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所有制并存是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现实选择(一)

多种所有制并存是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现实选择(一)
多种所有制并存是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现实选择(一)

多种所有制并存是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现实选择(一)

摘要]关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继续坚持集体所有制,但要加以完善;二是国有化;三是私有化。三种主张各有其优点,也各有局限。选择土地制度创新路径首先要明确如下几点:第一,不同地区的土地有不同的功能,因而应有不同的制度安排;第二,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农业生产应当有不同于工业生产的特有经营方式及其所有制基础;第三,任何土地制度的创新都应建立在对现行土地制度全面、客观评价的基础之上:第四,要辩证地、历史地看待土地制度创新所带来的后果。基于这种认识,本文提出了实行国有制、集体所有制、私有制三者并存的多元土地制度的创新思路。

关键词]土地制度;集体所有制;国有制;私有制;家庭经营

一、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主要路径

随着“三农”问题的日益严重,创新农村土地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理论界在关于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必要性上已达成共识,但在如何创新上,则存在较大分歧。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大路径:

第一,经营权路径。其主要思路是,主张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硬化农民的经营权,包括延长农民的承包期甚至实行永佃制,允许继承和转让,促进土地流转,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等。这种主张以现有土地制度为基础,重点在于稳定农民对经营权的预期,其优点在于,适应了农民“怕变”的心理,有利于发挥

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因而容易为政府所接受。但这种思路有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难以解决当前最为突出的因产权关系不清导致的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剥夺的现象;二是在这种制度下,土地流转比较困难,土地的规模化经营难以实现,不利于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提高农业产出与效益;三是可行性不强,因为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期限的长短,表面看来由政府政策乃至国家法律所决定,但实际上取决于占有不同数量土地的农民之间的博弈,而且其改变承包期的主要根据就是人口的变动和集体所有制下人们对土地的均等、公平占有权利。同时严格讲来,这种思路不能说是创新,只是现有土地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而已。

第二,所有权路径。其主要思路是对现行土地制度进行根本改革。这又有两种观点:一是主张将土地收归国有,然后将土地永佃给农民;另一种主张是实行私有化。这种思路针对当前最突出的问题,试图从所有权角度对土地制度进行革命性变革,以便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同样存在局限。

首先看国有化途径。从理论上讲,实行土地国有应该能够防止侵害农民权益的现象,但实际上却不一定。因为第一,产权关系不清、所有权虚置是公有制经济的共性,而国有制是范围更大的公有制。相对于集体所有制,国有制经济的产权关系更难以清晰,所有权主体更难以落实(这已从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得到证明)。所以,试图通过土地国有化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以便从源头上避免农民土地权益被剥夺,

无异于南辕北辙。第二,实行土地国有化,村集体负责人在理论上已无权干预土地的处置过程。但是他们无权处置并不等于所有人都无权处置,况且国家也不是抽象的,其所有者权益也需具体的个人来行使,而这个具体的个人无疑是基层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而且从现实看,在严重侵犯农民权益的土地征用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恰恰不是理论上有权代表农民处置土地的村委会负责人,而是基层政府官员。所以,即便是实行土地国有化,如果缺乏对土地的有效保护和对基层政府的有效监督,他们完全有可能像现在这样侵犯国家赋予农民的土地经营权。此外,按国有化思路,将土地收归国有之后,国家再将土地交给农民耕种,而且实行永佃制,可以继承,也可以转让,甚至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但这样一来,除了在理论和法律上与集体所有制有区别外,单纯从经营权角度看,和集体所有制没有实质性区别,因而存在和现行土地制度相类似的问题,如土地流转困难、农民经营预期不稳定等。此外,还存在一个两难选择问题:如果不鼓励甚至禁止经营权流转,就会阻碍土地集中和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从而不利于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但若允许和鼓励经营权流转,农民均等占有土地的现状必然会被打破,导致一部分农民失地,甚至出现不是所有者的地主,而这种结果和实行土地私有制有殊途同归之效。

其次看私有化途径。从理论上看,实行土地私有最有利于土地产权明晰化和保护农民土地权益,而且农民对土地经营权长期不变是顺理成章的必然结果。同时从长期看,实行土地私有制,土地集中便是必然

的,而土地集中则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前提条件。但问题在于,农民是各社会阶层中最弱势的群体,如果没有相应的严格保护农民土地私有权益的法律制度,剥夺农民权益的现象依然难以避免,此其一。其二,土地集中的前提是一部分农民甚至多数农民失去土地,而这种状况会使相当多的农民失去重要的谋生条件,甚至从根本上取消了土地对大部分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三,基于政治、意识形态和历史等方面的原因,让政府接受这种思路并实施,难度较大。

二、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背景分析

上述创新思路基本上是在现有条件下人们所能够想到的全部主要思路,人们只能在其中做出选择,特别是从所有权角度来看,只能在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所有三者中做出选择。但问题在于,三种路径各有其优点,又各有局限,因而在其中做出选择是相当困难的。正因如此,所以在此问题上人们长期不能形成共识。不过,这种状况也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在土地制度创新问题上,既然非此即彼的单选方式是不现实的,那么探讨多元创新思路就是一种现实选择。而在进行多项选择时,至少下述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需要考虑:

(一)不同地域的土地具有不同的作用和功能

我们大致可以将目前的农村土地分为两大类型:

一是发达地区和城郊地区的土地。这些地区经济发达,而且已经进入或正在进入城市化进程,这些地区的土地的功能和作用发生了重大变

化,表现在:第一,其农业生产要素的作用、农民收入和社会保障功能大大降低了。由于该地区经济发达,农业占GDP的比重已经很小,农业本身的重要性大大下降了,以前从事农业生产的相当部分农民都已转入第二、三产业就业,农业收入只占全部收入的很少一部分,地方政府不仅很少向农民乱收费,而且有财政能力为农民提供经济和社会保障,土地已不再对保障农民基本生存具有决定性作用。第二,该地区土地资源本来就极为紧张,再加上城市规模的外延式扩张,使土地本身的价值和增值潜力大为提高,引起各

利益当事人的高度关注。土地征用制度不完善、集体所有制所导致的土地产权关系的模糊和虚置、农民的弱势群体地位等,导致地方政府与村集体合谋,占有了过多的应归农民占有的剩余,引起了农民群众的不满,甚至出现激烈的群体性事件。这部分土地虽然占全国农村土地总量的比重较低,但却是“三农”问题的一个焦点。当前理论界所认同的现有土地制度的一个重要弊端以及媒体关注的热点指的主要就是这种情况。这类农村土地制度安排,与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土地制度安排有着完全不同的背景,解决问题的侧重点应该放在所有权角度,以合理分配土地剩余为目标,兼顾城市发展和农民向市民转化的需要。而且这部分土地并不是我国农村土地的主要构成部分,涉及的农民数量较少,因此可以采取较为激进的改革策略。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将该地区的土地问题扩大化,不能将主要适应于该地区的改革路径视为普遍经验。

二是广大远离城市的农村落后地区的土地。远离城市的广大农村地区,既是我国农民的主要居住地,也是中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其土地是中国农村土地的主要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业经济的主要要素。正是这部分土地的制度安排,对于解决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具有全局性、决定性的意义,理应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

和发达地区和城郊地区相比较,这些地区土地的功能具有这样的特点:农业生产要素功能和收入功能突出,社会保障功能重要,本身的价值和潜在增值收益不大。虽然从总体上看,我国农业产值占GDP的总量只有15%左右,但却是农村主要的产业和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农业本身的弱质性使土地本身带来的收益很少,而大量的农村人口不能从农业和农村中转移出去又使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凸显出来。但土地的保障功能是以人均占有一个最少量的土地为基础的。可见,这部分土地的功能最复杂,涉及的人口数量最多,由此决定了这部分土地制度创新的困难和目标的多元化。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大的方面要兼顾:一是从农业发展看,既要稳定当前农业经济,又要有利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二是从土地本身看,要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三是从农民看,既要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至少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又要有利于农民向市民的转化,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步伐。

(二)农业生产过程的特点

土地制度创新,说到底,是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而生产关系变革,

从根本上讲,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这也是变革农村土地制度时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但是过去我们在按着这一规律变革生产关系时有简单化倾向,其表现之一就是,没有考虑至少是没有认真考虑工农业生产力的特点及其对生产关系的特殊要求。工业生产过程的显著特点是诸多要素密集在较为狭小的空间之内,因而生产资料占有和使用的社会化程度较高,建立在分工协作基础上的团队式操作方式是基本的、效率较高的劳动方式。这种工业生产的特点的内在要求之一是冲破生产资料私有制对生产要素的占有、使用以及生产过程的社会化的阻碍,实行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社会化,即公有制。而且工业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这种要求就越强烈。然而农业生产却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农业生产过程的主要构成部分是田间管理。在田间管理中,土地、生产资料、劳动在一个较大的空间内结合,除土地之外的主要生产资料——工具,即便是现代生产工具,也不需要社会化使用,因而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团队式操作方式在此完全不实用,相反,个体劳动者的独立操作是比较有效的劳动方式,因而家庭经营方式几乎成了农业永恒的生产方式,即便是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也是如此。农业生产的这种特点,决定了公有制在该领域并不是最有效的生产关系,至少私有制和现代农业生产力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况且,虽然从理论上讲只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适合社会化的现代生产力,但从资本主义国家的实践看,私有制也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阻碍社会化生产力的发展,这里的关键在于生产资料是否实现了社会化占有和使

用。现代工业的状况是如此,农业就更不要说了。这是我们进行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三)对现行土地制度要有一个客观的、正确的评价

对现行土地制度是否进行创新以及如何创新首先取决于怎样认识现行土地制度。事实上,本文开始谈到的各种改革思路就是如此。经营权路径过于看重了现行土地制度下经营权的不稳定性,而所有权路径则重点在于现行土地制度下产权关系模糊以及由此导致的农民土地权益的被剥夺。上述认识无疑都是正确的,但都有片面性,且缺乏理论层面上的分析。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

第一,从经营权角度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依然属于小农经济范畴,虽然我们不能笼统地说它是落后的生产方式,但也不能说是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前面讲到,家庭经营是农业生产必然的方式,但家庭经营不是判断农业是传统农业还是现代农业的充分条件。如果家庭经营是建立在土地占有过于分散或小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这种方式对现代技术有排斥作用,因而属于传统农业或者小农经济;如果家庭经营和大土地所有制、现代生产工具与技术联系起来,这无疑是现代农业。很显然,我国基本上属于第一种情况。而且按现行政策,经营规模有进一步细小化的趋势。所以从发展角度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先进的生产方式,对其进行创新是迟早的事情。

土地资源学试题库

一、名词解释 土地资源:在当前和可预见的将来技术经济条件下能为人类所利用的土地 土地资源学:研究土地资源的组成,特性,分类,数量,质量,空间分异与时间变异规律以及合理利用和保护的科学 土地报酬递减律:在技术不变的条件下,对一定面积的土地连续追加某一生产要素投入量将使产量增加,但达到某一点后,其单位投入的边际收益将逐渐下降,并最终成为负数的规律。 土地类型:狭义指在土地分级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指标,将相同等级的土地单位按照其相似性进行类群归并的产物,广义指对土地进行分类学研究,即除土地分级及在此基础之上的类群归并外,还包括研究土地类型的结构,动态演替机制等研究内容 土地分级:指在对土地组成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合并或者自上而下划分,产生一些等级有高低,复杂程度有差异的土地单位 土地类型结构:指在某一区域内,各种土地类型与数量的对比关系及其组合而成的空间格局或图式 土地利用结构:一般指一定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和(或)土地覆被之间在数量上的比例关系,以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和(或)土地覆被占该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表示。、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生产单位的土地面积中各种用地之间的比例关系或组成。也称土地利用构成 土地潜力评价:在特定的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经济和生产性能进行综合评估和分等顶级的过程 土地经济评价:运用经济指标对使用价值或价值进行评定,即依据土地经济条件评定土地的等级或价格 比配:将土地的利用要求和评价对象的土地性状进行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利用方式的调整与适应性结果计算相应结合的过程。 土地人口承载潜力:一定生产条件下的土地资源所能承载的一定生活水平下人口限度的最大水平 AEZ法:按气候,土壤,地形,水文等土地自然特征的异同而划分的一个区域,每个区域的自然特征基本一致 可持续土地利用:主要表现为土地资源利用中的数量和质量的可持续性。持续性包括了存在形式的可持续性,物质生产能力的可持续性,经济效益的可持续性,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四个方面的涵义。 土地生态设计:依据生态学和土地科学的基本理论,运用现代系统工程的方法对各类土地系统的合理利用方式进行优化和选择 土地退化:指在各种自然因素,特别是人为因素的影响下,所发生的土地质量及其可持续性下降,甚至完全丧失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过程。 水土流失:是关于地表的物质在地质外营力的作用下分离,破坏和运移 基本农田:从战略高度出发,为了满足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保证一定规划期内人口增长对农产品的基本要求必须确保的农田 土地整理:对土地权属和土地的用途,布局,结构等的调整,是对土地地形,地貌,地力,水土状况和生态环境的治理。 土地储备:应用经济手段盘活土地,实现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而进行土地整理的一种形式 土地复垦:指对被破坏或退化的土地进行再生利用和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性技术过程 二、填空 1土地的自然属性包括资源属性、生态属性、工程属性。 2海拔高度对土地特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气候条件的再分配。 3土地的生态功能包括支撑功能、净化功能、养育功能三方面。 4地表岩石可分为岩浆岩、沉积岩、变质岩三大类。 5根据其成因及沉积物的堆积形式不同,可将平原进一步划分为冲积平原、湖积平原、扇形平原、滨海平原四种类型。 7土地资源调查外业调绘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路线勘察、制作工作分类系统、室内预测三方面。土地持续利用的原则有、、、、。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摘要: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它是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产物,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都是私有制。 关键字:土地制度发展演变土地兼并 正文: 一、我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 1、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我国古代奴隶社会主要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它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适应奴隶社会时期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分封制的经济基础。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主。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顺应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春秋时期的的诸侯国改革中,都涉及到了国家赋税制度的变革,如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实行按亩收税,促使耕地由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转向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战国时期,随着地主阶级变法运动的开展,最终在

各诸侯国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典型事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 2、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三种主要土地制度形式。其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品交换处于极不发达的状态,限制了手工业通农业的分离,使手工业无法独立形成独立的经济部门,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尤其是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后,成为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严重障碍,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后的土地改革被消灭。 (2)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主要地位,但却是对封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它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共同构成封建经济基础,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这种小自耕农的自然经济和小生产者的小商品经济以家庭为单位,“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的进行而不断的发展壮大,到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的完成,达到高潮,至1953年—1956年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一经济成分转化成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3)封建土地国有制,大致有王田制、屯田制和均田制等具体表现形式。新莽政权的王田制从形式上看与井田制相似,但本质上仍属于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屯田制在中国的许多朝代都出现过,如西汉、东汉、曹魏、金朝、元朝、明初和清初。均田制主要在北魏和隋唐时期实行,主要特点有: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主荒地和劳动力,这是实施均田制的前提条件;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并不触动贵族地主的利益;受田的农民必须完租纳调服役,贵族地主却无此负担。 二、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土地制度演变的规律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突出特点是: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为主体,国家政权控制部分土地,小农土地私有制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国家政权控制的土地,除皇族、贵族、功臣直接享有外,许多封建政权往往分给农民耕种,向他们征收赋税,以保证

新人教部编版九年级语文2 我爱这土地 教案

2我爱这土地 教学目标 1.有感情地诵读诗歌,把握诗歌的感情基调,读出重音和节奏. 2.把握诗歌中的意象,揣摩诗人营造的氛围. 3.体会诗中蕴含的深沉而真挚的爱国之情.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土地,万物生灵的根基.曾有人掠夺它而对它百般蹂躏,曾有人捍卫它而为它披肝沥胆.在它的脊梁上演绎着多少可歌可泣的故事,在它的肌肤上烙印着多少眷恋情结.谁不钟爱自己的土地?谁不依恋大地母亲?让我们深情吟唱诗人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一起去感受诗人澎湃着的灵魂. 二、教学新课 目标导学一:认识作者,了解作品 作者简介:艾青(1910—1996),原名蒋正涵,号海澄,浙江金华人,著名诗人.其早期诗风格浑厚质朴,调子深沉忧郁.抗战时期的诗作,格调昂扬.新中国成立后,作品思想更趋成熟,感情深沉,富于哲理,以“悲哀的诗人”自称.主要诗集有《大堰河》《火把》等,成名作《大堰河——我的保姆》.在中国新诗发展史上,艾青是继郭沫若、闻一多等人之后又一位推动一代诗风,并产生重大影响的诗人. 写作背景:本诗写于抗战初期的1938年,日本侵略军连续攻占了华北、华东、华南的广大地区,所到之处疯狂肆虐,妄图摧毁中国人民的抵抗意志.中国人民奋起反抗,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诗人在国土沦丧、民族危亡的关头,满怀对祖国深沉的爱和对侵略者切齿的恨,写下了这首慷慨激昂的诗. 目标导学二:朗读诗歌,体悟情感 1.请同学们自由朗读诗歌,划分诗歌节奏.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公开课教案《我爱这土地》

我爱这土地 教学目标: 1、了解艾青,饱含深情地朗诵诗歌。 2、了解象征的表现手法,把握诗歌描写对象的象征意义。 3、深刻领会诗歌所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导入 上课之前,老师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爱我们的祖国吗? 我也爱我们的祖国,那你平时有机会大声的说,我爱我的祖国吗? 可能平时我们很少有机会表达我们的这种情感,那么今天我们机会来了,你愿意大声地说,我爱我的祖国吗? 谁愿意说? 我们一起大声的有激情的说! 师:很好!爱需要表达!请同学们看大屏幕,这里有一些图片,请同学们认真地看,看完之后,请同学们用“我爱我的祖国,因为我的祖国”,这个句式来说话好吗? (生看图片) 师适时解说:1997年香港回归,历经百年沧桑的香港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2008年的中国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绿色奥运,让世界为之惊叹! 2009年的阅兵式,强大的中国国力接受世界的检阅! 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这是我们中国人首次承办的世博会,也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一次世博会,百年世博,展示的人类文明的辉煌。 师:在重温了这几件令国人为之自豪骄傲的大事之后,哪位同学能用“我爱我的祖国,因为我的祖国”这个句式来说话。 师:我爱我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的母亲。回眸历史,我们伟大的祖国走过了60多年的光辉历程,但是我们也无法忘记那曾经的血雨腥风,更不能忘记“落后就要挨打”的惨痛教训。这节课,就让我们走进伟大的诗人艾青写于1938年的《我爱这土地》。(屏显:标题作者)聆听诗人对祖国最真挚的爱的表白。 二、认识作者 说一下你对艾青的了解。(屏显) 他在1933年写了一首叫《大堰河──我的保姆》的诗,当他将蒋字的“艹”字头写下后就停了笔,他想起蒋介石背叛革命,共产党人血流成河,自己也曾身陷国民党监狱受尽苦难,他耻于与蒋介石同姓,为了报复蒋介石,便信手在“艹”字头下面打了个“乂”,这恰好是一个“艾”字,于是便以“艾”为姓。又因为艾青生于十二月,刚好农村里面十二月是青的季节,“海澄”的家乡口语谐音为“青”,于是艾青就这样成了他的笔名。之后“艾青”这个名字轰动全国,家喻户晓,然而他的真名倒是没有多少人知道了。 艾青,原名蒋海澄,浙江省金华人。中国现代诗人。被认为是中国现代诗的代表诗人之一。主要作品有《大堰河——我的保姆》《艾青诗选》。他以前是学画画的,后来被捕了,在狱中他写下了《大堰河——我的保姆》。在我国新诗发展史上,艾青与闻一多、郭沫若齐名。 三、出示目标 师:认识了作者,让我们再来明确一下本节课学习的目标 (屏显)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 通知 [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1989]国土[籍]字第73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五年多来,对于贯彻《土地管理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促进土地登记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发展,需要对《意见》加以充实和完善。为此,我局在研究、总结了各地确权实践及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意见》修订为《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意见》同时废止。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一日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 达处理决定。 第二章?国家土地所有权 第三条?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条?依据195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施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条?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 有。 第六条?开发利用国有土地,开发利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国家。 第七条?国有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用地以及依法留用的其他铁路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

土地资源学重点zs

1.土地资源学:是研究土地资源的形成与演变规律、分类与分布特征、数量与质量评价,以及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治理与改造,保护与管理等问题的一门综合性学科。 2.土地:是由地球陆地表面一定立体空间内的气候、土壤、基础地质、地形地貌、水文及植被等自然要素构成的自然地理综合体,同时还包含着人类活动对其改造和利用的结果,是一个自然经济综合体。 3.土地资源:一定的技术条件和一定的时间内能为人类所利用的土地。 4.光照强度:简称照度,是指正常人眼对0 .4---0.7um可见光的平均感觉程度。 5.光照长度:简称日长,是指一个地区从日出至日落之间可能日照的时数。 6.光照质量:是指太阳辐射中紫外线,可见光和红外线的对比。 7.积温:是指日均温度的累积,大于等于10℃的积温,对农业生产而言,积温大小可以显著的影响作物的适种性及其熟度。 8.无霜期:指每年的终霜期和初霜期之间的无霜天数。 9.农耕期:平均气温≥0℃始现期和终现期一般代表田间耕作起始和结束的时间,其持续期即为农耕期。 10.地球化学条件: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关的化学元素的迁移、集聚导致的化学元素的多或少的存在状态。 11.耕层:土壤表层经耕作熟化的土层。 12.耕作层:植物根系发育所能伸展的厚度。 13.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它是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关系的基础。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制体现形式。 14.土地使用制度:是对土地使用的程序、条件和形式的规定,是土地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5.土地自然生产潜力:是指充分考虑气候、土壤、地形、水文地质等全部自然要素对植物产量影响后得到的土地生产潜力。 16.土地经济生产力:在土地自然生产潜力的基础上,由人工控制因素对植物产量的影响而得到的植物第一性生产力。 17.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在技术和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人们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投入资本和劳动,而达到一定限度时,其增加收益就会递减,这一现象称为~。 18.土地类型:由于土地各构成要素的空间差异性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在不同的地域空间上内具有不同的景观形态特征和土地性质,将景观形态特征和土地特性相对一致的一系列空间单元化分为一种类型组合。 19.土地资源类型:土地自然属性相对均一,而且利用价值或利用功能一致的土地单元集合。 20.土地利用类型:指的是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资源单元。 21.土地利用结构:指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之间在数量上的对比关系和空间上的相互位置关系形成的格局,以及权属上的所属关系的总和。 22.土地利用类型分类的依据主要是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点等因素。 23.土地资源调查主要包括对土地类型、数量、质量、权属、分布及利用现状等内容调查。 24.土地资源质量:是土地资源相对特定用途下表现出的效果优良程度。 25.土地资源人口承载潜力:是指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根据其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及不同的投入水平所能生产的食物能够供养的一定生活水平的人口数量。 26.农业生态区法(AZE):根据比例尺大小将地面划为一些在农业生产条件,气候和土壤都相对一致的生态单元,按生态单元为单位分别采用动态模拟模型计算土地生产潜力,在此基础上加入人均消耗计算,以行政单位为统计单元算出一定行政区域内的人口承载能力。27.粮食安全:只有在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在物质上和经济上获得足够、安全和富有的粮食,来满足其健康和积极生活的膳食需求及食物喜好时,才实现了粮食安全。 28.粮食安全的决定因素:耕地数量、耕地质量 29.由于受季节、纬度、海拔高度及云量等的影响,我国的太阳辐射总量差异较大,低纬度地区的太阳辐射总量一般略高于高纬度地区,高原地区高于平原地区,由于地球自转和公转而产生的昼夜和四季的变化,导致太阳总辐射量呈现出明显的日变化和年变化。

我国土地所有权变迁

从辛亥革命到1949年,在中华民国的法律框架下,土地制度是在衔接清末现实和参照西方私有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有限土地私有制”,这种土地所有权制度使农民在强化土地继承权的同时,也强化了对土地兼并的保护,从而使得丧失土地的流民、贫民和流氓无产者成为加剧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这也是国民政府后来丧失政权的主要经济原因之一。 1949年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先后经历了四次变革。1950年起进行土地改革,废除了国民政府实行土地私有制所形成的土地兼并,实行与传统完全一致的“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私有制”,到1952年,全国范围内土改结束。但这时的土地私有制一是“落地未生根”,二是依然是不完整的私有权。因此,1953年~1956年,在保留农民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农业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1958年~1978年,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将原属于各农业合作社的土地和社员的自留地、坟地、宅基地等一切土地,连同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以及一切私有财产都强制性无偿收归集体所有,在中国社会的历史文化传统中不仅显得顺理成章,而且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旗号下的变本加厉行为,也似乎被赋予了某种社会进步意义。1979年至今,全国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依然实行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由农户家庭承包经营。 但1982年宪法规定的农村土地(包括自留山、自留地和宅基地等)属于集体所有,在法律上依然是一个边界非常模糊的概念,自上而下的省、县、乡、村行政组织,都可能依照权力大小,通过权力影响改变这个模糊的“集体所有权”边界,这种方式虽然会造成事实上的权利损害,却并不会在法律上构成明确的侵权。近年各种开发区遍地开花、农用耕地逐年减少的现实,实际上与传统的土地产权边界不清有非常重大的关系。这种权利边界不明确的土地产权安排,使得农民在面对任何一级行政组织的事实侵权行为时,都会丧失任何形式的公力救济权,甚至连最基本的私力救济行为,也常常被行政权与司法权合一的政府归结为“非法”。这样的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客观上进一步加剧了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矛盾,同时也使得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持续恶化。

我爱这土地 公开课

我爱这土地 一、导入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真高兴今天能和大家一起学习,首先看老师写两个字“母亲”,我们把什么人称作母亲呢?(生我们养我们的人)那有时我们还把什么比作母亲呢?(祖国土地大海地球老师等) 我们把土地、祖国也称作母亲,因为它是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地方,又是我们大展身手的用武之地,是我们所有炎黄子孙共同的母亲。母亲给予我们最多的是什么呢? 关心照顾呵护和爱 (同学们都是非常懂得感恩的人)那我们也应该回报母亲以“爱”不同时代的人以不同的方式表达着对于祖国土地的热爱正是这种对祖国的热爱将我们紧紧的团结在一起克服了一切的困难。今天我们来学习著名诗人艾青的《我爱这土地》听听他是怎么歌唱对祖国的热爱的。 心中有目标,学习效率会更高,我们来看一下我们这一节的学习目标,有三个 1.了解作者及本诗的写作背景 2.诵读全诗,把握主旨,体会内涵,学习象征的表现手法 3.感受诗人强烈的爱国激情 二、进入课文 诗歌,诗歌,诗是用来唱的,请同学们先以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读读这首诗。读完之后可以结合具体的语句来谈谈你初读的感受。(好象有一种很深沉的爱,还有一种悲愤的感情吧)老师初次读这首诗时也有同感。因为诗歌是高度凝练的艺术,语言又极富跳跃性,往往让我们产生一种距离感。需要我们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用联想和想象去补充。我们来了解一下这首诗创作的背景和作者的一些情况。 2、介绍背景 1937年“七七事变”之后,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开始任意践踏蹂躏中国的国土和人民,1938年连续侵占了华北、华东、华南的广大地区,所到之处疯狂肆掠,妄图摧毁中国人民的抵抗,制造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惨案,我们的祖国母亲遍体零伤,满目仓痍,我们的同胞、兄弟姐妹被任意的杀戮。中国人民没有退却而是奋起反抗,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解说伴着影片同时进行)爱国诗人艾青正是在这国土沦丧,民族危亡的关头。满怀着对祖国的深沉的爱和对侵略者切齿的恨写下了这首跳动着时代最强音的慷慨激昂的诗。 3、介绍作者 艾青(1910~1996)浙江金华人,原名蒋海澄,1932年由法国回国,因参加爱国运动被捕入狱,狱中创作成名作《大堰河──我的保姆》诗集《向太阳》《黎明的通知》主旨:诅咒黑暗和丑陋,讴歌光明与进步,抒发爱国爱明之情。 《我爱这土地》是抗日战争时期一首广为传诵的诗歌,唱出了许多人的心声。请同学们小组成员之间互相读读这首诗歌,这首诗的感情基调是怎样的呢?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土地资源学-期末考试练习题(可编辑修改word版)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土地资源学试卷 一、名词解释(每个3 分,共15 分) 1.土地资源: 2.土地资源评价: 3.土地的经济生产潜力: 4.土地退化: 5.可持续土地利用: 二、填空(每个1 分,共20 分) 1.地貌类型是具有共同形态特征和成因的地貌单元。按地貌形态可以粗略地分为 、、、、和等五大类。 2.土地资源调查一般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3.土地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主要表现为:、、 、 四个方面。 4.农业生态区是指按、、、等土地自然特征的异同原 则而划分的一个区域,每个生态区内的。 5.土地利用类型的分类系统一般采两级制,其中第一级类型划分主要是依据 ,

第二级类型的成分主要是依据。 三、选择(每个1 分,共10 分) 1.土地资源学研究体系中的核心内容是() A.土地与土地类型 B.区域土地资源 C. 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 D.土地资源保护与政治 2.对农业土地资源评价的核心内容是() A.土地资源的数量特征评价 B 土地资源的质量特征评价C. 土地资源的性状和肥力评价 D.土地资源的保护与整治评价 3.长日照植物和短日照植物是根据()划分的 A.光照强度 B.光照质量 C.光照程度 D.光照长度 4.我国的气候类型中没有的一类是() A.季风型 B. 海洋型 C.地中海型 D.干旱荒漠型 5.在分析某一局部区域的土地资源特征时,往往将()因素作为主导因素加以重点剖析 A.气候 B.地学 C.生物 D.经济 6.一般而言,海拔高度每升高一百米,气温下降() A.1 B.0.5~0.6 C。1~2 D.0.8~1 7.地貌类型按()可以分为平原、丘陵、ft地、高原和盆地五大类型 A.海报高度 B.地貌形态 C.相对高差 D.坡度 8.能作为土壤肥力综合评价指标的是() A.土地厚度 B.土地质地 C.土地有机质含量 D.土壤PH 9.土地资源调查中的土壤调查重点是() A.土壤肥力因素 B.土壤质地 C.土壤障碍因素 D.土壤侵蚀 10.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核心是() A.准备阶段 B.内业阶段 C.外业阶段 D.验收阶段 四、简答题(共40 分) 1.什么是土地评价指标体系? 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一般应遵循哪些原则?(8 分) 2.土地资源退化的防治应遵循哪些原则?(8 分)

土地资源学复习要点

《土地资源学》复习要点 第一章 1.土地资源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地资源这一自然经济综合体。 2.土地资源的“二重性”是指土地资源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 3.土地:由地球陆地表面一定立体空间内的气候、土壤、基础地质、地形地貌、水文及植被等自然要素构成的 自然地理综合体。 4.土地资源:指在一定技术条件和一定时间内可以为人类利用的土地。 5.土地与土地资源的联系:土地包括了一切类型的土地,土地资源则是从土地所具有的资源利用价值的角度来 阐述其具体含义,他的分类一般要经过对土地的资源价值和利用功能的评价以后,才能确定其是什么样的土地资源;从概念的外延上讲,土地的范畴比土地资源范围大;从概念的内涵上来看,土地资源的内容比土地更具体。 6.土地的资源特性:生产性、区域性、动态性、可更新性、多功能性、有限性、不可替代性。(参照书本、展 开论述) 7.土地资源的生产性:土地具有一定的生产力;土地生产力系指土地的生物生产能力,它是土地的最本质的特 性之一。据估算,人类食物的88%由耕地供应,10%由草地提供,即人类食物的98%由土地的“生产性” 所决定。 8.土地的资产特性:商品特性、产权特性、增值特性、不动产特性。 9.土地的商品特性是指土地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一种特殊商品,可以进入流通。 10.土地的产权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等。 11.土地的增值性取决于土地的稀缺性和人类社会对土地的不断改造利用。 12.土地的四大功能:生产功能、环境功能、承载功能、空间功能。 13.土地资源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14.土地资源学研究的核心内容是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 15.土地资源学的研究方法有:系统分析方法、景观生态分析方法、现代技术应用方法、社会经济分析方法。 16.3S技术是指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 第二章 1.影响土地资源特征的最主要气候要素是:光(太阳辐射)、温(热量)、水(降水)。 2.太阳辐射是由太阳发射的电磁短波辐射,它是地球表面土地系统中一切过程的能量基础。 3.在一天之内,夜间的总辐射为零,正午最高;一年之中,夏季的总辐射最高,冬季最低。 4.目前我国光照强度一般多以日照时数来表示。 5.一般情况下,强光照有利于植物的生殖生长,弱光照有利于植物的营养生长。 6.地球表面的热量来源于太阳辐射。 7.地表和土地资源利用的一切物理、化学和生物过程均由温度来控制。 8.农业生产上常用的积温指标是≥10℃的积温。积温的高低决定着作物一年的熟制。 9.气温随海拔高度的增加而降低。 10.地球上的水资源可分为大气降水和地下水两部分,其中降水是影响土地资源利用与生产力的关键因素。 11.降水的时空分布

九年级语文下册 第1课《我爱这土地》公开课教案及反思 (新版)新人教版

《我爱这土地》 教学目的: 1、了解现代诗歌的特点,正确划分诗的节奏,饱含深情地朗诵诗歌。 2、使学生了解新诗的特点。 3、引导学生体验新诗的意境及思想内容。 4、品味诗歌的语言特色,提高学生欣赏诗歌的能力。 教学重点: 在学生朗读的基础上加深对诗歌思想内容和思想感情的理解。 教学难点: ⒈结合诗歌的写作背景,使学生通过朗读,理解本诗的思想内涵。 ⒉象征的表现手法。 ⒊诗歌描写对象的象征意义。 教学方法: 1、朗读教学法。 2、讨论法。 教学设想: 1、引导学生了解艾青新诗创作的特点及本诗的写作背景,为学生准确理解这首诗奠定基础。 2、注重朗读。在反复朗读中体会诗人所表达的情意。 3、引导学生分析诗歌的写作手法,品味重点诗句,在品味语言的过程中加深对这首诗的理解。 4、课堂上给学生更多自我表现的空间,体现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这一教学理念,以朗读为主,让学生通过朗读来理解诗歌深层含义。故此,学习方法上采用“自主——合作——探究”的方式。 课时安排:二课时 教学步骤: 课前布置: A、搜集诗人的有关材料; B、查阅有关抗日战争的史料; C、选阅一些爱国诗歌,准备朗读比赛; 第一课时 一、检查学生课前作业的完成情况。 二、导入新课: 土地,万物生灵的根基。曾有人掠夺它而百般蹂躏,曾有人捍卫它而披肝沥胆。在它的脊梁上演绎着多少可歌可泣的故事,在它的肌肤上烙印着多少眷恋情结。谁不钟爱自己的土地,谁不爱恋大地母亲,让我们深情吟唱艾青诗人的《我爱这土地》,随着诗中所迸发的爱国情感的火花而燃烧。(板书:我爱这土地)运用多媒体播放有关抗日战争的镜头和图片,学生谈自己的感想。 三、作者简介: 艾青(1910—1996),原名蒋海澄,浙江金华人,现代著名诗人。早期诗风格浑厚质朴,调子深沉忧郁。抗战时期的诗作,格调昂扬。建国后,作品思想更趋成熟,感情深沉,富于哲理。主要诗集有《大堰河》、《火把》等,成名作为《大堰河——我的保姆》。诗人曾自称为“悲哀的诗人”。在中国新诗发展史上,艾青是继郭沫若、闻一多等人之后又一位推动一代诗风,并产生过重大影响的诗人,在世界上也享有声誉,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研究图文稿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 度研究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研究 [摘要]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法律制度出现的一切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其主体制度的不完善引起的,必须重视主体制度的研究。应当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良。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新型的总有,其权力运作机制中不应当由村委会的介入。 [关键词]所有权用益物权法人总有新型总有民事主体 一研究这一制度的意义 (一)目前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现状 《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明确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民法通则》第74条进一步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10条进一步补充规定“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农业法》也有相同规定。由此可知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在法律上有三类:村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集体。 (二)缺陷及分析 由上面列举的法律我们可知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有些学者所说的集体经济组织[1].但法律的规定并不严谨,何为集体法律没

有界定。何为集体所有法律只规定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这种定性上的空白与权利行使上的简单粗糙的制约导致了极权的产生。实践中,土地名义上由农民集体所有,实际上为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所有,甚至是由其中的个别人所有,农民不能从法律上看到自己与土地的关系。这一方面使农民在于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承包合同纠纷中不能正切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使农民淡化了土地的保护意识,对土地抛荒、被侵蚀的现象十分淡漠。而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领导者们也毫无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的观念,随意撕毁承包合同,随意干涉农地经营,甚至私自卖地。这些行为都不利于农业的发展,最终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而这一切都源于法律对集体所有定性上的空白和权利运作机制上的简单粗糙的规制,所以必须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 (三)两点补充 1 研究主体制度有助于改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内容不完全的现状。土地既是一种重要的财产也是一种的重要的自然资源,国家对其权利进行限制是有必要的,但这种限制在我国在我国却泛滥开来,在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权能方面,明显存在国家土地管理权排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倾向[2].我认为这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的不完善有直接关系,正因为主体制度在法律上的种种缺陷、在实践中的种种弊端极大限制了其所有权权能的发挥,其私法自治的能力受到怀疑,国家公权利才会强势介入,替其包办一切,而当我们明确了集体所有有权的性质并健全其权利运作机制,才能保证权利的正确行使,才能保证权利内容的完整性。 2 “虚化所有权,强调用益物权”的改革思路是不妥的。有学者主张应将改革的重点放在农村土地用益物权的完善上,而不应纠缠于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定性,因为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集体土地的利用价值,物权法的

《土地资源学》复习题12

土地资源学复习题 单选 1.【D 】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它是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P55) A 土地使用制 B 土地承包制 C 土地租赁制 D 土地所有制 2.目前我国【 B 】一般多以日照时数来表示。(P26) A 光照强度 B 光照长度 C 光照质量 D 光照数量 3.我国中低产田比例很大,占总耕地面积的【 B 】。(P280) A 1/2多 B 3/4多 C 2/5多 D 3/5多 4.土地资源评价是在特定目的下对土地的性能进行【D 】鉴定的过程。 (P121) A 自然生产力 B 潜在生产力 C 数量 D 质量 5.地表和土地资源利用的一切物理、化学和生物过程均由【B 】来控制。 (P28) A 水分 B 温度 C 光照 D 湿度 6.土壤调查的重点是土壤【A 】特性。(P101) A 肥力 B 性能 C 质量 D 数量 7.土地类型的划分依据主要是土地构成要素的【C 】差异性。(P60) A 质量 B 分布 C 空间 D 时间

8.在世界100多个国家中,我国土地总面积有960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B 】位。 (P279) A 2 B 3 C 4 D 5 9.现阶段我国实行的是【A 】。(P56) A 土地公有制 B 土地私有制 C 国家所有制 D 集体所有制 10.下列那项不是影响土地资源特征的最主要气候要素【D】。(P25) A 光 B 温 C 水 D 气 1. 农业生产上常用的积温指标是≥【C】的积温。(P28) A 0℃ B 5℃ C 10℃ D 15℃ 2. 太阳辐射是地球表面土地系统中一切过程的【B 】基础。(P25) A 物质 B 能量 C 生物 D 经济 3. 多数农作物最适宜的土壤酸碱性为【 D 】。(P44) A 强碱性 B 弱酸性 C 弱碱性 D 弱酸性至弱碱性 4. 土地经济适宜性评价最常用的经济分析方法是【D 】。(P143) A 收入——成本分析法 B 费用——效益分析法 C 成本——利润分析法 D 投入——产出分析法 5.据估算,人类食物的【 D 】由土地的“生产性”所决定。(P5) A 80% B 88% C 90% D 98% 6. 我国现阶段土地整理的主要任务是【A 】。(P246) A 提高土地利用率 B 增加土地面积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 ——以“三农”问题为背景的分析 关涛烟台大学教授 关键词: “三农”问题/集体土地所有权/社会保障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历来被视为农民维持生存的基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也就成为相应的法律保障,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就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国长期实行的城乡隔离政策,使众多的农村人口与有限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农村土地承包制决定了我国农业仍以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未形成普遍的规模效益,抗拒自然风险的能力较低,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给予农业的补贴很少,因而有时出现农民增产不增收的情况。其实,以农业占GDP的比例之小就不必指望以解决农业问题为突破口来解决全部的“三农”问题。①于是,为缓解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一矛盾,实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中心环节,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有效经营,才能积累、充实和增加农民集体的财产,以此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核心是互助合作 现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是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而建立的,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大致经历了三次变革。 [1](P27-52)当初建立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初衷是通过互助合作,实现共同富裕。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第一次变革的标志是1950年6月3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其中心思想是通过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将其变为农民土地私有制,这一阶段至1953年中共中央宣告土地改革已经完成而结束。新中国的土地改革运动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为国家工业化的起步奠定了基础,但也出现了“两极分化”严重的情况。为了执行“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共中央决定在农村通过互助合作和人民公社运动使土地的农民私有向集体所有、统一经营过渡。这一阶段从1953年开始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结束,最终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土地所有制模式。 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模式中,生产队的生产经营活动总是受到生产大队和人民公社的制约,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无偿调拨生产队资金和劳动力的情况普遍存在,人民公社经常无偿征用生产队所有的土地。[2〗(P110)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有的地方在同一块土地上存在生产队、生产大队和人民公社三个所有权,这种现象与“一物一权”的民法原理是相矛盾的,土地的利用效

土地资源学知识点

第一章绪论 1.土地的概念:土地是地球上由气候、土壤、水文、地形、地质、生物以及人类活动的结果所组成的自然经济综合体。 2.土壤: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它是在气候、母质、生物、地形和成土年龄等诸因子综合作用下形成的独立历史自然体。 3.土地资源的概念 (1)资源——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能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所用的一切资料。《辞海》定义为“资财的来源。” (2)土地资源——指在一定的技术条件和一定时间内可以为人类利用的土地 4.土地资源的基本特性 1、土地的资源特性:生产性、区域性、动态性、可更新性、多功能性、有限性、不可 替代性 2、土地的资产特性:商品特性、产权特性、增值特性、不动产特性。 5.土地的属性(书本):资源属性、资产属性、生态属性、工程属性、社会属性、权籍属性 资源属性:整体性、生产性、面积的有限性、位置的固定性和区域差异性、时间变化性、土地的再生性和非再生性、多用途性。 资产属性:供给的稀缺性、位置的固定性、个体的异质性、使用的永久性和增值性、土地价格和价值的二重性、流通的特殊性。 生态属性:支撑功能、养育功能、净化功能 6.我国是世界上土地资源丰富、土地总面积较大的国家之一 我国土地总面积960万平方公里,占世界土地的7.2%,居世界各国第三位 耕地总量占世界耕地9.5%,居世界各国第四位

林地总量占世界林地5.5%,居世界第五位 牧草地总量占世界牧草地7.8%,居世界第二位 7.我国是土地资源相对紧缺、人地矛盾比较突出的国家 人均土地0.784公顷,为世界人均的1/3 人均耕地0.106公顷,为世界人均的45% 人均林地0.186公顷,为世界人均的26% 人均牧草地0.217公顷,为世界人均的37% 8.土地资源学的概念 土地资源学是研究土地资源的组成、特性、分类、数量、质量、空间分异与时间变异规律以及合理利用与保护的应用基础理论的科学。 9.土地资源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1)土地资源学在学科中的地位 (2)土地资源学与土地学科的关系 10.土地资源学研究的目的、内容 研究目的:寻求解决人类所面临土地资源问题的途径 研究内容: 1)土地资源学的基础理论研究 2)土地资源的空间分布规律的研究——土地类型和土地资源类型 3)土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特征的研究——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 4)人与土地的定量关系研究——土地生产潜力与土地人口承载力 5)区域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 6)土地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专题一 一、土地所有制形式: 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土地是我国古代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是构成封建生产关系和一切经济关系的基础。在中国古代史上,土地制度可分为三个阶段: 原始社会: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 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井田制,实际是国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封建社会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从本质上讲,都是私有制。 1、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 性质: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它是土地私有制不发达的表现。 兴衰:它始于商朝,完备推广于西周,春秋后期逐渐瓦解。 内容: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能世代享用,奴

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果实 2、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 建地主土地私有制,战国确立。商鞅变法规定:废井田,开阡陌,政府承认田地归私人所有,允许自由买卖,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用地租剥削农民。这种制度是我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制度。 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 地主土地所有制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它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地主阶级正是凭借对土地的垄断,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他们。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二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阻碍了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 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有王田制、屯田制、均田制三种形式 ▲屯田制: 目的:主要是为了戍边和保证军需。不少朝代都实行过,如西汉、东汉、曹魏、蜀、金朝、元朝、明朝、清初都实行

完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思考(同名11744)

完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思考摘要:基于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种种缺陷和弊端,学界对以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核心的农村土地制度给予了极大的热情与关注,进行了许多深入的探讨。其中,笔者认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问题是研究其他问题的基础。土地的归属应是制度设计的重心。土地权属明确才能激发土地效用的充分发挥。我国现行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立法尚存在许多缺陷。本文将简要分析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与完善建议。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问题分析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 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该条规定尽管确认了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村土地的具体所有者。《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这是有关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最主要的立法。从中可以看出,它们都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1但是,集体是什么?“集体”与其成员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一般说来,农民集体这样一个集合概念,除非推行全民公决式的管理模式,在所有权的行使问题上,它往往只有名义和抽象的意义,很难成为实践层面上的市场主体。”2因此,这样法律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实际上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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