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国际贸易中的实货与纸货

石油国际贸易中的实货与纸货
石油国际贸易中的实货与纸货

石油国际贸易中的实货

与纸货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国际石油贸易操作流程.

国际石油贸易操作流程 石油贸易的操作规程按照石油贸易国际惯例实行 1.供货总量:不限制 2.最小起定量:5万吨/月,60万吨/年以上。 3.合同期限:1年-3年 4.价格:根据卖家LOI(求购函)与BCL(资金证明)的数量来确定价格。 5.付款方式: Payment instrument. Accepted forms are: BG+T/T, MT103/23, SBLC, RDLC, DLC and MT760. 6.操作规程国际际石油贸易操作规程 (1)ICPO-irrevocable corporate Purchase order 卖家发出不可撤消的订购函。 (2)FCO-SELLER-Full Corporate offer 供油商向买家发出FCO价格确认函。 (3)NCND签定保密协议同时签回FCO

(4)BCL-Bank Comfort letter,Bank Capabihly Letter 买家把银行资料和资金证明交给卖家银行 OR The Buyer's SWIFT MT 799 POF (or other POF swift to seller’s bank) Bank to Bank 或买家通过银行对银行向卖家发出SWIFT MT 799 POF(或其他POF方式) (5)S & P Contract Soft Copy –Seller 卖家发出合同样板 (6) S & P Contract Soft Copy –buyer 买家确认合同条款及内容 (7)S&P lodged With Bank 买家银行资料确认 (8) POF proof of Fund Exchange via Bank 买卖双方确认资金情况 (9)POP-proof Of Prodnets Exchange vis Bank

(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最全版

(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理论与 实务

全国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试题 课程代码:0014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一国有丰裕的资本,故它应专门生产并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持这种观点的理论是() A.要素禀赋说B.比较成本说 C.绝对成本说D.产品生命周期说 2.国际分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 A.上层建筑B.资本流动 C.自然条件D.社会生产力 3.一定时期内,当一国的进口总额大于出口总额时称为() A.贸易顺差B.贸易平衡 C.贸易出超D.贸易入超 4.在商品价格下跌的情况下,加强了关税的保护作用的关税征收方式是() A.从量税B.从价税 C.混合税D.差价税 5.我国海关从1992年起采用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是() A.《协调制度》B.《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 C.《国际贸易标准分类》D.《海关税则目案》 6.在下列的进口许可证制度中,最具灵活性和隐蔽性的是() A.公开一般许可证B.特种进口许可证 C.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D.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7.出口国政府减免出口商品的直接税的做法属于() A.出口直接补贴B.出口间接补贴 C.出口信贷D.出口行业产业政策 8.世界贸易组织实行的最惠国待遇是() A.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B.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C.“美洲式”最惠国待遇D.“亚洲式”最惠国待遇 9.根据关税同盟理论,下列属于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的是() A.贸易转移效应B.促进技术进步 C.加速经济成长D.刺激投资 10.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原则是() A.最惠国待遇原则B.国民待遇原则 C.非歧视原则D.公平竞争原则 11.我某出口公司收到外商发来的电传,“有兴趣蝴蝶牌缝纫机MN-15000架即装请报价”,属于交易磋商环节中的() A.邀请发盘B.发盘 C.还盘D.接受 12.根据《2000年通则》解释,卖方承担责任、费用、风险最小的贸易术语是() A.CIFB.CIP C.EXWD.DDP 13.在农产品买卖中,使用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作为交货标准的做法属于() A.凭商品规格买卖B.凭商品等级买卖 C.凭“良好平均品质”买卖D.凭“上好可销品质”买卖 14.下列运输方式中,最适宜运送急需物资、鲜活商品、精密仪器和贵重物品的是() A.海洋运输B.铁路运输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期纸货保值经营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期纸货保值经营 2014-01-08 19:12来源:人民论坛2014年1月上(总第428期)作者:李建新 在国际石油交易中,除了石油现货市场外,还存在“石油衍生品”市场,其历史距今已有一百多年,是个相当成熟的市场。“石油衍生品”市场由期货交易和纸货交易两部分组成,其中期货交易(Futures Trading),一般是指在期货交易所进行的交易;而纸货交易(Paper Swap),则通常是指在期货交易所之外(俗称“场外”)进行的交易。目前世界上有三大石油期货交易所,即纽约石油交易所(NYMEX)、伦敦国际商品交易所(ICE)和新加坡石油交易所(SIMEX)。与现货市场相比,期纸货交易更为活跃。以美国西得克萨斯轻油(WTI)为例,其在纽约石油期货交易所的日成交量为200万桶,而现货交易量仅为10万桶左右,两者相差近20倍。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经营、投资日益国际化的今天,如果不能利用金融衍生产品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的功能,无论对一个国家的经济还是一个国际化的企业来说,都是巨大的风险。 石油期纸货的作用 作为一种价格管理工具。企业对期纸货有各种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期纸货是风险很高的投机工具,有些则将期纸货市场当成纯粹的产品购销渠道。其实这些理解都没有认识到期纸货最重要的利用价值——价格管理功能。一般来说,期纸货套期保值有两种方式,即“交割保值”与“对冲保值”。“交割保值”是目前国内企业普遍采用的保值方式,也基本适合我国现有的期纸货市场。而“对冲保值”更多

地是以一种价格管理工具的面目出现,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企业通过对油品成本核算、合理利润预期以及对市场供求因素进行分析,可以预先确认某个市场价格是一种“理想价格”,在此基础上企业可通过期纸货市场预先卖出或买进期纸货合约,待进入实际现货交易周期时再选择在现货市场沽货或购货,而在期纸货市场则进行对冲平仓。这样既实现了“理想价格”,又不影响现货的购销计划,可以对售价进行预先管理,不再盲目地随行就市。 提供一个避险场所。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市场环境下,油价波动剧烈,运用期纸货交易是国际石油公司防范价格风险、实现套期保值的主要工具之一。期纸货市场为现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规避风险、锁定利润的手段。现货市场越发达,越需要期纸货市场回避风险。企业一般都能认识到参与期纸货投机交易是一种不适当的行为,但有相当多的企业没有意识到不参与套期保值也是一种投机,而且是一种危险性很高的投机。将企业暴露在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之中,“赌”的是未来时间现货价格对企业有利,但由于现货市场价格有可能出现极端性波动,将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灾难性后果。正因为此,美国的银行在审查对油品经营企业的贷款条件时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只有参与了套期保值交易的企业才有希望获得贷款。因为银行认为不参与套期保值的企业将面临不可估量的价格风险,贷款给这样的企业是很危险的。

国际贸易中无单放货的法律风险防范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675220615.html, 国际贸易中无单放货的法律风险防范 所谓“无单放货”即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将提单项下的货物交付给提货人的行为或现象。通常承运人无单放货,必须为此而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是在实际提货人的原本就是有权提货的人时也不例外。 一、产生“无单放货”的主要原因 (一)货物运输速度加快,提单的流转速度相对滞后。 随着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国际货物运输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特别是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兴起,大大的提高了货物的装卸速度,从而缩短了整个货物运输的时间。相对而言,提单的流转速度则未达到与之相适应的水平。目前大约有50%的情况是卸货时正本提单仍未到达卸货港。若货物买卖双方相隔的比较近,这种情况则更加明显。当出现此种情况时,承运人为了减少港口的拥堵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尽快履行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以及加快船只的流转速度,就希望收货人尽早提取货物。收货人同样希望能尽快提取货物,进入下一个销售环节,从

而能抓住一些有利的市场机会。正是因为承运人和收货人双方的利益趋同,所以在实际业务中很容易发生承运人不凭正本提单交货的情形。 (二)境外进口商与国际货运代理或无船承运人串通,恶意无单放货。 在贸易实务中,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以FOB 术语成交的贸易合同中。根据《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FOB 术语的解释,在FOB 条件下,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的义务属于买方,而实际交货是由卖方把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这种情况下,那些对出口业务不是很精通、风险防范意识又比较淡薄的中小型企业,往往将货物的运输权利和选择承运人的权利都交给了境外买方。在运输环节由买方掌握的情况下,这些企业又盲目听从境外买家及其代理的指令,将货物交给了境外买家在装货港的代理。当这些企业收到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时,往往又不对提单或提单上所显示的承运人是否合法做审查,也不要求国际货运代理或无船承运人出具保函,承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这样如果境外买方存心不良,与被指定的国际货运代理或无船承运人合谋串通,搞无单放货,那么出口企业就只能落得货款两空的结果。 (三)有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可以不凭正本提单交货。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课程代码00149) 注惫事项: I.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旺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画图部分必须使用28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货物消费国与货物生产国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活动,对消费国而言是 A.间接出口贸易 B.间接进口贸易 C.直接贸易 D.转口贸易 2.下列关于地理大发现对国际贸易影响的说法,错误的是 A.地理大发现使得国家之间的贸易具有了“世界”的概念 B.地理大发现推动了殖民扩张,使世界贸易带有隆重的殖民色彩 C.地理大发现后初步形成了以美洲为中心的世界市场 D.地理大发现后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 3.具有同质性的商品,适合的国际商品交易市场形式是 A.商品交易所 B.拍卖 C.博览会 D.非固定的国际商品市场 4.跨国公司出于在国际经营业务中最大限度减轻税负,逃避东道国的外汇管制,以及扶植幼小子公司等目的,在公司内部交易时采用的价格是 A.自由市场价格 B.转移价格 C.垄断价格 D.协议价格 5.下列关于比较优势理论的叙述,正确的是 A.由亚当·斯密提出 B.属于新古典贸易理论

C.一国如果在某种产品生产上其有比别国更高的劳动生产率,那么该国在该种产品生产 上就具有比较优势 D.只要各国存在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异,就会出现产品生产成本的相对差异 6.下列关于保护幼稚工业理论的叙述,错误的是 A.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汉密尔顿提出 B.处于农业阶段的国家应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C.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 D.不主张国家千预经济生活 7.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是 A.过境税 B.出口税 C.财政关税 D.保护关税 8.下列不属于非关税措施的是 A.国内税 B.进口最低限价 C.差价税 D.协议配额 9.下列属于最惠国待遇适用范围的是 A.武器进口 B.进口海关规则 C.在内河航行权给予他国的优惠 D.自由贸易区成员国之间在关税上的优惠措施 10.成员方之间完全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建立统一对外关税,允许生产要素跨国界自由流 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是 A.优惠贸易安排 B.自由贸易区 C.关税同盟 D.共同市场 11.最惠国待遇条款和国民待遇条款体现的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 A.非歧视原则 B.关税减让原则 C.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D.公平竞争原则 12.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采用FCA术语时,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是 A.货交买方处置 B.出口国交货地点 C.货交承运人 D.将货物装上承运人运输工具 13.凭卖方样品买卖时,卖方应留存以备交货时核对之用的样品称为

单证员考试中20个经典案例分析汇总

单证员考试中20个经典案例分析汇总 案例分析题一 [案例] 中东某商人从西欧购买一项商品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并明确分两批交货和分两批开立信用证。第一张信用证开出后,已经顺利结汇。第二张信用证开出后,买方因第一批货物质量有问题,向卖方索赔的事项尚未了结,便通知银行停止使用其开出的第二张信用证,但银行仍凭卖方第二批正确的票据付了款。当银行通知买方对第二批货物付款赎单时,遭到买方拒绝,银行向法院起诉,结果银行胜诉。请分析原因。 [分析] 本案合同规定按信用证付款方式成交,而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他对受益人承担独立的责任。由于银行开出的是不可撤消信用证,而且按一般惯例规定,银行只管单证,不管货物,当银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时,只要单证一致,作为开证申请人的买方就必须付款赎单。本案合同项下的买方,以上一批交货质量有争议为由而拒绝向银行付款赎单,是毫无道理的。因此,法院判决正确。 案例分析题二 [案例] 1994年4月11日,国内某公司(以下称为JS公司)与香港GT公司达成一份出口合同:合同号No.94JS-GT102,4950dz of 45x45/110x70 T/C yarn-dyed shirt with long sleeve (涤棉长袖衬衫),5% more or less are allowed,单价USD28.20/dz CFR Hongkong,总金额USD139,590.00,1994年8月底之前装运,付款方式为by 100% irrevoca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30 days after date of B/L(不可撤消的提单日后30天远期信用证付款)。 ?JS公司催促,JS公司于5月底收到由意大利商业银行那不勒斯分行(Banca Commercial Italy,Naples Branch)开来的编号为6753/80210的远期信用证,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为意大利的CIBM SRL,并将目的港改为意大利的那不勒斯港,最迟装运期为1994年8月30日,同时指定承运人为Marvelous International Container Lines(以下简称MICL公司),信用证有效期为9月15日,在中国议付有效。 JS公司收到信用证后,没有对信用证提出异议,并立即组织生产。由于生产衬衫的色织面料约定由香港GT公司指定的北京GH色织厂提供,而此后北京GH色织厂未能按照JS 公司的要求及时供应生产所需面料,并且数量也短缺,导致JS公司没有赶上信用证规定的8月30日的最迟装运期限。为此香港GT公司出具了一份保函给JS公司,保证买方在收到单据后会及时付款赎单。JS公司凭此保函于9月12日通过信用证指定的MICL公司装运了4700打衬衫(总货款为USD132,540.00),并取得了编号为GM/NAP-11773的海运提单,

(国际贸易)石油贸易必须的ICPO

IRREVOCABLE CONFIRMED PURCHASE ORDER Date : 13 August 2009 To : Lukoil-Uralnefteptoduct We, EURO ASIA ENERGY CO. LTD. as funder with full intention to purchase on the following commodity as per the specification and quantity at a price as specified in the foregoing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set forth, hereunder : COMMODITY : Mazut M100 ( GOST 10585-75) Sulphur 0.5 SPECIFICATION : As in Appendix A PRICE FOR PRINCIPAL BUYER : FOB, Russia Baltic Sea Port, USD270.00 per Metric Ton (‘MT’) CONTRACT QUANTITY: 600,000 MT (50,000 MT x 12 months) SHIPMENT PACKING : In Bulk VESSEL CAPACITY : About 50,000MT per vessel COUNTRY OF ORIGIN : Russian Federation. DESTINATION COUNTRY :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ITIAL DELIVERY TIME: Within 35 days after seller’s re ceipt of DL/C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 INSPECTION AGENT: SGS at Seller’s po rt to be instructed by Buyer. TYPE OF CONTRACT: FOB, Baltic Sea Port BILL OF LADING: Full set of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to be presented under the DLC METHOD OF PAYMENT: By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Documenary Letter of Credit By signing, Principal Buyer and the Seller are both in mutual understanding and that all other terms are subject to Final Agreement of the Sales Contract. Procedure: Stage 1: The Buyer supplies formal contract relating to the purchase and sale of the goods. Stage 2: Upon signing of the contract, Seller confirms to the Buyer the fact of presence and the arrangement of delivery (conditions of delivery - FOB port Baltic Sea) of fuel oil by presentation of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relating to the existence of fuel oil and arrangement for domestic transportation: 1.Contract between OOO "Lukoil-Uralnefteptoduct" and OOO "Ecology Plus".

新新国际贸易理论

新新国际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基于网上文献资料整理所得 国贸1001 2号 江小梅新贸易理论是指80年代初以来,以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 提出的一系列关于国际贸易的原因,国际分工的决定因素,贸易保护主义的效果以及最优贸易政策的思想和观点。起初新贸易理论旨在用实证的方法解释贸易格局,添补传统贸易理论的逻辑空白,后来发展成为以规模经济和非完全竞争市场为两大支柱的完整的经济理论体系。 自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提出新贸易理论以来,在近20年中国际贸易理论的前沿进展甚少,其分析视角是从国家或产业层面入手,模型中企业是同质的、无差异的,无法解释国际贸易中更为微观层面的许多现象。如为什么同一产业内有的企业从事出口,而其他企业却仅仅涉足于国内市场等问题。直至2003年梅里兹提出“异质企业贸易模型”,形成了以企业层面研究国际贸易的新新贸易理论。新新贸易理论沿用了新贸易理论垄断竞争市场结构和规模报酬递增的假定,但放松了同质企业的假定,将企业生产力的差异内生到垄断竞争模型中,运用一般均衡框架下的动态产业分析方法扩展了克鲁格曼的垄断竞争贸易模型,从而成功将企业生产率内生到模型中,将贸易理论研究对象扩展到企业层面。新新贸易理论的基本逻辑是,市场份额向高生产率企业靠近,而那些低生产率的企业被迫退出,从而提高了行业生产率水平,这一效应在封闭经济中是无法实现的。 新-新贸易理论是近年来刚刚兴起的前沿国际贸易理论。该理论是用来解释最新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现象的,且以微观企业为研究对象,研究企业的全球生产组织行为和贸易、投资行为。其最突出的特征在于假设企业是异质的,也就是企业是存在差别的,而不是像新贸易理论那样假设所有的企业都是同质的,只是外在的市场结构差异影响到企业行为。 新-新贸易理论包括了两个研究方向。一是关于企业的国际化路径抉择,即企业可以选择退出市场、供应国内市场、出口国外市场以及通过对外直接投资(FDI)供应国外市场等4 种类型;二是关于企业的内部化抉择,即一体化(Integration)和外包(Outsourcing)两种,再分为国内国外两种情况,企业的选择包括:(1)国内一体化,也称为国内内包(Insource at Home),是指企业只在国内生产;(2)国际一体化,又称国际内包(OffshoreInsource)和垂直对外直接投资(Vertical FDI),是指企业通过在国外设立分公司生产部分中间产品和零部件,再通过公司内贸易出口到国内母公司的生产形式,其涉及到公司内贸易(Intra-firm Trade);(3)国内外包(Outsource at home),是指企业通过在国内外包的形式组织生产;(4)国际外包(OffshoreOutsource),是指企业将部分中间产品和零部件通过在国外市场外包,再通过贸易进口到国内来组织生产,这一过程会涉及到贸易,所以又称为“长臂贸易”(Arm’s-Length Trade)。 2l世纪初诞生的新新贸易理论突破了新古典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以产业为对象的研究范畴,将分析变量进一步细化到企业,以异质企业的贸易投资作为研究重点。企业异质性有两种形式,由于产业内部不同企业生产率的差异而产生的异质性以及企业组织形式差异而产生的异质性,这两种异质性紧密相连。新新贸易理论通过异质企业贸易模型的建立,阐明了现实中只有部分企业选择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通过企业内生边界模型的建立和拓展,将产业组织理论和契约理论的概念融入贸易模型,很好地解释了公司内贸易模式,并在企业全球化生产研究领域进行了理论创新。 从研究范畴看,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没有对单独企业的研究,主要研究的是产业间贸易。在新古典贸易理论中,大多数研究都假定规模报酬不变的条件下,一般均衡模型只是限定了企业所在产业部门的规模,企业的规模则是模糊的。新贸易理论主要研究的是规模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产业内贸易,虽然Helpman-Krugman差别产品模型对企业的规模做出了限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最终版)

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用语。 对等样品: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卖方如不愿意采用凭买方样品交易,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者“回样”也可以称之为确认样品。 滞期费:是指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租船人未完成装卸作业,给船方造成经济损失,租船人对超过的时间应该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金。 速遣费:是指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租船人提前完成装卸作业,使船方节省了船舶在港的费用开支,船方应向租船人就可节省的时间支付一定的奖金。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指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到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 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之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将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 实际全损: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有。 出口外汇净收入:是指出口外汇总收入扣除劳务费用等非贸易外汇后的外汇收入。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付款交单:简称D/P,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发货后,取得装运单据,委托银行办理托收,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后,才能把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依据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责任。仲裁: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情况错综复杂,市场变化多端,因此,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常常由于种种原因,合同没有履行,因而引起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一般这种情况下,用来解决合同争议所采取的方法叫做仲裁。 发盘:又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成为要约。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还盘:又称还价,在法律上成为反要约,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即还盘是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 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现行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三种《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 《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是由美国几个商业团体制定的。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 CFR与FOB的异同点 他们都是在装运港交货,风险划分均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为界,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都是由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负责办理进口手续。他们的区别主要在于办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输责任和费用的承担方不同。FOB条件下,由买方订立运输合同并承担相关费用,而在CFR条件下,则由卖方订立运输合同并承担相关费用。 OCP条款必须满足的条件、1货物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范围,这是签订OCP运输条款的前提。2货物必须经由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因此在签订贸易合同时,有关货物目的地港应规定为美国西海岸港口,即为CFR或CIF美国西海岸港口条件。3在提单备注栏内及货物唛头上应注明最终目的地OCP**城市。 为什么CIF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 从交货方式来看,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所谓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而言。前者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供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后者则是指卖方要再规定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可见,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云大目的地,买方任有权拒绝付款。但是,鼻血之处,按CIF属于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义务,意识得到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履行交货义务。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买方即使已经付款,仍人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无单放货的纠纷案例

无单放货的纠纷案例 来源:大律师网 [案情介绍] 原告:河北D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北D) 被告:Z世界客货航运有限公司(下称韩国Z) 被告:Z世界客货航运(天津)有限公司(天津Z) [案情] 2001年8月3日,原告河北D与韩国买方订立了编号为01SHU0720的世界货品生意合同,约好由原告向韩国买方出售各种尺码的全棉长裤25,000条,单价为FOB天津3.4美元/条,并约好 以两种付款方法付出货款,即2.4美元/条以T/T(电汇)方法付款;1美元/条以信用证方法付款。 2001年9月30日,原告将其间的12,500条全棉长裤交给被告天津Z。天津Z签发了昂首为韩国Z,编号为JCSCC01074075的一套三份正本格局提单。提单载明,邮寄人为原告,收货人为凭韩国工 业银行指示,启运港中国天津,意图港韩国仁川。在承运人签章栏中,除 有[TIANJIN-INCHON INTERNATIONAL PASSENGER&CARGO SHIPPING CO.,LTD.(1)]的印章外,还有天津Z总经理的签名。 庭审中,被告天津Z供认,该提单系被告天津Z所签,所运用的签单章为被告天津Z一切,且自1992年至今,天津Z一向运用该签单章签发提单。 涉案货品运抵意图港韩国仁川后,两被告未凭正本提单,而是凭韩国工业银行出具的保函,将货品放予别人。 另查明,2001年8月6日,韩国买方开立了以原告为受益人的编号为MO449108NS00071的不行吊销信用证。可是,鉴于本案交易合同约好的两种付款方法,原告别离于9月5日和10月4日两次恳 求修正信用证,并最终将信用证的有用期修正为2001年10月30日。 为了习惯两种付款方法的需求,原告于2001年9月19日别离签署了编号为BP01844431的两套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其间一套商业发票和装箱单载明货品的单价为3.4美元/条,总金额为42,500美元。这一金额与生意合同约好的货品金额及中国天津海关出口货品报关单上记载的出运货品金额一起。另一套商业发票和装箱单所载明的货品单价为1美元/条,总金额为12,500美元,与信用证记载的 金额相符。 因被告在意图港凭保函无单放货,买方又回绝通过T/T方法付出30,000美元货款,原告未向银行结汇,因而,原告仍持有全套三份正本提单和全套正本商业发票和装箱单。 庭审中,两被告提交了放货时由韩国买方提交的保函后边所附的商业发票和装箱单的复印件。经核实,两被告提交的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均无签发日期,且商业发票的编号为BP01844426.而原告提交的两套商业发票和装箱单记载签发日期为2001-09-19,且商业发票的编号为BP01844431,与两被 告提交的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均不一起。 再查明,涉案提单反面有统辖和法令适用条款。该条款约好,本提单所证实的合同适用韩王法,争议应在韩国处理或根据承运人的挑选在卸货港处理并适用英王法。任何别的国家的法院均无权统辖。 原告以为,根据中国海商法的规则,被告负有凭正本提单交给货品的职责,被告应当对其无单放货行动给原告形成的丢失承当补偿职责。原告与韩国买方对于货款的付出方法与被告实行运送合同无直接的有关性。

石油国际贸易中的“实货”与“纸货”

石油国际贸易中的“实货”与“纸货”—专家二谈“建设现代石油市场” 作者:杨文芳赵伏王永红 ■在石油国际贸易领域,并存着“实货”与“纸货”两大类交易方式。通常,“实货”贸易是指最终以石油商品交付为结果的交易行为,“纸货”交易是指与石油商品相关联的、但最终没有石油商品交付而仅以资金的收付为结果的交易行为。下面,我们将石油国际贸易的特点和我国培育现代石油交易市场的设想,作一介绍。 当代石油国际贸易的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 1、石油国际贸易正在向全球化的大市场迅猛发展。石油贸易地域界限日益模糊,跨地区的石油流动日益增多,石油已经成为最国际化的贸易商品。同时,石油也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基础物资,石油国际贸易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与日俱增。 2、石油国际贸易与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息息相关。石油贸易,尤其是市场供需和价格表现,受到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文化等因素的极大影响(如历次中东战争),同时也会反作用于以上的各个领域。 3、石油国际贸易必须按照在世界范围内公认的特定规则进行。石油贸易的品种多,但计价基准相对较少。为了适应商品流通活跃和贸易技术发展的要求,石油贸易的计价基准日趋简化,目前最为常用的基准价格仅有五种,分别是WTI、布伦特、迪拜、塔皮斯和米纳斯。这使得我们在从事石油国际贸易时只能遵守公认的行为准则,受国际市场法则的制约。 4、金融与信息化是影响世界石油价格的新的因素。随着信息技术和资讯服务业的发展,石油贸易的市场化步伐加快,在增加透明度的同时,扩大了信息交流,使得全球各个角落的石油生产与消费者能够更及时地对油价的变化做出判断和响应。信息传播速度和透明程度迅速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使更多原来信息落后的国家有条件大规模进入国际石油市场。 世界经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和平年代,以美元为代表的“热钱”不断积聚,越来越多的投机基金涌入石油市场,逐渐成为左右石油价格的重要力量。石油贸易的金融化与投机性表现越来越突出,石油市场作为期市中最大的代表,同汇市、股市、债市构成全球金融衍生工具的四大“角斗场”之一。 国际石油实货贸易的特点 (一)石油贸易分类 石油贸易包括实货贸易和纸货交易两大部分。实货贸易,分为原油和成品油两大类,在实货贸易中通常有三种交易方式:长期供油合约、现货合同和中远期合约;纸货交易有场内交易,即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石油期货标准合约和期权。还有场外交易。 (二)原油实货贸易 1、交易形式。主要分现货交易(Spot)、中远期实货交易(Forward)及长期供油合约交易(Term)这三种形式。其中长期供油合约是原油实货贸易的一种最主要的形式。此外,还有易货贸易、加工贸易、预融资和组合贸易等贸易形式。 2、作价方式。在原油国际贸易中一般采用计价公式作价,也称“浮动价”,而不采用固定价。计价公式表示为: 基准油价±贴水=原油价格(FOB)。 有些油种则采用官价(OSP)±贴水=原油价格(FOB)。 在原油国际贸易中通用的基准油有以下几种:(1)带装船日期的布伦特原油(Dated Brent)。(2)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WTI)。(3)迪拜原油(Dubai)和阿曼原油(Oman)。(4)

浅析新国际贸易理论

浅析新国际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理论在于揭示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结构以及贸易利益的分配问题。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际贸易理论也在不断发展。二战后,国际贸易表现出新的特点与格局,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无法或不能全部解释这些现象,新贸易理论因此得以涌现发展。本文对新国际贸易理论的产生、主要内容、特征等作了简要介绍。 一、战后国际贸易格局的新变化 战后特别是六十年代以来,国际贸易格局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技术密集型产品贸易比重迅速上升;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成为世界贸易的主要部分;产业内贸易迅速发展,工业国传统的“出口制成品,进口初级产品”的贸易形势逐渐变化,出现了大量的同一产业内既有出口又有进口的产业内贸易;跨国公司空前发展,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成为工业国总贸易量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针对国际贸易格局的新变化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反思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主要指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论,是以比较优势理论为核心内容,以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为基础,认为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以比较优势为基础进行自由贸易,可以实现贸易双方的利益双赢。因此其主要在于解释产业间贸易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垂直分工与贸易。所以不能或不完全能解释国际贸易中的新变化,必然会引起对传统贸易理论局限性的重新思考: 首先,传统贸易理论是以国家之间的差异和要素禀赋的差异来解释贸易,强调国家间的相似性与贸易量之间的反向关系,即国家间差异越大,产生贸易的可能性越大,即贸易更多发生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显然不能解释二战后要素禀赋相似的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成为世界贸易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一事实。其次,传统贸易理论认为各国应当按要素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来进行生产与贸易,即所交换的应当是要素密集度不同的产品,应当是产业间的贸易。然而,实际的贸易构成中却包括大量的要素密集度相似的同一产业内的双向贸易,即产业内贸易。此外,当人们将注意力转向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及由此引起的公司内贸易时,就会进一步发现传统理论的不适应性,期望有一种考虑了公司行为的贸易理论。 因此,为了能对国际贸易的新变化做出科学的解释,需要对传统贸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总结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总结: 这个学期是大二的第一个学期,我们接触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这门课程。经过近一个学期的学习,同时在老师平时的悉心教导下,我对国际贸易这门学问有了崭新的认识与了解。并对这么课程产生的更加深刻的感想。 我是一名学外语的学生,主修商务日语,从我的专业来看,商务和日语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说《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这门课程也是相当重要的,我想学好了这门课程,才能更好的把商务与日语链接起来,更好的把自己学的日语专业立足于社会,不被社会所淘汰,我们都知道,如今的社会是一个知识经济时代,想要立足于社会就必须使自己更强大。在这样一个全球化的环境下,学习日语专业对国际贸易业必须有着一定的认知以及相应的知识。 一、课程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它分为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贸易实务。 这本教材中虽然没有在目录中明确标明整本书分为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贸易实务两部分,但经过到现在为止近一学期的学习,可以看出这本书也是在结构分为这两部分。 1.国际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古典、新古典、新贸易理论以及新兴古典国际贸易理论四大阶段。 古典和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以完全竞争市场等假设为前提,强调贸易的互利性,主要解释了产业间贸易。二战后,以全球贸易的新态势为契机,新贸易理论应运而生,从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技术进步等角度解释了新的贸易现象。新兴古典国际贸易理论则以专业化分工来解释贸易,力图将传统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统一在新兴古典贸易理论的框架之内。 2.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以及合同条款和付款方式等。 贸易术语是构成国际贸易单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又称为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同时还是用以划分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费用。而交货地点往往成为划分责任、风险、费用的界点。商品交换离不开运输,对外贸易运输是外贸业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外贸易运输方式种类很多,其中,海洋运输占有重要的地位。货运保险与货物运输一样,是国际贸易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险涉及的范围很广,内容也较复杂且技术性强。货运保险的种类取决于运输方式,而海运又是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海运货物保险在国际贸易中便具有突出的重要意义。价格、装运、结汇是国际贸易中的三大问题,在国际贸易中,大多以汇票作为支付工具、以信用证(L/C)作为支付方式进行货款的结算。货款的收付不单纯是一个技术问题,而且还受到各种政治和经济因素的制约。 在学习中,要以国际贸易基本原理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把课程中所学到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政策加以具体运用。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政策与业务有效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师的教学评价

合同与无单放货商务指南频道案例分析合同案例无单放货.doc

FOB合同与无单放货_商务指南频道案例分析_合同_案例_无单放货 2002年11月8日,我国甲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与韩国乙株式会社签订出口各式夹克衫贸易合同,贸易术语为FOB,合同规定,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乙株式会社指定韩国丙综合株式会社承运将该批货物从中国上海出运至韩国釜山,丙综合株式会社为此签发了以甲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为托运人的正本提单。托运人为甲国贸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方为丁股份有限公司,收货人为根据某银行指示。由于韩国乙株式会社一直没有付款买单,甲国贸股份有限公司现仍持有上述提单正本。经调查,涉案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已由前述提单通知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未凭正本提单向丙综合株式会社提取。即涉案货物已由丙综合株式会社在目的港未收回正本提单即向他人进行了交付。据此,2003年10月8日,甲国贸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我国海事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相应经济损失5.9598万美元及该款自2002年11月起的利息损失。 【结果】 2004年6月25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是一起具有涉外因素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本案原、被告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均未主张适用外国法,同时争议双方均引用中国法律支持其各自的诉辩主张,由此可视作纠纷诉至法院后争议双方对中国法律已作选择适用。此外,本案涉及的运输合同起运地、提单签发地均在我国境内,因此我国与本案争议具有密切的联系,根据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本案也可以适用中国法律。综上,法院决定适用中国法律界定争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案证据表明涉案货物正本提单项下货物已由通知人提供银行保函而未提交正本提单向被告提取货物,据此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应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航运惯例,理应就此向原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1、综合会社向国泰国贸公司赔偿货款损失5.9598万美元及利息损失。 此外,依据被告乙株式会社提交的公司证明,其是一家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境外企业,但由于被告在本案中出具自己的提单承载涉案货物,因此其实际充当了无船承运人的角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七、八、二十六条以及我国交通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公告》第一、三条的相关规定,其本无权未经许可自行在我国境内签发提单从事无船承运人业务。鉴于被告的前述违法经营行为,其在本案中向原告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

石油能源类外贸流程(中英文对照)

石油能源类外贸流程(中英文对照) Procedure 1.购货方发出订货函及银行信函。 The buyer issues ICPO and letter of bank 2.供货方发出供货函及合约 Seller issues FCO and the draft contract 3.双方议定并签署电子合约. Buyer sign the contract via email, after negotiating with Seller 4.供方签字盖章后的六份纸质合同邮寄购货方. Seller sign and seal six hard copies of the contract and mail to Buyer via express courier 5.购货方签字盖章后的合同邮寄三份返回供货方. Buyer sign and seal the contract and mail three hard copies back to Seller 6.供货方收到纸质合同后,提供部分POP文件. Seller issues partial POP upon receiving hard copies of the contract 7.购货方开出信用证或保函. Buyer issues DLC/BG(Bank Guarantee) 8.供货方收到LC或BP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发出2%的BP,十个工作日 内发出全部的pop及提单。 Seller issues 2% BP in five working days, and issues full set of POP and Bill of lading in ten working days, upon receiving LC/BP 9.购货方发出LC或BP后的三十天内,供货方的货物抵达目的港, The shipment from Seller arrives at the destination port in thirty days after Seller issuing LC/BP 10.CIQ商检后的五个工作日内TT付清货款。 The full payment will be released in five working days after CIQ insp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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