家。

甩掉不安心理

女人从美满婚姻中得到的更多,从失败的婚姻中失去的更多。女人往往比丈夫更为家庭担心、困扰,更有责任感。正因如此,许多主妇心理总是不安,从而本能地产生一种防卫机构:压抑、逃避等。主妇一定要正视自己的这种消极心理、彻底甩掉“不安”情绪,放心大胆、踏踏实实地生活。

不必永远为对方着想

许多妻子以为只要对丈夫礼貌体贴,就可以不让丈夫讨厌。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久而久之,没有了自我和活力的主妇一定会令丈夫厌倦。时时事事为对方着想、克制自己的需要、欲望,默默地牺牲,实际上是不知不觉地向对方讨回代价。

女人不能满足男人的全部需求

女人总有一种满足丈夫需要、取悦丈夫的心理,甚至不切实际地想满足丈夫的全部要求,这是非常幼稚、不现实的想法。因为人具有多种多样的性格特征,多种多样的情趣和要求,性格不同又加大了这种差异,何况还随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这只是自己同自己过不去。

主动求得丈夫理解女性的一些特点,也不一定就是缺点,所以不必加以掩盖、粉饰,而应自动地合盘托出,让丈夫知道,以便全面了解和进一步理解,这是十分必要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好主妇要有一颗晶莹剔透、善解人意又不失自我的心,认真地生活、认真地爱着她的家和她的家人。

家有老人,做晚辈得除了尽孝赡养以外,还要尊敬与关怀他们。老人是家中脆弱的群体,除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之外,还要密切关注他们的身体、心理状况。了解一些老人简单的健康知识以及家庭护理技能,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他们的健康危机。我们在这里介绍老人的日常生活照顾常识以供参考。照顾老人应该从三方面着手:1.在健康方面应该做的事情(1)时刻关注老人的健康状况,提醒他们定期检查;如果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2)当老人患病时应该悉心照料,在用药方面应该定时提醒监督或亲自帮助服用。学习一些简单的家庭护理知识,提高老人生活的舒适度。2.在精神方面应做的事情(1)经常探望老人,多与其谈心,了解老人的需求,不要因为工作忙而忽视老人。(2)尽量避免老人精神上的孤独,尽可能的帮助老人走出孤独的环境,支持老人交朋友,鼓励老人多参加一些社区的活动。(3)善听老人的唠叨。倾诉一下心中的喜怒哀乐,是老人心理调节的一种需求。同时老人生活范围变小,关注的事情可能很烦琐,还会斤斤计较,这时要学会“模糊”处理家事。3.在生活方面应做的事情(1)衣:给老人选择的服装应该宽松、舒适。贴身衣物质料最好选择布类,丝绸类。穿衣要整洁、美观和舒适,不仅自己感到精神,同时也使子孙

后辈以及其他年轻人更加尊重和喜爱你。老人最好选择一些色彩鲜艳的衣物,一方面外出时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避免交通意外;另一方面更是显示了老人对生活的热情,容易感染旁人的情绪,使生活更有朝气。患老年痴呆的或脑血管病的老人的衣服应该特制,以利于更家方便穿着与护理。(2)食:应该照顾到老人的口味、营养均衡以及易吸收方面,尽可能的与老人一起进食,尤其是丧偶的老人。孤独一人在家,常常对自己的饮食并不在意,时间一长就导致营养不良而引发许多疾病。因此,子女应该尽可能的照顾好并和其一起进食,这样老人的饮食兴趣也能提高。(3)住:老人居住的环境应简单、宽敞、明亮。家具摆放最好固定,适应老人习惯,不要经常变化,地板以及浴室注意防滑。室内注意通风及温湿度调节,时刻注意居家安全,例如:提醒关火炉,关煤气,关电器,防滑倒等。如家人要远行,老人不便同行,应安排亲友照顾或定时探望家中老人。(4)行:老人因反应和行动迟缓,外出时应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必要时应有家人陪同。老人单独外出时应为老人制作健康卡并随身携带,以便不测时及时救治。(5)动:满足老人生理及心理需要,让他们一起参与家庭的活动;例如: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陪同去公园、或安排出去旅游等。但避免老人做太粗重的工作,如:攀高,搬重物等。(6)勤:勤动脑和手,有助于老人的健康。鼓励老人按照自己的兴趣去安排日常活动,做力所能及的事,使老人勤动脑和手脚,有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延缓衰老。要让老人有自己的生活空间与社会范围,不要过多的干涉老人的精神生活包括老人婚姻等。很多家庭因为工作的忙碌而忽视了老人,也有很多家庭因工作等一些原因不能亲自照顾,在这时就可以委托专职的保健单位聘请专业保健人员做好上门服务,以尽孝道。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2017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2017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注意:北京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以内必须办理。 1、住院生产费 住院生产费不用担心,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2、门诊产检费[交人事](社保每月1-20日受理)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需要在生产后由女方单位提交到社保中心,报销时需要提 交的材料有: (1)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 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

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3、生育津贴、晚育津贴[交人事] (社保每月5-25日受理)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③、《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④、《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军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 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 参保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后,当月5-25日必须申报《生表二》,否则将删除其申报的生育津贴信息,生育津贴不予支付。删除后,参保单位要重新按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办理。 注:以上报表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表不得涂改。 晚育津贴: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我们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北京市生育保险门诊费报销材料 1、准备材料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汇总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结合本市实际,现将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二、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4号政府令)的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其应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列入部门预算,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三、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本通知执行之日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四、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六、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或申领生育津贴和医疗待遇时,应当出具《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七、根据本市生育保险实施情况,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内容见附件。 八、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我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九、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所需材料(最新)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所需材料(最新)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注意:北京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以内必须办理。 1、住院生产费 住院生产费不用担心,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2、门诊产检费[交人事](社保每月1-20日受理)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需要在生产后由女方单位提交到社保中心,报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

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3、生育津贴、晚育津贴[交人事] (社保每月5-25日受理)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③、《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④、《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军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 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 参保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后,当月5-25日必须申报《生表二》,否则将删除其申报的生育津贴信息,生育津贴不予支付。删除后,参保单位要重新按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办理。 注:以上报表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表不得涂改。 晚育津贴: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我们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填表说明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公章)”: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2、“社保登记号”:填写单位社保登记证上的社保登记证号。 3、“姓名”:填写参保人姓名,与身份证上一致。 4、“参保时间”:填写参保人首次参加生育保险时间。 5、“身份证号码”:填写参保人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一致。 6、“手册号”:不填。 7、“就诊医院”:填写参保人生育费用发生时就诊的医院。 8、“妊娠起止日期”:填写参保人末次月经至分娩日期。 9、“孕周”:填写参保人终止妊娠时的孕周数。 10、“胎数”:不填。 11、“难产”:不填。 12、“医疗类别”:门诊、住院应分别填写审批表。报销门诊时在门诊前面的框里画√,按照医疗收据右下角发生日期的先后对单据进行排列(分娩住院期间和分娩后复查费用不能按产前检查费用申报),并将门诊报销票据起止日期填好;报销住院时在住院前面的框里画√,起止日期按照住院收据上的入院和出院日期填写。 13、“报销单据数”:指本次申报的收据张数(含诊疗费收据和医事服务费收据),不包含处方和其他票据张数。 14、“总金额(元)”:填写本次申报费用的总金额。 15、“西药费”、“中药费”、“化验费”、“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

以及“其他费用”:按照所申报的医疗费收据分类汇总。 16、“拒付金额”和“拒付原因”:不填。 17、“付费项目”:不填。 18、“单位经办人员”:填写经办人姓名。 19“电话”:填写经办人有效电话,如有问题可及时通知。 20、“申报日期”:填写经办人申报费用时的实际日期。 21、“初审人”、“复审人”以及“审核日期”:不填。 ★该表必须机打,不能手工填写。

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指南(2016年最新)

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规定了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和因分娩或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范围及相关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关于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4号) 《关于申领生育津贴与自选代发银行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5号)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6]99号)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指导[2016]7号) 3 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的服务指导部门。 3.2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传达落实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相关办法。 3.3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对企业参保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实行“传达精神、指导协助、汇总 核查、过程监督、及时反馈”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4 企业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方式 4.1 报销范围 4.1.1 产前检查费用、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的门诊相关费用。 4.1.2 生育分娩或住院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2 报销方式 4.2.1 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4.2.2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4.3 不予报销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3.1 不符合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或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4.3.2 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4.3.3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59

北京市生育保险各项报销汇总流程

1、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未婚职工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申报截止时限为次年1月20日; 3、持外地生育服务证者,需到本市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换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后又附件具体如何办理) 4、稽留流产、不全流产、完全流产、清宫术不属于生育险范畴,当次费用按照基本医疗费用申报;之 前相关门诊检查费按生育保险的产前检查申报; 5、《申报表》“项目类型”: 西药费总金额:西药 中药费总金额:中成药、中草药 检查费总金额:常规检查、CT、核磁、B超、放射 治疗费用总金额: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接生费、麻醉费 化验费总金额:化验费 材料费总金额:材料费 其它总金额:其它、床位费、取暖费、陪床费、护理费、诊疗费 2012-3-14 Jie-1984020 附件:《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的办理(由51社保网上摘录) 摘录自:“幸福的兔子”发表的 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和生育服务联系单不是一回事,准生证是在你户籍所在地计生委办理的,这个生 育服务联系单是在你先居住地(暂住证上地址所属街道)办理的。 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男女双方的) 3、女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4、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本) 6、女方单位出具的入保险证明(有社保中心盖章)(近期的) 7、暂住证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8、社保卡(没有社保卡临时卡片也可以) 注:附件有所更新,更换了格式,内容没有变化! 有发现了一些问题希望没有对已经看过此贴的人带来更多的麻烦!

2019年生育险报销需要何些材料

2019年生育险报销需要何些材料 篇一:生育险报销需要材料 怎么报销生育险?报销生育险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相信很多准备去报销生育险的朋友都很头疼,以下是我总结的报销生育险的一般流程: 审核时间:每月1日至20日(千万不要20-30日之间,否则工作人员会毫不留情地把你赶回去); 审核地点:劳动保障局,职工生育险窗口; 审核所需资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反正面) 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需裁成原件同样大小,以下同理) 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准生证及其复印件

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盖章诊断书 出院时医院开具的医疗交费明细(不是收据,很宽的那张单子) 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必须要有,貌似生好几个孩子的就不能去报生育险了) 报销金额: 住院费用:大连市内四区包括金州、旅顺,顺产情况下报销2200元,难产包括钳引等报销3000元,剖宫产报销4000元。下属县市区住院费用减去1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多报销500元。 产前检查费用:统一为800元。 产假及津贴:顺产150天产假,难产及剖宫产165天,津贴按照单位缴纳保险时基本工资计算,比如:08年5月前生育的女职工每月津贴为1180元,5月以后生育则为1410元。领取办法: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生育险待遇支付表(以上审核通过以后劳动保障局发放),次月1-25日在大连银行(天安大厦)领取。 综上,希望能给准备去报生育险的朋友一些帮助。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 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 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 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保险的含义: 所谓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 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 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

生育保险手工报销须知

生育保险手工报销须知 以下是关于生育保险手工报销须知,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一、就医方法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发生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时,应当出示“社会保障卡”(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凭证”)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就医; 二、结算方法 1.门诊发生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由个人先现金垫付,不需用“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并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妥善保存; 2.住院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医院按照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记账,不需个人再到区、县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三、申报范围 1.门诊产前检查、计生手术费用; 2.因入院时黑名单或急诊入院未带“社会保障卡”或“新发与补(换)社保卡证明”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等情况就医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的住院费用。 ·

四、注意事项 1.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未婚职工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产前检查费用在孩子出生后一次性申报; 3.持外地生育服务证者,需到本市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换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4.稽留流产、不全流产、自然流产、先兆流产、清宫术不属于生育险范畴,当次费用按照基本医疗费用申报;之前相关门诊检查费按生育保险的产前检查申报; 5.因北京无人照顾,需到外地生育分娩的住院费用由单位出具详细情况说明予以报销; 6.申报外地分娩费用时,需提供就诊医院是否为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及级别的证明; 7.生育报销各种表格填写齐全,不能空项,金额准确; 8.门诊、住院费用分别填写审批表申报; 9.门诊费用发生时间为票据最早就诊日期和最后就诊日期; 10.退单再次申报时,除《申报表》外,请重新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11.《申报表》“项目类别”: 西药费总金额:西药 ·

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图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已经办理出院 生育检查费、生育及并发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职工领取待遇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2、女职工生育未办理出院 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3、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 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计发。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 2、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 2、准生证; 3、出生证明; 4、出院证明原件; 5、住院费用清单; 6、住院费用收据; 7、结婚证 1.本人的; 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5.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你需要多缴钱? 2017-08-25 14:26:22 来源:市社保局日前,《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已开始实施。今天,专门整理为大家了关于两险合并前后,大家应该知晓的事,具体介绍: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是国家层面推进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我市是全国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国家部署,我市的两险合并政策,遵循了以下原则: 统一参保登记 统一基金征缴 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统一经办和信息系统 统一基金管理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北京关于下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京劳社医保发[]号)

关于下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京劳社医保发[2005]63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市政府第154号令)和《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6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 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 生育保险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个人先部分负担的费用,生育保险全额纳入报销范围。 (二)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1、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

2、分娩的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一)按定额、限额支付的医疗费用标准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 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 2、分娩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人工干预分娩的方式包括:宫颈封闭、催产素静滴引产、手剥胎盘术、刮宫术、宫颈裂伤、阴道壁血肿切开术、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缝合术、单胎产钳术、单胎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内倒转术与外倒转术、毁胎手术分娩、晚期妊娠药物引产。

2021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doc

2021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北京市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政策解读:不论户籍和性别,所有在京务工人员都应当参加北京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缴费说明 政策解读:北京市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二)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相关政策: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一)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

北京生育保险待遇详解(文件流程待遇一览表)

生育保险是社保险种中相对简单的一种,很容易掌握操作实务。 目录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主要文件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怎样参加? 三、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四、生育保险待遇 五、计划生育手术或分娩就医流程 六、生育报销及待遇申领流程 七、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主要文件 北京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生育保险,具体规定在以下几个文件中: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京政府令2005第154号-20050105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62号-20050524 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20061204 关于下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5]63号-20050524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19880904 北京市生育保险相关文件合集 https://www.360docs.net/doc/661231840.html,/?action-viewnews-itemid-759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怎样参加?

本市户口。或者有北京市居住证(享受北京居民待遇,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外埠户口目前是不能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 生育保险缴费是单位按0.8%缴费,个人不缴费。 三、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就医应当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同时出示《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复印件。 具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申领生育津贴、报销产前检查医疗费和生育医疗费时,未领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职工可以出具本市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证明。 四、生育保险待遇 (1)如果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可以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2)如果怀孕、生育(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可以进行生育医疗报销,生育的还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含晚育津贴)。

北京市生育津贴领取及报销流程

北京市生育津贴领取及报销流程政策 北京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取消30天晚育假,增加30天生育奖励假。伴随着政策变动,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有什么改变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怎么规定的?生育津贴发放提供的资料都有啥?小编非常了解你们现在的心情,不要着急,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北京2016年生育津贴的那点事。 一、生育津贴假期范围: 1、凡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其享受的30天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2、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贴; 3、参保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4、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和奖励假天数。 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及晚育津贴规定: 1、根据现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贴(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加上30天生育奖励假); 2、因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因此《通知》规定,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3、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通知》印发前已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三、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北京市户籍参保职工需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埠户籍参保职工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简称《专用联系单》); 2、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生育服务证》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3、根据市卫计委颁布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分娩办理住院手续时,也应当出具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四、北京市户籍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北京市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按照《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2、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再生育行政确认工作的通知》,需提交由区卫生计生委盖章确认的《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五、外埠户籍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外埠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2、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六、享受生育津贴须知: 1、参保人员在政策下发前已办理《生育服务证》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继续使用相关证明; 2、参保人员已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再生育时,原持有的证明将不能继续使用。 有关北京市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文段小编就整理完了,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需要代缴社保或补缴社保服务的可以登陆快法务平台查看也可以致电400-8646-001咨询。

外地户口在北京生育险报销材料及流程

生育险报销流程及文件 材料: 一、结婚证(不是请酒就算结婚的哦)。各地办理不一样,但是双方户口、身份证、照片是不能少的。 二、北京市暂住证(到居住地的管辖的派出所办理) 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三、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以北京房山区为例,资料基本是差不多的。到暂住证所在医院或者社区医院办理,各区不一样,要咨询一下。)

四、建档、产检医院(一级、二级、三级医院跟后期报销金额有关系,后面报销的再给金额) (如果孕妇是大小三阳,北京生育医院是北京地坛医院、北京佑安医院,其他医院查出来是不给建档的,所以不用绕弯路了。)(每个医院建档情况不一样,但是都是要做完一堆检查后才能建档。建议一开始就定好一个医院) 五、正常产检(产检的费用需要手工报销,留存好每次的发票、发票明细,处方单) 六、准生证(户口都是外地的,一般是女方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本页(原件及复印件) 4、妻子一寸照片3张 5、准生证申请表(办理的社区计生办领取,第一胎这个表里有公司和居委会的盖章地方,不用单独提供。) 6、夫妻双方公司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夫妻双方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口都是外地的,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本页(原件及复印件) 4、妻子一寸照片3张 5、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公司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夫妻双方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 8、流动人口证明申请表(办理处领取) 八、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社区居委会会收走复印件)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本页(原件及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寄复印件) 5、报销一方(最好女方)社保卡 6、夫妻双方公司开具的婚育证明(原件) 7、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北京外地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办理)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本页(原件及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销一方(最好女方)社保卡 6、夫妻双方开具公司的婚育证明(原件) 7、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备注:一到八项材料需要逐一办理后,最后才能办理北京市外地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没有这个单没有办法办理产检、分娩、生育津贴、晚育津贴报销。所以材料一定准备齐。 报销: 以上文件准备齐了生育险基本上是可以报销了,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一、产检报销(生完3个月内手工报销)

北京市朝阳区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流程总结

生育产检报销及申报生育津贴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 生育津贴领取所需要材料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A4规格复印件一份、或《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5、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7、《北京是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 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婴儿出生证明》复印时,抬头在A4纸左侧,并离A4纸左侧5公分的距离。 产前检查门诊费用 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首页复印件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诊断证明(诊断证明需注有孕周数) 4、原始收据(淡蓝色) 5、医疗费用明细单 6、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7、《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一式两份(注:门诊、住院分开填表) 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住院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全额垫付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 1、原始收据(淡蓝色) 2、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6、《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首页复印件 7、《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一式两份 8、让医院开一个全额支付住院费用证明。 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票据粘贴方法 1、《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放在首页,后面依次是医疗蓝本首页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复印件、产检收据。 2、后面依次粘贴收据、处方,其中收据与处方及明细一一对应,以收据为首对应粘在一起。 3、按收据日期先后顺序粘贴。(先发生的费用在前) 注意事项 1. 《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北京市最新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汇总教学内容

北京市最新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汇总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结合本市实际,现将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二、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4号政府令)的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其应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列入部门预算,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三、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本通知执行之日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四、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六、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或申领生育津贴和医疗待遇时,应当出具《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七、根据本市生育保险实施情况,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内容见附件。 八、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我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生育报销流程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 2、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 3、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4、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北京市生育保险门诊费报销材料 1、准备材料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2、结算形式、费用 ①结算形:式为个人全额现金结算。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哦~~ ②费用: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在 向单位提供产前检查收费单据时,费用总额要超过1400元,否则是拿不到这个钱数的。 北京市生育保险住院费报销材料 住院生产费包括正常生育分娩住院费用外还有计划生育手术费。 1、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①社保卡直接网络结算 对于可以直接用社保卡进行网络结算的产妇,住院费用不用担心。除了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

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 ②不能直接进行网络结算的 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直接进行网络结算的产妇,需要在出院后准备以下材料交由单位人事进行生育报销。 a.《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b.《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c. 原始收据; d. 医疗费用明细单; e.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医院医保办开具); f. 单位情况证明(未在本市医院网络结算的原因); g. 医学诊断证明书(住院分娩当次)复印件; h.《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外地户口《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i. 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①《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填表说明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填表说明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填表说明 该表必须机打,不能手工填写 1.“单位名称,公章,”,不填。 2、“社保登记号”,不填。 3、“姓名”,填写参保人姓名,与身份证上一致。 4、“参保时间”,不填。 5、“身份证号码”,填写参保人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一致。 6、“手册号”,不填。 7、“就诊医院”,填写参保人生育费用发生时就诊的医院。 8、“妊娠起止日期”,填写参保人末次月经至分娩日期。 9、“孕周”,不填。 10、“胎数”,不填。 11、“难产”,不填。 12、“医疗类别”,门诊、住院应分别填写审批表。报销门诊时在门诊前面的框里画?,按照医疗收据右下角发生日期的先后对单据进行排列,分娩住院期间和分娩后复查费用不能按产前检查费用申报,,并将门诊报销票据起止日期填好,报销住院时在住院前面的框里画?,起止日期按照住院收据上的入院和出院日期填写。 13、“报销单据数”,不填。 14、“总金额,元,”,填写本次申报费用的总金额。 15、“西药费”、“中药费”、“化验费”、“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以及“其他费

用”,按照所申报的医疗费收据分类汇总。 项目类别涉及范围 西药费西药 中药费中成药、中草药 常规检查、核磁、CT、胶片、 检查费 B超、放射、病理费 治疗费、输氧费、手术费、护 治疗费 理费、输血费、注射 化验费化验 材料费材料费 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 其他、诊疗费,小票,、诊察 其他费、留观床位费、取暖费、陪 护费 16、“拒付金额”和“拒付原因”,不填。 17、“付费项目”,不填。 18、“单位经办人员”,不填。 19“电话”,不填。 20、“申报日期”,不填。 21、“初审人”、“复审人”以及“审核日期”,不填。

北京市生育保险条例

北京市生育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生育保险工作。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事务。 第四条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卫生、药品监督、价格、计划生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统一筹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基金的利息; (三)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条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企业的开户银行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结算方式按月扣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企业和职工建立缴费记录。 第十条生育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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