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高危手术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高危手术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高危手术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高危手术管理制度

一、高危手术范围

1、年龄≤20岁或≥50岁。

2、半年内有终止妊娠或1年内有2次人工流产史,或总计3次以上人工流产史。

3、剖宫产术后1年内,哺乳期或长期服用甾体避孕药及带节育器妊娠。

4、生殖道畸形或合并盆腔肿物。

5、子宫位置高度倾屈或宫颈暴露困难。

6、既往妊娠有胎盘粘连出血史。

7、子宫穿孔史或阴道宫颈穿破史。

8、脊柱、下肢、骨盆病变截石位困难。

9、并发内科严重器质性疾病或出血性疾病。

10、宫角妊娠、宫颈妊娠、子宫峡部妊娠、胚胎着床于剖宫产瘢痕处。

11、宫内节育器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1年以上者。

12、稽留流产、可疑异位妊娠、可疑滋养层细胞疾病。

计划生育高危手术管理制度

二、高危手术管理

高危手术管理是对有高危因素者的特殊管理,对有高危因素者给予最好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1、门诊高危筛查,文书标上高危标志,填写高危因素。

2、术前向家属说明手术难度及后果,消除受术者顾虑,并签写知情同意书。

3、作为重点手术,安排充足手术时间。

4、必须由有经验的医师承担手术。

5、充分考虑手术的困难,必要时进行术前会诊讨论,采取预防措施。

6、术后观察2小时以上,检查无异常方可离站。

7、术后向受术者宣传避孕知情选择知识,指导落实节育措施。

8、疑难高危手术应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必要时住院手术。

9、术后观察2小时,检查无异常方可离去。

10、术后落实节育措施。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为抓好学校计划生育工作,依据各级法规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生育一检三查管理 1、凡年龄在45周以下的一孩妇女(含挂靠户人员和流动人口)以及一孩妇女不宜结扎的,每年必须参加春秋两季一检三查。抱养一孩者或结扎除外。 2、所有参检者必须持规定的妇检证,按时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参检。查出无环的必须及时补环,计划外怀孕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妇检由他人代替,每查出一例,罚款300元并补检,不按时参检者给予必要经济处罚,乃至停止工作。 4、一检三查参检率必须达到100%,外出打工人员,可上交一次规定的外地证明,另要回家参检工作。 5、男教职工每年春秋两季需上交配偶方妇检证明,否则视同主管处理。 6、本校教职工本人的妇检费则学校承担,其它情况一律由自己出资。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依据省、县政策,流动人口实行属地管理。 2、流入人口实行“五个一”管理:(1)凡流入本地的育龄人口必须持户籍所在地的县计生委签发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才能

在本校暂住、租店、做零工。(2)学校每半年对流入人口进行一次查证、验证。(3)对于流入人口中未实行绝育手术的已婚育龄人员,每年收一次计划生育管理费,每人每月5元。(4)对每个流入人口要落实一个责任单位和担保人。 3、流出人口实行“五全一”管理:(1)外出30天以上的育龄人口,必须如实办一《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2)外出前与学校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守约合同书;(3)外出前做一次妇检或落实一个相应有效节育措施;4)已婚育龄人员要找一个可信的计划生育担保人;(5)已婚育龄人员要各学校交纳一定(数额的计划生育担保金。 三、挂靠户计划生育管理 1、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新的户口挂靠。 2、挂靠户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视同学校正式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但经费自负) 3、挂靠人在办理结婚证、准生证时应首先将户口迁出,否则必须做到:(1)签交纳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2)找一个担保人必须是本校教职工;(3)交纳一份保证金,至少3000元;(4)生育后按政策规定及时上环,落实四术,每年春秋两季按时参加妇检。有单位的一律要将户口迁出,否则交保证金。 四、计划生育措施管理 1、计划生育应采取避孕为主的节育措施。 2、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无禁忌症的,产后或引产后42天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的高危药品要经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的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A级高危药品:A级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措施: 1.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危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 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 3.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4.A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 嘱医生须加签字。

5.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措施: 1.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护理人员执行B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意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3.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 嘱医生须加签字。 4.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B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措施: 1.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C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2.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最新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群众,关心体贴就诊者,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要规范,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2、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保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3、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凡来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册项目完整、准确地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的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 5、认真、及时、全项、规范地书写技术服务各种文书。 6、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代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医院,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摄氏度的服务对象应优先安排就诊。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进行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门诊(小)手术室工作制度 1、手术室必须保持清洁、肃静、禁止吸烟。凡参加手术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无菌规范,进行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参观实习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帽、鞋、口罩;服务对象进行手术室,一律更换手术室的拖鞋。手术室内不可大声喧哗和闲谈、不准会客,与手术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不得携带与手术无关的物品进入手术室。 2、手术前按手术类别准备各种器械及敷料,查验手术包灭菌在有效期内。 手术后如数清点,立即清洗干净,并送消毒。污染的器械和敷料,应分别进行消

毒处理。 3、坚持术前查对受术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等;术中细致操作,严密观察受术者体征;手术完毕后,术者应当立即完成记录,填写手术登记。 4、人工流产手术室的药品、器械和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 使用电动吸引器,必须先测试负压,吸宫时,负压应维持在400mmHg~500mmHg。 手术操作过程中,要做到稳、准、轻、细及无菌操作,遇有疑难或意外时,立即停止操作,请示上级医师。术后要仔细检查吸出的胚胎及绒毛组织是否完成整、是否与妊娠月份符合,并及时检查清理器械,处理污物。受术者术后观察半小时,无异常方可离院。 5、手术中遇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汇报,及时组织抢救,并作详细记录。定期分析术后感染和并发症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切口感染及其它并发症。 6、手术室抢救设备、器械及抢救药品等必须齐备,存放位置应符合卫生学要求,并始终处于备用状态。麻醉及剧毒药品应有明显查标志、专柜加锁,专人管理,使用要遵医嘱并仔细并仔细复查核对。 7、精密仪器应专人保管,手术包及器械定期消毒、定点存放,严禁使用消毒过期和未消毒的手术包和器械;手术室物资不得外借。 8、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每周彻底清理消毒1次。 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消毒技术规范》,室内布局合理、整洁。

高危药品管理规范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按照高危药品A、B、C等级分类法,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三、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有明显专用标识。 四、药库将高危药品标识维护在药品信息中,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五、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六、A、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A级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再次确认并双签字;B级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

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七、高危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八、高危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九、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十、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十一、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高危儿筛查管理方案

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实施方案 高危儿是指在出生前、产时及出生后存在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各种危险因素(包括生物、社会及环境危险因素),或在常规儿童保健检查时发现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正常轨迹(如某个能区的发育落后)的特殊儿童。大量研究结果表明高危儿各种发育障碍如脑瘫、学习困难、视听障碍等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正常儿童。为降低高危儿的伤残发生率或减轻伤残程度,改善预后,提高存活高危儿的生命质量。依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江苏省高危新生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徐州市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实施方案》 一、要高度重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纳入妇幼卫生年度工作指标内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纳入妇幼卫生年度工作指标及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切实推进辖区内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进程。 二、建立健全高危儿筛查与管理网络,做到广覆盖,早筛查。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辖区内高危儿筛查网络,各妇幼保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工作。各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具体涉及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等学科。 (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及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立

高危儿干预专科门诊,按照《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常规》(见附件三)、《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附件六),开展辖区内相应类别的高危新生儿、发育偏移儿童的管理工作。 三、明确职责,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 各相关人员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同时,要按照《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各级人员职责》(见附件五)《高危儿筛查及转诊流程》(见附件四)、《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见附件六)要求履行职责,开展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工作。 四、要成立高危儿筛查质量及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多学科联动机制,协调开展辖区内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 各地要依托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机构,成立由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及康复科人员构成的高危儿筛查质量及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及相关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工作。 五、强化高危儿早期筛查及早期干预的知识宣传,提升服务对象对高危儿相关知识的知晓率。 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同时,要加强高危孕产妇、高危儿潜在风险及早期干预的知识宣传,提升服务对象的保健意识、以及接受高危儿筛查筛查及管理的依从性。力求做到对每一个高危儿都能够的做到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切实提升高危儿的生命质量,减少脑瘫和智力低下的发生。

4.6.6.2手术病理标本检查管理制度与流程1.doc

4.6.6.2手术病理标本检查管理制度与流程1 手术病理标本检查管理制度与流程 手术切取的活体病理标本具有重要的价值,手术标本的病理诊断结果是确定进一步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为规范病理标本管理,避免差错事故发生,规范标本的保存、登记、送检等流程,有效防止病理标本的遗失、漏检,保证准确及时的发出病理报告,特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中取下的标本无论组织大小,都必须送做病理检查,不得随意丢弃。 二、凡需要手术的病人,由主管医生或手术医生在术前填好病理申请单,于手术当天与病历一起送人手术室。 三、手术中切下的标本由巡回护士放入容器内,标本完全浸入10%中性福尔马林溶液或95%乙醇溶液内,并贴好标码(姓名、住院号),送交手术室专职人员签收。 四、送检的病理标本连同病理申请单由手术室专职人员送到病理科,负责送检标本人员必须带《病理标本签收本》,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收,方能留下病理标本。 五、凡送检冰冻病理标本,手术医师必须按要求填写冰冻病理申请单,并由手术主刀或一助将手术标本给病人家属或委托人确认后,由手术室将冰冻标本及病理申请单一同送到病理科。 六、病理科收到标本后应及时操作检查:

(一)一般在收到标本后半小时左右发出临时冰冻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延迟报告应及时通知手术室,三天内发出 冰冻报告。 (二)石蜡切片报告在收到标本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如遇特殊情况(如需做酶标、特染、脱钙等)应及时发出临时报告或延缓报告的通知。 (三)细胞学检查:穿刺涂片一般在送检后一小时发出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应和科室约定发出报告日期,脱落细胞检查在收到标本后二个工作日内发出报告。 七、病理标本检查后至少保留一个月。 八、违法上述规定者,纳入科室绩效管理考核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个人责任。 4.6.7.1 C 术后患者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1 术后患者管理制度与处理工作流程 一、术后患者管理制度 1、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为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健全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各基层支部要建立健全由支部书记负责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并配备1名计划生育委员,(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明确职责 1、领导职责 (1)负责公司计生工作的全面管理。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把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定期召开计生工作专题会议,听取计生专干的工作汇报,研究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充分发挥计生领导小组的作用,保证计生专项经费的落实到位。 (5)坚持“三为主”、“三到位”、“三结合”,严格按照“一法三规一条例”管理计生工作,落实责任制,兑现奖惩。 2、专干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计生政策,保证公司计划生育率达100%。 (2)规范基础工作,注重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一卡一薄一单”。 (3)按时参加计生例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按时报送计生报表。 (4)帮助育龄妇女解决实际困难。 (5)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向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 (6)组织女职工每季度进行康检一次,上站率达100%。 (7)宣传和指导计生药具的使用,坚持定期随访。 (8)定期开展生殖保健、健康保健知识学习、测试。

三、完善育龄妇女登记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对已婚育龄妇女建立档卡,即对新婚夫妇及时登记入卡,对超龄妇女及时办理退卡手续。对未婚女青年的新婚、发放生育证、现孕出生、一孩领证、采取节育措施、工作调动、死亡、药具发放等情况按年龄不同登记入册,更换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要及时进行换卡登记。 四、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制度 1、对已婚育龄妇女,每季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经检查,对查出的妇科疾病要积极帮助治疗,对节育措施不落实的要督促落实;对计划内怀孕的妇女进行优生优育知识教育;发现计划外怀孕的,要采取补救措施,坚持打掉。 2、凡在我公司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已婚育龄妇女(含49周岁),必须近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孕检及健康检查,一次不参加孕检者,扣发当月工资50%,并责令限期参加孕检,连续两次不参加孕检者扣当月全部工资,并按计划生育处罚规定处理。 3、凡一胎未上环,二胎以上未结扎导致计划外怀孕者进行人流,费用自理,一律不给假期不报药费。 4、凡不到晚婚年龄结婚而怀孕者,其人流费用自理,不给假期。 五、继续实行结婚登记制度 1、凡我公司未婚男女职工申请结婚登记时,必须到晚婚年龄。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假期视为出勤。 2、凡未经公司计生办登记办理结婚手续而采取其它手段领取了结婚证的男、女职工,不论是否早婚,公司一律按未婚对待,不予办理生育指标。 六、健全准生证发放制度 1、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例生育子女条件的夫妇双方应向所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生育指标审批表《此表要经双方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连同要求生育夫妇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寸结婚照3张以及办事处指定医院生殖健康检查证明一并上交公司计生办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医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高危药品临床应用,减少不良反应,尽可能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参照美国药物安全使用协会(ISMP)及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公布的高危药品目录,同时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高危药品 1.1 高危药品定义 高危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及抗血凝制剂等。 1.2 高危药品分级(高危药品目录见附录1) 2.1.1 A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 宝岛优品—倾心为你打造精品文档

危药品,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2.1.2 B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2.1.3 C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表1 高危药品分级 编号 药品种类 (A级)(B级)(C级) 1 静脉用肾上腺素能 受体激动药 抗血栓药口服降糖药 2 高渗葡萄糖注射液 (≥20%) 硬膜外/鞘内注射药肌肉松弛剂 3 胰岛素(皮下/静脉) 放射造影剂(静脉腹膜和血液透析液 宝岛优品—倾心为你打造精品文档

用) 4 硫酸镁注射液肠外营养药中药注射剂 5 浓氯化钾注射液静脉用异丙嗪 6 作注射、吸入、冲洗 用灭菌用水(≥100 ml) 注射用化疗药 7 硝普钠注射液静脉用催产素 8 吸入/静脉全身麻醉 药 静脉用中度镇静药 9 静脉用改变心肌力 药小儿口服用中度镇静药 10 静脉用抗心律失常 药阿片类镇痛药(注射 给药) 宝岛优品—倾心为你打造精品文档

手术室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时间:2016年 3月 31日 地点:江北医护办公室 主讲人:张永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高危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胰岛素、注射用抗凝剂、 及细胞毒性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储存区域,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不同的高 危药品分开放置,并设醒目的警示标识,有“高危药品”警示牌 3、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4、调剂高危药品时要使之与普通药品区分,并明确告知领药者该高危药品 的名称、规格、存放等必要信息。 5、高危药品的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高危药品使用前要严格执行双人查对制度;使用过程中应加强观察,发 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按规范处理,并上报药学部。 7、新引进高危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 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8、护理站除抢救车和当日使用的药品外,不得存放高危药品,特殊需要的 需经护理部和药学部批准。 起草人:批准人: 年月日年月日 1

附表 1: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推荐2012.3)A级高危药品1、静脉用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药(如肾上腺素 ) 2、静脉用肾上腺素能受体拮抗药(如普萘洛尔 ) 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 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 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 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医疗 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B级高危药品 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 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 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 等级较 A 级低。3、高渗葡萄糖注射液( 20%或以上) 4、胰岛素(皮下或静脉用) 5、硫酸镁注射液 6、浓氯化钾注射液 7、100ml 以上的灭菌注射用水 8、硝普钠注射液 9、磷酸钾注射液 10、吸入或静脉麻醉药(丙泊酚等) 11、静脉用强心药 (如地高辛、米力农 ) 12、静脉用抗心律失常药 (如胺碘酮 ) 13、浓氯化钠注射液 14、阿片酊 1、抗血栓药 (抗凝剂,如华法林 ) 2、硬膜外或鞘内注射药 3、放射性静脉造影剂 4、全胃肠外营养液 (TPN) 5、静脉用异丙嗪 6、依前列醇注射液 7、秋水仙碱注射液 8、心脏停搏液 9、注射用化疗药 10、静脉用催产素 C级高危药品 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 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 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 较B级低。11、静脉用中度镇静药 (如咪达唑仑 ) 12、小儿口服用中度镇静药(如水合氯醛 ) 13、阿片类镇痛药,注射给药 14、凝血酶冻干粉 1、口服降糖药 2、甲氨蝶呤片(口服,非肿瘤用途) 3、阿片类镇痛药,口服 4、脂质体药物 5、肌肉松弛剂 ( 如维库溴铵 ) 6、口服化疗药 7、腹膜和血液透析液 8、中药注射剂 2

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责任,在其目标责任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 第五条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 第六条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 第七条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 第九条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情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条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 第十一条对合法怀孕者,搞好优育优生服务,组织有关的体检、复查和四期保健工作及生育知识普及教育。 第十二条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优惠、鼓励措施和待遇: (1)婚前医学检查和遗传咨询;

(2)发放独生子女费; (3)报销独生子女入托、入幼儿园费; (4)帮助联系职工子女入学; (5)报销职工计划生育费用; (6)职工计划生育营养补助; (7)计划生育假期; (8)节育的例行检查、复查; (9)组织探望做节育手术员工及产妇; (10)独生子女在招工中优先录用。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育龄员工计划生育档案,并由计生部门负责具体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按规定制作统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公司对无计划生育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令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 (1)生育费用自理; (2)不享受产假期间照发的工资; (3)子女托费自理; (4)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凭证享受待遇; (5)收回计划生育奖励金; (6)按超胎数,加收若干倍的计划外生育费; (7)行政处分; (8)超生人口不列入分房人数; (9)不实行计划生育的部门或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应扣除奖金给予罚款; (10)违反计划生育情况严重的,免除公司职务或予以开除、解聘。

高危药品(高浓度电解质)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管理制度 制订日期:2010-10 修订日期:2010-10 执行日期:2010-10 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起草部门:药剂科审核部门:药剂科审批人:

高危药品附录 1.10%KCL溶液 2.10%NaCl溶液 3.25%硫酸镁注射液 4.氯化钙注射液 5.胰岛素制剂 6.维库溴铵注射液 7.阿曲库铵注射液 8.琥珀胆碱注射液 9.环磷酰胺注射液 10.异环磷酰胺注射液 11.尼莫司汀注射液 12甲氨喋呤注射液 13.氟尿嘧啶注射液 14.替加氟注射液 15.替加氟尿嘧啶注射液 16.阿糖胞苷注射液 17.卡莫氟注射液 18.羟基脲注射液 19.吉西他滨注射液 20.卡培他滨注射液 21.放线菌素D注射液 22.丝裂霉素注射液 23.平阳霉素注射液 24.柔红霉素注射液 25.多柔比星注射液 26.表柔比星注射液 27.吡柔比星注射液28.羟基喜树碱注射液 29.长春新碱注射液 30.长春地辛注射液 31.长春瑞滨注射液 32.依托泊苷注射液 33.替尼泊苷注射液 34.紫杉醇注射液 35.多西他赛注射液 36.他莫昔芬注射液 37.来曲唑注射液 38.甲羟孕酮注射液 39.氟他胺注射液 40.曲普瑞林注射液 41.顺铂注射液 42.卡铂注射液 43.奥沙利铂注射液 44.亚砷酸注射液 45.亚叶酸钙注射液 46.肝素钠注射液 47.胺碘酮注射液 48.氨茶碱注射液 49.注射用重组人组织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爱通力) 50.地高辛注射液 51.亮菌甲素氯化钠注射液 52.利福平注射液 中药类目录 1.鱼腥草注射液 2. 清开灵注射液 3. 茵栀黄注射液 4.香丹注射液 5.肿节风注射液 6.参麦注射液 7.黄芪注射液 8.血塞通注射液 9.清开灵注射液 10.注射液双黄连 11.柴胡注射液12.丹参注射液 13.红花注射液 14.血必净注射液 15.复方风湿度宁注射液 16.苦参碱注射液 17.注射用灯盏花素 18.热毒宁注射液 19.穿心莲注射液 20.元秦止痛注射液 21.痛安注射液 22.鱼金注射液

新生儿科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新生儿科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新生儿科有关的规章制度 新生儿科工作制度 1、新生儿科的工作人员在院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住院医师应加强对新生儿的各项业务技术管理。 2、新生儿科的工作人员,每天查房一次,并及时处理新生儿的异常症状,做到轻症不转院。需复诊者应多次观察,需转院者由科主任确定。 3、加强检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到检查器材专用,如听诊器、体温计、测黄疸仪等。查房前后专业清洁洗手。 4、新生儿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把心放在新生儿科,认真细心观察每一位新生儿。做到科学观察,合理医疗。 5、新生儿科全体工作人员每周业务学习一次,讨论解决疑难病例。新生儿科管理制度 1、新生儿病房布局合理,做到洁污区域分开,功能流程合理。 2、新生儿病房室温保持在24~26℃,相对湿度为55-65%;保持空气清新,每日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日空气循环消毒三次;每月做空气培养并做好记录。 3、新生儿病房一人一床,被单床单枕套按规定进行换洗,发现污渍及时更换,新生儿出院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后才能使用。 4、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如:

雾化吸入器、面罩、体温计、浴巾等 5、奶瓶“一人一用一消毒”,配奶间用具专用,应用煮沸消毒或高压蒸汽灭菌。 6、新生儿所用衣物,面巾等必须经消毒后方可使用;用后物品应放入专用容器,防止交叉感染;使用后的一次性纸尿布放入专用污物桶加盖密封保存处理。 7、对新生儿沐浴室内的沐浴用品,沐浴池及地面进行消毒。 8、新生儿病房暖箱,蓝光箱每日清洁并更换湿化液,一人一用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蓝光箱应当每周更换并做好终末消毒处置。 9、对新生儿病房工作人员的手,物体表面做细菌监测;每年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病原携带检查,阳性带菌者应调离新生儿室,阴转后方可回新生儿室工作。 10、新生儿病房的医务人员须更换好衣、帽、鞋、口罩,外出时必须更换外出衣、鞋。非本室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新生儿室,家属应在规定时间进行探视。 11、医务人员应按要求做好手卫生,接触每一位新生儿前后均应洗手、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12、新生儿查对制度,做好新生儿腕带,床头标识,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13、观察新生儿的病情变化,并准确、及时、全面书写护理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处理。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保障用药安全,提高工作质量,切实加强高危药品管理,特制定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若使用不当或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死亡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细胞毒药物等。高危药品的危害在于因使用错误,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虽然错误使用这些药品不会比其他药品常见,但其后果严重。 一、根据药品化学性质和临床实际使用情况,制定我院高 危药品目录,并定期修订。 二、高危药品实施全院统一的警示标志,在使用各环节中给予 药师、护士、医师等相关人员警示提示. 三、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需有专门的存放区域或专用药盒放置,并有警示标识。 四、高危药品应实行专人管理。各药房、药库以及各病区、诊室需指定专人负责高危药品的养护、清点等管理。 五、临床医师开具高危药品处方时,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等,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执行,严禁超说明书用药。 六、高危药品调剂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严格按照“四查十对”进行调剂。发药时向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保证患者安全用药。

七、高危药品静脉给药时应双人核对,给药过程中,应密切加强对患者的监护,注意高危药品的给药方式、输注时间、渗漏处理等环节,严格按要求控制,保障用药安全。 八、静脉用高危药品的配置,根据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制定的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等进行调配或在有防护措施的条件下进行配置。 九、应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高危药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加强安全性监测,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对其不良反应(事件)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按要求程序上报,并在病历中有记录。 十、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门诊部应每月对各工作室、诊室及护理单元的高危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总结、反馈并对照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高危儿追踪管理制度

高危儿追踪管理制度 一、对所有高危儿专册登记存档,并进行定期追访,记录诊断和干预结果。对曾在新生儿期进行急救的高危儿可以增加随访次数。 二、随访中给予全面体检、神经行为发育检查等。 三、对高危儿常规指导视听训练,触觉刺激(游泳、抚触),四肢操等早期家庭干预措施。针对随访婴儿利用耳声发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凡3次听力筛查异常者转上级医院,以确保出生后6个月内对听力筛查障碍患儿给予明确诊断并采取干预措施,避免对言语智能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四、1岁内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神经运动发育检查或高危儿脑损伤筛查,及时发现运动发育迟缓或早期脑瘫健康训练指导。 五、做好高危儿保健的健康宣教工作,指导喂养、护理及防病知识,做好高危儿家庭监测的宣传工作,提高家庭自我监测能力。 六、如随访中发现有生长发育迟缓、智能发育迟缓、脑瘫言语障碍问题应及时经行干预治疗,对于不能治疗的患者转上级医院进行治疗。 七、高危儿管理程序 筛查→登记→管理→结案

附:高危(体弱)儿童管理对象: (一)高危胎儿:(孕期高危因素) 1、有脑瘫家族史、家族遗传、代谢病史。 2、高龄产妇:分娩时母亲年龄≥35岁。低龄产妇:分娩时母亲年龄<16岁。 3、孕期子痫、外伤、晕厥。 4、孕期中、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5、孕期感染:发热、腹泻、病毒性感染及其他。 6、本次妊娠有先兆流产、保胎治疗等,母婴血型不合。 7、自然流产≥3次。妊娠次数≥4次。 8、孕期疾病:高血压、肝炎、肝内胆汁淤积症、糖尿病、中重度贫血及出血性疾病、甲状腺肿大、心脏病、癫痫、肾炎、结缔组织病、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9、孕期接触有害理化因素:放射线、有毒化学物品、高压线、造纸厂、水污染及其他。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一、积极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为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二、掌握社区内育龄妇女的整体情况和健康状况,做好社区妇女孕情监测。 三、对社区内妇女及时进行早孕登记并发放孕产期保健资料。 四、对避孕节育妇女进行随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常备并及时发放优生优育宣传资料。 六、普及避孕节育知识,开展避孕“知情选择”,并填写《知情选择登记表》。 七、配备多种避孕药具,方便居民购买使用。 八、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内设立计生技术服务室,开展优生优育咨询、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等服务。 九、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常见妇科疾并不孕症、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治疗指导。 十、做好预防性传播疾病的健康教育。 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本人于2009年7月进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 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心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

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能够主动寻找自己的不足并及时学习补充,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迅速的完成了职业角色的转变。 一、回顾这四年来的职业生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参与了新疆库车县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的野外测绘和放线工作、点之记的编写工作、1:2000地形地质图修测、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提交成果《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2、参与了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项目的室内地质资料编写工作,提交成果为《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现已通过评审。 3、参与了《新疆库车县巴西克其克盐矿普查》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参与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查线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最终提交的《新疆库车县康村盐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4、参与了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监测工作,项目包括:野外地质测量与室内地质资料的编写,提交成果为《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现已通过评审。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协议管理制度 1、流出人口中的重点“三查”对象外出前,所在村(居)委员会在出具(办理《婚育证明》介绍信)时,应与重点管理对象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一式两份,村(居)、本人各持一份。 2、外出前应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协议中应告知其按时寄回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3、协议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遵守的事项以及违约责任。 4、协议应随出随签订,有效期应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期一致

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 1、协助“警务责任办公室”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登记、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暂住证、注销等手续,填报有关外来流动人口统计报表等工作。 2、熟悉和掌握责任区内外来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做到“三勤”、“八知”,“三勤”即勤动脑、勤动腿、勤汇报;“八知”即知其本人、知其常住户籍所在地、知其现居住地、知其暂住原因、知其家庭情况、知其计生情况、知其经济来源、知基现实表现。发现违法犯罪活及时报公安机关查处。 3、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公、私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掌握责任区出租房的基本情况,制止危房、违章建筑以及无安全保障房屋的出租。 4、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

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就业前培训指导,做好责任区内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的有关统计工作,维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合法权益。5、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做好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的原始登记、注销和有关登记汇总表的填报、协助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已婚育龄妇女“三查”,发放避孕药具。 6、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工作。 7、协助公安、民政部门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救助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高危儿筛查管理方案;

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实施方案高危儿是指在出生前、产时及出生后存在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各种危险因素(包括生物、社会及环境危险因素),或在常规儿童保健检查时发现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正常轨迹(如某个能区的发育落后)的特殊儿童。大量研究结果表明高危儿各种发育障碍如脑瘫、学习困难、视听障碍等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正常儿童。为降低高危儿的伤残发生率或减轻伤残程度,改 责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工作。各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具体涉及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等学科。 (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及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立高危儿干预专科门诊,按照《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常规》(见附件三)、《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附

件六),开展辖区内相应类别的高危新生儿、发育偏移儿童的管理工作。 三、明确职责,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 各相关人员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同时,要按照《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各级人员职责》(见附件五)《高危儿筛查及转诊流程》(见附件四)、《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见 依从性。力求做到对每一个高危儿都能够的做到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切实提升高危儿的生命质量,减少脑瘫和智力低下的发生。 四、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要求 高危新生儿漏筛率≤5%;高危新生儿转诊率≥95%;高危新生儿规范管理率≥80%。

附件一、市级高危儿筛查质量及安全管理小组及工作制度 二、高危儿筛查工作制度 三、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常规 四、高危儿筛查及转诊流程 组 成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新生儿科、产科、康复科)徐州市儿童医院(新生儿科、康复科、儿童保健科、营养科)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生儿科、产科) 徐州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产科)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结合本院的实际,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防止政策外生育。 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单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单位要与属地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无计划外生育。单位计生专干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统计、信息通报、避孕药具发放、相关的服务以及协助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相关的优待奖励日常具体工作。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党政做好计划生育有关工作。 三、在调入、招考、招聘干部职工(含临时工)时,应检查其计划生育证明。在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或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育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规定向其户籍地街(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移交计生档案。 四、积极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落实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节育措施。 五、按规定每年四次,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到县计生服务站进行孕情检查。定期对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效果

进行检查,引导政策外孕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引导因避孕节育方法发生副反应或并发症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诊治,积极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保障妇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六、计生专干,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计生工作,每季度按时参加办事处召开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七、建立健全计生信息、档案。准确掌握本单位育龄妇女的新婚、怀孕、出生、节育等计划生育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 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本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各项奖励和优惠政策,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干部、职工进行查处,按管理权限给予党、政纪处理。 九、积极参与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必要时直接参与有关案件的查处。 十、督促有关科室和稽查队会同人口计生部门对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组织不定期调查清理,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十一、协助和支持人口计生系统引入和推广计划生育药品和医疗器械。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院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市卫生局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切实落实措施和责任,进一步加强本院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制订以下制度: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继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一法一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特别是已婚育龄夫妇对计生政策的认识,增强执行政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使之成为一项自觉,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把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医院议事日程,突出位置,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常抓不懈,进一步完美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一级抓一级的做法,逐级签订责任书;院长跟科室组长签订责任书,科室组长跟个人签订责任书,把计划生育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级干部身上。强化责任追究制、对满报、漏报已婚育龄妇女。造成计划外生育的,除依法规追究超生对象的责任和处理外,将执行“一票否决”制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执行婚育计划生制度 对卫生院干部、职工(含聘用工、临时工)、提倡按法定年龄推迟三年

(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申请结婚,并要求按规定申领《准生证》、方准生育,生育后应向市卫生局申报备案。正常生育满三个月,剖腹产满半年应上节育环,并将有关证件原件送交卫生院查验。 四、建立健全查环查孕制度和公示制度 对已婚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要按规定如实上报,且上报准确,不得瞒报、漏报,落实专人负责对已婚育龄妇女按期到所在地计生服务所接受孕情检查,临时聘用人员无按期查环查孕的,一律辞退,发现计划生育外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每次孕情检查情况按规定时间准时上报备案,对不按期进行孕情检查的,将按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随访监督,严格请假制度 进一步严肃功劳纪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专人定期上门家访,掌握情况,跟踪了解,并按时督促孕查,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凡群众举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迅速组织调查,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并级时将情况上报市卫生局,卫生院举报电话****** 六、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夫妇档案卡、结婚登记册,落实节育登记册、按期查环查孕登记册、及时准确掌握育龄对象的生育,节育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使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努力使计生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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