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竞争福利效应分析

国际税收竞争福利效应分析
国际税收竞争福利效应分析

国际税收竞争的福利效应分析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商品和要素市场加速融合,国际间资本的流淌性不断增强,世界各国对资本、技术等流淌性生产要素的竞争日趋激烈,与此相适应,国际税收竞争不断加剧。然而,国际税收竞争是否有害,迄今为止,不管是在理论研究依旧政策制定上,始终是世界各国争论的焦点。探究国际税收竞争的真实福利效应关于一国应对经济全球化进行税收政策选择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标准税收竞争模型及其扩展

西方税收竞争理论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的Tiebout模型,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后,与日趋激烈的国际税收竞争实践相适应,税收竞争理论快速进展,成为公共经济学的重要课题,特不是新国际贸易理论、新经济地理理论以及公共选择理论等相继以不同的分析框架加入到税收竞争问题的研究中,极大地丰富了税收竞争理论的研究成果。从西方税收竞争理论的进展脉络来看,不同的理论分析得出不同的结论和政策主张,然而其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应是标准税收竞争模型及其扩

展研究,其结论也是目前主张国际税收竞争有害论以及实施国际税收协调的差不多依据。

Oates于1972年得出了政府间税收竞争行为会损害经济效率的结论。他认为,税收竞争的结果是使地点公共物品的产出低于”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有效水平。

继Oates对税收竞争的讨论之后,经济学家们大概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基于Oates的思想构建规范的税收竞争模型。其中较早的包括Mieszkowski和Zodrow(1986)以及Wilson(1 986)。Mieszkowski 和Zodrow(1986)的模型被理论界称为“差不多的”(basic)、“经典的”(classic)或”标准的”(standard)税收竞争模型。此后的大部分研究都以该模型为起点,在不同的方向进行扩展。

标准税收竞争模型考察了在简化的条件下,资本流淌对资本课税的阻碍。其假设要紧包括:世界可供资本量固定不变;有众多在人口、经济规模、人均资本量等方面完全相同的小区域参与税收竞争;各区域仅对资本从源课税;除资本税外政府无其他收入来源;政府选择税率所依据的惟一目标是国民福利最大化。

标准税收竞争模型认为,在封闭经济条件下(零资本流淌),每个国家运用本国的资本,政府以国民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将税率设置在“公共支出的边际效用等于私人支出的边际效用”的最优水平(即帕累托最优税率)。当资本能够流淌时,各国竞相削减税率,竞争世界固定量的资本,直到税率下降到”底部”(race to the bottom),即,次优的低水平税率,这时公共支出的边际效用大于私人支出的边际效用。“对称”税收竞争均衡时,与“零资本流淌”情况相同,每个国家仍然动用原有数量的资本,但却以次优的低水平税率,提供次优水平的公共产品。

据此,标准税收竞争模型的结论是:资本流淌会导致次优的低资本税率以及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假如所有区域都在税收竞争均衡的水平上同等地提高税率,将会增加公共物品的提供,并进而提高所有区域的福利。税收协调带来的税率增加将是帕累托改进。此后,Razin和Sadka(1991)进一步提出,国际间完全的资本流淌会导致对资本所得的税率下降为零。

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后,在标准税收竞争模型的分析框架内,许多致力于税收竞争理论研究的经济学家.通过逐步放松假设,对标准

税收竞争模型从不同方向进行了拓展和深化。如Wildasin(1998)修正了标准税收竞争模型,考察了有限数量的国家能够通过税收政策阻碍世界资本税后回报的情况;几类研究放松了”对称”假设,研究了非对称税收竞争模型;Bucovetsky和Wilson(1991)等人放松了“资本课税是政府惟一收入来源”假设,将劳动力作为第二个税基加入到模型中,考察税负分布的变化,得出的结论是:随着资本流淌性的增强,税负会更多地转移到劳动力上。

如上所述,标准税收竞争模型是建立在严格假设基础上的,其结论在现实中是否适用,还有待于对现实的进一步考察。

二、国际税收竞争条件下的税率变动分析

标准税收竞争模型及其后续的扩展研究认为,“税收竞争”有害的一个重要基础是税收竞争所带来的“财政外部性”。即,一国政府采取的增加本国居民福利的措施会导致其他国家居民福利的下降。例如,一国为吸引资本流入而降低对流淌资本的税率会以其他国家受损为代价,导致其他国家税基缩小,税收收入减少。

逐步放松标准税收竞争模型的假设条件则会发觉,现实中一方面一些因素会对税收竞争带来的财政外部性的强度进行校正,从而减弱或延缓税率下降的趋势;另一方面,一些因素会使一国政府能够对资本课征更高的税率而不引发资本外流,从而使国际税收竞争约束下的税率变动呈现出复杂的趋势。

(一)对财政外部性强度的修正

1.世界资本量可变。标准税收竞争模型假设世界资本量固定不变。假如同意世界资本量可变,由于对资本的课税会潜在地阻碍家庭储蓄,那么一国提高税率所引发的资本外流将低于假设资本量固定不变的情况,从而降低税收竞争导致的财政外部性。

2.大国假设及不对称竞争。标准税收竞争模型假设税收竞争在众多完全相同的小区域之间进行,因而对所有区域,世界税后资本回报是给定的外生变量。假如假设税收竞争发生在有限数量的大区域之间,这些大区域大到足以阻碍均衡的税后资本回报,税收竞争的财政外部性将会进一步被削弱。

在大国假设下,一方面税率增加引致的资本外流会减少世界税后资本回报,从而减少资本外流,降低资本对税率的弹性。另一方面,当税率增加导致资本外流以及相应的税后资本回报率下降时,居民的储蓄收入会随着资本边际产出的下降而下降,从而进一步减少资本外流。因此,在大国假设下,资本对国内税率变动的弹性小于小国假设。而在大国与小国之间进行的不对称竞争中,由于大国资本对税率的弹性较小,公共支出的边际成本更低,因而相对小国而言会选择更高的税率。

3.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实施。标准税收竞争模型基于一国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的所得难以监控,居民税收管辖权难以有效实施的考虑,假设竞争各国仅对资本从源课税。然而目前世界许多国家的所得税基于资本输出中性原则仍然实施居民税收管辖权,同时采纳对境外所得已纳税款进行税收抵免的方法消除双重征税。这意味着到境外投资的纳税人不论投资地点在哪,其税负最终取决于母国的税率,除非东道国的税率高于母国税率。可见,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低税国对资本的吸引力。

(二)不完全竞争与规模酬劳递增

标准税收竞争模型对税收竞争的研究是以规模酬劳不变和完全竞争为前提的。但现实中,由于大规模生产的优势、积存经验的优势以及由创新带来的短期优势等而产生的规模经济,在许多行业中,我们看不到众多小厂商之间的完全竞争,而是少数拥有阻碍价格能力的垄断厂商之间的竞争。

Haufler和Wooton(1999)将基于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而在20世纪80年代产生的新国际贸易理论运用到税收竞争的研究中,考察了不完全竞争和存在交易成本的情况下,两国竞争垄断厂商的不对称税收竞争问题。他们的结论显示,即使大国在税收竞争中课征更高的税率,由于存在交易成本,更好的市场准入为大国提供了区位优势,从而确保大国仍然能够以更高的税率来保持对资本的吸引力。这一观点在新经济地理理论中得到了进一步印证和进展。

(三)产业集聚与特定区位地租

近年来,新经济地理理论以完全不同的分析框架加入到国际税收竞争的研究中来,并对标准税收竞争模型的结论提出挑战。

Kind、Midelfart-Knarvik和Schjelderup(2000)、Ottaviano和Van Ypersele(2002)研究发觉,当所有经济活动集聚在一个国家,那么该国的资本回报率高于其他国家的潜在资本回报率,多出的部分即是产业集群效应所带来的特定区位地租。产业集群的东道国能够拿出特定区位地租的一部分作为税收,而可不能导致资本流出国外。

依照新经济地理理论的研究,在存在产业集群效应的情况下,资本流淌可能导致资本税收的增加而不是下降,而税收竞争也可不能导致区域间税率的趋同,产业集群的东道国能够课征更高的税收,并从中获益。

(四)税收与公共物品的组合

早在1956年,Tiebout在其税收竞争模型中,考察了区域之间对流淌家庭的竞争,假设各个家庭依照他们对税收和公共支出组合的偏好来选择居住区域,其结论为,在各区域竞争均衡时,公共物品的提供是有效的。因为这时,中央政府不可能通过资源的再配置使一些居民状况变好,同时不导致任何居民的状况变坏。

尽管Tiebout模型因其严格的假设条件而受到质疑,特不是被认为忽略了在后来的研究中所备受关注的财政外部性问题,然而其模型的一

个重要意义是指出了政府吸引流淌资本的工具不仅仅是税收,而是税收与公共物品的组合。良好的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投入物品,例如基础设施,能够降低交易费用,节约私人的生产成本,提高资本的边际生产率。因此,一个政府假如能够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也能够课征更高的税收而不引起资本的外流。

经验数据显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OECD国家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和有效税率均普遍下降,只是由于各国在税制改革中减税的同时通常采取措施扩大税基,减少税制的扭曲程度,因而有效税率的下降幅度略低于法定税率。例如,Devereux.Griffith和Klemm(2002)的经验研究显示,在1982~2001年期间,16个OECD国家的法定公司所得税率逐步下降,13个欧盟成员国(不包括丹麦和卢森堡)的平均法定税率由1982年的48%下降到2001年的33%,平均有效税率由1982年的40%下降到2001年的28%。然而,与税率的普遍下降相反,多数OECD 国家公司所得税收入占GDP的比重却呈现出上升的趋势,1982~1999年,欧盟15国平均公司所得税占GDP的比重由2.2%上升到3.5%。

关税经济效应的局部均衡分析

一、关税经济效应的局部均衡分析 对关税经济效应的局部均衡分析的研究前提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即假定一种商品的均衡价格只取决于这种商品本身的供求状况而不受其他商品的价格和供求状况的影响。 通过“小国”和“大国”两种情形。(小国,指不是某种商品的重要的进口国;大国,指某种商品的重要进口国)可以分别解释以下的关税效应。 第一种情形:小国征收关税 小国的关税效应图示如下: P H S Pt表示征收关税后的国内价格Pt A B Pw a b c d Pw表示征收关税前的世界价格 C E F G I D b+ d为小国征收关税的净福利损失 O Q1 Q3Q4Q2 (一)关税对小国本身的影响 1、关税的生产效应 小国征收关税后,国内市场价格因进口减少而上升,国内厂商扩大生产,产量增加,这就是关税对小国的生产效应。由生产者得到的福利为梯形CA PtPw,即区域a(生产者剩余=IA Pt—IC Pw) 2、关税的消费效应 小国征收关税后,国内市场价格上升导致消费减少,即关税的消费效应。 消费者福利损失为梯形GB PtPw,即区域a+ b + c + d(HG Pw—HB Pt)

3、关税的税收效应 本国征收的税收将由政府获得,形成政府的财政收入。即关税的税收效应。图中矩形面积ABEF,即c(征收关税后进口的数量与单位产品征收的关税的乘积) 4、关税的贸易效应 把关税的生产效应和消费效应综合起来看,关税的贸易效应指一国征收关税使该商品国内价格上升,导致消费量减少,最终进口量减少,即减少量为Q1 Q3 + Q4 Q2 5、关税的净福利效应 把关税的生产效应、消费效应和税收效应综合起来看,就可以得到关税的净福利效应。 关税的净福利效应=生产者福利增加—消费者福利损失+政府税收收入 =a-(a+b+c+d)+c= - (b+d) (二)关税对小国之外的其他贸易伙伴国及世界的影响 根据假定,由于征税国是一个小国,不能影响征税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因此该国征收关税对贸易伙伴也就没有什么影响,贸易伙伴国的福利水平不变。然而,征收关税却降低世界总体福利水平,下降的部分即为关税实施国的福利净损失部分。 综上所述,:对小国而言,最优的贸易政策是不征收关税,即自由贸易是最好的贸易政策。 第二种情形:大国征收关税 大国征收关税后,在本国也会产生与小国情形相似的生产效应、消费效应和贸易效应等。但是,与小国情形相比,大国征收关税后产生的效应至少有以下几点不同:

国际税收经典习题(doc 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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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整理》word版

课后习题整理 一.Base for international tax: country taxation 1.What is international tax? What does it mainly address? 答:International tax means a series of tax issues resulting of different tax rules and conflicting jurisdictions made by countries, and solutions. International tax in a board sense covers not only income taxes but also turnover taxes, etc. 二.International income taxation 1.How does a country generally design its income taxation system? 答:①territorial(属地): taxation only of in-country income,e.g. Hong Kong; ②residency(属人): taxation of all income of residents and/or citizens; ③exclusionary(例外): specific inclusion or exclusion of certain amounts, classes, or items of income in/from the base of taxation; ④Hybrid(混合): e.g. USA , UK 2.Why is it important to make clear source of income? 答:①in a territorial system, source often determines whether or not the income is taxed; ②source of income is also important in residency systems that grant crs for taxes of other jurisdictions. 三.Tax residence 1.What is the main difference between a tax resident and a non-tax resident for tax liability purpose? 答:①a tax resident: world-wide tax liability; ②a non-tax resident: limited tax liability. 2.Can you name some tests in determining whether a person is a resident?答:①For corporation: place-of-incorporation test , place-of-management test, residence-of-the shareholders test; ②For individual: a fact-and-circumstances test/ domicile test , number of days test, intention test. 3.Take an example to prove how different countries apply differing tests to judge a person's residence? 答:China: for individual: domicile test , number of days test(a full year); for corporation: place-of-incorporation test or place-of-management test. Ireland: for individual: number of days test(183 days) ,domicile test for corporation: now :place-of-incorporation test past :place-of-management test.

关税的福利效应分析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关税的福利效应分析 当国家开始征收关税将对一国的整体的社会福利产生相应的影响,要想了解关税对中国汽车市场产生的影响,可以通过一个局部均衡模型来进行分析,其中只分析关税一项影响因素对供求关系产生的变化而带来的福利效应的分析。 但是讨论到我国汽车进出口的关税的福利效应时就必须首先确定分析的国家为大国还是小国,小国意为本国的通过征收关税来改变价格不会对国际价格产生影响,一般关税为国际价格与国内价格之差。而对于大国意来讲,关税的税率高低会因大国的进出口量变化而对国际市场整体的供求关系产生影响,进而使国际价格发生变化。对于中国而言,我国的汽车进出口量还不足以影响到国际供求关系,所以中国在汽车进出口可以视为小国。 征收关税对将使价格提高,必然会使国内的可以生产进口替代品的生产厂商提高产量,增加了国内生产。可是在提高价格的同时国内对于进口产品的需求弹性大于零,就会减小国内消费。对于国家关税必然会产生关税收入,关税收入=税率*进口量。所以关税的福利效应=生产者增加的福利-消费者减小的福利+政府的税收收入 关税福利分析图 图中,S为供给曲线,D为需求曲线,当没有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S和D的交点为均衡点。P1为国际市场的价格,也就是自由贸易时的价格。t为对进口的产品所征收的关税,所以P2征收关税之后的价格,即为P2=P1+t。 在小国的条件下,供给曲线S与P1、P2两条线分别相交于3和1两点,意为当征收关税之后,因为价格的提升国内的生产量由Q1提升到了Q2,增加了Q1Q2,体现了关税对于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带来的生产者增加的福利可以用增加的生产者剩余表示,可用图中的梯形a(1 P2 P13)的面积来表示。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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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形考作业精选 一、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 )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D. 最惠国原则 《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的原则不包括(D. 强制许可原则) 《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限于( A. 在开航前和开航时) 《海牙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是(B. 一)年 《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D.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B.钩至钩)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承诺通知中对下列哪些内容有所添加、限制,则被认为是非实质性改变了要约内容的附有条件的承诺?(B.货物的原产地证)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以适用的货物买卖包括哪个?(C.飞机零部件的买卖)《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的版权保护期是(A.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25年) 1965年《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简称是C. 华盛顿公约 FOB和CIF这两种贸易术语只适用于下列哪种运输方式? (C. 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条件下,出口清关手续应由哪一方办理(B. 卖方) GA TT第20条一般例外不适用于(B. 进口国为保护全球资源采取的措施) GA TT第24条允许WTO成员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但是要求(A.地区贸易集团内必须取消影响相互之间贸易的所有关税和其它限制) WTO《贸易的技术壁垒协议》适用于与产品标准有关的进口国采取的措施,这里的“产品标准”是指(C. 影响产品性能的生产工艺、生产方法) 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是(C. 一切险最大,其次是水渍险,再次是平安险)。 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通常是(C. 仓至仓期间)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总的承保条件事先约定,细节留待以后申报的保险单是(D.流动保险单) 被保险人把残存被保险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并请求赔付全额保险金的条件是货物发生(D. 推定全损) 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的根本缺陷不包括:D. 德国马克不得用于国际结算 采用外交保护的限制条件是A. 国籍继续原则和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从事国际投资的本质或目的是A. 觅利 淡水雨淋险属于(C. 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投资风险中不包括B. 投资者违约险 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不包括:D. 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 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的标准不包括:D. 意向标准 风险转移指的是:(B. 风险承担责任的转移)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C组术语中卖方承担的风险如何?(C. CIF 与CFR相同)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2000》的规定,哪个国际贸易术语规定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货物超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给买方?B. FOB(天津) 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起讫为(C. 自装运港起吊至目的港脱离吊钩)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规定,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交易,货物的风险从(D. 合同成立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为一段时间,在买卖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具体的交货期应:A. 由卖方在规定的交货的交货期内选定

关税的经济效应分析(20200621124043)

关税的经济效应分析 一、贸易小国的关税效应 假定进口国是贸易小国,即该国某种商品的进口量占世界进口量的很小一部分,因此,该国进口量的变动不会影响世界市场价格,如同完全竞争的企业,该国只是价格的接受者。这样,该国征收关税后,进口商品国内价格上涨的幅度等于关税税率,关税全部由进口国消费者负担,如图1所示。 图1贸易小国的关税效应 假设图1中的D为国内需求曲线,S为国内供给曲线;P0为自由贸易下的国际价格(也是国内价格),SC为进口量;P t为征收关税后的国内价格(等于国际价格加关税额),SC2为进口量。贸易小国对某种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后,将产生的经济效应如下。 1 ?价格效应(Price effect )。进口国征收关税将引起国内价格由P0上涨到P t。 2. 消费效应(Con sumption effect )。征收关税降低了该商品的国内消费量。征收关税前,国内需求量为G,征收关税后引起价格上涨,需求量减少到C2。由于征收关税,引起国内消费量的减少,就是关税的消费效应。关税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其损失为a+b+c+d的面积。由于征收关税,国内消费者减少消费,从而降低了物资福利水平。 3. 生产效应(Production effect )。征收关税增加了该商品的国内产量。征收关税前,国内供给量为S,征收关税后引起价格上涨,供给量增加到S。由于征收关税,刺激国内供给量的增加,就是关税的生产效应。关税给生产者带来利益,其利益为a的面积。由于征收关税,一些国内资源从生产更有效率的可出口商品转移到生产较缺乏效益的可进口商品,由此造成了该国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

4. 贸易效应(Trade effect )。征收关税减少了该商品进口量。征收关税前,该国进口量为SC,征收关税后,进口量减少到SC2。由于征收关税,导致进口量的减少,就是关税的贸易效应。 5. 财政收入效应(Revenue effect )。征收关税给国家带来了财政收入。只 要关税不提高到禁止关税的水平,它会给进口国带来关税收入,这项收入等于每单位课税额乘以进口商品数量,其数额为c的面积。 6. 收入再分配效应(Redistribution of in come effect )。征收关税使消费者的收入再分配。征收关税后,生产者增加了面积为a的利益,这是由消费者转移给生产者的;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了面积为c的利益。 7 .净福利效应。征收关税后,各种福利效应的净值为-(b+d)。它意味着对贸易小国而言,关税会降低其社会福利水平,其净损为(b+d)。这部分损失也称为 保护成本或无谓损失(Deadweight loss )。其中,b为生产扭曲(Production distortion ),表示征税后国内成本高的生产替代原来来自国外成本低的生产,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下降所造成的损失。d为消费扭曲(comsumption distortion ),表示征税后因消费量下降所导致的消费者满意程度降低,是消费者剩余的净损。 二、贸易大国的关税效应 如果进口国是一个贸易大国,即该国某种商品的进口量占了世界进口量的较大份额,那么该国进口量的变化就会引起世界价格的变动。因此,大国征收关税虽然也有上述小国的种种关税经济效应,但由于大国能影响世界价格,因此从局 部均衡分析所得的征收关税的代价和利益对比的净效果,就不同于小国情况。贸易大国对某种进口商品征收关税以后,将产生的经济效应如图2所示。

国际税收简答题论述题选择题整理

第?一篇总论 第?一章导?言 简答题 1.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性质是什么?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葛惟熹) 国际税收的本质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葛惟熹) 2.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 既包括所得课税、财产课税所产?生的国际税收问题及其协调,也包括商品课税即国内商品课税和关税所产?生的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其协调。(流转税,所得税,?一般财产税) {研究对象:课税权主体、课税主体和课税客体等税收法律要素; 课税客体中对?人税和对物税所形成的国际重复征税机理及其约束和免除规范; 国际避税、逃税、节税和税收筹划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及其反制措施; 不同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选择与实现; 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签订和不同范本?比较; 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和欧盟等?一些重要的全球和区域贸易的税务协调措施等。} 3.简述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关系。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外税收,是指世界各国在对外经济活动中,与本国相关或者专门制定的税收法令、政策规定和制度,以及分配关系问题。 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涉及外国纳税?人的部分。?一国的涉外税收?立?足于国内,?而国际税收?立?足于国际间。 4.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范围。 (?一)税收管辖权的协调 (?二)跨国纳税?人和跨国征税对象的管理与调整分配 (三)对?人税和对物税的税收职能异化所形成的对国际税收分配和国际税务协调有 关规范的冲撞 (四)国际税收协定中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动态条款 论述题 1.试述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国际税收的影响。p23 (1)电?子商务交易中客户所在国(所得来源国)是否应对国外销售商的经营所得征税。 (2)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交易所得的性质和类别有时会难以确定,从?而给在相关国家之间区分征税权带来?一定困难。 (3)电?子商务条件下纳税?人的国际偷税和避税活动会更加隐蔽,从?而要求国际社会尽快研究制?止纳税?人偷税和避税?行为的办法。 2.为什么说国际税收分配不能离开国家税收分配?而单独存在,?而两者又有着严格的区别?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它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也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 联系: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 国家税收受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 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2)国家税收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体现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税种,?而国际税收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

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内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混合所得税制 2.所得课税 3.单一阶段销售税 4.进口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关税的福利效应分析

关税的福利效应分析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关税的福利效应分析 当国家开始征收关税将对一国的整体的社会福利产生相应的影响,要想了解关税对中国汽车市场产生的影响,可以通过一个局部均衡模型来进行分析,其中只分析关税一项影响因素对供求关系产生的变化而带来的福利效应的分析。但是讨论到我国汽车进出口的关税的福利效应时就必须首先确定分析的国家为大国还是小国,小国意为本国的通过征收关税来改变价格不会对国际价格产生影响,一般关税为国际价格与国内价格之差。而对于大国意来讲,关税的税率高低会因大国的进出口量变化而对国际市场整体的供求关系产生影响,进而使国际价格发生变化。对于中国而言,我国的汽车进出口量还不足以影响到国际供求关系,所以中国在汽车进出口可以视为小国。 征收关税对将使价格提高,必然会使国内的可以生产进口替代品的生产厂商提高产量,增加了国内生产。可是在提高价格的同时国内对于进口产品的需求弹性大于零,就会减小国内消费。对于国家关税必然会产生关税收入,关税收入=税率*进口量。所以关税的福利效应=生产者增加的福利-消费者减小的福利+政府的税收收入 关税福利分析图 图中,S为供给曲线,D为需求曲线,当没有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S和D 的交点为均衡点。P 1 为国际市场的价格,也就是自由贸易时的价格。t为对进 口的产品所征收的关税,所以P 2征收关税之后的价格,即为P 2 =P 1 +t。 在小国的条件下,供给曲线S与P 1、P 2 两条线分别相交于3和1两点,意为 当征收关税之后,因为价格的提升国内的生产量由Q 1提升到了Q 2 ,增加了 Q 1Q 2 ,体现了关税对于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带来的生产者增加的福利可以用增 加的生产者剩余表示,可用图中的梯形a(1 P 2 P 1 3)的面积来表示。 在需求方面,当征收关税后价格提升,需求曲线D与P 1P 2 两条线相交于Q 3 Q 4 两点。可以理解为由于征收关税,进而消费需求由Q 4减少到了Q 3 。由于消费减 少带来的社会福利的减少可以用消费者剩余表示,可用图中的梯形a+b+c+d (2P 2P 1 6)面积来表示 在国家的关税税收收入方面,由于征收关税,进口量由征收之前的Q 1Q 4 减少 为Q 2Q 3 ,关税由征收前为零变为t*Q 2 Q 3 ,可用图中的c(1245)的面积来表示。 关税带来的福利效应=增加的生产者剩余-减少的消费者剩余+政府财政收入。所以可用图中表示为a-(a+b+c+d)+c,即为-(b+d)。 通过对图的分析可知,当小国条件下征收关税,对于社会整体的福利效应为负。这样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更主要的是通过关税条节价格,进而引导社会资源更多的使用到国内的进口替代产业的生产中。体现了关税对本国的保护作用。

国际税收必考知识点汇总,应考必备。

所得税管辖权类型: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住所标准,居所,停留时间);法人居民身份(注册地,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选举权控制) 国际重复征税:指的是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被相同或列斯的税种课征了一次以上。 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因:两国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两国不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 税收绕让: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避税与偷税的区别:①: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缴纳税款;而避税是指纳税人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②:偷税直接违反税法,是一种非法行为;而避税是转税法的空子,并不直接违反税法,因而从形式上看他是一种不违法行为。③:偷税不仅违反税法,而且往往要借助犯罪手段,所以偷税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避税是一种不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受法律制裁。 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①,有关国际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②税率差异③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④,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 国际避税地:指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国际避税地的类型:①,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②,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③,所得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④,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转让定价: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 转让定价意义:①,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指示器②,跨国公司组织形式向分权化发展的重要保障。③,实现其全球发展战略、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便利工具。④,实现知识产品内部化的重要手段。 国际避税的手段:①,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利润②,滥用国际税收协定③,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④,组建内部保险公司⑤,资本弱化⑥,选择有力的公司组织形式⑦,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资本弱化: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 外企在我国避税的特点:①,外商企图独享归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②,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将企业的利润调出境外。③,西方一些国家对所的贺岁实行归属抵免制。

财税学院本科生学年(毕业)论文选题

财税学院本科生学年(毕业)论文选题 1、公共商品问题研究 2、政府经济职能界定研究 3、财政支出问题研究 4、社会保障体系研究(见326-336) 5、政府采购制度研究(见309-313) 6、政府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7、公共收费制度研究 8、公债研究(见319-323) 9、财政政策研究 10、财政收入研究 11、国有资产问题研究 12、地方财政问题研究 13、部门预算改革的背景及其基本内容。 14、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基本运作方式。 15、我国政府预算科目设置的现状、所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思路。 16、政府预算编制方法的选择。 17、复式预算的基本特点,以及中国复式预算改革的目标模式。 18、中国政府预算编制时间表安排上存在问题及其改进。 19、政府预算效率的影响因素及其改进思路。 20、政府预算效率的评估方式和方法的选择。 21、政府预算的民主化和法治化的经济分析。 22、政府预算监督机制的构建。 23、当前国库体制与政府预算改革应如何配合? 24、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设置的改革。 25、外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26、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27、外国失业保险制度研究 28、外国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29、外国国有企业制度研究 30、国外政府采购制度研究 31、国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 32、国外公司所得税制度研究 33、国外政府支出制度研究 34、国外预算管理体制研究 35、国际财政问题研究

36、当代西方财税理论研究 37、国外公债制度研究 38、历史上征税依据论、征税对象论、征税原则论述评。 39、本末论、义利论述评 40、儒、法、墨、道各学派理财思想述评。 41、历史上田赋制度沿革变化述评。 (包括评两税法、或评一条鞭法、或评摊丁入地) 42、历史上财政预算制度述评 43、历史上财政管理体制演变述评 44、历史上财政监察审计制度述评 45、对某一财政思想或某一财政制度述评(可自定题目) 46、“黄宗羲定律”述评 47、孙中山财政思想述评 48、毛泽东财政思想述评 49、邓小平理财思想述评 50、对我国财政产生和财政本质的探讨 51、税务会计理论研究 52、税收法律关系理论研究 53、电子商务与税收政策研究 54、西部大开发与税收政策研究 55、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研究 56、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政策研究 57、农村公共财政、公共投入问题研究 58、中国财政的扶贫问题 59、农村义务教育投入问题研究 60、财政对农业的补贴政策研究 61、财政对粮食生产经营的补贴 62、规范政府收入机制的研究 63、国债运行机制研究 64、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可行性与条件 65、避税与反避税的研究 66、鼓励风险投资的税收改革 67、WTO机制下国际贸易税收改革研究 68、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69、鼓励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税收改革 70、论历史上的惩贪倡廉 71、论封建国家赋税制度改革的动机 72、“初税亩”的社会意义

(完整版)国际税收重点整理(20210206065925)

第一早 国际税收: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 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 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2)非合作性协调 涉外税收: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税法对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课征的税收。 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区别 第二早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主要有: 1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2 ?仅实行地域管辖权(阿根廷、乌拉圭、巴拿马、哥斯达黎加、肯尼亚、赞比亚、马来西亚、中国香港等) 3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美国、禾吐匕里亚) 投资所得来源地的判定:股息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地(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国)支付股息公司的利润实际来源地 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的使用地(美国); 以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南非); 以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法国、比利时); 无形资产开发地(阿根廷)

AVV ----- * 第二早 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同一纳税期间对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 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或同一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地域管辖权的重要性和所得 来源国优先征税地位 避免重复性征税的方法 (一)扣除法 (二)减免法 (三)免税法 (四)抵免法 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直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直接抵免适用于: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总分公司的公司所得税抵免、母子公司的预提 所得税抵免。 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间接缴纳的国外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子公司中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公司所得税(间接抵免只适用于法人,不适 用于自然人) 免税法: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并已向来源国政府缴税的所得免于征税的方法 单边免税国家免税法适用条件 1)国外所得来源于课征与本国相似所得税的国家 2)国外所得应为本国纳税人从国外分公司取得的利润或从参股比重达到一定比例的外国居民 公司分得的股息、红利。 3)国外所得要享受参与免税,在国外企业持股时间须达到规定的最低限度(1-2年)。 4)实施参股免税需派息分红公司从事制造业、商业、银行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 国际税收协定免税法适用条件当居住国居民取得所得或拥有资本,此所得或资本有可能被 东道国课税,居住国就应对此所得或资本免税。 免税法的优点1 )可以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2)在来源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居住 国采用免税法,可以使纳税人实际享受到来源国给与的优惠。3)在税务管理方面,简便易 行。 免税法的缺点1)免税法是建立在居住国放弃对其居民的境外所得的征税权基础上,使居住国的利益受到损害。应兼顾来源国、居住国、纳税人几方面利益。 2)在采用免税法时,若居住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收入免征税,在来源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就会出现在境外取得的收入,比在境内取得的同样收入,税负低。与公平原则不符。也会引起国内的资本与利润,不正常地转移到低税负国家或者避税地区。实践中,较少国家采用此方法。

大国小国征收关税的经济效应

大国小国征收关税的经济效应(重点,必考) 小编:万全 二、进口关税的效应:局部均衡分析 直接经济效应: (一)价格效应(Pt = Pw + t ) 征收进口关税首先会使进口产品的价格上升,但国内市场价格上升的幅度如何,则要视关税征收国对世界市场价格的影响力。 若关税征收国是一个小国,对世界市场价格没有任何影响力,则国内市场价格的上涨部分就等于所征收的关税。若关税征收国是一个大国,其国内供求的变化足以影响世界市场价格,则价格的上升将降低该国对进口品的需求,引起世界市场价格下降。此时征收关税后的国内市场价格等于征收关税后的世界市场价格加上关税。 (二)生产效应( +a ) 国内进口替代部门面对上升的国内市场价格,其收益能够补偿因产出增加而提高的边际成本,于是国内生产增加,这就是征收关税的生产效应。 (三)消费效应( -[ a+b+c+d ] ) 在国内需求弹性大于零的情况下,国内价格提高必然导致消费量的减少,这

就是关税的消费效应。 (四)贸易效应 征税后进口数量从Q1Q2 下降至Q3Q4 (五)财政效应(小国c 大国c+e ) 由于征收关税,政府获得的财政收入增加,这就是关税的财政效应。(六)贸易条件效应 若关税征收国是大国,关税还会产生贸易条件效应。因为此时世界市场上本国进口品价格会降低,若出口价格不变,则本国贸易条件将得到改善。 进口关税的直接经济效应:小国情况 进口关税的直接经济效应:大国情况

(七)收入再分配效应 (八)关税的净福利效应 关税的净福利=生产者剩余增加-消费者剩余损失+政府财政收入关税的净福利效应:小国情况 即福利效应(= 生产效应+ 消费效应+ 财政效应)小国 a + [ -( a+b+c+d ) ] + c = -(b + d ) 大国 a + [ -( a+b+c+d ) ] + ( c + e ) = e -( b + d )

财政学结课论文

浅谈所得税的国际竞争 国际税收竞争是指有关国家为了使本国的税收制度与他国 保持一致,而单方面采取的一种税收制度调整,有时也称其为税收的非合作性国际协调。国际税收竞争最早表现在关税方面,所得税的国际竞争是二战以后才开始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竞相实行低所得税政策,这可以说是所得税国际竞争的开端。8年代中期开始的世界性的所得税降税浪潮则标志着所得税国际竞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前这种降税竞争还有发展的可能,本文将对所得税国际竞争的有关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一、所得税征税权国际协调原则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我们知道,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课征所得税都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这种情况很容易造成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阻碍资本国际流动。因而国际社会有必要对有关国家的所得税征税权加以协调。然而,协调两国的征税权首先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即对跨国投资所得究竟应按来源国的税负水平课税,还是应按居住国的税负水平课税?这是所得税征税权协调的原则问题。按照来源国原则进行协调,就是要使跨国投资所得的整体税负水平与来源国的税负水平保持一致,而按照居住国原则进行协调,要使跨国投资所得的整体税负水平与居住国的税负水平相一致。无论实行哪种协调原则,都可以解决所得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但

不同的协调原则对国际投资流动的影响是不同的。由于现实中各国之间的所得税税率不尽相同,因此,按照来源国原则进行协调就会鼓励高税国居民到低税国去进行投资,而只有实行居住国原则,税收才能使一国投资者对投资国别的选择保持中立,做到所谓的“税收资本输出中性”。 二、国际间现行的所得税征税权协调原则及税收外流问题 所得税征税权的协调原则不同,其所需的协调措施也就不同。如果要实行来源国原则,有关国家在税收管辖权相互冲突的情况下应采取对国外所得免税的方法,以使跨国所得只负担来源国的税收。而如果要实行居住国原则,有关国家则应采用外国税收抵免法解决重复征税问题,这样,即使来源国的税率较低,但由于居住国要按照本国税率与来源国税率之差对本国投资者的国外 所得进行补征,纳税人的跨国所得仍要按照居住国的税负水平负担税收。 那么,国际间现行的所得税征税权协调原则究竟属于哪种 类型?从目前发达国家(主要的资本输出国)采取的避免所得国际 重复征税的措施来看,欧洲大陆国家为保证本国跨国公司与东道国公司开展公平竞争,多实行免税法来解决双重征税问题(即居 住国对本国公司来自于参股比重达到规定要求的外国公司的所 得免予征税;又称“参与免税法”,该法一般适用于来自非避税地 的积极投资所得),英、美、加、日等国则强调用抵免法消除重 复征税。这样看来,国际间似乎并没有一个占支配地位的所得税

如何提升国际税收管理水平

如何提升国际税收管理水平 贺鸿儒 内容提要:国际税收管理事关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和经济安全,是税务部门的的重要职责,也是税收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加强国际税收管理,提升国际税收管理水平尤为重要,本文作者从三个方面就提升我国国际税收管理水平做了论述: 一、现阶段我国提升国际税收管理水平税制应先行 二、强化税务管理,加强反避税工作 三、人才强税,人员素质与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相匹配 关键词:涉外税制,涉外税收管理,涉外人才 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是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国维护和行使税收管辖权、参与国际税收分配的重要体现。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必然带来大量的跨国交易,这些交易具有分散广、流动性大,隐蔽性高的特点,税收征管难度大。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水平,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和经济安全。 进入21世纪,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毋庸赘言,税务信息化水平还停留在表面上,应用不深,交流不畅。国税、地税系统工作协调制度,包括税收法规政策实施协调制度、税收征管工作

联系制度、税务信息交流制度、协调会议制度、税收工作仲裁制度等还没有正式建立;税务机关同海关、工商、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还不很畅通、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国际税务信息的收集、分析体系还没有建立,我国一些主要贸易伙伴及离岸中心的税务信息交流协定还没有签订,影响国际税务信息交流的畅通和涉外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那么,现阶段怎样才能提升我国的国际税收管理水平?本文作者认为: 一、健全税制 1.加强立法工作。在加快各项税收法律的立法准备工作的同时,尽快出台《税收基本法》,将一些较为成熟的暂行条例、规定上升为人大立法,抓紧《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注重立法的系统性、预见性、严密性,既要考虑与国际惯例的结合,又要立足我国实际,从我国实际出发,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相协调,保持立法的科学性和相对稳定性,提高立法层次和全国人大立法的数量,以适应经济发展和涉外税收管理的需要。 2、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税收透明度。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许多国家税法中一条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作为中国应对入世的措施之一,引入此原则并确定其在我国税收法规体系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增强税收透明度的法制化,至关重要。因此,要改变以前以各种规定、条例、通知等形式发

最新国际税收整理

国际税收整理

课后习题整理 一.Base for international tax: country taxation 1.What is international tax? What does it mainly address? 答:International tax means a series of tax issues resulting of different tax rules and conflicting jurisdictions made by countries, and solutions. International tax in a board sense covers not only income taxes but also turnover taxes, etc. 二.International income taxation 1.How does a country generally design its income taxation system? 答:①territorial(属地): taxation only of in-country income,e.g. Hong Kong; ②residency(属人): taxation of all income of residents and/or citizens; ③exclusionary(例外): specific inclusion or exclusion of certain amounts, classes, or items of income in/from the base of taxation; ④Hybrid(混合): e.g. USA , UK 2.Why is it important to make clear source of income? 答:①in a territorial system, source often determines whether or not the income is taxed; ②source of income is also important in residency systems that grant crs for taxes of other jurisdictions. 三.Tax residence 1.What is the main difference between a tax resident and a non-tax resident for tax liability purpose? 答:①a tax resident: world-wide tax liability; ②a non-tax resident: limited tax liability. 2.Can you name some tests in determining whether a person is a resident? 答:①For corporation: place-of-incorporation test , place-of-management test, residence-of-the shareholders test; ②For individual: a fact-and-circumstances test/ domicile test , number of days test, intention test. 3.Take an example to prove how different countries apply differing tests to judge a person's residence? 答:China: for individual: domicile test , number of days test(a full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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