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及释义

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及释义
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及释义

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及释义

起重吊装作业,是指使用起重设备将建筑结构、构件或设备提升或移动至设计指定位置和标高,并按要求安装固定的施工过程。这类作业在施工现场经常进行,较易发生危险,导致起重伤害。

因此,为保障起重作业人员及起重作业附近人员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我们特别总结了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希望能为大家的安全加一份保障。

1 歪拉斜挂不吊。

起吊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

2 超载不吊。

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

3 吊物捆扎不牢不吊。

起吊前应先检查吊物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吊物捆扎不牢严禁起吊。

4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吊。

5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吊装有棱角的物件时,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严禁起吊。

6 吊物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体不吊。

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7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8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活可靠,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严禁起吊。

9 吊物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吊装作业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吊物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严禁起吊。

10 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吊。

大雨天、雾天、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

起重吊装“十不吊”

起重装吊“十不吊 ”一、斜吊不吊 二、超载不吊 三、散装物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四、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五、吊物上站人不吊 六、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七、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八、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九、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十、六级以上强风不吊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安作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电梯安装后,安全装置要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电梯必须由持证的专业司机操作。 2、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 3、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及满载试运行,将电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活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其灵敏度可靠。 5、电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严格控制载运重量。 6、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要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车。 7、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电梯时,要明确联络信号。风力达6级以上应停止使用电梯、并将电梯降到底层。 8、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或安全门,其它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9、当电梯未切断总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作岗位。作业完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门和电梯门。 钻床、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堆放整齐,严禁堵塞通道。 2、操作机床时要站在木板上,不准脚踩或靠机床,操作人员头部不得靠近旋转部分,禁止戴手套和用管子套在手柄上加力钻孔。 3、使用钻床钻物件时,必须用夹钳或螺丝卡固定,严禁用手拿着钻,要扣好衣服袖口。 4、禁止在运转的机床上面递送工夹具及其它物品,机床运转中不准用手清除铁屑,不准用手检查运动中的工具和工件。 5、钻做工件时、工件下面应垫好平整木板,加工工件长度超过床头箱外一米时、必须搭设支架。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 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另星 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有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制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末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子解焊体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末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 焊、割。 6、可用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切 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末作清理或末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而末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 不准焊、割。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书 表格编号CRECSH-PM-0908 项目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10701标第 1 页 共页交底编号 工程名称正线轨道工程、朱家湾车辆段 设计文件图号 施工部位全线起重吊装施工 交底日期2016\4\19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安全技术交底范围; 本次交底为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轨道工程10701标全线起重吊装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见附页 附件及附图: 无 交底人:复核人:接受人: 日期:日期:日期:

交底内容: 一、起重吊装作业要求 本标段起吊物主要是轨道车、平板车、混凝土运输罐车、焊轨机、钢轨、轨排、轨料、周转材料、钢材、机具等作业。吊装轨排最长25m,重13.4t,吊装最重轨道车24t;起吊作业前必须先进行试吊,经过试吊方能进行正式吊装。 桁架式起重机必须安装有行程限位、最大吊重重量限制装置,防止作业人员超荷载吊装,失控发生事故。 钢轨、轨料吊装 首先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吊点,吊钩固定牢固,并经自检和现场负责人检查合格,方能进行钢轨吊装。起吊前必须进行起吊设备检查,通过检查和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起吊。 钢轨起吊必须先进行起吊重量、起吊挂钩、起吊钢丝绳、行程限位装置等检查,同时验证起吊物是否平稳牢固,严禁在起吊车旋转半径内站立非信号索工以外人员。 1.起吊作业必须执行“十不吊”规定 1.1“十不吊”规定 (1)超负荷不吊;(2)歪拉斜吊不吊;(3)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4)安全装置失灵不吊;(5)重物越过人头不吊;(6)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8)吊物上站人不吊;(9)捆绑不牢不稳不吊;(10)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2)6.1.2除执行“十不吊”之外的注意事项 (3)(1)吊小型物料,无法捆绑的,如扣件、砼保护块、不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36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吊。

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及释义

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及释义 起重吊装作业,是指使用起重设备将建筑结构、构件或设备提升或移动至设计指定位置和标高,并按要求安装固定的施工过程。这类作业在施工现场经常进行,较易发生危险,导致起重伤害。 因此,为保障起重作业人员及起重作业附近人员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我们特别总结了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希望能为大家的安全加一份保障。 1 歪拉斜挂不吊。 起吊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 2 超载不吊。 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 3 吊物捆扎不牢不吊。 起吊前应先检查吊物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吊物捆扎不牢严禁起吊。 4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吊。 5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吊装有棱角的物件时,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严禁起吊。 6 吊物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体不吊。 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7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8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活可靠,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严禁起吊。 9 吊物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吊装作业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吊物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严禁起吊。 10 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吊。 大雨天、雾天、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正式)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 吊”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 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 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 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 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

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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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要求、预防措施与“十不吊”原则

起重吊装作业 安全操作要求、预防措施与“十不吊”原则 01、吊装作业“十不吊”原则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5、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 9、歪拉斜吊重物;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 02、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作业前

1)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专人指定。 2)对起重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如:吊钩保险扣是否有效、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现象、U 型环是否有滑丝脱扣现象)。 3) 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吊装环境进行确认。 4) 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等)。 5) 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逃生通道。 2、起重作业过程中 1)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2) 起重指挥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 3) 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4)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5)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

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任何人不准随同吊装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 7) 严禁在风速5级以上时进行吊装作业。 8) 不得在雨、雾天吊装;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或构件悬空过夜。 9)起吊物件落下的位置,必须用方木或其它材料进行支垫,确保物件落下后顺利抽取钢丝绳。 3、起重作业完毕 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 03、起重吊装事故预防措施 1) 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 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起重机械吊装安全措施(新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起重机械吊装安全措施(新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起重机械吊装安全措施(新版) 1、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2、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3、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4、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作业人员、司索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确认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 5、起重吊装“十不吊”: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无证指挥、无指挥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4)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大件吊装”无吊装方案,现场无安监人员“旁站”不准吊; 5)各类吊物上方站人,不准吊; 6)斜牵斜挂、埋入地物、粘连、附着的物件等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带病时,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6、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吊方法和工程内容,按方案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的规定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的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 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 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 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转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 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堆放不整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 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起重机作业规程 1.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不得 斜拉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2.起重机开始作业时,司机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 3.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3.1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用吊、索具吊挂重物。 3.2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3.3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必须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3.4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 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3.5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4.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挡开始,逐级推到所需要的挡位。传动装置作反 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挡逆向操作,禁止越挡操作和急开急停。 5.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 情况。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离地面50m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 6.司机应掌握所操作的起重机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工作原理及维 护方法,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排除。司机不得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 7.司机在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当安全装置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使用说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实用版

YF-ED-J337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 定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

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吊。 9、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设备吊装安全管理规定 一、作业前管理规定 1、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的人员资质证书、设备性能和状况进 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涉及需要办理 作业许可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 2、吊装前应对吊索具的型号、状态以及通讯工具等进行检查,确 保处于安全状态并满足使用需求; 3、作业前应编制专项起重吊装作业方案,并按要求进行审批备案; 4、作业前应组织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进行重点交 底,如涉及高风险作业的,需将JSA内容进行交底并签字。5、作业前应对行驶道路、周围环境和吊装地点地面及地下土层承 载力等进行评估,满足作业要求后方可作业; 6、现场进行大件物品吊装前,应对地基承载力,以及地面风速、 就位区域风速进行测定,满足作业条件方可进行作业。 二、作业过程管理规定 1、利用垂直支腿支承作业时,垂直支腿伸出定位应由液压系统实 现;且应装设支腿回缩锁定装置,使支腿在缩回后,能可靠地锁定,并使用水平仪检查起重机底座的倾斜程度是否满足作业需求; 作业前应查看地面是否坚实平整,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腿下垫木方,并视情况需要增加钢板;(注:每个支腿下方必须并排设置三块枕木(枕木尺寸长高宽宜为80 cm *45cm*20 cm),枕木应无

明显破裂、凹凸不平等异常现象),且必须支垫牢靠,轮胎均需离开地面,回转半径及有效高度以外5m内不得有障碍物; 2、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 合相关标准,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500KV高压电缆下方作业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8.5m,临近带电体起重作业,需办理内外部工作许可手续; 3、起重机作业警戒区必须设置移动围栏隔离,并挂设警示标识; 如遇特殊作业环境,应征求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采取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警戒区应设专人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且同一区域不得同时进行起重吊装高风险作业; 4、起重作业现场通讯设备状态良好,起重指挥人员应穿反光背 心,熟知和采用对讲机、指挥旗、口哨、通用手势信号、专用手势信号等方式指挥起重吊装作业,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狭窄区域进行起重作业时,应根据作业情况增加指挥人员数量,确保指挥到位; 5、正式吊装前需按照规定进行试吊环节,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吊 装作业; 6、吊装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十不吊”,起重作业过程中严禁使 用强制开关/钥匙违章解除安全装置的功能;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2、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1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大风、大雨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1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1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 处。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 定(标准版)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编号:SY-AQ-0192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 规定 "Ten no hoisting" Regulations for hoisting at construction site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 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 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 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 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

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起重吊装十不准

起重吊装“十不吊” 一、吊物超负荷不准吊。 二、歪拉斜吊不准吊。 三、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四、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 五、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雨雪天气不准吊。 六、吊物高度超过人头不准吊。 七、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 八、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准吊。 九、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十、吊物捆扎不牢和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准吊。 静宁县八里建筑工程公司第五项目部 二0一0年六月六日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按规定使用“三宝”。 二、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三、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地接零。 五、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掉闸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七、各种缆风绳及其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予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九、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施工场地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械标志, 夜间要红灯示警。 静宁县八里建筑工程公司第五项目部 二0一0年六月六日

静宁县建兴嘉园1#商住楼塔吊操作规程 审核: 编制:

静宁县八里建筑工程公司第五项目部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 塔吊操作规程 一、塔吊的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起重吊装“十不准”

起重吊装“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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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十不吊” 一、吊物超负荷不准吊。 二、歪拉斜吊不准吊。 三、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四、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 五、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雨雪天气不准吊。 六、吊物高度超过人头不准吊。 七、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 八、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准吊。 九、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十、吊物捆扎不牢和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准吊。 静宁县八里建筑工程公司第五项目部 二0一0年六月六日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按规定使用“三宝”。 二、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三、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地接零。 五、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掉闸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七、各种缆风绳及其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予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九、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施工场地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械标志, 夜间要红灯示警。 静宁县八里建筑工程公司第五项目部 二0一0年六月六日

静宁县建兴嘉园1#商住楼塔吊操作规程 审核: 编制:

静宁县八里建筑工程公司第五项目部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 塔吊操作规程 一、塔吊的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 2、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二、塔吊据。? 作业前?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4、检查各传动部分、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6、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十不吊规定和十不烧规定

十不吊规定和十不烧规定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360问答版)(一)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三)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四)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五)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六)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七)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砖笼粘连、随着的物件不准吊。 (八)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九)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十)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要求(百度文库版)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内不准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浮放有活动物不吊;4、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5、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6、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7、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9、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10、天气恶劣,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一级建造师考试)1超载或被吊物质量不清不吊2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3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4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5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7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8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9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10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周围)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内部情况)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6)用可燃材料对设备做保温、冷却、隔声、隔热的,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附近物品)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附近作业)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相连部位) 1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0675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不准有人停留或行走。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

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 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十不吊规定

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斜牵斜挂不准吊。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2、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

施工现场八个“十不准”和起重作业十不吊

施工现场八个“十不准”和起重作业十不吊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 一、 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工现场”不准” 1、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不戴好安全帽,不准进入现场。

2、不系好安全带,不准高处和临边作业。 3、不是机械操作人员,不准开动机械设备。 4、高处作业不准嬉戏打闹:不准从高处抛任何物料、工具和垃圾。 5、吊物下和吊物上不准站人。 6、不准攀爬龙门(井)架、外架、塔吊、翻越围挡和乘坐非乘人电梯上下。 7、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光脚、赤背进入施工现场。 8、不准擅自拆除、移动现场的脚手架、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9、不准酒后上岗作业。 10、不准带儿童进入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不准” 1、未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从事和动用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拆除电器设备和开关,电工未佩戴绝缘手套、鞋等个人防护用品不准上岗。 3、不准使用绝缘体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明火电热设备和灯泡照明取暖。 5、不准用水冲洗、擦拭电气设备。 6、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去熔断器的电器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相符的熔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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