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智慧城市政策

2020年智慧城市政策
2020年智慧城市政策

2020年智慧城市政策

国家标准注重“为民服务”

智慧城市建设在全国遍地开花的同时,不免有种“自说自话”、“各行其是”风气。这样一来,不同城市、不同区域之间的互联互

通成为难题,甚至一个城市的几个管辖范围就面临难以共享、无法

调用的尴尬窘境。

智慧城市的建设初衷是利用数据提高运行效率,但这样一来反而帮倒忙、拖后腿。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民生服务的滞后和民众不满情绪。有关办证明跑诸多部门的新闻屡见不鲜,“低智商”的城市让

民众“苦不堪言”,有被数据绑架之嫌。数据便民的设想也成为空谈,甚至是一种讽刺。

在政策利好的背景下却面临着适得其反的现实情况,这值得仔细、深入地反思。也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日前由国家标准委、住建部、质检总局等多部委联合公布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其中提

出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智能设施、信息资源、网络安全、改革创新以及市民体验等8个一级评价指标,是开展智慧城市

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千呼万唤使出来,期盼已久的国家标准终于

面世。

对标准进行解读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中心大数据所所长姜鹏指出,应明确新型智慧城市的工作方向,通过

智慧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便民惠民水平、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

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让社

会公众和企业能够切实感受到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便利。

评价标准,远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评价标准的空位是多种因素的结果。在建设之前,缺乏参考借鉴,更没有实际项目可以考核,所以无从下手制定标准。而全国遍地开

花后,又难以统一考核,建设水平、建设内容、数据接口各不相同,这也是制定标准的另一障碍。

在实际操作中,评价指标的贯彻执行也是需要考虑的。在各地建设已初具规模、较为成熟之时,如何求同存异地评价所有城市的建

设成果是难点。每个城市的建设重点和原有水平不同,如果一味追

求“标准答案”式的评价标准,只会造成评价毫无意义,难以检验

智慧城市的真实效果。

即使评价维度确定,收集城市数据才能准确分析每个城市的“得分”。这里又会面临另一问题:数据形式不统一,数据难共享。数

据共享问题从建设之初就困扰着行业内外所有人,一方面城市数据

极具价值,共享之后会造成收益损失,另一方面城市数据的难以共

享会对民生服务和政府管理造成壁垒。民众有需求,但收益损失却

不得不考虑,这让政府、企业、民众、评价标准制定者都陷入了两难,无解的僵局到现在也是不了了之。

当然,仅靠评价标准的出台解题是不现实的,只能说让各地城市建设参与者逐渐提高重视程度,尝试建立激励标准,在贡献数据的

多方之间可以优先调用数据,反哺提供者,不再让提供者做亏本买卖。

整体布局设计避免局部过热

国家几部委联合出台此评价标准,不仅是为了解决城市不便民的问题,更多的是为了整体规划全国的城市建设。从数量来看,我国

的智慧城市建设体量很大,一二三线城市均有涉猎,但平均来看,

还是过多集中在较发达地区。对于中西部或某些偏远城市的建设也

是最近几年才提上日程。这些城市的基础设施尚未完善,网络设施

的布局更是欠缺,“城市智商”亟待提高。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某些地区为了提升“智商”,一味地追求智慧设施的数量,在不需投入的领域硬是建立所谓数据平台,造成智

慧城市建设“局部过热”的不正常现象。

比如,有的地方马路上根本就没有多少人与车,但也在投入巨资推出所谓“智慧交通”平台项目。还有不少企业拽着政府投资一些

智慧产业的平台项目,项目清单不断增加,政府投资不断累积,却

长期看不见效益,成为鸡肋。

造成以上让人哭笑不得的局面,背后的原因可以从建设目的和出发点来看。冗余的项目建设更多是为了“攒材料”对外宣传,并没

有从便民角度考虑,没有结合民众实际需求。如果按照评价标准中

的“便民”思路建设,那么类似不必要的项目就可大大减少,让每

笔投入对症下药解决城市病症,名正言顺地投资。

长远来看,姜鹏指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已达到数百个之多,成绩虽然可惜,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需要进行全新的顶层设计,

进行合理引导,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以新型智慧城市为蓝图,拓宽发展新思路

2016年国家发改委提出要开展100个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认为

新型智慧城市要“以为民服务全程全时、城市治理高效有序、数据

开放共融共享、经济发展绿色开源、网络空间安全清朗为主要目标,通过体系规划、信息主导、改革创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

现代化深度融合、迭代演进,实现国家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新生态”,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1加强智慧城市体系规划

智慧城市建设是实现城市信息系统长远发展的工程,需要构建集各项智慧工程于一体的知识体系、建设体系,不是一个规划设计方

案能够完成的,因此,需要由各部门统筹合力,加强体系规划,构

建一套智慧城市规划体系。

2构建大数据生态系统

随着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大数据迅猛增长,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经济运行机制,持续激发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催

生新业态,显著提升了经济运行水平和效率。智慧城市建设必须要

将大数据引入管理,运用大数据的技术和理念,建立用数据管理、

数据创新的城市管理新方式,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让公共服

务的更,主力城市高效运行。

3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新型智慧城市的生命力在于创新驱动、智慧引领,要把握好信息技术、应用与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的交汇点,顺应变革方向,善于运

用互联网思维,注重满足群众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促进群众的

广泛参与;要加强区域协作,充分利用信息化的辐射能力,加强智慧

城市、智慧城市群的统筹规划和协同布局,协同设计,更好地服务

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以新兴智慧产业为核心,厚植发展新动能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指出,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程度决定着信息化发展水平,我国正处于从跟跑并跑向并跑领跑转变的关

键时期,要抓住自主创新的牛鼻子,构建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把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

己手里。

1大力发展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是产品创新、产业发展的核心所在,也是城市竞争力的命脉所在,决定着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水平。各级政府应大力推进

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品信息化、生

产制造、经营管理、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应用,提高企业

管理效率和智能化水平研发;鼓励企业将物联网技术嵌入到产品中,

提高产品物联化、智能化成图;加强对大数据技术的公关及国产数据

软件的政策扶持;引导大型企业建设基于云计算的下一代数据中心,

促进企业数据中心智能化、低碳化;加快制定大数据、云计算相关技

术标准及产品标准,规范服务市场,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

2完善支撑服务体系

当前,智慧城市特别需要的技术支持、企业诊断、员工培训等政府服务或社会服务,或是基本没有,或是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当部

分智慧城市企业有问题难以解决,建议各级政府重点支持一批运作

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公信度高的智慧产业公共

服务平台,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产业链协同等领域。

以多元化运营为主导,拓展发展新空间

在中央密集出台多项关于PPP模式的相关政策后,各地政府陆续发布具有地方特色的指导意见,开展了颇具当地特色的智慧城市PPP建设项目。但从目前的推广成果来看,各级政府对PPP建设热情高涨,社会资本则显得相对冷静,建设智慧城市的意愿不高。针对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建议。

1创新PPP产品的实现形式和交易模式

当前的PPP项目投资规模都较大,投资周期也较长,且多是非标准化和非证券化项目,这导致PPP资产转让市场很难活跃,投资者风险不易转移,对智慧城市建设的PPP项目的热情不高。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创新PPP产品的实现形式和交易模式,例如借鉴分级证券化基金模式,把参与PPP项目的各方权责与损益分配机制,内嵌到PPP产品设计中,使PPP具有硬约束。通过这种设计为PPP创造动态优化投资者结构和动态优化运营机制的环境,激发社会资本活力。

以智慧治理体系为核心,打造发展新优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并通过构建智慧城市,来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关键要保障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和城市社会的稳定、繁荣。

1构建新一代智慧基础设施

随着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推广,基于新型信息技术的各种业务和应用迅速改造了金融、商务、医疗、物流等传统产业,社会各行各业都加速架构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之上,因此智慧城市的建设必须构建适应万物物联、

智能化社会的新一代智慧基础设施。各级政府亟需进一步推广宽带化,三网融合,建立高速、宽带、融合、安全、无线的泛在网络信

息基础设施;加强技术研发、应用试验、评估检测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平台建设,着力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增进企

业之间的合作,优化智慧城市技术创新的软硬件环境;推进各地云计

算中心的科学规划及合理布局,防止由云的重复覆盖产生的资源浪费;鼓励与云计算相关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云平台的服务模式,提

升云平台的应用水平;根据行业应用的需要,在市政设施、农业、交通、环保等领域中应用物联网技术,逐步构建安全可控、覆盖全市

的感知网络体系。

2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信息时代,政府的掌握大量数据,由于信息技术、体制机制等限制,各级政府及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网络往往自成体系,数据难以实

现互通和共享。打通不同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构建城市公共基

础数据库,建设大数据中心,集成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

舆情等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全面整合、开放政府和事业单位公

共基础数据,建设供全社会共同使用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各

部门信息资源集约布局、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有利于提高政府工

作效率、压缩政府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3完善城市综合管理运行体系

经过多年的智慧城市建设,各级政府大规模、高强度建设智慧基础设施的阶段已经过去,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面临着保障大量已建

城市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新任务。在新的阶段,智慧城市建设需城市综合管理运行体系为先导,建设全面覆盖、安全保障的智慧感知、传输网络、高速运算、信息交换及服务运营

支撑架构的智慧化环境,加快现有城市基础设施的智慧化改造,提

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

实现运行管理精准化、协同化、一体化实现智慧管理应用集成和感

知网络的统一管控,创造良好的城市运营条件与服务保障。

以完善保障体系为支撑,培育发展新环境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国土、交通、环保、城建等多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和落实部署,所以要确保智慧城市建设的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必须有一套完善的保障体系,保障智慧城市建设发展。

1实现行业统一的标准与规范

建设智慧城市,需要把以前城市中的教育、医疗、交通、市政等各部门间分割的信息,整合到一个平台上。建设统一合理的标准意义重大。建议政府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架构标准,实现跨系统技术集成与信息共享,尽量减少信息化孤岛促进资源共享。

2加强智慧城市人才培养和引进

加强智慧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分类指导目录,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和服务机制,坚持人才使用的多元化与国际化,鼓励智慧产业领域的海外高端人才回国创业。高校及时调整专业和课程体系,开设跨院系、跨专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通选课,培养智慧产业所需的复合型人才,积极探索建立政、产、学、研、企深度合作的智慧人才培养新模式。

中国智慧城市重点领域发展现状及政策环境分析

中国智慧城市重点领域发展现状及政策环境分析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政策背景国外智慧城市建设最早可追溯至1992 年新加坡提出的智慧岛计划,随后很多国家和地区开始陆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直至2010 年开始在全球掀起一股建设热潮。中国最早提出建设智慧城市构想的是南京市,比新加坡晚了近20 年。到2011 年,国内提出或者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地市开始大幅增加,出现小范围井喷之势。2013 年8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正式提出要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这被外界解读为国家层面已经认可智慧城市发展策略。2014 年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将智慧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全新模式,要求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比国家顶层战略层面认可更早的是各部委的积极尝试和探索。2012 年5 月,国家旅游局公布北京、成都等18 个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2012 年11 月,科技部下发《关于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并于次年10 月正式公布南京、无锡等20 个智慧城市试点城市。2012 年12 月,住建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试点。截至目前,住建部已先后三批设立智慧城市试点,成为试点城市最多的部委。2013 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出台《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技术指南》,包括太原、广州在内的9 个城市列入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的全国试点工作。2013 年1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选定15 个城市与欧盟合作,启动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合作项目。2014 年5 月,交通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在太原、石家庄等26 个城市开展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2014 年8 月,

十二五期间省级政府智慧城市政策文件分析

十二五期间省级政府智慧城市政策文件分析 对“十二五”期间省级政府出台的智慧城市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收集和汇总,分为以下几类: (1)在“十二五”信息化规划、电子政务规划或其他专项规划中提出智慧城市建设的; (2)专门针对智慧城市建设制定专项指导意见、总体规划和行动计划的; (3)在国家出台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若干意见之后,出台落实文件提出智慧城市建设的; (4)在国家出台宽带中国、物联网、云计算等文件之后,出台相关文件的,一些省还出台了大数据相关文件; (5)一些省针对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主要是智慧城市试点、信息消费试点和信息惠民试点)在省级层面进行统筹,出台相关文件的。 (2)(3)两种情况涵盖了大部分省份。《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得到热烈响应,信息消费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投资拉动力。 除了少数边远省份之外,大部分省份对智慧城市建设均有明确意见和具体安排,这表明智慧城市建设成为共识,甚至有局部过热的风险。 智慧城市建设的双轮驱动:一是中央政策导向驱动,二是地方自发需求驱动。为落实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若干意见,2013-2014年各省密集出台落实文件,少数先进省份出台新一轮智慧城市专项政策,将与信息化相关主题(基础设施、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工信融合、信息产业等)一网打尽,几乎相当于一个中期信息化行动计划。 新一轮智慧城市建设的大趋势:智慧城市建设受信息消费的强力拉动,受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IT的创新驱动,将统领所有的信息化发展主题,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换代、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两化融合、信息产业促进等,走向更高层面统筹和融合。 智慧城市建设的三个巨大风险:一是没有钱借钱也要上的社会化融资的债务风险,二是业务多样性与技术复杂性相互叠加的工程风险,三是不清楚智慧城市建设到底为谁服务的脱离群众的政治风险。各种各样的规划计划一窝蜂满天飞,强调顶层设计没有错,但必须警惕脱离实际的假大空和千篇一律,更应该强调量体裁衣、量力而行。 1、东北地区(4个) (1)黑龙江省 《“宽带龙江”战略及实施方案》(黑政发[2014]11号) 《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规划》(未发布)

智慧政府对于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性

智慧政府对于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性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化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特征,不断推动时代进步与发展。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催生着新的信息科技革命。目前,全球信息技术创新持续加快,以云计算、云存储为代表的新兴网络技术正在推动下一代互联网大潮;物联网技术在促进各单元互联的同时,也将带来更加广泛的信息量,知识经济进一步凸显,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信息技术正在全球范围深入城市管理与人类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我国正处于在全球信息化进程中从被动应对向自主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信息基础设施已较完备,信息产业发展迅速,各级政府纷纷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到促进区域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给予人才、资金、行政协调上的支持。由此判断,我国已经具备在以物联网等为特征的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中争得发展机遇的实力,应科学谋划、抢前布局,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以信息化、智慧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一、从数字城市到智慧城市 在上次互联网热潮中,美国前副总统戈尔提出“数字地球”概念,具体到区域的信息化建设,即是数字城市。可以认为数字城市的核心是用当时可提供的数字化手段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资源,并且统一处理城市各方面信息。它为调控、监管、预测城市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手段,而且描述了城市今后的发展方向。武汉市最早在我国提出建设数字城市,西安、北京等城市进行了这方面的建设。 物联网技术的兴起为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全面物联和有效整合创造了条件,2008年IBM公司提出“智慧地球”概念。一些国家、地区和城市相继提出建设“智慧国家”、“智慧城市”、“智慧新区”的发展战略。新加坡提出到2015年建成“智慧国”的计划。深圳要打造“智慧深圳”,浦东新区提出建设“智慧浦东”,滨海新区提出“建设智慧新区”任务,武汉、沈阳、宁波等地也提出了建设智慧城市的目标。 二、智慧城市分析框架 按照智慧城市一般概念,可将其建设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基础设施、智慧政府、智慧经济与智慧社会。 信息化首先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发展首先要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骨干光纤、无线宽带网络建设,实施三网融合等信息资源整合,以点到面推进传感器布局,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向智慧化的转变。 智慧政府是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抓手。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高效电子政务系统,逐步形成统一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数据库系统与信息网络平台,提高政府信息的利用水平和政策科学制订水平,促进城市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利用。 智慧经济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实体。要跟踪信息化最新技术,掌握物联网、第二代互联网等与智慧城市相关的先进技术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趋势,得出完整技术图谱,突破物联网核心关键技术,促进物联网等新技术对新区工业、服务业、农业的渗透与带动升级。 智慧社会建设是智慧城市的落脚点。在交通、公共安全等领域推广使用物联网等技术,推进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领域的智慧化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便利程度。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向智慧化发展的前提与条件,所谓的经济智慧化更多涉及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产业以及由此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与升级,智慧社会是信息技术在社会领域中的应用,而智慧政府建设则对上述三方面都有涉及,并且是政府自身能力提高的重要途径。建设好智慧政府,可以确定城市未来发展方面,带动信息基础设施升级,以政府采购等手段直接促进智慧经济发展,以规划或实施方案等方式引导微观经济

2020年智慧城市政策

2020年智慧城市政策 国家标准注重“为民服务” 智慧城市建设在全国遍地开花的同时,不免有种“自说自话”、“各行其是”风气。这样一来,不同城市、不同区域之间的互联互 通成为难题,甚至一个城市的几个管辖范围就面临难以共享、无法 调用的尴尬窘境。 智慧城市的建设初衷是利用数据提高运行效率,但这样一来反而帮倒忙、拖后腿。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民生服务的滞后和民众不满情绪。有关办证明跑诸多部门的新闻屡见不鲜,“低智商”的城市让 民众“苦不堪言”,有被数据绑架之嫌。数据便民的设想也成为空谈,甚至是一种讽刺。 在政策利好的背景下却面临着适得其反的现实情况,这值得仔细、深入地反思。也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日前由国家标准委、住建部、质检总局等多部委联合公布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其中提 出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智能设施、信息资源、网络安全、改革创新以及市民体验等8个一级评价指标,是开展智慧城市 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千呼万唤使出来,期盼已久的国家标准终于 面世。 对标准进行解读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中心大数据所所长姜鹏指出,应明确新型智慧城市的工作方向,通过 智慧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便民惠民水平、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 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让社 会公众和企业能够切实感受到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便利。 评价标准,远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评价标准的空位是多种因素的结果。在建设之前,缺乏参考借鉴,更没有实际项目可以考核,所以无从下手制定标准。而全国遍地开

花后,又难以统一考核,建设水平、建设内容、数据接口各不相同,这也是制定标准的另一障碍。 在实际操作中,评价指标的贯彻执行也是需要考虑的。在各地建设已初具规模、较为成熟之时,如何求同存异地评价所有城市的建 设成果是难点。每个城市的建设重点和原有水平不同,如果一味追 求“标准答案”式的评价标准,只会造成评价毫无意义,难以检验 智慧城市的真实效果。 即使评价维度确定,收集城市数据才能准确分析每个城市的“得分”。这里又会面临另一问题:数据形式不统一,数据难共享。数 据共享问题从建设之初就困扰着行业内外所有人,一方面城市数据 极具价值,共享之后会造成收益损失,另一方面城市数据的难以共 享会对民生服务和政府管理造成壁垒。民众有需求,但收益损失却 不得不考虑,这让政府、企业、民众、评价标准制定者都陷入了两难,无解的僵局到现在也是不了了之。 当然,仅靠评价标准的出台解题是不现实的,只能说让各地城市建设参与者逐渐提高重视程度,尝试建立激励标准,在贡献数据的 多方之间可以优先调用数据,反哺提供者,不再让提供者做亏本买卖。 整体布局设计避免局部过热 国家几部委联合出台此评价标准,不仅是为了解决城市不便民的问题,更多的是为了整体规划全国的城市建设。从数量来看,我国 的智慧城市建设体量很大,一二三线城市均有涉猎,但平均来看, 还是过多集中在较发达地区。对于中西部或某些偏远城市的建设也 是最近几年才提上日程。这些城市的基础设施尚未完善,网络设施 的布局更是欠缺,“城市智商”亟待提高。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某些地区为了提升“智商”,一味地追求智慧设施的数量,在不需投入的领域硬是建立所谓数据平台,造成智 慧城市建设“局部过热”的不正常现象。 比如,有的地方马路上根本就没有多少人与车,但也在投入巨资推出所谓“智慧交通”平台项目。还有不少企业拽着政府投资一些

5G智慧城市安全政策和标准与发展建议

安全政策 智慧城市的安全发展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世界主要国家已颁布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来推动智慧城市的安全建设。国际上,美国、欧盟、英国、新加坡等国家与地区都在推动智慧城市部署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在升级发展的同时强化安全。 总体来看,多数国家由政府部门统筹智慧城市发展与安全,部分国家较为关注信息和数据安全,但普遍缺乏应对智慧城市网络安全威胁的专门政策。主要国家具体情况如下:美国重点关注智慧城市带来的安全和隐私问题,2015年发布《白宫智慧城市行动倡议》,指出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联邦政府在网络安全等方面已经开展的工作,认为以往在网络安全方面的研究和投资已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纽约市政府公布了“智慧城市实施方案”,统筹智慧城市发展与安全; 欧盟提出“智慧城市与社区欧洲创新伙伴行动”,由牵头政府部门主导智慧城市的发展和安全,倡导在ICT技术支持下建设可持续、安全互通的综合交通和物流运输系统;英国在智慧城市建设中重点关注信息安全,2013年发布《智慧伦敦计划》,提出数据开放等七大发展方向,另外,伦敦政府联合其他机构建立安全机构,为公共机构、企业等应对智慧城市网络威胁提供建议和保护;新加坡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强化重要数据的保护,提出了“智慧国2025”计划,由政府统筹构建“智慧国平台”,通过全国数据的连接、收集和分析,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在这一过程中,新加坡政府重视重要数据的保护,对比较重要的传感器数据进行匿名化保护和管理,并只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适当的分享。 2014年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部全面系统提升智慧城市安全的政策,确定了智慧城市建设“可管可控,确保安全”的基本原则,提出要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落实责任机制,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和保护个人信息的力度,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确保安全可控。 《指导意见》提出了“网络安全长效化”的主要目标,建立城市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管理制度;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的网络安全责任制,

智慧城市已成国家战略 2015呈现五大趋势

智慧城市已成国家战略2015呈现五大趋势 在我国,智慧城市的热潮已持续了两三个年头,2012年以前更多的还是部分省份和城市的自发性行为,2013年初随着国内第一批智慧城市试点启动,智慧城市建设一步步走向规模化。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新规划》),明确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第一次将智慧城市纳入国家级战略规划,代表着智慧城市”建设正式成为国家行为。 从概念规划走向落地实施 2014年,智慧城市在政策层面进展明显:从《新规划》到《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这些文件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实践路径、工作重点都有了明确的界定,相较前几年,智慧城市的建设方向进一步明确,但在政策利好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总体来看,2014年智慧城市建设特点及2015年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智慧城市实施将进一步落实 以浙江省为例,2013年完成了20个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评审,2014年这些项目基本都进入实施阶段,部分试点项目已出具实施成效。以宁波为例,2014年主要是以医疗、交通、教育等领域为突破口,推进全市范围内重点智慧应用体系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1+7”智慧物流协同平台建设,并打通了11县、市区的医疗卫生专网。宁波通”累计下载量超10.8万次,人人通空中课堂”高峰日页面浏览量达2.5万次,智慧交通和智慧教育已经活跃在百姓指尖。2015年将是智慧城市实施进一步落实的阶段。

解读:我国的智慧城市国家战略

解读:我国的智慧城市国家战略 近几年智慧城市的影响面很大,特别是地方政府建设智慧城市热情越来越高。智慧城市是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现代科学技术不断融入城市和行业、社会不断创新发展等背景下的必然产物,是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城镇科学健康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城镇发展需求创造智慧城市土壤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国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过程。这期间城镇发展基本上是政府作为推进主体,工业化大发展,以土地为主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模式。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发展非常迅速,可以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这种模式发展给我们带来了这几十年的财富和社会发展同时也出现许多问题。城市病多发,管理和服务的质量与生产生活的需求不匹配。未来我们的城市资源配置需进一步优化,城镇化推进的方式要回到对规律的把握上来。我们的经济发展要向新常态转变,产业结构要向以第三产业、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进行转变,要素投入要向创新性发展模式进行转变。 赛文节能认为,智慧城市的出现可以说正好迎合了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求,这也是地方政府对此非常关注的原因。 现代科学技术的大发展提供了支撑 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的大发展(包括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则为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了支撑,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正在蓬勃兴起。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相融合,能产生倍增效应,能促进用新的思路和工具解决交通、医疗、教育等各种问题,有效提升政府和企业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推动产业发展转型、管理方式变革和社会效率提升。

我国作为信息应用大国,拥有海量的数据资源,同时也具有无限的挖掘价值。从政府的角度要强调对内的共享和协同、对外的开放和利用。比如北京市对各政务部门可开放的各类数据的提供下载与服务,为企业和个人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提供数据支撑,推动信息增值服务业的发展以及相关数据分析与研究工作的开展。上海市政府也推出了数据服务网2.0版,在全国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 国家政策引导奠定了智慧城市国家战略地位 随着智慧城市越来越多得到关注,党和国家对建设智慧城市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 2014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要求“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 同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引导智慧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2015年3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5〕14号)》,提出“发展智慧城市,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域文化。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电、公交和防洪防涝设施等建设。坚决治理污染、拥堵等城市病,让出行更方便、环境更宜居。”,并明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为首的12个部委局负责落实。智慧城市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管理和业态的创新提供了智慧城市建设活力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附件1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 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直辖市及计

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1.基本概况。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等。 2.可行性分析。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础条件和优势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3.创建目标和任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

2020智慧城市国家政策是什么

2020智慧城市国家政策是什么 一、AI 智慧城市的建设需求在不断鞭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的升级革新,而智慧城市的创新发展同样离不开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硬件、大 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的驱动。 有迹象表明,AI(ArtificialIntelligence,即人工智能)正开始大力渗透到智慧城市的众多细分领域。以智慧政务为例,据介绍, 迪威视讯研发了基于大数据、AI、信息安全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 “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该平台可实现城市数据资源的共享 协同,建立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和多元化服务的“互联网+政务 服务”新模式,使“百姓跑腿”变成“数据跑腿”。 二、PPP 过去一年多来,智慧城市的商业运营模式创新取得突破,PPP被 应用于众多智慧城市项目,譬如“智慧阳信”PPP建设项目”(规模9.44亿元)、“智慧蓬莱”建设项目”(?(规模12.4亿元)、宁乡县 智慧城市(?(规模4.61亿元)、桃源县智慧城市(一期)建设(规模 5.82亿元)。 三、新型智慧城市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城市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并对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网信办在全面调查和摸清全国智慧城市建设情况的基础上,面对智慧城市建设遇到的新挑战和新要求,提出了新型智慧城市的 概念,并且牵头组织国家发改委等26个部委联合推动新型智慧城市 建设。

此外,网信办提出了以点带面的建设思路,确定深圳、福州、嘉兴三个城市为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由此正式拉开了国内新型智慧 城市建设的序幕。 前述迪威视讯相关人士表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效将影响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关乎人民的福祉。 值得注意的是,有别于早先智慧城市试点中由IBM、思科等境外 品牌扮演引路人角色,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已经变更为本土 势力,旨在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智慧城市。 四、大数据 在当前“互联网+”的背景之下,大数据是智慧城市的核心资产,是构建智慧城市的基石,智慧城市建设离不开大数据技术的支持。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专家委员会 副主任宁家骏在月初举行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大数据资源管理研 讨会中提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大数据的重要载体,要将大数 据引入管理,运用大数据的技术和理念,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 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城市管理新方式,使公共服务效 能更高,助力城市高效运行。” 而作为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的深圳,今年9月底深圳市通过的《深圳市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到:”十三五”期间,要 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决策系统、全市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和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决策能力。大数 据在政府治理和管理方面,一直发挥重要作用。” 五、互联网+民生 智慧城市就是通过互联网思维,帮助政府来管理来治理,为百姓提供服务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依托“互联网+民生”,推动政务 服务从分层级、分区域、分行业、分部门的分散式服务,向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一体化服务转变,能有效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政府的服务的规范化、高效化、智慧化水平。

智慧城市项目政策依据(参照)

深圳市XXXX智慧项目 {本文档只罗列相关的政策依据,仅做参考} 1设计依据 1.1 政策依据 1)《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2)《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深圳市政府 3)《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省政府 4)《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 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6)《深圳市龙岗区智慧城区总体规划研究(2014-2020年)》 7)《深圳市龙岗区智慧城区规划纲要(2014-2020年)》 8)《DB37/T 2657-2015智慧园区建设与管理通用规范》 9)《智慧园区建设指南》(Guidebook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mart Park) 1.2 标准依据 1)《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T103-2004) 2)《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GB/T1988-1998) 3)《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17798-1999) 4)《地理信息元数据》(ISO19115:2003) 5)《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CH/T9003-2009) 6)《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CH/T9004-2009) 7)《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T9005-2009)

8)《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规范》(CH/T 9015-2012) 9)《三维地理信息模型生产规范》(CH/T 9016-2012) 10)《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库规范》(CH/T 9017-2012) 11)《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0-2004) 12)《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7027-2002) 13)《人脸识别设备通用规范》(SJ/T11608-2016) 14)《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GB/T31488-2015) 15)《公共安全人脸识别应用图像技术要求》(GB/T35678-2017) 16)《宽带光纤接入工程设计规范(YD5206—2014)》 17)《宽带光纤接入工程验收规范(YD5207—2014)》 18)《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工程设计规范(5193—2014)》 19)《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工程验收规范(5194—2014)》 20)《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建科研函〔2013〕52 号)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147号令; 2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2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 24)《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25)《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公信安[2008]736 号; 26)《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27)GB/T 11457-2006 信息处理软件工程术语; 28)GB/T 18234-2000 信息技术CASE工具的评价与选择指南; 29)GB/T 18492-2001 信息技术系统及软件完整性级别; 30)GB/T 18914-2002 信息技术软件工程 CASE工具的采用指南; 31)GB/T 8566-2007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32)GB/T 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33)GB/Z 18493-2001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指南; 34)GB/Z 20156-2006 软件工程软用于项目管理的指南; 35)GB/T 20157-2006 信息技术软件维护;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2年11月22日正式印发《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并做好2012年度申报试点有关工作。 目录 1通知 2办法全文 ?总则 ?申报 ?评审 ?创建过程管理和验收 ?附则 3指标体系 1通知编辑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2〕42号内容: 智慧城市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为探索智慧城市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和发展的科学方式,决定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现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2012年度申报试点有关工作。 一、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通过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二、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城市(区、镇),应制定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家智慧城市创建目标并编制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政策、组织和资金保障体系。 三、请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送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1]。 2办法全文编辑 总则 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2]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2]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2]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2] 申报 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2]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2]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2] (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智慧城市浅谈---国家对发展智慧城市的政策

智慧城市浅谈---国家对发展智慧城市的政策 基本概念 智慧城市是指将信息技术与先进的城市经营服务理念进行有效融合,通过对城市进行数字网络化管理,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管理服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但同 时“城市病”越发显现,城市管理者们热切希望在保持城市高速发展的同时有效缓解“城市病”,并做了种种有益的尝试,构建“智慧城市”便是其中的主流思想。 2 智慧城市建设进展 2.1 国际智慧城市进展 迪比克——第一个智慧城市:2009年9月,美国中西部爱荷华州的迪比克市与IBM共同宣布,将建设美国第一个“智慧城市”,一个由高科技充分武装的60000人社区。通过采用一系列IBM新技术“武装”的迪比克市将完全数字化,并将城市的所有资源都连接起来(水、电、油、气、交通、公共服务等),因此可以侦测、分析和整合各种数据,并智能化地作出响应,服务于市民的需求。其实施核心是水、电、气三表的实时监测。 瑞典:瑞典的智慧城市建设在交通系统上得到了最大的体现。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交通拥挤非常严重,于是,瑞典当局在2006年初宣布征收“道路堵塞税”。在IBM公司的助力下,斯德哥尔摩在通往市中心的道路上设置了18个路边控制站,通过使用RFID技术以及利用激光、照相机和先进的自由车流路边系统,自动识别进入市中心的车辆,自动向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6:30到18:30之间进出市中心的注册车辆收税。通过收取“道路堵塞税”减少了车流,交通拥堵降低了25%,交通排队所需的时间下降50%,道路交通废气排放量减少了8%~14%,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了40%。 爱尔兰:智能科技在爱尔兰自然环境方面得到了成功应用。 日本:日本2009年7月推出“i-japan(智慧日本)战略2015”,旨在将数字信息技术融入生产生活的每个角落,目前将目标聚焦在电子化政府治理、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教育与人才培育等三大公共事业。 韩国:2009年,韩国仁川市宣布与美国思科公司合作,以网络为基础,全方位改善城市管理效率,努力打造一个绿化的、资讯化的、无缝连接便捷的生态型和智慧型城市。

智慧城市相关政策及新闻

中国促智慧城市建设 10试点城市初步完成项目设计 2014-02-14 10:34:00来源: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北京2月14日电(白琥)14日在京发布的《2013年测绘地理信息蓝皮书》指出,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已进入高速发展期。截至目前,太原、广州、徐州、临沂、郑州、重庆、武汉、无锡、淄博、宁波10个列入试点的城市已初步完成项目设计。 根据蓝皮书,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与新型城镇化的“双轮驱动”下,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已从概念引进向具体落实转变,并进入高速发展期,将带来信息领域大规模投资,开辟信息消费巨大空间。 2013年初,《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技术指南》发布后,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与试点工作随即开展。此轮试点的重点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立时空信息数据库;二是构建时空信息云平台;三是开展应用示范。目前,太原、广州、徐州、临沂、郑州、重庆、武汉、无锡、淄博、宁波10个列入试点的城市已初步完成项目设计,正在进行设计论证和基础设施完善等工作。 国家有关部门及各地积极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国务院即将出台《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全国80%以上的二级城市明确提出建设智慧城市的发展目标,湖北等省提出建设“智慧城市群”,浙江、江苏等地也印发了加快本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蓝皮书还指出,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将在2015年全面完成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并在此基础上促进转型升级,向智慧城市发展。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于2006年启动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截至2013年底,地级市累计立项321个,完成建设190个,开发应用系统逾2500个,县级市已立项建设260个,应用涉及国土、规划、公安、房产、环保、消防、卫生等领域。(完) (原标题:中国促智慧城市建设 10试点城市初步完成项目设计) 关于推进“智慧物流”发展的五点意见

(完整word版)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docx

附件 2 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 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指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及实施方案的 要及实施方案完整性和可行性。 组织机构指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体系和执行机构,负责智慧城市创建工作。 保障体系 政策法规指保障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行的政策法规。 经费规划和持续保障指智慧城市建设的经费规划和保障措施。 运行管理指明确智慧城市的运营主体并建立运行监督体系。 无线网络指无线网络的覆盖面、速度等方面的基础条件。 保障体系与基网络基础设施 宽带网络指包括光纤在内的固定宽带接入覆盖面、 础设施接入速度等方面的基础条件。 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指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使用情况。 指建设城市基础空间数据库、人口基础数 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 建筑物基础数据库等公共基础数据库。 公共平台与数据指建设能对城市的各类公共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交换的信息平台,满足城市各类 库城市公共信息平台 业务和行业发展对公共信息交换和服务 的需求。 信息安全指智慧城市信息安全的保障措施和有效性。 指编制完整合理的城乡规划,并根据城市 城乡规划发展的需要,制定道路交通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等具体的专项规划,以综合指导城市建设。 指建有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并建成基于国 数字化城市管理家相关标准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实现区域网格化管理。 通过制定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利 智慧建设与宜 城市建设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政府在建筑勘察、设 居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能力 提升。 指通过制定和落实房产管理的有效政策, 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房产管理,促进 房产管理政府提升在住房规划、房产销售、中介服 务、房产测绘等多个领域的综合管理服务 能力。 指通过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的应用,提升 园林绿化园林绿化的监测和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园 林绿化水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建办科[2012]42号?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唯一标志】189912? 【全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作的通知 (建办科〔2012〕42号) (相关资料:?地方法规5篇)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交 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智慧城市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 筹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为探索 智慧城市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和发展的科学方式,决定开展 国家工作。现将《国家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 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2 012年度申报试点有关工作。 一、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 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 视,抓住机遇,通过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能力 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二、申报国家的城市(区、镇),应制定智慧城市发展规划 纲要,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 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家智慧城市创建目标并编制实 施方案,建立相应的政策、组织和资金保障体系。 三、请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 出推荐意见,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 报送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人及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人:姚秋实、陈新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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