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合同

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合同

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四、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万圆整(¥_______元),总工程量约为_______0米(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按实际仗量米数计算),单位造价为_______元/米,此价款为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平均造价,工程开工以后,因土质结构造成施工难度增大,价格不便。

五、质量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六、承包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2、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监理。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出现一切施工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

5、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检查,未经甲方检查的视为不合格工程。

6、自来水管道深度不得少于_____米(埋管位置)。

七、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

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金,发包人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量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八、材料的提供

1、乙方所购进的材料必须由甲方工程监理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2、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鉴定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3、主管道为PE管,管径2寸,管壁厚6毫米以上,管道压力10Kg,支管道管径为1寸,管壁厚3.5毫米以上,进户管径为4分,采用同材质管件熔接。

九、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

双方协调确定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及复验。

3、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将工程完整资料交给甲方备案。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看管,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回访的有关规定。

6、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维修时,甲方可用工程回访费另找施工队进行维修,费用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十、维修责任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维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误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3%偿付逾期违约金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合同普通版

编号:JS-2021494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合同普通版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ve equal legal status, and neither party may impose its will on the other.

[标签:titlecontent] 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XX、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四、工程造价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万圆整(_______元),总工程量约为_______0米(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按实际仗量米数计算),单位造价为_______元米,此价款为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平均造价,工程开工以后,因土质结构造成施工难度增大,价格不便。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20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合同效力及相关问题 第一条【中标通知书的性质】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方未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订立书面合同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一种意见:招投标文件与中标通知书已具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且不得作实质性变更,即使未订立书面合同,本约亦成立。 第二条【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主要指有关工程范围、 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约定内容。 中标人作出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方捐款等承诺,应认定变更中标合同工程造价实质性内容。 第三条【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 当事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规定,请求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根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另行订立的合同是否变更了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当事人就实质性内容享有的权利义务是否发生较大变化等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第四条【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例外情形】 建设工程开工后,因设计变更、建设工程规划指标调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等客观原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变更有关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约定,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请求根据变更的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自来水厂工程征地协议书

某某县某某镇太阳湖自来水厂工程 征 地 协 议 书 甲方:某某市某某县水利局 乙方:某某市某某县某某镇太阳湖村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某某县某某镇太阳湖自来水厂工程 征地协议书 甲方:某某县水利局 乙方:某某县某某镇太阳湖村 为解决某某镇的安全饮水问题,决定新建某某镇太阳湖自来水厂,并将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列为市、区两级为民办实事工程。为了有利于在土地征用方面搞好合作,有利于该工程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就征地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按自来水厂总体规划一次性征用乙方土地:东为,至,与相邻;西为,至距米处;南至;北至。所征土地为已经规划、土地等部门签证核实的地块所含的实际面积(包括水田、河流、道路、建筑物依附的地面等)。 2.根据国家新土地法以及市政府文件有关规定,甲方工程所需全部土地的征用费,由甲方以每亩土地万元的价格计算支付给乙方(包括该地块及其周围现有水、电、路、排污等全部基础设施补偿费);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预付土地征用费万元给乙方(预付款在结算总土地征用费时扣除)。甲方须在工程进场之前向乙方付清土地征用费,同时乙方须将被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全部地面附着物一次性清理完毕。

3.如无特殊原因,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半月内向有关部门办理完毕征地手续并付清土地征用费;否则,甲乙双方应酌情协商处理。 4.自土地征用费结清之日,甲方即可进场施工,享有使用所征用土地及其周围水、电、道路、排污等全部基础设施的权利;从甲方进场施工之日起,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无偿提供现有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使用便利(水电费另计)。乙方应积极配合、大力协助甲方顺利施工,如发生村民借故妨碍甲方正常施工的现象,乙方有责任及时予以制止,以保证甲方工程顺利施工 5.为简化手续,便于工作开展,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要同时在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征地补偿意见书》和《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征地补偿意见书》和《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中的具体内容数据由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本协议条款、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所征用地块的实际情况予以填写。 6.在办理征地手续过程中,若需签订其他与征地有关的协议和办理与征地有关的手续,双方应主动配合、积极协作,并以本协议为依据,不得变更本协议条款,不得另增本协议以外的条款,共同促使征地手续顺利办结。 7.本协议一经签订即行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将依法承担违

自来水工程合同范本

小区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范围自来水管道主环网、主要范围自来水工程,包括\ 甲方委托乙方完、1干道自来水管道、各支路管道(不含入户表后管道)的制作安装以及室外消防栓、给水阀门井、水表井等工程。并保证验收通过、通水。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报验手续,2、乙方保证协助甲方办理前期各种相关手续,保证各种手续的合法、有效性,承3、 诺水费收入取标准按政府文件执行。二、工期要求天以书面形式通本工程按甲方要求时间开工及完工。如甲方要求提前工期应提前31、 知乙方,以便乙方组织人、材、物。乙方不得因施工组织不利、材料供应、劳动力调配等原因拖延工期(不可抗力除2、外)。三、工程质量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工程质量应当达到优良1、 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不得单方修改设计。如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要、2求停止施工。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和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等因素发生的事故,经济损失及责任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四、材料设备采购供应 1、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及监理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设计及监理工程师共同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五、合同价款的确定 采用总价包干:,包干价 含。 六、变更洽商 1、重大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设计、洽商变更,须经监理、设计单位、甲方、施工单位四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4、工程进行过程中的会议纪要不作为结算费用增减的依据. 七、质量与检验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

福建省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福建省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省院《福建民事审判参考》2008年第一期 1、问:如何认定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性质与效力?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就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属建筑施工企业的一种内部经营方式,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此并不禁止,承包人仍应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等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2、问:如何区分劳务分包与转包、违法分包? 答:劳务分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等)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转包是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由第三人施工完成。分包是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某一部分施工项目交由第三人施工建设,其中《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所列的四种行为属违法分包。劳务包既不是转包,也不是分包;转包及违法分包为法律所禁止,劳务分包则不为法律所禁止。 3、问:被挂靠单位(出借名义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应对挂靠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转包、购买施工材料等行为承担责任? 答:挂靠人以自已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起诉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的,不予支持;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的,一般应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但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并起诉要求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4、问:发包人与无相应施工资质的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依合同取得的工程价款超过其实际施工成本的,超过部分是否应予收缴?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而依合同约定取得的“挂靠费”、“管理费”等是否应当收缴? 答:承包人无相应施工资质,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然无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此,对承包人依合同取得的工程价款不应予以收缴。 对承包人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而已经取得的利益,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因出借施工资质而已经取得的利益,例如:“挂靠费”、“管理费”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收缴,但建设行政机关已经对此予以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应重复予以制裁。

山泉水厂设备安装施工合同.pdf

山泉水厂设备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建造山泉水厂的设备及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为 明确在安装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甲方山泉水厂设备及安装 二、工程地址:甲方山泉水厂厂址 三、工程性质:全套设备购置及安装 四、工程内容: 1、水处理设备(见清单) 2、净化车间(见清单) 3、5加仑自动灌装机(见清单) 4、小瓶自动灌装机(见清单) 5、环氧地坪(见清单) 6、弱碱水设备(见清单) 7、自动套标机(见清单) 8、全自动宿膜机(见清单) 9、全自动瓶盖打码机(见清单) 10、紫外线杀菌器(见清单) 11、其它:(见清单)

12、其它:(见清单)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A、提供乙方所需的基础施工资料。 B、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水、电、气、路、食宿等) C、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D、安排专人与乙方共同负责该工程的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E、验收和接受乙方完成的工程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2、乙方权利与义务 A、按时、按质、按设计、按规范和甲方的要求完成该工程。 B、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范文明施工。 C、设备安装完工后,乙方免费给甲方培训操作员。 D、负责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等损失,由 乙方自行承担。 E、乙方应依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该工程的主要工 作时,经甲方同意,甲方可以增加劳力配合乙方安装,减少 安装时间。 F、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竣工后的设备清理和移交。 G、乙方应根据办理国家“QS”的需要,为甲方免费提供全 套软件资料和质量管理手册,以及各种规章制度。

供水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3221 供水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示范

供水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人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若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则应按第33.4款规定的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36最终结清 36.1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人认为应付给他的其他金额。 (2)若监理人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监理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再次提交经修改后的最终付款申请单。

36.2结清单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人。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人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人已向承包人付清监理人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人收到经其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人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人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1)按合同规定和其他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人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人审查监理人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给发包人。不论是发包人或承包人,若不按期支付,均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3.4款规定的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对方。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始终未能就最终付款的内容和额度取得一致意见,监理人应对双方已同意的部分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双方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对于未取得一致的部分,双方均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十六、价格调整 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37.1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 年M 日 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合同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四、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万圆整(¥ 元),总工程量约为0米(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按实际仗量米 数计算),单位造价为元/米,此价款为主管道、支管道、 入户管道平均造价,工程开工以后,因土质结构造成施工难度增 大,价格不便。 五、质量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六、承包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年) 2012-4-7 20:30:19 为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妥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省高院民一庭在深入调研、召开省高院咨询专家专题论证会的基础上,于日前制定下发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就23个突出问题作出解答。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规定了内部承包合同的认定标准和效力。明确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职工施工,并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可认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合同有效。二是明确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签证的效力。规定除法定代表人和约定明确授权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对工程量和价款等所作的签证、确认,不具有法律效力。三是明确“黑白合同”处理办法。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不论该中标合同是否经过备案登记,均应当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以中标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四是规定了特殊情形下发包人的质量抗辩权。对于发包人已组织验收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验收合格的情形,如果查明确因承包人施工导致地基基础工程、工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仍可以拒绝支付或要求延期支付工程价款。《解答》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鉴定程序启动、证据认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问题,做了解答。 浙江高院出台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人蒋卫宇 (2012年4月5日)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为指导全省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我院制定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并于日前正式下发全省各级法院。现在,我向各位介绍一下《解答》的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 一、制定下发《解答》的背景 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公用基础设施的大力投入和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我省建筑业也不断发展壮大,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国居领先地位,在全国建筑业市场占有相当份额。2011年,我省建筑业总产值14686亿元,其中在省外完成产值7339亿元;实现利税总额865亿元,实现利润415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45488万平方米;建筑业总产值超百亿元的企业有15家。浙江省作为建筑大省、建筑强省的地位进一步巩固,“浙江建设”的品牌效应进一步凸显。与此同时,从全国范围看,国内建筑业市场尚不规范,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内部混乱等薄弱环节,加之竞争激烈,违规开发项目、围标串标、低于成本价报价、超资质无资质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一些施工者降低工程成本、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导致工程质量不高,“豆腐渣工程”、“楼脆脆”、“楼歪歪”、

水厂可研设计合同

水厂可研设计合同 篇一:水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给水可研模版模版) 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 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 二OO六年三月 项目名称: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 管理级别:院管 院长: 院总(副总)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咨询证书号:甲级 发证机关:国家计委 项目名称: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 参加人员: 工艺: 电气:

建筑: 结构: 预算: 附件: 1、建村(XX)23号文《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国土资源 部、农业部、科技部); 2、川委发(XX)21号文《关于扩大全省小城镇建设试 点镇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3、绵委发(XX)24号文《关于建立绵阳科技城现代农 业科技示范区的决定》(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 4、绵建局发(XX)41号文《关于农科区申请新建水厂 的批复》(绵阳市建设局); 5、绵城规函(XX)60号文《关于农科区申请新建水厂 的规划批复》(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6、绵阳市科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绵阳市科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附图: 1、总体布臵图 2、净水厂平面布臵图(方案一) 3、净水厂平面布臵图(方案二) 4、工艺流程图

5、配水管平面图 6、 10Kv高压配电系统图 第一章概述................................................. (1) 工程名称、地点及主管单位 ................................................ (1) 编制依据................................................. . (1) 1. 3主要基础资料 ................................................ .. (2) 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 ................................................ . (2) 编制原则................................................. . (5) 编制范围.................................................

水务公司自来水管网改造施工合同

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XXX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XXX 甲乙双方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 一、工程名称:XXX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工作。 2、负责乙方施工间外围协调工作,保证乙方能正常施工,由于外部环境导致乙方停工。 3、甲方组织、乙方、监理等各方主体对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和按相关标准验收事宜。 4、按期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责任: 1、施工人员及机械必须按期足数入场,保证按施工要求,入场后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

2、施工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责的全部责任及赔偿。 4、施工现场按文明工地进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机械安全,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全部任务,不得转包。 6、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施工质量的保修及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人员要保护好施工现场卫生、机具设施。 8、乙方要做好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工程完工后上报甲方。 9、如发现地质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变更及签证。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保按甲方约定的日期组织人员、机械足数进场,施工日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总工期为天。乙方要合理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量。 六、承包方式、单价及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包施工人员、机械、油料、水泥等费用,保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 2、承包单价:总长约米左右,工程总价为元。(据 实结算)。 3、付款方式: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甲方按照乙方施工进度进行付

工程施工合同(水厂)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廿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奔建设工程合同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高位水池、办公房、供水管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 自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高位水池、办公房、供水管网的工程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 2013年5月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GB 50268-2008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叁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350000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 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3年04 月12 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鹤壁海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司法解释二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件司法解释二 篇一: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征求意见稿) 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作如下解释。 一合同效力 第一条【违法建筑施工合同无效】 当事人以建设单位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可证为由,请求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二条【依法应认定有效的五种合同】

当事人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主无效的,不予支持。(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 另一种意见:删除 第三条【部承包的认定标准】 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者职工签订合同,将其承包的全部或者部分工程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者职工施工,并对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者职工的施工进行财务管理、技术指导、质量监管等必要管理的,应认定为企业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上述部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无施工资质为由,请求认定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第四条【中标通知书的性质】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请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另一种意见: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建设工程预约施工合同成立。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请求招标人承担建设工程预约施工合同违约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 第五条【不属于必须招标工程进行招标的法律效果】 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

工程合同(自来水施工合同)

工程合同 立合同单位: 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xxxxxxxx施工用水装表工程委托乙方设计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根据有关规定与双方意见,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编号:xxxxxxxx工程(工程编号: xxxxxx)。 二、工程地点:xxxxxxxxxxxx。 三、工程图依据:本工程依据甲方委托函设计。乙方 严格按图施工,有关工程变更,应持有效文件。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造价经乙方提出的施工图 预算,现经甲方审核,确定为人民币:xxxxxxxxx(其中 含水表报装费¥xxx.00元,设计费¥xxx元),采取预算包干。 五、工程内容:工程内容见施工图(编号:xxxx)和预算书。 六、工程材料: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自购自运, 并承担保管责任。 七、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 及市水务集团管道施工工程有关标准,有关质量、安全责 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结算、付款方式:本工程结算执行国家定额 和市水务集团相关定额标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100%工程款。 九、工程期限:本工程定于甲方100%工程款到帐后 五天内开工,工期定为十天。如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进程,双方现场认定,工期顺延。 十、工程验收、交付:本工程竣工验收执行市水务集 团管道施工工程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合格后即由乙方管理。 十一、本工程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xxxxxxxx 乙方:xxxxx 开户行:账号: 帐号:税号: 行号:开户行: 纳税人识别号:行号: 代表:代表: 经办:经办: 20xx年xx月日

自来水厂承包经营合同

自来水厂承包经营合同

自来水厂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所属的国有资产一体化自来水厂经营管理权进行公开投标,乙方以竞投的方式取得水厂的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地,双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款及上缴方式 乙方一次性上缴甲方承包费整;同时交纳合同保证金万元。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事件,甲方应协助乙方依法处理,以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如因甲方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自来水厂在本合同生效前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处理。因本合同生效前的债权债务纠纷而影响水厂的正常经营,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水厂经营的相关证件由甲方办理,乙方对水厂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4、甲方应按照上级政策有关规定对乙方经营行为实行有效监管。乙方应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缴纳上级规定的各项规费,自觉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监督,确保供水质量和安全。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必须每半年体检一次,合格后方可上岗,如发生违法行为或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严格执行县物价部门核准的水价收取水费,如需调整现行水价以及收取新增户的开户费、安装费等,都应经县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水费或收取安装费及开户费。因政策性水价调整,超出原价部分,按甲、乙双方各得50%。 6、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财产清单(附后)。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当将水厂(含管网等配套设施)的所有财产无偿交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doc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 (2007年1月1日起试行 2010年3月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6次会议修订) 一、人民法院受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审理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以涉案工程无合法土地使用权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主张合同无效的,在开庭前涉案工程仍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及上述许可证,应认定施工合同无效;开庭前已经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及上述许可证,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应认定施工合同有效。 二、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作建设工程,并对合作建设工程享有共同权益的,其中合作一方因与工程的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纠纷的,其他合作建设方应列为共同原被告。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并非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人,发包人以自己的名义实际履行合同的,建设工程的所有人应与发包人列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共同原被告。 工程代建合同的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承包人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将工程代建合同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列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共同原被告,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仅由受托人、委托人或发包人承担合同约定义务的除外。

四、承包人将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无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劳务分包承包人,发包人以承包人违法劳务分包为由要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发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完成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或施工图纸的; (二)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的; (三)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 (四)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中间验收的; (五)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的。 六、建设工程开工时间一般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确认的时间为准;法律规定施工前应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确认的开工时间早于《施工许可证》确认的开工时间的,则以《施工许可证》确定的开工时间为准,承包人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已实际施工,且双方约定以实际施工日为工期起

自来水施工合同完整版

自来水施工合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来水施工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 巴彦农场 乙方: 孟庆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巴彦农场危旧房改造新建小区自来水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场部危旧房改造新建小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意见稿 前言 为了正确审理建设施工工程中的法律纠纷,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征求意见稿。本意见稿通过36个法条涵盖合同效力、工程价款、工程造价、工人权利保护和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五个主要内容。此次意见稿的发布,是对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中存在问题进行的综合解释,相信会对我们今后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供重要依据。 1 一合同效力及相关问题 第一条【中标通知书的性质】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方未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订立书面合同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一种意见:招投标文件与中标通知书已具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且不得作实质性变更,即使未订立书面合同,本约亦成立。 第二条【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主要指有关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约定内容。 中标人作出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方捐款等承诺,应认定变更中标合同工程造价实质性内容。 第三条【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 当事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规定,请求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根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另行订立的合同是否变更了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当事人就实质性内容享有的权利义务是否发生较大变化等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第四条【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例外情形】

自来水厂技改项目协议书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自来水厂技改项目协 议 书 二?一二年 5月 5日

目录 1.定义与2.工程3.工程造价 4.对技改项目的基本5 .工程实施6.工程7.8.移交所9.争议的10.附则协议书 甲方(授权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投资方):河南省徐氏建筑集团为加快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融资和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基于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河南省徐氏建筑集团(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其开发区自来水厂技改项目经营权出让给乙方。即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经过审批的规划建设施工图进行建设,按双方约定条款进行运营,并

在特许期满之日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 甲方。就此技改工程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 1.定义与解释“工程”指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造、竣工、调试、试运行和运行。 “工程造价”指第3 款的费用。 “竣工期”指基础设施调试成功并可以开始运行的日“运行期”指从基础设施商业运行开始日计算的日“移交日期”指运行期最后一天的第二“日”指公历日。 2.工程内容 2.1 本工程命名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自来水厂技改项2.2 工程项 目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具体位置可以根据现场条件在详细设计阶段予以适当调整。

2.3 本工程应在建设、运营和移交的基础上实施。 2 .4 本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日供水3 万吨的自来水厂(视园区发 展情况可分期建设)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 3.工程造价 3.1 工程造价估算约5000 万元(具体见工程竣工决算)3.2 工程总造价应由下述费用组成但不限于下述费用:1)可行性研究、设计、地勘和工程技术 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的费2)建造和安装费3)购买设备和材料的费4)管理费5)其他费6)不可预见费用; 7)建造期融资贷款等资金的利8)工程 建设费。 3 .3 工程预算、决算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管网施工合同

水厂供水管网工程 施工合同 (编号:SJZLS-施工-2014-004) 工程名称:水厂供水管网工程施工 发包方(发包方): 承包方(承包方): 签订地点:郑州市上街区 签订日期:二〇一四年一月

水厂供水管网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人(发包方):自来水公司 承包人(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郑州市上街区水厂供水管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郑州市上街区水厂供水管网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郑州市上街区。 2、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水厂供水管网工程施工。 工程内容:水厂供水管网工程施工。包括球墨铸铁管、PE管、阀门及阀门检查井、管件、管沟开挖及回填、路面拆除及管道碰头、试压冲洗、余土外运等工作内容。提供所有机械、人工、资料整编,与此工程有关的检验检测等。 承包方式:本工程是包主材、包工、包施工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乘以单价计算工程款。 3、合同工期与工程质量 合同工期:以发包方要求的合理工期为准,在承包方同意发包方规定的工期后,工期不得更改。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条款及有关标准要求,执行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现行验收评定标准。 4、合同单价、总价与支付方式 合同单价:承包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该工程,包括:设备进出场运输及安拆费、施工费、放线费、检验检测费、管理费(包含水电费、基础资料等)。合同单价附后。 支付方式:本工程按所规定的合同单价据实结算,不预付工程款。本工程完成具备通水条件后,甲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付给乙方80%的工程款;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付给乙方15%的工程款;剩余工程款5%做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按照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款的支付程序按照自来水公司《工程款审批及支付流程》执行。 第二条施工设备材料 1、本项目管网施工所用设备材料均由承包方提供,承包方所用设备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标准,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所用设备材料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整改,由此所导致的工期延误等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赔偿发包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发包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一切证件、批件、所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属于甲方负责的由甲方负责。 2、开工前提供正规施工用水接头和施工电源接点,接线点符合安全用电规范。 3、向承包方提供施工蓝图叁份]地质勘察报告及有关资料各壹份。指定相关单位函件签收人及通讯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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