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疫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鼠疫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鼠疫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鼠疫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1 总则

1.1 背景

鼠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包括动物间鼠疫和人间鼠疫。我市已在解放初期控制了鼠疫。但是与全球趋势一样,目前我国鼠疫疫源地再次进入活跃期,一些静息多年的疫源地重新发生流行,新的疫源地陆续出现,人间鼠疫病例数逐年增加。我市近些年虽无人间鼠疫病例报告,但在历史鼠疫疫区印鼠客蚤指数有不断增加趋势;加之人口大流动和商品大流动,增加了鼠疫远距离传播的潜在危险性。这些情况表明,我市发生鼠疫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1.2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鼠疫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浙江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指导和规范鼠疫的应急防控工作。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浙江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1.4 分类分级

根据鼠疫疫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鼠疫疫情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

1.4.1 一般鼠疫疫情(IV级)

在本市县级行政区域内,出现动物鼠疫流行;或者腺鼠疫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

1.4.2 较大鼠疫疫情(III级)

腺鼠疫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5~19例。或者在边远、交通不便的局部地区发生肺鼠疫病例,流行范围在一个乡(镇)以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

1.4.3 重大鼠疫疫情(II级)

腺鼠疫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或者疫情涉及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或者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发生肺鼠疫病例,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乡(镇),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5~9例。

1.4.4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I级)

肺鼠疫在***发生;或人口稀少和交通不便地区,1个县级行政区域内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县。

2 组织体系

2.1 指挥机构

重大或者特别重大鼠疫疫情发生后,由省政府根据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鼠疫应急处理需要,成立全省鼠疫应急处理指挥部,省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全省鼠疫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鼠疫疫情的重大决策。

较大或一般鼠疫疫情发生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鼠疫疫情应急处理需要,成立市、县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等组成,市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市、县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做出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鼠疫疫情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2.2 组织机构

2.2.1 综合协调组以政府部门首席领导负责

⑴综合协调和统筹有关部门及各小组工作。

⑵各类文电、信息和有关会议材料起草、编发及管理。

⑶协调开展涉外及港澳台同胞防治工作。

⑷完成其他工作事项。

2.2.2 疫情信息组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CDC负责

⑴负责疫情动态、专报的编报。

⑵负责防治工作情况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⑶负责收集国内外疫情动态和防治工作信息等有关资料,并提供领导参考。

2.2.3 预防控制组由县(市、区)CDC负责

⑴组织制定、修订防控技术方案。

⑵组织、协调落实疫情预防控制措施。

⑶检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疫情预防控制工作。

⑷协调、指导实施强制隔离、留验等现场控制措施。

⑸组织、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业务培训。

⑹指导定点诊治医院、监测点、检验检疫点等有关工作。

2.2.4 医疗救治组由当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综合性医院负责

⑴组建联合医疗救治组,组织协调病人诊断、救治工作。

⑵指导定点诊治医院、监测点救治工作。

⑶负责医疗救治的资源调配。

⑷负责病情动态的编报。

⑸组织医护人员业务培训。

2.2.5 物资保障组

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鼠疫防治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

⑵负责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和资金使用监管,指导物资采购。

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监控、调度鼠疫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和做好物资调拨调配工作。

⑷负责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负责提供应急医药用品和物资储备等相关目录。

2.2.6 新闻法制宣传组

⑴协调召开鼠疫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媒体采访等有关事宜。

⑵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

⑶组织开展鼠疫防治知识健康教育。

⑷宣传报道鼠疫防治工作。

⑸编发各类抗击鼠疫宣传资料。

2.2.7 督查组

⑴负责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鼠疫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⑵负责指导检查各地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浙江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2.3 专家咨询委员会

市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建鼠疫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应包括行政管理、流行病学、检验、临床等专业人员人组成,负责:

⑴对鼠疫疫情相应的级别以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

⑵对鼠疫监测及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

⑶参与制定、修订鼠疫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⑷对鼠疫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

⑸承担鼠疫控制日常管理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辖区内鼠疫疫情应急工作需要,组建鼠疫应急处理专家组。

2.4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2.4.1 卫生部门

负责组织制定鼠疫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向指挥部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重大措施和建议。

建立鼠疫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临床、流行病、媒介生物控制、检验及消毒、杀鼠灭虫、卫生监督等专业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隔离治疗鼠疫患者,对鼠疫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就地隔离检诊。

确定鼠疫疫区大小隔离圈,参与组织实施鼠疫疫区隔离封锁等措施。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区卫生处理。

加强人群预防,对重点人群预防投药,必要时对疫区人群进行预防接种。发动群众,建立疫情报告网,做好疫区内群众的检诊检疫工作。

开展健康教育,宣传预防控制鼠疫的科学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紧急培训疫区内外医疗卫生防疫人员,建立疫区处理预备队。

2.4.2 经贸委

负责及时向疫区提供预防、控制和治疗鼠疫以及杀虫灭鼠消毒等药品和器械;及时调运生产、生活必要物资,保证疫区人民生产生活需要,并对调运物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2.4.3 交通部门

公路、铁路、民航部门,按《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卫生检疫工作,优先运送疫情处理人员、药品和器械。

2.4.4 出入境检验检疫和海关部门

涉及国境卫生检疫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办理。

2.4.5 农林部门

负责做好疫区家畜、野生动物的鼠疫动物病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2.4.6 公安部门

协助做好鼠疫疫区封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2.4.7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对集贸市场上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旱獭等鼠疫宿主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个人进行稽查处理。

2.4.8 财政和民政部门

财政部门要做好鼠疫控制应急资金的划拨,并会同民政部门做好农村、城镇社会救济费的发放工作。

2.4.9 宣传部门

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疫情控制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作好疫情处理的宣传报道,宣传鼠疫防治知识,提高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

2.4.10 其他有关部门

根据本部门职责和鼠疫疫情处理的需要,组织好紧急物资的进口、市场监督管理、污染扩散的控制、相关法规的制订以及省鼠疫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2.5组织体系框架图(见下图)

3 鼠疫的监测、报告与预警(历史疫区、省定点监测的县(市))

3.1监测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鼠疫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建立统一的鼠疫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开展“疫情三报”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国境卫生检疫机构负责开展人间鼠疫疫情的日常监测工作。

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人间和动物间鼠疫疫情监测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鼠疫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领导,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监测质量。

3.2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鼠疫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鼠疫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2.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鼠疫监测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鼠疫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和兽医机构等。

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

3.2.2报告时限和程序

鼠疫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鼠疫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随

时报告进展情况。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3.2.3报告内容

鼠疫疫情报告应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要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鼠疫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鼠疫疫情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2.4鼠疫疫情网络直报

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上的专用系统报告鼠疫疫情,县级及以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都可以即时接收到报告信息。县级、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逐级及时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法定效力,并统计汇总、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CDC。

3.3预警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疫情报告的病例数、疫情范围、严重程度及可能流行趋势,依据疫情预警和疫情等级标准作出初步判定,上报市卫生局和省CDC,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判定,根据监测信息,按照鼠疫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研究分析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鼠疫疫情时,县级、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作出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四早一就”原则)

未发生鼠疫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鼠疫疫情通报后,要

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鼠疫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鼠疫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4.2 应急响应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鼠疫疫情的处理。鼠疫疫情处理由临时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相关部门、机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划定控制区域:鼠疫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省政府决定,可以对鼠疫疫区实施封锁。

强制控制措施:当地政府可以根据疫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它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鼠疫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铁路、交通、民航、质检等部门在交通站点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新闻宣传:鼠疫疫情发生后,各新闻媒体必须根据省鼠疫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口径进行宣传,对鼠疫疫情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进行实事求是的报道,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和其它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制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专业机构根据职责开展相关工作,详见疫情应急处置。

4.3 鼠疫疫情的分级响应

根据人间鼠疫发生的病型、例数,流行的范围和趋势,本方案将鼠疫疫情划分为一般鼠疫疫情、较大鼠疫疫情、重大鼠疫疫情和特别重大鼠疫疫情四个级别,分别采用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控制措施。上一级的应急响应包括下一级的应急响应在内,在下一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措施。

4.3.1一般鼠疫疫情的应急响应

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设立鼠疫疫情控制现场指挥中心,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鼠疫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要组织卫生、药品监督、计划、财政、公安、教育、工商、农业、经贸、民政、信息产业、交通、新闻、广电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抢治鼠疫患者,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卫生行政部门着重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样品检验、消杀灭、检诊检疫以及预防接种等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必要时,按《国内交通卫生检验疫条例》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疫区内有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口岸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国境卫生检疫。

县级人民政府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疫区实施封锁。

市人民政府根据疫情和疫区地方人民政府请求,对疫情作出应急反应。

4.3.2较大鼠疫疫情的应急响应

市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鼠疫疫情控制工作,应立即设立鼠疫疫情控制现场指挥中心,市长或者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疫情信息收集、组织人员的疏散安置、依法进行疫区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鼠疫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市级鼠疫应急机动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患者的隔离救治、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环境生物媒介样品采集和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并按照规定向当地政府、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4.3.3重大、特别重大鼠疫疫情的应急响应

各市人民政府在省鼠疫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鼠疫的应急处理工作。

4.4应急响应的解除、终止和总结

疫情警报的解除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市卫生局上报省卫生厅,经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判定,由省卫生厅向省鼠疫应急处理指挥部报请省鼠疫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解除预警警报。

鼠疫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鼠疫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鼠疫疫区处理工作,已按规定要求全部完成,经调查疫区内指标达到要求(无鼠无蚤相应的指标明确标定);最后一例患者经疫区处理后9天,再无新发病人。达到上述标准,并对各类污染物及污染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后,疫区处理领导小组可提出解除封锁并写出书面报告,经上级批准,方可宣布解除隔离或封锁。

领导小组应组织对本次鼠疫应急处理和疫情分析进行总结。

4.5应急处置

4.5.1临时处置

发现可疑病例并发出报告的单位或人员,应在报告发出后立即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病人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并初步了解病人的来源和已接触人员的去向。

4.5.2确定疫区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报后应立即派出专业人员对所报告的情况加以核实。核实主要依据病人的症状和特征,流行病学线索及已掌握的国内外人间和动物间鼠疫的流行动态,依照鼠疫诊断标准作出判断,不应等待细菌学和血清学检验结果。如鼠疫诊断可以排除,核查人员在报告派出单位同意后,可解除上述临时处置。如鼠疫诊断不能排除,则应迅速提出划定鼠疫疫区小隔离圈、大隔离圈范围的建议。

4.5.3疫区封锁隔离标准

凡确定为疑似鼠疫病人(或尸体)者,在病人(或尸体)排除鼠疫之前,均需按鼠疫病人处理。

诊断为鼠疫病人(或尸体)的疫区,必须划定小隔离圈封锁隔离。以鼠疫病

人(或尸体)所在住处为中心,将其周围被污染的邻舍划定为小隔离圈,小隔离圈内人员实行健康隔离。

肺鼠疫病人(或尸体)发生在人烟稀少,居住分散的山区时,只划定小隔离圈;发生在人口密集,居住较集中的地区时,必须划定大、小隔离圈,以鼠疫病人住房为中心,将所在村屯、街道等一部分或全部划定为大隔离圈。

在人口密集地区人间鼠疫点同时暴发流行时,可不划大隔离圈,根据病人分布可将整个村屯成几个村屯划定封锁隔离区域。

鼠疫病人发生在旅途或医院时,先将病人所在车辆及车站或医院等被污染的场所迅速封锁隔离,立即与非污染场所人群分开。

迅速查清鼠疫直接接触者,并就地隔离留验。

4.5.4隔离治疗鼠疫病人原则

鼠疫病人均须在隔离状态下进行治疗。应坚持就地、就近隔离的原则,避免长距离转移病人,特别注意避免将可能为鼠疫的病人收入同时收治其它病人的医院。如在同一地区出现多数病人,也可以考虑利用事先腾空的医疗设施集中收治。腺鼠疫病人只须对病人本人实施隔离,在治疗肺鼠疫病人时,直接参加治疗护理的人员也应视为接触者,在病人解除隔离前,不应离开隔离地点。

坚持先取样,后治疗的原则。在开始抗生素治疗前,一定要采取供确定诊断的标本。所有的鼠疫病人均需采取血液标本,腺鼠疫病人采取淋巴结吸出液,肺鼠疫病人采取咳痰标本或痰液,以及根据病型的要求应当采取的其他标本。

在对病人作出诊断的同时,应尽可能了解病人的感染地点,以便发现是否还有其他受到感染的人员。

抗生素治疗,首选链霉素,及早适量。

支持治疗,开始治疗鼠疫病人时,即应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在给予抗生素之前,即应开始强心,抗休克和抗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的治疗。

病人体温降至正常,连续两次细菌学检验阴性,经领导小组批准,在对隔离地点进行终未消毒后,解除对病人及医护人员的隔离。

4.5.5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跟踪观察:对腺鼠疫病人的直接接触者,或在发生肺鼠疫病人时,在病人周围的一定范围内,但未确定与病人直接接触的人群,应进行跟踪观察。其内容为

每日测定体温和询问健康情况。对被观察者的行动不必加以限制,但应尽可能劝阻其外出旅行,必须离开观察地点时,应通知其目的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继续进行观察.

隔离观察:指肺鼠疫病人的直接接触者,即在病人发病后曾与病人同处一室的人员,应进行隔离观察。(分室进行观察检测)

隔离观察的范围和地点,由市专家组会同当场地专家组确定。在居民中发生病人对,隔离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对被观察人每日定时测定体温,进行身体检查,被观察人员不得离开隔离地点。(根据肺、腺鼠疫的最长潜伏期来定时间)

4.5.6疫区消毒

用5%来苏或石炭酸水溶液喷雾消毒鼠疫患者房间,所需消毒液为300ml/M2,每天消毒一次,肺鼠疫房间为每天消毒两次。

棉衣、被褥等棉制品用蒸气或高压消毒。单衣、夹衣可用5%来苏水溶液浸泡24小时,洗净后晒干。不能用浸泡或蒸气消毒的衣物、皮毛类、书籍,可用甲醛熏蒸,药量为50ml/M3,密闭24小时,或用环氧乙烷熏蒸,所需药量为1.5--2.0ml/ L。方法是待消毒的物品装入塑料袋内倒入环氧乙烷,用铝夹封好袋口,于大于15℃的室温作用16--24小时,自然气化消毒。手表、收音机等贵重物品用75%酒精擦拭,或用环氧乙烷熏蒸,作用16--24小时消毒。餐具煮沸消毒;粮食、食品用炒,煮和爆晒方法消毒。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用5%来苏水溶液浸泡或漂白粉(200-400g/kg)搅拌均匀消毒24小时后掩埋。垃圾焚烧后掩埋。

运送患者的车辆用5%来苏水溶液喷雾消毒。

患者入隔离室前用0.1%新洁尔灭擦洗全身,穿上专用服装。换下的衣物按上述消毒。解除隔离时,换上消毒过的服装方可出院。

鼠疫尸体消毒用5%来苏水浸泡的棉花堵塞尸体有孔处。用5%来苏水溶液浸泡过的布单包尸体。原则上鼠疫尸体应火葬,理学边远地区、无条件火葬地区),必须远离水源,深埋2米以上,尸体周围撒入生石灰或漂白粉类后立即掩埋。

护送尸体和埋葬人员均需带口罩、穿防护服,送葬结束后按上述第二点规定的进行消毒。

出隔离室的医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做好个人防护,离开隔离室用5%来苏或5%石炭酸水溶液喷雾消毒,依次脱下防护服装,装入指定容器,按上述第二点规定消毒。

解除隔离前,衣物、用具、污物必须按上述要求消毒。房间密封后用甲醛或环氧乙烷消毒。

4.5.7灭蚤标准

鼠疫患者及其直接接触者的居室或隔离治疗室以及衣被等所用物品要彻底灭蚤。

用化学灭蚤药物对大小隔离圈内的房屋进行内外环境灭蚤,室内外鼠洞灭蚤,家畜、家禽圈舍灭蚤。使室内游离蚤指数降至零。

隔离圈外围是动物鼠疫疫区时,要用鼠蚤并灭的薰蒸药物处理鼠洞,并及时堵洞防止蚤游离洞外。

疫区内猫狗要严加管理,栓养灭蚤,凡不栓养者,予以处死。

4.5.8灭鼠标准

大小隔离圈的所在村庄,除防疫人员为调查目的外,禁用器械捕鼠,以防疫鼠污染和疫蚤游离。应选用高效灭鼠药物灭鼠,必要时可适当扩大范围,也可与野外灭鼠同时进行。

人间鼠疫疫区内灭鼠,必须在灭蚤的基础上或与灭蚤同时进行。在大、小隔离区内,无论家鼠,野鼠都要达到无鼠无洞的标准。

已证实鼠疫患者的感染源于当地动物鼠疫疫区时,灭鼠要扩大到隔离区以外属于动物鼠疫疫区范围内的居民区及邻近地区。对野外疫区施行鼠蚤并灭的熏蒸剂灭鼠。室内,鼠密度降至0.5%以下,生产生活区及其附近鼠疫主要宿主密度降到1%以下。

在灭鼠范围大的地广人稀的偏远地带,不具备施用熏蒸剂条件而代之以毒饵灭鼠时,必须在灭鼠的同时进行灭蚤(或洞内投药和堵洞),投药者作好个人防护。

4.5.9预防服药(针对腺疫、肺鼠疫的药物)

对重点人群和接受隔离观察的人员,应预防性给予口服抗菌药物。首先考虑增效磺胺,或其他适当的口服抗生素。

5 应急保障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鼠疫疫情控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鼠疫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对鼠疫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鼠疫预防控制体系,保证鼠疫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5.1信息保障

依靠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网络,市政府建立全市公共卫生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包括鼠疫在内的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信息传递等工作。信息系统由网络传输系统、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相关技术机构组成,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的网络系统,采用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实施。

要实现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5.2通讯与交通保障

各级鼠疫应急处理机动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配备经费和运转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鼠疫应急处理经费统一考虑。

5.3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鼠疫应急处理机动队伍。

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鼠疫应急的需要组建市级应急处理机动队伍。各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组建市级鼠疫应急处理机动队伍。

应急处理机动队伍要选择年富力强,具有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现场流行病学、动昆鉴定、实验室检测、微生物学、临床救治、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等专业的人员组成。

市级鼠疫应急处理机动队由15~20人组成。县级鼠疫应急处理机动队由8~15人组成。

5.4物资和经费保障

5.4.1物资储备

市、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计划,建立处理鼠疫疫情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链霉素、强力霉素)、鼠疫菌苗、灭鼠灭蚤药械、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及卫生防护的用品和应急设施,食品及生活必需品等。

5.4.2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和发展与改革(计划)部门应保障鼠疫监测和应急处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鼠疫监测和鼠疫应急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5.5技术保障

5.5.1科研

鼓励有计划地开展应对鼠疫相关的防治科学研究,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实验室检测技术、药物治疗、疫苗和应急响应装备等,做到技术上有所储备。

5.5.2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鼠疫的应急演练。

5.5.3培训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鼠疫应急处理机动队伍资料库;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6法律保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履行职责不利,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5.7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平时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鼠疫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鼠疫疫情。

鼠疫防控应急预案

巴彦花镇中心卫生院鼠疫防控应急预案 鼠疫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甲类传染病,包括动物间鼠疫和人间鼠疫。我国动物间鼠疫分布广泛,人间鼠疫每年都有发生和流行。随着人口流动和商品流通的日益频繁,防控形式严峻,因此鼠疫预防控制工作仍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保证在鼠疫疫情发生和流行时能及时、高效、有序处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鼠疫疫情报告 (一)鼠疫疫情的报告范围 1、初诊为鼠疫病人、疑似鼠疫病人和原因不明的发热急死病人(以下简称急死病人)。 2、发现大量自毙鼠或10天内在同一地点范围内连续发现3只以上原因不明死鼠。 (二)疫情报告人 中心责任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每一位公民均为义务报告人。 (三)疫情报告的时限、方法和程序 发现鼠疫病人、疑似鼠疫病人或急死病人时,应在6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二、疫情的处理 接到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派出人员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并准备足够的治疗、消毒、灭蚤、灭鼠等药品、器械和服装,以备应急之需。 三、鼠疫防控 当辖区内发生鼠疫疫情时,中心根据工作的需要成立领导小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划定疫区,确定隔离范围和控制对策,迅速动员群众参与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疫情的确定 (一)对病人、疑似病人和急死病人依据流行病学、临床、细菌和血清学等方面情况加以判定。对鼠类等动物和蚤类等昆虫,可根据细菌学或特异性敏感的血清学检验来判定。 (二)确定疫情的时限 对鼠疫疑似病人,应当在2日内作出明确诊断。疾控中心对检验材料应当在24小时内提出初步报告。 五、疫情的控制 (一)人间鼠疫疫情的控制措施

(整理)鼠疫防治应急预案

达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鼠疫是《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包括动物间鼠疫和人间鼠疫。人间鼠疫一般由动物间鼠疫传播而来,主要包括腺鼠疫和肺鼠疫。建国以来,我市一直未发现鼠疫病例,但是在我国动物间鼠疫分布广泛,人间鼠疫每年也都有发生或局部流行。近年来,我省监测相继发现疫源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做好鼠疫预防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鼠疫突发疫情,指导和规范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以《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办理事情规范》、《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和《达州市鼠疫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等为依据编制。 1.3 适用范围 达州市鼠疫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事件分级 按照发生病例数、波及规模及是否本地感染病例等情况,将事件分为四级。 第一级:我市周边地域出现鼠疫病例; 第二级:我市发现输入性鼠疫病例; 第三级:我市发现本地感染的鼠疫病例; 第四级:我市发生鼠疫暴发。 1.5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市疾控中心成立鼠疫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较大疫情应急处置的内部指挥协调事情。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疾控与质量管理科、通疾所、卫生监测科、检验科、科教信息科、后勤保障科和财务科等科室的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疾控与质量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鼠疫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指挥市疾控中心各相关科室进行鼠疫的应急处置,为全市鼠疫疫情控制提供技术指导与专业支持,建立完善鼠疫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鼠疫应急处置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鼠疫应急处置技术的培训,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对鼠疫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等。 2.2应急处置现场工作组 成立流调组、检验组、消杀组、健康教育组和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工作组。 流调组主要职责:建立鼠疫疫情监测报告系统,开展个案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进行发病趋势和流行因素分析,提出控制疫情的建议方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初步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等。 消杀组主要职责:开展鼠类种群、密度及带毒情况调查,进行疫点、疫区等的消杀灭处置工作。 检验组主要职责:病例实验室诊断及鼠类带毒情况检测。 健康教育组主要职责:编制宣传资料,做好中心内部宣传,配合媒体等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宣传

医院鼠疫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XXX医院鼠疫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2.成立领导小组 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在院领导统一领导下,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医院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各科室切实做好本科室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XXX医院鼠疫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组长:XX院长 副组长:XX副院长 组员:XX副院长 XX副院长 XX副院长 XX副院长 鼠疫应急指挥部由院领导组成,院领导负责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本院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做出本院内鼠

疫疫情处理的决策,决定拟采取的重大措施等事项。相应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鼠疫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鼠疫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本医院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3)划定控制区域:发生鼠疫疫情时,各科室报经院领导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院领导核准,可以对院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疫区,由院领导决定。 (4)人群聚集活动控制:可以在本院内采取限制。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对鼠疫患者、疑似鼠疫患者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视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信息发布:鼠疫事件发生后,要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3.日常管理机构 医院内鼠疫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㈠鼠疫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及其任务 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具体任务: (1)负责鼠疫疫情的监测,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为预警提供依据。 (2)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疫情控制的技术方案;开展对

鼠疫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鼠疫应急预防控制技术 方案试行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鼠疫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1 总则 1.1 背景 鼠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包括动物间鼠疫和人间鼠疫。我市已在解放初期控制了鼠疫。但是与全球趋势一样,目前我国鼠疫疫源地再次进入活跃期,一些静息多年的疫源地重新发生流行,新的疫源地陆续出现,人间鼠疫病例数逐年增加。我市近些年虽无人间鼠疫病例报告,但在历史鼠疫疫区印鼠客蚤指数有不断增加趋势;加之人口大流动和商品大流动,增加了鼠疫远距离传播的潜在危险性。这些情况表明,我市发生鼠疫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1.2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鼠疫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浙江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指导和规范鼠疫的应急防控工作。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浙江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1.4 分类分级

根据鼠疫疫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鼠疫疫情划分为一般(IV 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 1.4.1 一般鼠疫疫情(IV级) 在本市县级行政区域内,出现动物鼠疫流行;或者腺鼠疫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 1.4.2 较大鼠疫疫情(III级) 腺鼠疫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5~19例。或者在边远、交通不便的局部地区发生肺鼠疫病例,流行范围在一个乡(镇)以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 1.4.3 重大鼠疫疫情(II级) 腺鼠疫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或者疫情涉及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或者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发生肺鼠疫病例,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乡(镇),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5~9例。 1.4.4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I级) 肺鼠疫在***发生;或人口稀少和交通不便地区,1个县级行政区域内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县。 2 组织体系 2.1 指挥机构 重大或者特别重大鼠疫疫情发生后,由省政府根据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鼠疫应急处理需要,成立全省鼠疫应急处理指挥部,省政府主要领

鼠疫疫情控制应急处置预案

XXXXX医院鼠疫疫情控制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科学防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二.成立领导小组、专家救治组及医院感染控制组,并细化各组职责。 (详见附件一) 三.日常管理机构 医院鼠疫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由医教科和公共卫生科负责。 具体任务: 1.在院领导下,开展对鼠疫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鼠疫应急工作中的行为。 3.开展病人接诊、隔离、治疗和转运工作;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治疗等。 4.及时报告疫情,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完成标本的采集、

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5.做好医院的感染控制工作,实施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防止出现院交叉感染;严格处理医疗垃圾和污水,避免环境污染。 四.监测与预警 1.按照《全国鼠疫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鼠疫日常监测工作。 2.本院要按照国家及省市的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鼠疫的主动监测,并加强鼠疫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五.信息管理与报告 1.信息管理 公共卫生科负责鼠疫防治管理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平台建设,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分析疫情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2.信息报告 (1)医生发现疑似鼠疫病例,应立即向公共卫生科上报,报告主管院长,医教科组织院专家会诊,确诊为疑似病例后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判定人间鼠疫或疑似人间鼠疫疫情后,按规定时限在2小时进行网络直报。 (2)在开展鼠疫疫情监测期间,鼠疫监测数据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随时报告,或按规定报告阶段性鼠疫监测数据,并视监测情况随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间隔最长不得超过4个监测周期(28天)。发现异常情况时,相关数据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六.现场调查与控制

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 -- 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和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发生和流行,指导和规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国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 1·3 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负责,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群防群控,防治结合;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广泛宣传的原则。 1·4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鼠疫疫情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 专业资料-

工作。 1·5 鼠疫疫情分级 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围和趋势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将人间鼠疫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5·1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1)肺鼠疫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发生鼠疫菌强毒株丢失事件。 1·5·2 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1)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1个平均潜伏期(6天,下同)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多点连续发生20例以上,或流行围波及2个以上设区的市。 1·5·3 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鼠疫控制应急救援预案

. 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和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发生和流行,指导和规范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 1·3 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负责,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群防群控,防治结合;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广泛宣传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鼠疫疫情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

作。 1·5 鼠疫疫情分级 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将人间鼠疫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5·1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1)肺鼠疫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发生鼠疫菌强毒株丢失事件。 1·5·2 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1)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下同)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生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 个以上设区的市。 ) 级Ⅲ(较大鼠疫疫情3 ·5·1

2021年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XX市卫生系统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 总体目标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应急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2 职责分工 3.预警与分级 3.1 预警 3.2 分级 4.动物疫情判定、人间病例诊断与疫情发布 4.1 动物疫情判定 4.2 人间病例诊断 4.3 疫情报告 4.4 疫情公布与通报 5.应急处置 5.1 启动预案应急机制 5.2 预案应急机制终止 5.3 应急处置措施 5.3.1 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5.3.2 一般(Ⅳ级)鼠疫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5.3.3 较重(Ⅲ级)鼠疫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5.3.4 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鼠疫疫情应急处置措施6.善后处理 6.1 后期评估 6.2 激励机制 6.3 责任追究 7.保障措施 7.1 组织保障 7.2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7.3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7.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7.5 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支持 7.6 做好车辆调度,保证交通畅通 8.预案管理 9.附件

XX市卫生系统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1.总则 1.1总体目标 为预防控制鼠疫XX市流行和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疫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鼠疫诊断标准GB15991-1995 》、《人间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GB15978-1995》、《鼠疫控制及其考核原则与方法 GB15992-1995》、《消毒技术规范——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动物和人间鼠疫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XX市卫生局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疾控、医政工作的副局XX市疾控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法制监督科、医政科、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中医科、爱卫办等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XX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安排部XX市鼠疫防控工作。XX市区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1.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实行鼠疫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上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辖区内的鼠疫防控工作。 2.1.3成立预防控制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 ⑴成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为组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副主XX 市卫生监督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流行病学、消毒、检验和卫生监督专业人员组成的鼠疫预防控制专家组(成员名单附后)。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鼠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组织实施疫情控制并对下级疫情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及时提出预防控制的策略与措施建议;对防控措施效果进行评估。 ⑶成立由综合医院业务院长为组长、传染(感染)科、呼吸内科、ICU、儿科、急诊科等专家组成的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名单附后)。主要职责是负责鼠疫病例的诊断、制定诊疗方案;组织、协调开展病人的救治工作,对疑难危重病人的抢救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医院的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XX市区参照成立相应的预防控制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 2.2 职责分工 2.2.1 卫生行政部门职责XX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协XX市鼠疫防控工作。统一调XX市卫生资源对鼠疫疫情进行应急控制,组织开XX市鼠疫防控技术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专家组排查不明原因发热病例,对XX市区鼠疫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调XX市级鼠疫防控物资储备。根据鼠疫疫情及疫情控制工作的需要

疾控中心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最新整理)

尚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鼠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我县接壤康保县历史上曾发生过人间鼠疫,为保证在鼠疫疫情发生和流行时进行高效、有序的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流行造成的危害,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和《尚义县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接到鼠疫疑似病例的疫情报告后,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情报告规定的时间,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张家口市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二、建立隔离病房和临时实验室 接到疫情报告后,迅速调动鼠防应急小分队,携带应急装备和药品,在2个小时内出发,迅速赶赴发病地点。 (一)以病人所居住的房屋或就诊的诊室为隔离病房,在其隔壁或临近的房屋建立临时实验室。 (二)消毒病房。按照个人防护的要求,迅穿好防护服装,对病房和实验室由外向内进行空气消毒和灭蚤杀虫处理,同时将病房隔离。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小分队流调人员按照《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一)目的 1、核实诊断。 2、查找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掌握调查地区鼠疫人群中发生发展和分布规律。 3、追踪和管理和患病的人和物的密切接触者,防止疾病的进一步传播。 4、监测和评价疫情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 5、掌握鼠疫自然疫源地的空间分布、结构、性制及流行规律,尽早发现疫情或流行指征。 6、制定预防和控制鼠疫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二)工作程序 1、个案调查。着装后进入消毒后的病室,要认真、详细地了解和记录患者发病前的活动及接触病人及野生动物情况,发病后的密切接触者的有关情况,并填入个案调查表。 2、对密切接触者追踪和调查 根据鼠疫病例个案调查获得的信息,及时开展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填写密切接触者调查表。必要时给予预防性服药。 四、诊疗人员进行诊治 小分队诊疗人员着装后进入病房,详细询问病史和症状

医院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医院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鼠疫是由鼠疫杆菌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其传染性强、病死率高,是对人类危害最严重的烈性传染病之一,排在国家法定甲类传染病之首,也是国际重点检疫的传染病。该病一旦发生流行,将会对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严重的影响。为规范鼠疫疫情处理,在鼠疫疫情发生时能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有关人员及临床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鼠疫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行动,快速反应,快速处理,防止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成立鼠疫应急防治领导小组、抢救治疗小组统一领导鼠疫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鼠疫应急防治领导小组:略 抢救治疗小组:略 三、物资保障 配备物资包括处理疫情所必需的医疗设备、器械、治疗和消杀药

品、检验仪器设备、试剂、防护用品、车辆、通讯器材和生活保障用品等。发生疫情时,负责人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物资的生产和调拨。 四、疫情报告 各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单位负责制。首诊医师对已诊断的病例、疑似病例,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医院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按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报告重点对象的病情。当发生肺鼠疫时,发热门诊实行发热病人筛查制度,提前分流发热病人。参与病人救治的医疗机构要按《鼠疫病人管理原则》,实施对病人和疑似病人的管理,以切断传染源。相关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负责鼠疫疑似病例的筛查与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五、预防与控制 1、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2、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采取必要的医学观察措施。 3、做好院内消毒、隔离工作。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隔离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 4、在医院病死的鼠疫或疑似鼠疫病例的尸体,经消毒处理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就近火化处理。 六、医疗救治 发现疑似鼠疫病人和鼠疫病人对患者实行就地隔离治疗,及时抢救危重病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派出抢救、会诊、控制医院感染等

鼠疫应急预案

控制鼠疫疫情暴发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2.应急指挥机构 恒升中心卫生院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在院领导统一领导下,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医院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各科室切实做好本科室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3.恒升中心卫生院鼠疫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组长:陶大国 副组长:陈华兰 组员:唐娟屈仁兰钟勇 鼠疫应急指挥部由院领导组成,院领导负责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本院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做出本院内鼠疫疫情处理的决策,决定拟采取的重大措施等事项。相应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鼠疫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鼠疫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本医院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3)划定控制区域:发生鼠疫疫情时,各科室报经院领导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院领导核准,可以对院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疫区,由院领导决定。 (4)人群聚集活动控制:可以在本院内采取限制。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对鼠疫患者、疑似鼠疫患者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视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信息发布:鼠疫事件发生后,要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日常管理机构 小心医院内鼠疫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㈠鼠疫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及其任务 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具体任务: (1)负责鼠疫疫情的监测,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为预警提供依据。 (2)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疫情控制的技术方案;开展对鼠疫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 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对人群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与分析;查明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向本院领导报告情况。 (3)对鼠疫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复核、确定并上报实验室诊断结果。 ㈢各科室是鼠疫应急处理的救治机构,市传染病院为重点救治机构。 具体任务: (1)开展病人接诊、隔离、治疗和转运工作;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 和预防性治疗等。

鼠疫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鼠疫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1 总则 1.1 背景 鼠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包括动物间鼠疫和人间鼠疫。我市已在解放初期控制了鼠疫。但是与全球趋势一样,目前我国鼠疫疫源地再次进入活跃期,一些静息多年的疫源地重新发生流行,新的疫源地陆续出现,人间鼠疫病例数逐年增加。我市近些年虽无人间鼠疫病例报告,但在历史鼠疫疫区印鼠客蚤指数有不断增加趋势;加之人口大流动和商品大流动,增加了鼠疫远距离传播的潜在危险性。这些情况表明,我市发生鼠疫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1.2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鼠疫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浙江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指导和规范鼠疫的应急防控工作。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浙江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1.4 分类分级 根据鼠疫疫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鼠疫疫情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 1.4.1 一般鼠疫疫情(IV级) 在本市县级行政区域内,出现动物鼠疫流行;或者腺鼠疫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 1.4.2 较大鼠疫疫情(III级) 腺鼠疫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5~19例。或者在边远、交通不便的局部地区发生肺鼠疫病例,流行范围在一个乡(镇)以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 1.4.3 重大鼠疫疫情(II级)

抗震救灾-鼠疫应急预案

附件3 地震灾区鼠疫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鼠疫原发于鼠疫自然疫源地中的啮齿类动物之间,主要通过媒介跳蚤的叮咬或直接接触传播到人类,引起人间鼠疫。鼠疫是《中华人民XX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甲类传染病。地震可能导致旱獭出蛰早,活动X围增大、习性改变等,增加与人的接触机会,存在发生人间鼠疫的风险。为指导地震灾区做好鼠疫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X,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准备及救灾人员的注意事项 (一)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鼠疫突发疫情的能力。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鼠疫防治机构应当及时掌握本地区的疫情动态,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种准备。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出发。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鼠疫防治机构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疫区处理,平时应当配备好疫情处理箱和相应物资,包括治疗药品,消毒、杀虫、灭鼠(獭)的药品器械,标本采集和细菌学、血清学检验设备及试剂,以及进入疫区接触患者的个人防护用品等。 (四)各级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平时应加强对广大基层卫

生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悉鼠疫流行病学、临床诊断与治疗,正确地采取和运送检验材料以及疫区处理等鼠疫防治知识。 (五)地震发生后,进入鼠疫地区从事野外作业的人员,需要注意采取如下预防措施: 1.不要在旱獭洞附近坐、卧、休息,以避免被蚤类叮咬。需要在鼠疫活动地区内宿营时,最好能在宿营地周围喷洒一些杀虫药剂,杀灭可能侵袭人类的吸血昆虫。 2.不要捕捉旱獭,更不要捕猎和食用那些因患病而行动缓慢,容易捕获的动物,不要接触牧羊犬叼食的病死旱獭;不要剥食不明原因死亡的藏系绵羊;这些动物体表的蚤类不活跃,只要人类不主动接触它们,就会减少和避免感染鼠疫的危险。 3.如果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旱獭,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的防疫机构,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 4.在存在动物间鼠疫的地区,或在10日内到达过这样地区的人员,突然发生高热,病程进展迅速,并发生明显的淋巴结肿大,应考虑感染鼠疫的可能性。应立即向防疫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避免病人与更多的人接触。 二、疫情报告 (一)报告人。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是人间鼠疫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鼠疫防治专门机构为网络直

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鼠疫疫情分级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日常管理机构 2.3 鼠疫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和救治机构及其任务 3、监测与预警 3.1 鼠疫监测与管理 3.2 市、县、乡三级鼠疫监测体系 3.3 预警 4、信息管理与报告 4.1 信息管理 4.2 信息报告 5、鼠疫疫情的分级反应 5.1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鼠疫疫情的应急反应5.2 较大鼠疫疫情(Ⅲ级)的应急反应 5.3 一般鼠疫疫情(Ⅳ级)的应急反应 5.4 动物间鼠疫疫情发生时(Ⅳ级预警)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5.5 未发生疫情县(区)的应急反应 6、应急反应等级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6.1 鼠疫应急反应等级的确认 6.2 鼠疫应急反应的终止 6.3 鼠疫疫情处理工作评估 7、保障措施 7.1 技术保障 7.2 物资、经费保障 8、预案的制定 8.1 预案制定、补充与更新

8.2 县级预案制定 9、预案解释部门 10、预案实施时间 南昌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南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 1.3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负责、部门配合;依法规范、科学防控;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1.4鼠疫疫情分级 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危害程度,《江西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将人间鼠疫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4.1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1)肺鼠疫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2)我省发生的肺鼠疫疫情波及外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发生鼠疫菌强毒株丢失事件。 1.4.2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1)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下同)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生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设区市。 1.4.3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国办发〔2000〕57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卫生部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 1.3 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1.4 鼠疫疫情分级 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将人间鼠疫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4.1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1)肺鼠疫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发生鼠疫菌强毒株丢失事件。 1.4.2 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鼠疫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范文

医院鼠疫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二.成立领导小组、专家救治组及医院感染控制组,并细化各组职责。 (详见附件一) 三.日常管理机构 医院内鼠疫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由医教科和公共卫生科负责。 具体任务: 1.在院领导下,开展对鼠疫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鼠疫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3.开展病人接诊、隔离、治疗和转运工作;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治疗等。

4.及时报告疫情,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完成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5.做好医院内的感染控制工作,实施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防止出现院内交叉感染;严格处理医疗垃圾和污水,避免环境污染。 四.监测与预警 1.按照《全国鼠疫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鼠疫日常监测工作。 2.本院要按照国家及省市的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鼠疫的主动监测,并加强鼠疫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五.信息管理与报告 1.信息管理 公共卫生科负责鼠疫防治管理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平台建设,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分析疫情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2.信息报告 (1)医生发现疑似鼠疫病例,应立即向公共卫生科上报,报告主管院长,医教科组织院内专家会诊,确诊为疑似病例后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判定人间鼠疫或疑似人间鼠疫疫情后,按规定时限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在开展鼠疫疫情监测期间,鼠疫监测数据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随时报告,或按规定报告阶段性鼠疫监测数据,并视监测情况随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间隔最长不得超过4个监测周期(28天)。发现异常情况时,相关数据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鼠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我县历史上曾发生过人间鼠疫,为保证在鼠疫疫情发生和流行时进行高效、有序的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流行造成的危害,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接到鼠疫疑似病例的疫情报告后,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情报告规定的时间,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承德市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二、建立隔离病房和临时实验室 接到疫情报告后,迅速调动鼠防应急小分队,携带应急装备和药品,在2个小时内出发,迅速赶赴发病地点。 (一)以病人所居住的房屋或就诊的诊室为隔离病房,在其隔壁或临近的房屋建立临时实验室。 (二)消毒病房。按照个人防护的要求,迅穿好防护服装,对病房和实验室由外向内进行空气消毒和灭蚤杀虫处理,同时将病房隔离。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小分队流调人员按照《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一)目的 1、核实诊断。 2、查找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掌握调查地区鼠疫人群中发生发展和分布规律。 3、追踪和管理和患病的人和物的密切接触者,防止疾病的进一步传播。 4、监测和评价疫情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 5、掌握鼠疫自然疫源地的空间分布、结构、性制及流行规律,尽早发现疫情或流行指征。 6、制定预防和控制鼠疫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二)工作程序 1、个案调查。着装后进入消毒后的病室,要认真、详细地了解和记录患者发病前的活动及接触病人及野生动物情况,发病后的密切接触者的有关情况,并填入个案调查表。 2、对密切接触者追踪和调查 根据鼠疫病例个案调查获得的信息,及时开展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填写密切接触者调查表。 四、诊疗人员进行诊治 小分队诊疗人员着装后进入病房,详细询问病史和症状

物业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物业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物业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物业公司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中国目前的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3类,共37种。常见的传染病主要有流行性感冒, 霍乱、鼠疫、肺结核, 血吸虫病、沙眼,狂犬病等;主要传播途径有呼吸道传播、消化道传播、血液传播、体表传播等。 传染病疫情的特点是有病原体,有传染性和流行性,感染后常有免疫性。有些传染病还有季节性或地方性。传染病的分类尚未统一,有些按病原体分类,有些按传播途径分类。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持科学客观的态度,以政府相关卫生防疫机构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加大建筑区划内的环境维护和宣传力度; 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紧急措施: (一) 传染病的预防应采取以切断主要传播环节为主导的综合措施。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必须具备3个环节,即传染源(能排出病原体的人和/或动物)、传播途径(病原体传染他人的途径)及易感者(对该种传染病无免疫力者)。若能完全切断其中的一个环节,即可防止该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各种传染病的薄弱环节各不相同。在预防中应充分利用。除主导环节外对其他环节也应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

能更好地预防各种传染病。 (二)在传染疾病高发期,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加强环境维护力度,对建筑区划内及周边进行定期消毒处理,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等工作,阻断传染疾病传播途径。 (三)定期联系相关卫生防疫机构,在建筑区划内开展传染性疾病防治宣传,使业主使用人了解基本的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相关从业人员应注意多了解传染性疾病预防和处理的相关知识,树立忧患意识,发生疫情时,应在保障自身不被传染的前提下,开展防治工作。 (五)当发现传染性疾病或者疑似出现传染性疾病,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及时报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建筑区划内若出现经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的疫情后,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七)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下,将建筑区划内发生的疫情情况、防治措施以及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所有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八)协组相关部门对疫情感染区域进行隔离,设立警戒,禁止人员进去。

鼠疫防治应急预案

青岛中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第四十一中学改扩建项目 鼠疫防治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山东省青岛第四十一中学 监理单位:青岛华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中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第四十一中学改扩建项目 鼠疫防治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汝阳路25号。建筑面积为19980平方米,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五层,行政办公楼四层。抗震设防烈度为教学综合楼7度;行政办公楼6度。基础:教学综合楼为独立基础+抗水板,行政办公楼为人工挖孔桩基础。该工程由青岛第四十一中学建设,青岛华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青岛中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鼠疫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甲类传染病,包括动物间鼠疫和人间鼠疫。我国动物间鼠疫分布广泛,人间鼠疫每年都有发生和流行。随着人口流动和商品流通的日益频繁,防控形式严峻,因此鼠疫预防控制工作仍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保证在鼠疫疫情发生和流行时能及时、高效、有序处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二、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鼠疫疫情报告 (一)鼠疫疫情的报告范围 1、初诊为鼠疫病人、疑似鼠疫病人和原因不明的发热急死病人(以下简称急死病人)。 2、发现大量自毙鼠或10天内在同一地点范围内连续发现3只以上原因不明死鼠。 (二)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人;三十九中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 (三)疫情报告的时限、方法和程序 发现鼠疫病人、疑似鼠疫病人或急死病人时,应在6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四、疫情的处理 接到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派出人员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并准备足够的治疗、消毒、灭蚤、灭鼠等药品、器械和服装,以备应急之需。 五、鼠疫防控 当辖区内发生鼠疫疫情时,鼠疫防治领导小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划定疫区,确定隔离范围和控制对策,迅速动员群众参与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六、疫情的确定 (一)对病人、疑似病人和急死病人依据流行病学、临床、细菌和血清学等方面情况加以判定。对鼠类等动物和蚤类等昆虫,可根据细菌学或特异性敏感的血清学检验来判定。 (二)确定疫情的时限 对鼠疫疑似病人,应当在2日内作出明确诊断。疾控中心对检验材料应当在24小时内提出初步报告。初步报告阳性者材料应以最快方式送达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疫情的控制 (一)人间鼠疫疫情的控制措施 1、抢救、隔离、治疗 (1)对病人或凝似病人要及时就地进行抢救、隔离治疗。 (2)根据疫情确定大、小隔离圈,范围划定后应立即封锁,进行卫生处理,隔离圈内人员实行健康隔离,必要时进行检诊和预防性治疗,不得外出,物资的输出须经卫生检疫后方可进行。 (3)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健康隔离并进行预防性治疗,外出者通报追索,就地隔离留验。 2、消毒、灭蚤、灭鼠 对疫区内的环境、所有物品、分泌物及排泄物进行全面彻底消毒,或采取焚烧和深度掩埋等处理,并进行全面灭蚤和灭鼠。 3、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 开展各种形式宣传,发动以灭蚤灭鼠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青岛第四十一中学改扩建项目 201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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