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法理学

一、概念辨析(每题5分,共l0分)

1.法的事实与法的价值

【参考答案】法的事实是法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的后果即法的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的事实必须是法所规定的,只有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才能引起法的后果。另一方面,法的事实的概念又反映了法的调整受到具体社会生活情况和社会事实的制约。

所谓法的价值,是指在主体人与客体法的关系中,作为客体的法对主体的需要的人产生效应的属性。由上可知,法的事实属于实然范畴,而法的价值属于应然范畴。

2.依法行政与依法执政

【参考答案】依法行政是指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管理职责,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接受法律监督,对违法失职行为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行政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权限合法;二是程序合法。依法执政是十六大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是指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执政党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国家事务进行治理,即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两者的区别是:

(1)涵义不同。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依法执政,涵盖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制改革等内容,而依法行政只涉及执法的要求。

(2)主体不同。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的主体是执政党。(3)原则不同。依法行政的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按

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依法执政的原则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二、如何理解司法程序的正当性?(10分)

【参考答案】程序公正,或者说正当性的程序,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审理各类案件时,根据法律特别是诉讼法的规定,在处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的规定办事,以确保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实现。可以说,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在建立公正、公平、高效、廉洁的司法体制的过程中,确保程序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司法程序的价值取决于程序自身的科学性、正义性,程序的科学性、正义性,决定于程序的正当性。(1)司法程序是实体公正的首要前提。公正的法治程序是正义的基本要求,通过程序实现正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而法治取决于一定形式的正当过程,正当过程又通过程序来实现。

(2)司法程序是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完备的司法程序不仅是现代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程序公正又为司法公正提供了有力保障。①程序公正为司法公正提供了制度保障。

②程序公正为司法公正提供了现实保障。③程序公正为司法公正提供了信念保障。

(3)程序正义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内在要求。

三、简述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10分)

【参考答案】法的价值冲突既存在于不同时代的不同国家、阶级、群体和个人之间,也存在于同一时代、同一国家、阶级、群体甚至个体自身之中。法的价值的冲突的原因有很多,其基本原因有以下几个:

(一)法的价值冲突的逻辑原因

法的价值是一个多元、多维、多层次的体系。其中包含自由、正义、平等、秩序、利益、效率等各种法的价值,不同法的价值的相互之间逻辑上就存在矛盾,甚至难以兼容,从而导

致价值之间的相互抵触。

(二)法的价值冲突的主体原因

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法的价值之间都存在相互的逻辑冲突,他们大多都存在和谐共处的因素,但由于法的价值是法以其自身的属性和功能对主体的满足,而主体总是特定时代、国家、阶级、群体的主体,即是处于同一时代、国家、阶级或群体,也可能因种种原因发生价值冲突。

(三)法的价值冲突的法律文化原因

即使是处于同一经济发展水平、同等的社会性质的国家,人们仍然对法的价值做出差异极大的选择,因为法律文化对人们的这种价值冲突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

民法学

一、名词解释(共4小题。每题4分,共16分)

1.共同代理

【参考答案】共同代理是与单独代理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所谓共同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代理权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行使。共同代理主要有以下这些特征:代理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即数人同时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代理人,或依法律规定而使数人同时成为被代理人的。

2.买卖不破租赁

【参考答案】买卖不破除租赁是指租赁房屋被买卖的场合,承租人对于该房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到影响。它的要件是:(1)须有房屋租赁合同;(2)须房屋已交付承租人使用;(3)须房屋被买卖。它的效力是买受人所取得的对于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对于该房用益权的抗辩,从而不能使租赁关系被破除而终止,该租赁关系仍然存在,承租人对于

房屋的用益权不受买卖效力的影响。

3.转继承

【参考答案】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4.要约的撤回

【参考答案】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二、案例分析题(本题l4分)

13岁的宋娇,聪颖且爱好文学,曾独立创作童话小说一部,并独立地就该小说的出版事宜与某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宋娇的父母对其“不务正业”的行为极其反感,自始至终坚决反对该小说的创作与出版。

(1)在其父母反对的情况下,上述出版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2)在其父母反对的情况下,宋娇是否依法取得上述小说的著作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1)出版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因为宋姣l3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要经过父母同意才能生效,而她的父母明确反对,所以该合同不生效。

(2)能够取得著作权。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专有性的权利,宋姣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且这部小说是宋姣创作的,她当然取得著作权。

国际法学

一、名词解释(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l2分)

1.格老秀斯

【参考答案】格老秀斯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先驱,国际法学的创始人。其所著的《战争与和平的权利》不仅是重要国际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资产阶级人权学说的基础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理论的开创性著作。格老秀斯将国际法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进行完整系统的理论论述,在国际法领域中提出了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原则,这些原则对国家关系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对后来国际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2.史汀生不承认主义

【参考答案】1931年美国国务卿史汀生照会中日两国,声明不承认用违反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义务的手段所造成的任何情势、条约或协定。该声明所表明的观点,被称之为史汀生不承认主义。尽管这是美国政府的声明,但是这一声明相继为国际联盟的决议和其他国际协议所接受。因此,不得承认一切依靠外国势力建立起来的傀儡国家,早已称为国际承认制度的一项规则。

3.登临权

【参考答案】登临权指的是一国军舰对公海上的外国船舶(享有完全豁免权的船舶除外),有合理根据认为其有海盗、贩奴、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等嫌疑的,享有登临该船的权利,并可检查该船悬挂的旗帜及船舶文件,甚至进行搜查。这是船旗国专属管辖

的例外。

4.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参考答案】咨询管辖是法院对有关机构提出的咨询事务发表的意见,这种意见是建议性的,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可以产生法律后果.联合国大会、安理会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这两个机构可以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此外,还有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体系内的其他机关,以及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他们职权范围内的法律问题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二、简答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l8分)

1.概述联合国国际法委会及其对国际法的编纂活动。

【参考答案】国际法委员会是隶属于联合国大会的国际法研究机构,担负着编纂国际法的任务。根据《联合国宪章》第l3条的规定,成立之初,委员会有l5名委员,目前为34名。按照代表世界各主要文明形式和主要法系的规则,国际法委员会的委员由联合国会员国政府捷名,大会逸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委员会的工作流程是向大会提出议题.经大会核对后对议题进行研究;或由大会提出议题,交委员会研究。委员会对其工作成果,可采取三种处理方式:

(1)向大会建议签订公约,由大会审议通过或召开国际会议,缔结公约,开放供各国签署;(2)由大会以决议方式,表示注意或采取宣言等文件形式;

(3)公布成果,不采取行动。

委员会审议的议题涉及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海洋法、国际环境法、战争法、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国家责任、国家继承等国际法的众多领域。在委员会拟订的条款草案基础上,已缔结了领海和毗连区公约、公海公约、公海捕鱼及养护生物资源公约、大陆架公

武汉大学2002年行政法学试题

武汉大学2002年行政法学试题 一、概念辨析(每题7分,共28分) 1、行政委托与行政指定管辖 2、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能作为 3、告知行政行为与受领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的转换与变更 二、论述题(每题18分,共36分) 1、论依法行政主体要求与行为要求 2、试结合行政法学有关原理对目前我国许多商家用以对付商场盗窃行为的“偷一罚十”现象作出法律分析 三、法条评析(根据下列法条回答问题,本题20分) 《行政复议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问题: 1、如何理解本条中的“规定”?它与抽象行政行为有何区别? 2、试析《行政复议法》关于本条规定的意义与局限性。 四、案例分析(16分) 温某系某市出租汽车个体户,经营定点停车的长途汽车。1995年10月19日,当温某行车至某区永久街临时车站时,某市公用局下属公共客运管理处稽查队将其阻拦。该队队长王某带一行6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向温某索要《营运证》(系市交通局颁发)和驾驶执照。温某一再解释其营运合法,但王某之一不停。王某认为发给温某的《营运证》的机关没有批准权,遂将温某的《营运证》及汽车牌照予以扣留。温某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注:根据该市某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定点停车的长途汽车客运由交通局所属运输管理处负责管理,不定点停车的市内出租车客运由公用局所属公共客运管理处负

法律常识汇编——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等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 2007.2订)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学院简介: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的前身是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电力工程系,始建于1959年,2000年12月由武汉大学等四校合并院系重组,正式更名为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四十七年风雨历程、四十七年不懈努力,电气工程学院现已成为具有较强实力、较大规模和鲜明特色,国内知名的电力电气高级技术人才的培养基地,在全国同类专业中居于先进行列。学院现有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三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具有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该学科中包括的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分别为高电压及绝缘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脉冲功率与等离子体,电力建设与运营,汽车电子工程。还建有电气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具有高电压及绝缘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及新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五个工学硕士点,电气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点。本科专业名称是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本科专业是按国家教育部引导性专业目录设置的宽口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在校本科人数:2006年1190人、2005年1150人、2004年1155人、2003年1089人。 电气工程学院现有教职工149人,其中教授29人,博士生导师18人,副教授33人,89名专任教师中43人具有博士学位,占教师总数的48.3%。还聘请陈清泉院士、马伟民院士等多名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兼职或讲座教授。现任院长为清华大学长江学者孙元章教授(外聘)。 目前,电气工程学院在校本科生1190人,博士生114名,硕士生406名,工程硕士生231人。已培养各类毕业生累计20000多名,他们大都成为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不少人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或成为学术带头人。 电气工程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科研实力强,成果丰硕。近年来,在国内外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其中进入国际三大检索的有300余篇),出版专着20余部,获得各类奖励近百项,并在国内外拥有多项专利。年科研经费突破2000万元。 学院现设有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研究所、大电网安全研究所、电磁发射研究所、电力自动化研究所、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电机与控制研究所、电气信息研究所、电工新技术研究所等8个研究所,建有国家工科基础课程电工电子教学基地、电工技术训练中心。其中与电气信息学院等共建的电工电子教

20XX广西民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宪法与行政法》期末考试试卷

20XX广西民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宪法与行政法》期 末考试试卷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XX广西民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宪法与行政法》期末考试试卷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20XX,广西,民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宪法与行政法,期,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成教大学中查看更多范文。 恒信博大教育成教 20XX广西民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宪法与行政法》模拟复习题 课程名称:宪法与行政法(专升本) 1.(单项选择)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贡献,从宪法产生与运行来看,它是在中国宪法发展史上由人民第一次自主地通过行使制宪权而制定的,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本题 2.0分)A.正确b.错误答案:A.解析:无.

2.(单项选择)世界上第一部不成文宪法是英国宪法,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美国()年宪法。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是法国宪法。(本题2.0分)A.1785b.1786c.1787D.1788答案:c.解析:无. 3.(单项选择)恩格斯主义宪政理论认为:首先,宪法是一社会历史现象,有其产生与消亡的过程;其次,宪法的本质是一种阶级本质。()(本题2.0分)A.正确b.错误答案:b.解析:无. 4.(单项选择)魏玛宪法突破了个人权利中心论,第一次将公民的集体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利写入宪法。()(本题2.0分)A.正确b.错误答案:A.解析:无. 5.(单项选择)现代宪法产生的标志是()。(本题2.0分)A.玛雅宪法 b.魏玛宪法 c.玛魏宪法D.以上全错 6.(单项选择)我国选举法规定,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至二分之一。(本题2.0分)A.三分之一b.四分之一c.五分之一D.六分之一 7.(单项选择)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地域代表制按地域划分选区,国家区域的人口比例分配代表名额进行选举的制度;职业代表

宪法期末考试试题

第一部分选择题(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 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阶级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依靠 A.自觉遵守B.领导威信 C.社会舆论D.国家强制力保证【】 2.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它属于法的构成要素中的A.法律规范B.法律概念 C.法律原则D.法律技术性规定【】 3.在当代中国社会,正义和利益是 A.一致的B.对立的 C.矛盾的D.对等的【】 4.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中一个突出问题是 A.无法可依B.法律滞后 C.不依法办事D.违法不纠【】 5.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 A.一般人的行为B.人们相互的行为 C.每个人本人的行为D.违法者的行为【】 6.法的消亡是 A.国家领导人废除B.自行消亡 C.由国家公布法律予以废除D.全民公决废除【】 7.社会主义法是 A,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B.在已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C.以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D.不需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 8.美国法属于 A.大陆法系B.法典法系 C.罗马一日耳曼法系D.普通法系【】 9.资产阶级法律的核心是 A.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B.维护资产阶级专政 C.维护资产阶级民主D.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和平等【】 10.下列哪项不是法治所蕴涵的法律精神? A.依法办事B.法律至上 C.权力制约D.权利本位【】 11.中国古代儒家主张

A.主要依靠圣君贤人通过道德感化治理国家 B.应当由掌权者通过强制性法律来治理国家 C.贤人政治 D.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12.对法律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法律的需求就越多 B.法律保证商品生产和流通 C.商品经济越发展,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增强,法律作为一种重要手段,其作用也日益增强 D.商品经济发展,经济手段日益重要,法律因为其稳定性而使自身作用大为削减【】 1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对立面是 A.自由主义思想B.个人主义思想 C.封建特权思想D.官僚主义思想【】 14.我国法制的民主化是指在法制的各个环节上都坚持 A.自由原则B.民主原则 C.平等、公平原则D.发展【】 15.培养和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前提条件是 A.提高人民文化水平B.加强普法教育 C.强化精神文明建设D.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16.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对待宗教一般采取 A.政教分离政策B.政教合一政策 C.政教并重政策D.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17.科技进步的可靠保障是 A.优越的经济环境B.稳定的政治环境 C.良好的法律环境D.卓越的人文环境【】 18.法的制定是 A.国家专有的活动 B.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共有的活动 C.统治阶级的一般活动 D.统治阶级政党特有的活动【】 19.在全部立法程序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 A.法律议案的提出B.法律议案的审议 C.法律议案的通过D.法律的公布【】 20.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章要报国务院和下列哪些机关备案?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本级人大D.本级人大常委会【】 21.调整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应该划归为

武汉大学法学院新一届行政领导班子产生

武汉大学法学院新一届行政领导班子产生 来源:武汉大学法学院作者:佚名日期:2013年01月22日浏览: 近日武汉大学法学院召开教职工大会,学校党委宣布了法学院新一届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肖永平任法学院院长、汪习根、康均心、冯果、秦天宝、杜建伟等任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校长李晓红、党委副书记黄泰岩、党委组织部部长赵雪梅出席了宣布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侯振发主持。 院长肖永平教授代表新任行政领导班子发表了讲话。讲话中,肖永平对上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他说,过去的五年,在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当前,法学院的发展既面临着更大的外部挑战,也面临着内部不同二级学科均衡发展的艰巨任务,学院领导班子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同时,每一个老师的发展都离不开法学院的发展,所以希望老师们付出更多的爱。肖永平还对下一届的工作重点提出了设想:第一,继续坚持国家重点学科与非国家重点学科的均衡发展概念。第二,加强财务工作的预算能力、民主监督和公开透明工作,对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充分民主形成规则,规范管理。第三,继续坚持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方针,特别注意对高层次人才的考核、支持与帮助工作,采取专项制度切实改善青年教师的生活条件和成长环境。他希望,在全院师生的努力下,武汉大学法学院成为谨守规则、受人尊敬、追求卓越的法学院。 校长李晓红院士发表了讲话。李晓红代表学校对法学院近年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发展等表示充分肯定,对上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情况也表示了充分肯定。他说,在本次换届过程中,老师们本着对学院、学校负责的态度,积极向学校建言献策,新的行政领导班子基本代表了最广大老师们的意见。他说,过去5年,学院党委和行政团结协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取得了师生的支持与信任。在发展的过程中,学院虽然也遇到一些困难,但老师们,包括李龙教授、一些老领导都给予了学院领导班子很大的支持与鼓励,大家齐心协力,共渡难关。最后,李晓红对对新任行政领导班子的提出殷切希望:第一,要加强班子自身的建设。新任班子要团结一致,真

2013年武汉大学622综合知识(含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圣才出品

2013年武汉大学622综合知识(含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考研真题(含部 分答案) 武汉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科目名称:综合知识(D卷) 科目代码:622 法理部分(30分): 一、简答题(共3小题,每小题l0分,共30分) 1.司法的特征、功能与价值 2.罗尔斯社会正义论的基本原则 3.法律与文化的关系 宪法部分(30分): 一、名词解释(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五五宪草》 2.宪法惯例 3.人性尊严 4.比例代表制 5.国务院常务会议

二、简答题(共1小题,每小题l0分,共10分) 1.简述专门政治机关审查模式的特点及法国宪法委员会的职权。 行政法部分(30分): 一、辨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行政过程与行政行为。 2.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 3.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 4.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 二、简答题(共1小题,每小题l0分,共10分) 1.简述行政责任之法理与构成。 刑法部分(30分): 一、名词解释(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从旧兼从轻原则 2.正当防卫 3.犯罪中止 4.一般累犯 5.抢劫罪 二、简答题(共2小题,每小题l0分,共20分)

1.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 2.主犯的概念和种类 民法部分(30分): 一、辨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 2.占有与占有权能 3.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 4.名誉权与隐私权 二、简答题(共1小题,每小题l0分,共10分) 1.简述《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参考答案 武汉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科目名称:综合知识(D卷) 科目代码:622 法理部分(30分): 一、简答题(共3小题,每小题l0分,共30分) 1.司法的特征、功能与价值

中国文科大学排名

中国文科大学排名 中国文科大学排名 NO.1 北京大学 重点学科专业: 哲学:哲学、逻辑学、宗教学 经济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 法学:法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文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古典文献、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朝鲜语、菲律宾语、梵语巴利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缅甸语、蒙古语、泰语、乌尔都语、希伯莱语、越南语、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编导 历史学:历史学、世界历史、考古学、博物馆学 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图书馆学 NO.2 中国人民大学 重点学科专业: 哲学类:哲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政治学 经济管理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国名经济管理学

统计学工业经济贸易经济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房地产经营管理国际企业管理土地管理投资经济农业经济环境经济和管理商品学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管理国际金融保险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国际会计经济信息管理行政管理学 文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广告学人口学汉语言学历史学档案学科技档案社会学英语日语俄语 NO.3 复旦大学 重点学科专业: 哲学类: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学:世界经济、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文学类: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传播学、历史地理学。 NO.4 南京大学 重点学科专业: 社会学科著名专业: 南京大学文科居全国高校第4名。在文科的7个学科中,哲学第1名,经济学第8名,法学第7名,文学第3名,历史学第1名,管理学第8名;南京大学没有教育学本科专业。 NO.5 武汉大学 重点学科专业: 武汉大学文科居全国高校第5名。在文科的7个学科中,哲学第4名,经济学第5名,法学第3名,文学第9名,历史学第13名,管理学第3名;武汉大学没有教育学本科专业。

2007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法理学 一、概念辨析(每题5分,共l0分) 1.法的事实与法的价值 【参考答案】法的事实是法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的后果即法的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的事实必须是法所规定的,只有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才能引起法的后果。另一方面,法的事实的概念又反映了法的调整受到具体社会生活情况和社会事实的制约。 所谓法的价值,是指在主体人与客体法的关系中,作为客体的法对主体的需要的人产生效应的属性。由上可知,法的事实属于实然范畴,而法的价值属于应然范畴。 2.依法行政与依法执政 【参考答案】依法行政是指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管理职责,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接受法律监督,对违法失职行为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行政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权限合法;二是程序合法。依法执政是十六大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是指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执政党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国家事务进行治理,即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两者的区别是: (1)涵义不同。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依法执政,涵盖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制改革等内容,而依法行政只涉及执法的要求。 (2)主体不同。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的主体是执政党。(3)原则不同。依法行政的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按

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依法执政的原则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二、如何理解司法程序的正当性?(10分) 【参考答案】程序公正,或者说正当性的程序,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审理各类案件时,根据法律特别是诉讼法的规定,在处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的规定办事,以确保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实现。可以说,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在建立公正、公平、高效、廉洁的司法体制的过程中,确保程序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司法程序的价值取决于程序自身的科学性、正义性,程序的科学性、正义性,决定于程序的正当性。(1)司法程序是实体公正的首要前提。公正的法治程序是正义的基本要求,通过程序实现正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而法治取决于一定形式的正当过程,正当过程又通过程序来实现。 (2)司法程序是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完备的司法程序不仅是现代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程序公正又为司法公正提供了有力保障。①程序公正为司法公正提供了制度保障。 ②程序公正为司法公正提供了现实保障。③程序公正为司法公正提供了信念保障。 (3)程序正义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内在要求。 三、简述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10分) 【参考答案】法的价值冲突既存在于不同时代的不同国家、阶级、群体和个人之间,也存在于同一时代、同一国家、阶级、群体甚至个体自身之中。法的价值的冲突的原因有很多,其基本原因有以下几个: (一)法的价值冲突的逻辑原因 法的价值是一个多元、多维、多层次的体系。其中包含自由、正义、平等、秩序、利益、效率等各种法的价值,不同法的价值的相互之间逻辑上就存在矛盾,甚至难以兼容,从而导

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2001真题及答案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试卷(2001年)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罢免权 [解答] 罢免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它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对人大代表的罢免权;二是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罢免。在第一项中,选民在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不称职的代表;在第二项中,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同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罢免权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表现。但罢免权的行使也应有一定的限制,如罢免案的提出、审议都有一定的限制。 2.立法权 [解答] 立法权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行使的,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占据特殊地位的,用来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综合权力体系。立法权有如下特征: (1)立法权是由多种级别、多种类别、多种内容、多种形式、多种结构的具体立法权构成的;(2)立法权是用来制定、认可、变动法的劬;(3)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特别重要甚至是最为重要的权力;(4)立法权是由特定主体’行使的权力。在我国行使立法权的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宪法和法律所授权的其他机关。 3.宪法关系 [解答] 宪法关系是由宪法所规定和调整的社会关系,具体而言是以基本权利与义务为构成内容的基本社会关系。但宪法对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设定并不能产生现实的宪法关系,而必须基寸:‘定的法律事实。宪法关系以原有法律关系为主、以派生法律关系为辅,并且具有明显的政治的特点。 4.行政复议 [解答]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复议是对其被侵犯的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或途径。 5.行政强制 [解答]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也称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是现代法治国家中行政强制措施的最为基本的类型。此外,行政上的即时强制、行政监督检查中的相对人施加的各种强制措施,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评述] 名词解释中包含宪法与行政法两部分,其中宪法题较难,需要考生自己归纳总结;而行政法题目较简单。这就要求考生合理分配时间,在宪法题目上多做思考。另外,考生在复习时要注重自己梳理总结基础知识、各个名词的含义、特点要做好概括,不仅便于记忆,而且有利于答题。 [解答参考资料] 许崇德主编《宪法学·中国部分》,高等教育出版社19跖年版;张正钊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四年版。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2020年武汉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回忆

武汉大学考研辅导班:2020年武汉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回忆专业课一 623 法理学部分 一、简答题 1.简述积极RQ和消极RQ的区别 2.简述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 二、论述题 1.论述 20 世纪西方法学发展的基本趋势特征。 XF、行政法部分 一、简答题 1.合宪性解释 2.XF和法律委员会 3.澳门特别行政区 4.人大监督 5.XF惯例 二、论述题 1.比例原则的主要内容,德国比例原则和美国最 高法院确立的类似分析框架的区别。 2.以艺术表达自由为例,按照比例原则,试提出 具体分析框架(分析角度)。 诉讼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形成之诉 2.诉讼担当 3.法律要件学说分类 4.公示催告程度 5.民事判决既判力 二、简述取保候审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述酌定不起诉制度 三、论述题 论述刑事和解制度 专业课二 824 刑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

1.犯罪中止 2.结果加重犯 3.陷害诬告罪 4.单位犯规 5.贩卖毒品罪 二、简答题 1.主犯的类型和刑事责任 2.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3.盗窃罪的客观行为种类 三、论述题 1.阐述刑法中关于受贿罪的描述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含义 民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行为能力 2.抵押权 3.共同危险行为 4.代位继承 5.一般人格权 6.夫妻财产约定制 7.除斥期间 二、简答题 1.简述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 2.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简述债的消灭原因 国际公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域外管辖 2.国籍冲突 3.国际习惯 4.中立国 5.先占 二、简答题 1.简述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2.简述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3.简述国际法的原则

教学情况-高电压及电磁兼容北京重点室

电力工程系 高电压与电磁兼容研究所2004年度年鉴 高电压与电磁兼容研究所 2005-1

目录 一、研究所情况简介 (1) 二、研究生培养情况 (4) 三、教学情况 (6) 四、教学相关活动情况 (8) 1.03/04学年度的考核 (8) 2.高压实验室搬迁工作 (8) 3.编写、制订、修订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编写修订实践教学大纲 (9) 4.组织高压实验室建设立项申报,获得35万元的建设经费 (11) 5.其他工作 (11) 五、科研情况 (11) 六、研究所取得的成绩、成果及学术交流情况 (13) 附录:发表论文清单 (14)

一、研究所情况简介 高电压与电磁兼容研究所主要开展高压电气设备在线监测技术、电力系统故障分析与诊断技术、输电线路故障测距技术、电力系统过电压及保护、复杂电磁场数值分析、现代电磁测量技术、电力系统电磁环境与保护、电工新技术及电气绝缘基础理论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 高电压与电磁兼容技术研究所目前一共有成员12人,其中教授6人(含博士生导师3人),副教授2人,高级工程师1人,博士后1人,讲师1人,助教1人。研究所成员情况简介如下: 研究所所长 李成榕,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长。分别于1982年、1984年在华北电力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1989年在清华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92-1995年在美国南卡洛莱纳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01年作为访问教授在美国伦塞勒理工学院工作。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入选“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IEE Fellow,IEEE Senior Member,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高电压专委员会委员,高电压专委会电绝缘分会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高电压新技术分会副主任委员,北京电机工程学会高电压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电工学科专家组成员。先后主持和参加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电力公司科技项目等30余项。已发表论文117篇,其中10篇被SCI检索,45篇被EI检索,获省部级三等奖两项,获专利三项。长期从事脉冲功率技术、高电压绝缘技术和电工新技术等领域中的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有电气设备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气体放电与等离子体、电气绝缘与材料、高电压技术等。 研究所副所长 丁立健,博士,教授。1995年哈尔滨电工学院电工材料系电工材料与绝缘技术专业硕士毕业,2000年华北电力大学电工理论与新技术专业博士毕业。1998年10月聘为讲师,2001年12月破格副教授,2004年1月低职高聘为教授,2004年11月破格教授。IEEE会员;机械工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电压技术》分会委员;第一届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磁干扰专委会变电站电磁兼容学组委员。2002年被入选华北电力大学“151人才工程”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2003年入选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负责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国家电力公司科技项目子项目各一项,同时还是其它多个纵向和横向研究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负责或参加完成的科研项目有9项通过了省部级鉴定和验收;获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

宪法与行政法期末试题

《宪法与行政法》期末考试试题 (MPA适用,开卷,120分钟)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40分) 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2、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应是政府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联,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并用法律加以固定即为法制政府。关键是要推进政府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 4、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5、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制定、发布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6、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

武汉大学行政法考研1996-2012行政法专业题目

199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一、概念辨析题(每小题15分.共45分) 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2、行政救济与行政法制监督 3、行政强制执行与对行政决定的强制执行 二、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l、评控权论。 2、论行政法上权利处分的有限性. 三、案例分析题(15分) 某市一郊县泉溪镇从事专业牲猪宰杀的农民甲,在本县江湾乡收购了三头牲猪回泉溪 镇时,受到了江湾乡税务所某税务检查站的查处.该税务检查站认为甲此前在江湾收购的 两头牲猪未依法向其纳税,要求甲补缴.甲出示了该税款已向泉溪镇税务所激纳的证据而 拒缴,该税务所检查站遂扣押甲的三头牲猪。第二天,该税务检查站在甲补缴了上次两头牲猪的税款、缴纳了本次三头猪的税款后,决定退还被扣押的三头牲猪,但此时,其中的一头牲猪已死。甲领回存活的两头牲猪,并依法申请夏议,要求退还重征税款、陪偿牲猪死亡损失676元。复议机关经复议后,作出了下列决定:(一)甲先后两次到江湾乡收购牲猎,未能按规定向被申请人缴纳税款,本应受到处罚,但鉴于甲基本上能照章缴税、遵纪守法,故决定免予处罚,仅给予批评教育;(二)被申请人扣押了依法不应扣押的鲜活商品,并未能妥为保管,致牲猪死亡,应向甲赔偿直接损失606元。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务分局和税务所”.第5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或者采取强制执行措麓、税收保全措施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问:1、试确定本案中的夏议参加入和复议机关,并说明理由。 2、复议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199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行政法学 一、概念辨析(每小题12分,共36分) 1、行政行为的确定力和拘束力。 2、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罚款和执行罚。 二、论述(每小题25分,共50分) 1、试介评有关行政法理论基础的主要流派。

武汉大学综合知识(含法理、行政法、刑法、民法、国际法)(623)2010年考研试题及答案

武汉大学综合知识(含法理、行政法、刑法、民法、国际法)(623)2010年考研试题及答案 法理部分(共30分) 一、辨析题(共2小题,每小题7分,共14分) 1、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 2、目的解释与文本解释 二、简答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1、法理学的性质与品格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刑法部分(30分) 一、辨析题(共2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主犯与首要分子 2、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二、简答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我国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民法部分(30分) 一、辨析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地役权/相邻权 2、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 3、有限合伙/隐名合伙 二、简答题(共1小题,每小题12分,共12分) 1、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保全方式有哪些?并请分别予以说明。 行政法部分(30分) 一、简答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我国《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事项;﹍。(四)犯罪与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试分析本法条涉及的法学概念、理论以及本条款的立法精神。 2、根据公共利益本位论与其他学说,试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重构。 3、某市某区工商局对张某的无证经营行为处以6万元罚款,并没收经营产品一批(部分产品系王某所有)。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某规定:(1)无证经营可以处以3万—5万或者5倍以下的罚款;(2)必须没收经营产品。张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工商局于10月5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此后,张某和工商局在10月6日达成仅没收产品的口头和解协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认定此和解协议的合法性,并说明理由. 国际法部分(30分) 一、简答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什么是国际法与国内法相互联系论? 2、如何理解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 3、如何理解缔结条约的程序? 武汉大学 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法理部分(共30分)

奥鹏华中师范大学网考考前练兵 宪法与行政法.doc

单选题 1.把宪法区分为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和资本主义类型宪法是一种科学的分类方法,因为它( ) A.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属性 B.指出了宪法的内容 C.指出了国家形式的不同 D.总结了宪法形式上的特点 答案: A 2.世界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 ) A.1787年美国宪法 B.1791年法国宪法 C.1215年《自由大宪章》 D.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 答案: A 3.现行宪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 ) A.国家所有 B.集体所有 C.公共所有 D.集体所有 E.村民承包 答案: B 4.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须报( ) A.全国人大备案 B.全国人大批准 C.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 D 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议事和活动中遵循的原则是( ) A.民主集中制原则 B.议行合一原则 C.集体领导原则 D.民主协商原则 答案: D 6.在我国,享有申诉权的主体是( ) A.公民 B.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C.人民 D.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 答案: A 7.现行宪法规定,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的机关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B.法制工作委员会 C.专门委员会 D.委员长会议 答案: D 8.自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曾先后通过( ) A.两次宪法修正案 B.三次宪法修正案 C.四次宪法修正案 D.五次宪法修正案答案: D 9.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 ) A.特殊的标志 B.社会地位 C.法律上的身份 D.政治待遇 答案: C 10.现行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 ) A.提出批评的权利 B.提出申诉的权利 C.取得赔偿的权利 D.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权利 答案: C 11.现行宪法规定,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 D 12.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主席行使职权,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外,都要根据( ) A.全国人大决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C.国务院决定 D.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答案: D 13.现行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在收到对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后,应在( )

文科类专业及院校推荐

文科类专业及院校推荐 1、对外汉语 王牌院校 北京语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是80 年代国家教委首批批准的四所开设对外汉语专业的高校。可以说,目前这四所学校在对外汉语方面的教学科研水平的整体实力,仍居国内前列。 尤其是北京语言大学作为我国目前唯一一所开展外国人汉语教学的专门大学,其课程设置、教学水平、教师水平、教材开发、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是国内最强的。 而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也是国务院侨办的华文教学基地,其对外汉语专业属国家级特色专业。暨南大学则在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享有盛誉,具有地缘优势。 学习内容 学习的内容比较多,主要是三部分: 一是广义的“中文”,除了学习语言外还得学习文化、历史知识,同时学会“讲故事”; 二是专业知识,语言学相关知识占其中相当比例,主要包括对外汉语教学理论和语言学、汉语、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知识; 三是学习外语,如英语、日语、俄语等。 就业方向 拿到“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高级证书,到国外就业的可能性就大得多;做强英语,拓宽就业渠道;可在国内的外贸、外事、文化交流、三资企业等行业中工作;在国内的中学从事双语教学等。 2、新闻学 王牌院校 北京大学是第一个开设新闻学专业的大学;清华大学具有国际化视野;中国人民大学是业界公认的老大;复旦大学被称为“北有人大,南有复旦”;中国传媒大学具有与广播影视事业鱼水相依的行业特色;华中科技大学以文理交叉见长,复合特色取胜;厦门大学的特色是海外华文传媒;南京大学侧重理论和新媒体,近年来开拓了政府新闻学、网络新闻学领域;南京师范大学开垦出新闻法学教育

与研究的领域,开拓了“大众传媒与农村社会发展”的新空间;暨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面向海外,集中体现了南方新闻界务实的特色;四川大学是西南地区唯一的新闻学博士点授权单位,在西部有广泛影响。 学习内容 理论方面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新闻理论、新闻史等;实践方面主要学习新闻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摄影等,新闻学尤其注重实践。 就业方向 新闻专业的出路很多,但是前提是你要有足够的能力。你可以去新闻媒体做记者、编辑或主持人等,你还可以去广告公司从事广告策划和文案写作,去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企划、文秘,或从事影视制作。 专业新动态 新闻学已经出现了细分现象,如分化出广播电视新闻学、网络新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外语类院校的国际新闻、财经院校的财经新闻、农业院校的农村新闻、政法院校的法制新闻以及各体育院校的体育新闻专业等专业。 3、法学 王牌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是老牌法学强校,民商法实力最强; 武汉大学的国际法学全国领先; 北京大学的法学理论名师云集,实力雄厚; 中国政法大学在法学领域各个专业实力都很强,尤其是法制史和诉讼法的研究水平属国内一流; 西南政法大学学科体系最为齐全,经济法学傲视群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民商法学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为司法部和湖北省双重重点学科; 华东政法大学的国际法实力强劲; 西北政法大学的刑法和经济法实力不俗; 清华大学后来居上,民商法最具实力; 厦门大学地处经济特区,国际法、民商法实力不俗;

2005年武汉大学610综合知识(含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

2005年武汉大学610综合知识(含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考研 真题及详解 武汉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610综合知识(含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国际法) 宪法学 一、简答题(共3小题,每小题l0分,共30分) 1.简述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别。 答:单一制,是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组成,各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现代国家大多采用这种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联盟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与联邦制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单一制国家只有一部宪法,有统一的中央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法律。而联邦制国家,除了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或州还有各自的宪法。 (2)单一制国家只有一个最高立法机关,一套完整的司法体系。而联邦制国家各成员国或州有各自的立法机关、政府和司法系统。 (3)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是由中央政府设立的。而在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是由各

成员单位协议建立的,各成员单位往往先于联邦政府而存在。 (4)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是中央政府授予的,中央政府可以单方面规定地方政府的权限,地方政府必须服从中央政府所代表的最高国家权力。而在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与联邦成员政府的权力划分由联邦宪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双方都不能单方面任意变更,对宪法的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和批准。 (5)单一制国家的中央政府可以变更地方政府的疆界。而在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不能任意改变各成员单位的疆界。 2.简述当今世界各国宪法实施保障的三种体制。 答: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一般是指在立宪国家里由哪种机关承担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以及该机关保障宪法实施的权限和方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范、宪法惯例以及宪法判例,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如下三种。 (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美国。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开创了由联邦最高法院审查国会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先例。此后,有些国家受美国的影响,也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在这类国家中,违宪审查权一般为最高司法机关所享有,只有日本等个别国家的地方法院也可以行使这项权力,但是必须接受最高法院的监督和审查。目前,采取这种体制的典型国家仍是美国;其他国家,如日本、印度、加拿大、委内瑞拉、丹麦等国家也属这一类型。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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