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房产税比较分析研究

中美房产税比较分析研究
中美房产税比较分析研究

中美房产税比较分析研究——

—兼论我国房产税改革建议

■/刘斌

摘要:房产税是一项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和社会公平,有利于完善国家财政税收体制,符合我国“十二五”规划要求的税种。本文从房地产税的内涵和征收意义着手,通过现行的中美房地产税在税基、税率、收入、配套实施方面进行比较,提出我国现行房产税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税中国美国比较

2010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十二五”时期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明确要求,“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2010年11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解读“十二五规划”时指出:按照强化税收、规范收费的原则,继续推进费改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房产税是房地产税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其征收成本、税基、征收范围等征收细则都是所有国内房屋所有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学术界也对房产税制度改革进行研究探讨。本文认为如能参照国际经验,比照国情,方能有效地改革房地产税制度。

一、房产税内涵及征收意义

(一)房产税内涵

房产税不同于房地产税,在我国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统称,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房产税是国家在保有环节征收的税种,主要针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征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等房产不属于征收范围。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房产税是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二)房产税征收意义

1.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自从9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据统计,2010年我国GDP为340507亿元,同比增长9.1%,如按照年末人民币汇率计算,约为49868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人均GDP 为1703美元,仍位居世界第110位。但经济的发展也不断拉大了收入分配差距,如住房、交通等。房产税的开征不仅能增加税收收入、促进政府公共产品再分配总量增加,而且具有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减少社会矛盾的功能。据数据显示,房产税每年每增加100美元,其房价将会下降600到900美元,即产生六至九倍辐射效应。

2.有利于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观念。据资料显示,我国的土地总面积居于世界第三位,人均土地面积仅为0.777公顷,是世界人均土地资源量的1/3,同时土地沙化面积占我国国土面积的18.12%,特别是经过“十一五”城镇化推进,我国城市可用土地资源已经接近到极限,已形成了人多地少的局面。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理念应被正确引导到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而不是单纯进行炒房炒地人为推高GDP。因此,对居民经营性住房征收房产税,通过增加住房持有成本,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住房类型。如2011年初,上海和重庆启动的房产税,已经明确将征收的对象限制在别墅、高档住房以及二套以上住房,指明了购房消费的方向,端正了“购房保值”的观念。

3.有利于完善财政税收体制。健全中国的财税体系必须建立房产税。正常、合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以及财政税收体制不仅应该拥有生产或开发流通环节的税种,如营业税、契税等,还应该拥有财产保有环节的税种如房产税等。

1994年,我国实施分税制体制改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政府和中央对经济的调控能力,但是,由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不到位、不完善,以及过度重视GDP对地方政府绩效的反映,促使地方政府逐步从“税收财政”走上“土地财政”,高价拍卖土地,提高房产开发环节的成本,间接推高了地方房价,损害了城乡居民的经济利益。为此,扭转“土地财政”现状,不仅需要国家对目前土地制度和征用办法等条例的修订和完善,更需要改革和完善财政税收体制,促进回归正常有效的“税收财政”。

因此,深化房产税收体制改革,无论对于稳定房价、提高居民幸福指数,还是完善财政税收体制、保持社会稳定都是必需的措施。

二、现行中美房产税收比较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对房产征收了房地产税或房产税,如美国的房产税、日本的不动产税、俄罗斯的物业税等等。在众多国家,美国不仅是GDP位列第二的发达国家,也是税收制度相对比较完备的国家,美国通过众多复杂的税收收入(包括房产税)支撑起庞大的公共财政支出,美国房产税在征收过程中强调灵活、市场价值反映准确,能有效地遏制美国房地产投机行为,对我国房产税修订、遏制高价房地产具有借鉴作用。

(一)税基不同

税基运用最为广泛的指标有:资本价值(总价值)、年租金、区位(土地价值)。税基指标的采用要受限于税基的内涵、纳税人、评估者的责任、地方和中央政府的结构、管理能力以及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等因素的影响。

1.我国房产税税基偏小。根据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只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其他农村房产、国家机关等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新建的单位自用房产、个人非经营用房产等都列为免税对象。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余年的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已经得到大大提高,GDP从1986年2975.731305亿美元上升到2010年59847.067669亿美元①,经济环境与我国房产税条例制订环境相比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1)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大。从1998年到2005年期间,我国城市化率提高到43%,年均增长1.42个百分点,城市人口达到5.63亿。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将达到60%左右,即14.7亿总人口中城市人口8.4亿,占57%;而农村人口6.3亿,占43.7%。人口增多导致房产规模急剧扩大,经营用房快速膨胀,完全可以纳入征税范围,作为国家税收的稳定税源。

(2)居民对房屋要求加大。自从1999年住房全面推行市场化以来,我国打破了以往“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居民住房商品化程度地提高使得居民对住宅的要求越来越高:面积大、地段好、中小学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换大面积的小区房人数越来越多,已不满足对“自用”住房的定义,如果完全免税,不仅使国家放弃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还违背了多受益者多纳税的公平原则。

2.美国执行“宽税基、少税种”。美国重视房地产的保有环节——

—房产税的征收,美国的房产税涵义大于中国房产税,包括对房地产占有、处置、收益等各个环节征收所收缴的税收。狭义的房产税征收对象是土地和房屋,税基是按房地产市场估价或评估值的一定比例(各州规定不一样,从20%—100%不等),如加利福尼亚州规定的房产税税基是政府的专门评估部门所确定的房屋市场价格的40%。

(二)收入规模不同

1.中国房产税收入规模较小。我国房产税自开征以来的收入规模一直偏小,根据财政部2011年2月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房产税实现收入894.06亿元,同比增长11.2%,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2%。,远远低于契税收入2464.80亿元,房产税收入规模不能满足地方建设的需要。特别是各地对房产税征缴力度,常年的“空转”没有得到政府关注,个人申报意识缺乏,导致房产税收入始终小于其他税种。2011年我国从上海、重庆等个别城市开始试点房产税,准备推广到全国。在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而上海在2011年第一季度中仅有入库不到10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占被认定需要缴纳房产税1017套住房的1%。

2.美国房产税收入规模较大。房产税在美国是地方税种,20个州都征收房产税。各地州、县房产税税率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根据本地区各种预算收入和总预算支出来确定房产税征缴。总之,房产税税收大约占美国一些地方政府总收入比重较大,有的占税收总收入的30%左右。金融危机爆发前7年,由于美国中等价位房的房价增长了48%,房产税相应地在同期有了62%的增幅。

(三)税率不同

1.我国税率制定还没有统一标准,且总体偏低。2011年初房产税试点的重庆和上海的税率标准不同,总体税率在

0.4%~1.2%。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房产税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应税住房,税率可暂减为0.4%。根据上海市统计局2011年公布的最新数据,房产税应税住房房价低于28426元/米2的,税率减为0.4%,超过这一价格的房产税税率为0.6%。而重庆房产税征缴也是以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的2倍起点,征收税率范围是0.5%~1.2%。

2.美国税率由地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情况而定,平均在0.8%—3%之间,并以1.5%左右的税率水平居多。美国广义的房产税还应包含交易税,大约为房价评估值的2%—4%,由买卖双方平摊。从美国的房产税制度看,考虑比较周全,对未婚和已婚的标准不同,如对于未婚或单身出售住满2年的自用住宅时,只要新增收益不高于25万美元可以免税;对于已婚家庭,新增收益在50万美元以内也可以免税。根据房产所位于地理区域不同,分别实施不同税率,如郡税、城市税和学区税三者之间的税率比例为1:1:5。

(四)配套措施不同

1.我国房地产征收配套措施不齐全。我国财产登记制度也不健全,房管局仅对本地区成交房屋有登记记录,跨省、地区的私有财产缺乏全国联网管理,致使税源不全和流失,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的力度。同时,影响房地产税基计算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税收评税政策不健全,缺少相应的评估人员。新房尚可直接以开发商报价作为征收依据,但是二手房交易的市场评估值与实际成交价相差甚远,成为以市场价值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征收的障碍,法律性不强。

2.美国房产估价和税率是决定纳税人所需缴纳房产税高低的关键因素。在美国评估体系中,评估价与市价往往相差较大,评估出的房产价值一般仅定为市场价格的50%—75%,主要是当地政府明文规定要求低估大额房地产价值以吸引外地资本。学区房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其房产估价偏高,所交房产税也多于其他区域。此外,我国关于房地产税费种类比较多,定义比较混乱,规范程度较低。虽然我国政府高层在制定税费时都在努力归并、清理和减少关于房地产方面的内容,但是具体落实到地方政府、地区,其税费数量还是有增无减,房地产税费规范性有待提高。

三、我国现行房产税改革的建议

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房地产税收制度,参照美国房产税征收的经验,根据“十二五”规划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要求,房产税改革应遵循“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实施规范、全面性的改革。

(一)归并、整合现有房地产税种、简化税制

目前,有关房地产税种包括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以及在房地产开发环节出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这些重复性税种进行归并、整合,简化税制。重视房地产税持有环节税种,取消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如取消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行政审批类收费等,可以考虑合并持有环节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房地产税,发展以研究房产税为重点的税制改革,减轻房地产的交易负担,抑制房地产价格。

(二)立法确立房产税为地方税种

市场经济发达的美国房产税征收最大的经验就是将房产税确认为地方税种,由州、县等地方政府制定各自税率和征缴方法。在中国五级政府结构中,其“地方”应该涵盖除中央以外的省、地(市)、县、乡镇四级。房产税征收目的是优化当地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从而提升本辖区的不动产价值,扩大地方政府税源和收入。因此,中国房产税应该从最基层的县、市开始征缴和管理。

(三)合理设定房产税税基和税率

房产税税基和税率的设置应遵循“先易后难,先窄后宽”的原则,科学设置房产税的税基、税率以及减免税优惠。可以参照美国房产税经验,对空置房屋等特殊用途房产进行适度征收,实施房产税改革中的“宽税基、低税率”的思想。“宽税基”是指把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城市和乡镇的非农用房地产,即无论居民个人自用还是经营使用的房屋,只要不隶属于农业建设用地的房产均列入房产税征税范围,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从价计征、按季征收。“低税率”是指房产所处的用途、地理位置、闲置或增值状态以及数量分别设计0.5%-1.2%的幅度比例税率,由中央规定税率的最高上线,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选定不同的适用税率,这样既保证中央有一定的宏观调控权,又能体现和照顾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免税范围可以包括农用土地及农业生产配套用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用事业、学校、医院等非经营性单位房产也可以享受免税。对居民自用房地产也要设定房地产税免征面积和标准,照顾低收入群体,按家庭为单位实施征收,从而引导居民对房地产合理消费。

(四)合理设计计税依据

我国房产税计税依据应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评估价,考虑被估房产的面积、地段、交通、朝向、楼层、年限、所在地区的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等多种因素,选择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③,实行合并计税,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来计算。

1.从价计征是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1.2%,如果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房产账面原值应包括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和土地购置价及房产改、扩建所增加的价值;如按照资产评估成本法计算,则房产原值评估价应该包括房产建造现价和取得的土地市值,其按成本估价的主要计算公式如下:①新建房地产评估价格=取得土地市值+建造建筑物费用和正常利税。②二手房评估价格=土地重新取得价格+建筑物的重新构建价格-建筑物的折旧。根据国家规定,企业的原房产、自建房屋、委托建设房屋、购置存量房等行为都应该在经营之日或建成之次月或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的次月或发放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缴税。

2.从租计征是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企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缴税。

1997年,中房指数系统理事会与全球商业发展网络(GBDN)在北京签署建立“中国房地产贸易自由网”,首次将中国房地产开发推向国际市场。1999年在美国成立的搜房资讯有限公司也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包括房地产评估服务在内的九大服务内容,根据房屋所有者提供的房产信息进行在线评估,为房产交易提供参考价值。根据美国房地产交易经验,评估值可以3~5年更新一次,房地产价值按年折旧递减。如果房地产价格上升或下降过快(年上涨或下跌超过房地产重置价值10%)时,可进行重新评估。

(五)加快建立全国联网房地产数据库

2010年底,我国各省、市实施的行政“限购令”在一定范围内抑制房价快速上涨,但是并非长久制度。特别是许多房地产交易采用跨省、跨地区购房方法来逃避“限购令”和房产税征缴,造成了税收收入流失。因此有必要建立全国联网的房地产数据库,对全国各地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和居民个人的房地产进行全面调查和登记,在任何地区都可以查询到房地产交易情况,并对所拥有房产评估价值和纳税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网络房地产数据库的建立也可以为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民个人提供网上房产税相关信息咨询,使之方便报税、纳税及房产税征管工作,也为地方财政的移交和使用房产税记录和群众监督提供方便。

注释:

①数据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6718013471.html,/GDP/.

②贾康.房产税改革:美国模式和中国选择〔J〕.人民论坛,2011(01).

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

参考文献:

[1]周银丹.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弊端分析及改革建议〔J〕.宁德师专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11).

[2]李文,李畅.物业税税负测算:基于拉弗曲线视角的研究〔J〕.会计之友,2010(3).

[3]邱爱敏,李伟毅.透晰房产税征纳计税依据〔J〕.首席财务官,2011(2).

[4]田国强.房产税改革的监管及长效机制建立〔J〕.改革,2011(2).

[5]贾康.房产税改革:美国模式和中国选择〔J〕.人民论坛,2011(1).

[6]胡玲敏.物业税立法的比较研究〔J〕.法律与社会,2010(4).

[7]刘以栋.美国房产税:难以承受之重〔N〕.江苏经济报,2010(6).

◇作者信息: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财务

管理,公共经济管理

◇责任编辑:杨嵘

◇责任校对:杨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条例内容 编辑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2]

房产税减免制度

房产税减免制度 一、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二、除本条例第五条(本编第一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三、除《条例》第五条(本编第一条)规定的以外,下列房产也免纳房产税: 1.单位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使用的房产; 2.经批准关闭、停产的企业在停产期间闲置未用的房产; 3.经有关部门鉴定,已停使用的毁损房屋和危险房屋; 4.经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地方税收政策优惠 四、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五、高等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高等学校举办的校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的房产及土地以及出租的房产及用地,均不属

于自用房产和土地的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六、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七、由人防部门出资建设并维护管理的地下人防设施,免征房产税。 八、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建设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受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严税。 九、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十、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我省对集贸市场用房已恢复征收房产税。 十一、对城镇内的集贸市场用房及其占地,恢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十二、军需工厂的房产,生产军品的免税;生产经营民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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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标 签】房产税有关问题 【颁布单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辽地税函﹝2006﹞125号 【发文日期】2006-10-23 【实施时间】2006-10-2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房产税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统一税收政策,规范征收管理,现将我省房产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房屋租金收入的确认问题 对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租金全额计算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取得的出租房屋收入中含有水费、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在计算缴纳房产税时,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并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证明其确已交费的部分可给予扣除。 二、关于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问题 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出租房屋的,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出租摊位、柜台等的,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转手出租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否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转手出租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缴纳房产税。 四、关于居民个人利用私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居民个人利用私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凡其“三证”(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户口簿)的姓名一致(可以是本人及夫妻、父母、子女或投资房产的合伙人)的,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不能提供“三证”或“三证”姓名不一致的,按核定租金计算缴纳房产税。 五、关于出租房屋房产税租金标准的核定问题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要按照公平税负的原则,依据城市规模、经济发展状况、地价水平以及地段繁荣程度等因素,定期调整并合理确定各地段出租房屋房产税核定租金标准,并报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对于明显低于本地段核定标准的协议载明租金,要实行核定征收。 六、关于出租房屋房产税的纳税期限问题 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应于出租房屋的次月起按月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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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购房网】 美国房产税咋征收?各州税率是多少? 在美国投资买房有一件事必须搞清楚,那就是美国的房子要交纳 房产税,至于房产税的多少,以及如何征收,美国各地的法律不 同,纳税的情况也有不同。因此,投资之前有必要做足这方面的 功课。 哪个部门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并非由联邦政府征收,而是以地方政府(县、市)为主征收的,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地方政府所收的房产税用于房产所在城市及所在州的各类开支,包括公立教育拨款、图书馆建设、治安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美国房产税税收比例是多少? 全美的房产税在1%~3%不等,不同的州、同一个州内不同的县市有不同的税率,例如,在大西雅图地区,西雅图市、贝尔维尤、瑟马米什就用不同的房产税率,西雅图的房产税不足1%,贝尔维尤约1%,瑟马米什为1.2%。

美国各州和地区的房产税税率图 美国房产税西北低,东南高。北部各州及西海岸的房产税较低,基本上介于1%-1.5%,而南部各州的房产税普遍较高,例如德克萨斯州,各城市的房产税介于2.5-3.5%。同样价位的房产,在不同城市需要缴纳的房产税有很大差别。例如一栋价值100万美元的房屋,在西雅图市则需要缴纳1万美元,如果是在德州的休斯顿,则需要缴纳3.3万美元左右。

房产税的计算与哪些因素有关?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就是政府对房屋的评估值乘以该地区的税率。所以有两点因素影响房产税:一是税率,二是房屋估值。在相同税率情况下,房价估得高,缴税也就多。估值依据最近的一次房产交易价格,然后参考地面建筑状况、土地大小、相同区域同等或类似房源来确定评估值。 政府评估值只用于缴纳房产税的计算依据,并不能作为房产交易中的价格参照。通常,政府评估值要低于房屋市场上的实际价值和交易价格。但热门地区由于地价高,所以房屋估值中地皮价格往往超过房屋价格;而在偏远区域,房屋价值就高过地皮价值。 每次的估值结果都会在缴纳房产税之前通知房主,列明估值内容,包括房屋本身价值多少、地皮价值多少等。房主如果对政府的估值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估值。此外,各地区的缴税时间和次数也有所差异,费城一年只收一次,房产估值办会在每年12月给房主寄发房产税表,房主必须在第二年3月31日前支付;而加州房地税分两次缴纳,第一次是当年的11月1日;第二次是次年的2月1日;在新泽西州,一年则分4次。

当今中国应该征收房产税(1)

当今中国应该征收房产税 谢谢主席,谢谢对方辩友。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而非土地。判断应该不应该要从一个问题产生的背景而非其后果来看(后果受多种现实性因素影响,有其难预见性)。我方判断是否应该征收房产税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我国房产经济的健康发展。我方认为当今中国应该征收房产税,基于以下几点问题的考虑。 第一,中国房地产业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迅速发展,近年来更是出现畸形发展的局面。近几年我国房地产领域出现大量投机投资行为,部分投机者利用转卖房屋的巨额差价谋取暴利,导致房价一高再高,造成房地产泡沫经济严重,并加剧房产经济局势的不稳定。其次,投机投资者一人持有多套房产,导致住房空置增加,这无疑是对我国稀缺土地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一种浪费。 第二,根据2010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国家竞争力报告》显示,中国近20年的经济增长并非通过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来获得,而是消耗资源和扩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业膨胀发展的结果。国际上公认房地产业所占GDP的比重超过8%就会有泡沫经济产生。但以09年为例,我国房地产业所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18%,这大大超出了警戒线范围,其数值还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由此可见,我国产业结构病态发展的局势亟待解决。 房产税是当前社会条件下解决此类问题的不二之选。 第一,房产税可挤压房产泡沫,改善房产市场的供求情况。房产作为一种消费品,其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税收是调节生产与分配的重要经济手段,通过征收房产税使囤积商品房者受到沉重的税收负担,促使投机者将部分房产转让。这就增加了房产市场的供给,缓解了当今中国房地产业供给不足的现状,有利于促进供需平衡,从而抑制房价虚高。由此可见,房产税对抑制房产投机,挤压房产泡沫有着极大的意义。同时,这也更精细更人性的保证了刚需购房人群的利益,提高了房屋的使用效益。 第二,房产税的实行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房产税的征收使投资性住房持有成本上升,投资回收期延长,投资的风险加大。当预期的收益率因房产税的征收逐渐向成本靠近时,大量的投资性企业就会退场房地产市场的角逐,减少投资性需求,从而改变我国经济主要由投资拉动而非消费带动的局面,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三,征收房产税可以促进土地财政向税收财政的转换。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热衷于卖地,通过土地财政维持公共服务。但从长远看,随着我国可供开发的房地产的减少,房屋保有量的增多,以房产税替代土地财政是大势所趋。这样看来,房产税的实施不但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一项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还可以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收结构。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当今中国应该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细则

房产税征收细则

新浪房产讯根据上海地方税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显示,上海公布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出台,细则全文如下: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 二、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 (二)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 (三)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五)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关书面证明文件、资料。 三、购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条所列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原件)送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 四、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全额缴纳房产税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条(一)、(二)、(三)、(六)所列资料(购房人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除外)。主管税务机关收齐购房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后,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当场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五、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应当由购房人本人办理。购房人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购房人代为办理。委托购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应当由同住人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六、年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房产税又要交多少钱

房产税又要交多少钱

房产税又要交多少钱 关于房产税的传言每天都在上演,但迄今为止依然只是停留在纸面讨论,尚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就连名称也在“房产税”和“物业税”之间徘徊不定,其间难度可想而知。 主笔◎谢九 为什么要收房产税? 征收房产税大致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完善和丰富税种,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二是作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具,抑制房价快速上涨。从政策制定者的角度来看,房产税的初衷显然是出于前者,但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则更偏重于理解为调控房价。这种理解上的偏差,导致了房产税还没有出台,就已经是争议不断。 房产税在我国并非新税种,早在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就已经有“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规定,缴纳标准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不过,当时的规定对5种情况予以免征,其中包括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所以,对于老百姓而言,房产税其实是一直存在的税种,只不过是免予征收。

我国现有房地产的税制设置复杂且不合理,大部分集中于开发流通环节,比如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契税等,而持有环节的税种仅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两个税种,保有环节的税收占比不到30%甚至更低,这种“重开发轻保有”的格局,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囤房炒房行为。 保有环节不仅税种极少,而且房产税的免征范围极大,所以对税收贡献度极低,主要缴纳者来自商业地产的出租。2008年,我国的房产税收入仅为600亿元,占国家财政收入6.13万亿元的比重仅为1%,即使算上817亿元的土地使用税收入,二者合计占比也仅为2.3%,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比重也仅为5%,而在西方发达国家,物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之一。 由于房产税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几乎缺位,而其在西方税收体系又有着很重要的地位,我国一直试图填补空缺。从过去几年的政策来看,决策层更倾向于打造一个全新的物业税,而不是对已有的房产税修修补补。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物业税:“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随后的7年里,物业税先后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10个省市“空转”运行,但是始终没有进入实施阶段,也基本上没有太多人关注。

美国富豪每年交多少房产税

美国富豪每年交多少房产税 几个月前,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披露了自己缴纳的所得税率低于中产阶级,引来了各方的密切关注。你想知道这位生活简朴的亿万富豪交了多少房产税吗? 我们发现,他在内布拉斯加州奥马哈市的宅邸居住了很长时间,每年支付13,859美元的房产税。 幻灯片中列出了福布斯美国400富豪榜上六位亿万富豪的豪宅,以及他们缴纳的房产税金额。不过,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和比尔·盖茨等人拥有多处房产,所以我们在幻灯片中列出的只是他们的年度总房产税单中的一部分。 亿万富豪拉里·埃里森在加利福尼亚州伍德塞德有一座日式风格的别墅,每年缴纳768,421美元的房产税,此外,他在加利福尼亚州兰乔米拉日的度假胜地棕榈泉(Palm Springs)附近有一处宅邸,配有私人高尔夫球场,同时在塔霍湖和日本京都等地有数处房产。众所周知,比尔·盖茨在蒙大拿州的“黄石俱乐部”(Yellowstone Club)有另外一座豪宅,那里设有私人滑雪场和高尔夫场。 2011年5月份,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登上了媒体头条,他斥资700万美元在加利福尼亚州帕洛阿尔托购买了一栋住宅,这座新居的面积为5,000平方英尺,拥有5间卧室。对持有Facebook公司价值175亿美元股份的马克·扎克伯格而言,这笔交易算得上低调朴素。马克·扎克伯格每年缴纳的房产税是49,260美元。 亿万富豪伊拉·雷纳尔特(Ira Rennert)的天价豪宅却极尽奢华。他在纽约州萨加波纳克的住宅面积为43,000平方英尺,据称是美国价格最昂贵的豪宅,价值高达2亿美元。这座占地63英亩的庄园甚至拥有独立发电厂来供应电力。他每年缴纳的房产税超过50万美元——准确地说是508,005美元。 我们发现,美国首富比尔·盖茨(据福布斯美国400富豪榜估算,他拥有590亿美元财产)为自己豪宅支付的房产税创下最高值,这也许不会令人感到惊讶。他的宅邸在华盛顿州梅迪纳的西雅图高端社区,据报道面积有66,000平方英尺。根据目前的价值估算,这座位于华盛顿湖畔的住宅和周边土地的价格约为1.2亿美元。比尔·盖茨2011年缴纳的房产税为103.6万美元。 当然,有些美国人交的房产税比股神巴菲特还要多,可是我想,应该没有人比得上比尔·盖茨创下的巨额房产税纪录。

中西文化差异的研究开题报告

中西文化差异的研究开题报告 一、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动态: 20世纪90年代以来, 中西方文化差异对比的研究方兴未艾,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的全方位研究正在不断深入。近年来,国内外有关中西方文化差异专题研究的论文也相继公开发表,为中西方文化差异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础。 意义:中西文化承载着不同民族的文化特色和文化信息, 它们与传统文化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本选题以中西方文化差异为切入点,进行较为深入的文化对比研究,反映一个民族的礼仪、宗教信仰、风 俗习惯、饮食等特征的表现,有助于更好的了解和掌握中西方文化的差异。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难点和创新点: 基本内容:本选题重在研究礼仪文化、饮食观念、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表达方式折射出的文化差异,理论说明与实例分析相结合。 难点:如何从多个角度分析归纳总结文化差异。 创新点:将礼仪作为一种文化现象重点加以研究。 三、研究步骤、方法及措施 步骤: 1.中西礼仪的差异 1.1称呼语 1.2感谢和答谢 1.3赞美 1.4节日 2.中西饮食观念得差异 2.1中西饮食对象的差异 2.2中西饮食方式、餐具不同 2.3中西饮食性质的差异 3.中西风俗习惯的差异 3.1称谓及称呼 3.2敬语谦词 4.中西宗教信仰的差异 5.中西语言表达方式的差异 研究方法和措施: 本篇研究的主要方法和措施是在选定课题后, 由小 组成员分工协作, 从图书馆查阅相关的书籍、 上网寻找资料和有价值

的参考文献,最后结合所学课程的相关内容做出总结。 四、研究工作进度: 11 月,查找相关资料。 12 月,结合所学课程的相关内容做出总结。 五、主要参考文献: 邓炎昌、刘润清 : 《语言与文化》 刘炳善 : 《英国文学简史》 王福祥、吴汉樱 : 《文化与语言》 胡文仲 : 《文化与交际》 朱维之、赵澧 : 《外国文学简编》 张今、陈云清 : 《英汉比较语法纲要》 沈福伟:《中西文化交流史》

完善我国房产税制度

一、绪论 房产税在我国是一个古老的税种,唐朝时期就对房屋征收“间架税”,清末和民国时期改称为“房捐”,民国时期对城市土地征收“地价税”。现行的房产税始于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主要对经营性房产进行征税,立法级次低,房产税改革较少触动。但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拥有的财富越来越多,房产在个人财富中的比重不断攀升。而我国现行房产税的税负水平、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等方面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不相适应,亟待改革。2010年5月3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确立了2010年十项重点改革任务,其中第四条指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意见》还要求发委改带头,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这些举措意味着房产税改革已经超越了理论研究环节,开始进入了实施阶段。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较大,主要表现在房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少,未能充实地方财政。而且我国在房产保有环节涉及税种相对较少,重流通、轻执有,导致房产执有者无法按其所占有的资源数量缴纳数量不等的税款,有失税收的公平、公正性。税基小、征税范围狭窄、税率偏低使得纳税人税负较轻,降低了房产保有者的持有成本,提高了对房地产的投机需求。未来我国房地产调控大方向将会以房产税等经济手段逐步替换限购令等行政手段,房产税改革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能逐步推进。鉴于我国房产税制改革还有很多深层次的问题需要破解,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房产税税制较完善国家的经验,尽管各国国情不同,税收所依附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不同,但仍然有可借鉴的共性。 本文借鉴国外房产税较完善国家的丰富经验,比较各国在课税体系、税制要素设计上的异同,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从房产税改革的目的,房产税税制要素设计,征收管理等方面提出适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房产税税制改革的若干建议。

房产税有关政策

房产税有关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0-1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青海、宁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八条第四项同时废止。 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

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统一政策,规范执行,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

海外房产税政策的征收目的和方法

海外房产税政策的征收目的和方法 在美国,房产税的征收,第一个前提是因为美国房地产的土地是购房者永久拥有。既然用了当地的土地,那么购房者必然要享用当地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中小学学校、社区服务、医疗及福利机构等。因此购房者必须要缴纳一定的房产税。 在美国州政府下属是郡,然后是城镇。因此税负是交给当地郡和城镇政府,不是上交给州政府(相当于中国省政府)或者美国的联邦政府(相当于中国中央政府)。因此从国外收取所得税的目的来看,首先基于是当地政府收入的需要。 房产税是不能上交给州政府或联邦政府挪为他用,而是必须用于当地社区的基础建设、福利设施和中小学教育。由于美国社区政府实行全民选举制,当地社区政府对于税赋的使用必须透明公开,社区老百姓可以监督政府在使用房产税等方面的行为和标准。对房产税的任何改变或对其使用的改变,一般都要通过社区与城镇政府讨论后才定。 城镇的各个区由于情况不同,社区的房产税征收比率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没有中小学学校的社区,房产税的比率较低,而有中小学社区,房产税比率较高。排名好的中小学社区,房价相对较高,长期保值能力好,房价上升空间更大。 美国房产税里有两大因素,房产估价和税率。这两项都是由政府机构定的,有权收房产税的政府机构包括郡政府,市政府,和学区。他们征收郡(county)税,城市(municipality)税,和学区(school)税。一般所说的房产税,是这三项税的总和。这三项的比例,一般是1: 1: 5 。以学区税最多。房产税是公共教育开支的重要来源。美国社区中小学公共教育的费用不菲。这是由于美国社区学生上公共教育机构是完全免费,学校也没有什么创收之类的项目。除了教育费用,学校要负责校车接送学生,并且提供一顿免费午餐给学生。 一般美国的房产税征收的百分比是1-2.5%之间。如笔者所居住的新泽西州,在一些没有校区的居住区,一般房产税也就在1%出头,而在校区好的社区如普林斯顿等,房产税超过2%。 至于计算房产税的房子价值,一般来说,房产估价远远低于实际房价。一般只将估价定为市价的75%甚至只有房产市值的一半。有些高端房产的估价和市价比甚至可以低到40%。此外,房产税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起征点,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赋。 在经济衰退期间,或者为了减少老人负担,一些地方政府每年还会实行年终房产税的部分退税政策,以照顾低收入购房者和老人。这也是当地政府鼓励老百姓买房的一种手段。 在中国大陆附近的香港,购房者的土地使用权是99年,由于土地不是购房者永久拥有,因此香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而是一种类似房产税的税赋叫差饷。差饷的计算是根据每套公寓的市场年租金乘以5%的差饷率。港政府有专门的政府机构计算香港各区的租金(差饷物业估价署)。

我国房产税的现状及政策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房产税是调节房地产各方利益博弈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在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我国房产税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从机制上探寻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这对于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扩大内需,积累,建设资金,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房产税对策税收立法行政法规 一、房产税及其实施目的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属财产税,主要对保有的房产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条例》规定,对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每年征收房产税。对于房产税,美国和西方大多数经济市场成熟的国家都早已征收,在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亚洲的日本、韩国、越南以及中国香港也都已经开征,虽然各个国家对房产税的名称不尽相同,但其性质确是大同小异的。在我国,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的税种,1950年,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将房产税列为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1986年10月1日起就正式施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用房征税,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目的是要建立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机制与有效率的土地资源配置机制。它的意义首先是公平分配,实现“均占地价、地租共享”;二是资源的有效配置,一个人能够住在什么地方,主要取决于他在占有土地之外的财富创造能力。在房产税的作用下,中等收入者自能凭自身收入住上中等房(购买和租住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区别),政府只需救济孤寡废疾和一线城市必须的一部分低收入者,甄别成本低。 二、我国房产税的现状 房产税属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分析,房产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中的重要一项,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中占有很大比例。我国情况恰恰与之相反,各地方税种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都很低,房产税税收意识都比较薄弱,政策也相对混乱,往往过于注重税收计划,轻视税源管理。目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制度发展和经济提升逐步改变了收益分配方式、资金分配、结构产出结构以及社会财富分配方式。这种巨变实际上向我国的现行税制提出了威胁和挑战。由于现行我国房产税采取“内外有别,两套税制”并存的税制,导致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背景下收费主体与收费行为的非均等化程度较高,特殊利益集团搞出了越来越多的超国民待遇,而另外一些处于明显无地位的状况,受到贬低和歧视。这种不合理的构建原则有

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与适当性

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与适当性 [摘要]:房地产业作为我国现阶段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近年来的蓬勃发展,客观上要求对我国现行房产税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房价的虚高,金融风险的增大,社会的稳定客观上要求发挥好税收宏观调控功能。针对现行房产税制的征税范围过窄、计税依据不合理及相关征管手段落后的弊端,从征收范围、税率、征管方式等方面来对房产税制定进行讨论,为我国建立符合国情的,有利于促进人民居住水平提高,规范房地产行业有序,稳定发展的房产税提供建议与参考 [关键词]:房产税试点房产税改革 一、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2011年1月27日,沪、渝两市经国务院同意,颁布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沪、渝两市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高房价盛行下下的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进入了房产税改革试点的阶段。经过两地的试点规范,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实施。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近些年在高速发展中出现的种种有违市场经济发展的行为,房地产泡沫十分严重,投机倒把行为十分严重,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的畸形发展,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房地产企业贪图暴利,违规开发,逐渐积累社会矛盾。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作为财产税中的一个税种,是以经营性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未用于经营的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此项房产税制度已经实施了20多年。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经济的迅猛发展向现行的税制提出了挑战,现行的房产税税制已经严重不适应经济的发展,房产税的改革显得尤为迫切,同时,在近几年税收高速增长的条件下,地方财政增长潜力越发匮乏,其中突出的矛盾是地方税体系残缺不全,地方依赖土地财政、造成地价不断攀升,进而催生了地产的泡沫,对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如何通过房产税等地方税税制的改革,来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筹集能力,缓解地方的财政困难,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课题。另外,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房价的节节攀升,不仅增加了金融系统性风险,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房产税改革的意义也就应运而生,通过对房屋普遍征收房产税,一方面能够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脱离对土地财

房产税最新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 成文日期:2010-12-21 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青海、宁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 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八条第四项同时废止。 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浅谈我国现行房产税的弊端及完善思路

浅谈我国现行房产税的弊端及完善思路学号:20152666 姓名:年庆鹏班级:15金融7班目前,我国房价像一匹脱缰的烈马,一路狂奔。面对日趋飙升的房价,普通人对对房子的刚性需求满足不了,而高收入者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购买房产作为投资,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呈畸形发展。为了规范房产市场,国家出台了多项宏观调控措施,但结果不容乐观。审视现行房产税,弊端重重,已不能适应现行房地产市场现状。由于我国现行房产税对个人非营业用房产免税,对个人房产保有环节征税的欠缺是导致个人房产投机热的一个主要原因,改革现行房产税成为时代需要。 一、房产税概述 (一)房产税概念 1、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以期积累建设资金,加强房产管理,提高房屋的使用率。 2、房产税的职能 房产税具有组织收入、调节经济、反映监督的职能,具体表现为: (1)房产税税源充足,收入稳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足的财政收入有利于国家职权的行使,有利于政府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 (2)杠杆调节,发展经济。对个人自用的非经营性用房免税的规定,反映出了房产税的征税目的是对富者征税,打击投资投机行为①。对投资的房产征税,弥补了市场调节的不足,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体现,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3)房产税还可以起到抑制投机、确保公平的职能。由于房地产的有限性,尤其是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财产权只能归部分人所有,从而使房地产市场呈现为卖方市场,这就为投机行为创造了契机。对房地产征税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投机行为的积极性,利益的减少使一些人远离房地产市场,给普通消费者节省了房产资源,有利于社会的公平。 (二)我国房地产税及其特点

我国房产税制度的现状分析_赵心刚

Public Administration | 公共管理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64 我国房产税制度的现状分析 赵心刚 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财经学院 辽宁沈阳 110003 摘要:房产税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体系与泡沫重生的房地产市场并不适应,房产税制度是现阶段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学术界所关注的焦点话题。本文主要对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房产税制度仍存在征税范围不全面,流通环节征税严重、持有环节征税较轻和分税制立法模式效率低下的问题。本研究有助于学者们对房产税制度的深入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合理的房产税制度提供有益的帮助。 关键词:房产税制度;房地产;现状分析 一、引言 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房价不断攀高,“房子问题”已经成为了全国人民关注的加点。为了有效遏制房价的猛涨态势,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措施,但是并未真正的改变房地产市场的现状。近期,伴随着新“国十条”的出台,房产税再次成为了民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体系与泡沫重生的房地产市场并不适应,国务院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观念和方式更加理性合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来调节个人房产的收益,使房子回归其居住的本性。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度的现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希望能为后续深入研究房产税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为政府部门制度房产税政策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的现状分析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主要是依据国务院在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所征收的。该条例规定,仅对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征税,对个人自住住房并不征收房产税。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后,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个人购买住房的数量不断增长,房价也从各一线城市到二二线城市不断上涨。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使原有房产税税制设置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巨大变化,房产税税制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也日益显现。原有的房产税制度不但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而且也发挥税收调节的有效作用,甚至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实现财政收入的能力。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房产税内外有别的税制结构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一致的税收环境已很不适应。为统一内外税制,国务院于2008年12月31号公布了第546号令,规定自2009年1月1号起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2011年1月27号晚间,上海和重庆市房产税试点方案终于出台。上海市政府当天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内容如下:“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对在上海居住的家庭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基础上,从新购买第二套(包括第二套)以上住房和不是上海本地的居民家庭从新购住房都要征纳房产税,房价高的住房适用税率为0. 6%,房价低的住房适用税率为0. 4%。”上海市房产税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了免征优惠政策,上海本地居民家庭购买的房产中人均6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给子免征房产税的优惠政策。重庆房产税实施细则从1月28号对外公布并开始执行。重庆市房产税实施细则规定了二档征收税率,分别是0.5%,1%和1.2%。重庆市个人住房的适用税率的标准如下:独栋价值较高的房产和高档住房每平方米交易价格比前两年同城区新盖商品房每平方米平均交易价格3倍以下的房产,可适用房产税税率为0. 5%;超过3倍(含3倍)到4倍的,可适用房产税税率为1%;超过4倍(包括4倍)以上的可适用房产税税率为1. 2%;在重庆市“二无”居民新买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一般住房,可适用房产税税率为0.5%。 三、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房产税征税范围不全面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度征税范围不全面,导致了税负不公平现象发生。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日益向城市方向发展,特别是江浙沪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承担了部分城市的职能。如果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不覆盖到广大农村,对于国家的税源将是很大的一部分缺失,也会导致税负不公平。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度有两类税率分别1.2%和12%。第一种是根据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来计算的,第二种是根据房产的租金收入来计算的。实际而言,按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的税率远远高于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适用的税率,这种情况会导致遏制租赁业的发展,甚至可能产生偷税漏税的现象,也违背了税法的公平原则。 (二)流通环节征税严重、持有环节征税较轻 目前由于我国现行房地产税仅对生产经营用房地产征税,而对个人所有的居住或者拥有的房地产不征税,这使得我国房产税在流通环节征税重、持有环节征税轻的问题。土地征税不仅有利于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同时能够起抑止土地投机的作用。但是由于房产税制度存在着严重缺陷,并不能有效的发挥抑止房地产投机作用。我国取得土地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通过有偿出让取得土地,开发商通过政府或者说一级土地市场取得土地,并支付一定的费用;第二种是通过有偿转让形式取得土地,开发商需要支付40到70年的土地使用费或者称为地租给转让者。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开发商需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等。但以上的各种税费都通过商品房的价格直接或间接地转嫁给了购房者。购房者买到商品房之后,只需要缴纳契约税和印花税,相对于商品房流通环节的税负是比较轻的。(三)分税制立法模式效率低下 由于我国执行的分税制模式,所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拥有自己的立法权限和行政权限。现阶段我国房产税的立法权限大部分集中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拥有很少的立法权限。在《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就规定:“中央政府颁布的税法和地方政府实施的全国统一的地方税,两者的税法立法权都集中在中央政府。”这可以说明,我国大部分的税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条例等都是由中央政府制定的,然后转有地方政府执行,地方政府仅对有关法律条文的解释等方面有很少的一部分权力。我国这种分税制立法中的相对分权模式中,容易忽视地方区域性的特性,造成资源不能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率低下的现象发生。 四、结论 房产税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如何制定合理的房产税制度是现阶段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学术界所关注的焦点话题。本文主要对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房产税制度仍存在征税范围不全面,流通环节征税严重、持有环节征税较轻和分税制立法模式效率低下的问题。 作者简介: 赵心刚(1971-),男,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财经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

详细解读美国税务体系和扣税方式

众所周知,美国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医疗保险税、消费税、赠与税/遗产税等。那其他的税务体系知识,您又了解多少呢? 从征收体制上讲,美国分为联邦税、州税以及城市税。所以一般您如果生活工作在美国,那么您就需要每年进行美国联邦税以及州税的申报,部分城市还需要申报城市税。比如纽约市。当然美国并不是所有的州都需要缴纳州税,比如阿拉斯加州,内华达州,德克萨斯州,佛罗里达州(仅就无形资产所得征税),华盛顿州(此为Washington State,不是美国首府Washington D.C.),怀俄明州,南达科他州,田纳西州(仅利息红利征税),新罕布什尔州(仅利息红利征税)。也许你会问了,为什么这些州不用上交州税呢?其实美国税收的本质是为了维持国家的财政收入以及调节人民贫富差距。这些州在美国相对来说,属于经济落后地区,所以免征州税也是政府刺激当地经济的一种手段。 再来介绍一下美国和税务相关的两个重要部门。一就是美国财政部,您要是给美国寄支票缴税,上面的收款人肯定是美国财政部,而不是税务局。另外一个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税务局,隶属于财政部。 美国人有句谚语:“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与交税是永恒的。”IRS更是无孔不入,被誉为“美国最令人闻风丧胆的政府部门”,威力超过国防部、中情局。 每年的4月15日是美国本土居民、绿卡持有者和公司的报税的截止日期。美国则采用自然年度纳税,也就是从1月1日到12月31日这个期间的收入、费用进行申报。那么一般来说它的征税截止日期是在次年的4月15日(遇到法定节假日则会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换句话说,您需要在2015年的4月15日之前把您的2014年的美国联邦税进行申报。所谓申报,是指您需要在4月15日将您的联邦税表在网上申报,或者将纸质表格邮寄给美国税务局。如果是邮寄申报,只要您的寄送当天邮戳日期显示4月15日即可。 10月15日是纳税人延迟交税的最后期限 如果投资稍微丰富一些的朋友都会涉及投资信托,合伙制企业等等情况。这些信托,合伙制企业也同样每年需要申报自己的税表,于是很多美国纳税人不能在4月15日之前收集到所有这些信托,合伙制企业的收入、费用信息,就很难在征期前去完成美国税务申报的工作。于是美国税务居民可以在4月15日之前去给美国税务局申报一个表格4868,这样就可以将自己当年的申报截止时间延期到10月15日。如果未在4月15日前缴纳全部税款,相应的罚金利息就会从4月15日开始计算了。 美国的纳税人包括: 1.美国的公民; 2.美国的绿卡持有者; 3.即使是未持有美国绿卡,但是如果满足实质居留测试,仍然需要申报美国年度所得税。美国的扣税方式: 美国税上的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叫做标准扣除额方式;另外一种则为列举抵扣项目方式。标准抵扣项目就是每年根据您的申报状态,给您提供一个固定金额直接抵扣收入。这两种抵扣方式每年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使用,当然选择的目的是看哪种方式更有助于您省税。举个简单的例子,2013年,夫妇一起申报的情况下,标准抵扣额度是美金12,200。如果您认为您能够提供的列举抵扣金额肯定超过这个固定数字,那么您就可以选择使用列举抵扣的方式。在这种条件下您可以抵扣的项目就多了, 例如: 1.医疗和看牙的费用,当然并不是多少金额都能够抵扣,抵扣上限受到10%的AGI限制。 2. 州和城市税的税款,这里强调一下联邦税的税款是不能再列举抵扣的。 3. 房产税,这里只是您自主用房的房产税。如果您的房子是属于一半用于自住一半出租,就需要按照时间比例去算出来,分别填写两张表格申报。 4. 房贷利息,当然如果这个贷款金额超过100万美金,则需要一个更复杂的计算上限。 5. 捐款,捐款是可以抵扣的,但必须是在美国税上税前抵扣的全球慈善机构名单列表上的慈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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