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讲义读后感

语法讲义读后感
语法讲义读后感

读《语法讲义》有感

《语法讲义》是我国著名语言学家朱德熙先生的一部重要的语法专著,其构拟了以词组为本位的语法系统,是我国八十年代语法研究的一部具有开御性和启发性的力作,直至今日其中的许多创建仍被学界加以借鉴和应用。是语法学界的一部具有历史意义的著作。

在概览全书后不难发现《语法讲义》一书在句法研究部分着重的描写了主谓、述宾、述补、偏正、联合、连谓六种基本句法结构。在众多知识点中,有几个是值得让人探析的,比如汉语的介词大都带有动词的性质,所以介词虽然不算谓词。可是“介词+宾语+谓词性成分”的格式跟由谮词组成的连谓结构性质上十分接近,可以算连谓结构中的一种。再如书中认为由动词组成的连谓结构指的是形式为“是+N+V”的连谓结构。前者可以由李临定创作的《现代汉语句型》一书来对比阅读,且可以发现李临定将介词短语当作状语面起到修饰谓词的作用且并不认为其可以作为谓词。而后者则认为连谓结构是谓词或谓词结构连用的格式,如果说从语法角度而言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就可以认定这样的举例完全可以隶属于书中定义的连谓结构。

同时,在阅读《语法讲义》一书过程中我发现其在音节重叠与语素重叠的分类问题上也有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总的来说,作者在“词的构造”这一章中将现代汉语合成词的构造方式分为重叠、附加和复合三类,然后分别进行了阐释。第一,重叠式名词主要是亲属称谓。书中将“奶奶、姥姥、姐姐”放在一起举例说明重叠式名词,指出这

一类重叠式名词的基式基本上都属于粘着语素。粘着语素是不能自己单独成词的语素,它只能同别的语素组合成词。第二,《语法讲义》中对词缀做出了严格的区分,对附加式构词方式是这样阐述的:“真正的词缀只能粘附在词根成分上头,他跟词根部分只有位置上的关系,没有意义上的关系。”所以类词缀是属于过渡的一类,类词缀与词根意义上还存在着一些联系,但它们在长期的使用中已经逐渐定位、类化了。第三,书中有个观点认为“性、式、自”既可以前置,又可以后置,而词缀都是定位语素,所以应该将由“性、式、自”构成的词都看成复合词。

而对于时体助词“的”“了”的归类问题。作者一方面在“准定语”一章中指出:“所谓准定语指的是下边三类句式里头由‘的’字结构充任的定语。”另一方面认为动态助词“了”与语气词“了”的区别《语法讲义》中指出:“北京话里有一个和动词后缀‘了’同音的语气词‘了’。动词后缀‘了’只在句中出现,不在句尾出现;语气词‘了’只在句尾出现,不在句中出现。”笔者认为句中的“了”属于动态助词,因为句中的“了”不是一定出现在动词后面的,还可以出现在性质形容词的后面,语气词“了”只在句尾出现,动态助词“了”可以处于句中。

最后一点值得提及的是书中关于“人家”和“别人”有两点不同之处的分析。作者认为“‘人家’后面可以带名词性同位语,‘别人’不能……‘别人’有时是泛指‘其他的人’的意思,此时不能换用‘人家’。”而”人家”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的解释是:第一,泛称说

话人和听话人以外的人,和“自己”相对,大致相当于”别人”。第二,称说话人和听话人以外的人,所说的人已见于上文,大致等于“他”或“他们”。第三,称说话人自己,等于“我”,稍有不满的情绪’。也就是说,“人家”只有跟“自己”相对时才是相当于“别人”的意思。同样在“介词+宾语+谓词性成分”的归属问题分析上,作者一点也不马虎,其认为“连谓结构的前一个直接成分可以是单个的动词,也可以是动词结构;后一个直接成分可以是动词或动词结构,也可以是形容词”。“复杂的连谓结构包含两个以上的谓词性成分,不过这些谓词性成分总归并成两部分”。

读完朱德熙先生的《语法讲义》固然可以获得很多很多的干货知识,但我从中学到的更多是字里行间所体现出的老一辈严谨治学态度。作为年轻一代,我想我们应该弘扬老一辈科学家精神,传承优秀作风学风,真正的将华夏的优秀文化传承与发扬光大。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