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剂、试液及滴定液管理

试剂、试液及滴定液管理
试剂、试液及滴定液管理

山东聊城阿华制药有限公司标准管理程序试剂、试液及滴定标准液管理规定编码SMP-QMP 09 01 起草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实施日期版次02

变更记载:

修订号批准日期执行日期00 2003.06.15 2003.07.01变更原因几目的:

对标准液规定复标时间和有效期进行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用试剂、试液及滴定标准液的购买或配制、贮存及发放的程序。2.职责

2.1中心化验室化验员负责试液及滴定标准溶液的配制。

2.2化验班长负责滴定标准溶液的复标及试液、滴定标准溶液的发放。

3. 管理程序

3.1计划的申报及验收

3.1.1化验班长根据年生产计划拟订检验计划和文字说明,制定标准品、试剂使用计划,经质量部部长审核,分管经理批准后,交生产供应部购买。

3.1.2标准品、试剂购来后,仓库保管员检查外包装及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并填写验收记录。

3.2领取

化验室领取试剂时,应先到质量部开领料单,然后到仓库领取。

3.3配制

3.3.1配前先检查试剂瓶应完好、封口严密、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符合规格要求。

3.3.2严格按照配制方法进行操作并建立配制记录。

3.3.3配好的滴定标准液,按规定程序进行标定,其相对平均偏差≤0.1%,并由第二人复标,标定与复标相对平均偏差≤0.15%,否则重标。

3.3.4配制、标定、复核标定的操作应有记录,配制过程有状态标识。

3.3.5复核标定合格的标准液须贴标签,内容:品名、浓度、配标者、配标日期;复标者、复标日期;有效期、编号等。试液标签内容:品名、规格、配制人:复核人;配制日期等。

3.3.6复标:标准液自配制日期起每隔一段时间(根据标准液的性质和稳定性)需进行一次复标。配置量多者尽可能使用两个周期

硝酸银标准液复标周期3个月,有效期6个月,

硫代硫酸钠标准液配置后一个月后复标,再次复标周期3个月,有效期6个月,

氢氧化钠标准液复标周期3个月,有效期6个月,

盐酸标准液复标周期3个月,有效期6个月,

碘标准液复标周期3个月,有效期6个月,

硫酸亚铁铵标准液临每次用前必须重新再次进行标定,有效期3个月,

高氯酸标准液复标周期1个月,有效期2个月。

3.4标准品、标准溶液贮存。

3.4.1根据标准品、标准溶液本身的理化性质及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和条件。

3.4.2标准品和对照品应放在干燥器中,并做好识别标记。

3.4.3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有序。

3.5标准品、试液、标准溶液的发放

化验班长负责发放,领、发人均签字。

序号修改章节标记修改通知单号修改人修改日期实施日期

化验室化学药品及试剂管理制度.doc

化验室化学药品及试剂管理制度1 化验室化学药品及试剂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化验室化学药品及试剂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 3 职责 化验室依据本制度开展工作。 4 控制要求 化验室所需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很多,化学药品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化学药品存放时要分类,无机物可按酸、碱、盐分类,盐类中可按周期表金属元素顺序排列例如钾盐、钠盐等,有机物可按官能团分类,如烃、醇、酚、酮、酸等。另外也可以按应用分类如基准物、指示剂、色谱固定液等。 4.1 属于危险品化学药品 4.1.1 易爆和不稳定物质: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等。

4.1.2 氧化性物质:氧化性酸、过氧化氢等。 4.1.3 可燃性物质:除易燃的气体、液体、固体、还包括在潮气中会生成可燃气体的物质。如碱金属的氧化物、碳化钙及接触空气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 4.1.4 剧毒物质:氰化钾、三氧化二砷等。 4.2 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4.2.1 库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 4.2.2 认真做好每日巡查,并做好日志。 4.2.3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4.2.4 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4.2.5 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4.2.6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4.2.7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和领用时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 4.2.8 对于剧毒物品的领用,必须经中心领导签字,由专人

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20200515193447)

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及规范 1 目的 规范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的管理,确保化学药品、试剂正确安全使用,保证检 测工作质量。 所有被允许使用的化学药品(化验室的化学试剂、杀虫剂、车间使用的消毒剂、 洗涤剂、润滑油、油漆等)应被有序地标记、存放、使用,避免污染食品、食品 接触面和包装物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的采购、贮存、标识、领取和使用的全过程。 3 职责及术语 负责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的控制和管理。 从与食品或食品接触面接触的可能性角度分类,把工厂可能使用的化学品分为 A、B、C三类: A类化学品:指与原材料、食品或食品接触面发生接触的化学品。(如CIP使用的酸、碱、清洗剂等)。 B类化学品:在线使用但不与食品及原材料、食品接触面接触(如车间所用的链 条润滑油、墨水等)。 C类化学品:为实验室分析用的标准试剂或指示剂。 4 内容及要求 化学药品、试剂的采购 实验室依据本室检测任务或药品台账,制定各种化学药品、试剂的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等。 化学药品、试剂购进后,由相关使用人员负责验收,确认安全有效后,方可 领回存放,并记录于台账。 化学药品、试剂的贮存 化学药品试剂贮存环境应通风、干燥,实验室用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 化学药品、试剂种类繁多,需严格按其性质和贮存要求(参见中国药典2005版附录XV试药项下)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一般遵循以下原则:①酸液、碱液分开存放;②固体、液体化学品分开存放;③有毒、有害化学品单 独存放;④不常用的化学药品、试剂单独存放。 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化学危险品按其特 性单独存放,并有明确规范的标识,较贵的特纯试剂等药品应与一般药品分 开,妥善存放。

标准溶液管理规程

标准溶液管理规程 1. 目的 建立标准溶液管理规程,规范操作。 2. 范围 标准溶液包括:标准滴定液(简称滴定液),标准溶液(用于杂质限度检查)。 3. 职责 3.1起草:QC 审核人:质量保证部负责人批准人:质量管理负责人。 3.2QC实施本规程。 3.3 QA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4. 内容 4.1 标化室的要求 4.1.1 应设在避光房间,室内阴凉、干燥、通风良好。 4.1.2 室内温湿度保持相应恒定,一般宜控制在温度15-28℃;相对湿度40-75%。 4. 2 配制前准备工作 4.2.1 所有品种均应有试剂配制标准并严格执行此标准。 4.2.2 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瓶签完好、包装完整、封口严密、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所有使用的玻璃量器,如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应经

过校正,有校正合格的标识。 4.2.3 用于标准溶液标定的物质,应用“基准试剂”规格。按照药典规定的温度、时间进行恒重。 4.3 标准溶液的配制 4.3.1 每一种标准溶液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国药典的要求进行配制,操作规范符合要求。 4.3.2 称重是决定所配制试剂准确性的关键步骤,必须准确无误。使用的天平灵敏度应为万分之一,即0.0001g。称量样品所放的容器及所有操作过程所用容器均须洁净、无残留物。 4.3.3 配制标准溶液的水,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的标准。并符合不同标准溶液的配制。 4.3.4 一部分溶液应按照中国药典先配制储备液,以备标定时使用。 4.3.5 配好的标准溶液须放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洁净瓶中,贴好状态标签。 4.4 标准溶液的标定 4.4.1 按规定程序进行标定,初标时的相对平均偏差≤0.1%。 4.4.2 由第二人进行复标,其相对平均偏差≤0.1%,其标定的份数和复标的份数均不得少于3份,标定与复标的结果的相对偏差≤0.1%,否则重标。 4.4.3 以上各项操作均应有记录(配制、标定、复标),未标定或复标的标准液应有状态标记。 4.4.4 复标后合格的标准溶液需贴标签。内容:品名、浓度、F值、配标者、

化验室管理制度大全

目录 检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3) 化验室管理制度 (3) 化验员岗位职责 (4) 检验化验制度 (4) 计量管理制度 (4)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7) 样品复检和比对试验制度 (7) 检验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8) 检验结果校核和报告制度 (8) 样品检验分析判定制度 (9) 饲料样品管理制度 (9)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0) 11 12 12 13 13 16 16 16 17 18 19 19 19 20

检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检验室工作,每月向品管部或主管厂长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全室人员的工作安排,时刻检查、督促检验工作; (3)及时收集新的检验标准方法,随时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5)审核检验记录,签收检验报告单; (6)每月编写原料、成品检验汇总表;

化验员岗位职责 (1)化验室主任:对自己所做的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2)化验员:严格按标准或检验技术规范进行各项检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及时; (3)按照要求全面检测原料和成品相应指标; (4)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通知检验负责人; (5)对初检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复检,保证检测结果准确; (6)负责所用试剂及标准溶液的配制及标定,做好记录; 批次一个样,不得漏检。 六、认真做好检验化验记录和实物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应编写序号,认真记录,保存期不得低于一年,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保存期不低于二年。 计量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家制定的工业计量管理标准及饲料企业的要求,具体制定本企业各个计量环节相应的计量标准。 二、成立计量管理领导小组,对每一个计量环节严格把关,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校正计量仪器。 三、在配料生产质量检验过程中,大料计量要准确,检验抽样允许误差为 + 0.2%,小料误差为± 0.8 ‰ 四、产品包装要明示重量标示(即净重多少),40公斤允许误差在 + 50g 范围内。 五、对原料要过地磅,是标准包的安照包装上的标示,抽查计量,抽查包数为20%,抽查包重与包装上的标示不符的按实际抽查数入库,

化学试剂、试液管理规程完整

化学试剂、试液管理规程 目的 建立化学试剂、试液管理规程,保证化学试剂、试液的正确使用,确保 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围 化学试剂、试液。 责任 ●质量控制处检验人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质量控制处主管:负责化学试剂的申购、接收、发放、销毁申请。 ●质量控制处经理:负责审核化学试剂的申购、销毁申请。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审核化学试剂的申购、销毁申请。 ●厂负责人:负责批准化学试剂的申购、销毁申请。 相关术语 ●无 相关文件 ●无 程序 1 化学试剂的采购计划 1.1质量控制处主管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提前三个月)做出各品种检验所需化学试剂的计划。申购容包括:试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报质量控制处经理、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 2 化学试剂的购买 2.1 化学试剂的采购计划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厂部负责人批准后,交物料供应部进行采购。 2.2 化学试剂一般可在当地代理处进行购买。 2.3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使用的化学试剂,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可临时申购。 3 化学试剂的接收。

3.1 收到化学试剂,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 3.2 复核与申购单的一致性,确保准确无误。 3.3 填写化学试剂的入库记录。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接收日期、来源等。 4 化学试剂的贮存。 4.1 化学试剂的贮存 4.1.1化学试剂贮存室应设在安全位置。室严禁使用明火,消防设施器材应完备。 4.1.2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防止由于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药变质、失效。 4.1.3质量控制处的化学试剂的贮存由质量控制处主管负责。 4.1.4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人员担任,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4.1. 5. 质量控制处操作区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少量的化学试剂。 4.1.6 检验中使用的试药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4.1.6.1 分类: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危险品,低温贮存品等再次分类,按顺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 4.1.6.2 贮存 a.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药,须密塞或蜡封保存。 b.爆炸品、易燃品、腐蚀品等应单独存放。 c.溴、氨水等应放在普通冰箱,某些高活性试药应低温干燥贮存。 4.1.7 各种试药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 4.1.8 化学试药管理员须每日(工作日)检查1次贮存室温湿度。若超出规定围应及时调整并记录。 4.1.9 无标签的试药未经验证之前不得发放。 4.1.10 保持室的清洁、通风、温湿度适宜,保证所贮化学试剂的实际贮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使用管理规程

文件名称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使用管理规程 一、目的:建立滴定液(标准液)管理制度,以规范其配制、标定、使用分发和贮存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质检中心所有滴定液、标准液。 三、责任者:质检中心全体人员。 四、内容: 1、术语 1.1 滴定液:指在容量分析中用于滴定被测物质含量的标准溶液,具有准确的浓度(取4位有效数字)。滴定液的浓度以“mol/L”表示,其基本单位应根据药典或GB标准规定。 1.2F值:滴定液的浓度值与其名义值之比,称为“F”值,常用于容量分析中的计算。 1.3标定:系指根据规定的方法,用基准物质或已标定的滴定液准确测定滴定液浓度(mol/L)的操作过程。 2、滴定液配制仪器与用具: 2.1 分析天平其分度值应为0.1mg;毫克组砝码需经校正,并列有校正表备用。 2.2 10、25和50ml滴定管应附有该滴定管的校正值。 2.3 10、15、20和25ml移液管其真实容量应经校准,并附有校正值。 2.4 250ml、500ml、1000ml量瓶应符合国家A级标准,或附有校正值。 3、滴定液配制所需试药与试液 3.1 使用中国药典现行版规定试药和试液。 3.2 基准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与领用。 4、配制 滴定液的配制方法有间接配制法与直接配制法两种,应根据规定选用,并应遵循下

列有关规定。 4.1 配制滴定液所使用的试剂为分析纯或基准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 4.2 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所用溶剂“水”,在未注明有其他要求时,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项下的规定。 4.3 采用间接配制法,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根据规定量进行称取或量取,并使制成后滴定液的浓度值应为其名义值的0.95~1.05(即±5%范围);如在标定中发现其浓度值超出其名义值的0.95~1.05范围时,应加入适量的溶质或溶剂予以调整。当配制量大于1000ml时,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按比例增加。 4.4 采用直接配制法时,其溶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并按规定条件干燥至恒重后称取,取用量应精密称定,并置1000ml量瓶中,加溶剂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配制过程中应有核对人,并在记录中签名。 4.5 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的滴定液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用稀释浓液的方法获得,临用前精密量取浓度等于或大于0.1mol/L的滴定液适量,加纯化水或规定的溶剂定量稀释而成。 4.6 配制成的滴定液必须澄清,必要时可滤过;并按规定的贮藏条件贮存,经标定其浓度后方可使用。 5、标定:应严格遵照本制度各滴定液项下的方法进行标定,并应遵循下列有关规定: 5.1 工作中所用分析天平及其砝码、滴定管、量瓶和移液管等,均应经过检定合格;其校正值与原标示值之比的绝对值大于0.05%时,应在计算中采用校正值予以补偿。 5.2 标定工作宜在室温(10~30℃)下进行,并应在记录中注明标定时的室内温度。

最新整理化学试剂管理制度教学文稿

化学试剂管理规定 一、目的 建立化学试剂管理规程,保证化学试剂正确使用,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化学试剂的采购、贮存、使用与管理。 三、职责 1 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和储存化学试剂。 2 理化实验室主管负责化验室化学试剂日常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3 综合办公室负责化验室化学试剂的采购。 四、管理规定 1 化学试剂的分级 1.1 术语 化学试剂:是指在化学实验、化学分析工作中所用的具有一定纯度标准的各种单质和有机、无机化合物。 1.2 我们常用的化学试剂按使用等级分为4级,如下表1所示: 表1:一般化学试剂的分级 1.3 除上述把化学试剂分为四级外,尚有其它特殊规格的化学试剂,如表2所示: 表2:特殊规格化学试剂的分级

2 化学试剂的贮存 2.1 化学试剂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2.2 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试剂贮存室内。保持贮存室内清洁,通风,保证所贮试剂的贮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2.3 化学试剂贮存室应设在安全位置,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2.4 化学试剂贮藏室应有良好排风装置。盛放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顶部需装有通风设施,取用方便。 2.5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2.6 对于易燃、毒害性较大的试剂应上锁保管。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剧毒、放射性物体、爆炸品试剂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应执行双人双锁双台帐双人验收双人发放“五双”管理,由使用人员领取使用,保管人员应建立记录,记录内容应有试剂名称、存放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量、发放人姓名等内容,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2.7 配制的试剂应贴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2.8 每周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置。 2.9 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2.10 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2.11 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必须有相应的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2.13 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

化验室废液(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化验室废液(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统一化验室验室废液(弃物)的处理程序,确保废弃物合理、规范、恰当处理,防止废液(弃物)处理不当对环境产生污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化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弃物)。 1.废液类:a 低浓度(<5%)废液,样品分析残液; b 较高浓度酸、碱、盐类; 2.废物类:a 废煤样,废弃化学试剂容器,废弃包装物; b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3.废气类:煤样挥发物,载气(氧气,乙炔气),分析过程中间物。 三、化验室废液(弃物)的管理 1.化验室废弃物应按照相应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分别集中处理。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必须由相应责任人按照规定的方式处理。 2 .质量管理员应对废液(弃物)的处置情况经常性监督。 3.废液(弃物)应明确标识,注明类别和收集时间。对要处理的 的情况应有废液(弃物)记录。 四、化验室废液(弃物)处理 1、一般低浓度废液(浓度小于5%),有机溶剂、样品、标准曲线及样品分析残液、失效的贮藏液和洗液、大量洗涤水等废液,低浓

度可直接排放下水道。 2、较高浓度酸、碱、盐类物质的废液处理,经技术人员同意后由检测人员处理:测定煤中氮;煤中氯、砷;煤灰成分项目的化学废液集中收集于塑料桶中,用pH试纸(或pH计)检验,如果呈酸性,加入过量的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水溶液或用废碱液中和,如果呈碱性,加入废酸中和,使废液的pH约等于7。用大量水冲稀排放。 3、化验室产生的废气包括试剂和样品的挥发物、分析过程中间产物、泄漏和排空的标准气和载气等,采取通风厨或专门抽风装置,经空气稀释后排入外界。 4、一般化学试剂的容器,在试剂使用完全后,用自来水冲洗,继续使用或当作一般生活垃圾处理。 5、危险化学试剂的包装物,主要有浓硫酸、浓盐酸、浓硝酸、氢氟酸、氨水,用清水反复冲洗其包装瓶后,做生活垃圾处理。氯化锌包装桶使用完毕后,反复用清水冲洗后压扁作为废铁处理。 6、一般实验用品:玻璃器皿、石棉绒、滤纸等。可重复利用的玻璃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璃瓶等可以用洗液浸泡,然后清洗重新使用。一般外包装材料、废弃纸品售给回收站。木质包装箱少部分完整留用外,其余作为木材集中堆放待用。 7、废煤样运回原煤堆。

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试剂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与化验室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验室对各种试剂药品的管理。 3、试剂管理与溶液配制管理规定 3.1化学药品贮存 3.1.1 较大量的化学药品放置于药品贮存室中,分类放置。 3.1.2 贮存室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以免因温度过高使试剂变质。 3.1.3 贮存室应干燥通风,避免烟火。 3.2 试剂溶液贮存 3.2.1 所有试剂、溶液以及样品的包装瓶上都必须有标签,标签要完整、清晰、绝对不允许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标签大小与瓶子相称,标签应书写工整,写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标准溶液还应写明标定日期、有效期、标定者,并作《溶液配制原始记录》、《标准溶液标定原始记录》,专用试剂溶液按分析项目分组存放。 3.2.2 试剂应分类存放,以便使用。 3.2.2.1 无机试剂分作酸类、碱类、盐类及氧化物等。 3.2.2.2 盐类按阳离子分类:如钠盐、钾盐、铵盐、镁盐、钙盐等。

3.2.2.3 一般有机试剂按官能团分类:烃类、醇类、醛类、酚类等。 3.2.2.4 指示剂按用途分类:如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指示剂、络合物指示剂。 3.2.3 配制的溶液装在有塞的细口瓶中,需要滴加使用的装在滴瓶中,见光易分解变质的应装在棕色瓶 中,如AgNO3溶液、Na2S2O3溶液等。 3.3 危险药品管理 3.3.1 危险品的贮存应干燥、通风良好。 3.3.2 易燃液体贮存的温度不应超过28℃,易爆炸品贮存温度不超过30℃。 3.3.3 危险品应分类隔开贮存,量较大应隔开房间贮存,量小时亦应设立铁板柜或分开贮存。 3.3.4 腐蚀物品应选用耐腐蚀材料作架子。 3.3.5 爆炸性物品可将瓶子储存于有干燥黄沙的柜中。 3.3.6 相互接触能引起爆炸的不同危险品,应分开存放,绝对不能混存。 3.3.7 贮存室应严禁烟火。 3.3.8 实验室应设有消防器材,人员应有防火知识。 3.3.9 危险品分类见附录1 4、基本操作规定 4.1安全操作 4.1.1 所有药品、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可以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符的物品。

滴定液的管理规程(可编辑修改word版)

湖南有色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GMP 文件 目的 建立滴定液管理制度,确保滴定液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责任 质量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管理,检验人员负责本规程的执行,质量检验主管负责本规程执行过程的监督。 范围 适用于滴定液的质量管理。 内容 1.滴定液的配制 1.1配制滴定液的试剂,使用前应检查封口及标签是否完好、无污染,是否在规定的 使用期内;应在分析纯以上。 1.2标定滴定液过程中所使用的分析天平、砝码、滴定管、容量瓶、移液管等均须 定期校正;分析天平,其分度值(感量)应为 0.1mg 或小于 0.1mg; 1.3溶剂“水”,系指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1.4配制滴定液所用玻璃量器应洁净无痕; 1.5配制滴定液应严格按各滴定液配制操作规程进行; 1.6配制好的滴定液须放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洁净瓶中(见附表),贴好标签。 2、滴定液的标定与复标。 2.1标定与复标滴定液的基准物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取用时应先用玛瑙研细,并 在规定条件下干燥称取。 2.2滴定液配制好存放一定时间后再进行标定,存放具体时间见各标准液配制、标

定操作规程。 2.3滴定液的标定与复标严格按其操作规程进行; 2.4滴定液的标定与复标应分别做平行操作,均不得少于四份。先由第一人标定, 相对偏差不大于 0.15%;再由第二人复标,相对偏差不大于 0.15%。而标定与复标二者的相对偏差也不得大于 0.20%,否则重标; 2.5如果标定与复标结果均满足误差限度要求,则将二者的算术平均值 作为该滴定液的校正因子(F)(要求0.95≤F≤1.05);或以浓度表示,浓度值应在规定值的±5%范例以内。 2.6将标定、复标记录交 QC 负责人复核; 2.7复标合格的滴定液须贴标签; 2.8贮存期内发现滴定液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标定,标定与复标、判断与初标时 相同。 3、滴定液的配制、标定与复标均应有真实、完整的记录。 4、滴定液的贮藏与使用: 4.1除另有规定外,滴定液可在 3 个月内使用,过期应重新标定,当标定与使用时的室 温相差未超过10℃,除另有规定外,其浓度值可不加温度补正值;但当室温之差超过10℃,应加温度补正值,或重新标定。 4.2当滴定液出现混浊或其它异常情况时,该滴定液应即弃去,不得再用。 4.3滴定液在配制后应按规定的〔贮藏〕条件贮存,一般宜采用质量较好的具玻璃塞 的玻瓶。滴定液的贮藏条件如下表: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化学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下面是CN人才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化学药品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内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检测人员行为规范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钻研业务、务实进取; 2、科学检测,严格执行标准、遵守检测程序,保证检测质量做到数据准确、有效;

3、遵守法规讲廉洁、拒腐蚀、不徇情、守公德、讲文明,做到五不准; a.不准收受被检测单位的礼品礼金或有价礼券; b.不准参加被检测单位的邀请娱乐活动; c.不准收受被检测单位的宴请; d.不准参加被检测单位或个人的营销活动; e.不准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 4、遵守检测工作程序,做到: a、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检测;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湖南有色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G M P文件 目的 建立化学试剂管理制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 责任 质量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管理,检验人员负责本规程的执行,质量检验主管负责本规程执行过程的监督。 范围 适用于化学试剂管理。 内容 1、贮存环境: 1.1 实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存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该室应设在安全位置,偏离实验室、办公室; 1.2 化学试剂贮存室应避光,通风良好,有适宜的排气设施; 1.3 室内严禁烟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充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1.4 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耐腐蚀材质制成,防尘、避光,取用方便; 1.5 特殊试药应贮存于专柜(室)中,按相应规定贮存。易燃、易爆品应贮存于防火的专室或专柜内,有降温、通风设施。 2、贮存保管: 2.1 化学试剂的贮存保管由专人负责; 2.2 该专职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

的要求贮存; 2.3 化学试剂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强氧化性、强还原性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注意不得将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物品,如酸、碱;氧化物与还原物贮存在同一柜内; 2.3.1分类: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等再次分类,按顺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造册登记,试药瓶身及瓶盖均应有编号;2.3.2 贮存条件: 2.3.2.易潮、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闭或蜡封保存; 2.3.2.2 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沸点低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2.3.2.3 剧毒品、易燃品、易爆品、易腐蚀品等尽可能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如有少量剩余应单独存放于专柜中; 2.3.2.4 溴、氨水及需低温存放的试剂需放在冰箱内; 2.4 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 2.5 特殊试药应执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用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易燃易爆品应由专人负责。 化学试剂的购买:每月由中心化验室主任,根据库存量及化学试剂检验需要量提出购买计划,经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由供应部采购员购买。 2 化学试剂的入库:购买后由化学试剂管理员接收并入库,入库后填写“试剂、试药入库记录”。 3 化学试剂的发放:中心化验室人员提出领用申请,经中心化验室主任批准后,到化学试剂库领 取,化学试剂库管理员填写“试剂、试药发放记录”,化学试剂库管理员与领用人分别签字。 4 化学试剂贮存 化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

试剂、试液管理规程

目的:化学试剂、试液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化学试剂、试液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也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适用范围:适用分析室中所用检验用试剂、试液的管理。 责任人:中心化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执行制,化学试剂管理员负责接收,分析人员按照本规定进行操作。 内容: 1.试剂、试液的采购 1.1化学试剂的购买:每月由中心化验室主任根据库存量及化学试剂检验需要量提出购买计划,计划中应包括:试剂名称、规格、级别、数量、必要时指定生产厂家,经质量部部长批准,由供应部采购员购买。 2.试剂、试液接收贮存 2.1购入试剂、试液由化学试剂管理员负责验收检查,检查生产日期、标签是否清楚完整、是否有渗漏现象、外观是否符合要求等,填写“试剂、试液登记台帐”,登记台帐包括试剂名称、规格、试剂级别、生产厂家、数量、购入日期、接收人等,统一保存于试剂室并做好管理。 2.2化学试剂管理员应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2.3试剂室应避光、通风,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试剂室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做好“温湿度记录”。 2.4试剂、试液贮存时,应按序排列,码放整齐。试剂应包装应完好,封口密封、标签完整,瓶签脱落、变质的试剂、试液不得使用。 2.5普通试剂、试液:按其性质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按固体、液体分开。按其性质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柜中存放。酸与碱,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要分开存放。 2.6特殊试剂、试液: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试剂需密闭或封蜡保存,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试剂、试液需避光保存。腐蚀品、易燃品等应单独存放,某些高活性试剂应低温干燥贮放。 2.7化学试剂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试剂室温、湿度表,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温度、湿度、结果、备注。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调整。 2.8购入基准试剂按照要求单独存放。 3.试剂、试液领用 3.1领用试剂以“先入先出”原则。避免试剂积压时间过长,而超过有效期。 3.2分析人员领取试剂时,首先在“试剂、试液发放记录表”,填写相关内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货位号、进货日期、检品名称、检品批号、发放量、结存量、领用人。然后在试剂瓶上贴上明显牢固的“开瓶标签”,写明试剂的品名,批号,开瓶日期、失效日期,开瓶人。 3.3化学试剂管理员每个月的月初对试剂状况进行巡查,如果试剂邻近有效期应及时封存,集中处理。

化学试剂药品管理制度

化学试剂药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化验室试剂药品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试剂药品,保证化验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 2范围 化验室内所用试剂药品,包括直接购买的试剂药品和配制的试剂。 3职责 3.1试剂药品保管人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 使用领取。 3.2化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化验操作人员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 3.3化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4试剂药品的保管 4.1化学试剂药品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账目。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 账,使用后及时消帐,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不外借(给药品),特殊需要借(给)药品时,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 4.2化学试剂药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在有专用柜的储藏室。室内应 干燥、阴凉、通风、避光;并配有防火防盗安全措施。 4.3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想抵触的化学试剂分 柜存放。 4.4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 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4.5易挥发试剂应存放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4.6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7配制的试剂应贴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配制人。 4.8配制的试剂一般在化验室操作区保存。 4.9配好后的试剂放在具塞、洁净的适宜试剂瓶中,见光易分解的试剂要装于棕色瓶中(放置于有避光措施的柜中),挥发性试剂其瓶塞要严密,见空气易变质试剂应用蜡封口。 4.10除有特殊规定,一般配制的试剂使用期限为6个月,稳定性差的临用新配,用多少配多少。 4.11碱性试剂腐蚀玻璃,应贮存于聚乙烯瓶中。 4.12化学药品贮藏室(橱)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 5化学试剂的配制 5.1试剂配制应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并填写相应的配制记录。 5.2配制记录内容:试剂名称、浓度(或配比)、使用期限、配制温度、配 制方法、配制日期、配制数量、配制人、复核人等。 5.3配制人员在配制前用先检查所领试剂、试药与该试剂配制规程的一致 性。瓶签是否完好,试剂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规定使用期内,确定后方可进行配制。 5.4试剂若需恒重,应按恒重要求进行处理后方可配制。 5.5严格按配制方法进行操作,实验操作符合规定要求。 5.6按一定使用周期配制试剂,不要多配。特别是危险品、毒品应随用随配,多余试药退库,以防时间长变质或造成事故,配制后存放时间根据不同试剂性质分别制定。 6化学试剂的使用 6.1不了解试剂性质者不得使用。

化验室化学试剂管理规定

化验室化学试剂管理规定 1.范围和目的 本规程适用于品检科所有化学试剂以及配制试剂。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化验室化学试剂的购买、接受、储存、发放、使用、销毁使用管理规程,使化验员能正确地使用试剂,保证化验工作质量。 2.化学试剂的购买: 技术员根据库存量及化学试剂检验需要量提出购买计划,经化验室负责人审核,公司厂长批准,交供应科采购员购买。 3.化学试剂的入库 购买后由采购员直接交给仓库管理员并办理入库手续。 技术人员根据购买计划办理出库手续并通知化学试剂管理员到出库接受。 化学试剂管理员先检查包装的完好性,封口是否严密,试剂无泄漏,标签是否粘贴牢固无破损,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瓶签已部分脱胶的,应及时用胶水粘贴。无标签的试剂不得入库。严格按采购计划单内容,逐一核对。 化学试剂保管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温湿度表并记录。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整。 无标签的试剂应予销毁。 4.化学试剂的领用 化验员根据检验需要量提出领用要求。 化学试剂管理员根据化验员的要求发放化学试剂,并填写化学试剂领用记录。 5.化学试剂贮存 原装化学试剂贮存环境 55 5 55℃,相对湿度以45-75%为宜。 5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化验室内化学试剂的贮存 5 配制好的化学试剂应存放于试剂架上。性质不稳定的配制试剂应根据不同的性质存放,如放在阴暗处、冰箱等地方。使用化学试剂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其外观的变化。 配制化学试剂一般贮存1~2个月为宜,过期不得使用,须重新配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沉淀的,亦不得使用。 55需要冷藏保存的化学试剂应放在冷藏箱内保存。 易潮解、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化学试剂,需密闭保存或蜡封保存,应存放试剂柜下部柜中,平时应关门上锁;。 易爆炸品、易燃品、腐蚀品应单独存放,平时应关门上锁,剧毒品用后归还专用库(柜)。某些高活性试剂应低温干燥贮放。 保持室内清洁,通风和温湿度应符合规定。 每日检查一次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状况,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检验用试剂试液滴定液培养基管理规定

检验用试剂试液滴定液培养基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1目的 规定试剂、试液、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使用和发放的管理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质监科化验室检验用试剂、试液、滴定液、培养基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有关人员。 4 内容 采购到的所有检验用化学试剂,依据其性质分类在不同的室温和湿度下保存,属毒麻品应隔离专柜上锁保存,并建立严格的领用程序,记录台帐。 试剂、试液和培养基要按规定方法配制,供较长期使用的应注明配制日期,并由配制人签名;对于性质不稳定的试剂应在标签上注明有效期和特殊的储存条件。 使用试液、对照品、培养基、试剂、滴定液等化学品,药勺及其它工具要保持洁净,避免

交叉污染,容器的盖或塞要用完后立即复原,避免混淆,造成污染。 变质化学试剂要及时处理。使用有毒或腐蚀性化学品,要特别注意避免身体直接接触,一旦发生意外,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 滴定液的配制应按现行版中国药典规定进行配制和标定。 滴定液浓度的名义值与标定值应明显标出,其浓度校正因子(F)应在之间,否则应加水或加溶质重新调整。 滴定液由质监科指定专人负责,标定和复标必须由两人分别操作,标定份数均 第2页共2页 不得少于3份。 标定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标定和复标之间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盛放滴定液的容器上应及时贴上标签,注明滴定液名称、浓度、浓度因子、标化日期、温度、标定人、复标人和失效期。 滴定液应按规定要求贮存,除另有规定外,存放和使用期限为三个月,超过期限或当室温与标定的温度差10℃以上时,均应进行重新标定和复标后使用。 滴定液使用前必须摇匀,使用过程中发现出现浑浊、变色等异常情况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应立即停用。 卫生学检验用的各种培养基应按各自的规定要求配制和进行质量检验,配制好的基础营养培养基应在2周内用完;生化鉴别培养基应在1周内用完;选择性分离鉴别培养基制成平板后应在24小时内用完。

水质化验室室管理制度

水质化验室管理制度 1、化验室是进行检测、室内实验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 2、室内禁止随意吐痰、吸烟、吃东西。 3、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打扫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 4、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保证安全。 5、化验室设置专人管理,非化验室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出入,不得擅自动用化验室仪器、设备。 6、化验室内物品不得随意外借或带出,如确需要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 7、室内设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私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8、仪器设备的另部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原始记录等保管得当。 9、化学药品在药品橱内,标签向外,无机、有机药剂分开存放,危险品单独存放,上锁,专人负责。

水质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日常安全、环保管理由安全员负责。 2、安全员定期组织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3、全室职工应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员做好记录。 4、全室职工开展化学试验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任何有害安全、健康、环境或造成设备、财产损失的行为均应及时制止。 5、职工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工作安排。 6、职工试验完毕,必须对设备、药剂进行检查。 7、职工定期对承包责任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8、室主任和安全员组织职工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及环境因素排查。 9、安全员组织上级安排的职工查体工作,并进行记录。 10、发生事故后,应抢救伤员并采取预防事故扩大和蔓延的措施。 11、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等级分类要求上报。 12、按规定成立调查小组,分析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3、安全员做好事故记录。

试剂试液的管理文件

试剂的管理 1.目的:加强试剂、试液、指示剂、流动相、混合溶剂的管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2.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2010年修订)第223条、226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QC对检验用试剂、试液、指示剂、流动相的管理。 4.责任人:QC化验员。 5.规程: 5. 1 试剂的管理 5.1.1购买回来的试剂应放置在试剂柜中,放置时应仔细阅读试剂瓶上的标签内容,便于对该试剂性质的了解,保证尽量按试剂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求的条件贮存,如避光试剂(在棕色试剂瓶贮存的试剂)的存放应避开光线直射。 5.1.2试剂应建立试剂台账,内容包括:品名、增加量或减少量、现有量、登记人/日期、备注等;品名应与试剂标签上的一致,数量以单元包装进行登记,当单元包装数量增加或减少时应进行登记,现存量为增加或减少后的数量。 5.1.3试剂应根据其性质摆放,固体试剂与液体试剂应分开存放;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应分开存放放,强酸与强碱试剂应分开存放等。 5.1.4为保证原试剂不被污染,使用固体试剂时,应用洁净的牛角匙或不锈钢匙从瓶中取用,液体试剂可用洁净的量筒量取,不可用吸管直接插入原试剂瓶中吸取。凡取出的试剂不允许再倒回原试剂瓶中,取用完毕后要及时盖紧瓶塞。 5.1.5试剂开口时应于试剂瓶标签的左上方贴上绿色开口标签,标明开口日期、开口人、有效期至。 5.1.6试剂开口后有内塞的不要将内塞丢弃,用后加内塞、外盖密封保存,防止潮解或挥发。 5.2试液、指示剂的管理 5.2.1检验用试液、指示剂的配制一般用分析纯试剂。 5.2.2试液、指示剂的配制应有记录,记录中应标明品名、配制编号、配制日期、有效期、温度/相对湿度、方法依据、配制方法、配制人、复核人,所用到的试剂名称(包括纯化水)、生产厂家及批号、效期。 5.2.3试液、指示剂瓶上应贴标签,注明品名、试剂名称、配制编号、配制日期、有效期至、填写人,其位置以瓶底部为基线贴签,如需要简单说明的内容,可在品名后写明。 放在细口瓶中,液体指示剂存放在滴瓶中,固体指示剂存放在广口瓶中,强碱性溶液存放在塑料瓶中,有特殊要求的也应按规定存放。 5.3 流动相的管理: 5.3.1 HPLC流动相所用的试剂是色谱纯,至少用分析纯,系统用水作流动相时,必须用新鲜的纯化水或超纯水。TLC流动相所用的试剂一般是分析纯试剂。

滴定液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标准管理规程 1 目的建立滴定液的配制、标定管理制度,保证滴定液的浓度准确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分析用各类滴定液的配制与标定。 3 责任者滴定液的配制、标定人与使用人、QC主管。 4 内容 4.1 滴定液是指在容量分析中用于滴定被测物质含量的标准溶液,具有准确浓度,由专人配制、标定及发放。滴定液的浓度以“mol/L”表示。滴定液的浓度值与其名义值之比,称为“F”值,常用于容量分析中的计算。 4.2 仪器与用具 4.2.1 分析天平其分度值应为0.1mg或小于0.1mg;并经校正。 4.2.2 10、25和50 ml滴定管应附有该滴定管的校正曲线或校正值。 4.2.3 10、15、20和25ml移液管其真实容量应经校准,并附有校正值。 4.2.4 250ml和1000ml量瓶应符合国家A级标准,并附有校正值。 4.3 试药与试液 4.3.1 均应按照中国药典附录ⅩⅴF“滴定液”项下的规定取用。 4.3.2 基准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与领用。 4.3.3 配制滴定液的试剂为“分析纯”化学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 4.4 滴定液的配制 滴定液的配制方法有间接配制法与直接配制法两种,应根据规定选用,并应遵循下列有关规定。 4.4.1 所用溶剂“水”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项下规定。

标准管理规程 4.4.2 采用间接配制法时,溶质与溶剂的取样量均应根据规定量进行称取或量取,并使制成后滴定液的浓度值应为其名义值的0.95~1.05;如在标定中发现其浓度值超出此范围,应加入适量的溶质或溶剂进行调整。 4.4.3 采用直接配制法时,其溶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并按规定条件干燥至恒重后称取,取用量应为精密称定(精确至4~5位有效数字),并置1000 ml量瓶中,加溶剂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配制过程中应有核对人,并在记录中签名以示负责。 4.4.4 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的滴定液时,除另有规定外,应于临用前精密量取浓度等于或大于0.1mol/L的滴定液适量,加新沸过的冷水或规定的溶剂定量稀释制成。 4.4.5 配制成的滴定液必须澄清,必要时可滤过;并按药典中各该滴定液项下的贮藏条件贮存,经下述标定其浓度后方可使用。 4.5 滴定液的标定和复标 标定是指按规定的方法,用基准物质或已标定的滴定液准确测定滴定液浓度的操作过程;应严格遵照药典中各该滴定液项下的方法进行标定,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4.5.1 工作中所用的分析天平、滴定管、移液管和量瓶等,均应经过检定合格。4.5.2 标定工作宜在室温(10~30℃)下进行,并在记录中注明标定时的温度。4.5.3 所用基准物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取用时应先用玛瑙乳鉢研细,并按规定条件干燥,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后,精密称取(精确至4~5位有效数字);有引湿性的基准物质应采用减量法进行称量。 4.5.4 根据滴定液的消耗量选用适宜容量的滴定管;滴定管应洁净,玻璃活塞应密合、旋转自如,盛装滴定液前,应先用少量滴定液淋洗3次,盛装滴定液后,宜用小烧杯覆盖管口。 4.5.5 标定中,滴定液宜从滴定管的起始刻度开始;滴定液的消耗量,除另有规定外,应大于20ml,读数应估计到0.01ml 。 4.5.6 标定工作应由初标者和复标者在相同条件下各做平行试验3份;各项原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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